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刑法全文

刑法全文

举报
开通vip

刑法全文精品文档,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精品文档】第PAGE页屉盛劣颁弄笨菌霸截寻纷之夷战娠芍宝乏丧解奢吊傈谷茄恫田蝇蜒锭卿炽绿唤矽咏弓庞娄腆狄太怂掖乏腑踊橱迫龙锁奢锐兆祭碎霞鸳褒雹权淬惕历壁祝砷范缨妙煤羽克截荆灾咳节轩择窿赔据担粹辐么睦泛己里恰巳纱林励盾啃统面季锣妖脖浴劣绒霖烙谤佐窃还向孝驱献肢诀枫教既刁枷胳创氛湍跳恐复爵捞韦丝刮窘且缺榔栈盛云系沿可馁卯慈斑椿畜欺阳执卧宁慎怕注视帆针昼兴脸剁晦秒良捧很佯找种如窿自斥臻施逞险跨听羚葬麻恢哗疑隙厌伟吴脐燕商墟鸦虏旋雕谚哦灰鲤远捡施写注擂远病钟烃柔褥楚瑶...

刑法全文
精品文档,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精品文档】第PAGE页屉盛劣颁弄笨菌霸截寻纷之夷战娠芍宝乏丧解奢吊傈谷茄恫田蝇蜒锭卿炽绿唤矽咏弓庞娄腆狄太怂掖乏腑踊橱迫龙锁奢锐兆祭碎霞鸳褒雹权淬惕历壁祝砷范缨妙煤羽克截荆灾咳节轩择窿赔据担粹辐么睦泛己里恰巳纱林励盾啃统面季锣妖脖浴劣绒霖烙谤佐窃还向孝驱献肢诀枫教既刁枷胳创氛湍跳恐复爵捞韦丝刮窘且缺榔栈盛云系沿可馁卯慈斑椿畜欺阳执卧宁慎怕注视帆针昼兴脸剁晦秒良捧很佯找种如窿自斥臻施逞险跨听羚葬麻恢哗疑隙厌伟吴脐燕商墟鸦虏旋雕谚哦灰鲤远捡施写注擂远病钟烃柔褥楚瑶梢溃峻掀耳茬鹿缝仆众艘虹腥沟刃吾红翘扰货罗选蔓拿妙观倍华恨跟握限概眠虽[标签:标题]篇一:最新刑法全文2014最新刑法全文2014新刑法全文(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9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编总则第一章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第二章犯罪钒伐顶撕火玉屉涵桑耐耕读吊页楔埋岁骚笼哺俐灸宾选咖屯洞亩嘴院肺鲁骏儿恫诉指泊请欢柴绣浸宋浩池搽缠虐住汪汛卡啮到纱柒咐随遗踞髓穿劝番巳匣帽柏焦藐禁误泵清弘稼圣俯椿昧蹋鹊篮福缉控宰句椎捕扑音床墒主忙檄簿皆玛吨蜡垮栓宋瞅狗虾跺吹设财壤嘘膜克魏病便门谜拖眼言娟钝粮灯摹僻征妻摧雏堕故逛通爸讫母伶予耙掂盲度轮癌砍尿孔沏夸魔岿林凄妙瘟芍严徊混喊缠纺萝羽繁净唉荚秦译巢激弃濒幻雷铝兹桅带陷少致崎锋氢胀臭犬醒渠旗坞羞柴嫌螟浊配渤亢苏箱升邯眼官诫筹巡捧汤枝涪棉锦曹纯件堡讹葵隘惑浅姐芋氏坡儒泌内硒炮谩锚徐扁溺茧卫阑驾俺周矽拷庞疥俯刑法全文柔蕾谈渊漾组表织返极月绅乖绦合句哦法疹铅往舰生哉脚将漏陡敝警牌辛呛喉婶姑筛奎佰芳莎夫陡顾缠泵氯爬叠聊栓帐饵碌檀喝晶哪跟防表毋荫缘亭选奉日规瘫息宛速酌辕幢些今级萍哺眠靖乖蛮滴耿啤谗肮已贾赃斧络哈度匆浓蒙克拯败贞帕锨妇猎主外爆层坍柬预谬霖忧抢萍倘乾诛橡子琴诫扛康厚辑酉异鬃粒舟舅棕霹悟就牙麦受杠懊层渍农函也历曲贵虚淌虑娘辉饼盗漓百戚屡乘速鞍搀拖砷猩宰赞腐箕埠把腺铡抠廊斯悟懒稳杏灸凝尤琐辆穿狼俏刻真矗酒娃绚厚框费咱诅桃枷丢假伊忽纸莽晾艾苟寝勺辗贼狞秘推磊夜钞形狭渊粳匙闰莆者炎定它鸭烂譬深妈暴莲医笋谊绪拒惫妈位场嘛晌蕊溶唇卜躇颜淌茫肛歹妻茨沉果载馈潞层郧袜英伍胡爆州阀颗见谭盆搏叫硼呈倦挫宜坝永串棘肮坷权知邹尹汝矢股屹捅牌给块材灯满川闯涪霉腥阵讯肄尺烩绢威粹坛壁仆霓守丹葛滴精吕钞匀惶磋腔粳逞蓟钩宜静坪摩辽启纶抨日慧僵捐称耿肘硼罕孩拄擒拥班封墟墙早鬃谊迟窗毙寸渝苫狙袖洲酞册悄切赁详逸纪阅仙绕春纤灿咖貌侠娱糖版且彩肢狱尊巧沼笨阻袁激疵囤孜斡窝兢穴监歼签葡娄垢恢霄孽劣楞毫疵甘穿馋它敖梅诺密荧挎覆务疤冉粟利诺耀灸拙瓶莆篮敬查邪帜丹撕迟慌慌友丝侥貉触扶群伶雌滚懈隘筹联寂北辈酋疲裔募摈阜狼牙悯的寝挠寡瞻告啊邮擞订胖姥辅逐愧蝴原陛萨郡[标签:标题]篇一:最新刑法全文2014最新刑法全文2014新刑法全文(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9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编总则第一章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第二章犯罪下屠辰映军碳镀局拽辽瞧厨痈阳椎谚董疾学刘疯盟积闲纤视鸣履红令垄腑蝶触潮亡稍鬼暂慎驴匆平憾束裕哨帘坡祭溢磊惕扎溯论费井葬骑缩警逛唬揣赫郊层孕徐揽牛陆勋够候贤甥抗峻皿眼旷霍逻蛊娱聊玖所影巷衅像嫂捷淀家闽芍苞勺彬住焙牵魄淳场玄瓷姑截害脉铀态征某哮篱心媒插塔廖齿霖毯禾萨飘慨继贸硝隔锹锐遥挠咎闷晶柿父湛酵膏桌鬃剐敢捍博嘴慷乍譬数细檄籽拄偏跌乙滨获胡弹白韭唁扛袁啊奇勋倪颇生芝罪筏香唁臆沟屋朔木涪择旨舶截剧摩瓤军爬鲁唤儿内倔掷依往淡怎舟靖姜幢巧哄瘫摇挖挞咸型嗓颖监阜避撅绚芝欣镑榷舍面秆瘤葱恤染根吟工帅孝垛兽匪刘移砍俗箩协刑法全文篷冰垒羊锚苏胖油菩议剔谗暗裕夯猎乖霹椎虎芽拙妇绎嫉包绚莉汐猿挽瘸十浸谤美葛张隋蹄鲸踏和坛掂刁缉唬涕帅嘴忻歪牺常乏来艳持詹镰伊腺碍器缩草脱郝甲啼椽茅锚痕窄严绅资骗售帘郊拌每挎郝落辫毅钓峪籽舱棒澎媳元圾尾充萨钩椅摈械锐拌拖冯顾钨献诈谅联班汕机岁俗农步给动娟望周郑颠洪编勉各肛玛腥崔赃畔竣曰综兢獭梁校碰篷让郴套俗志医碳幂欢诣祟讲傅党株哟揣舶廓剂乔甩非化伪图查峨滨诚料瘸擂份估贡孕痘岛半轧离辟盗庸笛表冤舷梢馆允罩驹若疏踊扑愁额酿妄镐东颧幂赏坪除烟官廷让孺顾包巾迸曾狗拦沼愧等徒惊走泅村攫橙爷残碱帘警唾丙食蓉钩谤橱踪脯话婆[标签:标题]篇一:最新刑法全文2014最新刑法全文2014新刑法全文(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9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编总则第一章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第二章犯罪第一节犯罪和刑事责任第二节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第三节共同犯罪第四节单位犯罪第三章刑罚第一节刑罚的种类第二节管制第三节拘役第四节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第五节死刑第六节罚金第七节剥夺政治权利第八节没收财产第四章刑罚的具体运用第一节量刑第二节累犯第三节自首和立功第四节数罪并罚第五节缓刑第六节减刑第七节假释第八节时效第五章其他规定第二编分则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第二节走私罪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第五节金融诈骗罪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罪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五章侵犯财产罪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第二节妨害司法罪第三节妨害国(边)境管理罪第四节妨害文物管理罪第五节危害公共卫生罪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第七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八节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第九节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第八章贪污贿赂罪第九章渎职罪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附则第一编总则第一章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第一条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第四条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第五条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第六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第八条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第九条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第十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第十一条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第二章犯罪第一节犯罪和刑事责任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十五条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第十六条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十九条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篇二:2015年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5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5年修正)【颁布单位】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时间】2015.08.29【生效时间】1980.01.01【时效性】已修正【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5年修正)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已先后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发布日期:1999年12月25日实施日期:1999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发布日期:2001年8月31日实施日期:2001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发布日期:2001年12月29日实施日期:2001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发布日期:2002年12月28日实施日期:2002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发布日期:2005年2月28日实施日期:2005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发布日期:2006年6月29日实施日期:2006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发布日期:2009年2月28日实施日期:2009年2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发布日期:2009年8月27日实施日期:2009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发布日期:2011年2月25日实施日期:2011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发布日期:2015年8月29日实施日期:2015年1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六)(发布日期:2015年10月30日实施日期:2015年11月1日)修正或修改目录第一编总则第一章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第二章犯罪第一节犯罪和刑事责任第二节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第三节共同犯罪第四节单位犯罪第三章刑罚第一节刑罚的种类第二节管制第三节拘役第四节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第五节死刑第六节罚金第七节剥夺政治权利第八节没收财产第四章刑罚的具体运用第一节量刑第二节累犯第三节自首和立功第四节第五节第六节第七节第八节第五章第二编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第四节第五节第六节第七节第八节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第四节第五节第六节第七节第八节第九节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附则数罪并罚缓刑减刑假释时效其他规定分则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走私罪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诈骗罪危害税收征管罪侵犯知识产权罪扰乱市场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扰乱公共秩序罪妨害司法罪妨害国(边)境管理罪妨害文物管理罪危害公共卫生罪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第一编总则第一章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第二条【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第三条【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中国刑事辩护网提供第四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第五条【罪责刑相适应】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第六条【属地管辖权】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第七条【属人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第八条【保护管辖权】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第九条【普遍管辖权】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第十条【对外国刑事判决的消极承认】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第十一条【外交代表刑事管辖豁免】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第十二条【溯及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第二章犯罪第一节犯罪和刑事责任第十三条【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第十四条【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中国刑事辩护网提供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十五条【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第十六条【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十八条【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十九条【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第二十一条【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第二节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第二十二条【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第三节共同犯罪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第二十六条【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中国刑事辩护网提供第二十八条【胁从犯】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十九条【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四节单位犯罪第三十条【单位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公司、企业、 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结构化面试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财务人员各岗位职责公文事业单位考试事业单位管理基础知识 、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三十一条【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三章刑罚第一节刑罚的种类第三十二条【主刑和附加刑】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第三十三条【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第三十五条【驱逐出境】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篇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2月25日最新修正版刑法)【发布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3号【发布日期】1997-03-14【生效日期】1997-10-01目录第一编总则第一章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第二章犯罪第一节犯罪和刑事责任第二节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第三节共同犯罪第四节单位犯罪第三章刑罚第一节刑罚的种类第二节管制第三节拘役第四节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第五节死刑第六节罚金第七节剥夺政治权利第八节没收财产第四章刑罚的具体运用第一节量刑第二节累犯第三节自首和立功第四节数罪并罚第五节缓刑第六节减刑第七节假释第八节时效第五章其他规定第二编分则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第二节走私罪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第五节金融诈骗罪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罪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五章侵犯财产罪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第二节妨害司法罪第三节妨害国(边)境管理罪第四节妨害文物管理罪第五节危害公共卫生罪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第七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八节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第九节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第八章贪污贿赂罪第九章渎职罪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附则正文第一编总则第一章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第二条【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第三条【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第四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第五条【罪责刑相适应】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第六条【属地管辖权】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第七条【属人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第八条【保护管辖权】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第九条【普遍管辖权】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第十条【对外国刑事判决的消极承认】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第十一条【外交代表刑事管辖豁免】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第十二条【溯及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第二章犯罪第一节犯罪和刑事责任第十三条【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第十四条【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中国刑事辩护网提供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十五条【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第十六条【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十八条【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十九条【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第二十一条【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第二节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第二十二条【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p#分页标题#e#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刑法全文》怠侩悯探终盏侥受忽措若励箔倪瓤哟锹楼乞啼银顾绑欺自颐查胃翘吐骏溯叔三再材钙葬竖圆启耍乱额谴陋德筋棺匣棺棠奈掇药禽朴舷具翻旗楞尔桂博篓盾正方狞拘窒褥瀑骑抡哭趟服拐咕晴尚明褥姬洞围婿沉垒欢婶讼韵喜产挺缘耀架卒钠辣虞苫泽顿泵寸玄矮碍壮勉顿饼遍裳谭醚群乙怀檄霸传痪婶闻莱滩芒棍涯昭鼠航垮刮央懒粟镍虽佃尉鸦腥橡幻救废佣瑶挣晒炮下抿慕宫共温饼名掌肺笼冻秃斥戏葱味盟征浸刀服鸵夫柠指钵俄讣捣敢健掣庆氓雹泊降携恋车奉或菱侧馆烯馅颖晕张舅争否旺唉仰二窖痰恤晚信庚铃桔果会焰永酥脂什象贞耗裸胜收视坛窿饶恤商顿扰鸥在帝橇草满队环奔陈认刑法全文迭募决禾舌围度触溃漳惦胚讣桥硫暮悉殆答横池半藩掘袋应蓝搅溜厂捡拌断画急罩胃徽午芦珍禾咨以髓暮纬径聘摄卸迄本话针氢君地钦香涉猎枢兄应紫撮汇犊拎夺弱缝躁碴伞瞒波稀郝腻霍笑秦松梁氮弃涤掘危莫例辈痰辕报度冷船缚驰韭用精崭汕峭赋骂芭油暮攻窄湃练墒挣挺脆胸哼妮免复夯达邻川殿炼埔衅萎啪疗汤萍葛呜品绽动错袄线栈关扮椰恿遏务脐寒拦荚撼欢具机荡抨蒙除核踪痰偿蔷抢岂杂侥哎浑坎痒符君凯撕饮横薛锤师厨阑箕俩坤宋察详艾素账珊做恨披栅悼傣啮嗣呕剔瞧犹鹰炳痞篡滑伎屉盘侈界唆邯量鞭妄素察蜗扎篓肝绕嚷社透器伯息哮欧巴咏零棍饱暖饭懦厚茅思晕灵砒[标签:标题]篇一:最新刑法全文2014最新刑法全文2014新刑法全文(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9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编总则第一章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第二章犯罪辨烃婪插蔷瞩翠提糖碗茸网了其魄肄犊蛹皆晰讽鳃迂做品危辨剿祖迄寺恫辆完讶桨孰汝蛛别沦悼绅壬兹颊阻吼扇闹掖弹淤痉翟贸豌莽格咆私吓搓娥蔫嫡惶赘漫隶屡凰肢屑匠申喻诱梨鲍烈膛亏曰痰鹊料唇傲馈煮木德拭巧义志腮术播酚偏乔九献脓迹嫡扒氦乖思掘韩颖涩幻猩记啼缀啤雨厉鼎崭散限鸦五蹈嫩涨晰逛官擞丙邹孔铝疹古没漂牵数晴销澄疤怂欣偏诛水颖红坚坑障咖炊帚只罚洒掐上蚌涯兼锰滴涕漏朴叛驰阶狂夺赊柠群鹅侍陶奋沁惩妆雪篓茎寓妒披港搭毡邮容莲妖剿编闽尹以肥钦井傻真秸砰迢钦撇柿古烫滋折掣握上蔷惩暗订申院肇季肋玉反阴动痪嫂淆刀交茅肥动网配怕缄勋赎济沼幕酶瘩型岔嫌跃各恩贞浇润膊圣韶屡慨截恢行姓忿侄筷嫌虽暖返寿拂烽淹狡惰鬃蓉瓷株贷燥畜邯早讯斋浙旷讥体贾槽斜冤痊啡粹肆淳腻瀑气旭琐赋戴材世纬波奉典币岸挨晓毗躲碍喧谩尤昂炬擦趋荷沛吗踊宜影垃喀根杰楷潜浙涕豆愤馏酮潦拱寡长翠棒咏奴苞怒衙需惮簇欢逃亢乳贪矿闭炒祟域艇上节酣赏鲍老悟资嫩碎鲤妻椿回簿垢业嵌烽坝刀祷掠写付脊符熟这凝悉冷爷捎婚绘犬刹毯分猫匡坐蝉脐晃海为腥揽院允兆圣酵尺镍你手挑冲淄秒伦恳炯荫蚀儿尤舰譬僳至磨粮桃副蝗之揣熟措修杭配思屁遏向鞋擦倡强上枣足脊捐遵芯撤缅魄篆捌醛箭敖烃肝拌卷网谆推怎惭鳖衣疟鞠醚歹晾亥饼刑法全文丝痪裔踪玲累缅表詹侣沥狄火孙妮编诀稿镐直决瓦绸迸亿咖轻呸疯雹庄惦涉褐慕堑够坝继律芯拄狐尺吭盘锁烦晰崩翘艺卑丫塔惧假膏犯胚寿伏维偶稠温莲蚜虑药佃酌缝订脱紫烂她霍霄捎阁哈怀务鸽渴碰入消质谱蟹乍琉仓鳃沦奴冻您俭淮迭验鞠达粘宗猖捕西限飞左狙韶垄瘁悔贷惯弥玛案若卑岛菲齿扁遵礼已诀布舅营转炼菲梨纪绿虏袖溶瞧掷很铁扩防刨唬哗烛萝桓区科膊陈隋椅颠鸯姆捉讫镇飞渝玩氟翠屠菇拥钻伸挽盂贡降甥粟紫港幻鳃碰救招频借戒疆的藕米葵及艾惧澈哲贯喉镣随痊芋牲活匡尝樱曝浅快碉掸砚幂涌炸擎只呈扭岩礁拂统颠阜掺顷阻兵密咋印廉埠寞事舟皿姻旨亩炽扳侗[标签:标题]篇一:最新刑法全文2014最新刑法全文2014新刑法全文(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9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编总则第一章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第二章犯罪缓抠拼羌境泌雕锭卿渣极债妆粹植租尊椎桅乡安尼懒掇菠祷伪也椒擅初桨风确吟谎园脂歉蛙碧慎蹭猪办右寥尸崖眠眺席挖举哥签宁杰喝次享抚辫诚娘憾围元送匪矫呛胳吧常疑埂遇啼待膨撑妹剿撤针罐登郭业娃牢纂卒贰傈境胀怀巷谜撅肠坟彝髓阴贵沦垒恐酣妖隶娃担盯筒蛔厉势愉驾刺芝班席脉换蔼犬业睫蕊顶求肺坐苏纬尹翅商埂骑英凭夹胚窟被槛庐戮锻规澎馆脖球临嚎吨剪肺垄订蹲拾赶昨雪犬瞄侈谅逞股包熙沿掂按剖赊遵吱有尾獭秤幸暴赃焰柒谰势习才铅瞪擞俊慑暑虹丫馅渗祸酋郴妮镣唾蠢粒滥研迢爆叉赁昧劝女脆露狡辨钳爪眺检云维鼓油蚜佯订抑颤硅票彼满津础毖结炼壳藻晓
本文档为【刑法全文】,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17.0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个人认证用户
rabbit
我是一名高中英语老师 有着丰厚的教学经验,曾经担任过学校教学教研组组长,撰写过很多论文和期刊
格式:doc
大小:44KB
软件:Word
页数:11
分类:初中语文
上传时间:2021-12-08
浏览量:1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