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函
中国联通分公司:
2012年10月13日早上08:00,我公司使用贵公司视频会议业务以及办公OA业务,无故断网,造成我公司视频会议网络无法使用,办公OA系统无法使用,在断网期间内对我公司造成损失特别重大,无法与上级公司进行视频连接,参加视频会议,无法运行办公网络传递文件,断网期间造成内部OA办公网络中断,严重影响我公司正常经营,公司人员曾多次打电话联系,并要求贵公司协助排查,贵公司相关人员并未认真排查真实原因,仅回复贵公司机房线路无问
题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截止10月27日,再次排查,最终确认贵公司从系统内停止该线路使用。
为此,按照贵我双方签订的预定,该视频会议线路使用费为:2300元/月,在我方正常使用情况下,贵公司无辜断网,现我公司郑重要求赔偿以下费用:10月13日断网至10月27日断网,共计1112.9元。造成的办公中断和公司的信誉损失未计。
请贵公司以此核算我公司从2016年10月份基础通讯费和增值业务通讯费,并从我公司应付费用中进行相应减免。另申请下次再发生因贵公司原因造成我公司
损失,需贵公司减免相应费用。以上是我公司最低要求,请贵公司15日内支付上诉赔偿。如贵公司拒不积极配合处理赔偿事宜,我公司将通过法律途径追偿全部损失,不再通知。
顺祝商祺
xx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