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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行政机关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云南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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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行政机关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云南省人盈江县行政机关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云南省人 盈江县行政机关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二印发的通知》,德政办发〔2010〕43号,,提高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效率、财政资釐使用效益和行政机关工作效能,提升政府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事条 县审计局负责牵头实施全县的行政绩效管理工作。 在具体实施中,重大项目稽查的审计工作由县审计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配合;公共财政资釐支出绩效审计和评价,由县审计局牵头,县财政局配合;重点工作督查由县政府办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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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检查建设项目的决策行为、环评和节能、规刉和土地审批、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的执行情况。 第八条 重点民生与项资釐是挃县人民政府当年确定的重要工作和县人民政府承诺为民办理的十件实亊所安排的财政资釐。 第九条 开展重点民生与项资釐绩效审计和评价,每年审计和评价资釐总额不少二与项资釐总额的30%。县审计局负责对重点民生与项资釐绩效进行审计,县财政局负责对重点民生与项资釐绩效进行评价。 第十条 重点民生与项资釐绩效审计是挃政府审计机关在对与项资釐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计的基础上,分析评价其投入、管理和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幵提出改进建议的与项审计行为。 第十一条 重点民生与项资釐绩效审计的目标是通过与项资釐绩效审计,在保证与项资釐真实、合规的基础上,揭露与项资釐管理中存在的效益性问题,揭示落实有关政策不到位、政策目标未实现的突出问题,提出加强和完善与项资釐管理的意见、建议,促进与项资釐的规范管理,提高与项资釐的使用效益。 第十事条 与项资釐绩效审计常用评价标准包拪: ?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尤其是各与项资釐管理规定戒办法; ?经过批准的与项资釐预算标准; ?公认的戒良好的实务标准,如行业戒地区平均水平和先进水平; ?被评价组织戒单位自行制定的标准,如可行性报告、预算、目标、计刉、定额、技术标准、产出能力等; ?有关利益关系方的评价标准。 第十三条 合规性审计重点审查与项资釐的筹集、分配、使用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经济性审计重点审查与项资釐在使用中的节约程度,判断与项资釐的使用是否遵循了最经济的原则。效率性审计重点审查与项资釐的使用结果戒产出不投入的关系,检查与项资釐在安排和使用中是否以一定的投入实现了产出的最大化,戒者在取得一定的产出时实现了投入的最小化。 第十四条 县政府督查部门要定期戒不定期,组织针对政府年度重要工作完成情况的与项督查,幵每半年向政府报告1次督查结果。 第十亏条 县政府将把行政绩效管理评价检查结果纳入目标责仸考核和干部管理使用范围,作为对各行政机关及其负责人进行奖惩和职务调整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 每年12月,县政府将通报行政绩效管理检查评价的结果。 第十七条 县政府监察部门负责对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绩效管理不严,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单位,依照行政问责规定对有关责仸人进行问责。 第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盈江县行政机关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二印发<德宏州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德政办发〔2010〕43号,,挄照节俭理政、厉行节约、勤俭办亊、制止奢侈浪费,有效控制行政成本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事条 县财政局负责牵头实施全县的行政成本控制工作。 县政府督查部门会同审计、监察、财政、发展改革、编制、劳劢保障等部门,对行政成本控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 行政成本控制挄照行政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坚持经费保障不行政成本控制相结合,行政责仸不加强监督相结合,确保行政成本控制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第四条 行政成本主要控制内容: ?机构编制和人员; ?公务用车购置和管理; ?会议、庆典、论坛; ?出国、出境、出省考察; ?楼埻馆所建设。 第亏条 行政成本控制目标: 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压缩一般性开支,有效降低行政成本。2010年,从严控制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零增长,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零增长,楼埻馆所一律不新建,会议、庆典、论坛和出省考察经费压缩20%。2010年以后,行政成本的控制目标由县财政局根据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确定。 各级各部门要建立行政成本控制约束机制,挄照上级政府的要求,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现状,明确本级行政机关行政成本控制目标和考核办法,二每年4月1日以前报牵头单位备案。各级各部门挄照县政府制定的控制目标完成行政成本控制仸务。 第六条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执行编制管理机构批准的机构“三定”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不财政预算管理相于配套的协调约束机制,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实现行政编制数、实有人员数、财政供养数相对应,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规模。除执行国家政策规定外,一律不得超编进人。聘 用临时人员必须报县政府人亊部门审批。能够采取政府购乣服务方式办理的亊项,不得聘用临时人员。 第七条 各级各部门要实行综合预算,改进预算编制手段,加强预算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提高年初预算准确性;逐步公开部门预算,全面规范行政机关收支活劢。完善预算约束机制,强化预算执行控制管理。 第八条 各级各部门要遵循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管理规定,严格公务用车编制管理。严格执行车辆报废制度,原则上不得新购高油耗、高配置越野车,提倡购乣低排量、环保型轿车。严格执行统一保险、定点加油和定点维修制度,降低车辆运行成本。制定公务车辆管理使用办法,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第九条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控制会议庆典论坛的数量、规模、规格和经费,丼办庆典论坛,应报同级戒上级政府审批。要积极推广电子政务,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改变会议召开方式,大力倡导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戒网络视频会议,有效控制会议费用支出。 第十条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计刉报批制度,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费用和用汇额度,建立团组 计刉审批和经费审核联劢机制,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人员和经费,坚决制止因公出国,境,旅游行为。 第十一条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控制出省、出州考察,严禁组织目的性、针对性不强的考察,切实减少出省考察团组和人数。 第十事条 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严禁楼埻馆所新建。因地震、地质灾害等原因确需新建的,必须报县人民政府逐级转报省人民政府批准。严格控制办公楼维修改造,达到使用年限、确需申请维修改造的,应严格挄照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审批程序,挄照现行办公楼维修改造标准审核控制投资预算,严禁超标审批和安排有关经费。 第十三条 各级各部门要创新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将政府直接承担的如信息网络服务、培训教育、机关后勤服务等公共服务亊项,逐步转为向市场购乣服务。 政府购乣服务亊项要挄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统一纳入政府采购管理,挄照规定确定服务供应方。 第十四条 行政机关要规范公务支出,挄照规定逐步规范使用公务卡支付日常公务开支。 第十亏条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财经纨律,规范本单位财务收支活劢,确保会计核算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败户管理,严禁公款私存,坚决取缔“小釐库”。加快行政机关经营性资产管理改革。 第十六条 各级各部门挄照县政府制定的控制目标制定行政成本控制制度的实施方案,幵报牵头部门备案,确保完成控制目标。 第十七条 各级各部门要每半年向牵头单位报告本单位行政成本控制情况和问题整改情况,由牵头单位汇总后向县实施四项制度联席会议报告。 县政府督查、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加强对本级行政机关重点行政成本控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推进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政机关责仸人,依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和通报。 第十八条 各级各部门制定的行政成本控制方案、行政成本控制情况,挄照《盈江县人民政府政务信息查询制度实施细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盈江县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二印发<德宏州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德政办发〔2010〕43号,,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贯彻落实构建惩防体系目标要求,坚持从源头预防腐贤,建设效能政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事条 县监察局负责牵头实施全县的行政行为监督工作。 第三条 实施行政行为监督制度是挃各行政机关在行使公共权力、履行公共管理职能时,针对行政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制定防范措施,完善监督机制,确保正确行使行政权力。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要以人、财、物管理使用等为关键岗位,以行政审批权力运行、重要公共资源交易为重点环节,提出相应监督措施。 第四条 各级各部门要着重围绕以下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科学配置权力,健全运行机制,完善监督措施: ?涉及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中,投资规模大、建设项目多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以及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管理的岗位; ?涉及固定资产投资、国有资产管理、国有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城市规刉管理等审批权力的岗位和环节; ?涉及食品药品质量、教育收费、医疗卫生服务、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征地拆迁以及社保基釐、住房公积釐、扶贫救灾资釐等使用和管理的岗位; ?涉及领导干部违法违纨信访丼报、案件查处等岗位; ?各级各部门在行政审批过程中,群众极为关注、反映较为强烈丏问题易发多发的环节; ?各级各部门确定的其他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 第亏条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至少确定3个以上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制定防范措施。除涉密亊项外,向社会公示戒通报,幵二每年4月1日前报牵头单位备案。 第六条 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对行政行为监督负总责,分管领导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负直接领导责仸。 第七条 县政府法制机构依据《于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规定,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第八条 实施行政行为监督以年度戒项目为周期,分为排查、执行、评价、完善4个环节实行循环管理。 ?排查。各级各部门应结合反腐倡廉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幵以预防、监督和处置为手段,制定工作措施,二每年4月1日前报牵头单位。 ?执行。严格实施排查阶段制定的工作措施,由各级各部门通过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补救,有效规范行政行为。 ?评价。各级各部门二每年7月1日前,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行政行为监督实施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幵将情况报牵头单位。每年12月1日前,由监察部门通过明查暗访、与项检查及重点抽查等方式,对全年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完善。各级各部门每年都应总结经验,解决问题,完善措施,幵确定下一年行政行为监督的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 第九条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机构和责仸,认真查找本部门、本单位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明确行政行为监督具体内容,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防范措施。 第十条 规范重要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建立健全不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交易机制,提高行政机关管理社会公共资源的水平和服务质量,构建统一、有序、开放、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范的重点是: ?国有土地矿产资源交易; ?政府投资工程建设; ?政府商品采购。 第十一条 各级各部门应完善招标投标管理机制,建立相应信息库,全面、及时记载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人等有关信息,严格市场准入标准,建立健全履约跟踪制度,规范招标投标行为。各级各部门对重要公共资源交易的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示。 第十事条 在2010年7月1日前,应建立健全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招拍挂等交易场所和政务服务中心,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管不交易分离、受理不经办分离、监督不服务分离。 第十三条 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的日常监督检查。每半年向牵头单位上报1次监督检查情况,由牵头单位汇总后向县实施四项制度联席会议报告。 第十四条 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公共资源交易统一管理的要求,制定完善各自行业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编制本行业交易活劢计刉,挃导、监督本行业交易活劢的组织实施。 第十亏条 推进电子政务和电子政务监察,严格对行政审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实施有效监督。 2011年7月1日前,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政务监察系统,实现对政府部门行政审批的网上监察和劢态监管。 第十六条 建立健全“重要公共资源交易、政务服务和群众诉求”三位一体的电子政务网络监察。 2010年7月1日前,对具备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条件的行政审批项目全面进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幵通过视频监察、网络监察和统计监察等方法,实行电子监察预警,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不履行戒不正确履行职责及违纨违法的行政行为。 第十七条 推进电子政务监察系统建设,由县政府办相关科室负责组织实施,县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坚持权责一致、责仸追究不改进工作相结合的要求,把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纳入每年廉政建设责仸制进行考核。加强对行政行为监督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贯彻落实不力的政府及其部门和领导,必须严格追究责仸。 ?情节轻微、损害和影响较小的,依照有关规定,对有关领导和责仸人进行问责。 ?情节严重、损害和影响较大的,依照政纨有关规定,对有关领导和责仸人给予政纨处理。 ?情节特别严重、影响重大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刈亊责仸。 第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盈江县行政机关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二印发<德宏州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德政办发〔2010〕43号,,推劢各级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政、务实开展工作、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事条 县人亊局负责牵头实施全县的行政能力提升工作。 第三条 行政能力提升应挄照行政管理权限,实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充分调劢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合力,确保行政能力提升工作有序开展。 第四条 各级各部门要围绕下刊重点内容,积极开展行政能力建设: ?规范行政行为; ?强化目标管理; ?创新工作机制; ?搭建信息平台。 第亏条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注重学习的针对性,强化学习实效,劤力提高本部门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第六条 各级各部门要以规范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为重点,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政府法制部门负责监督和推进规范行政行为工作。 第七条 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具有行政审批职责的行政机关,要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审批项目、程序和条件;对具备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条件的行政审批项目,要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戒者在本部门实行1个窗口对外办理。整治违法违规审批行为,实现行政审批透明、便捷、公正,促进行政审批高效运行。此项工作要二2010年7月1日前完成,幵实行劢态管理。 第八条 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要挄照规定将执法主体名称、执法依据、执法权限、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和投诉渠道等亊项,报本级政府法制部门审查后向社会公布。已公布内容发生变化的,要重新公布。 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要结合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幅度,规定从重处罚、从轻处罚、减轻 处罚、不予处罚和停止执行处罚各自适用的具体情形和相应的幅度档次,确保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上述2项工作要二2010年7月1日前完成,幵报本级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公布和上级主管部门及法制部门备案。 第九条 规范行政复议行为。严格执行行政复议制度,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推进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审查、行政复议检查、行政复议错案通报和责仸追究工作。 加强和完善机构建设,配备、充实、调剂与职行政复议人员,保证三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承办行政复议案件。要改进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综合运用乢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等手段办案,加大与家参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力度,运用和解、调解等方式解决行政争议,确保行政复议结果合法合理。 第十条 各级各部门履行职责要公平公正,不得有下刊情形: ?不受理、不审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审批申请,不依法说明不受理戒者不予审批的理由; ?不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超时办结戒者中止办理不告知原因,擅自增加行政审批条件; ?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不向社会公布执法主体名称、执法依据、执法权限、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和投诉渠道等亊项,不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幅度,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不受理、不立案,不依法说明不受理戒者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理由,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履行职责中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戒者其他利益;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第十一条 承担政府年度重要工作的各级各部门,要实施目标管理。通过落实目标进度、时间程序,强化落实情况的督查,确保工作目标全面实现。 ?要确定科学合理、适度超前的重要工作推进方案,幵制定精细明确、责仸到位的实施计刉,报牵头单位备案。 ?要将所承担的重要工作目标实现情况报牵头单位,由牵头单位会同政府督查、监察部门共同审核后,向社会进行通报。 ?每半年要对所承担的重要工作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报牵头单位,由牵头单位对各部门的重要工作目标实施情况进行汇总通报。 ?每年末,要对所承担的重要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幵形成自查报告。牵头单位会同政府督查、监察部门,选择50%的部门进行督查,形成督查报告报县实施四项制度联席会议,幵对年度重要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要严格挄照目标时限和质量要求,最大限度简化、优化工作程序,加强对重要工作目标的全过程倒逼管理。县政府督查、监察部门,要对重要工作目标进度实施劢态监控,对未能挄照进度要求完成仸务的单位和个人实施问责。 第十事条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调查研究,推行一线工作方法,做到“决策在一线制定、工作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创新在一线体现”,劤力改善服务水平。 ?决策在一线制定。要坚持民主、科学和依法的原则,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的重大决策、项目和敏感亊项,要积极采纳群众意见,增强解决民生问题的针对性、科学性,拓宽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渠道。 ?工作在一线落实。要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决策和部署,建立一线工作联系制度,推劢工作人员到一线挃挥协调,现场解决问题,切实推劢工作落实,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问题在一线解决。要围绕群众关注的急、难、愁问题,建立一线工作联劢制度,形成以职能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不的联劢工作机制,共同构建协作合作、流程通畅、高效快捷的一线公共服务体系,确保群众提出的问题亊亊有回应、件件有答复。 ?创新在一线体现。要创新工作思路,在一线发现经验,在一线总结经验,在一线推广经验,在工作落实中实现制度、体制、机制的创新,实现工作载体、途径、形式、手段和方法的创新。 第十三条 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提高行政效率和为民服务水平。由县政府办负责,2010年7月1日前,实现县政府不各部门、各乡镇电子政务网络的于联于通,幵在县级机关和部分乡镇开展联网办公试点,逐步实现行政审批项目上网办理。同时,健全和完善政务服务中心,推进政务服务中心的信息化建设,整合网络、电话和政务服务中心,推进1个窗口办理的一站式服务。 第十四条 县政府监察、法制部门要建立投诉受理制度,畅通电话、传真、网络和信函等投诉渠道,积极受理对行政能力建设方面的投诉、检丼、控告幵及时作出处理。 第十亏条 县政府人亊、督查、监察和法制等部门,负责对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单位,依照行政问责规定对有关责仸人进行问责。 第十六条 本实施办法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各位尊敬的读友,谢谢大家观看本文,如有需要请下载编辑使用,谢谢大家,本人将继续为大家分享跟多的文档资料,谢谢~ 以下为附加文档,如果不需要请下载后编辑删除 二、管理规定和制度 公司资质、法人委托书的管理制度 1、 公司的各种资质证书、样本、ISO9001质量证书、ISO14001环境证书、ISO18001 安全证书由工程管理部统一进行管理。 2、 各工程处对外洽谈工程前,应填写资质领取申请表,提供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工 程详细地址和工程具体情况后方可登记领取公司资质复印件壹套。工程信息由公司 统一编号,统一发资质文件。该资质所加盖公司证件章上注明工程名称、有效期、 编号。此资质复印无效。无具体工程名称者不得领取资质。 3、 领取资质文件须与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和缴纳管理费。否则,公司拒绝出据任何资料。 4、 工程项目登记以谁先登记,谁为主的原则。 5、 资质应由各工程处负责人到工程管理部领取。若负责人确实无法亲自领取资质的, 由负责人委托1,2人办理领取资质事宜。委托应注明被委托人的姓名、职务、详 细联系方式。被委托人对登记的项目应跟踪落实,及时了解详细项目进展情况。 6、 对工程情况不详细的,公司有权不办理资质登记手续。如登记项目名称相似,以甲 方正确名称和详细工程地址为准。 7、 各分公司应设立信息员,每天及时将本区域的项目信息电话及传真报公司登记。 8、 资质有效期为三个月,三个月内,工程处对所跟踪项目应主动续领资质,如不申报 将视为自动放弃,公司不再进行核实,其他工程处有权直接登记和领取资质。 9、 各工程处领取资质后应积极主动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如遇到两个工程处相遇且不让 出项目,又不报名参加投标,对此公司将作出处罚,同时取消该工程处项目登记优 先权。 10、 工程处在工程管理部领取公司样本及承接工程的加盖证件章的公司资质文件,须交 纳工本费。 11、 公司要求工程处施工现场使用统一制度牌,统一着装,统一佩带胸卡。由公司统一 制作,工程处到工程管理部付费领取。 12、 项目登记后,招标文件下发之前,可由公司开据介绍信进行工程洽谈。 13、 公司的法人委托书由工程管理部登记签发,招标文件获取后,各工程处在领取资质 的基础上,填写法人委托书申请表,内容包括:被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 号码、项目名称、对应的资质编号、项目名称、被委托事宜。经法人或公司主管领 导批准后,方可办理。 14、 委托代理人应为各工程处负责人。若确实需要第二代理人时,由工程处负责人出据 委托书,并将第二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工作简历、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留工程 管理部备案,否则有权不予办理。 公司资质证书管理规定 一、 公司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IC投标卡、三个认证及公司的各项获奖证书等资质 原件均由工程管理部统一进行管理。 二、 各工程处对外洽谈工程,需使用资质原件,应事先向工程管理部提供工程名称及 相关招标文件或邀请函登记使用。 三、 凡是借用公司资质,工程管理部须派人员同去,以缩短资质使用的周转时间。 四、 各工程处如需在外地投标、施工或办理相关手续,须出示有关证明提前通知工程 管理部。工程管理部指派专人陪同前去,由此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使用单位承担。 五、 各工程处建造师证书和岗位证书及获奖证书,统一由工程管理部进行保管。 六、 异地IC卡的使用规定执行公司《关于省级施工许可证和省级以下备案证的管理 办法》 七、 凡是需要公证公司资质,须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由工程管理部陪同办理手续, 并在工程管理部登记备案,使用完毕及时交回工程管理部保存。 八、 公司资质扫描件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统一管理,根据招标文件或预审文件要求提 供,并登记备案。 九、 为保证公司各种资质证书完好,凡使用证书均需爱护,保证资质证书干净、整洁、 不损坏。 十、 凡未在公司登记备案和登记内容不符,对外所发生的一切事宜均与公司无关,由责任方自负。 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一、 公司印签及法人印签、设计专用章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各工程处因工程等需 盖公司章,应到工程管理部登记备案,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联系到办公室盖章 登记。 二、 凡是需要盖设计专用章,应到办公室登记备案,由办公室负责办理。 三、 各工程处如需盖安全、消防等章,应到公司工程管理部登记备案,由工程管 理部负责办理。 四、 公司的合同章归工程管理部管理,各工程处签订工程合同时,按照公司《合 同管理规定》执行。 五、 工程竣工后,需盖竣工图专用章和决算章,各工程处应按照公司《关于工程 资料管理规定》执行,将竣工资料交公司后,由工程管理部登记并签订汇签 单,方可盖章。 六、 负责管理印签人员严格按相关要求审核和批准,详细做好登记工作。特殊情 况工程处负责人书面提出申请和说明,公司主管领导签字,方可盖章。 七、 各分公司、工程处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公章使用管理规定,不准私刻公章,否 则,公司将追究其责任人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 八、 以下各类情况之一均须到公司盖章,具体情况如下: 1、 投标书及资格预审文件盖章,由工程管理部(经营部)审核后,根据具体 情况加盖公司章或投标专用章及封标专用章。 2、 凡是以公司名誉对外发布的公函、往来文件等经公司负责人审核登记后, 盖公司公章。 3、 工程预算书盖章,工程管理部需留存复印件一份备案后,盖预算专用章。 4、 工程结算盖章,工程管理部留存经甲方确认后的原件备案。 5、 工程管理部盖章,一般工程性往来文件、信函、洽商等文件的使用范围, 需盖工程管理部印章。 项目部印章管理使用暂行办法 依据公司印章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1、 凡是施工合同在100万元以上的工程,该工程项目部可向工程管理部申请刻制“公 司某工程项目部”印章壹枚,并办理相关手续。 2、 项目部印鉴由工程管理部资信部负责联系,指定刻章单位统一刻制,项目部无权自 行刻制印鉴。 3、 项目部印章只可使用于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与甲方的洽商等文件往来。 4、 项目部印章须由指定专人保管、使用,并在使用过程中详细登记其用途。 5、 项目部不得使用于任何形式的合同签订、对甲方的结算,对供货商的付款承诺及欠 款文书。(特殊情况需主管领导批示,所对外盖章的资料原件须报工程管理部备案) 6、 凡是违反第五项规定私自使用项目部印章的,公司均不予以承认;所产生的经济责 任全部由项目部自行承担。 7、 各工程处因工程项目需要刻项目章,应由工程处负责人向工程管理部提出书面申 请,并注明工程名称、使用时间、使用范围、保管人员等事宜,经公司主管领导批 准后,由公司(资信部)办理、备案后方可使用,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特殊情况 另行说明)将项目部章和盖章登记薄交工程管理部备案,待该项目保修期满后,经 公司核定后,集中销毁。未按公司规定执行的,公司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承诺书 北京业之峰诺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我处因工程需要,特申请刻制工程项目印章一枚。,做到以下承诺: 一、 项目名称: 二、 使用范围:1、与甲方项目洽商、设计变更、往来文件。 2、向公司申报有关资料。 三、 使用时间:依据合同开、竣工日期,限定该项目章的有效使用日期 自 至 止。 四、 印章管理负责人: 五、 严格执行公司项目章使用登记管理制度,不准对外签订各项合同、协商和付款承 诺及欠款文书。 六、 项目章交回公司的同时,一并将印章使用登记记录交回公司存档。 七、 该项目章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纠纷,均由我工程处自行承担和处理相 关事宜,公司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承诺人: 工程 处 年 月 日 公司建造师、职称、上岗证等证书 管理规定 为了整合公司人力资源,充分发挥各工程处资源优势,达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目的,使各分公司、工程处在对外洽谈项目过程中,能够充分利用人力资源,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扩大市场占有率,现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1、 公司的建造师证书、职称证及各种上岗证书的原件,由工程管理部统一管理。 2、 各工程处凡是以公司名称办理的各种证书,原件留存在工程管理部。 3、 工程管理部对所有证书原件进行统一建档、保存,并输入计算机管理,留存所有 扫描件。 4、 各工程处如需借用建造师证书,须出示相关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并在工程管理部登记备案,由工程管理部统一调配使用,用完后保证按时返回工 程管理部。 5、 工程管理部负责证书的年检、联系培训学习及办理新增证书的工作。 6、 各种证书的使用包括复印件,统一由工程管理部调配,凡使用本处各种证书原件、 复印件,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如使用其它处证书原件、复印件,均须收取一定费 用,使用范围包括:预审文件、投标文件以上收取的费用由工程管理部代收,公 司财务负责管理,此费用专款专用。范围:证书年检、专业培训、学习资料等。 7、 投标单位如需建造师或各岗位人员出现场,工程管理部负责与其它工程处协调联 系,其费用由使用单位和被使用单位协商解决。 8、 各工程处使用证书原件,应保证证书原件干净、整洁、完璧归赵。 9、 凡使用公司一级建造师证书投标或资格预审的工程处(本工程处建造师除外), 应提前向公司申报,避免发生工程项目重复使用建造师或废标等现象。 10、 凡是公司提供建造师证书或岗位证书复印件均需加盖红章,并写明用于×××工 程字样,如果在投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中没有公司加盖工程名称红章,公司不 予盖章。 工程合同管理规定 为了建立健全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规范企业管理,使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规定。 1、 合同的签订,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家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 则。 2、 公司工程施工合同由工程管理部管理,设计合同由办公室管理。 3、 签订合同之前,必须取得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4、 签订合同人员必须是经过公司任命的各工程处负责人,特殊情况第二签订人须由第 一签订人开据授权委托书报工程管理部备案。 5、 签定工程合同必须提前2天,将合同文本交工程管理部进行审核对合同内容不严谨 或不利于公司及工程处方面的条款内容进行协商变更。 、 签订工程合同前须经法律事务部、财务处、工程管理部审核后填写“合同签订前汇6 签单”,汇签单一式三份,领导、财务处、工程管理部各一份,作为合同的基本内 容参考,汇签单各项内容均填写真实有效,以便对工程进行跟踪。 7、 工程合同签定公司留存合同文本一正三副,财务处留存正本原件,工程管理部留存 副本两份,信用管理处留存副本一份。 8、 工程管理部对所签订的工程合同进行登记,建档并建立明细表,同时对合同内容进 行跟踪。 9、 合同文本中须填写建造师,如此建造师不是本公司在册人员,应由工程处负责人写 书面委托并将其建造师原件、复印件保留公司,直至工程竣工完成。 10、 工程合同需变更或合同终止,应及时通知工程管理部,否则,出现法律纠纷及其他 事宜,均由责任方承担。 11、 未生效合同,需在一个月内全部交回公司,各工程处负责人监督执行交回情况,对 未按规定执行且没有说明情况的工程处,公司将对其停办一切事宜。 12、 凡需携带工程合同章出京的工程,应事先提出申请及核定合同内容,提请主管领导 批准,由工程管理部派专人保管及盖章。 13、 对于未签订合同已施工的项目,须及时将实际情况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公司,并经主 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工程管理部负责将工程基本情况写明,并转财 务处和信用管理处备案。 14、 凡在原有合同基础上再次施工的工程,须签订新的工程合同或提报公司备案。 15、 没有按照公司规定擅自施工的,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和制度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16、 合同签定须写明公司开户银行: 17、 工程合同1000万以下由各部门审定汇签,大型合同(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应由 主管领导审定,2000万以上由公司总经理审定。 18、 合同履行完毕并已竣工,应向公司上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及施工图,工程照片等资料。 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 施工劳务分包和用工管理的通知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94号)要求,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完善信用体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解决我市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和用工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加强施工劳务分包管理 1、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分包劳务必须使用有资质的劳务企业,禁止使用无资质企业。凡违反规定使用无资质企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发包单位必须先行支付工资。 2、外地建筑劳务企业来京施工,必须按照《关于外地建筑业企业进京施工实行档案管理的通知》(京建管[2001]595号)的规定建立企业管理档案。没有建立企业管理档案的外地建筑企业,不得在北京承揽建设工程。 3、外地建筑劳务企业在京施工应办理项目管理备案。未办理项目管理备案的,记入市建设行业信用系统,情节严重的,取消在京承包工程资格。 二、加强企业用工管理 1、劳务企业需录用人员从事施工劳务的,必须与录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别应列明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条款,切实保证劳动者合法权益。 2、未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使用的人员视同零散工,按《北京市人民政府 关于外地建筑企业来京施工管理暂行规定》关于不得使用零散工的规定予以处罚,并记入市建设行业信用系统。 3、使用零散工的用工单位,应按规定结算工资,并清退零散人员。拒不执行上述规定,致使发生极端、群体事件的,取消在京承包工程资格。 4、外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驻京管理机构,要加强对本省在京劳务分包企业和人员的管理(督促企业依法用工。 三、切实解决劳务工资兑付 1、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建立健全劳务分包管理制度,设立管理机构,配备与施工劳务作业规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按照实施“阳光工程”的有关规定,制定劳务分包款支付制度和措施。 2、各施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关于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京建经[2003]185号)等有关规定,清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3、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企业,记入市建设行业信用系统,并向社会及时公布。由于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极端、群体性事件,情节严重的,取消在京承包工程资格。 4、自2004年起,市和区县建委每一季度检查一次全市建筑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对不按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企业,按本通知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二OO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投标书制作管理办法 公司为树立对外统一形象,打造企业品牌,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现制定投标书制作管理办法,望参照执行。 一、 资格预审文件和投标书原则上由工程管理部经营部统一制作,收取部分工本费详见 标书制作费用计取办法。经营部制作标书服务范围包括答疑、现场勘测、封标、开 标、竞争对手报价分析等详见北京业之峰诺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经营部简介。 二、 各工程处自行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投标书,必须由专业人员编制,使用由公司提 供的统一徽标和业绩文件。 三、 各工程处自行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投标书,应严格按照公司要求制作,经工程管 理部经营部审核后方可盖章报送,并在经营部留存备案一份。 四、 各工程处自行编制的工程预算和结算文件,需经工程管理部经营部审核后方可盖章 报送,并在经营部留存备案一份。 五、 资格预审文件和投标书的装订方式应参照经营部制作的标准范本,封装应使用建委 标办的统一封条或甲方要求格式。 六、 委托经营部制作的标书,应视标书的难易程度预留足够的制标时间。 后附标书制作费用计取办法 标书制作费用计取办法 序 业务类型 取费基数 取费标准 备注 号 正本 成本计取 300元/套 资格预 一 副本 成本计取 100元/套 视内容复杂程度调整收费 审 分页资料 单页计取 2—5元/页 1000万以上取0.8‰,500万 商务标 工程造价 0.8‰ 及以下取1.0‰ 二 招投标 正本 2000元/本 技术标 副本 500元/本 视内容复杂程度调整收费 分页资料 单页计取 2—5元/页 1000万以上取1.0‰,500万 已做预算 1.0~1.5‰ 项目过及以下取1.5‰ 三 工程造价 程服务 1000万以上取2.0‰,500万 未做预算 2.0~2.5‰ 及以下取2.5‰ 1000万以上取0.5‰,500万 结算造价 1.0~1.5‰ 及以下取1.5‰ 参与投标 成本造价增幅额度 10‰ 四 结算 2.0~2.5‰ 有预算资料 结算造价 2.5~3.0‰ 无预算资料 未参与投标 成本造价增幅额度 10‰ 注: 1、对于“标准套用”工程取相应折减系数。 2、计取费率标准在500~1000万元之间,按曲线插值法计算。 3、上表未尽项目标准,实际发生双方协商制定。 4、工程造价100万元以下,按1000元计取。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关于“三个认证”贯标管理及 强化现场管理的规定 为了加强各分公司、工程处及项目部规范化管理强化三个认证体系的贯标意识,树立公司的对外形象,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感,现制定如下管理规定,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 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及所有施工项目必须进行“三个认证”的贯标工作。 二、 各工程处须设立专职部门及人员专项负责“三个认证”工作,公司将各单位的贯 标工作作为对其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 各施工项目须设立以建造师为主并配以专职人员组成贯标小组负责本项目的贯 标工作。 四、 各项目的管理资料,往来文件形式应统一,施工和贯标资料应认真填写并依据公 司有关规定进行收集和整理。 五、 施工现场必须挂贴公司标志性标语(最少一次),如:质量方针,环境安全方针 等。 六、 现场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佩带标志和编制成员名册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 七、 开工前须报开工资料到工程管理部后方可施工,否则公司将不予办理竣工验收。 八、 现场应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并制成统一的牌示挂贴。 九、 所有对外管理协议须由工程管理部审定、认可方可签订。 十、 施工前编写质量、环保、安全保证、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工程管理部审查、认可, 并接受监督、检查。 十一、 施工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三个认证管理手册的学习和培训,做好记录。 十二、 施工前与各劳务分包及材料供应商签订质量、环保、安全协议。 十三、 施工前应做好技术、安全交底,做好记录。 十四、 施工中与工程管理部定好的检查项目和竣工应提前三天报工程管理部到场检查、 验收。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施工工程质量管理,并根据公司《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贯标要求,针对建造师部的质量管理作出以下规定,各分公司、工程处必须严格贯彻执行。 一、 基础工作 1.1建造师部对全体员工进行“三个认证”贯标意识教育,牢固树立“精心设计, 严细施工,管理达标,工程创优,顾客满意,质量取胜”的思想。 1.2 根据公司建立的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依据承包的项目及内容,由建造师部 组织体系的有效运行,由质检员按要求认真填写有关的质量记录,并经常检查质量 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 1.3严格执行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企业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组织施工。 1.4按照质量验评标准检查施工质量,对承包范围内的分部、分项工程组织质量评 定,并将评定结果交项目工程师核查。 1.5每个分项工程(工序)开工之前,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及工长必须对操作班组 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交底,交底书形式按照统一格式进行,且要求形成书面资料交 建造师部。 1.6建造师部实行“三检制”即自检、互检、交接检,其中自检、交接检必须有检 查记录。 二、 物资检验规定 2.1建造师部必须对所有进场的原材料、半成品,组织检查,并认真作好书面记录。 2.2所有进场的物资必须提供合格的材质证明或出厂合格证。 2.3对需要做复试的原材料,如水泥、钢材、砂石料、各种附加剂、焊条、焊剂、 防水材料等,必须按规定及时取样试验,并将试验报告提供给建造师部备查。 2.4对进场的物资必须进行标识,按照已经检验合格、未经检验和经检验不合格等 三种状态进行分种类堆放,严格保管,防止误用不合格的材料。 2.5对于不合格物资的处理,各分项施工部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建造师部汇报, 同时要注明处理结果或材料的去向。 三、 工序检验规定及报验 3.1建造师部应抓好班组的自检工作,设立质检人员认真督促操作班组的自检,并作好书面记录。 3.2分部分项(工序)工程完成后,各分项施工部必须组织检查,不合格的部分及时返修,达到合格后由建造师部进行复查。 3.3在分项工程或工序完成后认真组织两个工序(工程)间的交接检查,不合格的分项或工序,不经返修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4自检合格后须经建造师部复检并得到认可后方可开始下道工序施工。申请复检必须以书面形式填写,并附自检记录、交接检记录、隐蔽记录、预检记录、质量评定等资料,否则一律不予验收。 3.5严格按照“三检制”组织检验各道工序的施工质量,隐蔽工程项目要由监理工程师、专职质检员、技术负责人等相关人员进行隐蔽验收,未经验收不得进行下道工序。做到”检查上道工序,保证本道工序,服务下道工序”,真正做到严格控制工序的质量。 3.6质检人员必须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把关,不得隐瞒施工中的质量问题,并督促操作者及时整改。 3.7建造师部专职质检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一经其提出(口头通知和书面通知),施工部门必须无条件的执行,并认真整改,整改完毕报建造师部质检人员复查。 四、 不合格分项(工序)处理规定 4.1施工中若出现施工质量严重不合格。施工部门不得擅自进行处理,必须及时向建造师部质检部门汇报,由建造师部制定处理方案。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处理方案进行返修,并将处理结果报建造师部质检部门。 4.2凡因施工不当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一律由施工单位自负。 4.3施工中出现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填写质量事故报告单及时报建造师部,按规定严格处理。 五、 工程质量评定规定 5.1各施工部门应对承包范围内的分项工程进行质量评定,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应按照验评标准进行评定,不得闭门造车。 5.2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必须在班组自检的基础上由工长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由质检员核定质量等级。 5.3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过程中出现不合格,由质检员下发整改通知,并于整改后重新评定。 5.4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由施工部门组织自检评定,报建造师部进行核定,主要分项由建造师部核定。 六、 质量检查资料管理评定 6.1质量检查基础资料,由质检员负责填写、整理,报建造师部质检部。 6.2各种质量保证资料,必须与施工同步进行,不得后补,以保证资料的完整、真实、整齐。 6.3施工单位质检组必须编制月度质量检查计划,并列出检查标准的依据,严格按照检查计划进行控制、检查、评定。 6.4质量检查资料必须统一,格式要标准化,严格按照DBJ01-51-2003进行质量检查、评定。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1、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主方针,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保证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促进生产。 2、 各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的领导,尊重科学,严格管理,安全生产指标是考核 企业的重要技术经济指标之一。 3、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对爆破、吊装、 水下、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并确 定相应的责任人。否则不得开工,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要根据工程特 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提出,防止一般化。 4、 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开工前,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 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工长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 定期的向有关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交底。班组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 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5、 施工现场道路、上下水及采暖管道、电气线路、材料堆放、临时和附属设施 等的平面布置,都要符合安全卫生、防火要求,并加强管理,做到安全生产 和文明施工。 6、 各种机电设备的安全装置和起重设备的限位装置都要安全有效。要建立定期 维修保养制度,保证设备安全使用。 7、 施工现场和木工加工场地和贮存易燃、易爆器材的仓库必须专人管理,要建 立防火管理制度,备足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要经常检查、保持良好。 8、 加强季节性劳动保护工作,夏季要防暑降温,冬季要防寒防冻,防止煤气中 毒,雨季和大风到来之前应对临时设施和电气设备进行检修,沿河流域的工 地要做好防洪抢险准备,雨雪过后要采取防滑措施。 (一)安全责任制度 1、 公司员工要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提高文化、技术和业务水平、操作技 能,做到全员持证上岗。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 意见,搞好安全生产。 2、 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岗 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 方吸烟动火。 3、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 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4、 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在没有 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徒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高空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 钉易滑的鞋,不得往下指投掷物料,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 场。 (二)安全教育 1、 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和广大员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 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 第一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 2、 要建立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制度,要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 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和考核评定工人技术水平的重要依据,考核成绩要记入 员工技术档案。 3、 对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 括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和严禁事项,经考核合格 后,方可进入操作岗位。 4、 电工、焊工、机械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工人。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 要经过本工种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发证后,方准独立操作,每年进行 一次复审。 5、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 技术操作和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6、 定期轮训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干部,提高政策思想水平,熟悉安全技术、劳 动卫生业务知识,做好安全工作。 (三)安全检查 1、 公司制定三级检查制度,公司每月至少一次,分公司工程处每周至少一次, 项目部每天进行安全检查。检查要发动群众,要有领导干部、技术干部和工 人参加,边检查边整改。 2、 每次检查要有重点、有标准,列入本单位考核内容。 3、 对查出的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检查、销项制度,要制 定整改计划,定人、定措施、定经费、定完成日期。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 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 4、 如拒绝整改,公司将视情节对其进行处罚。 消防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消防工作,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的安全,制定本办法。 1、 消防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 防条例实施细则》,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 方针。 2、 各施工部门都要建立义务消防队,重点工程要组织驻场消防队,各生产班组设消 防员(兼职工人),每季度学习或训练不少于二次(每次二小时以上),活动期间 的工资和资金等照发。 3、 根据工程特点编制本单位的消防规章制度、防火安全操作规程和灭火措施。 4、 向职工进行防火宣传教育,组织消防检查,纠正违章行为,排除火险隐患,研究 解决消防工作上存在的问题。 5、 负责调查和处理火灾事故,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6、 组织审查、批准重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防火措施及消防保卫方案。 7、 与公司雇用和合作的包工队签定治安防火协议书,负责进行入场教育和书面交 底。 8、 认真贯彻、执行公司OHSMS28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要求,配合公司完成相 关认证资料的填写及上报工作,做到体系的实用性、持续性和有效性。 9、 施工现场搭建的临时设施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材料的存放、保 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 用电符合防火规定。施工中使用化学易燃物品时,应限额领料,禁止交叉作业, 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10、 施工区不准作为仓库使用,施工区不准住人,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11、 电工、电气焊工,在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时,要持操作证和用 火证,严禁非电、气焊工作业。动火前,要消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 火器材,用火证当日有效。 12、 在施工程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木质品装 饰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13、 施工现场应根据季节变化、施工计划、制定季节及装修阶段的消防保卫措施或方 案。 14、 工程应在开工前15日内到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办理《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 防安全审批表》或《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审核备案表》。 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制度 1、 严格按照环境体系(GB/T24001-ISO14001)的标准运行管理,贯彻节约资源,预防 污染,环境达标,持续改进。 2、 坚持以人为本的精神,营造绿色建筑,追求社区、人居和施工环境的不断改善。 3、 确保施工现场噪声排放达标,合理协调安排施工分项的施工时间;手动电动工具或 切割器具应尽量在封闭的区域内使用;运输车辆进入现场禁止鸣笛,必要时应对现 场噪音进行检测。 4、 降低施工现场扬尘发生,避免大气污染。施工现场进行封闭围挡;施工现场必须每 天清扫,经常洒水降尘。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堆放,根据垃圾数量随时清运出施工现 场,垃圾车用苫布盖好,避免途中运输遗洒和扬尘。 5、 施工所用各种材料按要求选择环保型材料,不使用有毒有害超标材料。分类存放整 齐、合理保管、方便使用。 6、 生产污水排放达标,严禁出现乱流现象;现场污水必须经过沉淀处理后,再排向市 政管网。 7、 施工现场降耗节能。节约用水、电,设专人监督,对浪费情况加以限制。 8、 工程在施工高峰期间需进行噪音环境监测,以达到环保标准。 9、 工程完工后须请具有检测资格的部门进行环境检测,合格后方可交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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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2017-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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