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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经济政策总部经济政策 固镇县发展总部经济的意见(暂行) 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吸引国内外大企业集团的决策中心、研发中心、销售中心、采购中心、营运中心等总部型企业的集聚,带动更多的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扩大我县经济总量,增强我县的竞争力和辐射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专项资金 从已设立的招商引资专项资金中列支发展总部经济专项资金,用于对总部型企业的补助和奖励。 二、扶持范围 本意见所称的总部型企业,是指企业总部或核心营运机构设在我县境内,在我县办理工商税务登记,主营业务及加工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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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经济政策 固镇县发展总部经济的意见(暂行) 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吸引国内外大企业集团的决策中心、研发中心、销售中心、采购中心、营运中心等总部型企业的集聚,带动更多的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扩大我县经济总量,增强我县的竞争力和辐射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专项资金 从已设立的招商引资专项资金中列支发展总部经济专项资金,用于对总部型企业的补助和奖励。 二、扶持范围 本意见所称的总部型企业,是指企业总部或核心营运机构设在我县境内,在我县办理工商税务登记,主营业务及加工基地在县外,且在我县年纳税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 ,一,全年主营业务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纳税100万元以上的加工制造、商贸、物流、运输、建筑、金融保险、文化创意、影视制作、教育旅游、软件及服务外包、中介机构及其他现代服务业企业。 ,二,企业需与我县签订相关 协议 离婚协议模板下载合伙人协议 下载渠道分销协议免费下载敬业协议下载授课协议下载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 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总部型企业的认定,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本意见相关政策。县财政、税务、国土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本意见相关政策的落实。 三、税费奖励 新引进的总部型企业,依据合同约定自实现税收年度起,其上缴的税费按标准先征后奖。 ,一,年纳税额100万元-500万元的。 依照《关于进一步鼓励外来投资的若干规定》,固发〔2013〕10号,标准执行。 ,二,年纳税额500万元以上的。 1 ?金融保险类企业,所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县级留成部分,前三年给予100%奖励,后三年给予50%奖励。 ?加工制造、商贸、物流、运输、建筑类企业,所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五年内按县级留成部分的80%给予奖励。 ?文化创意、影视制作、教育旅游、软件及服务外包、中介机构类企业,所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县级留成部分,前五年给予80%奖励,后五年给予50%奖励。 ?随征税费奖励 随征税费是指总部型企业随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县级留成部分。企业随征税费奖励标准, ,1,年纳税额在500万元-1000万元的,按50%奖励。 ,2,年纳税额在1000万元-2000万元的,按80%奖励。 ,3,年纳税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全额奖励。 ,三,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在我县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县级留成部分,全额奖励个人。 四、鼓励楼宇经济 鼓励企业在 规划 污水管网监理规划下载职业规划大学生职业规划个人职业规划职业规划论文 确定的区域内单独选址建设总部大厦、商务楼、写字楼。 ,一,对总部型企业投资1000万元以上,建设集科研、办公、公寓、商业、酒店等功能于一体的总部大厦,且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在同一项目中,酒店式公寓建设的比例,占总建筑面积之比,不得超过30%。建成后,7年内不出售、不转让的,用地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用地价格执行每亩10万元,如摘牌价超出约定价格,超出部分以企业发展扶持资金的名义全额奖励。7年以后如需转让房屋产权,可根据不同用途的建筑面积及土地面积办理相应的产权 证明 住所证明下载场所使用证明下载诊断证明下载住所证明下载爱问住所证明下载爱问 。投资1亿元以上的,土地价格可以一事一议。 2 ,二,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总部用地建设商务写字楼的企业,建成后,7年内不出售、不转让的,可按标准给予补助, ?办公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不包括附属和配套用房,,每平方米补助500元,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助分三批支付,主体工程完成30%,支付补助资金总额的30%,主体工程完成60%,再支付补助资金总额的30%,主体工程竣工后,支付补助资金总额的40%。 ?商务写字楼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在7年以后出售或对外租赁的,自房屋销售之日起三年内,其销售的写字楼营业税按纳税总额的50%进行奖励。自租赁之日起产生的税收县级留成部分,实行先征后奖。 ?商务写字楼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企业自行引进总部型企业发展楼宇经济,且年实现税收总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纳入一事一议,给予配套一定比例的商住用地,商住用地价格以评估价格为依据。 ,三,鼓励总部型企业建设高层建筑,对11层以上的高层建筑,待竣工验收合格后,征收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全额奖励。 ,四,建设商务写字楼,须在土地交付后一年内动工建设,土地闲置1年以上的,按照闲置土地处理相关规定处置。商务写字楼须在两年内建成并投入使用,建成后未使用且闲置时间在半年以上的,县政府有权按评估价值的70%将大楼收回,出让或出租给其他总部型企业。 五、办公用房补贴 对在我县租用办公用房进行生产经营的总部型企业,根据实现的税收规模,三年内按每年每平方米60元标准给予租金扶持,对年度纳税额在500万元-1000万元,不含,的,补贴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对年度纳税额在1000万元-2000万元,不含,的,补贴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对年度纳税额在2000 3 万元以上的,补贴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对年度纳税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采取一事一议确定。 六、一事一议 ,一,国内外500强企业设立的总部、地区总部或研发中心、销售中心、结算中心等分支机构,且具有较大影响的,扶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 ,二,对税收优惠期满后的企业,可根据企业纳税情况重新评审,对贡献特别大的企业可实行“一事一议”的 方法 快递客服问题件处理详细方法山木方法pdf计算方法pdf华与华方法下载八字理论方法下载 确定更优惠的政策。 七、项目奖励 ,一,引资人奖励参照《关于进一步鼓励外来投资的若干规定》,固发〔2013〕10号,标准执行。 ,二,引资单位奖励参照《关于调整2013年全县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的通知》,固招〔2013〕4号,标准执行。 八、其他 ,一,凡涉及国家、省、市、县等其它优惠政策,不重复享受,且按最高标准执行。如遇国家、安徽省相关财政、税收政策调整,本政策将根据相关条款作适当调整。 ,二,凡符合奖励条件的总部型企业,应于每季度向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政策兑现申请,经研究确定后兑现。 ,三,对落户的总部型企业,我县实行县领导联系、引资单位全程帮办、绿色直通服务机制,为企业用工、融资、法律等方面提供咨询和服务。 ,四,本意见由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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