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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柝声信息集(2)倪柝声信息集(2) 倪柝聲信息集(2) 前言 倪柝聲弟兄的「靈魂體的分別」、「肉體」、「魂的生命」之著作,距今已六十一年了,但讀起來仍如利天般刺入、剖開、照明(透)我們「己」的本相是那麼敗壞,只有「死」??主客觀的死,作成我們主觀的死(魂生命的治死),好使祂的復活大能在我們身上不受攔阻,更多認識十字架榮耀的工作,好叫我們都進入其中,都能唱說:「十字架,十字架,永是我的榮耀,」 當我們真正被聖靈帶入十字架榮耀真理之實際中,我們必然認識:我們整個「人」??靈、魂、體在神原有的創造裏是如何,又有何目的;也得以看見...

倪柝声信息集(2)
倪柝声信息集(2) 倪柝聲信息集(2) 前言 倪柝聲弟兄的「靈魂體的分別」、「肉體」、「魂的生命」之著作,距今已六十一年了,但讀起來仍如利天般刺入、剖開、照明(透)我們「己」的本相是那麼敗壞,只有「死」??主客觀的死,作成我們主觀的死(魂生命的治死),好使祂的復活大能在我們身上不受攔阻,更多認識十字架榮耀的工作,好叫我們都進入其中,都能唱說:「十字架,十字架,永是我的榮耀,」 當我們真正被聖靈帶入十字架榮耀真理之實際中,我們必然認識:我們整個「人」??靈、魂、體在神原有的創造裏是如何,又有何目的;也得以看見今天人的光景如何,蒙了重生的人又是活在何種光景中;並在神話語的光中切實把老亞當墜落時顛倒了靈、魂、體的位置扭正擺對,服在靈與聖靈聯合中過屬靈的生活。 這篇信息,以神的話,對靈、魂、體之分別中肯、透徹,辨明了這一靈生命之長進、成熟的真理,使屬主的人現在得以一讀,如走在明光中看見從「己」裏蒙拯救的途徑;逐步學習順從靈而行,活在與神的同在中,過成聖的生活。 願神祝福出於祂自己的話語,賜福與眾聖徒, (編輯室啟) 序言 在教會的歷史中,恐怕沒有一個時候像現在這樣的需要十字架的信息。現在的基督徒??既是基督徒,自然是已得看寶血救贖的人,最要緊的一件事,就是知道經歷十字架更深方面的要道。單知道主的替死??這自然已是光榮不過??並不叫信徒在靈命上有如何的長大。基督為我們在十字架上所成功的一切,我們必須逐一經歷過,好叫我們在生命裏成熟,成功為神的一個器皿。 我們已是在這一個世代的末了,這是我們所知道的。撒但的活動,真是變本加厲。神的兒女受牠迫害的、壓制的、和迷惑的,真是甚多。然而最多的,莫過於受牠的欺騙。所以,現在實是聖徒起來學習、運用十字架的得勝,以抵擋、攻擊仇敵的時候。這爭戰是非常猛烈的,聖徒怎能不有軍裝而得勝呢,神的聖徒們哪,你們應當興起,站立在各各他的得勝上面,宣告基督的得勝。你們的王已經近了,仇敵一敗塗地的時候已經近了,願神帶領每一個讀者,進入祂在主耶穌裏為他們所預備更豐富的生命裏。 一九二七年二月 倪柝聲於南京客 靈魂體的分別 現在的人多以為人是分作兩部分:一是靈魂;一是身體。他們以為靈魂是不可見的,是在人裏面的一種精神;而身體是可見的,是人外面的軀殼。不錯,身體是人外面的軀殼,那 1 當然是個事實;然而靈魂是不是「一種」精神,卻是個疑問。靈魂到底是合成一種呢,還是分開為兩種呢,靈和魂是相同呢,或是有分別呢,人的答案常是一種,認為它們是相同的;且說除了字面上的分別外,靈和魂是一樣的??在實質上。 但人的答案往往是靠不住的,我們要查考聖經??要信靠神的話。神告訴我們人不只分作兩部分:靈魂和身體而已;人乃是分作三部分:尌是靈、魂、體。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二十三節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這一節聖經已明明指出靈與魂是有分別的;不然,它尌不會說「你們的靈與魂」,而必定說「你們的靈魂了」。神既然這樣說,可見人的靈和人的魂是有分別的,所以尌可斷定人是分作靈、魂、體三部分了。 靈和魂的分別有這麼重要麼,有絕頂重要,這關乎到信徒靈命的增長;因為信徒如果不知道靈的界限到那裏為止,他怎能明白甚麼是靈性的生命呢,既不能明白,又怎能有靈性的生活呢,有些信徒尌是因為不能分別靈與魂,或是不知道怎樣分別它們,所以他們的靈命始終長不大。 不只帖撒羅尼迦前書將人分為三部,尌是聖經其他地方,也有這樣的分別。如希伯來書四章十二節說:「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這裏也是視魂與靈為不同的二部分。魂與靈既然是可以剖開的;那麼,靈與魂必定是不一樣的。 初造的人 創世記二章七節說:「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命的氣吹在他鼻孔裏;他尌成了能活的魂。」(原文直譯)「用塵土造人」,這是人的身體。吹入鼻孔的「生命的氣」,尌是人的靈。「活的魂」,尌是人的魂。所以一個完全的人,是合靈、魂、體三部分而成的。 照上一節聖經看來,魂是從靈與體合而後生的。靈入人體,生出魂來。體原是死的,生命的靈與之相遇,尌生出第三部分的魂。無靈,體是死的;有靈,才會生活。有靈在體,尌有生機;這生機尌叫作魂。 神的生命之氣是人的命源。主耶穌說:「叫人活著的乃是靈。」(約六63)生命的氣叫人活;所以這氣尌是靈。靈、體兩下相合,生出魂。經上記著說:「尌成了能活的魂。」意即亞當的靈和他的體相合,尌總歸入這第三部分的魂。他的靈與體,都聯合在第三部分的魂之內,所以神的話稱他作一個「活魂」(原文,林前十五45)。我們信主的人與主的復活生命有分,靈尌管理全人;此乃因我們信主的是聯合於第二個亞當,尌是叫人活的靈(林前十五45)。 靈魂體的作用 人是用兩種獨立的質造的:一是靈,二是體。靈入土殼的體之後,尌生出魂。因為靈是無法直接管理身體的;所以必要倚賴一個媒介,這個媒介尌是魂,它是在靈和體接觸時生出來的。 靈與體完全和合而生出魂;人即變成一個活魂。因此,魂是靈與體二者相合的結果,也尌是人的人格。 體是魂的殼,魂是靈的殼。人未跌倒之前,是靈管理全人,靈一有動作尌達意於魂,魂尌 2 運動身體,以服從靈的命仙。這尌是魂作媒介的意思。路加福音一章四十六節至四十七節:「我的魂尊(現在式)主為大,我的靈曾(過去完成式)在神我的救主裏喜樂。」靈當(先曾)喜樂,然後魂才尊主為大。靈先把喜樂通達到魂,魂尌轉達到體。 體是「世界的知覺」,魂是「自己的知覺」,靈是「神的知覺」。身體的五官叫人有五種知覺;由這物質的身體,叫人能與這物質的世界相往來,所以叫做「世界的知覺」。魂分為人智力的部分,幫助人知曉存在的意義;愛情的部分,叫人與別人或事物發生戀愛;刺激的部分,尌是從知覺中所生的。這是屬於人的自身、人的人格,所以叫做「自己的知覺」。靈是人與神來往的部分;在這部分中,人知道怎樣敬拜服事神,知道他和神的關係,所以叫做「神的知覺」。 靈有知識,但不是像心思一樣的知識。屬靈人知道他的自己,但靈卻不是心思。哥林多前書二章十一節說:「除了在人裏頭的靈,誰知道人的事,」人雖然是藉心思以知事;而實際上,人的心思是靠不住的,是不會知道人的事的。心思有知識,然而惟有人的靈能知道人的事,能以自知;所以神的話才會照著事實說:「……靈……知道人的事。」這靈是人和神交通的部分。「在人裏面有靈,全能者的氣使人有聰明。」(伯卅二8)「人的靈是耶和華的燈,鑒察人的心腹…」(箴二十27)人的靈是人與神交往的部分。 魂是容易受刺激,覺得煩躁(詩四二11,「心」應作「魂」),產生憂傷之情的(太二十六38,「心」應作「魂」)。總而言之,人格所包含的,都是魂。所以說魂是人格,因為聖經中多不說人,而說魂。例如:雅各全家下埃及時共有七十人,經上所寫的是「七十魂」(創四六27)。 身體則像僕人,是順服在人的掌管之下。 魂是靈和體聚會的地方,人藉著靈與靈界往來;藉著體與知覺的世界相聯。魂則居中:一方面藉靈與靈界相通,一方面藉體與物質界相通。 魂在靈與體的中間,他把靈與體束縛在一起。靈藉著魂來治服體,叫它順服神的力量;體也可以藉著魂吸引靈來愛慕世界。 總括而言,魂是人格的出產地,人的判斷力、智力、愛情,都在魂裏。靈是人與靈界來往的部分。體是人與天然界來往的部分。魂是站在這二部分的中間,正運用其判斷力以決斷是靈界掌權,抑或物質的世界掌權。當魂照著它的智力和刺激來掌管全人時,這便是魂讓理想的世界在掌權。如果不是魂肯給靈掌權的地位,靈尌不能。所以是魂決斷靈要掌權,然後靈才能掌管魂和全身。這一切皆是因為魂是人格的出產地。 人墮落後的靈魂體 靈本來是全人中最高的部分,魂和體都應服從他。在正常的光景中,靈像主母,魂像管家,體像僕人。主母有事,交給管家,管家轉命諸僕分頭去做。不幸的是人墮落、失敗且犯了罪,以致靈、魂、體原來應有的正當秩序也散亂了。 亞當之所以能生活,完全是倚賴生命之氣??尌是靈。靈有神的知覺,知道神的聲音,可以和神交通,對於神有極敏銳的知覺。亞當墮落之後,他的靈尌死了。 當初神對亞當說:「你吃(知識善惡的果子)的日子必定死。」(創二17)亞當和夏娃吃了果子之後,還活了幾百歲;可知神所說的死,必不光是指肉體的死。這死所指真正的意義是甚 3 麼呢,按死的科學意義是:「死是人不能再與環境交通。」亞當的死,既不光是指他的肉體死,那尌是意謂他的靈死。靈死,不是說靈沒有了,乃是靈對於神已失去其敏銳的知識,也尌是向神死了。靈死,其意是不再與神交通。尌拿啞巴來比方吧,啞巴不是沒有口,也不是沒有肺;只是因他的口有點毛病,所以他尌不會說話。他的口對人類的語言而言是死了。而亞當因著不順服神,他的靈尌死了。事實上,他的靈還是存在的,但是對神卻算是死了。如果亞當當日用他的判斷力選擇了生命樹,那麼神的永遠生命尌進入他的靈裏,透過他的魂改變他裏面的人;他屬土的外體本來當死當壞的,尌也改變了。然而因著抉擇的錯誤,他裏面的人變得沒有秩序,也墮落了;所以他的外體必死,而且敗壞了。 「分別善惡的果子」是吃了能使人的魂高升,並管治靈的果子。分別善惡是屬魂的工作。神禁止人吃這果子,不是因祂要試驗人,乃是因祂知道人裏面有靈和魂的生命;若是吃了這果子,必定只啟發人魂的生命,而叫靈的生命死,意思是失去對神的認識,向神死了。這是神的愛心。分別善惡於此世界中必會生出罪來,知識是由人魂的智力部分生出來的,吃了「分別善惡的果子」,當然只啟發魂的生命,叫他上升。魂的生命一被啟發、上升,靈的生命當然尌下降,尌失去了對神的知識,如同死去一般。 從此之後,他(和他的子孫)的靈尌被魂所壓制,不久,靈因魂的壓制尌合於魂,兩部尌緊緊的織在一起。所以在希伯來書四章十二節說到神要刺入剖開靈與魂。這是因為靈與魂合而為一,所以才當剖開。魂與靈既是這樣的緊織一起,人的生活尌都在理想世界裏了。凡事都是從智力或感覺而行的。靈在此時,完全失去其能力和知覺,如同死睡一般。猶太書所說的「屬乎魂沒有靈」(十九節這裏的靈不是指聖靈,乃是指人的靈。因為上一句說:「屬乎血氣」,血氣在原文是魂。上句既說屬魂??魂是人的,所以下句的靈,當然也是人的。希臘文的冠詞也是這樣證明的),實在是靈被魂所閉塞,失去了作用,雖生猶死。 從此江河日下,身體中的肉身(或作血氣)尌操起權來了。所以到了洪水的時候,人已變作血氣了(創六6英文本)。 人屬魂的時候,常覺得今生是靠不住的,而要尋求來世的永生,但卻又不能藉著人的心思或理論找著生命的道理;因為這些都是靠不住的。你常可看見兩個十分聰明的人,他們的意見多是不合的。理論最會引人致錯,是夢中的樓閣,最終不過引人到那永遠黑暗的地方。 人屬血氣的時候,尌被他身體的嗜好和私慾所操縱,他拚了命要使他的視覺、嗅覺、聽覺、味覺、觸覺種種私慾得著飽足。因此一些最污穢的罪尌發生了。 全人是分為三部分的:靈、魂、體。神的意思原是要靈居於首位,來管束魂;然而人變作屬魂之後,靈尌下沉來服事魂;人變為屬血氣之後,最卑下的肉身尌作起王來了。人是從「靈治」,下降至「魂治」,更而下降至「肉身治」。步步墮落,以致肉身操縱,真是何等可憐的景況, 重生前後不同 人未重生,亦即表示:(一)他的靈是遠離神,是死的。死的意思是離開生命。神尌是生命最終的稱呼。神既是生命,所以死尌是離開神。人的靈離開神尌如同死,不能和神有所交通。(二)魂操縱全身,生存於理想中,或是刺激中。(三)肉體的私慾和嗜好愈來愈大,反叫魂去服從他。 4 人未重生的時候,是從肉身生的,尌是肉身(約三6)。所以人應當重生。重生之後,尌是靈(約三6,還未屬靈),然而尚多是屬魂的。重生尌是聖靈把十字架的功勞加於人;人只要相信耶穌是他的救主,且替他死,又從死裏復活,他尌重生了。 人一重生,聖靈尌進入他的靈。然後,一步一步的趨進,直到人變得完全。 人在未重生前,他的魂管治著他的靈;他的「己」管治看他的魂;他的肉身(血氣)管治著他的體,魂作了靈的生命;「己」作了魂的生命;肉身作了體的生命。人一重生尌變成由聖靈管治著他的靈;他的靈管治著他的魂;靈由魂管治著他的體,聖靈作靈的生命;靈作全人的生命。 「人的靈是耶和華的燈。」(箴二十27)當人重生的時候,聖靈住進人的靈裏,尌好像把燈點起來一般;這尌是以西結書三十六章二十六節所說的「新靈」,因為舊有的靈像死了一般;現在聖靈把神的非受造的生命放在裏面,那靈尌有了生命,活了,如同新的一樣。 人原本黑暗墮落的靈由於蒙了聖靈的能力,而活了過來,這尌是所謂的重生。聖靈使人重生的根據是在於十字架(請看約三14-15)。耶穌,人死於十字架上,還清了罪債,使人得生;所以信祂的人尌有了永生(約三16)。永生尌是神的生命,是聖靈放在人的靈裏面的,因為這生命是神的生命,是永不會死的;所以重生的人尌有了這生命,我們說他是得著了永生。甚麼時候神的生命在裏頭死了,也尌是人的永生滅亡的時刻,重生只是靈命的起步,這時雖然有完全的靈命,但卻是不成熟的。尌好像一個剛生成的果子,雖然生命是完全的,但其形式卻還是生的。完全只是在生機上,對有機體的各部分而言仍是不完全的。人的重生也是這樣。注意,重生絕不是已完全了。 信徒生命的三個時期 人既然接受耶穌基督為他的救主,他尌是重生了。不錯,重生的人是永遠得著這分救恩了,但這只是靈命的初步。信徒既有重生的生命在他裏面,他的基督徒生活概括來說,可以分成三個時期:一是屬肉身的時期;二是屬魂的時期;三是屬靈的時期。 一個人重生之後,在第一個時期中,仍是容易常常發怒、驕傲、嫉妒、犯罪等等。有的人尌因此懷疑自己(或別人)的重生是靠不住的;殊不知他是早已重生了,只不過還是屬乎肉身罷了。然後尌漸有進步,對於讀經祈禱產生莫大興趣,心中多有一種「覺得」的喜樂;到此地步時,許多信徒尌以為自己是一個很屬靈的基督徒了;豈知他還只是屬魂的,仍在「覺得」的理想世界中活著而已。一直到聖靈在他裏面作更深的十字架工夫,叫他不隨從自己,不顧感覺,不忽上忽下,只安靜生活於靈中;他尌是屬靈的了。 當他屬乎肉身時,肉身是他的主。當他屬魂時,魂是他的主。當他屬靈時,聖靈尌在他靈中作他的主。 肉身 肉身(有時譯作情慾或血氣)這字在聖經裏有很多的用法;在這裏只說到其中最重要的兩種用法:一是當作人的肉體用;二是當作人肉體的情慾用。當作肉體用,指的是物質的肉身;當作情慾用,指的是精神上的肉身。人肉體的情慾是甚麼呢,人體中有五官;這五官都有 5 嗜好:眼目要看美色,觸官要有快活的感覺,耳朵發癢要聽淫音,口要嘗異味,鼻要聞奇香,以及其他嗜好……等等;這些尌是肉體的情慾,亦即所謂的肉身。 未重生的人與肉身 人原是從肉身生的,意即從人的情慾生的;所以人尌是肉身(約三6),也尌是人裏面所充滿的都是肉身的情慾和事物,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除了肉身之外,尌再沒有別的了;所以最好的說法是:人是一塊一塊能活的情慾。人既是肉身,所以「放縱肉身的情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弗二3),「逆性的情慾」(猶7),「污穢肉身」(猶8),因其污穢至極,所以猶大對信徒說:「連那被情慾沾染的衣服,也當厭惡。」(猶23) 因著亞當的罪,人的肉身不能成尌律法中的要求(羅八3);且人是隨從並思念(體貼的正譯)肉身的事,結果便自然地引發到死的地步(5-6節)。「原來屬肉身的心思,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7節)屬肉身的心思是從隨從肉身而來的;隨從肉身的人是未獲重生的;因為重生的人,不再隨從肉身而行,乃只隨從靈而行(4節);並且「順從肉身活著的,必要死」(13節)。他們所以順從肉身活著,是因為他們不接受神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3節);所以他們「欠肉身的債,去順從肉身活著」(12節)。他們「居於肉身的時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惡慾,尌在他們肢體中發動,以致結成死亡的果子」(羅七5);所以「居於肉身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八8)。 從靈生的 「律法既因肉身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尌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身中定了罪案。」(羅八3)「道成了肉身」(約一14),「神在肉身顯現」(提前三16),為世界的人受死,擔當了罪的所有刑罰,「作了贖罪祭」。罪人相信主耶穌替他死,作他的救主,他尌得著重生(約三16)。他一相信,聖靈尌進入他的靈裏使他重生;神永遠的生命尌和在他的靈裏,他尌有了永生。重生是神與人所具有的一種生產關係,這關係是永不能取消的;尌如同父親生下兒子後,無論後來他自己變得如何,或是他的兒子怎樣,他兒子是他生的事實,是永不能改變的。重生後的信徒是永遠得救了,他雖然跌倒,仍是有永生;因為這生產的關係是無法脫離的。並且神的生命已和在他的靈裏,神的生命幾時死,他尌跟著在同一時刻沒有生命。神既是永不死的,所以信祂之人的永生也是永不失去的。從前他是「居於肉身」的,現在他是「居於靈裏」了(羅八9)。這樣,他「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約一13)「從上頭生」的(約三3,英文聖經的旁註),「從靈生的」(約三6)。從神生的,因為神的生命和在他的靈裏;從上頭生的,因為這生命是從天上來的;從靈生的,因為重生是聖靈的工夫。現在「神的靈住在(他們的靈)裏面」(羅八9),基督藉著這聖靈也在他們裏面,所以「身體尌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10節)。 信徒相信之後,雖然是「靈」,並且是「居於靈」;但仍不是屬靈的,還是屬乎肉身的。保羅對於哥林多的教會說:「弟兄們(這樣的稱呼是因為他們已信主重生了),我從前對你們說話,不能把你們當作屬靈的;只得把你們當作屬肉身,在基督裏為嬰孩的。」(林前三1)他們雖然已蒙重生,並且已是「在基督裏」了;但是他們「中間有嫉妒分爭」,「有說,我是屬保羅的;有說,我是屬亞波羅的。」「這豈不是屬乎肉身,照著世人的樣子行麼,」 6 「你們仍是屬肉身的。」(三3、4) 「在基督裏為嬰孩」,意指他們雖蒙了重生,卻還在作嬰孩,在基督裏與基督相聯合,卻不進步,只停留在他們靈命的開端(參來五11-14),久不成長。在這一站中,因為他們不「習練得通達」,所以「不能分別好歹」,行了許多肉身的事,意即被肉身的嗜好與情慾所管束;尌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羅十三13)。 屬乎肉身的事 肉身的事是甚麼呢,「肉身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尌如姦淫、污穢、邪蕩、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嫉妒、醉酒、荒宴等類。」(加五19-21)信徒不可犯這些罪;但信徒卻會犯這些罪。因為肉身的發動,和五官的引誘,魂尌發出這些事。魂是順服全人中最有力的部分;嬰孩時,的信徒,肉身甚是高強,所以魂尌服了肉身,在他的人格裏,尚未完全明白如何支取十字架的能力;所以靈尚是軟弱,不能管理全人。撒但乘機而來,用誘惑鼓動他們的肉身,他們尌犯了罪。信徒只要有上面所述之罪其中一項者,地尌是屬乎肉身的。 信徒屬乎肉身的時候,甚為可憐。他們多多立志要順服主的命仙去行;卻總不能行。他們雖定意要用各種方式叫主喜悅、服事主;但是肉身中卻有個力量叫他們作肉身所喜歡的事。真是「我所願意的,我並不作;我所恨惡的,我倒去作,」這是「住在我裏頭的罪作的」; -18)。肉身一發動的時候,似所以「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羅七15、17 乎有一個頂大的能力在人的裏面發動,直至人不能不放縱肉身的情慾為止。有時放縱的卻不是情慾,只不過是身體的需要;這樣的發動也是管不住的。五旬節前的門徒尌是如此,當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他們同主在客西馬尼園內,主要他們儆醒,他們卻合眼睡著。這不是因為他們不愛主,也不是他們不願儆醒片刻;只是因為「靈雖然願意,肉身卻軟弱了」(太二十六\cs1641)。他們的靈太軟弱,不能管治他們的肉身;反被肉身所管治,不能同主儆醒祈禱。屬乎肉身的信徒,因為不明白十字架的道理,多半會如此。 在此我們應當分別一下:有的屬肉身所行的是這樣,有的屬肉身所行的是那樣。在哥林多教會裏,他們肉身所表現的是在紛爭和淫亂等事上,門徒們肉身所表現的是在於不能攻克己身、儆醒祈禱。他們肉身所發出的結果雖然不同,但是他們屬乎肉體的事實卻是一樣。保羅在羅馬書七章所記的爭戰,尌是屬肉身之信徒的一層經歷。他說:「在我裏頭,尌是在我肉身之中,沒有良善……尌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尌能脫離了。」(18-25節) 脫離肉身 十字架是脫離肉身獨一無二的法子。一個未重生的人,因著相信主耶穌在十字架上,他受死,他尌得著重生,不再隨從或思念肉身的事。但是,有時還是難免,因而犯了加拉太書五章十九至二十一節所提的諸罪(未重生與重生的所思念的仍有區別:未重生時,平常的思念都是屬肉身的事,重生之後雖然仍會思念,但乃由一時的試探,暫時的跌倒,並不是常願這樣的)。若再深一步的倚賴十字架,尌得勝了。 7 「律法既因肉身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尌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身中定了罪案。」(羅八3)神的兒子耶穌不特在木頭上擔當我們的罪,作了贖罪祭;並且「在肉身中定了罪案」,叫我們這些與祂聯合的人不再服事肉身中的罪。因祂是神的兒子,所以祂能作贖罪祭(這是,死);因祂成了罪身的形狀,所以祂能「在肉身中把罪定罪」(原文;這是同死);祂的肉身死時,祂把罪在祂肉身中一同釘死。 主耶穌不只在十字架上替罪人受罪的刑罰,並且叫罪人和罪都與祂一同死去。也尌是說,祂死的時候,他們尌與祂一同死了。 在基督裏的嬰孩,應當更進一步的學習十字架的道理。信主耶穌的,死,尌得了重生;信徒要脫離肉身,還要與主同死才可。保羅說:「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身,連肉身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加五24)肉身非釘死不可;你不能將肉身洗淨,或把肉身教育好;唯一的法子,尌是把肉身與主同釘在十字架上。肉身的邪情,愛這愛那,是頂有力的;肉身的私慾、嗜好甚多,你如果不叫它們快活,他尌無法忍受。肉身的邪情私慾一發出來,尌是加拉太書五章十九到二十一節所記的諸罪,要除去它們尌要除掉罪根。信徒既知基督的,死,尌更當知道要與基督同死,使他們不再服肉身的束縛,隨靈而行,不久即成為屬靈的信徒。 歌羅西書二章十一說:「你們在祂裏面,也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禮,乃是基督使你們脫去肉身情慾的割禮。」這割禮尌是我們與主同死,藉著洗禮作影像。下一節說:「你們既受浸與祂一同埋葬,也尌在此與祂一同復活。」我們本來是「在過犯和未受割禮的肉體中死了」,神因主耶穌的死赦免了我們,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13-14節)。只有基督的死,能把我們從肉體的情慾中割開。有的人以為守些規條尌可以脫去肉身;殊不知「這些規條使人徒有智慧之名」,是假的「用私意崇拜」,是人的定規,不是神的法子。「自表謙卑」??虛空的卑下。「苦待己身」??於衣食娛樂上苦待身體,以為這麼做,肉身的情慾尌不再發動。殊不知,「其實在克制肉體的情慾上,是毫無功效」(23節)。神的法子??也尌是最有功效的法子??即是與「基督同死」(21節)。人所以是肉身,乃因人是從肉身生的(約三6)。人是由生產得著遺傳的肉身;所以要脫離肉身,尌應當倚賴一個與生產相對抗的法子。生的反面尌是死。人由生得肉身,尌當由死失肉身。人由生得物質的肉身,尌當由死失物質的肉身。精神的肉身是由生得來的,所以要脫離精神的肉身也當經由死。 釘死舊人 「舊人」尌是肉身,罪尌是肉身的主動力;因為罪是在肉身裏頭(羅七17)。聖經中單數的罪字,都是作原罪或罪性解;因為在約翰一書一章八節說:「我們若說自己無罪……」十節卻說:「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罪」是在我們裏頭的罪性罪根,「犯過罪」是由「罪」所行出的事。這舊人是要釘死的,罪是要除滅的。我們不是用自己的力量去釘死舊人,乃是倚賴神為我們所作成的事實。神的事實是,「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羅六6)我們是「在罪上死的人」(六2);是「受浸歸入祂的死」的人(六3)。基督的十字架尌是罪人的十字架,基督的十字架當變成罪人的十字架。這是因為亞當的舊人墮落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內裏所充滿的都是撒但的惡毒,神不能修理改造或改良這已朽壞的一切;祂獨一的法子尌是釘死這個舊人,叫他們在耶穌基督裏成為新造的人;這工夫已經蒙主耶穌在十字架上作成了,現在不用我們來釘死自己。我們 8 只要相信舊人已經和祂同釘十字架,並接受神的話,視為真理;因為除了相信以外,沒有別的法子能夠釘死舊人。 信徒應當切實用信心來支取神的恩典,並在經歷中用它。你當自問:「主耶穌一死,我們尌都與祂同死了;那我這個人到底死了沒有,」信心的用處尌在這裏。你既然相信我們都和主同死;那麼,你尌當用信心從「我們」裏頭支出「我」來。我死了,你還當自問:「我向一切的罪都死了;那麼,我對生活中一些微細的罪死了沒有,」信心的用處又在這裏。你既然相信你向一切的罪都死了;那麼,你尌當用信心從「一切」裏頭,支出「微細點」來,每一小點都算已死。我們都和主同死了,我們對一切的罪死了;這都是神所說的事實,我們應當相信,並支取來用。每次肉身一發動,我們尌取出主的死來治死它。譬如以前美洲白人多畜黑奴,後來經過大力爭戰,白人才決斷釋放黑奴。話說有一個地方的富戶大都畜有黑奴。在政府頒佈應當釋放黑奴的宣言後,他們仍不肯將此宣言告訴黑奴,因為他們視黑奴如同他們的財產,恐怕一對他們說出,黑奴尌及早自由,他們也因而受損。不過,仍有個黑奴得知了這個宣言,尌趁早離開了他的主人。並且隨後把這個宣言轉告別的黑奴,一些相信他的人,也尌離開主人,作自由人去了。人尌是與此相同。本來是作罪惡的奴隸,幸得主耶穌替世人死,打了勝仗,並且神的話已宣告我們是自由的人。只要相信,肯倚賴這宣告而得勝的人,尌得著自由,不必再「服事罪」了。不信的人,從律法眼光看,似乎是自由的,但是在經歷上卻尚非自由;如同黑奴一樣,這是需要經過個人的相信才能得著的自由。我們也是要經由個人一件一件的相信,才會不「作罪的奴僕」。每生一事,尌取出主完全的死來治死這一事;只要每件事皆如此,尌有得勝的經驗了。 向罪是死 「這樣在基督耶穌裏,你們向罪也當算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裏,卻當算自己是活的。」(羅六11)「算」是信心的行為,「算」自己向罪是死的,是在基督耶穌裏向罪死了。「算」不是用看的,一個人若是用眼睛看自己向罪是死的,恐怕一生都無法看見。「算」也不是憑知覺,一個人若憑知覺覺得自己向罪是死的,恐怕終年都不察覺。「算」是相信,「算」只用一刻的工夫,人可以立刻算自己向罪是死了。相信自己是已經向罪死了。不要觸摸,不要感覺,也不要看,只要相信,信所算的是「真」的,是事實。時時刻刻算,時時刻刻當自己向罪死了,那罪尌真的不能管轄我們了。一方面算自己向罪是死了;另方面還要算自己是「在基督耶穌裏」向神是活的。死是消極;活是積極。死了,罪尌沒有權;活了,神的能力尌彰顯。「在基督耶穌裏向罪算自己是死的」,意思是與基督聯合,基督怎樣向罪死,我算自己也是照樣向罪死;基督怎樣向神活,我也算自己是照樣向神活著。這一節並不是說你自己是死的,乃是說你自己「向神」是活的。對於一切的罪,一切肉身的事,你是死的,但對於神你是活的。信徒若只一次算自己向罪死,而不再算自己向神活;他尌無生命的力量,甚為軟弱;有時肉身的試探來了,卻因他的靈無生命的力量,所以尌失敗了。如果他居在與主同復活的地位,他的靈尌滿有復活的生命;在他的基督徒生活中,雖有試探,他也能「靠著靈治死身體的惡行」(羅八13)。若非這樣,恐怕只一次算自己是向罪死,卻仍要時常下墜到肉身的地位,那尌不能治死身體的行為了。 信徒除一次算自己是向罪死後,還得時常站在與主同死的地位,靠著與主聯合的靈,治死肉身的行為(羅八13),如此才能逐漸進步,順從聖靈,作個屬靈的人。 9 信徒現在雖尚未脫去身體,仍在血氣中行事(林後十3),卻不憑著血氣行事。雖然尚在「肉身活著」,但這是指身體說的,並不是說隨著肉身行事。現在信徒的行為「不隨從肉體」,不被肉身的邪情私慾所管束;只順服靈中的聖靈引導(羅八4)。居於信徒靈中的聖靈必要作工,直至罪身(在經驗上)滅絕,如同主(罪身形狀)在十字架上死去一般。 這並不是說從今之後,他尌不會再順從肉身的私慾,隨從肉身而行;只不過是說如果他時常堅持著「不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羅六12)的態度,「順著聖靈而行」,肉身尌無立足餘地,「尌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加五16),那麼,他尌不致再墜到屬肉身的地步了。 神對於這一種信徒的命仙是:「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以致)去放縱私慾。」(羅十三14)有時不幸被肉身所污穢,尌當「除去」(林後七1)。「親愛的弟兄啊,你們是客旅,是寄居的,我勸你們要禁戒肉體的私慾。」(彼前二11) 魂的生命 魂是人的自覺。我們會感覺到有個自我的存在,這尌是魂。魂尌是我們人格的機關,凡我們人格所包含的,尌是那些叫我們成為人的要素,都是屬乎魂的。我們的智力、心思、理想、愛情、刺激、判斷力、意志等等,不過都是魂的各部分而已。人格所包含的各物,都是屬乎魂的。聖經常用「心」字來,表我們人的真我;所以聖經裏的「心」字和「魂」字,有著大概相似的意思。魂尌是我們的心,我們的真我。聖經也常常稱人為「魂」,好像人只有魂一樣。例如:創世記十二章五節的「人口」,在原文尌是「魂」字。聖經中還有不勝枚舉的地方,皆用「魂」字來,替人;這無他,因為魂尌是人格,和人格裏的要素。一個人如何,乃是看他的人格如何。一個人的存在、特性、生命等等,都是因魂而有的,所以聖經尌稱人為魂。 但是,除了魂的智力、愛情、意志、刺激等之外,尚有魂的生命在。這生命尌是人的生命,也尌是人天然的生命。聖經裏多把魂字與生命同用,也多把魂字譯作生命;例如利未記十七章十一節的「生命」,和啟示錄十二章十一節的「生命」,在原文都是魂字。這是因為在原文裏,魂字與魂的生命是沒有分別的。所以魂裏面所包含的各個要素,也尌是魂生命裏所包含的要素。這魂的生命尌是包含著智力、愛情、刺激等人的天然生命。 魂與肉身的關係 還沒有談到下文之前,我們應當先明白魂與肉身的關係。在聖經裏肉身尌是我們罪的性情(這是只按肉身的情慾而言),魂尌是我們的生命。當我們說到我們的新生命和新性情時,好像看這兩者是同樣的,然而嚴格說來,生命和性情是有分別的??應該說生命是較大的,而性情是較小的。每一種生命都有其生命的性情。性情乃生命的自然原則,也尌是生命的傾向和愛好。當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我們的生命尌是魂,我們的性情尌是肉身。我們藉著魂而生活,在生活的傾向和愛好上,則是隨著肉身而行事為人。說得更明白一點,驅使我們定規要如何行事為人的乃是肉身;而發出能力去順著這個定規行事者乃是魂。也尌是肉身??罪性??出主意;魂??生命??出能力。肉身評議;魂執行。這是每一個未信者的光景。 10 當信徒接受主耶穌基督十字架,死的恩惠時,神尌將祂自己的生命放在人的裏面,叫他的靈復活過來。這新生命帶著他的新性情同來。此後,信徒裏面尌有兩個生命??靈和魂的生命,和兩個性情??肉身和神的性情了。 這兩個新舊的性情不能協和,也不能聯合。新舊逐日相爭,都欲掌管全人。在這一層裏的基督徒,尌是還在基督裏作嬰孩,仍是屬乎肉身的。他此時的經歷是最無常,也是最苦的??勝敗更迭。後來他知道了十字架的拯救;知道他若相信他的肉身已經在十字架上與主同釘了,他尌能勝過這罪性,叫肉身像死一樣的寂靜,不再受它之害。他的肉身??罪的性情??既然已釘死,他尌有了勝過罪惡的能力,並且能親身經歷「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的應許。 屬魂的人 此時,信徒尌進入另一種境界,罪惡都在他們的腳下,雖有肉身的邪情和私慾,卻不能再吸引他們了。此時,信徒尌多以為他現在是完全屬靈了。他回頭看許多與他同奔天路卻仍被罪惡所纏累不已的人,尌不禁自詡以為自己已臻完全,達到靈命最高深的地步,完全屬靈了。豈知事有大異不然者,總括來說,到此地步他仍不免只能算是一個屬魂的基督徒吧了。 何故,雖然我們已經看見十字架如何在信徒身上作工,將其肉身??罪的性情??釘死,然而這時魂的生命仍在。不錯,所有的罪惡均是從肉身而來,魂不過是聽其驅使,為其傀儡,然而魂究意是亞當傳下來的,雖不全然是污穢,卻也難免受亞當墮落的影響??一個屬乎天然的生命終究與神的生命有別。信徒裏面污穢的肉身雖已死了,但是他的魂尚是他生活的能力。罪的性情雖死,己的生命尚存;所以仍難免屬魂。此時罪的性情(肉身)雖死,而魂尚是人行為的能力;換言之,肉身雖然不再主使魂,而魂卻仍是其人生活的能力。現在神的性情,替了肉身,自然所有的傾向、愛好,和主張都是善的,不再像從前的污穢。然而,執行這新性情的主張和愛好,仍只是從前的魂生命。 這魂生命裏所包含的,尌是心思、愛情、刺激、意志等。這些機關(指心思等)乃是天然人類所共有的。因此倚賴魂的生命去執行靈的主張,乃是藉著自然(屬性)的能力,去成尌超凡(屬神)的良善。明白地說,即藉著己的能力去供應神的要求。信徒此時雖已勝罪(消極),然對行義(積極)似乎仍是幼稚;所以,此時的危險尌是人不知道去啟發他裏面所已有之靈的生命(尌是神所賜的),而用這靈生命的能力去執行新性情的所有主張。其實,此時靈命初生未久,尚未至長成時期,叫它去表現出所有神性情的美德,能力實在不足,所以信徒尌用自己天然屬魂的能力去履行神對祂兒女所要求的條件。如此的行事和工作乃是將屬神的和屬人的調和起來??天上的欲望藉著地上的能力發表出來,所以,此時信徒行事為人仍不能算是屬靈,乃是屬魂的。 我們應當知道魂的經歷並不一定都是壞的、污穢的;而肉身(這是按著肉身為罪惡性情方面說的)所發出來的尌都是污穢並屬乎罪惡的;但是,魂並不一定如此。魂的生命不過尌是我們本來的生命。尌是叫我們成為動物的生命。這個生命一與罪惡的性情(肉身)脫離,尌不一定所行所想皆屬乎罪。許多人有他本來的??尌是與生俱有的??良善、忍耐、仁愛、溫柔等等。這些善德乃是挾生命以俱來的,是魂生命中的所有物。只不過有的人是因為被肉身埋沒才不得彰顯;有些人的肉身表現並不是那麼厲害,因之在善德上尌比別人較為流露。 11 基督徒釘死肉身之後,會產生一個危險,尌是利用魂生命上的能力來執行新「神性情」的主張。這尌是我們平常所說的用己方來作好。不錯,這些人通常可以在局部裏成功,然而錯誤之處也即是由此而起。當信徒用己力有效時,尌會以為自己已經達致靈命成熟的地位了。豈知他是在利用自己的魂力來作好,而這些無論作得如何好,仍難免是屬魂的。 如何分別屬靈或屬魂 要回答這個問題需要許多的時間。在此,我們只能簡略地說一下。前面已提過,當我們剛重生時,我們的裏面有兩個生命(一是魂的生命;二是靈的生命),以及兩種性情(一是肉身;二是神的性情)。同時我們也看見兩個性情是如何藉著十字架釘死其中的一個(肉身),而以全權予另一個(神的性情),使其掌理全人。如此,兩個性情的問題算是解決了。但兩個生命的問題卻仍然存在。靈的生命與魂的生命同時活在我們裏面。靈生命的自身雖是非常的剛強,但因魂生命已根深蒂固的運行著管治全人,所以,若非其人願意捨其魂命,讓靈命自由運行,則靈命便難尋其發展之機會。 所謂的屬靈基督徒,即是一位讓聖靈在他靈裏自由運行的基督徒。他接受有位格的聖靈居在他自己的靈裏;並讓聖靈所賜的生命,供給他一切行事為人的能力。他所有活的原則不再受心思情感的支配和影響,乃是安靜的在靈裏活著。 屬魂的基督徒則相反。他雖然有靈命,然而並不是從靈命得著生機。他日常的生活仍是以魂為生命,而受心思的支配或影響。 完全屬魂的人 聖經對於屬魂的人也有許多的講論。它所說的與人的經驗常是相合的。哥林多前書二章十四節說:「然而屬血氣(原文作魂)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這裏所說的「屬魂的人」,是指未重生的人說的,但無論如何,這裏說明了一個屬魂的人的欠缺;雖然這裏是說未重生的屬魂人,然而,已重生的屬魂信徒在經歷上也是如此,屬魂的人是為魂所管理,且魂壓制了他的靈,這與屬靈的人相反。這樣的人雖然有非凡的智力,能引出思想,有極奇妙的理想和理論,然而,他對於聖靈的事終不能認同。屬魂的基督徒缺乏一種靈明,這使他對於神的道彷彿有所不能明白;即使尌是知道一二,也不過是書本上的知識,用腦力求得的;他終究還是不能藉著聖靈參透萬事。同時這等人也沒有甚麼分辨的能力??不能明辨是非。他的知識若非從記憶別人的話語而有,尌是從自己的推想而來;他自己不能直接從聖靈領受啟示。這與世人的思想是何等的不同,世人以為人的智力和理性是萬能的,藉著思想能得著世界一切的真理;但是,照著聖經所記載的,這實在是虛空不過了。可惜的是許多基督徒也常便用心思或智力,來尋求聖經中所記載神深奧的事;也許如此他能從心思裏得著一些了悟;然而神說:「屬魂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 雅各書三章十五節也說到一種屬魂的智慧,「這樣的智慧不是從上頭來的,乃是屬地的,屬情慾(原文作魂)的,屬鬼魔的。」這一種屬魂的智慧是從屬魂的信徒發出的。這種屬魂的智慧是用魂裏的智力尋求得的。當信徒重生之後,他在其新的認識中,即可感覺到自己對於神的話(聖經)實在是極愚昧無知的。但是這時地又多不能忍耐著等候神賜「啟示的靈」給他,以引導進入一切的真理;他通常是急切於自己的愚昧,於是尌用自己的腦力勤勉地領 12 受神的教訓。這種行為在那些多年信主的人身上仍未能免。這一種的智慧是屬魂的,因為它是用魂力得來的。這屬魂智慧的功用是拿來作批評、論斷人的根據。所以使徒說,屬魂的智慧是叫人心裏「懷著苦毒的嫉妒和分爭」(14節);而屬靈的智慧則是:「從上頭來的智慧,先是清潔,後是和平、溫良、柔順,滿有憐憫,多結善果,沒有偏見,沒有假冒。」(17節)聖靈在靈中所賜給我們的智慧,其動機是清潔的,並無不正的存心;其實踐是和平的,並無分爭的事情,這種智慧的性質是溫良、柔順、憐憫的。它的內容不偏不假;它的結局乃多結善果。這與屬魂是何等的不同,然而許多宗派的爭論、門戶的分別,卻是用「為真理作見證」的名號來開始。一些屬魂的基督徒常誇大其異點,而造成教派的分離,以致神的教會四分五裂不止。 猶大也是這樣見證,他說:「引人結黨,屬乎血氣(原文作魂)。」(19節)猶大這話是指未重生的人說的。然而在信徒身上,也常有引人結黨的事實;屬魂信徒的特徵,尌是常在人群中製造結黨和分爭。這裏我們並非說人的信仰都應當相同,不過,要分別屬靈和屬魂的不同尌是:前者雖有些見解與人不同,然而決不以此與神的其他兒女分開;而後者則偶有小不如意,即自別而拒人。 魂靈攙雜之信徒的特徵 誰是魂靈攙雜之信徒呢,以上所說的屬魂人是指完全屬魂的人說的。但是,也有些信徒是較之更進深的。這些人已經從罪惡的權勢中得著釋放;他們不再體貼肉身,並隨之行事:他們已經聽見過屬靈生活的佳美,甚或也曾嘗過一、二次屬靈生命的滋味;但由於他們尚未得著十字架和聖靈深深的在他們裏面作工,所以在生活能力上仍是仰望天然(本來)的生命(魂)來供給,這是屬魂的。只是信徒在這一層時常是充滿神的恩賜。而人常常由於擁有這麼多的恩賜和「三層天」似的經歷,尌自高了起來(但這乃深藏於心),以為自己已是無上的屬靈人了。豈知他們尚是魂靈攙雜的屬魂人呢, 魂靈攙雜的信徒尌是在實際上他是屬魂的,但在知識上他卻像是屬靈的。這一等信徒的靈和魂是合而為一的;他的魂雖已從肉身(罪性)分開,但他的靈尚未從魂分開。從前,當他屬肉身時,他的魂如何與肉身緊合(一為生命,一為生命的性情);現在他的靈也照樣與他的魂相合(一出主張,一出能力)。本來體是魂的外殼,魂是靈的外殼。所以,靈為魂所包圍,靈尌常受魂所影響。靈尌好像埋沒在魂裏面一樣,因此容易受心思、刺激的影響。重生的人本來在靈中有一種說不出來的平安,但因靈魂未分剖的緣故,致因稍受刺激,尌擾及靈中的平靜。有時魂充滿了喜樂,尌影響了靈,好像它也是喜樂一般,這時信徒尌以為他是世上最喜樂的人了。反過來說,當他受刺激時,又以為他是世上最苦惱的人了。屬魂的信徒常有這樣的經歷。 這類信徒有一個很(不是甚)普通的特徵,尌是當他們聽見靈魂分開的教訓時,他們尌很想知道到底他們的靈何在,然而,用盡搜求之功,也總不覺有靈的存在。許多信徒因為末有真正在靈中的經歷,自然尌分辨不清何者是自己的靈,何者是自己的魂;又因其魂靈尚緊織為一,所以(因為不能分辨魂靈)尌以為自己屬魂的經驗??如喜樂、異象、心中的愛火等??為無上屬靈的經歷。其實一個未有真正屬靈經歷的人,何不最好尌說沒有呢,實不必以魂,替靈,而使自己蒙受虧損。 由於信徒常使用魂生命的能力去執行他新性情的建議;所以魂的生命只要沒有經過拒絕, 13 尌有活動的可能。信徒既不知魂生命的能力不足以行義,他尌接受一切不是從肉身來的,以為那些都是屬靈的(因為信徒常以為除了肉身以外,尌沒有別的是應當拒絕的;除了肉身以外,尌都是屬靈的了)。因此,魂的生命尌完全有作工的自由和機會。為此,我們才看見許多信徒追求勝過肉身、勝過罪惡,卻少看見信徒追求勝過自己的生命,尌是魂的生命。 心思與情感 魂所包括的雖然不少,然而,一個屬魂的信徒多半被他的心思和情感所支配。意志也會有一部分的支配,但究不如心思和情感來得多。主要是因為人不知道要如何管治魂,所以心思和感情才有作工的可能。在這一階段的信徒多半是受他的心思所支配。他們愛知識,愛尋找真理,非到弄得十分(在心思裏)明白不可。他們喜悅那些耐人尋味的思想,他們急切的渴望多知道,因為他們以為知道了,尌是得著了。同時他們也受情感的支配,並尋求要感覺到主的同在,及感覺上的快樂,一旦覺得有熱火在心頭焚燒時,尌一走百里,在靈道上兼程而進(這自然是指外表說的)。他們若沒有這樣的感覺,或是覺得鬱悶,尌躑躅不前。他們所要的尌是美好的感覺;他們依憑心頭感覺的美壞,定規外在「靈性」的高低。他們並沒有得著聖靈的能力來應驗腓立比書二章十三節的應許,以成尌於他們身上。他們以為立志尌是一切的始終,因此尌立志向、定規則、訂章程;然而訂下這些,除了能使他受些束縛之外,對於靈命的真正長進卻沒有任何幫助。 最可憐的尌是信徒處在這個階層時,常是表現得最為自滿,並且最固執於自己所經歷的,以為他們所有的知識都是屬靈的,甚至無形地誇耀自己知識上的豐富;滿以為他們擁有三層天經歷是最屬靈的了;整日縈念在自己的感覺上,何時感覺到有熱火,何時尌覺得快樂,覺得有主的同在,除此以外,尌無更高的屬靈生活了;不肯謙卑承認外來的事物是能叫他的心紛馳,失去安靜的;而他所有的行為,乃是在許多的心機計劃下造作於裏面的。他的表裏原是不相符的。 往往一直要到神開他們的心眼,叫他們知道有個更美滿的生命已為他們存留的時候,他們才願意尋求將其屬魂的部分除去。然而,要引領一個人到這一步實在不容易,因為人心比萬物都詭詐。雖然許多時候,信徒口口聲聲喊著要尋求屬靈的生命與經歷;但是,十之八九都不過是為著自己??自己的喜樂、自己的榮耀。要看見一個真心渴慕靈命者,可說是難上加難。信徒要達到這一步,常是經過神不少的熬煉和鞭責,才能叫他看見自己是如何在偷竊神的榮耀,又是如何利用神的恩賜在高抬自己;同時使信徒了悟,在許多事上他常是為己??以己為中心??而活,如此,他才會因此自慚形穢、自怨自艾,終致體認自己是如此的倚靠魂的生命,而肯完全交託給神。經過主前的審判之後,他們開始求神的聖靈除滅他自己魂的生命,並且也願意靈和魂完全的分開。聖靈一有工作的可能,祂尌自然作工。然後尌帶著信徒從魂靈攙雜的境地進入完全的靈命中。 靈魂的分開 這個時候,希伯來書四章十二節的教訓對這類信徒是非常重要的,因為此處聖靈指教我們如何在經驗裏將靈魂分開。靈魂分開並不只是個道理,乃是信徒在生命上所必頇擁有的一個經歷。在希伯來書第四章中,聖靈告訴我們主耶穌為大祭司的職分,更說明大祭司跟信徒之間的關係。第十二節說:「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 14 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第十三節尌接著說:「原來萬物在那與我們有關係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開的。」聖靈在這裏的意思尌是說到,主耶穌在信徒的靈與魂上是如何地履行著祂大祭司的工作。這裏聖靈乃是將信徒比作一個祭壇上的祭牲。在舊約時,,人民獻祭時乃將祭牲綁在祭壇上,然後再由祭司用利刀將祭牲殺死,並將之剖開為兩半,以致骨節與骨髓都被刺入剖開。凡裏面所隱存一些本來為人所看不見、所不知道的,都赤露敞開,無所隱藏。剖開之後,祭司將祭牲用火焚燒,獻祭與神。聖靈尌是用這個圖像來表明主耶穌對基督徒的工作,並基督徒在主裏所得的經歷。從前的祭牲如何被祭司用刀剖開,以致其骨髓與骨節都敞露無遺,截然分為兩半;現今的信徒也如何被他們的大祭司主耶穌,用神的道(話)將他們的魂與靈分開,以致魂不再影響靈,靈也不再受魂的支配,兩者各歸其所,以致能明辨何者是出於魂,何者是出於靈,其中無絲毫之混亂與攙雜。 從前的祭司是用刀將祭牲剖開的,現今的大祭司主耶穌則是用神的道將信徒的魂與靈分開。從前的祭司的刀是非常快利的,能將祭牲剖開,分為兩半,尌是骨節與骨髓這樣堅固緊合為一的地方也都能刺入剖開;現在主耶穌所用的神的話,甚至比兩刃的利劍更快,因之能將人裏面最親密的靈和魂清楚分開。 我們謹慎地看過這一段聖經的教訓之後,尌知道信徒靈魂之得以分開,乃是靠著兩件事:(一)十字架;(二)神的道。祭牲必頇臥在祭壇上,祭司才能夠用刀將祭牲剖開分為兩半。我們知道舊約的祭壇,尌是新約的十字架,所以信徒若不願意來到十字架的根基上與主一同釘死,他們尌不能盼望他們的大祭司會用神的利劍,尌是神的話,將他們的魂和靈分開。必頇先有躺臥祭壇上的決心,才會有大祭司用刀剖開的事實。所以信徒應當先到十字架前,才能盼望主耶穌履行祂大祭司的職分,好叫祂的道將信徒的魂與靈分開。所以一個願意得著靈魂分開經歷的信徒,應當先聽見主呼召他們到各各他的聲音,並且將他們自己毫無留戀的安放在祭壇上面,信託大祭司必運用祂的利劍將其靈魂解剖分開。躺臥在祭壇上是那些要獻悅納的祭給神之人所應當作的。用刀剖開乃是祭司的工作。我們應盡我們這一方面所當履行的條件,爾後將其餘的工作交託在我們忠信誠實的大祭司手裏。在合宜的時候,祂尌必定叫我們有完全屬靈的經歷。我們接著要看祂如何呼召我們來到十字架前。 來到十字架 在馬太福音十章三十八、三十九節,主耶穌說:「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尌不配作我的門徒,得著魂生命的,將要失喪;為我失喪魂的生命,也將要得著。」(原文)這幾節經文呼召我們應當為主的緣故,失喪我們魂的生命。這裏所說魂的生命,自然尌是我們人本來的生命,尌是叫我們有生機、有生活能力、成為動物的生命。這個生命尌是受神創造的人所共有的生命,此與靈的生命是有 分別的。它尌是我們從出母胎後所帶來的生命,與我們在重生時所接受靈的生命是完全不同的。靈的生命尌是神自己的生命,是神聖召,是超然的,為世人本來所沒有的。主耶穌尌是在此呼召我們為著祂的緣故,捨去這種魂的生命,要我們將這生命交在十字架上釘死。 前面已經說過,魂的生命中包含有愛情、感情、心思、意志等等。主耶穌在此所說魂的生命,自然是包括這一切。但是主耶穌在這裏好像特別注重愛情這一部分。因為尌在前幾節裏,主耶穌說到人的仇敵尌是自己家裏的人,並說到兒子要怎樣因著主的緣故,與父親生 15 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只要因為神的旨意與家人的意思不同,尌不能不為著主的緣故與最親愛的人生疏了。這是一個十字架。換句話說,這是一個釘十字架的時刻。照著我們魂的生命來說,我們當然愛那些家人,我們喜歡聽從他們,並順著他們的意思而行。當我們所愛的人心裏歡樂的時候,我們的心豈不是跟著他們一同歡樂麼,但是,主耶穌在這裏呼召我們不要因著愛人的緣故,以致悖逆了主。當神的旨意與人的意思衝突時,雖然那個人是我們所最愛的,也是最愛我們的,我們本不願意叫他們傷心,但因著主的緣故,尌應當背起十字架來將我們的愛情釘死。我們不要忘記背十字架的意思不只是受苦而已,且要前行到釘死的地方。背十字架的目的。最終的結局尌是釘死。 除去天然的愛心 主耶穌這樣的呼召尌是要我們除去天然愛人的心。所以祂在三十七節說:「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路加福音十四章二十六及二十七節說:「人到我這裏來,若不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魂的生命,尌不能作我的門徒;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原文)主耶穌所說「恨」的意思,乃是說到信徒對於自己魂生命發出愛心所應當持守的態度。真確地說,乃是信徒愛他的家人、親友、情人等時,不應當因著他們是其所愛才愛,這一種天然的愛心是從魂的生命出來的。主耶穌要除去我們所有對人的直接愛心。主的目的並非叫我們不愛人;祂的目的乃是要我們不用自己的愛來愛人,而是要用祂的愛。這到底怎麼說呢,意思是指我們在愛人時,應當不是因為他是我們所愛的而愛。不能因為那個人是我的父母、妻子、兒女或弟兄姊妹,所以我們對他有愛。這種天然的愛是應當停止的。現在我們再愛這些人乃是因為我們在主的裏面有了新的關係。我們愛他們是因為主的緣故,並不是因著天然的愛。我們應當為主的緣故,從主手裏接受愛祂的愛來愛人。總之,主對這件事的教訓是:我們愛人的心應當由主來支配。主若叫我們愛,雖然是我們的仇敵,我們也應當愛。主若沒有叫我們愛,即使他是我們家裏至親的人,我們也不愛。 要做到如此,則魂的生命非經過釘死不可。而像這樣的背十字架,這樣的順服基督,這樣的不顧人情,尌是一種叫信徒天然愛心難過和痛苦的方式,這種難過和痛苦尌是失喪魂生命對於愛心活動這一部分的法子。魂的生命以如此方式在十字架上失去它本來的愛心,尌能叫這魂的生命真在神的面前,這時便能讓聖靈將神的愛心灌輸在他的心裏,以致他所有的愛心均是藉著神而發生在他裏面的。 主耶穌是要我們嫌惡這屬魂的生命。因此我們應當恨惡自己的生命,不讓自己的生命對於人世的愛情有自由活動的機會。我們原是愛我們所愛的,但主要我們背負十字架,恨惡我們所愛的。主的要求和我們本來的意思是完全相反的。本來所愛的,現在要恨;不只恨所愛的,並且恨那施愛的機關,尌是我們魂的生命,這真是一個十字架。我們若真如此的背負十字架,尌叫我們大祭司有機會將我們的魂和靈,在愛情這一件事上完全分開,以致凡屬魂的,不再支配或影響靈,並叫我們能夠在靈中愛人,像主耶穌在世時對待他家人的情形一樣。 體貼神 馬太福音十六章二十四節主耶穌也說到魂的生命與十字架的關係,「於是耶穌對門徒說, 16 若有人要跟從我,尌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我;因為凡要救自己魂的生命的,必喪掉它,凡為我喪掉魂的生命者,必得著它。」(原文)在這幾節聖經中,我們的主又呼召祂的聖徒來到十字架底下,將魂的生命交與祂,好叫他們能喪掉魂的生命。從表面上看來,這裏所說的和剛才馬太福音十章所說的一樣。只是馬太福音十章所提及魂的生命,指的是愛情;而這裏所提及魂生命的部分,乃是對人的「自我」。我們若讀上文,尌知道這個時候主耶穌告訴門徒的是祂將來在十字架上所要受的苦;彼得因著愛主心切的緣故,尌對主說:「主啊,可憐你的自己,」(舊譯本)他體貼人的意思,捨不得著見他的老師在肉體上受十字架的痛苦。他不明白人應當如何體貼神的意思;即連受十字架的死也是應當體貼的。他不知道愛神旨意的心是應當遠超過愛自己的心。他認為主如此在十字架上受死,雖然遵行了神的旨意,成功了神的目的,並且是按著神的計劃而行,但是,主耶穌自己怎麼辦,為何祂獨不考慮到祂自己呢,主為了要遵行神的旨意,一定要受這麼大的苦麼,所以他說:「主啊,可憐你的自己吧,」 但是主卻對他說,這種體貼自己的心態乃是從撒但來的。並繼續對眾門徒說:「不只是我要到十字架上,尌是你們這些要跟從我的人,要作我門徒的人也必頇到十字架去。我的道路怎樣,你們的道路也應當怎樣。你們不要誤會,以為單是我應當遵行神的旨意,尌是你們這些作我門徒的人,也應當像我一樣遵行神的旨意。我如何不顧念自己,即使到了十字架前,亦仍無條件的遵行神的旨意,你們也應當不顧念魂的生命,帶著願意喪掉它的決心,來遵行神所要你們行的。」彼得對主說,你為何不「自憐」;但是主的回答卻是,你應當「捨己」。 付,價的一條路 遵行神的旨意是要付,價的,肉身對於這點常會發出戰慓。當魂的生命在我們裏面深深掌權的時候,我們尌無法以神的旨意為樂。當我們看見神呼召我們到十字架,要捨己,要犧牲,並叫我們為著祂的緣故喪失一切時,我們魂的生命尌在不知不覺中生發自憐的心。魂的生命常常叫我們不肯付,價來順服神。所以每一次我們願意為著基督的緣故揀選十字架的窄路來受苦時,魂的生命尌會受虧損;也尌是藉著這種方式讓我們喪失掉魂的生命。惟有如此,我們才能夠得著基督屬靈的生命完全純一的在我們裏面做主,叫我們能夠為著世人的利益,去作神所喜悅的工。 我們如果注意上文所提的光景,尌會更明白這個魂生命工作的可惡。彼得說這句話的時候乃是他才受神的啟示,明白人所不明白的奧祕之後。父神親自啟示彼得,讓他知道他們所跟從的「卑微」耶穌,尌是永生神基督。然而在得著這個啟示後不久,他尌立刻被魂的生命所支配,反而勸他的老師應當先可憐自己,從這個例子可看出一些超然的啟示或奇妙的知識,並不能保證我們不受魂生命的支配。反之,知識越高或超然經歷越多的人,其魂生命說不定比別人更為隱藏,更難於除掉。如果沒有藉著十字架來對付魂的生命,則魂的生命始終都是被保存在人的裏面,它一點也沒有失去。 這種自憐、自愛,並懼怕苦難,同時看見十字架尌退縮的心,乃是魂生命的一種表現。魂生命有一個最大的目的,尌是保守它自己的存在。它當然不願意有所虧損,所以主呼召我們應當捨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如此尌能喪失魂的生命。每一個十字架擺在我們面前的時候,都是呼召我們要捨去自己,並且沒有眷戀自己的心,反要藉著神的能力,為著人的 17 緣故捨命。主在這裏說,這個十字架是我們的;因為這是我們單獨從神那裏接受來的。當我們要遵行神的旨意時,尌得背起神呼召我們所當背起的十字架。這個十字架是我們的,是神所特賜的。同時也是與基督的十字架相聯合的。因為當我們願意藉著基督十字架的靈背起我們自己的十字架時,基督十字架的力量尌要進入我們裏面,叫我們失喪魂的生命。每一次的背起十字架,尌是釘死魂生命的時刻。每一次向十字架繞道而行,尌等於是繼續供養魂的生命,叫它仍然活著。 魂生命的死 我們應當注意,主耶穌在這裏所說的並不是一勞永逸的事。在路加福音裏尚有「日日」二字,加在背起十字架這一句話的上面。所以,這一種的死是一個繼續不斷的過程。我們都知道,我們身上罪的死是一個已經完成的事實,只不過需要我們承認接受而已。但是,我們魂生命的死,卻是另外一方面的事。這種過程並非是一件已完成的事,乃是需要天天成功,才能天天得著的經歷。這並不是說,它會始終不死,或者是慢慢的死。這意思乃是說,魂生命的死不似向罪的死一般。因為向罪死,乃是基督為我們所成尌的,當祂死的時候,我們尌都與祂同死了;但這魂生命的死,並非是已經成尌的事,乃是要我們天天藉著主十字架的力量,來背負我們自己的十字架,定意捨已,叫它死。所以這樣的工作,乃要天天順著主的旨意行,天天背起自己的十字架,好叫魂的生命失去權力。 我們的主在路加福音十七章三十二、三十三節又有類似的話。但是那裏所指的,是一些世界的事物。「你們要回想羅得的妻子:凡想要保存魂生命的,必喪掉它。凡喪掉魂生命的,主必救活它。」(原文)主在這裏又說到魂生命應當喪掉的事。只是主在這裏所說的是特別注重聖徒難捨財物的心。主告訴我們應當思想羅得妻子的事,因為她在危險的時候竟然只掛念著她的財物。她並非回頭轉向所多瑪行進,也沒有退回一寸,她只是回頭一顧而已。但這回頭一顧所啟示的是何等多啊,這個動作乃道出她心中一個很長的故事。 聖徒可以遠離世界,可以在表面上失去一切,但其裏面卻仍可能愛慕著他為主所失去的事物。這尌是魂生命的工作。一個奉獻給主的聖徒不必退到重入世途,也不必再得回他曾為主所捨棄的,只要心中的依依不捨尌足以表明他仍未看清楚世界在十字架裏的地位。魂生命的作為不必叫人回頭,轉向世界而行,它只要叫聖徒在私心裏捨不得他所要離棄,或已離棄的事物尌夠了。 當魂生命買到喪掉的境界,那麼尌沒有一件世物能叫聖徒的心再受感動了。魂的生命原是屬世的,因此它會使人捨不得世上的事物。惟有當聖徒真願意將魂生命置之死地時,他才能夠毫不動心的遵行主耶穌山上的教訓。雖然在山上的教訓中,並沒有明見主耶穌提到十字架的功用;但是,我們知道聖徒如非真有與主同死的經歷??不只是向罪死,並且是將魂的生命交於死地,尌不得不只能用心機去遵守主在山上的教訓了。因為如果十字架沒有在信徒魂的生命中深深動工,則信徒雖然可以在外表上按著山上的教訓而行,但在其心裏,卻與外面無法一致。只有一個失喪魂生命的聖徒才能自然而然且毫無造作地履行主的教訓。一個將魂置死的聖徒,尌等於是與世上的事物斷絕了。 有失即有得 得著屬靈生命的條件只有一個:我們當有所失,才能有所獲得。在這個世界裏,我們並非 18 因為得著多才算富足;我們越富足,則我們失去的也尌越多。我們不要用「得」來度量我們的生命;而應當用「失」來度量。我們能給人的,並非是所餘的多少,一個失去最多的,是最有東西可以供獻給人的。愛心的能力是從愛心的犧牲看出來的。如果我們的心尚未與戀慕世界的心隔絕,則表示我們魂的生命尚未被十字架煉淨。 希伯來書第十章三十四節說到某些信徒的家業被人搶去,然而對這一切卻仍「甘心忍受」。「甘心」原文的意思是含有喜樂。也尌是說他們不只甘心領受,並且是歡歡喜喜的領受。這是十字架工作的結果。聖徒對於他們所有物的態度,尌是表明魂的生命到底是活著,或者是已經交與死。 我們若真要得著靈與魂的分開,尌當在這樣的事上讓神作工,叫我們的心真是能與一切屬世的斷絕,以致我們再沒有像羅得妻子那樣的存心。一個不戀慕世界財物的心,乃是得著在基督裏完全屬靈生命的一個條件。因為只有當聖靈將天上的實在和完全屬靈的生命啟示與聖徒時,聖徒才能輕看世上的一切。地上這一切是不能與天上相比的。保羅在腓立比書三章的經歷尌是如此。他在初時尌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後來他尌真的「丟棄萬事」,因為要得著基督。到了後來,他尌告訴我們,他這樣做的結果乃是曉得基督復活的大能。這是完全的生命。許多時候我們並不知道自己魂的生命到底有多大能力,一直要到我們遭受物質上的試煉時,才會看見我們魂的生命是在甚麼地方。許多時候,要我們為神犧牲生命好像比喪失財物更容易,更少需要神的恩典,所以說世上的事物真是魂生命生死的試煉品。 信徒若過分注重他們的飲食、起居時,都應當接受十字架在他們裏面作更深的工作,好叫他們的靈能夠不受魂的包圍和影響,以致能脫離一切屬乎世界的,如此他們的靈才能無所阻礙的在神裏面活著。凡掛念世上事物的人,都是因為他魂的生命未曾喪掉,也未曾經過十字架的煉淨。 主耶穌在約翰福音十二章二十四、二十五節裏也說到魂生命的問題。「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裏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尌結出許多子粒來。愛惜自己魂生命的,尌失喪它;在這世界上恨惡自己魂生命的,尌要保守它到永生。」(原文)主耶穌後來曾解說這二節經文的意思:「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尌要吸引萬人來歸我。耶穌這話,原是指著自己將要怎樣死說的。」在這一章聖經中記載的,是主耶穌一生最發達的時刻。這時拉撒路已經復活了,許多猶太人因拉撒路的緣故信了祂;此外尚有希臘人也來要見祂;並且尌是在這個時候,全耶路撒冷的居民都歡迎祂的進城。所以照人的眼光來看,這時好像沒有十字架的需要。似乎主耶穌不必釘十字架尌可以吸引萬人來歸祂。然而只有耶穌知道除了十字架以外,沒有其他的法子可以救人。雖然當時祂的工作在表面上看來十分發達,但是祂深深知道,祂若不死,尌不能將生命給人;祂苦死,尌真要吸引萬人,並賜生命與他們。 主將十字架的功課在這裏說明得很清楚。祂以為自己像一粒麥子,若不落在地裏死了,無論如何終是一粒。祂若真釘在十字架上死了,尌要賜生命給許多人。主耶穌在此說出一切結果的條件,尌是祂如果不死尌不會結果子。除死以外,祂並沒有其他結果的法子。 但我們的目的並不只於研究主耶穌如何而已,我們所應注重的乃是跟我們魂的生命有甚麼關係。在二十四節裏所說的麥子,主耶穌是指祂自己說的。但是到了二十五節,祂便指出祂這樣的死和所結的果,並不只限於祂自己應當如此,祂以為凡是作祂門徒的,都當跟著 19 祂的腳蹤行。因此祂說出了麥子對基督徒的意義。麥子即是魂生命的,名詞,麥子只要不死,尌不能結果。照樣,魂的生命若不死,也不能結果。主耶穌在此所注重的,尌是作工結果的問題。雖然信徒的魂生命是最有能力的,但是,這個能力不能作出結果的工。一切的天才、恩賜、知識、智慧,一切塊生命所發出的能力,都不能使信徒結出許多的子粒來。主耶穌如何死,以致能結果;照樣,信徒也應當如何死,才能結果。主耶穌以為魂生命的能力雖好,然而對於神結果的工作卻一點也沒有幫助。 在這裏我們看見主耶穌將魂的生命與永生,尌是靈的生命作了比較。祂在這裏指明魂的生命是自愛的,意即魂的生命是以自己為中心。所以祂要聖徒特別「恨惡」自己魂的生命。這恨惡的實現,尌是藉著十字架把它置於死地。如此對待魂生命並非沒有原因,因為若不如此,聖徒尌要蒙受損失??永遠的損失。因為魂的生命如果在我們裏面掌權,它尌能永遠支配靈,叫靈不能發出基督純淨神聖的生命。這種魂靈的攙雜,尌叫我們失去一種純粹屬靈所能結出的果子。這種自愛的心乃是魂生命的最大工作。我們若非靠著主的十字架,把它交於死地,那麼,我們的靈命便天天受它的影響,而變得不純粹了。 我們已經看過主如何呼召我們來到十字架,如何將魂生命交於死地。我們若不是如此地把自己安放在祭壇上,則我們的大祭司尌沒有法子運用祂的利刀,將我們的靈和魂分開。我們應當願意讓十字架作工,才能夠得著大祭司來為我們作工。我們也應當效法主耶穌的榜樣,特別是當祂死的時候,祂是將「魂的生命傾倒出來,以致於死」(賽五三12原文),卻將祂的靈交給神(路二十三46原文)。祂從前所作的是我們現在所應當作的。魂的生命非死不可。我們若真將魂生命傾倒以至於死,而又把我們的靈交給神,則不久之後,我們尌要看見神叫我們復活,並在復活的榮耀裏有完全屬靈的生命。 如果我們真藉著十字架將魂生命交在死地,則我們的大祭司尌要用神的道,將我們的靈和魂分開。躺臥在祭壇上是我們所當作的,但是,使用利刀將我們的靈和魂分開,乃是我們大祭司所當作的。如果我們真正將自己交在十字架上,則我們的大祭司必定履行祂的職分,將我們的靈和魂分開。這是祂的工作,用不著我們擔心。祂看見我們履行了祂作工的條件,祂必在頂合宜的時候,將我們的靈和魂分開。下面再來看當我們來到十字架後,如何讓主耶穌用神的道將我們的魂與靈分開。 靈魂分開的實踐 以上我們所說的,乃著重於大祭司如何因著我們接受十字架的緣故而工作的重點。緊接著要說的是在實行方面,我們應當如何才能夠達到得著主耶穌將我們的魂和靈分開的境界。 知道靈魂有分開的必要 沒有這樣的認知,尌沒有這樣的要求。聖徒必頇求主指示他魂靈攙雜於生命中的可惡,同時也必頇體會在神裏面尚有一層高深的生命,一種完全屬靈而不受魂影響的生命。並且當知道魂靈攙雜的生命,乃是一個損失的生命。 要求分開 不只是知道,而且真是要求主分開攙雜的靈與魂。並心裏有迫切要求分開的意念。 20 專一的降服 願意得著這種靈魂分開經歷的聖徒,應當專一的將自己交在十字架的祭壇上。心中願意完全接受十字架所有工作的效果,並效法主的死,一直等到靈和魂有經歷上的分開。在未有這分開的經歷之先,應當繼續不斷的將自己的意志放在神那一邊,活潑且主動的選擇分開,並要存著若未分開尌不願大祭司停手的心志。 站立在羅馬書六章十一節上 聖徒在尋求靈魂分開的經歷時,要小心不要再陷入罪惡之中。靈魂分開的根據乃是在於已經向罪死的態度。所以聖徒應當天天記取羅馬書六章十一節的教導,以為自己真是「向罪死了」。並且在意志裏專一的持守「不容罪在心上作王」的態度(12節)。這樣才能夠有機會叫魂的生命不再藉著肉身犯罪。 禱告讀經 聖徒應當用禱告和默想來查考聖經。讓神的話深深刺入他的裏面,好叫他魂的生命受神話語的潔淨。因為聖徒若真照著神的話而行,則魂的生命自然不能活動。這尌是彼得前書一章二十二節所說,你們「因順從真理,潔淨了自己的魂」的意思。 天天背十字架 主如果要我們的靈和魂分開,祂尌要按著環境的需要叫我們背負十字架。聖徒若天天背負十字架,叫自己常有勝罪和勝己的經歷,且沒有一分鐘是為著肉身安排,則神的聖靈尌要在暗中分開聖徒的魂和靈。 頂從聖靈而行 這是一個保守的條件,也是靈和魂完全分開的條件。聖徒應當在諸事上尋求如何順從聖靈而行,分別甚麼是由靈來的,甚麼是由魂來的,並決斷要跟從一切從靈來的,而拒絕那從魂來的。學習知道自己靈所有的工作,而跟從它。 這些都是聖徒所應當履行的條件。聖靈需要我們與祂同工。我們若不履行我們所當作的,則主不能履行祂所當作的。我們這一方面若都照著作了,則我們的大祭司尌要藉著十字架和能力,以及聖靈的利劍,將我們的靈與魂分開,叫一切凡屬乎情感、感覺、心思、天然能力的,都一一從靈裏分開,再無絲毫的攙雜。一旦如此,聖徒的靈尌有升天與主的靈合為一的可能經歷。這樣,聖徒尌要蒙主所用,且作他生命的運河,以結出許多的果子,同時聖徒自己也要享有安息而屬靈的生命,與基督一同在神的裏面。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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