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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倾销案例案例 CASE1:马钢在美国反倾销诉讼案中胜诉的启示 整理日期:2002-9-9 主持人:打赢三千万美元反倾销官司,马钢靠什么取胜?美方不服提出上诉,马钢能否笑到最后?一旦遇到反倾销诉讼案,我国的企业该如何应对?这就是本期要关注的重点。在进入本期话题之前,我们先来看一条刚刚从外经贸部传来的消息,针对日本近期对我国的出口蔬菜加强检疫的问题,外经贸部、国家质检总局、农业部和卫生部联合指出,我国出口日本的蔬菜符合安全卫生标准。 会上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日本不断对我国出口日本的蔬菜等农产品加强了检验检疫,而这一检验检疫已经...

反倾销案例
案例 CASE1:马钢在美国反倾销诉讼案中胜诉的启示 整理日期:2002-9-9 主持人:打赢三千万美元反倾销官司,马钢靠什么取胜?美方不服提出上诉,马钢能否笑到最后?一旦遇到反倾销诉讼案,我国的企业该如何应对?这就是本期要关注的重点。在进入本期话题之前,我们先来看一条刚刚从外经贸部传来的消息,针对日本近期对我国的出口蔬菜加强检疫的问题,外经贸部、国家质检总局、农业部和卫生部联合指出,我国出口日本的蔬菜符合安全卫生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 会上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日本不断对我国出口日本的蔬菜等农产品加强了检验检疫,而这一检验检疫已经超出了正常范围,损害了我国农产品的形象,误导了日本消费者,使我国部分农产品对日出口大幅度下降,一些蔬菜对日出口甚至已经停滞,为此四部局从各个方面说明了我国出口日本的蔬菜是严格地实施检验检疫标准的,也是符合安全标准的。 国家质检总局食品安全局局长秦贞奎:遗憾的是日方不顾中方的交涉,并且在7月底通过了《食品卫生法》修订案,并且即将针对中国的冷冻菜采取其它措施。 秦贞奎说日方没有按照世贸组织规定的原则,给中国6个月的缓冲期或调整期,并且决定在明天实施新的《食品卫生法》,制定了非常严厉的实施条例,中国有关部门将密切关注日方今后根据该修订案所采取的措施,以及其他任何可能导致贸易受到影响的做法。 主持人:随着对外贸易不断增多,我们也不可避免地遇到了各种贸易纠纷,为了争取平等、公平的贸易环境,这就需要我们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 副播:除了政府的努力之外,我国企业面对贸易纠纷也表现得越来越成熟。不久前,安徽马鞍山钢铁公司就在一场涉案金额为3000多万美元的反倾销诉讼中,以终裁无损害、倾销幅度为零的结果获胜。这一案件也被喻为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反倾销胜诉的第一案。 主持人:不过前几天,记者去马钢采访时,却意外地了解到这个案子有了新的波折。已经胜诉的案件还会再起波折吗? 当记者来到烟雨笼罩中的马钢时,恰好遇到马钢反倾销案的代理律师正在通报这起案件的最新情况。 王恒涛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琳:他们认为我们能打到这种结果很不服气,所以在国际贸易委员会那里他们要先把这个(倾销)无损害的结果扳过来,然后就针对我们这个倾销幅度的问题再进行重新计算。 原来,一年前指控马钢有倾销行为的原告——美国四家钢铁公司因不服马钢胜诉的判决,转而将这一案件的仲裁机构——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告上了法庭,这意味着判决结果将可能因这一上诉而改写,而马钢也将作为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继续出庭。面对这一新情况,马钢称他们有决心奉陪到底。 马鞍山钢铁公司副总经理苏鉴刚:我们既然相信自己那就一直要走到底。 一年前引起这场轰动一时官司的是H型钢。当时,美国商务部对来自中国的H型钢提出了反倾销的诉讼,被列入有倾销嫌疑名单的还有广州钢铁公司、杭州钢铁公司、上海浦东钢铁有限公司等十几家钢铁企业,但最后只有马钢决定应诉。 马鞍山钢铁公司副总经理苏鉴刚:这也不要怕,怕呢躲也躲不掉,你今天不敢应诉明天别人还是要照样起诉你。 很快,马钢成立了一个专门应对反倾销的小组。按照世贸组织有关规则和美方的要求,马钢首先填写了国际通行的关于企业运行数据的调查问卷。长达一万多页的问卷送出去之后,马钢自认为成竹在胸。然而令马钢人没想到的是,到了年底,美国商务部的一纸裁定却将马钢H型钢倾销幅度定为159%,比最开始起诉的152%还要高。 记者:这个结果对马钢来说意味着什么? 马鞍山钢铁公司副总经理苏鉴刚:就等于把马钢进入美国市场的H型钢产品,把这个大门给封死了。 那么美国人的159%是怎么算出来的呢?马钢聘请的一位来自美国美迈斯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江鹏这样分析:美国商务部在计算中国的钢铁出口反倾销的时候,有意地在计算氧气和其它一些气体的时候,故意使用替代国价格,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无形中总是能夸大你的生产成本。 由于美国把中国企业当作非市场经济下的企业,所以在计算生产成本时,没有采用马钢提供的数据,而是用印度作为替代国来计算。马钢立刻通过代理律师向美方提交初裁答辩书,并邀请美国商务部官员来马钢实地核查。 H型钢厂生产副厂长耿承浩:美国商务部当时来了两个人到我们现场,一男一女,他们来的时候带着一个怀疑的心情。事实上他们到现场一看之后就感到很惊讶,就改变了他们原来怀疑的目光。 随时可查的生产状况、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的财务资料和实地核查的直观印象改变了美国商务部官员的看法,也改变了案件的最终结果。5月20日,美国商务部裁决,马钢生产的H型钢不构成倾销,即倾销幅度为0%。6月1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也作出了无损害的裁决。尽管近期美国四家钢铁公司不服判决开始上诉。但自此,马钢的H型钢材已可以畅通无阻的进入美国市场。 主持人:虽然经历了一番波折,不过结果还是令人满意的,马钢至少在现阶段赢得了自己的胜利,李博士,为什么在这段时间里,美国钢铁工业会这么集中地提出它的产业受到的损害,要对中国出口到美国的产品提出诉讼呢? 李明星:现在钢铁市场来看,供大于求的情况比较明显,这种情况下市场价格争夺比较激烈,美国的企业处于一种劣势地位,在这种情况下有一些钢铁企业濒临倒闭的状况,所以他们提出申请保护,这就是迫使美国政府启动了201条款,有一些企业认为中国有比较优势的钢铁不断地进入美国市场,跟他们的固有企业市场提出一个非常强烈的一种挑战,所以他们自认为中国的这种企业,通过不正当手段跟他们展开竞争,他们是受害者,所以他们提出申请,要进行反倾销调查。总的来说,他们这两个201条款和反倾销的起诉应该说是两个环节,但是它的背景是一样的。 主持人:从目前情况来看,美方不服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的最终裁决提出了上诉,这个案子最终的发展会演变成什么样子? 李明星:今后我想它的胜诉应该是很大的。但是美国的司法程序是很繁杂的,所以最终得出这个结论,还得过几个月的时间,才能得出最终的结果。 主持人:不管这个法律程序需要多长时间,案子需要拖多久,但是从目前来看,马鞍的H型钢材出口到美国已没有什么障碍了。 副播:不过并不是每一家遭遇反倾销调查的企业都能有马钢这样的结果,截止今年上半年,我国出口产品共遭遇487起反倾销调查,其中我国企业胜诉的只有183起,占37.5 %。而钢铁行业的应诉情况更不乐观,根据权威部门的统计,96年以来涉及我国的钢铁反倾销案及钢铁保障措施案件达21起,涉案金额总计10.4亿美元,其中我们胜诉的只有6起,21桩案件中,有两起根本就没有应诉。 主持人:在这么多反倾销官司败诉的情况下,马钢是怎样合理地运用规则,取得胜利的呢? 企业总资产达167亿元的马钢,虽说H型钢的出口只占其生产总量的2—3%,但由于这是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因此马钢相当看重这部分市场的开拓。在遭遇美国钢铁企业反倾销起诉后,马钢重新算了一笔帐,认定自己不可能构成倾销。 马鞍山钢铁公司副总经理苏鉴刚:我们自己看了一下成本和售价,我们相信自己到美国出口的H型钢不构成倾销,所以我们是在有理的情况下才考虑到怎么去说理。 而日益复杂的非关税壁垒,使得企业在有理的情况下也不见得就能打赢洋官司。倾销幅度高达159%的初裁结果,就让马钢和它的代理律师们都承受了前所未有的压力。 王恒涛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琳:像很多公司在初裁结果不好的时候干脆就不做了,放弃了,所以就这一点来讲马钢也给我们很大的支持和合作。 美迈斯律师事物所律师江鹏:我最没有想到的,因为在初裁出来以后,没有责怪我们,我们告诉马钢结果,然后我说我需要五天的时间来分析,这个结果为什么是这样,这五天内他也没有给我打过电话。 也许正是这种宽容、理解的态度,使得律师们更全力以赴地投入到案件当中。在接下来的关键步骤——美国商务部实地核查中,马钢也一如既往地采取了开放、合作的态度。 H型钢厂生产副厂长耿承浩:我们毫无隐瞒,他们要到什么地方我们就陪他们到什么地方积极的配合他们。 由于在上海和香港两地上市,马钢的财务是由香港一家会计公司来审计的,其财务制度和管理模式也确实经得住美国商务部官员苛刻而严格的核查。也正是由于这次核查的良好印象,直接决定了马钢的最后胜利。 主持人:对于马鞍这次胜诉,就有人认为马鞍胜诉的原因很关键一点在于它所提供的财务数据清晰、真实、可靠,就这一点而言,李博士,你怎么看? 李明星:我觉得这是很有道理的。当然这个企业为了能够提供应诉取胜,应该是利用国际游戏规则,但是我们应诉的时候要有勇气,而且有理有据地提出国际通用的会计准则和技术上的数据,这是能取得胜利的非常关键的基础。从马鞍的情况来看,他们进口上市都进行了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而且借助于国际法律,有丰富 经验 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宣传工作经验交流材料优秀班主任经验交流小学课改经验典型材料房地产总经理管理经验 的律师事务所的帮助、支持下取得胜利。 主持人:从马鞍胜诉这件案件当中,给我们企业带来什么启示? 李明星:我觉得是这样,现在西方国家对中国的信息不一定完全准确,所以他们所裁决的结论有些是偏离的,是不准确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企业不应该盲目的、被动地就接受他们的裁决。除了这个之外,我们的企业以及团体,我们的行业协会,因为这个现在是属于整个美国钢铁企业对中国钢铁行业的一种挑战和反倾销的这种嫌疑,这个情况可能就起到一个积极作用,拧成一股劲或者是动用更多的社会力量去申诉,争得我们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而且通过这样的方式,能给西方企业发出一个信息,中国现在正在市场化,竞争得到不断地加强,而且我们的行业运营也是基于市场经济在运行的。 主持人:其实我国钢铁行业屡屡遭到反倾销诉讼案,这是与目前全球和美国市场里的钢铁业不景气有密切关系,全球的钢铁生产格局现在究竟是个什么状态呢? 从20世纪七十年代开始,随着新兴材料的大规模运用,欧美发达国家的钢铁工业逐渐沦为“夕阳产业”,经营惨淡。但是在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钢铁企业依然是国民经济的骨干产业,甚至被认为是衡量工业发展水平和综合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 据国际钢铁学会的统计数据,2001年全球钢铁生产量为10.68亿吨,而需求量仅为7.22亿吨,设备使用率只有77%。其中,欧盟、亚洲、北美生产能力分别过剩40%、37%和23%。 1996年,我国钢材产量突破1亿吨,居世界首位。我国钢材进口从1996年到1998年调整后逐年大幅上升,与进口相比出口钢材大幅度下降。 主持人:在全球钢铁业普遍供大于求的情况下,我国钢铁业的比较优势到底在哪里,我们怎样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呢? 李明星:这是一个结构性的供大于求,现在我国钢铁行业基础产业的重复生产比较严重,产品出口都是集中在比较有限的品种,今后我们要做积极的结构调整,优化我们的产品结构,提高我们在国际分工协作当中的地位是非常重要的。那我们出口的时候,可能是避免因为太集中于某一个产品所以带来的这种摩擦,能够降低摩擦系数,同时我们也能够避免这种价格竞争所带来的效益的下滑。 主持人:我们今天讨论的是马鞍在反倾销诉讼中获得的启示,无论是反倾销诉讼,还是贸易壁垒,只要我们对外做生意,就难免遇到各种各样的贸易问题,马鞍获胜的经历告诉我们,勇气、实力还有技巧是三件有利的武器,也许我们不能打赢每一场官司,但是我们应该争取每一次公平贸易的机会。 CASE2: 我国彩电反倾销案 我国彩电诉讼进程回顾 2004年5月1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终裁投票,认定中国彩电企业对美倾销成立 2004年4月14日美国商务部终裁中国彩电反倾销案 倾销幅度降低 2004年3月22日中美彩电争端处于关键时期 中国企业发出应诉倡议书 2003年10月25日美再次推迟彩电倾销裁决 初裁日将推到11月21日 2003年10月12日左右美国商务部作出倾销成立的初裁(可能向后推迟50天) 初裁后75至135天如果倾销幅度为2%以上,本案继续由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审理 初裁后1个月内美国商务部到中国实地调查 2003年5月1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初裁结果,如初裁为这些彩电的进口未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则本案结束,反之案件提交至美国商务部继续审理 2003年5月1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决定是否接受起诉书 2003年5月2日原告方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递交起诉书 彩电反倾销示警中国厂商 康佳上诉翻盘困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3日 13:00 《财经时报》  这次彩电反倾销案总价值高达16亿美元,对中国企业影响最大的是开拓多年的美国市场可能不复存在,3500万台的产能闲置可能成为“不能承受之重” 本报记者 钮键军 面对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5月15日的一纸判决,中国各彩电厂商纷纷实施了“紧急预案”——在各大媒体发表措辞严厉的声明,对美国这一裁决表示不满。 中国的多个网站上也开始对“中国为什么会在持续一年的反倾销案中败诉”展开分析,有些帖子甚至指出此次败诉与某些中国企业的“汉奸”行为有关。   参与此次反倾销案诉讼的一位律师近日向《财经时报》指出,这种揪“内鬼”的做法有些可笑,中国现在必须面对日益增多的反倾销案,并尽快调整反倾销策略。   中国家电协会的人士认为,反倾销案将导致彩电厂商的生产能力闲置,同时,中国是否将面临新一波彩电价格战,也值得关注。 暴露认识空白 5月15日,记者接到了多家彩电厂商电话,并把刚刚准备好的声明告诉了记者。直接参与此次彩电反倾销案辩护工作的高特兄弟律师事务所向《财经时报》表示,这种“紧急运作”暴露出中国企业在反倾销诉讼问题上还存在很多认识上的“空白”。 这位人士分析,中国很多企业都认为,美国对于这次彩电的倾销裁决将肯定会在5月27日做出,因此,对于5月1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裁决,都有一种被“突然袭击”的感觉。这表明中国企业对美国的反倾销程序还没有清晰的认识。 按照美国的裁决程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须在美国商务部确定倾销幅度之后的45天内——也就是在5月27日前做出裁决,因此,5月15日的裁决“没有什么可以指责的”。另外,一般反倾销案的时间是280天,而此次反倾销案由于美方两次延期,已经长达360天。“中国应诉企业对于美国反倾销法律的有关规定认识有缺陷,导致措手不及”。   律师认为,中国企业对于裁决结果“盲目乐观”,也是仓促应对的原因之一。他们此前普遍认为已经在反倾销案中做出了很大努力,因此,在5月的最终裁决中,胜诉的几率将有50%以上。   但律师在早在4月初美国商务部对中国彩电产品做出倾销幅度裁决时,就已经意识到中国企业在此次诉讼中可能失利。 按照美国的反倾销程序,美国商务部负责倾销幅度的调查,而国际贸易委员会负责 是否对美国企业造成实质性伤害的裁决。这两个程序彼此独立又紧密相关。“在美国的贸易史上,很少出现在美国商务部做出倾销幅度裁决之后,国际贸易委员会再做出相反的裁决”。   国内企业必须自省   高特律师事务所认为,并没有获得中国某些家电厂商“出卖本国企业”的具体证据,同时他认为,任何一个理性的企业都不会这么做,因为风险太大;“出卖”本国企业的前提是,这家企业必须获得比本国同行低的倾销幅度裁决,而这一点是很难控制的。   关于“日本家电厂商策划了此次反倾销案”的说法,这位人士也给予了驳斥。他介绍,日本松下电器公司此前已经就此质询了美国松下公司,后者表示,美国松下按照美国商务部的调查请求,如实填写了调查表格,并把调查结果如实向中国商务部进行了反映,因此并没有“幕后操作”的情况。   中国轻工总会的一位高层人士也指出,中国企业现在必须从自身找问题。这次败诉从大环境看,是中国尚未获得市场国家经济地位所致,中国企业在反倾销诉讼中都是以第三国的生产成本作为参照,这对于生产力价格较低的国家是致命的伤害。   但他认为,这一点是中国企业无法把握的事情,政府正在为此做出积极的努力,已经获得了一些成果。如新加坡、新西兰等都已承认了中国市场国家经济地位。中国正在积极争取欧盟、澳大利亚尽早通过类似决定。由于美国在这一问题上一直很保守,中国企业必须面对的事实是,如何在日益增多的反倾销案中保证自己的经营不受影响。   他认为,中国企业目前确实存在“授人以柄”的现象。据统计,中国2003年向美国出口彩电台数增加了70%,而销售金额只增加了47%,也就是出口单价下降了20%左右。这并成为美国厂商起诉中国企业的依据。因此,在获得美国市场国家经济地位之前,中国企业必须考虑如何提高产品档次。   高特律师事务所律师从反倾销操作的角度建议:中国企业在应对美国的反倾销案时,必须要在美国商务部的裁决前进行努力,力图将倾销幅度降为最低——当然理想状态是确认倾销幅度为零;而后的努力才是说服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裁定不构成实质性伤害。 新一波降价来临?   康佳公司在声明中表示,将会同律师准备向美国国际贸易法院上诉,同时强调公司的国际化经营方针不会发生改变。其他中国彩电厂商也做出了类似的表示。   高特律师事务所人士表示,向法院上诉属于另外一个法律程序,其结果很难预料。因此,中国企业不要过多希望在上诉中“翻盘”;而且即使翻盘,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会改变近期中国彩电业在这次败诉后面临的严峻局面。   按照美国的法律,6月,美国海关将会按照美国商务部做出的倾销裁决,对中国彩电产品征收相应的反倾销关税。这一程序不会因为中国企业的上诉而推迟。平均20%以上的反倾销税,会使中国出口到美国的彩电数量锐减。   中国家电协会人士也向《财经时报》表示,中国彩电企业的经营战略将不可避免地发生某种调整,并指出,这次彩电反倾销案总价值高达约16亿美元,而对中国彩电行业来说,影响最大的是开拓多年的美国市场可能不复存在,中国彩电业3500万台的产能闲置,可能成为“不能承受之重”。 以四川长虹为例,该公司产品70%外销,30%内销。这种格局可能由此次反倾销案发生转变。而闲置出来的产能必然转入国内市场,这是否会引起中国国内市场彩电降价,是目前关注的重点。 反倾销大战硝烟未散 谁是彩电案的内鬼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24日 01:35 中华工商时报 在中国企业遭遇的反倾销调查中,美国对华彩电反倾销无疑是影响最大的案例。该案还有一个特点,就是案件终裁之后,传出了一家中国企业与对手幕后交易的消息,从而引发一场抓“内鬼”闹剧。 彩电案是一个非常经典的反倾销案例,中国企业从中学习、反思的经验教训很多。但是,这个案件到底有没有“内鬼”。如果有,是谁。如果没有,是谁造的谣,他到底想干什么。这个问题如果不分析清楚,我们就无法对本案件进行正常的归纳总结。   2004年5月14日,该案终裁,中国产品损害成立,涉案企业被征收最高78.45%的反倾销税。其中,厦华被征收的反倾销税只有5.22%,成为最大的赢家。   在案件终裁之后,一家网站发布了惊人的消息。该消息声称中国个别企业与该案起诉方美国五河公司有幕后交易,从而加快了中国企业的败诉步伐。该消息暗示,这个“内鬼?就是厦华。   这显然是个爆炸性的新闻,但是,由于消息来源没有提供证据,这个新闻反而招来了媒体的严厉批评,因为中国彩电业根深蒂固的不团结和互相攻讦让人厌恶。   直到9月11日,证据终于出现。国内一家媒体报道,在五河公司起诉两个月后,2003年7月24日,厦华与五河公司达成 协议 离婚协议模板下载合伙人协议 下载渠道分销协议免费下载敬业协议下载授课协议下载 。协议主要内容为:五河公司将从厦华获得彩电订单;如果五河公司赢了,合同生效,否则合同不生效。   据此,该消息来源分析说,“按照美方的逻辑,如果获得订单,就表明没有受到损害;如果没有拿到订单,就表明受到了损害。美国人正是用这种互为因果的逻辑,认定有损害存在。?   对于媒体曝光的这份协议,厦华方面没有作出任何反应,看起来可能是存在的。但是,如果据此就判断出:是厦华与五河公司的协议,导致了彩电案的失败,从逻辑上讲,是完全不通的。原因有三。   第一,该案调查的是2002年7月至12月期间,中国对美国出口的彩电是否倾销。厦华与五河公司的协议,是反倾销调查之后,在时间上与案件没有关系。   第二,美国的法制建设非常健全。两大调查机构的官员和控辩双方聘请的律师,不但在一个信息十分透明的环境下工作,而且互相牵制。在这样的环境下,一份与调查期毫无关联的协议,绝对不可能对案件的裁决产生影响。   第三,厦华在终裁中获得的最低税率,是五河公司不愿意看到的。因为根据协议,中国企业败诉了,厦华就要向五河下订单。也就是说,厦华被裁定的倾销税率越高,就越有求于五河公司,给五河公司的订单就越多。但结果不是这样,厦华的税率最低,甚至低到可以继续在中国制造。这样一来,厦华即使履行协议,向五河下订单,数量也会很少。这当然是五河不乐见的。   因此,这份协议即使存在,也不能证明厦华是所谓的“内鬼?。   那么,厦华为什么对此缄默不语呢?笔者猜测,厦华太爱惜自己的脸面了。在欧盟对华彩电反倾销案中,厦华第一个出列,果断应诉。此举赢得国内媒体和业内人士的一片喝彩声,很多媒体将厦华塑造成民族英雄、应诉反倾销的楷模。但是,在本案中,厦华竟然和竞争对手签了协议,虽然对案件裁决没有影响,却是“与敌共眠?。面对突如其来的“内鬼?指责,一直保持民族英雄形象的厦华,知道自己可能会越描越黑,最后只好默不作声。   这场风波造成的结果,就是所有的人都在打探,厦华是不是“内鬼?;而没有人向厦华请教,他们到底怎样获得了最低税率,成为本案最大的赢家。   事实证明,无论是欧盟对华彩电反倾销,还是美国对华彩电反倾销,厦华的表现和最终取得的结果,都是中国彩电企业中最优秀的。厦华的应诉经验,是中国出口企业,尤其是对欧、对美出口大户,所急需学习、借鉴的。但是现在,我们听不到厦华对外发布自己的应诉经验,没听说哪家企业向厦华虚心请教;我们看到的,是一个面对“内鬼?指责默不作声的厦华。   如果厦华是清白的,那么,到底是谁在煽风点火。   有一个人物值得人们注意,这个人就是曾经在本案中作为长虹代理律师的、所谓的美国著名的“卫理律师事务所?的“首席律师王晓麟博士?。   在本案中,王晓麟是在媒体上曝光最多的律师。本案终裁之后,几乎所有的有关本案的消息,无论是“内鬼说?、还是中国企业在美国上诉、美国可能改判、中国企业要求商务部进行世贸磋商,等等,都有他的影子。他几乎是惟一一个在案件结束之后,还在继续发布消息的华人。不久前,针对某一个新闻,长虹发言人刘海中表示,王晓麟已不是长虹的代理律师,“不排除其个人在美国借此事炒作的可能?。   刘海中的表态可谓“一语道破天机?。笔者研判,王博士不惜力气地从太平洋对岸吹来一段又一段信息,其目的应该很单纯:让中国企业都知道自己和自己的律师所,以后有反倾销官司都来找他。为了让更多的人知道他,他开始“语不惊人死不休?。   问题是,打官司是以成败论英雄的。在本案中,长虹输得很惨。作为长虹的代理律师,王博士毫无疑问是一个失败者。   中国的企业,有必要知道一个输了官司的律师的名字吗。 当然没必要。中国企业需要知道的,恰恰是厦华的律师叫什么名字,收费标准如何。 美商务部拟改反倾销调查程序 中国企业受损严重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09日 01:11 中华工商时报 【记者王义伟8日北京报道】 记者从锦天城律师所北京分所了解到,美国商务部日前发布公告,准备修改对“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反倾销调查程序,并欢迎各方在10月15日之前发表 意见 文理分科指导河道管理范围浙江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教材专家评审意见党员教师互相批评意见 。锦天城律师所北京分所相关专家认为,由于中国被美国反倾销调查机构认定为“非市场经济国家”,美国商务部此举将对中国企业尤其是对美出口大户产生重大影响。   美国商务部在5月份的公告中曾提出,鉴于在虾反倾销案和家具反倾销案中出现大量中 国企业申请“分别裁决”的情况,而商务部人员有限,难于应付,有必要考虑修改反倾销调查程序。在此次公告中,美国商务部对此又提出了两点新理由:   首先,现行的“分别裁决”测试(即反倾销调查问卷A部分)所设计的内容无法最有效地证明被调查企业的出口活动在事实上独立于政府控制;其次,由于现行的“分别裁决”是授予各个出口商,而非特定的出口商与生产商的组合,这就难以避免那些被征收较高税率的生产商通过重新选择出口商出口本案产品,从而达到规避反倾销税的目的。   有鉴于此,美国商务部提出了三点修改调查程序的意见:   第一,单独设立一个“分别裁决”的申请程序以取代目前使用的调查问卷A部分。在该申请程序中,所有申请“分别裁决”的出口商(包括外商独资企业)都必须提交证明其出口活动独立性的相关文件,并需要指明本企业的关联企业和相关的产品生产商(供应商);美国商务部将列出所需文件清单,其范围扩大到省级甚至地方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并且,美国商务部还保留要求提交更多文件、做出更多说明的权力。   第二,将“分别裁决”授予特定出口商和生产商的组合。即,出口商获得的“分别裁决”,只适用于在调查期内向其供货的生产商的产品;对于其他生产商的产品,即使通过该出口商出口,也不能享受较低的“分别裁决”税率,除非这些产品经过复审程序重新确认了倾销幅度。   第三,关于通过第三地进行的转售(例如通过香港、台湾或马来西亚),鉴于中国生产商与转售商之间的复杂关系,美国商务部准备完全改变目前的做法,即从“除非有相反的证据证明,否则假定生产商不知转售产品的最终目的地”改变为“除非有相反的证据证明,否则假定转售产品将销往美国”。 锦天城律师所北京分所专家认为,美国商务部所表达的意见如果付诸实施,不仅将大大增加反倾销应诉的难度(无论是提交材料的数量还是举证责任的转移),而且还限制了较低的“分别裁决”的适用范围,中国对美国的出口无疑将受到巨大的负面影响 厦华高层首次开口辩护 我们不是反倾销案内鬼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23日 09:30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刘映花)“我们不是彩电反倾销案的内鬼!”昨天,厦华高层首次在公开场合为自己辩护。在昨天举行的“厦华平板全球巡展”的宣传活动中,厦华董事长郭则理亲赴北京为活动造势。在被一再指责为中美彩电反倾销案“内鬼”头号嫌疑人的“风口浪尖”上,郭则理的登场颇有些“危机公关”的意味。   今年,中美彩电旷日持久的反倾销大战最终以中国企业的败诉告终。令人始料不及的是,极具杀伤力的“内鬼说”也随之风生水起。本月初,传闻再起。有匿名文章指出税率最低的厦华存在“幕后交易”,一时间,互联网上“抵制厦华彩电”的声音不绝于耳。   “取得低税率是厦华积极应对的结果。”郭则理昨天对此表现得理直气壮。至于反倾销案的失利,他将其归咎于中国企业治理的缺陷和对反倾销的过度政治化。“中国已经是全球最大的制造基地。但正因如此,中国企业应该更加按照市场经济体制进行资源整合,按市场规则办事。”   郭则理指出,在遇到反倾销问题时,中国企业“团队配合不好,很难坐到一起”,往往将更多的希望寄予政府,希望通过政府交涉解决问题。实际上,政治行为越多,反倾销案越政治化,“中国企业是按市场经济办事”就愈加缺乏说服力。 美针对中国家电反倾销案 厦华彩电获益另有内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11日 11:34 和讯网-财经时报 《财经时报》新近获得的一份资料显示,2003年7月末,即美国针对中国的家电反倾销案立案大约两个月后,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确曾与对中国彩电实施反倾销一案的“急先锋”——五河电子公司达成了有关合资协议,从而也为它留下了进入美国市场的一条通道   对于此前彩电业内所赐封的“内鬼”称号,厦华公司或许将面临着“跳进黄河也洗不清”的境况,当然,它或许另有选择。   《财经时报》新近获得的一份资料显示,2003年7月末,即美国针对中国的家电反倾销案立案大约两个月后,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厦华公司)确实与对中国彩电实施反倾销一案的“急先锋”——五河电子公司达成了合资协议,从而为它留下了进入美国市场的通道。   知情者称,正是这份始终没有公之于众的协议,由于为五河电子公司提供了“损害存在”的证据,令中国彩电企业在应诉的最后关头陷入极大被动。   早些时候,长虹内部有关人士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曾明确表示,这家与五河电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中国彩电企业即为厦华公司。这正与《财经时报》近日获得的信息相吻合。   协议   2003年5月初,美国五河电子公司向美国政府部门提出,将对中国出口美国的21英寸以上显像管彩电施行反倾销上诉;随之,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裁定中国涉案彩电对美国的彩电产业存在损害,中国彩电厂家各自获得的早先由美国商务部判定的反倾销税率即告生效。   根据美国裁定的反倾销税率,四家单独应诉企业厦华、康佳、TCL和长虹分别为5.22%、9.69%、21.25%和26.37%,其他应诉企业为22.94%,其他未应诉企业为78.45%。   中美企业之间签订合作协议,本身不足为怪,但由于厦华和五河电子公司签订的合资协议出现在反倾销案件审理期间,这给了上诉方以口实之利。   《财经时报》获得的资料显示,2003年7月24日,厦华海外公司的部分高层,曾经与位于美国田纳西州的五河电子公司进行过一次“卓有成效”的会谈。根据双方达成的共识,厦华决定在美国生产其电视产品,当年秋天即开始第一轮生产。   资料同时表明,厦华将在中国生产电路板运送到美国,显像管则从北美采购。   厦华将从中国派出管理者进驻美国工厂,其销售公司亦从洛杉矶搬至田纳西。   厦华认为,这些举动将使其更有竞争力,特别是在大屏幕彩电产品领域。   《财经时报》目前仍未获得双方具体协议文本。但据了解,协议中明确表示,五河电子公司将从厦华获得彩电生产订单;如果五河电子公司赢得这次反倾销诉讼,则合同生效,否则合同将不生效。   合作   按照美方的逻辑,如果获得订单,就表明没有受到损害;如果没有拿到订单,就表明受到了损害。美国人正是用这种互为因果的逻辑,认定有“损害存在”。   厦华所指的美国工厂,正是五河电子公司位于田纳西州格林维尔的工厂,早在1963年就开始生产电视机。   这间工厂是1997年五河从飞利浦手中买入的,目前是美国最大的彩电制造企业,尽管它的产量还不足长虹的零头。   但这都不足以阻挡它成为一场针对中国彩电巨头们的诉讼赢家。在此次彩电反倾销案中,五河电子公司联合了两个工会组织——国际兄弟电子工会和美国通讯工会的产业分会工会,组成了上诉方,寻求对中国彩电施加高关税。   五河电子公司的主要业务是为电子产品生产企业提供组装及贴牌服务,至今仍然握有飞利浦、三星等最大客户。   在《财经时报》获得的一份厦华方面人士发出的邮件中,厦华彩电对五河电子公司生产能力的评价是“非常现代化,很适合生产各种类型的电视产品,特别是高技术产品”。   厦华公司相信,虽然看起来开始是“与敌共眠”,但五河电子公司将成为其很好的合作伙伴,就像五河电子公司与三星、飞利浦以及其他合作企业一样。   厦华彩电向美国的出口产品正在推广使用自有品牌Advent。这一品牌是它在美国收购了一个汽车音响的老品牌得来的。   实际上,这是中国家电产品向发达国家的出口中少有的自有品牌。   逻辑   然而,反倾销案后,中国企业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阶段的集体败诉,将遏制包括厦华在内的所有彩电企业对美出口。   早前的媒体报道显示,厦华和康佳虽然各自获得10%以下的较低反倾销税率,主要原因是美国商务部在计算中的“失误”造成的,并将会在年度复审中予以更正;也就是说,在正常情况下,没有任何一家企业能够逃出厄运。   《财经时报》获得的另一消息表明,五河电子公司在今年5月决定重新雇佣150名曾被解雇的飞利浦生产线的员工,用于新生产线的生产。   为了适应订单需求,田纳西的五河工厂将设置一条新的生产线,并提高另一条线的产能。市场人士指出,新的订单合同对五河电子公司来说是“很有利的”,因为这将有利于缓解中国彩电出口美国不断上升带来的产能缩减状况。   但是,这份资料并未明确指出订单来自厦华。   实际上,五河电子公司拥有10条生产线的潜在产能,而近年来大幅缩减,在此之前,只有两三条线正常运转。若以150名员工的招工扩产规模乐观估计,增加的产能不过几十万台。若这些全部供应厦华,对于彩电年销售额将近30亿元的厦华公司而言,也是不足以吃饱的。   厦华电子(600870)今年中报显示,该公司上半年累计出口各型号彩电53万台,占全部彩电销售量的47%;出口创汇5.7亿元。因此,就厦华在美国获得的产能而言,对它业绩的改善作用并不明显。   但厦华在美国的所有动作并非没有意义。如果美国贸易委员会对中国彩电的反倾销税率重新裁定,即使各家企业都是20%以上的税率,厦华也已经留下了进入美国市场的通道。   反思   在中国各行业的企业经历的各种反倾销案中,类似一家企业为一己之利而损害行业利益的状况时有发生。这一方面反映出某些企业应对紧急事件时的素质薄弱,也从另一个角度反映出行业协会职能的欠缺。对于企业的不规范行为,多数行业协会都没有足够的实力去控制和协调。   业内人士认为,中国企业缺乏预警机制,往往事到临头才仓促应战,也是导致错误决策和不理性行为的原因之一。实际上,在彩电应诉反倾销案中,有更高明的方法解决企业利益和行业利益间的关系,如此次彩电一案,有专家提出,完全可以通过收购五河电子公司,然后撤诉的方法解决。   另据《财经时报》了解,2004年5月7日是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供辩护词的最后期限。而在4月30日,国内应诉企业获知厦华与美国五河电子公司这份协议的存在,中国机电商会、中国商务部及部分企业曾要求厦华交出协议,以便律师团针对这一协议,做出尽可能有力的辩护准备。但这一要求未能获得配合。   目前,中国商务部正在对这一家电案是否上诉世贸组织进行论证,不久将有明确结果。而对中国家电企业来说,当前要紧的是积极准备资料,迎接明年5月间的年度复审。   不过,《财经时报》获悉,一直在对中国彩电实施反倾销中充当“急先锋”的美国五河电子公司,不久前又向美国国际贸易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改变美国商务部先前对中国征收反倾销税的有关判决。其中包括:对长虹施行紧急措施,即对已经进入美国海关尚未清关的彩电进行财产保全、改判倾销幅度的计算方法等。   早在今年7月初,康佳、长虹等中国彩电企业已经上诉美国国际贸易法庭,要求改变此前对中国企业的不公正判决。不过,美国五河电子公司此次再生枝节,被认为意在彻底堵住中国彩电对美国出口的机会。五河电子公司上诉如果获得支持判决,对中国企业无异于“雪上加霜”,而最终获益者可能不仅仅是五河电子公司一家 。 中国向WTO申诉 中美彩电纠纷尚存翻盘可能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13日 08:10 北京青年报 中国企业正为WTO申诉做积极准备 专家指出WTO有望推翻美国裁决 就在人们认为中国彩电在美国的反倾销案已尘埃落地,中国彩电在美方反倾销打击下将黯然退出美国市场之际,记者就该案采访了一些高级外交官员、世界著名的国际贸易问题专家和该案的主要律师。从采访中获得的信息表明,不同于许多传媒所报道的是,这一引人注目的反倾销案离结案仍为时尚远。世界贸易组织(WTO)有可能迫使美方全面改判,从而出现以长虹为首的中国家电业仍可进军美国消费市场的新局面。   中美彩电纠纷没画句号   不久前,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最终裁决”不过是为本案的第一阶段画上了句号。中国彩电业在与美国申诉方第一回合的较量中各有输赢。长虹等出口创汇大户,受第一阶段全力应诉所取得积极效果的鼓舞,目前正全面开展第二阶段的上诉工作。同时,中国商务部、中国机电商会以及长虹集团领导等以其国际化的战略眼光,正在为有可能出现的第三阶段的WTO申诉做积极的准备和推动工作。据美国著名的WTO专家分析,美国对中国彩电的不公正裁决将导致WTO全面改判该案,从而迫使美国政府收回成命,并为以长虹为首的中国彩电行业在美国的长期、稳步发展提供公平的市场竞争机会。   人民网在4月份曾就此案报道说,由于胜败的可变因素很多,即使中方败诉,中国各家彩电企业也会做出继续上诉的准备。中国彩电行业辩护团首席律师王晓麟博士指出,从程序上讲,中国各彩电厂家可以就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裁决向美国国际贸易法庭提起上诉。中国彩电行业也可以推动中国政府就美国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裁决向WTO提起上诉。同时,各彩电厂家应当为首次年度行政复审做好准备,以最大限度降低反倾销税对我国彩电出口美国的影响。   乔治顿大学法学院著名国际贸易法专家瑞尔教授分析说,中国彩电在美国商务部裁定阶段的出色辩护,已经赢得了几乎所有可以争取的法律问题,这包括:(1)否决了初裁所认定的“紧急状况”;(2)从根本上改变了倾销幅度计算方法,使全行业的倾销幅度下降了一半。   但是为什么除康佳和厦华外,中国大部分彩电厂家的倾销幅度都被定在20%以上呢?瑞尔教授认为主要原因是美国商务部采用了来自一个网站的不准确的数据,作为中国彩电生产成本的替代数据。康佳获得9.69%的倾销幅度则得益于其从香港采购的零部件被认定为“市场经济”采购,从而使得部分成本计算避免了高额的替代数据。但在最近的案例中,美国商务部明确指出,从香港采购的“非市场经济”国家生产的零部件不应被认定为“市场经济”采购,仍需使用替代数据。从美国商务部的计算方法中可知,厦华获得5.22%的倾销幅度则主要是因为美国商务部采用了普通彩电显像管成本来计算厦华的高清晰彩电。这些明显的错误将在年度复审中被纠正,估计厦华和康佳的最终税率不会与其他厂家相差太大。   记者几个月前曾在华盛顿旁听了该案的终裁听证会,长虹的律师团是在终裁听证会唯一就“紧急状况”和倾销幅度计算方法提出强力抗辩的律师团。仅否决“紧急状况”这一局部胜利,就可为中国彩电行业避免1.4亿美元的损失;根据去年的出口量,倾销幅度计算方法这一局部胜利为中国彩电行业避免了每年1亿多美元的损失。首席律师王晓麟博士认为,如果美国商务部不是采用某网站提供的错误数据,中国彩电的倾销幅度应控制在5%以内。   长虹已于上周提起上诉   目前长虹等厂家已于上周上诉至美国国际贸易法院,美国商务部使用该网站提供的错误数据进行成本计算,应该成为本次上诉抗辩的重要理由之一。王律师指出:“事实上,在不久前的对中国家具反倾销案中,美国商务部拒绝了采用同一网站的替代数据,其理由正是我在彩电案中提出的理由。美国商务部这种在一个案件中认定该网站数据如何准确,在另一案件中又认定同一网站数据如何不可靠的做法是随意的,不公正的,也是没有法律根据的。”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终裁违反了关贸总协定的反倾销协议中所规定的“不得归咎”原则。“不得归咎”原则要求考虑由标的进口产品以外的其他因素对美国彩电行业所造成的影响。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构对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裁定一直采用严格的法律标准进行复审。王律师认为,因为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没有对其他因素,包括非标的产品和新科技,所带来的影响进行分析,WTO的争端解决机构将会裁定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裁决违反了关贸总协定反倾销协议的规定。   如果WTO的争端解决机构认定美国裁决不公,WTO的争端解决机构将会具体阐述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如何方能使其裁决与关贸总协定反倾销协议的要求保持一致。因此,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自由裁决空间将非常有限;争端解决机构的意见将会令人信服地使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不存在损害的裁决。中方向WTO上诉的胜利将迫使美国政府改变其对反倾销法的解释和适用规则。   目前中国仍被定位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如果WTO对彩电案的改判变成现实,新的裁定将会长远地、正面地影响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运作,有力地扭转中国企业在国外不断遭受反倾销调查的被动局面。这对中国彩电行业和全中国其他出口企业都会产生非常有利的影响,向WTO上诉的胜利将向其他世贸成员国证明,中国既愿意遵守和承诺对WTO的义务,同时也会在WTO的体制下,积极参与和平与发展的活动和坚决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这应是获胜把握很大的案件”   曾经担任过美国世贸商务代表首席产业法律顾问的瑞尔教授强调:“我认为这应该是一个获胜把握很大的案件。因为美方违背了三个很重要的法律问题,一是“不得归咎”原则,二是程序的更正性,三是替代数据有随意性,这些都没有法律做依据。而世界贸易组织为了维护国际间公平贸易,确保其权威性、严肃性和一贯性,也会尊重实事,做出改判的正确决定。”关于WTO裁决对美国的约束力,“我们从钢铁201案件可以看出,美国政府会执行WTO的裁决。”美国前年提起针对全球的201钢铁保障案,去年WTO就裁决美国违反了其WTO义务。尽管美国钢铁工业有着巨大的政治和经济势力,美国政府仍然依照WTO的裁决取消了该案。   至于中国彩电在美国反倾销打击下是否将被迫退出美国市场?瑞尔教授不以为然地表示:“反倾销会给外国的出口商和生产商带来一些麻烦,但这并不意味着必须退出市场。成功的出口调整和法律运作完全可以使公司健康发展,并使产品保住在美国的市场。”王晓麟律师也表示:“中国厂家可以通过若干步骤处理甚至消除倾销幅度。”由于具体做法涉及一些商业秘密,王律师称这些不便详谈。   当人们考虑到中美经贸关系为双方带来的切实利益时,才会发现这些分歧和摩擦是正常现象,相信中美互利的经贸合作关系在发展过程中,必将能够逐步妥善得到解决。在谈到案件的前景时,王律师表示:“我们很有信心,胜诉可能性也很大,但任何事物都没有绝对的,即使暂时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我们仍可继续努力。”中国驻美大使馆一位高级官员也指出:“我们为该案做了大量的工作,尽管目前的结果仍然不是我们最想要的,但该案并未结束,中国企业仍在积极抗辩。我们希望国内的企业能团结一致,积极利用WTO的规则为下一阶段诉讼共同努力。”    这名高级官员还表示:“国内的企业能做大做强,走到国际大市场来,是件好事。在发展过程中遇到一些磕磕绊绊也是正常的。中国驻外大使馆有很多资源,国内的企业在初出国门时应多多利用这一国家资源,以尽量减少损失。” 美方证据采用出尔反尔 中国彩电反倾销上诉有望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02日 20:11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8月2日电 最新一期《财经时报》报道称,在对中国反倾销案中,美国对一个印度网站数据的采用出尔反尔,令中国发现上诉世贸取胜的机会。   就在美国对中国彩电反倾销案落锤不久,另一状公案——美国对中国家具反倾销案也通过了美国商务部的初裁,初裁结果仍然对大多数中国企业非常不利。 报道称,一直参与家电反倾销案,并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终裁阶段被中国机电商会聘请为行业辩护律师的王晓麟称,在对华家具反倾销案中,美国商务部全盘否定了其用来裁决中国彩电反倾销案时的证据,即一个印度网站提供的替代数据。   Infordriveindia是印度一个提供收费网站,可以提供进出口物品的采购价格。在不久前结案的对中国彩电反倾销案中,美国裁决者遵从美国原告的要求,即采用该网站提供的数据作为中国企业原材料采购成本的替代数据,这导致中国企业获得的替代数据比实际成本偏高。而最近仍处在法律程序中的家具反倾销案中,美国商务部否定了Infordriveindia网站数据的可使用性。   王晓麟称,“最让我们气愤的是,美国商务部这次全盘否定了从Infordriveindia上获得替代收据,而他们沿用的理由,正是我们在家电反倾销案里向他们提出的辩护理由。”   由于美国方面认定中国家电行业在出口及税收等领域会享受一定的财政补贴,因此拒绝将其视为市场经济行业,并决定用印度的相关数据,作为替代数据,来考核中国彩电出口商的成本。   当初,在是否应使用Infordriveindia数据作为替代数据问题上,中国企业和美国原告方曾展开一场唇枪舌战。同样是这个Infordriveindia网站,在美国商务部对中国家具倾销案的有关裁决资料中,却使用了完全不一样的文字表述。   对遭遇反倾销不利裁决的中国家电企业来说,美国商务部在家电案终裁结束后,对Infordriveindia做出的如此评价,无异于是个巨大的玩笑。 在中国彩电反倾销案中,实际上也有上诉世贸取胜的理由和机会。王晓麟称,美国方面至少在三个方面同时违背了世贸准则。第一,美国违反了不得归咎原则,即如果国内厂商受到侵害,应归纳所有原因,比如是否经济萧条等,而不应只将原因归结为外国进口;第二,违反了程序合法化,这是指在向ITC申诉之前的两天,美国方面给中国辩护方很多新的数据,仅仅两天时间根本来不及进行如此大量的数据分析;第三,美国商务部替代数据的出尔反尔。 一个网站 影响中美反倾销官司命途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31日 11:34 《财经时报》 中国彩电大王们对一个印度网站懊恼不已,在对中国反倾销案中,美国对该网站数据的采用出尔反尔,令中国发现上诉世贸取胜的机会   本报记者 王旗   美国对中国彩电反倾销案虽然旷日弥久,却似乎并不能保证标榜法治的美国在法律程序上就无懈可击。现在看来美国人的纰漏还不小。   就在美国对中国彩电反倾销案落锤不久,另一状公案——美国对中国家具反倾销案也通过了美国商务部的初裁,初裁结果仍然对大多数中国企业非常不利。而在看似无关的这两个案件中,一个关键词——Infordriveindia(即www.infordriveindia.com)却将两案关联起来。   Infordriveindia是印度一个提供收费网站,可以提供进出口物品的采购价格。在不久前结案的对中国彩电反倾销案中,美国裁决者遵从美国原告的要求,即采用该网站提供的数据作为中国企业原材料采购成本的替代数据,这导致中国企业获得的替代数据比实际成本偏高。而最近仍处在法律程序中的家具反倾销案中,美国商务部(DOC)否定了Infordriveindia网站数据的可使用性。   “最让我们气愤的是,美国商务部这次全盘否定了从Infordriveindia上获得替代收据,而他们沿用的理由,正是我们在家电反倾销案里向他们提出的辩护理由。”   一直参与家电反倾销案,并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终裁阶段被中国机电商会聘请为行业辩护律师的王晓麟告诉《财经时报》。   美国商务部裁定标准的出尔反尔令专业人士大跌眼镜。在不久前回国向中国机电商会呈交案卷分析报告的时候,王建议中国有关方面通过继续上诉世贸组织,来解决家电业遭遇美国反倾销的问题。   “美国对中国彩电反倾销案的裁决中,有几点都不符合世贸规则,如果上诉世贸,胜算应该比较大。”他建议道。   替代数据之疑   由于美国方面认定中国家电行业在出口及税收等领域会享受一定的财政补贴,因此拒绝将其视为市场经济行业,并决定用印度的相关数据,作为替代数据,来考核中国彩电出口商的成本。   《财经时报》在对美国商务部裁决的资料查询中得知,当初,在是否应使用Infordriveindia数据作为替代数据问题上,中国企业和美国原告方曾展开一场唇枪舌战。中国四家单独应诉的家电企业——长虹、康佳、TCL和厦华都坚决反对使用,并各自举证。TCL提出,Infordriveindia为非官方民间收费网站,因此其提供的数据不具有权威性。长虹提出,Infordriveindia的数据来源、统计方法等都不甚明确,无法得知其数据采集中做了哪些取舍,获得的信息是否完整等等。   但在美国商务部进行的终裁中,——驳斥了中国彩电企业的反对意见,并坚持仍然继续采用Infordriveindia数据作为替代数据。他们认为,Infordriveindia提供了广泛的公众信息,是合适的替代数据来源。   同样是这个Infordriveindia网站,在美国商务部对中国家具倾销案的有关裁决资料中,却使用了完全不一样的文字表述,他们指出:“我们决定不使用Infordriveindia的数据,因为我们发现Infordriveindia的数据没有包括所有印度进口产品,它只囊括了进口产品的60%。而且,这个网站的信息数据统计口径不一,比如在测量单位和产品描述方面。”   对遭遇反倾销不利裁决的中国家电企业来说,美国商务部在家电案终裁结束后,对Infordriveindia做出的如此评价,无异于是个巨大的玩笑。   有一种说法是,已经裁定的四家家电企业获得的对美反倾销税率本不应有太大差距。有消息表明,差距主要来自美国商务部一些计算上的失误,其中,康佳公司由于部分彩管由香港公司采购,而康佳国内采购部门再从香港将这些彩管买回,因此这部分彩管的采购成本得到“市场经济”待遇,即不需要用替代数字,这导致康佳在终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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