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酒精水溶液和乙二醇溶液压力管道的界定
关于酒精水溶液和乙二醇溶液压力管道的界定:
一、压力管道的定义:
1、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1Mpa(G)
2、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可燃、易燃、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
3、公称直径大于25mm(注:不含25mm)
二、压力管道等级的界定:
GC1:
1、输送GB5044-85《职业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规定的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高度危害气体介质和工作温度高于标准沸点的高度危害介质的管道;
2、输送GB50160-2008《石油化工企业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防火规范》及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定》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包括液化烃)并且设计压力大于等于4Mpa的管道;
3、输送流体介质并且设计压力大于等于10.00Mpa,或者设计压力大于等于4.0 Mpa并且设计温度大于或者等于400?的管道;
GC2:
除GC3外,介质毒性危害程度、火灾危险性(可燃性)、设计压力和设计温度小于GC1的管道;
GC3:
输送无毒、非可燃流体介质,设计压力小于或者等于1.0Mpa,并且设计温度大于-20?,但是小于185? 的管道。
二、液体的可燃性和易燃性界定;
在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能产生可燃蒸气或薄雾,闪点低于45?的液体称易燃液体; 闪点大于或等于45?而低于120?的液体称可燃液体。
三、液体的毒性危害程度的界定:
根据《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的规定,接触性毒物危害程度共分四级:
指标 分级
I(季度危害) II(高度危III(中度危IV(轻度危
害) 害) 害)
急吸入LC<200 200~ 2000~ >20000 50
性(mg/m3)
毒经皮LC<100 100~ 500~ >2500 50
性 (mg/Kg)
经口LC<25 25~ 500~ >5000 50
(mg/Kg)
急性中毒发病生产中易发生产中可发偶可发生中迄今未见急状况 生中毒,后果生中毒,预后毒 性中毒,但有
严重 良好 急性影响 慢性中毒患病患病率高患病率较高偶有中毒病无慢性中毒状况 (>5%) (<5%)或症例发生或症而有慢性影
状发生率高状发生率较响
()20%) 高()10%)
慢性中毒后果 脱离接触后,脱离接触后,脱离接触后,脱离接触后,
继续进展或可基本治愈 可恢复,不致自恢复,不致
不能治愈 严重后果 严重后果 致癌性 人体致癌物 可疑人体致实验动物致无致癌性
癌物 癌物
最高容许浓度/<0.1 0.1~ 1.0~ >10
(mg/m3)
注:以动物试验得出的呼吸道吸入半数致死浓度(LC)或经口、经皮半数致死量(LD)。 5050
四、酒精水的物理特性:
乙醇浓度%(体闪点? 积浓度)
100 9
80 19
60 22.75
40 26.25
20 36.75
10 49
5 62
3 无
工程一般使用的乙醇浓度为25%左右,闪点温度为28?,低于45?,属于可燃液体,因此压力管道等级属于GC2。
五、乙二醇的物理特性:
纯乙二醇闪点温度110?,工程中使用的乙二醇浓度一般为25%左右,其闪点大于120?,因此不属于可燃液体。
健康危害
毒性:大鼠经口 LD50=5.8ml/kg,小鼠经口 LD50=1.31-13.8ml/kg.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健康危害:国内未见相品急慢性中毒报道。国外的急性中毒多系因误报。吸入中毒表现为反复发作性昏厥,并可有眼球震颤,淋巴细胞增多。口服后急性中毒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为中枢神经系统症状,轻者似乙醇中毒表现,重者迅速产生昏迷抽搐,最后死亡;第二阶段,心肺症状明显,严重病例可有肺水肿,支气管肺炎,心力衰竭;第三阶段主要表现为不同程度肾功能衰竭。人的本品一次口服致死量估计为1.4ml/kg(1.56g/kg)。
急救措施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洗胃,导泄。就医。
对宠物的毒性:
乙二醇可以从机车防冻剂中获取,机车防冻剂中的乙二醇由于添加了苦味剂且分量少。因此对人没有的威胁。但是如果不慎和宠物(猫,狗)的食物混合,则会引起宠物中毒并造成肾衰竭。
毒理学资料及环境行为
毒性:属低毒类。
急性毒性:LD508.0,15.3g/kg(小鼠经口);5.9,13.4g/kg(大鼠经口);1.4ml/kg(人经口,致死)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大鼠吸入12mg/m3(连续多次)八天后2/15只动物眼角膜混浊、失明;人吸入40%乙二醇混合物9/28人出现短暂昏厥;人吸入40%乙二醇混合物加热至105?反复吸入14/38人眼球震颤,5/38人淋巴细胞增多。
对于25%(体积浓度) 乙二醇液体:
100ml 中含有25ml乙二醇,按照密度1.1155计,相当于28mg,
达到1.6g/kg的致死量相当于 1600/28x100=6154mg/kg含量为25%的乙二醇溶液 大于IV度危害为5000mg/kg的限值,在这个意义上,乙二醇液体超出了轻度危害,可以认为乙二醇管道不属于压力管道。
本定义已经与公司蒋致英总工讨论并达成共识。
请大家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