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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1101-2004-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几何公差—形状、方向、位置和跳动公差(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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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1101-2004-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几何公差—形状、方向、位置和跳动公差(中文版) 国际标准 ISO 1101 第 2 版 2004-12-15 产品几何技术规范 (GPS)— 几何公差— 形状、方向、位置和跳动公差 参考号 ...

ISO1101-2004-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几何公差—形状、方向、位置和跳动公差(中文版)
国际标准 ISO 1101 第 2 版 2004-12-15 产品几何技术规范 (GPS)— 几何公差— 形状、方向、位置和跳动公差 参考号 ISO 1101: 2004 © ISO 2004 此中文版标准由标准分享网网友提供.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以英文版为准! 关于PDF不承诺的声明 本 PDF 文件会含有嵌入式字体。根据 Adobe 公司的授权许可政策,本文件可以 打印或阅读,但不能进行编辑,除非嵌入式字体被授权且已安装在计算机上具有 进行编辑功能。在下载本文件时,下载方已接受了承担不侵犯 Adobe 公司授权 许可政策的责任。在这方面,ISO 中央秘书处不承担任何责任。 Adobe是Adobe系统公司的商标。 用于创建本PDF文件的软件产品的详细信息可以从该文件相关的一般信息中了解 到。创建 PDF 文件的参数已经进行了打印方面的优化。一定要保证本文件适合 ISO 成员组织的使用。万一出现了相关的问MATCH_ word word文档格式规范word作业纸小票打印word模板word简历模板免费word简历 _1714217053705_0,请与下面地址给出的中央秘书处联系。 © ISO 2004 版权所有。除另有规定外,没有下列地址 ISO 或申请人所在国家 ISO 成员组织的 书面许可,不允许采用任何形式或采用任何方法,包括影印与缩微胶片,对本出 版物的任何部分进行复制或使用。 ISO 版权办公室 Case postale 56 • CH-1211 Geneva 20 Tel. + 41 22 749 01 11 Fax + 41 22 749 09 47 E-mail copyright@iso.ch Web www.iso.ch 瑞典印刷 目录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基本概念 5 符号 6 公差框格 7 被测要素 8 公差带 9 基准 10 附加标记 11 理论正确尺寸(TED) 12 限定性规定 13 延伸公差带 14 最大实体 要求 对教师党员的评价套管和固井爆破片与爆破装置仓库管理基本要求三甲医院都需要复审吗 15 最小实体要求 16 自由状态下的要求 17 各类几何公差之间的关系 18 几何公差的定义 附件 附件 A (资料性附件)废止的标注方法 附件 B(资料性附件)几何误差的评定 附件 C(资料性附件)与 GPS 矩阵模式的关系 参考文献 前言 ISO(国际标准化组织)是一个国际间的国家标准组织联盟(ISO 成员组织)。国际标准的准备 工作通常由 ISO 技术委员会执行。对技术委员会已经建立主题感兴趣的每个成员组织都可以 对该委员会提出异议。在与 ISO 联络过程中,国际组织、政府机构、以及民间组织也可参 与该工作。在电技术标准化的所有事务方面,ISO 与国际电技术委员会(IEC)紧密联系。 国际标准的起草依据ISO/IEC指导,第2部分规则办理。 技术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准备国际标准。由技术委员会接受的国际标准草案在成员组织间传播进 行投票。出版作为国际标准要求至少有75%的成员组织投赞成票。 需要注意的是本国际标准的部分内容会涉及到专利权的问题。ISO对部分或全部此类专利权的确 定不承担责任。 ISO1101由技术委员会ISO/TC 213,“产品尺寸和几何规范及鉴定”起草。 第二版撤消并替换了第一版(ISO 1101: 1983,从技术方面进行了修订。 引言 本国际标准为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系列中通用的 GPS 标准之一(见 ISO/TR 14638)。 它涉及形状、方向、位置和跳动公差这些标准链的第 1、第 2 两个链环;涉及基准标准链的 第 1 个链环。 本国际标准与 GPS 矩阵之间关系的详细说明见附件 C。 本国际标准提出了几何公差的基础概念,描述了几何公差的基本原理。查阅本标准第 2 章和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2 所提到的有关标准可以获得更加详细的相关信息。 有关图例中字体的比例、尺寸的规定见 ISO 3098-2。 为了规范化,本国际标准图例按第 1 角投影画出,尺寸和公差数值都采用米制。如果使用第 3 角投影和其他计量单位,如果不违背规定的原则,本标准的规定仍然适用。 本国际标准中的图例只用于解释条款内容,并不反映实际应用情况。因此,这些图例所表现 的只是相应的一般原则,图中的尺寸、公差也可能是不完整的。 本国际标准的附件 A 只提供参考资料,它列出一些以前曾经使用过的标注方法,这些标注 方法在本版本中已经废止,以后不再使用。 注意为了和其它标准相一致,以前使用的术语“圆柱度”已更改为“圆度”。 各种要素的定义取自 ISO14660-1 和 ISO 14660-2。这两项标准给出的术语有别于本国际标准 以前曾经使用过的术语。以前的术语标注在 新术语之后的圆括号中。 本国际标准中的“轴线”和“中心平面”用于表述理想形状的导出要素,“中心线”和“中 心面”用于表述非理想形状的导出要素。另外,下列线型用于解释性的示意图,即出现在 ISO 128(所有部分)所规定的非技术图样中。 线型 要素层次 要素类型 要素形式 可见的 不可见的 组成(实体)要 素 点 线 表面/平面 粗实线 细虚线 公称要素 (理想要素) 导出要素 点 线/轴线 面/平面 细长点画线 细点画线 实际要素 组成要素 表面 粗不规则实线 细不规则虚线 轮廓表面 点 线 表面 粗短虚线 细短虚线 提取要素 导出要素 点 线 面 粗点 细点 组成要素 点 直线 理想要素 粗双虚双点线 细双虚双点线 导出要素 点 线 平面 细长双点画线 粗双点画线 拟合要素 基准 点 直线 表面/平面 粗长画双短画线 细长画双短画线 公差带界限、各 公差平面 线 面 细实线 细虚线 截面、说明用的 平面、图示平面、 辅助平面 线 面 细长短虚线 细短虚线 延长线、尺寸线、 指引线 线 细实线 细虚线 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几何公差 形状、方向、位置和跳动公差标注 重要提示—本国际标准中包括的示意图只用于图解说明条款内容和/或提供相关技术图样规 范中的示例;这些示意图所表现的只是相应的一般原则,图中的尺寸、公差也可能是不完整 的。 因此,示意图并不代表整个工件,也不代表工业应用中要求的质量(应和由 ISO/TC 10 及 ISO/TC213 编制的标准完全一致),所以这些图不适用于教学用途。 只要对 ISO 1101 进行了修改,并已经进入出版阶段,对本版和以后版本的 ISO 1101 也会进 行修订,以便把改进后的示意图包括在内。 1 范围 本国际标准规定了工件几何公差标注的基本要求和方法。 它代表几何公差标注的初始依据,定义了标注的基本原则。 注:在第 2 章及表 2 中引用的其它国际标准给出了更详细的几何公差标注信息。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对于本文件的应用而言,下列文件是必不可少的。对于标注日期的文件,仅可采用规定的版 本。对于未标注日期的文件,应采用最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版在内)。 ISO 128-24:1999 技术图样—画法总则—第 24 部分:机械制图图样图线 ISO 1660:1987,技术图样—轮廓的尺寸和公差注法 ISO 2692:—1)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几何公差—最大实体要求(MMR)和最小实体 要求(LMR) ISO 5458:1998, 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几何公差— 位置公差注法 ISO/DIS 2692:1996 形状和位置公差 最大实体要求、最小实体要求和可逆要求 ISO 5459:1981 技术图样—几何公差—几何公差公差基准和基准体系 1)待出版。(ISO 2692:1988 的修订版) ISO 8015:1985 技术图样—公差标注基本原则 ISO 10578:1992 技术图样—方向和位置公差标注—延伸公差带 ISO 10579:1993 技术图样—尺寸和公差标注— 非刚性零件注法 ISO/TS 12180-1:2003 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圆柱度 第 1 部分:圆柱度词汇和参数 ISO/TS 12180-2:2003 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圆柱度 第 2 部分:规范操作算子 ISO/TS 12181-1:2003 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圆度 第 1 部分:圆度词汇和参数 ISO/TS 12181-2:2003 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圆度 第 2 部分:规范操作算子 ISO/TS 12780-1:2003 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直线度 第 1 部分:直线度词汇和参数 ISO/TS 12780-2:2003 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直线度 第 2 部分:规范操作算子 ISO/TS 12781-1:2003 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平面度 第 1 部分:平面度词汇和参数 ISO/TS 12781-2:2003 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平面度 第 2 部分:规范操作算子 ISO 14660-1:1999,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几何要素 第 1 部分:基本术语和定义 ISO 14660-2:1999,IDT 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几何要素 第 2 部分: 圆柱面和圆锥面 的提取中心线、平行平面的提取中心面、提取要素的局部尺寸 ISO/TS 17450-2:2002 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一般概念 第 2 部分:基本原则、规范、 操作算子和不确定度 3 术语和定义 ISO14660-1 和 ISO14660-2 给出的术语和定义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公差带 tolerance zone 由一个或几个理想的几何线或面所限定的、由线性公差值表示其大小的区域。 注:还可参见 4.4。 4 基本概念 4.1 应按照功能要求给定几何公差,同时考虑制造和检测上的要求。 注:在图样上标注的几何公差并不一定要指明应采用的特定的加工、测量或检验方法。 4.2 对要素规定的几何公差确定了公差带,该要素应包括在公差带之内。 4.3 要素是工件上的特定部位,如点、线或面。这些要素可以是组成要素(如圆柱体的外表 面),也可以是导出要素(如中心线或中心面),见 ISO 14660-1。 4.4 根据公差的特征及其尺寸标注方式,公差带的主要形状如下: — 一个圆内的区域; — 两同心圆之间的区域; — 两等距线或两平行直线之间的区域; — 一个圆柱面内的区域; — 两同轴圆柱面之间的区域; — 两等距面或两平行平面之间的区域; — 一个圆球面内的区域。 4.5 除非有进一步限制的要求,例如标有附加性说明(见图 8),被测要素在公差带内可以具 有任何形状、方向或位置。 4.6 除非另有规定(见第 12 章及第 13 章),公差适用于整个被测要素。 4.7 相对于基准给定的几何公差并不限定基准要素本身的几何误差。基准要素的几何公差可 另行规定。 5 符号 表 1 和表 2。 表 1 几何特征符号 公差类型 几何特征 符号 有无基准 参见条款 直线度 无 18.1 平面度 无 18.2 圆度 无 18.3 圆柱度 无 18.4 线轮廓度 无 18.5 形状公差 面轮廓度 无 18.7 平行度 有 18.9 垂直度 有 18.10 倾斜度 有 18.11 线轮廓度 有 18.6 方向公差 面轮廓度 有 18.8 位置度 有或无 18.12 同心度 (用于中心点) 有 18.13 同轴度 (用于轴线) 有 18.13 对称度 有 18.14 线轮廓度 有 18.6 位置公差 面轮廓度 有 18.8 圆跳动 有 18.15 跳动公差 全跳动 有 18.16 表 2 附加符号 说明 符号 参见条款 被测要素标注 第 7 条 基准要素标注 第 9 条和 ISO 5459 基准目标 ISO 5459 理论正确尺寸 第 11 条 延伸公差带 第 13 条和 ISO 10578 最大实体要求 第 14 条和 ISO 2692 最小实体要求 第 15 条和 ISO 2692 自由状态条件(非刚性零件) 第 16 条和 ISO 10579 全周(轮廓) 10.1 条 包容要求 ISO 8015 公共公差带 8.5 条 小径 10.2 条 大径 10.2 条 节径 10.2 条 线素 18.9.4 条 不凸起 6.3 条 任意横截面 18.13.1 条 6 公差框格 6.1 用公差框格标注几何公差时,公差要求注写在划分成两格或多格的矩形框格内。各格自 左至右顺序标注以下内容(见图 1、图 2、图 3、图 4 和图 5)。 — 几何特征符号; — 公差值,以线性尺寸单位表示的量值。如果公差带为圆形或圆柱形,公差值前应加注符 号“φ”;如果公差带为圆球形,公差值前应加注符号“Sφ”; — 如果适用,用一个字母表示单个基准或用几个字母表示基准体系或公共基准(见图 2、 图 3、图 4 和图 5)。 6.2 当某项公差应用于几个相同要素时,应在在公差框格的上方被测要素的尺寸之前注明要 素的个数,并在两者之间加上符号“×”(见图 6 和图 7 的是示例)。 6.3 如果需要限制被测要素在公差带内的形状,应在公差框格的下方注明(见图 8 的示例)。 注:参见表 2。 注:还可参见表 2。 6.4 如果需要就某个要素给出几种几何特征的公差,为了方便,可将一个公差框格放在另一 个的下面。 7 被测要素 按下列方式之一用指引线连接被测要素和公差框格。指引线引自框格的任意一侧,终端带一 箭头。 —当公差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轮廓线或轮廓面时,箭头指向该要素的轮廓线或其延长线(应与尺寸线明显错 开,见图 10、图 11 的示例);箭头也可指向引出线的水平线,引出线引自被测面(见图 12 的示例)。 — 当公差涉及要素的中心线、中心面或中心点时,公差应位于相应尺寸线的延长线上(见 图 13、图 14 和图 15 的示例)。 需要指明被测要素的形式(是线而不是面)时,应在公差框格附近注明(见图 88 和 89)。 注:当被测要素是线素时,可能需要规定被测线素的方向,见图 89。 8 公差带 8.1 公差带的宽度方向为被测要素的方向(见图 16 和图 17 的示例)。另有说明时除外(见 图 18 和图 19 的示例)。 注:指引线箭头的方向不影响对公差的定义。 图样标注 解释 图样标注 解释 图 18 图 19 图 18 中α角应注出(即使它等于 90°)。 圆度公差带的宽度应在垂直于公称轴线的平面内确定。 8.2 当中心点、中心线、中心面在一个方向上给定公差时: —除非另有说明,位置公差公差带的宽度方向为理论正确尺寸(TED)图框的方向,并按指 引线箭头所指互成 0°或 90°(见图 20 的示例); —除非另有说明,方向公差公差带的宽度方向为指引箭头方向,与基准成 0°或 90°(见图 21、图 22 的示例); — 除非另有规定,当在同一基准体系中规定两个方向的公差时,它们的公差带是互相垂直 的(见图 21、图 22 的示例)。 图样标注 图 21 a)公差 0.1 b) 公差 0.2 a 基准 A b 基准 B 解释 图 22 8.3 若公差值前面标注符号“φ”,公差带为圆柱形(见图 23 和图 24 的示例)或圆形;若 公差值前面标注“sφ”,公差带为圆球形。 a 基准轴线 图样标注 解释 图 23 图 24 8.4 一个公差框格可以用于具有相同几何特征和公差值的若干个分离要素(见图 25 的示 例)。 8.5 若干个分离要素给出单一公差带时,可按图 26 在公差框格内公差值的后面加注公共公 差带的符号 CZ(见图 26 的示例)。 9 基准 9.1 基准应按 9.2-9.5 所示规定标注,详见 ISO 5459。 注:下次修订本国际标准时,本条款将移到 ISO 5459 中。 9.2 与被测要素相关的基准用一个大写字母表示。字母标注在基准方格内,与一个涂黑的或 空白的三角形相连以表示基准(见图 27 和图 28 的示例);表示基准的字母还应标注在公差 框格内。涂黑的和空白的基准三角形含义相同。 9.3 带基准字母的基准三角想状应按如下规定放置: —当基准要素是轮廓线或轮廓面时,基准三角形放置在要素的轮廓线或其延长线上(与尺寸 明显错开,见图 29);基准三角形也可放置在该轮廓面引出线的水平线上(见图 30 的示例)。 —当基准是尺寸要素确定的轴线、中心平面或中心点时,基准三角形应放置在该尺寸线的延 长线上(见图 31-图 33 的示例)。如果没有足够的位置标注基准要素尺寸的两个尺寸箭头, 则其中一个箭头可用基准三角形代替(见图 32 和图 33 的示例)。 9.4 如果只以一个要素的某一局部作基准,则应用粗点长画虚线示出该部分并加注尺寸(见 图 34 的示例),参见 ISO 128-24:1999,表 2,04.2。 9.5 以单个要素做基准时,用一个大写字母表示(见图 35)。 以两个要素建立公共基准时,用中间加连字符的两个大写字母表示(见图 36 的示例)。 以两个或三个基准建立基准体系(即采用多基准)时,表示基准的大写字母按基准的优先顺 被自左至右填写在各框格内(见图 37 的示例)。 10 附加标记 10.1 如果轮廓度特征适合于横截面的整周轮廓或由该轮廓所示的整周表面时,应采用“全 周”符号表示(见图 38 和图 39 的示例)。“全周”符号并不包括整个工件的所有表面,只包 括由轮廓和公差标注所表示的各个表面(见图 38 和图 39 的示例)。 注:图中长画短虚线表示所涉及的要素,不涉及规范中的表面 a 和表面 b。 图 39 10.2 以螺纹轴线为被测要素或基准要素时,默认为螺纹中径圆柱的轴线,否则应另有说明, 例如用“MD”表示大径,用“LD”表示小径(见图 40 和 41 的示例)。以齿轮、花键轴线为 被测要素或基准要素时,需说明所指的要素,如用“ PD”表示节径,用“ MD” 表示大径, 用“LD”表示小径。 图 40 图 41 11 理论正确尺寸(TED) 当给出一个或一组要素的位置、方向或轮廓度公差时,分别用来确定其理论正确位置、方向 或轮廓的尺寸称为理论正确尺寸(TED)。 TED 也用于确定基准体系中各基准之间的方向、位置关系。 TED 没有公差,并标注在一个方框中(见图 42 和图 43 的示例) 图 42 图 43 12 限定性规定 12.1 需要对整个被测要素上任意限定范围标注同样几何特征的公差时,可在公差值的后面 加注限定范围的线性尺寸值,并在两者间用斜线隔开(见图 44a 的示例))。如果标注的是两 项或两项以上同样几何特征的公差,可直接在整个要素公差框格的下放放置一个公差框格 (见图 44b 的示例)。 12.2 如果给出的公差仅适用于要素的某一指定局部,应采用粗点画线示出该局部的范围, 并加注尺寸(见图 45 和图 46 的示例)。详见 ISO 128-24:1999,表 2,04.2。 12.3 基准受限制的部分(见 9.4)。 12.4 对被测要素在公差带内的形状的限制见 6.3 和第 7 章。 13 延伸公差带 延伸公差带用规范的附加符号 表示(见图 47 的示例)。详见 ISO 10578。 14 最大实体要求 最大实体要求用规范的附加符号 表示。该附加符号可根据需要单独或者同时标注在相应 公差值和(或)基准字母的后面(见图 48、图 19 和图 50 的示例)。详见 ISO 2692。 注:下次对本国际标准进行修订时,本章将移到 ISO 2692。 15 最小实体要求 最小实体要求用规范的附加符号 表示。该附加符号可根据需要单独或者同时标注在相 应公差值和(或)基准字母的后面(见图 51、图 52 和图 53 的示例)。详见 ISO 2692。 注:下次对本国际标准进行修订时,本章将移到 ISO 2692。 16 自由状态下的要求 非刚性零件自由状态下的公差要求应该用在响应公差值的后面加注规范的附加符号?的方 法表示(见图 54 和图 55 的示例)。详见 ISO 10579。 注:各附加符号 和 ,可同时用于同一个公差框格中(见图 56 的示例)。 17 各类几何公差之间的关系 如果功能需要,可以规定一种或多种几何特征的公差以限定要素的几何误差。限定要素某种 类型几何误差的几何公差,亦能限制该要素其他类型的几何误差。 要素的位置公差可同时控制该要素的位置误差、方向误差和形状误差,反之则不同。 要素的方向误差可同时控制该要素的方向误差和形状误差,反之则不同。 要素的形状公差只能控制该要素的形状误差。 18 几何公差的定义 本章以示例的形式对各种几何公差及其公差带作出了定义和解释。随定义给出的示意图只示 出与特定定义相应的几何误差的允许范围。 表 3 公差带的定义、标注和解释 符号 公差带的定义 标注及解释 18.1 直线度公差(见 ISO/TS 12780-1 和 ISO/TS 12780-2) 公差带为在给定平面内和给定方向上,间距等于公差值 t 的两平行直线所限 定的区域。 公差带为间距等于公差值 t 的两平行表面所限定的区域(图 59)。 图 59 由于公差值前加注了符号φ,公差带为直径等于公差值 t 的圆柱面所限定的 区域(图 61)。 在任一平行于图示投影面的平面内,上平面的提取(实际)线应限定在间距 等于 0.1 的两平行直线之间 图 58 提取(实际)的棱边应限定在间距等于 0.1 的两平行平面之间的圆柱面上。 注:提取棱边的定义尚未标准化。 图 60 外圆柱面的提取(实际)中心线应限定在直径等于φ0.08 的圆柱面内 18.2 平面度公差(见 ISO/TS 12781-1 和 ISO/TS 12781-2) 公差带为间距等于公差值 t 的两平行平面所限定的区域 提取(实际)表面应限定在间距等于 0.08 的两平行表面之间 18.3 圆度公差(见 ISO/TS 12781-1 和 ISO/TS 12781-2) 公差带为在给定横截面内、半径差等于公差值 t 的两同心圆所限定的区域 在圆柱面和圆锥面的任意横截面内,提取(实际)圆周应限定在半径等于 0.03 的两共面同心圆之间。 a 任一横截面 图 65 图 66 在圆柱面的任意横截面内,提取(实际)圆周应限定在半径等于 0.1 的两共 面同心圆之间。 注:提取圆周的定义尚未标准化。 图 67 18.4 圆柱度公差(见 ISO/TS 12780-1 和 ISO/TS 12780-2) 公差带为半径差等于公差值 t 的两同轴圆柱面所限定的区域 提取(实际)圆柱面应限定在半径差等于 0.1 的两同轴圆柱面之间 18.5 无基准的线轮廓度公差(见 ISO 1660) 公差带为直径等于公差值 t,圆心位于具有理论正确几何形状上的一系列圆 的两包络线所限定的区域(图 70) 在任一平行于图示投影面的截面内,提取(实际)轮廓线应限定在直径等于 0.04、圆心位于被测要素理论正确几何形状上的一系列圆的两包络线之间 图 71 A 任一距离; B 垂直于图 71 视图所在平面。 图 70 18.6 相对于基准体系的线轮廓度公差(见 ISO 1660) 公差带为直径等于公差值 t、圆心位于由基准平面 A 和基准平面 B 确定的被 测要素理论正确几何形状上的一系列圆的两包络线所限定的区域 在任一平行于图示投影平面的截面内,提取(实际)轮廓线应限定在直径等 于 0.04、圆心位于由基准平面 A 和基准平面 B确定的被测要素理论正确几何 形状上的一系列圆的两等距包络线之间 a 基准平面 A b 基准平面 B c 和基准 A 平行的平面 图 72 图 73 18.7 无基准的面轮廓度公差(见 ISO 1660) 公差带为直径等于公差值 t、球心位于被测要素理论正确形状上的一系列圆 球的两包络面所限定的区域 提取(实际)轮廓面应限定在直径等于 0.02、球心位于被测要素理论正确形 状上的一系列圆球的两等距包络面之间 图 75 18.8 相对于基准的面轮廓度公差(见 ISO 1660) 公差带为直径等于公差值 t、球心位于由基准平面 A 确定的被测要素理论正 确几何形状上的一系列圆球的两包络面所限定的区域 a 基准 A 图 76 提取(实际)轮廓面应限定在直径等于 0.1、球心位于由基准平面 A 确定的 被测要素理论正确几何形状上的一系列圆球的两等距包络面之间 图 77 18.9 平行度公差 18.9.1 线对基准体系的平行度公差 公差带为间距等于公差值 t、平行于两基准的两平行平面所限定的区域 a 基准 A b 基准 B 图 78 提取(实际)中心线应限定在间距等于 0.1、平行于基准轴线 A 和基准平面 B 的两平行平面之间 a 基准 A b 基准 B 图 80 公差带为平行于基准轴线和平行或垂直于基准平面、间距分别等于公差值 0.1 和 0.2,且相互垂直的两组平行平面所限定的区域.平面和基准轴线 A(a) 和基准平面 B(b)平行 提取(实际)中心线应限定在间距等于 0.1 的两平行平面之间,该两平行平 面平行于基准轴线 A,与基准平面 B的方向规定方向一样 提取(实际)中心线应限定在平行于基准轴线 A和平行或垂直于基准平面 B、 间距分别等于公差值 0.1 和 0.2,且相互垂直的两组平行平面之间 a 基准 A b 基准 B 图 82 18.9.2 线对基准线的平行度公差 若公差值前加注了符号φ,公差带为平行于基准轴线、直径等于公差值 t 的 圆柱面所限定的区域 提取(实际)中心线应限定在平行于基准轴线 A、直径等于φ0.03 的圆柱面 内 18.9.3 线对基准面的平行度公差 公差带为平行于基准平面、间距等于公差值 t 的两平行平面所限定的区域 a 基准 B 图 86 提取(实际)中心线应限定在平行于基准平面 B、间距等于 0.01 的两平行平 面之间 18.9.4 线对基准体系的平行度公差 公差带为间距等于公差值 t 的两平行直线所限定的区域。该两平行直线平行 提取(实际)线应限定在间距等于 0.02 的两平行直线之间。该两平行直线平 于基准平面 A 且处于平行于基准平面 B 的平面内 行于基准平面 A、且处于平行于基准平面 B 的平面内 18.9.5 面对基准线的平行度公差 公差带为间距等于公差值 t、平行于基准轴线的两平行平面所限定的区域 提取(实际)表面应限定在间距等于 0.1、平行于基准轴线 C 的两平行平面 之间 a 基准 C 图 90 18.9.6 面对基准面的平行度公差 公差带为间距等于公差值 t、平行于基准平面的两平行平面所限定的区域 a 基准 D 图 92 提取(实际)表面应限定在间距等于 0.01、平行于基准 D的两平行平面之间 (图 93) 18.10 垂直度公差 18.10.1 线对基准线的垂直度公差 公差带为间距等于公差值 t、垂直于基准线的两平行平面所限定的区域 提取(实际)中心线应限定在间距等于 0.06、垂直于基准轴线 A 的两平行平 面之间 图 94 18.10.2 线对基准体系的垂直度公差 公差带为间距等于公差值 t 的两平行平面所限定的区域。该两平行平面垂直 于基准平面 A,且平行于基准平面 B 圆柱面的提取(实际)中心线应限定在间距等于 0.1 的两平行平面之间。该 两平行平面垂直于基准平面 A,且平行于基准平面 B 公差带为间距分别等于公差值 0.1 和 0.2,且互相垂直的两组平行平面所限 定的区域,该两组平行平面都处置于基准平面 A。其中一组平行平面垂直于 基准平面 B(见图 99),另一组平行平面平行于基准平面 B(见图 98) 圆柱的提取(实际)中心线应限定在间距分别等于 0.1 和 0.2,且相互垂直 a 基准 A b 基准 B 图 98 的两组平行平面内,该两组平行平面垂直于基准平面 A 且垂直或平行于基准 平面 B a 基准 A b 基准 B 图 99 18.10.3 线对基准面的垂直度公差 若公差值前加注符号φ,公差带为直径等于公差值 t、轴线垂直于基准平面 的圆柱面所限定的区域 圆柱面的提取(实际)中心线应限定在直径等于φ0.01、垂直于基准平面 A 的圆柱面内 a 基准 A 图 101 18.10.4 面对基准线的垂直度公差 公差带为间距等于公差值 t 且垂直于基准轴线的两平行平面所限定的区域 提取(实际)表面应限定在间距等于 0.08 的两平行平面之间。该两平行平面 垂直于基准轴线 A a 基准 A 图 103 18.10.5 面对基准平面的垂直度公差 公差带为间距等于公差值 t、垂直于基准平面的两平行平面所限定的区域 a 基准 A 图 105 提取(实际)表面应限定在间距等于 0.08、垂直于基准平面 A 的两平行平面 之间 18.11 倾斜度公差 18.11.1 线对基准线的倾斜度公差 a) 被测线与基准线在同一平面上 公差带为间距等于公差值 t 的两平行平面所限定的区域。该两平行平面按给 定角度倾斜于基准轴线 提取(实际)中心线应限定在间距等于 0.08 的两平行平面之间。该两平行平 面按理论正确角度 60°倾斜于公共基准轴线 A-B a 基准 A-B 图 107 b)被测线与基准线在不同平面内 公差带为间距等于公差值 t 的两平行平面所限定的区域。该两平行平面按给 定角度倾斜于基准轴线。估计线和基准线不在同一平面上。 提取(实际)中心线应限定在间距等于 0.08 的两平行平面之间。该两平行平 面按理论正确角度 60°倾斜于公共基准轴线 A-B a 基准 A-B 图 109 18.11.2 线对基准面的倾斜度公差 公差带为间距等于公差值 t 的两平行平面所限定的区域。该两平行平面按给 定角度倾斜于基准平面 提取(实际)中心线应限定在间距等于 0.08 的两平行平面之间。该两平行平 面按理论正确角度 60°倾斜于基准平面 A a 基准 A 图 111 公差值前加注符号φ,公差值为直径等于公差值 t 的圆柱面所限定的区域。 该圆柱面公差带的轴线按给定角度倾斜于基准平面 A 且平行于基准平面 B 提取(实际)中心线应限定在直径等于φ0.1 的圆柱面内。该圆柱面的中心 线按理论正确角度 60°倾斜于基准平面 A 且平行于基准平面 B 18.11.3 面对基准线的倾斜度公差 公差带为间距等于公差值 t 的两平行平面所限定的区域。该两平行平面按给 定角度倾斜于基准直线 提取(实际)表面应限定在间距等于 0.1 的两平行平面之间。该两平行平面 按理论正确角度 75°倾斜于基准轴线 a 基准 A 图 115 18.11.4 面对基准面的倾斜度公差 公差带为间距等于公差值 t 的两平行平面所限定的区域。该两平行平面按给 定角度倾斜于基准平面。 提取(实际)表面应限定在间距等于 0.08 的两平行平面之间。该两平行平面 按理论正确角度 40°倾斜于基准平面 A a 基准 A 图 117 18.12 位置度公差(见 ISO 5458) 18.12.1 点的位置度公差 公差值前加注 Sφ,公差带为直径等于公差值 t 的圆球面所限定的区域。该 圆球中心的理论正确位置由基准 A、B、C 和理论正确尺寸确定 提取(实际)球心应限定在直径等于 0.3 的圆球面内。该圆球面的中心由基 准平面 A、基准平面 B、基准中心平面 C 和理论正确尺寸 30、25 确定 注:提取(实际)球心的定义尚未标准化。 a 基准 A b 基准 B c 基准 C 图 119 18.12.2 线的位置度公差 给定一个方向的公差时,公差带为间距等于公差值 t、对称于线的理论正确 位置的两平行平面所限定的区域。线的理论正确位置由基准平面 A、B 和理 论正确尺寸确定。公差只在一个方向上给定 各条刻线的提取(实际)中心线应限定在间距等于 0.1、对称于基准平面 A、 B 和估计线的理论正确位置的两平行平面之间 a 基准 A b 基准 B 图 121 给定两个方向的公差时,公差带为间距分别等于公差值 0.05 和 0.2、对称于 线的理论正确(理想)位置的两对相互垂直的平行平面所限定的区域。线的 理论正确位置由基准平面 C、A 和 B 及理论正确尺寸确定。该公差在基准体 系的两个方向上给定 各孔的提取(实际)中心线在给定方向上应各自限定在间距分别等于 0.05 和 0.2、且相互垂直的两对平行平面内。每对平行平面对称于基准平面 C、A 和 B 和估计孔确定的各孔轴线的理论正确位置 a 基准 A b 基准 B c 基准 C 图 123 图 125 a 基准 A b 基准 B c 基准 C 图 124 公差值前加注符号φ,公差带为直径等于公差值 t 的圆柱面所限定的区域。 该圆柱面的轴线的位置由基准平面 C、A 和 B 及理论正确尺寸确定。 提取(实际)中心线应限定在直径等于φ0.08 的圆柱面内。该圆柱面的轴线 的位置应处于由基准平面 C、A、B 和理论正确尺寸 100、68 确定的理论正确 位置上(图 127) 各提取(实际)中心线应各自限定在直径等于φ0.1 的圆柱面内。该圆柱面 的轴线应处于由基准平面 C、A、B 和估计孔确定的各孔轴线的理论正确位置 上 a 基准 A b 基准 B c 基准 C 图 126 18.12.3 轮廓平面或者中心平面的位置度公差 公差带为间距等于公差值 t,且对称于被测面理论正确位置的两平行平面所 提取(实际)表面应限定在间距等于 0.05、且对称于被测面的理论正确位置 限定的区域。面的理论正确位置由基准平面、基准轴线和理论正确尺寸确定 a 基准 A b 基准 B 图 129 的两平行平面之间。该两平行平面对称于由基准平面 A、基准轴线 B 和理论 正确尺寸 15、105°确定的被测面的理论正确位置 提取(实际)中心面应限定在间距等于 0.05 的两平行平面之间。该两平行平 面对称于由基准轴线 A 和理论正确角度 45 确定的各被测面的理论正确位置 (图 131) 注:有关 8个缺口之间理论正确角度的默认规定见 ISO 5458:1998 的 4.4) 图 131 18.13 同心度和同轴度公差 18.13.1 点的同心度公差 公差值前标注符号φ,公差带为直径等于公差值 t 的圆周所限定的区域,该 圆周的圆心与基准点重合 在任意横截面内,内圆的提取(实际)中心应限定在直径等于φ0.1,以基准 点 A 为圆心的圆周内 18.13.2 轴线的同轴度公差 公差值前标注符号φ,公差带为直径等于公差值 t 的圆柱面所限定的区域, 该圆柱面的轴线与基准轴线重合 a 基准 A-B 图 134 大圆柱面的提取(实际)中心线应限定在直径等于φ0.08、以公共基准轴线 A-B 为轴线的圆柱面内 大圆柱面的提取(实际)中心线应限定在直径等于φ0.1、以基准轴线 A为轴 线的圆柱面内(见图 136) 大圆柱面的提取(实际)中心线应限定在直径等于φ0.1、以垂直于基准平面 A 的基准轴线 B 为轴线的圆柱面内(见图 137) 18.14 对称度公差 18.14.1 中心平面的对称度公差 公差带为间距等于公差值 t,对称于基准中心平面的两平行平面所限定的区 域 a 基准 图 138 提取(实际)中心面应限定在间距等于 0.08、对称于基准中心平面 A的两平 行平面之间 提取(实际)中心面应限定在间距等于 0.08、对称于公共基准中心平面 A-B 的两平行平面之间 18.15 圆跳动公差 18.15.1 径向圆跳动公差 公差带为任一垂直于基准轴线的横截面内、半径差等于公差值 t、圆心在基 准轴线上的两同心圆所限定的区域 在任一垂直于基准 A 的横截面内,提取(实际)圆应限定在半径差别等于 0.1, 圆心在基准轴线 A 上的两同心圆之间(见图 142) 在任一平行于基准平面 B、垂直于基准轴线 A 的截面上,提取(实际)圆应 限定在半径差等于 0.1,圆心在基准轴线 A 上的两同心圆之间(见图 143) 圆跳动通常适用于整个要素,但亦可规定只适用于局部要素的某一指定部分 (见图 145) 图 142 图 143 在任一垂直于公共基准轴线 A-B 的横截面内,提取(实际)圆周应限定在半 径差等于 0.1、圆心在基准轴线 A-B 上的两同心圆之间 在任一垂直于基准轴线 A 的横截面内,提取(实际)圆弧应限定在半径差等 于 0.2、圆心在基准线 A上的两同心圆弧之间 18.15.2 轴向圆跳动公差 公差带为与基准轴线同轴的任一半径的圆柱截面上,间距等于公差值 t的两 圆所限定的圆柱面区域 在与基准轴线 D 同轴的任一圆柱形截面上,提取(实际)圆应限定在轴向距 离等于 0.1 的两个等圆之间(图 148) 18.15.3 斜向圆跳动公差 公差带为与基准轴线同轴的某一圆锥截面上,间距等于公差值 t 的两圆所限 定的圆锥面区域 在与基准轴线 C 同轴的任一圆锥截面上,提取(实际)线应限定在间距等于 0.1 的两圆之间 除非另有规定,测量方向应沿被测表面的方向 当标注公差的素线不是直线时,圆锥截面的锥角要随所测圆的实际位置而改 变(见图 149 右图及图 151) 18.15.4 给定方向的斜向圆跳动公差 公差带为与基准轴线同轴的、具有给定锥角的任一圆锥截面上,间距等于公 差值 t 的两不等圆所限定的区域 在与基准轴线 C 同轴且具有给定角度 60 的任一圆锥截面上,提取(实际)圆 应限定在素线方向间距等于 0.1 的两不等圆之间(图 153) 18.16 全跳动公差 18.16.1 径向全跳动公差 公差带为半径差等于公差值 t,与基准轴线同轴的两圆柱面所限定的区域 a 基准 A-B 提取(实际)表面应限定在半径差等于 0.1,与公共基准轴线 A-B 同轴的两 圆柱面之间 18.16.2 轴向全跳动公差 公差带为间距为公差值 t,垂直于基准轴线的两平行平面所限定的区域 提取(实际)表面应限定在间距等于 0.1、垂直于基准轴线 D 的两平行平面 之间 附件 A (资料性附件) 废止的标注方法 A.1 本附件列出了若干曾经使用、现已废止的标注方法。因此,本部分并不是构成本国际标 准的必要部分,本附件仅供参考。 系列为 ISO 1101:1983 中的图样标示,实践表明,这些方法所示含义模糊,所以不再使用。 A.2 当公差涉及单个轴线、单个中心平面(见图 A.1)或者公共轴线、公共中心平面(见 图 A.2 和图 A.3)时,曾经用末端带箭头的指引线将它们与公差框格直接连接。这种方法由 图 13-图 15 所示标注方法替代。 A.3 以轴线、中心平面、公共轴线、公共中心平面(见 A.4)为基准时,曾经将它们与基 准要素代号直接连接。这种方法由图 33 所示标注方法替代。 A.4 曾经在标注基准字母时没有给出它们的先后顺序(见图 A.5),这样就不能清楚地区别 第 1 基准与第 2 基准。这曾经用作图 37 所示方法的另一种选择。 A.5 用指引线直接连接公差框格和基准要素(见图 A.6 和图 A.7)的方法,由 9.3 所示标注 方法替代。 A.6 对若干个被测要素分别给出相同的公差带时,图 A.8 和 A.10 所示的方法曾经作为替代 本标准 8.4 所示意标注方法使用。 A.7 在公差框格上方注写“公共公差带”的方法(见图 A.9 和图 A.10)由 8.5 所示标注方 法替代。 附件 B (规范性附件) 几何误差的评定 B.1 概述 关于如何评定圆柱度、圆度、平面度、直线度的几何误差的国际标准制定已经有了进展(见 ISO/TS 2108-1、ISO/TS 2108-2、ISO/TS 2181-1、ISO/TS 2181-2、ISO/TS 2780-1、ISO/TS 2780-2、ISO/TS 2781-1、ISO/TS 2781-2)。 本国际标准发布时,对 UPR(undulations per revolution 每波转数)滤波器和探针针尖半 径,以及圆柱度、圆度、平面度、直线度的拟合方法(如参考圆柱面、参考圆、参考平面和 参考线的条件)的默认规定尚未最终取得一致意见。 这意味着圆柱度、圆度、平面度、直线度的规范还必须明确说明用哪些值进行规范操作(按 ISO/TS 1750-2),以取得唯一确定的结果。 注:本国际标准的修正案将给出关于专用规范操作的标注方法。 由于尚未取得一致的默认规定,以下只能选用在理想几何要素概念的基础上给出的公差带定 义,以供参考。给出的这些例子用来说明怎样评定组成要素的提取(实际)要素的形状误差 并将它们与公差带作比较。应该注意:所选择的这些公差带定义并未描述所需规范操作的完 整程序,只制定了一些尚未取得完全一致的默认规定,以供专用规范操作的标注方法的标准 发布之前使用(还可参见以上标注)。 为了保证和以前实践的一致性,本附件重述和强调了本版本中未包括的 ISO 1101: 1983 中 的部分。 规定了对基于几何理想要素的公差带定义的选择,以供研究。 给出了如何评估提取(实际)要素的形状偏差,以及和公差带进行比较的示例。 B.2 直线度 当单一被测要素处于距离小于或等于给定公差值的两直线之间时,其直线度是合格的。这两 直线的方向取决于它们之间的最大距离为尽可能小的值。 下图给出了某个给定截面上直线度的示例。 直线可能的方向:A1-B1, A2-B2, A3-B3; 相应距离:h1 h2 h3; 在图 B.1 情况下,h1<h2<h3。 由此,两直线恰当的方向应该是 A1-B1。距离 h1 应该不大于给定的公差值。 B.3 平面度 当单一被测要素处于距离小于或等于给定公差值的两平面之间时,其平面度是合格的。这两 平面的方向取决于它们之间的最大距离为尽可能小的值。 示例如下。 平面可能的方向:A1-B1-C1-D1; A2-B2-C2-D2; 相应距离: h1; h2; 在图 B.2 情况下,h1<h2 由此,两平面恰当的方向应该是 A1-B1-C1-D1。距离 h1 应该不大于给定的公差值。 B.4 圆度 当单一被测要素处于半径差小于或等于给定公差值的两同心圆之间时,其圆度是合格的。这 两圆的圆心位置和半径取决于它们的半径差为尽可能小的值。 下图给出某个横截面上的示例。 图 B.3 两同心圆圆心的可能位置和它们的最小半径差: 两同心圆 A1 的圆心 C1,半径差△ r1; 两同心圆 A2 的圆心 C2,半径差△ r2; 在图 B.3 的情况下,△ r2<△ r1; 由此,两同心圆的确切位置应该选定 A2。半径差△ r2 应该不大于给定的公差值。 B.5 圆柱度 当单一被测要素处于半径差小于或等于给定公差值的两同轴圆柱面之间时,其圆柱度是合格 的。这两个圆柱面的轴线位置和半径值取决于它们的半径差为尽可能的最小值。 示例如下。 两同轴圆柱面轴线的可能位置和它们的最小半径差: 两同轴圆柱面 A1 的轴线 Z1,半径差△ r1; 两同轴圆柱面 A2 的轴线 Z2,半径差△ r2; 在图 B.4 情况下,△ r2<△ r1。 因此,两同轴圆柱面的确切位置应该选定 A2。半径差△ r2 应该不大于给定的公差值。 附件 C (资料性附件) 和 GPS 矩阵模式的关系 c.1 概述 关于 GPS 矩阵模式的细节,见 ISO/TR 14638。 c.2 本标准的信息及用途 本标准内容包括工件几何公差的基本信息,叙述几何公差初始基础概念并阐释它的基本原 理。 c.3 在 GPS 矩阵模式中的位置 本标准是一项 GPS 通用标准,它在 GPS 通用的矩阵中影响标准链的链环 1 和 2,如图 C.1 图 解所示。 C.4 相关标准 图 C.1 所示标准链中的标准与本标准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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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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