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014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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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措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具体办法,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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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大中专、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措施,拟订国(境)外人员来北海市就业管理办法。
(四)负责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实施办法,组织实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社会保险基金统筹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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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完善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健全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制,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政策措施。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六)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措施,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北海市人民政府直属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
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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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核准。
(七)负责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
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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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并指导落实,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落实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引进和培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具体规划、部署人才小高地建设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和具体计划并组织落实,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工作。
(九)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细则和特殊人员安置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拟订全市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建立引进国外智力服务体系,协调开展出国(境)培训工作和来北海工作的外国专家服务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十三)拟订并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维护稳定工作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四)协调开展国际人力资源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五)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局)
2.北海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3.北海市就业局
4.北海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5.北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6.北海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7.北海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8.北海市干部培训中心
9.北海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
10.北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第二部分: 2014年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excel表格
第三部分: 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 20408.97 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 17614.39 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 505.89 万元,是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 0 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如:计算机技术中心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以及机关服务局后勤服务收入。
4.经营收入 0 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 650.23 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20.15 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和结余 1618.31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
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 20408.97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186
2.6 万元:反映人力资源、公务员管理、军转等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8067.73 万元: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人力资源市场改扩建工程支出(原人才大厦改扩建)、对困难军转干部及随军未就业家属的补助、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费以及用于扶持公共就业方面的补助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830.5万元:反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类)8561.72 万元:反映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险补助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 3
6.44万元:反映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
6.其他支出(类)41.23万元:反映人员变动的工资支出。
7.结余分配15 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993.75 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9592.4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44.63 万元,项目支出6547.86 万元。
三、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8561.7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 万元,项目支出8561.72 万元。反映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险补助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经费支出决算中,“三公“经费共支出59.42万元,比上年下降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比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54.34 万元,比上年下降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5.08 万元,比上年下降80%。“三公”经费支出下降的原因是我局及所属单位均严格按照中央精神加强了财务管理,尤其是“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的支出,严格按照零增长的原则,严格控制支出,取得了可喜的效果。
(二)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54.34 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社会保险征缴、案件调查、处理劳资纠纷等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4年全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23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 54.34 万元,平均每辆 2.36 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5.08 万元。全年共接待68批次,
465人次,低于人均接待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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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099.82 万元,比2013年增加 64.14 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一是本部门业务量较上年大幅度增长,各项费用支出相应增加。二是本年新增了不少工作业务,如2014年我市须配合自治区开展两网化监察工作,各项费用支出相应增加。三是下半年出台了新的差旅费等报销规定,提高了报销标准。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98.14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312.06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23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21 辆、其他用车 2 辆(车辆毁损待报废)。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