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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版中国药典,中国药典201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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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版中国药典,中国药典2010年版 2010版中国药典 中国药典2010年版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国药典2010版 作  者:国家药典委员会 出版社: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 2010年10月 出版 开  本:16开精装 册  数:全三卷 定  价:1498 元 优惠价:980 元 读者服务部→发行部:010-51296515,13621321838 内容简介:  2010年版药典的鲜明特色:  更新与淘汰并举、收载品种大幅增加。  药品检测项目和检测方法增加、标准提高,因而在药品安全性和质量可控性方面有更高、更多、更大...

2010版中国药典,中国药典2010年版
2010版中国药典 中国药典2010年版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国药典2010版 作  者:国家药典委员会 出版社: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 2010年10月 出版 开  本:16开精装 册  数:全三卷 定  价:1498 元 优惠价:980 元 读者服务部→发行部:010-51296515,13621321838 内容简介:  2010年版药典的鲜明特色:  更新与淘汰并举、收载品种大幅增加。  药品检测项目和检测方法增加、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提高,因而在药品安全性和质量可控性方面有更高、更多、更大提升 。二部中采用高效液相色谱法进行含量测定或用于有关物质检查的品种有近千个,系统适用性要求也更为合理,个别品种采用了分离效能更高的离子色谱法,检测器使用种类也更加多样。  中药标准有突破和创新,尤其在过去比较薄弱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标准的新增和修订方面,如本版《中国药典》一部中动物药蛇类、植物药川贝母等,都采用了PCR检测方法。  新版药典在凡例、品种的标准要求、附录的制剂通则等方面均有较大的变化和进步。在广泛吸取国内外先进技术和实验方法的基础上,附录内容与目前国际对药品质量控制的方法和技术力求一致,进一步发挥《中国药典》的国际影响力。  新版药典在坚持科学、实用、规范、药品安全性、质量可控性和标准先进性的原则下,力求覆盖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和社会医疗保险报销药品目录品种。  顶尖专家扛鼎之作。本版《中国药典》是在第九届药典委员会的精心组织下,聘请全国医药行业323位一流专家、投入巨额资金、历时两年编制而成,集中体现了当前我国药品标准工作的最新发展成果。  《中国药典》是国家监督管理药品质量的法定技术标准。    2010年版《中国药典》分为三部出版,一部为中药,二部为化学药,三部为生物制品。  各部内容主要包括凡例、标准正文和附录三部分,其中附录由制剂通则、通用检测方法、指导原则及索引等内容构成。    药典二部收载化学药品、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以及药用辅料等。药典三部收载生物制品。新版药典在凡例、品种的标准要求、附录的制剂通则和检验方法等方面均有较大的改进和发展,特别是对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方面尤为重视。新版药典在继承前版药典的基础上,做了大量发展和创新性的工作。      新增与淘汰并举,收载品种大幅增加  提高药品标准就意味着优胜劣汰。2010年版《中国药典》在2005年版的基础上,做了大幅度的增修订和新增品种的工作。本版药典共收载品种4615种,新增1358种。    一部  收载品种2136种,其中新增990种、修订612种;    二部  收载品种2348种,其中新增340种、修订1500种;    三部  收载品种131种,其中新增28种、修订103种。    药用辅料  标准新增130多种。                          附录  其中药典一部新增14个、修订54个;药典二部新增15个、修订70个;药典三部新增18个、修订38个 读者服务部→发行部:010-51296515,13621321838 相关---最新畅销图书 中国药典2010版  全三卷 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 1498 药典-临床用药须知2010版  全三卷 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 1980 药品GMP指南2010版(全六册) 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  1200 新药转正标准77-88册(全12册)2011  1920 中国兽药典及兽药使用指南2010版-六册 中国农业出版社 2680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药材及原植物彩色图鉴二册 人民卫生出版社 868 最新药品注册法规及指导原则 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 298 药品检验仪器操作规程2010版 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 380 药品红外光谱集第四卷 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 198 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2010版 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 285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版)  290 医疗质量评价体系与考核标准 人民卫生出版社 98 中国国家处方集 人民军医出版社 120 临床护理实践指南(2011版) 人民军医出版社 40.00元 临床路径管理汇编—112种疾病(病种)临床治疗规范 科学技术出版社 56.00元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年版) 科学出版社 45.00元 临床路径管理汇编 科学技术出版社 88.00元 中医临床路径 22个专业95个病种 中国中医出版社 68.00元 抗菌药物规范化及个体化应用指南  人民军医出版社  55元 中国基本中成药— 一部 大内科系统用药 人民军医出版社 150元 中国基本中成药— 二部 妇、儿、外科及专病用药  人民军医出版社 130元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条款评价要素与方法说明-2011 人民卫生出版社 55.00元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指南(2011年版) 人民卫生出版社 35.00元 临床检验结果评价 人民卫生出版社 298元 临床专科护理培训指导 人民卫生出版社 36.00元 医患关系应对与策略之医务人员实用全书 人民卫生出版社 298元 实施患者安全目标指南(2009-2010版) 科学出版社 19.80元 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 人民卫生出版社 39.00元 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 人民卫生出版社 33.00元 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中成药部分) 人民卫生出版社 17元 《医疗知情同意书》(通用版) 科学技术出版社 68.00元 护士健康枕边书 中国中医出版社 28.00 临床静脉用药调配与使用指南 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48.00元 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实用手册 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48.00元 优质护理服务规范操作与考评指导 人民军医出版社 39.00元 护士长管理培训指南 人民军医出版社 29.00元 医院感染管理、监督、指导与预防控制指南 黑龙江人民出版社 38.00元 护理技术操作流程与病人护理标准 中国中医药出版社 28元 妇产科查房实录 第2版 人民军医出版社 49元 单病种质量 管理手册 培训机构运营管理手册1项目标准化管理手册碧桂园销售管理手册园林景观工程管理手册人力资源管理手册  科学文献出版社 45元 现代护士实用礼仪与护患沟通技巧 中国中医药出版社 38.00元 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 人民卫生出版社 68元 临床医师标准化培训与考核 人民军医出版社 46.元 医护人员职业防护指南 中国中医药出版社 29.元 1953年版(第一版)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十分关怀人民的医药卫生保健工作,当年11月卫生部召集在京有关医药专家研讨编纂药典问题。1950年1月卫生部从上海抽调药学专家孟目的教授负责组建中国药典编纂委员会和处理日常工作的干事会,筹划编制新中国药典。 1950年4月在上海召开药典工作座谈会,讨论药典的收载品种原则和建议收载的品种,并根据卫生部指示,提出新中国药典要结合国情,编出一部具有民族化、科学化,大众化的药典。随后,卫生部聘请药典委员49人,分设名词、化学药、制剂、植物药、生物制品、动物药、药理、剂量8个小组,另聘请通讯委员35人,成立了第一届中国药典编纂委员会。卫生部部长李德全任主任委员。 1951年4月24日至28日在北京召开第一届中国药典编纂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对药典的名称、收载品种、专用名词、度量衡问题以及格式排列等作出决定。干事会根据全会讨论的意见,对药典草案进行修订,草案于1952年底报卫生部核转政务院文教委员会批准后,第一部《中国药典》1953年版由卫生部编印发行。 本版药典共收载品种531种,其中化学药215种植物药与油脂类65种,动物药13种,抗生素2种,生物制品25种,各类制剂211种。1957年出版《中国药典》1953年版增补本。 1963年版(第二版) 1955年卫生部组建第二届药典委员会,聘请委员49人,通讯委员68人,此届委员会因故未能开展工作。1957年卫生部组建第三届药典委员会,聘请委员80人,药学专家汤腾汉教授为这届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设通讯委员),同年7月28日至8月5日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卫生部李德全部长做了药典工作报告,特别指出第一版《中国药典》未收载广大民众习用的中药的缺陷。会议在总结工作的基础上,通过了制订药典的原则,讨论了药典的性质和作用,修改了委员会 章程 公司章程范本下载项目章程下载公司章程下载公司章程下载公司章程下载 ,并一致认为应把合乎条件的中药收载到药典中。8月27日卫生部批准委员会分设药理与医学、化学药品、药剂、生化药品、生药、生物制品六个专门委员会及名词小组.药典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日常工作机构改称秘书室。 1958年经常务委员会研究并经卫生部批准,增聘中医专家8人、中药专家3人组成中医药专门委员会,组织有关省市的中医药专家,根据传统中医药的理论和经验,起草中药材和中药成方(即中成药)的标准。 1959年6月25日至7月5日在北京召开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主要审议新版药典草稿,并确定收载品种。草稿经修订补充后,分别由各专门委员会审定,于1962年完成送审稿,报请国务院批准后付印。1965年1月26日卫生部颁布《中国药典)1963年版。 本版药典共收载品种1310种,分一、二两部,各有凡例和有关的附录。一部收载中药材446种和中药成方制剂197种;二部收载化学药品667种。此外,一部记载药品的“功能与主治”,二部增加了药品的“作用与用途”。 1977年版(第三版) 由于“文革”影响,在相当一段时间内,药典委员会工作陷于停顿。1972年4月28日国务院批复卫生部“同意恢复药典委员会,四部(卫生部、燃料化学工业部、商业部、解放军总后卫生部)参加,卫生部牵头”。据此,同年5月31日至6月10日在北京召开了编制国家新药典工作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转市)的药品检验、药政管理以及有关单位代表共88人。这次会议着重讨论了编制药典的指导思想、方法、任务和要求,交流了工作经验,确定了编制新药典的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并分工落实起草任务。1973年4月,在北京召开第二次全国药典工作会议,讨论制订药典的原则要求,以及中西药品的标准样稿和起草说明书,并根据药材主产地和药品生产情况,调整了起草任务。1979年10月4日卫生部颁布《中国药典》1977年版,自1980年1月1日起执行。 本版药典共收绪品种1925种。一部收载中草药〔包括少数民族药材}、中草药提取物、植物油脂以及单味药制剂等882种,成方制剂(包括少数民族药成方)270种,共1152种;二部收载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等773种。 1985年版(第四版) 1979年卫生部组建第四届药典委员会,聘请委员112人,卫生部部长钱信忠兼任主任委员。同年11月22日至28日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会议讨论修改了委员会章程、药品标准工作管理办法及工作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委员会分设:中医、中药、医学与药理、化学药、生化药、药剂、抗生素、生物制品、放射性药品及名词10个专业组。由有关专业组分别推荐新药典收载的品种,中医专业组负责审查拟定一部收载的品种范围;医学与药理专业组负责审查拟定二部收载的品种范围;由主产地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检验所和有关单位负责起草标准,药典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交叉复核;部分项目组成专题协作组,通过实验研究后起草,参与标准草案审议的除专业组委员外,还邀请了药品检验所和企业的代表。经卫生部批准,《中国药典》1985年版于1985年9月出版,1985年4月1日起执行 本版药典共收载品种1489种。一部收载中药材、植物油脂及单味制剂506种,成方制剂207种,共713种;二部收载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等776种。1987年11月出版《中国药典》1985年版增补本,新增品种23种,修订品种172种、附录21项。1988年10月,第一部英文版《中国药典》1985年版正式出版,同年还出版了药典二部注释选编。 1985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正式执行,该法规定“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标准”。明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药品标准为国家药品标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药典委员会,负责组织国家药品标准的制定和修订”。进一步确定了药品标准的法定性质和药典委员会的任务。 1990年版(第五版) 1986年卫生部组建第五届药典委员会,聘请委员150人,卫生部崔月犁部长兼任主任委员,常设办事机构改为秘书长制。同年5月5日至8日召开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讨论修订了委员会章程,通过了“七五”期间标准工作设想,确定了编制《中国药典》1990年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要求,分别举行了中药材、中药成方制剂、化学药、抗生素、生化药及药理等专业会议,安排起草和科研任务。1989年3月,药典委员会常设机构开始组织对1990年版药典标准的审稿和编辑加工。同年12月在北京举行药典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各专业组长扩大会议进行审议,报卫生部批准后付印。1990年12月3日卫生部颁布《中国药典》1990年版,自1991年7月l日起执行。 本版药典收载品种共计1751种。一部收载784种,其中中药材、植物油脂等509种,中药成方及单味制剂275种;二部收载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等 967种。与1985年版药典收载品种相比,一部新增80种,二部新增213种(含1985年版药典一部移入5种〕:删去25种(一部3种,二部22种;根据实际情况对药品名称作了适当修订。药典二部品种项下规定的“作用与用途”和“用法与用量”,分剔改为“类别”和“剂量”,另组织编著《临床用药须知》一书,以指导临床用药。有关品种的红外光吸收图谱,收入《药品红外光谱集》另行出版,该版药典附录内不再刊印。 《中国药典》1990年版的第一、第二增补本先后于1992年、1993年出版,英文版于1993年7月出版。 第五届药典委员会还完成了《中国药典》1985年版增补本和英文版的编制等工作。 1995年版(第六版) 1991年卫生部组建第六届药典委员会,聘请委员168人,卫生部陈敏章部长兼任主任委员。同年5月16日至18日召开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讨论通过了委员会的章程和编制《中国药典》1995年版设计方案,并成立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专家共11人组成的常务委员会。分设13个专业组,即中医专业组、中药材专业组、中成药专业组、西医专业组、药理专业组、化学药专业一组,化学药专业二组、化学药专业三组、抗生素专业组、生化药品专业组、生物制品专业组,放射性药品专业组、药品名词专业组。 1993年,《中国药典》1995年版附录初稿发往各地,作为起草、修订正文标准的依据。1994年7月各地基本完成了标准的起草任务,由药典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分别组织审稿工作1994年11月29日提交常务委员会扩大会议讨论审议,获得原则通过,报请卫生部审批付印。卫生部批准颁布心中国药典》1995年版,自1996年4月1日起执行 本版药典收载品种共计2375种。一部收载920种,其中中药材、植物油脂等522种,中药成方及单味制剂398种;二部收载1455种,包括化学药、抗生素、生化药、放射性药品、生物制品及辅料等。一部新增品种142种,二部新增品种499种。二部药品外文名称改用英文名,取消拉丁名;中文名称只收载药品法定通用名称,不再列副名。 《中国药典》1995年版的第一、第二增补本先后于1997年、1998年出版,英文版于1997年出版 第六届药典委员会还完成了《中国药典》1990年版的增补本、英文版及二部注释和一部注释选编、《药品红外光谱集》(第一卷)、《临床用药须知》(第二版)、《中药彩色图集》、《中药薄层色谱彩色幽集》及《中国药品通用名称》的编制工作。 1993年5月21日卫生部决定将药典委员会常设机构从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分离出来,作为卫生部的直属单位。 2000年版(第七版) 1996年卫生部组建第七届药典委员会,聘请委员204人,其中名誉委员18人,卫生部陈敏章部长兼任主任委员。1998年9月根据中编办(1998)32号文,卫生部药典委员会更名为国家药典委员会,并成建制划转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因管理体制的变化等原因,在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按照第七届药典委员会章程精神,1999年12月第七届药典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同意调整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郑筱萸兼任主任委员。本届委员会设专业委员会共16个,分别为:中医专业委员会,中药第一专业委员会、中药第二专业委员会、中药第三专业委员会、中药第四专业委员会、医学专业委员会、药品名词专业委员会、附录专业委员会、制剂专业委员会、药理专业委员会、化学药品第一专业委员会、化学药品第二专业委员会、抗生素专业委员会、生化药品专业委员会、放射性药品专业委员会、生物制品专业委员会。 1996年召开第七届药典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国药典》2000年版设计方案,一部确立了“突出特色,立足提高”,二部确立了“赶超与国情相结合,先进与特色相结合”的指导思想。1996年10月起,各专业委员会先后召开会议,落实设计方案提出的任务并分工进行工作1997年底至1999年10月,先后对完成的附录与制剂通则和药典初稿征求了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并先后召开了16个专业委员会审定稿会议。《中国药典)2000年版于1999年12月经第七届药典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审议通过.报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颁布,于2000年1月出版发行,2000年7月1日起正式执行。 本版药典共收载品种2691种,其中新增品种399种,修订品种562种。一部收载992种,二部收载1699种。附录作了较大幅度的改进和提高,一部新增10个,修订31个;二部新增27个,修订32个。二部附录中首次收载了药品标准分析方法验证要求等六项指导原则,现代分析技术在这版药典中得到进一步扩大应用。为了严谨起见,将“剂量”、“注意”项内容移至《临床用药须知》。 《中国药典》2000年版的第一、第二增补本先后于2002年、2004年出版,英文版于2002年出版 第七届药典委员会还完成了《中国药典》1995年版增补本和英文版、《中国药品通用名称》〔一九九八年增补本)、《药品红外光谱集》(第二卷)及《临床用药须知》(第三版)的编制工作。 2005年版(第八版) 2002年10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03年9月更名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建第八届药典委员会,聘请委员312人,不再设立名誉委员。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郑筱萸兼任主任委员,原常务委员会更名为执行委员会。本届委员会设专业委员会24个,在上一届专业委员会的基础上,增设了民族药专业委员会(筹)、微生物专业委员会、药品包装材料与辅料专业委员会;原生物制品专业委员会扩增为血液制品专业委员会、病毒制品专业委员会、细菌制品专业委员会、体细胞治疗与基因治疗专业委员会、重组制品专业委员会和体外诊断用生物试剂专业委员会。 2002年10月召开的第八届药典委员会全体大会及执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本届药典委员会提出的“《中国药典》2005年版设计方案”。设计方案明确了坚持继承与发展、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针;确定了“科学、实用、规范”等药典编纂原则;决定将《中国生物制品规程》并入药典,设为药典三部,并编制首部中成药《临床用药须知》。 2002年11月起,各专业委员会先后召开会议,安排设计方案提出的任务并分别进行工作。2003年7月,首先完成了附录草案,并发有关单位征求意见。2004年初药典附录与品种初稿基本完成,增修订内容陆续在国家药典委员会网站上公示3个月,征求全国各有关方面的意见。6月至8月,各专业委员会相继召开了审定稿会议。9月,《中国药典》2005年版经过第八届药典委员会执行委员会议审议通过,12月报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颁布,于2005年1月出版发行,2005年7月1日起正式执行。 本版药典共收载品种3217种,其中渐增525种,修订1032种。一部收载1146种,其中新增154种、修订453种;二部收载1970种,其中新增327种、修订522种;三部收载101种,其中新增44种、修订57种。 本版药典附录亦有较大幅度调整。一部收载附录98个,其中新增12个、修订48个,删除1个;二部收载附录137个,其中新增13个、修订65个、删除1个;三部收载附录134个。一、二、三部共同采用的附录分别在各部中予以收载,并进行了协调统一。 本版药典对药品的安全性问题更加重视。药典一部增加了有害元素测定法和中药注射剂安全性检查法应用指导原则。药典二部增加了药品杂质分析指导原则、正电子类和锝[99mTc]放射性药品质量控制指导原则;有126个静脉注射剂增订了不溶性微粒检查,增修订细菌内毒亲检查的品种达112种;残留溶剂测定法中引入国际间已协调统一的有关残留溶剂的限度要求,井有24种原料药增订了残留溶剂检查。药典三部增订了逆转录酶活性捡查法、人血白蛋白铝残留量侧定法等。本版药典结合我国医药工业的现状和临床用药的实际情况,将原《澄明度检查细则和判断标准》修订为“可见异物检查法”,以加强注射剂等药品的用药安全。 本版药典根据中医药理论,对收载的中成药标准项下的〔功能与主治〕进行了科学规范。 本版药典三部源于《中国生物制品规程》。自1951年以来,该规程已有六版颁布执行,分别为1951年及1952年修订版、1959年版、1979年版、1990年版及1993年版(诊断制品类)、1995年版、2000年版及2002年版增补本。2002年翻译出版了第一部英文版《中国生物制品规程)(2000年版)。 《中国药典》2005年版的增补本于2009年年初出版,英文版于2005年9月出版。 第八届药典委员会还完成了《中国药典》2000年版增补本、《药品红外光谱集》〔第三卷)、《临床用药须知》(中成药第一版、化学药第四版)及《中国药典》2005年版英文版的编制工作 2010年版(第九版) 2007年11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建第九届药典委员会。本届新增委员的遴选首次向社会公开选拔,采取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新增委员。本届委员会共有323名委员组成,其中续聘委员163名、新增委员760名〔2008年增补2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邵明立兼任主任委员。本届委员会下设执行委员会和25个专业(工作)委员会。在上一届专业委员会的基础上,正式成立民族医药专业委员会;增设政策与发展委员会、标准物质专业委员会、标准信息工作委员会、注射剂工作委员会等4个专业(工作)委员会;取消原体细胞治疗与基因治疗专业委员会;将原体外诊断用生物试剂专业委员会与原血液制品专业委员会合并为血液制品专业委员会;将原4个中药专业委员会调整重组为中药材与饮片专业委员会、中成药专业委员会和天然药物专业委员会3个专业委员会。 2007年12月召开第九届药典委员会成立暨全体委员大会,会议审议修订了《药典委员会章程》,并通过了“《中国药典》2010年版编制大纲”,编制大纲明确了《中国药典》2010年版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随后,各专业委员会分别开展工作,进行品种遴选、科研立项、任务落实。 本版药典在编制工作的组织保障和科学管理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和管理上的创新。药典部分科研任务首次以《标准研究课题任务书》的形式,明晰承担单位的职责与义务,明确项目的工作任务、研究目标、考核指标及进度要求。2008年12月首次在编制工作进行的过程中召开全体委员参加的药典工作会议,研究解决药典编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009年3月至8月各专业委员会相继集中召开审定稿会议。2009年8月27日提交第九届药典委员会执行委员会扩大会议讨论审议,获得原则通过。本版药典于2010年1月出版发行,自2010年7月1日起正式执行。 本版药典与历版药典比较,收载品种明显增加共收载品种4567种,其中新增1386种,修订2237种。药典一部收载品种2165种,其中新增1019种、修订634种;药典二部收载品种2271种,其中新增330种、修订1500种;药典三部收载品种131种,其中新增37种、修订94种。 本版药典附录一部收载附录112个,其中新增14个、修订47个;二部收载附录152个,其中新增15个、修订69个;三部收载附录149个,其中新增18个、修订39个。一、二、三部共同来用的附录分别在各部中予以收载,并尽可能做到统一协调、求同存异、体现特色。 本版药典中现代分析技术得到进一步扩大应用,除在附录中扩大收载成熟的新技术方法外,品种正文中进一步扩大了对新技术的应用;药品的安全性保障得到进一步加强,除在凡例和附录中加强安全性检查总体要求外,在品种正文标准中增加或完善安全性检查项目;对药品质量可控性、有效性的技术保障得到进一步提升,除在附录中新增和修订相关的检查方法和指导原则外,在品种正文标准中增加或完善有效性检查项目;为适应药品监督管理的需要,制剂通则中新增了药用辅料总体要求;积极引入了国际协调组织在药品杂质控制、无茵检查法等方面的要求和限度。此外,本版药典也体现了对野生资源保护与中药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不再收载濒危野生药材。 第九届药典委员会还完成了《中国药典》2005年版增补本、《药品红外光谱集》(第四卷)、《临床用药须知》(中药材和饮片第一版、中成药第二版、化学药第五版)、《中药材显微鉴别彩色图鉴》及《中药材薄层色谱彩色图集》(第一册、第二册)的编制工作。 凡 例 总 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简称《中国药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制定和颁布实施。《中国药典》一经颁布实施,其同品种的上版标准或其原国家标准即同时停止使用。 《中国药典》由一部、二部、三部及其增补本组成,内容分别包括凡例、正文和附录。除特别注明版次外,《中国药典》均指现行版《中国药典》。 本部为《中国药典》二部。 二、国家药品标准由凡例与正文及其引用的附录共同构成。本部药典收载的凡例、附录对药典以外的其他中药国家标准具同等效力。 三、凡例是为正确使用《中国药典》进行药品质量检定的基本原则,是对《中国药典》正文、附录及与质量检定有关的共性问题的统一规定。 四、凡例和附录中采用的“除另有规定外”这一用语,表示存在与凡例或附录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情况时,则在正文中另作规定,并按此规定执行。 五、正文中引用的药品系指本版药典收载的品种,其质量应符合相应的规定。 六、正文所设各项规定是针对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s, GMP)的产品而言。任何违反GMP或有未经批准添加物质所生产的药品,即使符合《中国药典》或按照《中国药典》没有检出其添加物质或相关杂质,亦不能认为其符合规定。 七、《中国药典》的英文名称为Pharmacopoeia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英文简称Chinese Pharmacopoeia;英文缩写为Ch.P.。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版/中国药典2010版  作    者:国家药典委员会  丛 书 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  【ISBN】:9787506744379  出 版 社: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0年1月1日     包    装:大16开精装3卷  总 定 价:1498.00  读者服务部→发行部:010-51296515,13621321838 正 文 八、正文系根据药物自身的理化与生物学特性,按照批准的处方来源、生产工艺、贮藏运输条件等所制定的、用以检测药品质量是否达到用药要求并衡量其质量是否稳定均一的技术规定。 九、正文项下根据品种和剂型不同,按顺序可分别列有:(1)品名(包括中文名称、汉语拼音与英文名);(2)有机药物的结构式;(3)分子式与分子量;(4)来源或有机药物的化学名称;(5)含量或效价规定;(6)处方;(7)制法;(8)性状;(9)鉴别;(10)检查;(11)含量或效价测定;(12)类别;(13)规格;(14)贮藏;(15)制剂等。 附 录 十、附录主要收载制剂通则、通用检测方法和指导原则。制剂通则系按照药物剂型分类,针对剂型特点所规定的基本技术要求;通用检测方法系各正文品种进行相同检查项目的检测时所应采用的统一的设备、程序、方法及限度等;指导原则系为执行药典、考察药品质量、起草与复核药品标准等所制定的指导性规定。 名称与编排 十一、正文品种收载的中文药品名称系按照《中国药品通用名称》推荐的名称及其命名原则命名,《中国药典》收载的药品中文药品名称均为法定名称;药品英文名除另有规定外,均采用国际非专利药名(International Nonproprietary Names, INN)。 有机药物化学名称系根据中国化学会编撰的《有机化学命名原则》命名,母体的选定与国际纯粹与应用化学联合会(International Union of Pure and Applied Chemistry, IUPAC)的命名系统一致。 十二、药品化学结构式采用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iton, WHO)推荐的“药品化学结构式书写指南”书写。 十三、正文品种按药品中文名称笔画顺序排列,同笔画数的字按起笔笔形─丨ノ丶フ的顺序排列;单方制剂排在原料药后面;药用辅料集中编排;附录包括制剂通则、通用检测方法和指导原则,按分类编码;索引分列按汉语拼音顺序排序的中文索引、英文名和中文名对照索引排列。 项目与要求 十四、制法项下主要记载药品的重要工艺要求和质量管理要求。 (1)所有药品的生产工艺应经验证,并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生产过程均应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2)来源于动物组织提取的药品,其所用动物种属要明确,所用脏器均应来自经检疫的健康动物,涉及牛源的应取自无牛海绵状脑病地区的健康牛群;来源于人尿企图的药品,均应取自健康人群。上述药品均应有明确的病毒灭活工艺要求以及质量管理要求。 (3)直接用于生产的菌种、毒种、来自人和动物的细胞、DNA重组工程菌及工程细胞,来源途径应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应符合国家有关的管理规范。 十五、性状项下记载药品的外观、臭、味,溶解度以及物理常数等。 (1)外观性状是对药品的色泽和外表感观的规定。 (2)溶解度是药品的一种物理性质。各正文品种项下选用的部分溶剂及其在该溶剂中的溶解性能,可供精制或制备溶液时参考;对在特定溶剂中的溶解性能需作质量控制时,应在该品种检查项下另作具体规定。药品的近似溶解度以下列名词表示: 极易溶解 系指溶质1g(ml)能在溶剂不到1ml中溶解; 易溶 系指溶质1g(ml)能在溶剂1~不到10ml中溶解; 溶解 系指溶质1g(ml)能在溶剂10~不到30ml中溶解; 略溶 系指溶质1g(ml)能在溶剂30~不到100ml中溶解; 微溶 系指溶质1g(ml)能在溶剂100~不到1 000ml中溶解; 极微溶解 系指溶质1g(ml)能在溶剂1000~不到10 000ml中溶解; 几乎不溶或不溶 系指溶质1g(ml)在溶剂10 000ml中不能完全溶解。 试验法:除另有规定外,称取研成细粉的供试品或量取液体供试品,置于25℃±2℃一定容量的溶剂中,每隔5分钟强力振摇30秒钟;观察30分钟内的溶解情况,如目视可见的溶质颗粒或液滴时,即视为完全溶解。 (3)物理常数包括相对密度、馏程、熔点、凝点、比旋度、折光率、黏度、吸收系数、碘值、皂化值和酸值等;测定结果不仅对药品具有鉴别意义,也反映药品的纯度,是评价药品质量的主要指标之一。 十六、鉴别项下规定的试验方法,系根据反映该药品的某些物理、化学或生物学等特性所进行的药物鉴别试验,不完全代表对该药品化学结构的确证。 十七、检查项下包括反映药品的安全性与有效性的试验方法和限度、均一性、纯度等制备工艺要求等内容;对于规定中的各种杂质检查项目,系指该药品在按既定工艺进行生产和正常贮藏过程中可能含有或产生并需要控制的杂质(如残留溶剂、有关物质等);改变生产工艺时需另考虑增修订有关项目。 对于生产过程中引入的有机溶剂,应在后续的生产环节予以有效去除。除正文已明确列有“残留溶剂”检查的品种必须依法进行该项检查外,其他未在“残留溶剂”项下明确列出的有机溶剂与未在正文中列有此项检查的各品种,如生产过程中引入或产品中残留有机溶剂,均应按附录“残留溶剂测定法”检查并符合相应的限度规定。 供直接分装成注射用无菌粉末的原料药,应按照注射剂剂项下的要求进行检查,并符合规定。 各类制剂,除另有规定外,均应符合各制剂通则项下有关的各项规定。 十八、含量测定项下规定的试验方法,用于测定原料及制剂中有效成分的含量,一般可采用化学、仪器或生物测定方法。 十九、类别系按药品的主要作用与主要用途或学科的归属划分,不排除在临床实践的基础上作其他类别药物使用。 二十、制剂的规格,系指每一支、片或其他每一个单位制剂中含有主药的重量(或效价)或含量的(%)或装量;注射液项下,如为“1ml:10mg”,系指1ml中含有主药10mg;对于列有处方或标有浓度的制剂,也可同时规定装量规格。 二十一、贮藏项下的规定,系为避免污染和降解而对药品贮存与保管的基本要求,以下列名词术语表示: 遮光 系指用不透光的容器包装,例如棕色容器或黑纸包裹的无色透明、半透明容器; 密闭 系指将容器密闭,以防止尘土及异物进入; 密封 系指将容器密封以防止风化、吸潮、挥发或异物进入; 熔封或严封 系指将容器熔封或用适宜的材料严封,以防止空气与水分的侵入并防止污染; 阴凉处 系指不超过20℃; 凉暗处 系指避光并不超过20℃; 冷处 系指2~10℃。 常温 系指10~30℃ 除另有规定外,贮藏项下未规定贮藏温度的一般系指常温。 二十二、制剂中使用的原料药和辅料,均应符合本版药典的规定;本版药典未收载者,必须制定符合药用要求的标准,并需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同一原料药用于不制剂(特别是给药途径不同的制剂)时,需根据临床用药要求制定相应的质量控制项目。 检验方法和限度 二十三、本版药典正文收载的所有品种,均应按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如采用其他方法,应将该方法与规定的方法做比较试验,根据试验结果掌握使用,但在仲裁时仍以本版药典规定的方法为准。 二十四、本版药典中规定的各种纯度和限度数值以及制剂的重(装)量差异,系包括上限和下限两个数值本身及中间数值。规定的这些数值不论是百分数还是绝对数字,其最后一位数字都是有效位。 试验结果在运算过程中,可比规定的有效数字多保留一位数,而后根据有效数字的修约规则进舍至规定有效位。计算所得的最后数值或测定读数值均可按修约规则进舍至规定的有效位,取此数值与标准中规定的限度数值比较,以判断是否符合规定的限度。 二十五、原料药的含量(%),除另有注明者外,均按重量计。如规定上限为100%以上时,系指用本药典规定的分析方法测定时可能达到的数值,它为药典规定的限度或允许偏差,并非真实含有量;如未规定上限时,系指不超过101.0%。 制剂的含量限度范围,系根据主药含量的多少、测定方法误差、生产过程不可避免偏差和贮存期间可能产生降解的可接受程度而制定的,生产中应按标示量100%投料。如已知某一成分在生产或贮存期间含量会降低,生产时可适当增加投料量,以保证在有效期(或使用期限)内含量能符合规定。 标准品、对照品 二十六、标准品、对照品系指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的标准物质。标准品与对照品(不包括色谱用的内标物质)均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单位制备、标定和供应。标准品系指用于生物检定、抗生素或生化药品中含量或效价测定的标准物质,按效价单位(或μg)计, 以国际标准品进行标定;对照品除另有规定外,均按干燥品(或无水物)进行计算后使用。 标准品与对照品的建立或变更其原有活性成分和含量,应与原标准品、对照品或国际标准品进行对比,并经过协作标定和一定的工作程序进行技术审定。 标准品与对照品均应附有使用说明书,标明批号、用途、使用方法、贮藏条件和装量等。 计 量 二十七、试验用的计量仪器均应符合国家技术监督部门的规定。 二十八、本版药典采用的计量单位 (1)法定计量单位名称和符号如下: 长度 米(m) 分米(dm) 厘米(cm) 毫米(mm) 微米(μm) 纳米(nm) 体积 升(L) 毫升(ml) 微升(μl) 质(重)量 千克(kg) 克(g) 毫克(mg) 微克(μg) 纳克(ng) 皮克(pg) 物质的量 摩尔(mol) 毫摩尔(mmol) 压力 兆帕(MPa) 千帕(kPa) 帕(Pa) 温度 摄氏度(℃) 动力黏度 帕秒(Pa·s) 毫帕秒(mPa·s) 运动黏度 平方米每秒(m2/s) 平方毫米每秒(mm2/s) 波数 厘米的倒数(cm-1) 密度 千克每立方米(kg/m3) 克每立方厘米(g/cm3) 放射性活度 吉贝可(GBq) 兆贝可(MBq) 千贝可(kBq) 贝可(Bq) (2)本版药典使用的滴定液和试液的浓度,以mol/L(摩尔/升)表示者,其浓度要求需精密标定的滴定液用“XXX滴定液(YYYmol/L)”表示;作其他用途不需精密标定其浓度时用“YYYmol/L XXX溶液”表示,以示区别。 (3)有关的温度描述,一般以下列名词术语表示:  水浴温度 除另有规定外,均指98~100℃;  热水 系指70~80℃;  微温或温水 系指40~50℃;  室温(常温) 系指10~30℃;  冷水 系指2~10℃;  冰浴 系指约0℃;  放冷 系指放冷至室温。 (4)符号“%”表示百分比,系指重量的比例;但溶液的百分比,除另有规定外,系指溶液100ml中含有溶质若干克;乙醇的百分比,系指在20℃时容量的比例。此外,根据需要可采用下列符号:  %(g/g) 表示溶液100g中含有溶质若干克;  %(ml/ml) 表示溶液100ml中含有溶质若干毫升;  %(ml/g) 表示溶液100g中含有溶质若干毫升;  %(g/ml) 表示溶液100ml中含有溶质若干克。 (5)缩写“ppm”表示百万分比,系指重量或体积的比例。 (6)缩写“ppb”表示十亿分比,系指重量或体积的比例。 (7)液体的滴,系指在20℃时,以1.0ml水为20滴进行换算。 (8)溶液后记示的“(1→10)”等符号,系指固体溶质1.0g或液体溶质1.0ml加溶剂使成10ml的溶液;未指明用何种溶剂时,均系指水溶液;两种或两种以上液体的混合物,名称间用半字线“-”隔开,其后括号内所示的“:”符号,系指各液体混合时的体积(重量)比例。 (9)本版药典所用药筛,选用国家标准的R40/3系列,分等如下: 筛号 筛孔内径(平均值) 目号 一号筛 2000μm±70μm 10目 二号筛 850μm±29μm 24目 三号筛 355μm±13μm 50目 四号筛 250μm±9.9μm 65目 五号筛 180μm±7.6μm 80目 六号筛 150μm±6.6μm 100目 七号筛 125μm±5.8μm 120目 八号筛 90μm±4.6μm 150目 九号筛 75μm±4.1μm 200目 粉末分等如下: 最粗粉 指能全部通过一号筛,但混有能通过三号筛不超过20%的粉末; 粗粉 指能全部通过二号筛,但混有能通过四号筛不超过40%的粉末; 中粉 指能全部通过四号筛,但混有能通过五号筛不超过60%的粉末; 细粉 指能全部通过五号筛,并含能通过六号筛不少于95%的粉末; 最细粉 指能全部通过六号筛,并含能通过七号筛不少于95%的粉末; 极细粉 指能全部通过八号筛,并含能通过九号筛不少于95%的粉末。 (10)乙醇未指明浓度时,均系指95%(ml/ml)的乙醇。 二十九、计算分子量以及换算因子等使用的原子量均按最新国际原子量表推荐的原子量。 精确度 三十、本版药典规定取样量的准确度和试验精密度。 (1)试验中供试品与试药等“称重”或“量取”的量,均以阿拉伯数码表示,其精确度可根据数值的有效数位来确定,如称取“0.1g”系指称取重量可为0.06~0.14g;称取“2g”,系指称取重量可为1.5~2.5g;称取“2.0g”,系指称取重量可为1.95~2.05g;称取“2.00g”,系指称取重量可为1.995~2.005g。 “精密称定”系指称取重量应准确至所取重量的千分之一;“称定”系指称取重量应准确至所取重量的百分之一;“精密量取”系指量取体积的准确度应符合国家标准中对该体积移液管的精确度要求;“量取”系指可用量筒或按照量取体积的有效数位选用量具。取用量为“约”若干时,系指取用量不得超过规定量的±10%。 (2)恒重,除另有规定外,系指供试品连续两次干燥或炽灼后称重的差异在0.3mg以下的重量;干燥至恒重的第二次及以后各次称重均应在规定条件下继续干燥1小时后进行;炽灼至恒重的第二次称重应在继续炽灼30分钟后进行。 (3)试验中规定“按干燥品(或无水物,或无溶剂)计算”时,除另有规定外,应取未经干燥(或未去水、或未去溶剂)的供试品进行试验,并将计算中的取用量按【检查】项下测得的干燥失重(或水分、或溶剂)扣除。 (4)试验中的“空白试验” ,系指在不加供试品或以等量溶剂替代供试液的情况下,按同法操作所得的结果;含量测定中的“并将滴定的结果用空白试验校正”,系指按供试品所耗滴定液的量(ml)与空白试验中所耗滴定液量(ml)之差进行计算。 (5)试验时的温度,未注明者,系指在室温下进行;温度高低对试验结果有显著影响者,除另有规定外,应以25℃±2℃为准。 试药、试液、指示剂 三十一、试验用的试药,除另有规定外,均应根据附录试药项下的规定,选用不同等级并符合国家标准或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试剂标准。试液、缓冲液、指示剂与指示液、滴定液等,均应符合附录的规定或按照附录的规定制备。 三十二、试验用水,除另有规定外,均系指纯化水。酸碱度检查所用的水,均系指新沸并放冷至室温的水。 三十三、酸碱性试验时,如未指明用何种指示剂,均系指石蕊试纸。 动物试验 三十四、动物试验所使用的动物应及其管理应按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规定执行。 动物品系、年龄、性别等应符合药品检定要求。 随着药品纯度的提高,凡是有准确的化学和物理方法或细胞学方法能取代动物试验进行药品和生物制品质量检测的,应尽量采用,以减少动物试验。 说明书、包装、标签 三十五、药品说明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说明书的规定。 三十六、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应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均应无毒、洁净,与内容药品应不发生化学反应,并不得影响内容药品的质量。 三十七、药品标签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国务院监督管理部门对包装标签的规定,不同包装标签其内容应根据上述规定印制,并应尽可能多地包含药品信息。 三十八、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外用药品和非处方药品的说明书和包装标签,必须印有规定的标识。 乙基纤维素 Yiji Xianweisu Etbylcellulose 本品为乙基醚纤维素。按干燥品计算,含乙氧基(—OC2H5)应为44.0%~51.0%。 【性状】 本品为白色颗粒或粉末:无臭,无味。本品5%悬浮液对石蕊试纸呈中性。 本品在甲苯或乙醚中易溶,在水中不溶。 【鉴别】 取本品5g,加乙醇-甲苯(1:4)溶液100ml,振摇,溶液为透明的微黄色溶液,取上述溶液适量,倾注在玻璃板上,俟溶液蒸发后,形成一层有韧性的膜,该膜可以燃烧。 【检查】 黏度 精密称取本品2.5g(按干燥品计),置具塞锥形瓶中,精密加乙醇-甲苯(1:4)溶液50ml,振摇至完全溶解,静置8~10小时,调节温度至20℃±0.1℃,测定动力黏度(附录Ⅵ G第一法),标示黏度大于或等于10mPa·s者,黏度应为标示黏度的90.0%~110.0%,标示黏度在6~l0mPa·s之间者,黏度应为标示黏度的80.0%~120.0%,标示黏度小于或等于6mPa·s者,黏度应为标示黏度的75.0%~140.0%。 干燥失重 取本品,在105℃干燥2小时,减失重量不得过3.0%(附录Ⅷ L)。 炽灼残渣 取本品1.0g,依法检查(附录Ⅷ N),遗圈残渣不得过0.4%。 重金属 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依法检查(附录Ⅷ H第二法),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二十。 砷盐 取本品0.67g,加氢氧化钙1.0g,混合,加水搅拌均匀,干燥后,先用小火灼烧使炭化,再在500~600℃炽灼使完全灰化,放冷,加盐酸8ml与水23ml,依法检查(附录Ⅷ J第一法),应符合规定(0.0003%)。 【含量测定】 乙氯基 照甲氧基、乙氧基与羟丙氧基测定法(附录Ⅶ F)测定。如采用第二法(容量法),取本品适量(相当于乙氧基10mg),精密称定,将油液温度控制在150~160℃,加热时间延长到1~2小时,其余同法操作。每1ml硫代硫酸钠滴定液(0.1mol/L)相当于0.7510mg的乙氧基。 【类别】 药用辅科,包衣材料和释放阻滞剂等。 【贮藏】 密闭,在干燥处保存。 乙酸乙酯 Yisuanyizhi Ethyl Acetate [141-78-6] 本品含C4H8O2不得少于99.5%(g/g)。 【性状】 本品为无色澄清的液体;具挥发性,易燃烧,有水果香味。 本品在水中溶解,能与乙醇、乙醚、丙酮或二氯甲烷任意混溶。 相对密度 本品的相对密度(附录Ⅵ A)为0.898~0.902。 【鉴别】 本品燃烧时产生黄色火焰和醋酸味。 【检查】 酸度 取本品2.0ml,置锥形瓶中,加中性乙醇10ml与酚酞指示液2滴,摇匀,滴加氢氧化钠滴定液(0.1mol/L)至显粉红色。消耗氢氧化钠滴定液(0.1mol/L)不得过0.10ml。 易炭化物 取本品2.0ml,置25ml具塞比色管中,加硫酸10ml,密塞振摇,静置15分钟,不得显色。 不挥发物 取本品20ml,置已恒重的蒸发皿中,于水浴上蒸干后,在105℃干燥1小时,遗留残渣不得过0.6mg。 【含量测定】 取本品1.5g,精密称定,置250ml锥形瓶中,精密加氢氧化钠滴定液(0.5mol/L) 50ml,加热回流1小时,放冷,加酚酞指示液1滴,用盐酸滴定液(0.5mol/L)滴定至无色,并将滴定的结果用空内试验校正,每1ml氢氧化钠滴定液(0.5mol/L)相当于44.05mg的C4H8C2。 【类别】 药用辅料,溶剂。 【贮藏】 密封保存。 2010版中国药典word版exe版pdf版及培训资料精华帖 这个帖子收录了2010版中国药典的大量资料,一直在更新,包括以下内容: 2010版中国药典pdf版(共三部,400多M) 2010版中国药典exe版电子书 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word版电子书(共1026页) 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word版电子书 中国药典2010年版三部word版电子书 中国药典2010年版对应高效液相色谱方法图谱库 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2010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药彩色图集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药材薄层色谱彩色图集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药材显微鉴别彩色图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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