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焦化行业环保要求

焦化行业环保要求

举报
开通vip

焦化行业环保要求一、国家鼓励:煤焦化(焦炉煤气、煤焦油深加工)一体化建设 二、工艺与装备 新建和改扩建焦化生产企业应满足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的要求,实现合理规模经济。 1.焦炉 常规机焦炉:新建顶装焦炉炭化室高度必须≥6.0米、容积≥38.5m;新建捣固焦炉炭化室高度必须≥5.5米、捣固煤饼体积≥35m,企业生产能力100万吨/年及以上。 半焦(兰炭)炭化炉:新建直立炭化炉单炉生产能力≥7.5万吨/年,每组生产能力≥30万吨/年,企业生产能力60万吨/年及以上。 热回收焦炉:企业生产能力40万吨/年及以上。应继续...

焦化行业环保要求
一、国家鼓励:煤焦化(焦炉煤气、煤焦油深加工)一体化建设 二、工艺与装备 新建和改扩建焦化生产企业应满足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的要求,实现合理规模经济。 1.焦炉 常规机焦炉:新建顶装焦炉炭化室高度必须≥6.0米、容积≥38.5m;新建捣固焦炉炭化室高度必须≥5.5米、捣固煤饼体积≥35m,企业生产能力100万吨/年及以上。 半焦(兰炭)炭化炉:新建直立炭化炉单炉生产能力≥7.5万吨/年,每组生产能力≥30万吨/年,企业生产能力60万吨/年及以上。 热回收焦炉:企业生产能力40万吨/年及以上。应继续提升热回收炼焦技术。禁止新建热回收焦炉项目。 钢铁企业新建焦炉要同步配套建设干熄焦装置并配套建设相应除尘 装置。 2.煤气净化和化学产品回收 焦化生产企业应同步配套建设煤气净化(含脱硫、脱氰、脱氨工艺)、化学产品回收装置与煤气利用设施。 热回收焦炉应同步配套建设热能回收和烟气脱硫、除尘装置。 3.化学产品加工与生产 新建煤焦油单套加工装置应达到处理无水煤焦油15万吨/年及以上;新建的粗(轻)苯精制装置应采用苯加氢等先进生产工艺,单套装置要达到5万吨/年及以上;已有的单套加工规模10万吨/年以下的煤焦油加工装置、酸洗法粗(轻)苯精制装置应逐步淘汰。 新建焦炉煤气制甲醇单套装置应达到10万吨/年及以上。
本文档为【焦化行业环保要求】,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321635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11KB
软件:Word
页数:0
分类:生产制造
上传时间:2019-07-20
浏览量: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