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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udc标准分类号:udc 标准分类号:UDC 备案号: 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DB 编 号:DBJ 01/616-201X 建筑防火涂料(板)工程设计、施工与验收规程 Specification to Design,Installation and Acceptance for Fire-retardant Coating(Sheets)of Buildings (标准征求意见稿) 201X-XX-XX发布 201X-XX-XX实施 发 布 前 言 根据北京市规划委和北京市质监局2014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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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类号:udc 标准分类号:UDC 备案号: 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DB 编 号:DBJ 01/616-201X 建筑防火涂料(板)工程设计、施工与验收规程 Specification to Design,Installation and Acceptance for Fire-retardant Coating(Sheets)of Buildings (标准征求意见稿) 201X-XX-XX发布 201X-XX-XX实施 发 布 前 言 根据北京市规划委和北京市质监局2014年地方标准工作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由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等单位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原北京市地方标准《建筑防火涂料(板)工程设计、施工与验收规程》DBJ 01-616-2004进行修编。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认真总结了近年来北京市场上建筑防火涂料、阻燃处理剂、钢结构防火保护板的施工技术、应用要求和生产、使用、管理的经验教训,对有关标准规范进行了深入地调查研究,充分考虑了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防火涂料(板)工程设计、施工与验收的现状和实际需求,收集了相关的资料、意见并经分析研究、试验验证和征求意见,在反复讨论的基础上制订而成。 本规程具体规定了建筑物内的钢结构构件、混凝土结构构件以及可燃性基材防火保护的设计、施工与验收的技术要求,共分七章和两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材料、设计要求、施工要求和工程验收。 本规程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由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和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提出,由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归口并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由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组织实施。为提高规程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程的过程中,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南小街1号,邮编:100035。)。 北京市地方标准日常管理机构为:北京市城乡规划标准化办公室。 本规程主编单位: 本规程参编单位: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 目 次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材料 5 设计要求 5.1 钢结构防火设计 5.2 混凝土结构防火设计 5.3 可燃性基材防火设计 6 施工要求 6.1 一般规定 6.2 钢结构防火涂料施工要求 6.3 混凝土结构防火涂料施工要求 6.4 可燃性基材防火施工要求 6.5 钢结构防火保护板施工要求 7 工程验收 7.1 一般规定 7.2 主控项目 7.3 一般项目 附录A 材料进场验收表 附录B 建筑防火涂料施工质量检验方法 本规程用词说明 条文说明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2 Terms 3 Basic requirement 4 Material 5 Design requirement 5.1 Fire safety design of Steel structure 5.2 Fire safety design of Concert structure 5.3 Fire safety design of Combustible base 6 Construction requirement 6.1 General requirement 6.2 Construction requirement of Fire resistive coating for Steel structure 6.3 Construction requirement of Fireproof coatings for Concrete structure 6.4 Fire prevention construction requirement of Combustible base 6.5 Construction requirement of Fire-resisting protective plate for Steel structure 7 Construction acceptance 7.1 General Requirement 7.2 Primary Items 7.3 General Items Appendix A Acceptance record of Material approach Appendix B Test methods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for Fire-retardant coating of Building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pecification Clause Explanation 1 总则 1.0.1 为了合理地进行建筑防火涂料(板)工程的设计、施工与验收,确保建筑防火涂料(板)工程的施工质量,减小建筑火灾的危险与危害,有效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中钢结构构件、混凝土结构构件以及可燃性基材防火保护的设计、施工与验收。本规程不适用于古建筑和木结构建筑中建筑防火涂料(板)的设计、施工与验收。 1.0.3 建筑防火涂料(板)工程的设计、施工与验收,除执行本规程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及本市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建筑防火涂料 Fire-retardant coating of building 应用于建筑物及构筑物内的结构构件或可燃性基材表面以提高结构构件的耐火极限 或提高可燃性基材燃烧性能等级的材料。 建筑防火涂料包括钢结构防火涂料、混凝土结构防火涂料、饰面型防火涂料、阻燃处 理剂。 2.0.2 钢结构防火涂料 Fire resistive coating for steel structure 施涂于建筑物及构筑物的钢结构表面,能形成耐火隔热保护层以提高钢结构耐火极限 的涂料。 2.0.3 膨胀型钢结构防火涂料 Intumescent fire resistive coating for steel structure 涂层在高温时能够膨胀发泡,形成耐火隔热保护层的钢结构防火涂料。 2.0.4 非膨胀型钢结构防火涂料 Non-intumescent fire resistive coating for steel structure 涂层在高温时不能够膨胀发泡,其自身成为耐火隔热层的钢结构防火涂料。 2.0.5 混凝土结构防火涂料 Fireproof coatings for concrete structure 施涂于混凝土或预应力混凝土构件表面,能形成耐火隔热保护层以提高其结构耐火极 限的防火涂料。 2.0.6 钢结构防火保护板 Fire-resisting protective plate for steel structure 包覆于建筑物及构筑物内的钢构件表面,能提高钢结构耐火极限的防火保护板。 2.0.7 饰面型防火涂料 Finishing fire-retardant paint 涂刷于可燃性基材表面,能形成具有防火阻燃保护和装饰作用涂膜的涂料。 2.0.8 阻燃处理剂 Fire retardant for combustible base 涂刷于可燃性基材上以提高其耐燃烧性能等级的一种溶液或乳液。 2.0.9 可燃性基材 Combustible Base 用于建筑室内装修的可燃性基材包括纺织织物、木质材料、高分子合成材料、复合材 料及其他材料。 3 基本规定 3.0.1 建筑物及构筑物内的钢结构构件、混凝土结构构件及可燃性基材,应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及现行有关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确定结构构件的耐火极限要求和可燃性基材的燃烧性能等级要求。 3.0.2 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种建筑防火涂料(板)产品,必须具有由生产单位提供的、由专业检验机构出具的防火性能检验报告以及产品型式认可证书、产品合格证、施工工艺、产品说明书等技术文件。有关各方应按本规程附录A做好《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和《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等进场验收记录。 3.0.3 各种建筑防火涂料(板)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后,应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见证取样检验: 1 膨胀型钢结构防火涂料应检验涂料的粘结强度和膨胀性能; 2 非膨胀型钢结构防火涂料应检验涂料的粘结强度、抗压强度和干密度; 3 混凝土结构防火涂料应检验涂料的粘结强度(冻融前、后)、耐水性和干密度; 4 饰面型防火涂料应检验涂料的防火性能; 5 阻燃处理剂应检验处理剂的阻燃性能; 6 钢结构防火保护板应检验板材的密度、燃烧性能、干态抗弯强度和吸湿变形率。 3.0.4 各种建筑防火涂料(板)的施工宜由经生产单位培训或授权的施工队伍进行,并应严格按照涂料(板)生产单位的施工工艺进行。在施工中必须对全部过程,包括隐蔽部位施工过程作出详细记录。 3.0.5 建筑防火涂料(板)施工过程中,应分阶段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对隐蔽工程及特殊部位的施工,应在施工过程中或完工后及时进行质量验收。 3.0.6 各种建筑防火涂料(板)完工后的涂层厚度应同时满足涂料生产单位的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和本规程的规定。 4 材料 4.0.1 钢结构防火涂料按防火机理可分为膨胀型钢结构防火涂料和非膨胀型钢结构防火涂料两类,按分散介质可分为水基性钢结构防火涂料和溶剂性钢结构防火涂料两类。其性能指标均应符合《钢结构防火涂料》GB 14907第5.2条表1的规定。膨胀型钢结构防火涂料的膨胀性能还应满足本规程表4.0.1的规定。 表4.0.1 膨胀型钢结构防火涂料的膨胀性能要求 检验项目 性能指标 试验方法 膨胀倍率 ?5倍 附录B.0.5 ?50% 膨胀强度 附录B.0.5 4.0.2 混凝土结构防火涂料的性能指标应符合《混凝土结构防火涂料》GB 28375第6.2条表2的规定。 4.0.3 饰面型防火涂料的性能指标应符合《饰面型防火涂料》GB 12441第4.2条的规定。 4.0.4 阻燃处理剂的性能指标应符合《水基型阻燃处理剂通用技术条件》GA 159第4.2条的规定。 4.0.5 钢结构防火保护板的性能指标应符合《不燃无机复合板》GB 25970第4章的规定。 5 设计要求 5.1 钢结构防火设计 5.1.1 钢结构防火设计时应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和《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来确定各部位钢结构构件的耐火极限。 5.1.2 钢结构构件可采用钢结构防火涂料和钢结构防火保护板来进行防火保护。根据钢构件耐火极限设计要求的不同,可选择以下的防火保护型式: 1 钢构件耐火极限设计要求不大于1.5h时,宜采用膨胀型钢结构防火涂料; 2 钢构件耐火极限设计要求为1.5,2.5h时,可采用膨胀型钢结构防火涂料、非膨胀型钢结构防火涂料或钢结构防火保护板; 3 钢构件耐火极限设计要求为3.0h或以上时,宜采用非膨胀型钢结构防火涂料或钢结构防火保护板; 4 选用各种防火保护型式时,还应根据钢构件的使用环境、钢材的型式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5.1.3 钢结构防火涂料的设计与施工厚度应符合本规程表5.1.3的要求。 表5.1.3 钢结构防火涂料涂层设计、施工的厚度要求 品种 耐火 厚 膨胀型钢结构防火涂料(mm) 非膨胀型钢结构防火涂料(mm) 极限要求(h) 度 0.5 ?1.0 ?8 1.0 ?2.0 ?12 1.5 ?3.0 ?15 2.0 ?4.0 ?18 2.5 ?6.0 ?22 3.0 —— ?25 5.1.4 钢结构防火保护板的设计应与产品检验报告所描述的内容一致。 5.2 混凝土结构防火设计 5.2.1 混凝土结构防火设计时应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和《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来确定各部位混凝土结构构件的耐火极限。 5.2.2 当混凝土构件的耐火极限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可选用混凝土结构防火涂料进行防火保护。 5.2.3 混凝土结构防火涂料的施工厚度应满足其耐火极限检验报告的要求。 5.3 可燃性基材防火设计 5.3.1 可燃性基材防火设计时应按照《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要求来确定各部位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 5.3.2 可燃性基材的防火处理,可根据以下情况选用饰面型防火涂料或阻燃处理剂: 1 纺织织物类可燃性基材宜选用阻燃处理剂进行防火保护; 2 隐蔽处的木质材料类可燃性基材或基材表面不做其他加工处理的部位,宜选用饰面型防火涂料进行防火保护;表面直接暴露的木质材料类可燃性基材,宜选用透明的饰面型防火涂料或阻燃处理剂进行防火保护; 3 高分子合成材料类可燃性基材宜选用饰面型防火涂料进行防火保护; 4 复合材料类可燃性基材宜选用饰面型防火涂料进行防火保护; 5 其他材料可燃性基材宜优先选用饰面型防火涂料进行防火保护。 6 施工要求 6.1 一般规定 6.1.1 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的结构特点及现场条件编制施工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报经 工程监理 浅谈工程监理某路灯工程监理规划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监理规划城市亮化工程监理规划 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按照涂料生产单位提供的产品施工工艺要求进行施工。 6.1.2 在施工过程中应对全部过程(包括隐蔽部位施工过程)作出详细记录。 6.1.3 对于可能被封堵或遮挡的构件和部位,应在其被封堵或遮挡前进行防火保护施工。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和检测,并应及时做好隐蔽工程的施工验收和中间验收记录,形成检测报告。 6.1.4 在进行建筑防火涂料(板)施工时,应采取保护措施以免对其它构件和材料造成破坏,同时也应避免其他工序造成建筑防火涂料(板)产品的破坏。 6.1.5 建筑防火涂料(板)施工完毕后,应防止曝晒和雨淋。 6.1.6 膨胀型钢结构防火涂料以及饰面型防火涂料的涂层,宜每5年进行一次检查和维护。 6.1.7 施工单位应配备专兼职的安全员及质检员。 6.2 钢结构防火涂料施工要求 6.2.1 钢结构防火涂料施工应在钢结构安装工程检验批和钢结构防腐涂料涂装检验批的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 6.2.2 钢结构构件在进行防火涂料涂装前,应将构件表面的灰尘、油渍、鳞皮、锈斑、焊渣、毛刺等清理干净,严禁在未经处理或潮湿的表面上进行涂装作业。 6.2.3 钢结构防火涂料施工的环境温度和相对湿度应符合涂料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当产品说明书无要求时,施工环境温度宜在5?,35?之间,相对湿度不应大于85%,且空气应流通。当风速大于5m/s、雨雪天或构件表面有结露时,不宜施工。 6.2.4 膨胀型钢结构防火涂料的涂层厚度必须根据其耐火极限的检测数据确定,严禁进行厚度换算。 6.2.5 钢结构防火涂料施工后涂层质量的技术指标应满足本规程表6.2.5的规定。 表6.2.5 钢结构防火涂料施工后涂层质量的技术指标 产品类型 检验项目 技术指标 检验方法 外观 涂层完整、无漏涂、表面均匀、色泽一致 观察检查 膨胀型钢结构 涂层厚度 满足设计要求及本规程表5.1.3的要求 附录B.0.1 防火涂料 粘结强度 ?0.15MPa 附录B.0.2.2 每一构件上裂纹不超过3条,其宽度应?抗裂性 观察,尺量检查 0.5mm、长度应?1m 膨胀性能 膨胀倍率?5倍;膨胀强度?50%。 附录B.0.5 外观 涂层完整、无漏涂、表面均匀 观察检查 涂层厚度 满足设计要求及本规程表5.1.3的要求 附录B.0.1 非膨胀型钢结构 防火涂料 粘结强度 ?0.04MPa 附录B.0.2.2 每一构件上裂纹不超过3条,其宽度应?抗裂性 观察,尺量检查 1mm、长度应?1m 6.3 混凝土结构防火涂料施工要求 6.3.1 混凝土结构防火涂料施工应在混凝土结构的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或采取加固措施并验收合格后进行。 6.3.2 在对混凝土结构构件进行防火涂料涂装前,应将构件表面的灰尘、油渍等杂物清理干净,严禁在未经处理或潮湿的表面进行涂装作业。 .3.3 混凝土结构防火涂料施工的环境温度和相对湿度应符合涂料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当6 产品说明书无要求时,施工环境温度宜在5?,40?之间,相对湿度不应大于85%,且空气应流通。当风速大于5m/s、雨雪天或构件表面有结露时,不宜施工。 6.3.4 混凝土结构防火涂料应有检测报告,其涂层厚度应根据构件的耐火极限设计要求和防火涂料的耐火极限检测数据确定。 6.3.5 混凝土结构防火涂料施工后涂层质量的技术指标应满足表6.3.5的规定。 表6.3.5 混凝土结构防火涂料施工后涂层质量的技术指标 产品类型 检验项目 技术指标 检验方法 外观 涂层完整、无漏涂、表面均匀、色泽一致 观察检查 混凝土 涂层厚度 满足设计要求及耐火极限检验报告的要求 附录B.0.3 结构防火涂料 粘结强度 ?0.15MPa 附录B.0.4.2 6.4 可燃性基材防火施工要求 6.4.1 可燃性基材的防火施工,应在可燃性基材的产品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 6.4.2 在对可燃性基材进行防火施工前,应将基材表面的灰尘、油渍、水渍等杂质清理干净。 6.4.3 施工前,可燃性基材的质量含水率不应超过12%。 6.4.4 可燃性基材防火施工的环境温度和相对湿度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当产品说明书无要求时,施工环境温度宜在5?,35?之间,相对湿度不应大于85%,且空气应流通。雨雪天不宜施工。 6.4.5 在对纺织织物类可燃性基材进行防火处理时,可采用阻燃处理剂通过浸泡或喷涂的 方式进行处理。 6.4.6 在对木质材料类、高分子合成材料类、复合材料类和其他材料类可燃性基材进行防火处理时,应使用饰面型防火涂料或阻燃处理剂对材料的所有表面进行涂刷,双层或多层材料应在复合前分层涂刷。 6.4.7在可燃性基材表面涂刷饰面型防火涂料时,至少应分两次进行,并且第二次涂刷应 2在第一次表干后进行。涂料总用量应不低于0.5kg/m,并保证涂刷均匀。 6.4.8 在可燃性基材表面涂刷阻燃处理剂时,至少应分两次进行,并且第二次涂刷应在第 2一次表干后进行。阻燃处理剂应浸透到可燃性基材内部,总用量应大于0.15kg/m,并保证涂刷均匀。 6.4.9 饰面型防火涂料和阻燃处理剂施工后的技术指标应满足本规程表6.4.9的规定。 表6.4.9 饰面型防火涂料和阻燃处理剂施工后的技术指标 产品类型 检验项目 技术指标 检验方法 外观 涂层完整、无漏涂、表面平整均匀、色泽一致 观察检查 饰面型防火涂料 抗裂性 不应出现裂纹 观察检查 GB 50222 燃烧性能 处理后基材的燃烧性能应达到GB 50222的B级 1 外观 表面均匀、色泽一致、无阻燃剂颗粒析出 观察检查 阻燃处理剂 处理后基材的燃烧性能应达到GB 50222的B级1GB 50222 燃烧性能 或B级 2 6.5 钢结构防火保护板施工要求 6.5.1 钢结构防火保护板的施工应在钢结构安装工程检验批和钢结构防腐涂料涂装检验批的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 6.5.2 钢结构防火保护板的施工应严格按照产品检验报告所描述的内容来进行。 6.5.3 施工时,应保证钢构件与保护板、保护板与保护板之间连接的安全与牢固。 6.5.4 钢结构防火保护板施工后的技术指标应满足本规程表6.5.4的规定。 表6.5.4 钢结构防火保护板施工后的技术指标 产品类型 检验项目 技术指标 检验方法 外观 表面均匀平整、色泽一致 观察检查 耐火极限3h,厚度?30mm; 厚度 耐火极限2h,厚度?20mm; 尺量检查 钢结构防火保护板 耐火极限1.5h,厚度?15mm。 GB 8624 燃烧性能 GB 8624的A1级 GB 25970 吸湿变形率 ?0.20% 7 工程验收 7.1 一般规定 7.1.1 建筑防火涂料(板)工程应作为一个独立的分项工程进行验收,也可与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同步进行。工程验收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和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等进行。 7.1.2 建筑防火涂料(板) 工程施工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1园林工程施工准备消防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水电安装文明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成本控制 后的质量应由专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对于隐蔽工程及特殊部位的施工,应先进行阶段性检验。 7.1.3 建筑防火涂料(板)工程的验收应核查下列资料,并纳入工程竣工技术资料: 1 钢结构构件、混凝土结构构件、可燃性基材的防火设计文件; 2 建筑防火涂料(板)的产品性能检验报告、型式认可证书、《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见证检验报告; 3 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记录; 4 工程施工质量的检验报告,并应包含隐蔽工程的检验结果。 7.1.4 建筑防火涂料(板)工程验收时应依据资料核查、材料见证检验、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和现场检查等四方面的结果,判定工程质量是否合格。当施工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施工的有关资料经审查全部合格、施工过程全部符合要求、材料见证检验结果和工程施工质量检验结果全部合格且现场检查无质量缺陷时,工程验收应为合格。否则,判定工程验收不合格。 7.1.5 当工程验收不合格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的规定进行处理。 7.1.6 建筑防火涂料(板)工程施工质量的检验报告中应同时包含以下检验项目: 1 膨胀型钢结构防火涂料的外观、涂层厚度、粘结强度、抗裂性和膨胀性能检验合格; 2 非膨胀型钢结构防火涂料的外观、涂层厚度、粘结强度和抗裂性检验合格; 3 混凝土结构防火涂料的外观、涂层厚度和粘结强度检验合格; 4 饰面型防火涂料处理后基材的外观、抗裂性和燃烧性能检验合格; 5 阻燃处理剂处理后基材的外观和燃烧性能检验合格; 6 钢结构防火保护板的外观、厚度、燃烧性能和吸湿变形率检验合格。 7.2 主控项目 7.2.1 建筑防火涂料(板)产品进场时,应对下列性能进行复检,复检应为见证取样检验: 1 膨胀型钢结构防火涂料应检验涂料的粘结强度和膨胀性能; 2 非膨胀型钢结构防火涂料应检验涂料的粘结强度、抗压强度和干密度; 3 混凝土结构防火涂料应检验涂料的粘结强度(冻融前、后)、耐水性和干密度; 4 饰面型防火涂料应检验涂料的防火性能; 5 阻燃处理剂应检验处理剂的阻燃性能; 6 钢结构防火保护板应检验板材的密度、燃烧性能、干态抗弯强度和吸湿变形率。 检查数量:同一生产单位、同一品种的产品,应按批次进行抽检。对于膨胀型钢结构防火涂料、饰面型防火涂料和阻燃处理剂每100t为一个抽检批次,不足100t按100t计;对于非膨胀型钢结构防火涂料和混凝土结构防火涂料、每500t为一个抽检批次,不足500t按500t计;对于钢结构防火保护板每1000张为一个抽检批次,不足1000张按1000张计。 检验方法:随机抽样送检,核查见证检验报告。 7.2.2 膨胀型钢结构防火涂料施工后的涂层厚度、粘结强度和膨胀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本规程6.2.5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随机抽样检查,核查检验报告。 7.2.3 非膨胀型钢结构防火涂料和混凝土结构防火涂料施工后的涂层厚度、粘结强度应分别符合设计要求及本规程6.2.5和6.3.5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随机抽样检查,核查检验报告。 7.2.4 可燃性基材处理后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程6.4.8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核查检验报告。 7.2.5 钢结构防火保护板施工后的厚度、燃烧性能和吸湿变形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程6.5.4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随机抽样检查,核查检验报告。 7.3 一般项目 7.3.1 建筑防火涂料(板)施工前,基层应经必要的处理,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和施工要求。 检查数量:按构件数抽查10%,且同类构件不应少于3件。 检查方法:核查基层处理设计文件和施工记录。 7.3.2 建筑防火涂料(板)施工前,基层表面不应有灰尘、油渍或其他影响产品施工质量 的杂物附着。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核查基层处理施工记录。 7.3.3 防火涂料施工完成后表面应均匀平整,不应有误涂、漏涂、脱层、空鼓、明显凹陷、 粉化松散等外观缺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核查检验报告。 7.3.4 防火涂料施工完成后抗裂性指标符合产品的技术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和用尺量检查,核查检验报告。 7.3.5 阻燃处理剂施工完成后的可燃性基材应表面均匀、色泽一致、无阻燃剂颗粒析出。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核查检验报告。 7.3.6 钢结构防火保护板施工后应表面均匀平整、色泽一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核查检验报告。 附录A 材料进场验收表 (资料性附录) 表A.0.1 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 工程名称 进场日期 现报上关于 工程的物资进场检验记录,该批物资经我方检验符合设计,规范及合约要求,请于批准使用。 物资名称 主要规格 单位 数量 选样报审表编号 使用部位 附件: 名 称 页 数 编号 1. ? 出厂合格证 页 2. ? 生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 页 3. ? 生产单位质量保证书 页 4. ? 商检证 页 5. ? 进场检验记录 页 6. ? 进场复试报告 页 7. ? 备案情况 页 8. ? 页 申报单位名称: 申报人(签字): 施工单位检验意见: ?有 / ?无 附页 施工单位名称: 技术负责人(签字): 审核日期: 验收意见: 审定结论: ?同意 ?补报资料 ?重新检验 ?退场 监理单位名称: 监理工程师(签字): 验收日期: 注: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 表A.0.2 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 工程名称 检验日期 生产单位 序名 称 规格型号 进场数量 检验项目 检验结果 备 注 号 合格证号 检验结论: 施工单位 建设(监理)单位 专业质检员 专业工长 检测员 签字栏 注: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 附录B 建筑防火涂料施工质量检验方法 (规范性附录) B.0.1 钢结构防火涂料涂层厚度 钢结构防火涂料的涂层厚度采用涂层测厚仪进行检验。检验时,将测厚仪探头垂直压置在被测钢构件表面,记录测厚仪读数。 对于钢结构柱、梁,在构件长度方向内每隔1m取一截面,测试构件各表面的涂层厚度,计算所有测点的平均值作为该根构件的涂层厚度。检验数量按构件数的30%进行抽取,一般不得少于3件。 对于桁架结构,在上、下弦和腹杆的长度方向内每隔1m取一截面,测定各杆件表面的涂层厚度,计算所有测点的平均值作为该根构件的涂层厚度。检验数量按构件数的30%进行抽取,一般不得少于3件。 对于网架结构,在每根杆件的长度方向内每隔1m取一截面并确定3个测点,测定杆件表面的涂层厚度,计算所有测点的平均值作为该根构件的涂层厚度。检验数量按构件数的10%进行抽取,一般不得少于3件。 对于檩条、支撑等结构,在构件长度方向内每隔1m取一截面,测试构件各表面的涂层厚度,计算所有测点的平均值作为该根构件的涂层厚度。检验数量按构件数的10%进行抽取,一般不得少于3件。 对于顶板和钢楼梯,在每平米范围内选取5个点进行检验,计算所有测点的平均值作为该构件的涂层厚度。检验数量按实际构件数进行检查。 当构件长度较小时,可适当缩短检验截面的间距。每件构件表面的测点数不得少于10个,涂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本规程6.2.5的规定。 B.0.2 钢结构防火涂料粘结强度 B.0.2.1 常规法 按GB/T 14907的6.4.5进行检验。 B.0.2.2 快速法 在工程现场,清除掉钢构件表面的灰尘等杂质,均匀地涂刷具有高粘结力的粘结剂,将钢制联结件轻轻粘上并小心地去除联结件周围溢出的粘结剂,在施工现场的环境下自然养护1h,然后沿钢联结件的周边切割涂层至构件表面,以手持式拉力计测定试件的拉伸荷载,计算涂料的粘结强度。 B.0.2.3 判定原则 当通过快速法检验的粘结强度不能满足本规程的规定时,应自工程现场取样按常规法进行复检。复检结果满足要求时,判定该产品的粘结强度合格;复检结果仍然不能满足要求时,判定该产品的粘结强度不合格。 B.0.3 混凝土结构防火涂料涂层厚度 混凝土结构防火涂料的涂层厚度采用涂层测厚仪进行检验。检验时,将测厚仪探头垂直压置在被测混凝土构件表面,记录测厚仪读数。 对于混凝土结构柱、梁,在构件长度方向内每隔1m取一截面,测试构件各表面的涂层厚度,计算所有测点的平均值作为该根构件的涂层厚度。检验数量按构件数的30%进行抽取,一般不得少于3件。 对于顶板和楼梯,在每平米范围内选取5个点进行检验,计算所有测点的平均值作为该构件的涂层厚度。检验数量按实际构件数进行检查。 当构件长度较小时,可适当缩短检验截面的间距。每件构件表面的测点数不得少于10个,涂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本规程6.3.5的规定。 B.0.4 混凝土结构防火涂料粘结强度 B.0.4.1 常规法 按GB 28375-2012的7.5进行检验。 B.0.4.2 快速法 在工程现场,清除掉混凝土构件表面的灰尘等杂质,均匀地涂刷具有高粘结力的粘结剂,将联结件轻轻粘上并小心地去除联结件周围溢出的粘结剂,在施工现场的环境下自然养护1h,然后沿联结件的周边切割涂层至构件表面,以手持式拉力计测定试件的拉伸荷载,计算涂料的粘结强度。 B.0.4.3 判定原则 当通过快速法检验的粘结强度不能满足本规程的规定时,应自工程现场取样按常规法进行复检。复检结果满足要求时,判定该产品的粘结强度合格;复检结果仍然不能满足要求时,判定该产品的粘结强度不合格。 B.0.5 膨胀型钢结构防火涂料的膨胀性能 膨胀型钢结构防火涂料膨胀性能的检验采用锥形炉进行。 防火涂料的取样应在工程现场进行。在已涂覆防火涂料的各构件表面刮取约50g左右的防火涂料。 检验时,将铝箔衬于100mm×100mm×2~3mm的钢板下并包覆钢板四周,将在工程现场刮取并粉碎的防火涂料粉末均匀地铺在钢板上并压实,厚度为2~3mm。然后将盛 放试样的试样架和点火器插到锥形炉的规定位置上,将锥形炉排气流量速率设定为 320.02~0.03m/s,辐射照度设定为75kW/m,试验时间为5min。分别进行两组试验。待冷却后检验涂料的膨胀厚度,并计算膨胀倍率。如膨胀倍率大于等于5倍,判定涂料的膨胀倍率合格;如膨胀倍率小于5倍,判定涂料的膨胀倍率不合格 然后,将一块100mm×100mm×1mm的钢板放置在膨胀后的涂层表面上,再将一个10g的重锤放置在钢板的中心位置上,30s后取下重锤和钢板,观察涂层的塌陷情况。如涂层塌陷的幅度小于等于50%,判定涂料的膨胀强度合格;如涂层塌陷的幅度大于50%,则判定涂料的膨胀强度不合格。 涂料的膨胀倍率及膨胀强度同时合格时,判定涂料的膨胀性能合格;否则,判定涂料的膨胀性能不合格。 本规程用词说明 1 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对于要求严格程序的用词说明如下,以便区别对待。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允许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按照„„ 要求(或规定)”。 北京市地方标准 建筑防火涂料(板)工程设计、施工与验收规程 DBJ 01-616-201X 条文说明 201X 北京 目 次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材料 5 设计要求 5.1 钢结构防火设计 5.2 混凝土结构防火设计 5.3 可燃性基材防火设计 6 施工要求 6.1 一般规定 6.2 钢结构防火涂料施工要求 6.3 混凝土结构防火涂料施工要求 6.4 可燃性基材防火施工要求 6.5 钢结构防火保护板施工要求 7 工程验收 7.1 一般规定 7.2 主控项目 7.3 一般项目 条文说明 1 总则 1.0.1 本条规定了制订本规程的目的。 建筑防火涂料(板)产品在建筑中的应用越来越多,其应用具有有效减小建筑火灾的危险与危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积极作用。然而,在各类建筑防火涂料的应用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例如,钢结构防火涂料在应用中没有相应的规范对厚度进行要求,使得人们往往忽略了它必须具备防火性能的这一根本特性,在很多实际工程应用中片面追求装饰效果而使涂层厚度越来越薄,以至于涂刷防火涂料后钢结构的耐火极限往不能达到设计的耐火极限要求。类似的情况在饰面型防火涂料及阻燃处理剂的应用上往 都有体现。本规程的制订就是要解决此类问题,指导和规范如何正确使用防火涂料(板)产品,确保其施工质量及防火安全可靠性,从而使建筑防火涂料(板)的设计、施工及验收有据可依。 1.0.2 本条规定和明确了本规程的适用范围和不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中的钢结构构件、混凝土结构构件和可燃性基材的防火保护的设计、施工与验收。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五个方面,即建筑内应用的钢结构防火涂料、混凝土结构防火涂料、饰面型防火涂料、阻燃处理剂和钢结构防火保护板的设计、施工与验收。 本规程不适用于古建筑和木结构建筑中建筑防火涂料(板)的设计、施工与验收。 1.0.3 本条明确了本规程应与其它标准相协调的关系。 本规程只是建筑防火涂料(板)设计、施工及验收工作中的一部分,在执行本规程的同时,防火设计中所采用的产品还应符合相关产品、试验方法等标准的有关规定。同时,建筑防火涂料(板)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还应执行国家、行业及本市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本规程给出了9个有关建筑防火涂料(板)方面的特定术语。 2.0.1 本规程所涉及的内容为各种防火涂料的设计、施工与验收。 建筑防火涂料的品种很多,如钢结构防火涂料、混凝土结构防火涂料和饰面型防火涂料,在对钢结构构件、混凝土结构构件及可燃性基材进行防火保护时可分别选用。此 外,对可燃性基材的防火保护还可以采用阻燃处理剂,它可以看作是一种水性的、透明的饰面型防火涂料。因此,本规程中也包含了阻燃处理剂的设计、施工与验收。 2.0.2 本条规定了钢结构防火涂料的定义。 早在20世纪50年代国外先进国家就已开始使用钢结构防火涂料,我国则在20世纪80年代才开始在一些重点工程中使用钢结构防火涂料,且多为进口国外的产品。近二、三十年来,我国钢结构防火涂料的研究与应用逐渐活跃起来,但产品的质量参差不齐,特别是与国外先进产品相比仍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在应用过程中,随着超薄型钢结构防火涂料这一概念的提出,使得国内钢结构防火涂料的应用呈现出涂层厚度越来越薄的趋势。但该分类不尽科学,并且过度的推广超薄型钢结构防火涂料无疑会在建筑中留下安全隐患。因此,国家标准《钢结构防火涂料》GB 14907在修订过程中按照涂料的防火机理将其分为膨胀型钢结构防火涂料和非膨胀型钢结构防火涂料。与按厚度进行分类,这种分类方法更加科学。 2.0.3 本条具体规定了膨胀型钢结构防火涂料的定义。 膨胀型钢结构防火涂料的防火机理是靠受热后涂层膨胀形成隔热、绝氧的炭化层来实现对钢构件的防火保护作用。这类涂料的涂层厚度可以减薄,但其防火性能的衰减是需要考虑的问题。 2.0.4 本条具体规定了非膨胀型钢结构防火涂料的定义。 一般来讲,非膨胀型钢结构防火涂料主要是依靠自身的不燃性及低导热性或涂层中材料的吸热性来对钢构件进行保护,相对来讲其保护钢构件的防火功能更加稳定可靠。但其需要达到一定的厚度才能具有防火保护作用,通常装饰性能差,影响了它在某些场所的应用。 2.0.5 本条规定了混凝土结构防火涂料的定义。 某些混凝土结构构件,特别是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的耐火极限不能达到设计要求时,常需使用混凝土结构防火涂料进行防火保护以提高其耐火极限。由于所保护的基材不同,混凝土结构防火涂料与钢结构防火涂料的物理、化学性能存在着差异,两者不能混用。 2.0.6 本条规定了钢结构防火保护板的定义。 钢结构防火保护板由于表面光滑平整、耐火性能优良,用于保护钢结构构件可以实现干作业、质量控制更容易,目前也得到了较为广泛的应用。而且,它应该是建筑装配化的趋势。但对于某些异型钢构件的防火保护,应用钢结构防火涂料是有效的补充。在钢结构防火保护设计时,应该充分考虑两者的适用特点。 2.0.7 本条规定了饰面型防火涂料的定义。 饰面型防火涂料与钢结构防火涂料的不同之处在于,饰面型防火涂料用于改变可燃性基材的燃烧性能,而钢结构防火涂料用于提高钢构件的耐火极限。该类涂料是我国最早开发的一类防火涂料,在我国的应用也最为广泛和成熟。因此,目前市场上假冒伪劣产品也较多,其产品质量的监管尤为重要。 2.0.8 本条规定了阻燃处理剂的定义。 在某些有装饰性要求的场所,不适宜采用饰面型防火涂料,阻燃处理剂的应用便可同时兼顾防火与装饰的要求。而且,阻燃处理是对高分子材料进行改性的主要手段之一。 2.0.9 本条具体规定了可燃性基材的定义。 可燃性基材主要是建筑室内装修使用的材料,是饰面型防火涂料和阻燃处理剂施涂的对象。本规程按照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与验收规范》GB 50354对装修材料的分类,将可燃性基材定义为纺织织物、木质材料、高分子合成材料、复合材料及其他材料等几类材料。 3 基本规定 3.0.1 通常在建筑设计中仅对建筑的耐火等级进行规定,很少明确指出各建筑部位及结构构件、可燃性基材的耐火极限或燃烧性能等级。而同样级别的建筑中由于结构性质或可燃性基材应用的部位不同,其耐火极限或燃烧性能等级要求也各不相同,容易使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造成混淆。因此,本规程规定设计单位应明确给出各结构构件的耐火极限要求和各种可燃性基材的燃烧性能等级要求,以使有关各方清楚了解建筑的防火保护要求。 3.0.2 本条规定是为了保证工程中应用的建筑防火涂料(板)产品的可靠性以及指导正确施工而制订的。防火涂料产品的优劣直接决定了建筑构件和材料的防火性能,把好产品质量关是保障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之一。目前的防火涂料产品品种繁多、质量参差不齐,因此在选择使用防火涂料产品时,必须选用经过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经过成熟应用的、技术资料齐全的产品。材料的进场验收作为对产品质量控制的第一步至关重要。本条所要求的技术文件是确保产品质量和施工质量的基本前提。 3.0.3 作为涉及建筑安全的材料,各种建筑防火涂料(板)产品进场后必须由专业检测机构进行见证检验,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在建筑中使用。见证取样检验是为了保证产品的真实性,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在施工现场抽样并送检的一项制度。在实际工程建设 中,应按照本条规定对防火涂料(板)产品的关键性能指标进行见证取样检验。为了保证本规程的技术先进性和可操作性,本规程规定的检验项目尽量选择产品的关键性技术指标,并综合考虑了检测周期和可操作性问题而确定的。 3.0.4 本条是对从事建筑防火涂料(板)的施工单位提出的具体要求。目前由于没有明确规定建筑防火涂料(板)的施工资质要求,因此防火涂料(板)的施工现象比较混乱。本条则明确规定了这一内容。建筑防火涂料(板)的施工宜由经生产企业培训或授权的施工队伍进行以确保工程质量。并且在出现质量问题时责任比较明确,产品质量问题与施工质量问题均由生产企业负责处理。在建筑防火涂料(板)的施工过程中,许多部位都有可能被遮挡,这些部位常被人们忽略。但正因为这些部位的隐蔽性使得难于维护和保养,火灾危险性更大,因此应加强对隐蔽部位的验收与记录工作。 3.0.5 本条规定是保证防火涂料(板)工程施工质量的必要手段。否则,当工程整体完工后发现施工质量不合格,进行返工时不仅延误工期还会由于重新搭设脚手架、安装电源等辅助设施造成大量的浪费。而且,由于对隐蔽工程和酒店大堂、开敞空间、墙地面龙骨等特殊部位,当整体施工完毕后无法检验或很难检验,为此提出此条规定。 3.0.6 建筑防火涂料(板)产品的主要功能是对建筑构件和材料起防火保护作用,其主要防火原理是隔绝氧气和热量与构件和材料的直接接触。所有的防火涂料产品都必须达到一定的厚度才能起到防火保护作用。因此,本规程将此条规定作为各种建筑防火涂料(板)产品施工的基本要求予以明确。 4 材料 4.0.1 钢结构防火涂料的类型与其性能密切相关,决定了其主要应用的场所和使用的条件。钢结构防火涂料按防火机理可分为膨胀型和非膨胀型两类,按其分散介质可分为水基性和溶剂性两类。其性能指标均应符合国家产品标准《钢结构防火涂料》的要求。另外,针对膨胀型钢结构防火涂料,本规程提出的膨胀倍率和膨胀强度两个表征材料膨胀性能的技术指标也应予以满足。 4.0.2 本条指出了混凝土结构防火涂料应执行的产品标准要求。 4.0.3 本条指出了饰面型防火涂料应执行的产品标准要求。 4.0.4 本条指出了阻燃处理剂应执行的产品标准要求。 4.0.5 本条指出了钢结构防火保护板应执行的产品标准要求。 5 设计要求 5.1 钢结构防火设计 5.1.1 在我国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中对各种结构构件的耐火极限已做了规定,《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中对钢结构的设计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但对于某些具体构件的类型划分容易混淆。在实际设计中,应结合具体建筑的情况设计给出各部位钢结构构件的耐火极限。 5.1.2 目前在钢结构防火涂料选用时,人们往往过分重视装饰效果及经济因素而对其防火功能重视不足。在现有的防火涂料生产技术条件下,非膨胀型钢结构防火涂料的防火性能更为可靠。钢结构防火保护板也是建筑装配化的一种发展趋势。因此,本规程提出了本条规定,有关各方宜按照本条规定来选择适当的防火保护型式。 5.1.3 各种防火涂料产品均须达到一定的厚度才能起到防火保护作用。因此,如片面追求越来越薄的涂层厚度及装饰效果,将会给建筑物的防火安全带来严重的隐患。为了确保对钢结构构件的防火保护作用,编制单位针对北京市场钢结构防火涂料的实际水平,提出了对防火涂料设计与施工的涂层厚度要求。这是对钢结构防火涂料施工质量的最低要求,必须得到彻底地贯彻落实。 5.1.4 钢结构防火保护板自国外引入我国已有二十年左右的时间,并在一些大型工程中得到应用。但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钢结构防火保护板的产品标准和施工技术规程,因此很难对该类产品进行统一规定。本规程规定该类板材的设计要求与其产品检验报告描述的内容相一致,是为了确保产品应用的一致性和可靠性而制订的。 5.2 混凝土结构防火设计 5.2.1 在我国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中对各部位结构构件的耐火极限已做出了规定,《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中对混凝土结构的设计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但对于某些具体部位构件的耐火极限较难确定。在实际设计中,应结合具体建筑的情况设计给出各部位混凝土结构构件的耐火极限要求。 5.2.2 通常认为混凝土为无机不燃材料,其防火方面不存在问题。但实际上混凝土在高温下会产生爆裂现象,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或某些钢筋表面混凝土保护层厚度较薄的结构构件或某些特殊场所应用的混凝土结构构件,往往耐火极限或防火性能不能满足实际使用要求。此时就需要对其进行防火保护处理,应用混凝土结构防火涂料是一种比较方便、实用的保护方式。 5.2.3 混凝土结构防火涂料不同于钢结构防火涂料。并且,混凝土结构防火涂料的生产及使用都相对较少。因此,本规程暂时不对混凝土结构防火涂料的施工厚度进行统一要求,但其厚度至少应满足耐火极限检验报告的要求。。 5.3 可燃性基材防火设计 5.3.1 在《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等现行有关国家标准、规范中明确规定了各种材料应用于建筑各部位时应达到的燃烧性能等级。本规程提出设计单位应确定给出各部位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进一步明确了对可燃性基材的设计要求。 5.3.2 可燃性基材的防火保护通常可采用饰面型防火涂料或阻燃处理剂进行处理,但饰面型防火涂料的防火效果更好。本条规定详细说明了两者的适用范围。纺织织物类易渗透的可燃性基材宜选用阻燃处理剂进行防火处理。高分子合成材料、复合材料和其他材料类不易渗透的可燃性基材宜选用饰面型防火涂料进行防火保护。在对木质材料类可燃性基材进行防火保护时,直接暴露的表面在有装饰要求时,一般的饰面型防火涂料难以满足要求,宜选用透明饰面型防火涂料或阻燃处理剂进行处理;其他情况下,也宜选用饰面型防火涂料进行防火保护。 6 施工要求 6.1 一般规定 6.1.1 本条规定提出的是在工程开始施工前需要做的准备工作。首先,涂料生产单位应有明确的施工工艺要求,比如对喷(抹、刷)涂工具的要求、根据施工厚度确定的喷(抹、刷)涂遍数的要求等。同时,结合生产单位的技术要求,施工单位应制订具体可行的施工方案,比如对可能被封堵或遮挡的构件和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交叉施工情况的处理方案、施工进度的控制等都应该予以明确。并且,施工方案应报工程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核,以便于对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 6.1.2 本条规定的施工记录是证明施工过程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的重要材料。当施工过程的某一个环节出现问题时,可根据施工记录查找原因。因此,在各种防火涂料(板)产品施工时,应对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由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施工技术负责人签字认可。特别是对隐蔽部位的施工过程更应按本规程要求做好详细记录。 6.1.3 钢结构构件、混凝土结构构件或可燃性基材被封堵或遮挡前若未进行适当的防火保护可能造成结构安全问题或留下火灾隐患。因此,在其被封堵或遮挡前应及时进行防火保护,并做好中间验收。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对于隐蔽工程的施工与验收更应得到重 视。 6.1.4 本条规定是倡导文明施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污染。 6.1.5 本条规定是为了保证建筑防火涂料(板)产品防火性能的长期可靠性而制订的。曝晒或雨淋会引起产品防火性能的下降,甚至使膨胀型防火涂料和阻燃处理剂的防火性能全部丧失。故在施工过程中和施工完毕后,应采取有效的措施避免曝晒和雨淋。 6.1.6 膨胀型防火涂料的使用寿命一直难以定论。可以肯定的是,其防火性能会随时间的延长而逐渐衰减,必要的维护保养对保证其防火性能是有益的。本条规定是为了保证防火涂料能够提供防火保护作用而制订的。 6.1.7 本条规定是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施工单位及时对施工质量进行自检而制订的。 6.2 钢结构防火涂料施工要求 6.2.1 钢结构防火涂料的施工应在确保钢结构本身安装质量及防腐涂料施工质量的基础上进行。这是对钢结构防火涂料施工的最基本要求。 6.2.2 本条规定在于保证钢结构防火涂料与基材之间的粘结性能。灰尘、焊渣、水分等杂质的存在会影响防火涂料的附着力,甚至可能引起涂层的脱落,从而造成施工质量问题。因此,施工前对钢结构基材的处理是一个关键的施工步骤。 6.2.3 本条规定是对钢结构防火涂料施工的一般质量要求。温度过低或过高、湿度过大都会影响涂料在钢结构基材表面的附着;风速过大除造成涂料的浪费外,空气中的灰尘等杂质增多,也会影响涂料的粘结。因此本条提出的施工环境条件要求应严格遵守。 6.2.4 钢结构防火涂料的涂层厚度是保证防火涂料耐火极限的重要性能指标之一。为了解决目前社会上盲目追求薄厚度而忽视防火性能的现象泛滥,本规程特别制订了本条规定。 6.2.5 本条具体规定了钢结构防火涂料施工后涂层质量的技术指标。钢结构防火涂料施工后应经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按表6.2.5的规定进行检验,并出具合格的检验报告后才可进行下一步工序的施工。表6.2.5所列技术性能指标均为钢结构防火涂料施工涂层质量的关键性技术性能指标,必须得到满足,才能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及所应具备的防火保护作用。 6.3 混凝土结构防火涂料施工 6.3.1 本条规定是为了确保混凝土结构本身的施工质量及混凝土结构防火涂料的施工质量而制订的。 6.3.2 本条规定用于保证混凝土结构防火涂料的粘结性能。 6.3.3 本条规定是对混凝土结构防火涂料施工的一般环境条件要求。为了保证混凝土结构防火涂料的施工质量,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本条规定。 6.3.4 混凝土结构防火涂料的涂层厚度也至关重要,应根据构件的耐火极限设计要求和混凝土结构防火涂料在耐火极限试验中取得的实际数据来确定。 6.3.5 本条具体规定了混凝土结构防火涂料施工后涂层质量的技术指标。混凝土结构防火涂料施工后,应经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按表6.3.5的规定进行检验,并出具合格的检验报告后才可进行下一步工序的施工。表6.3.5所列技术性能指标均为混凝土结构防火涂料施工涂层质量的关键性技术性能指标,用以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及涂料所应具备的防火保护作用。 6.4 可燃性基材防火施工 可燃性基材的防火施工指两方面内容,一方面是饰面型防火涂料的施工,另一方面是阻燃处理剂的施工。 6.4.1 为了确保可燃性基材的产品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必须在进场验收合格后再进行防火保护施工。这是可燃性基材防火施工的前提条件。 6.4.2 本条规定是为了确保饰面型防火涂料或阻燃处理剂施工后的防火效果和粘结或渗透效果而制订的。 6.4.3 基材的含水率过高会影响防火处理的施工质量和粘结或渗透效果,难以保证防火性能的长期可靠性,因此本规程对基材的含水率提出了要求。 6.4.4 本条规定是对饰面型防火涂料和阻燃处理剂施工的一般环境条件要求。为了保证可燃性基材防火保护施工的工程质量,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本条规定,以使产品具有良好的粘结或渗透能力。 6.4.5 本条提出了对纺织织物类可燃性基材利用阻燃处理剂进行防火处理的方式。 6.4.6 本条具体提出对木质材料类、高分子合成材料类、复合材料类和其他材料类可燃性基材进行防火处理时须对所有表面都进行处理的要求,以保证被处理的材料具有理想的防火效果。 6.4.7 本条规定是对饰面型防火涂料施工工艺的基本要求和涂料最低用量的要求。 6.4.8 本条规定是为了确保阻燃处理剂的阻燃效果而制订的。 6.4.9 本条具体规定了饰面型防火涂料和阻燃处理剂施工后的技术指标。饰面型防火涂料和阻燃处理剂施工后应经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按表6.4.9的规定进行检验,并出具合格的检验报告后才可进行下一步工序的施工。 6.5 钢结构防火保护板施工 6.5.1 与钢结构防火涂料的施工要求相同,钢结构防火保护板的施工也应在确保钢结构本身安装质量及防腐涂料施工质量合格的基础上进行。这是对钢结构防火保护板施工的基本要求。 6.5.2 钢结构防火保护板材的厚度及品种不同,其所对应的耐火极限性能指标也不相同。所以,在实际工程应用中,应根据板材在进行耐火试验时的构造形式和连接固定方式来进行钢结构构件的防火保护,并使用与检验时相同种类及厚度的防火保护板。 6.5.3 与钢结构防火涂料直接喷涂在钢结构构件上不同,钢结构防火保护板与钢结构构件之间采用粘贴和(或)机械固定方式连接。钢结构防火保护板之间也采用粘贴和(或)机械固定方式连接。这种连接方式非无缝连接,因此在施工中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连接的安全与牢固,才能在火灾中提供可靠的防火保护。 6.5.4 本条具体规定了钢结构防火保护板施工后的技术指标。钢结构防火保护板施工后应经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按表6.5.4的规定进行检验,并出具合格的检验报告后才可进行下一步工序的施工。所列技术性能指标均为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性技术指标,必须全部满足。 7 工程验收 7.1 一般规定 7.1.1 本条是对建筑防火涂料(板)工程验收的基本规定。明确提出了组织和参与工程验收的单位和人员要求,便于在实际工程中采纳和执行。 7.1.2 本条明确提出了建筑防火涂料(板)的施工质量应由专业检验机构检验确定的要求,特别是隐蔽工程及特殊部位的施工更应经过质量检验。该检验报告作为工程验收的依据。 7.1.3 本条具体规定了建筑防火涂料(板)工程验收时所需要提交的技术资料名录。 7.1.4 本条规定了建筑防火涂料(板)工程验收的步骤和验收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要求。 7.1.5 本条明确了建筑防火涂料(板)工程验收不合格时的处理措施。 7.1.6 本条明确规定了建筑防火涂料(板)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报告中所应包含的检验项目要求。所列检验项目均为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及最终建筑使用安全所必须的关键性技术性能指标,必须在同一检验报告中同时出具某一产品的所有检验项目并合格,才能认为该工程的施工质量合格。否则,视为该工程施工质量不合格,需重新进行检验或进行整改。本条规定用于指导有关各方对检验报告的验收及使用。 7.2 主控项目 7.2.1 本条规定了各种建筑防火涂料(板)产品进场时的复检项目。一般来说,主要组成材料的进场复检是必不可少的。而且,由于本规程所使用的材料均涉及建筑的防火安全性能,因此所有产品的复检均规定为见证取样检验。 7.2.2 本条具体规定了膨胀型钢结构防火涂料施工质量验收的主控项目性能指标。 7.2.3 本条具体规定了非膨胀型钢结构防火涂料和混凝土结构防火涂料施工质量验收的主控项目性能指标。 7.2.4 本条具体规定了可燃性基材防火处理施工质量验收的主控项目性能指标。 7.2.5 本条具体规定了钢结构防火保护板施工质量验收的主控项目性能指标。 7.3 一般项目 7.3.1 本条规定了将建筑防火涂料(板)施工前的基层处理作为一般验收项目进行检查的要求。 7.3.2 本条规定了基层处理的要求及检查要求。 7.3.3 本条规定了防火涂料涂层外观的质量要求及检查方法。 7.3.4 本条规定了防火涂料涂层抗裂性指标的质量要求及检查方法。 7.3.5 本条规定了阻燃处理剂施工后可燃性基材外观的质量要求及检查方法。 7.3.6 本条规定了钢结构防火保护板的外观质量要求及检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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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生产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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