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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交通电子客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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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交通电子客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交通运输行业标准综合交通电子客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标准起草组2019年8月20日目录一、工作简况.........................................................................................................................................................................................................

综合交通电子客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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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标准起草组2019年8月20日目录一、工作简况................................................................................................................................................................................................................................................................................................................................................................................................................................................1111二、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标准主要内容的依据............................................................................................................................................................................................................4444三、标准预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9999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性标准的程度....................................................................................................................................................................................................................10101010五、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11111111六、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11111111七、他应予以说明的事项....................................................................................................................................................................................................................................................................................................................................................111111111一、工作简况1、任务来源2017年6月16日,交通运输部下达2017年交通运输标准化计划的通知(交科技函〔2017〕412号),《综合交通电子客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技术规范》被列为2017年交通运输标准化计划制定项目(计划编号:JT2017-34)。本标准技术归口单位是全国综合交通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是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中交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盛威时代科技有限公司。2、工作过程2017年6月,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联合成立标准编制课题组,启动标准编制工作。2017年7~12月,起草组收集了大量国内外现行的电子客票信息系统领域的技术标准,以及相关的文献研究 报告 软件系统测试报告下载sgs报告如何下载关于路面塌陷情况报告535n,sgs报告怎么下载竣工报告下载 ,涵盖铁路、民航、道路客运等多种运输方式,包括《JT/T979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MH/T0024-2014电子客票航空公司部分》《MH/T0049-2014电子客票地面处理》《MH/T0033-2010电子客票中性票》《MH/T0050-2014航空公司旅客资料交换规范》《铁路客票数据信息接口规范》《PADISMESSAGESTANDARDSDOCUMENT(12.1)》《TICKETHANDBOOK(44th2012)》《JT/T406-1999水路客运计算机售票管理信息系统要求》等。起草组对这些标准和技术文件进行了充分系统的研究,总结了目前国内外各种运输方式电子客票信息系统发展建设的现状和差异性,以及目前编制本标准和推进综合交通电子客票信息系统建设存在的问题,梳理了交通电子2客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的需求,为标准起草做了充分的准备。2018年1~3月,在前期基础资料收集和研究工作的基础上,标准起草组召开了内部研讨会议,对本标准的定位和目的、主要内容及深度、标准制定的必要性和可操作性等关键性原则问题进行了充分地交流沟通和研讨,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分别详细介绍了目前国内民航和铁路电子客票信息系统建设的详细情况,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提出了未来综合交通电子客票信息系统建设的可能的几种技术路线。2018年4月,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作为标准起草牵头单位赴北京盛威时代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调研,深入了解道路运输联网售票系统建设及相关技术标准制修订情况,进一步梳理和研究了我国道路电子客票信息系统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将北京盛威时代科技有限公司吸纳为标准起草单位。2018年5月,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在起草组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撰写完了第一版标准初稿,并组织进行了第二轮的起草组内部会议,重点围绕标准定位和规范主体、综合交通电子客票信息系统架构和建设可行性、综合交通电子客票数据资源互联互通技术路线选择等关键核心问题进行了深层次讨论。2018年6月,根据标准起草组第二轮内部会议讨论讨论结果,起草组各单位根据分工各自准备和梳理铁路、民航、道路客运等几种运输方式电子客票信息系统核心数据元目录、关键数据接口列表和相关技术要求,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负责合稿,形成了第二版标准初稿。2018年7~8月,标准起草组召开外部专家咨询会,邀请来自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民用航空局、携程旅行网、部分航空公司等单位的专家,共同对3前期形成的标准文本进行研究和讨论,在充分征求和吸纳专家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形成《综合交通电子客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技术规范》标准征求意见稿。2018年9月至2019年5月间,起草组根据交通运输部科技司要求并结合电子客票服务发展最新动态对标准定位、技术路线等部门核心内容继续深入调研和完善。2019年6~8月,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基于前期工作基础再次向交通运输部科技司详细汇报了本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内容,根据反馈意见在标准内容中补充增加了水运相关内容,同时将中交信有限责任公司吸纳为标准起草单位。3、标准主要起草人及其所做的工作本标准主要由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中交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盛威时代科技有限公司、的闫超、汪健、龚露阳、马惟、杨建、王尧、张志强、常宁、沈兵、张维刚等人员共同起草完成。——闫超任标准起草组组长,主持全面协调工作和标准起草、研讨工作,对国内外综合交通电子客票信息系统建设现状进行全面调研和梳理研究。——汪健、龚露阳参与标准立项建议、前期研究和全面调研以及标准起草中的研讨工作。——马惟、杨建、王尧参与标准立项建议、标准起草过程中的研讨工作,负责民航电子客票系统的研究和技术支持。——张志强、常宁参与标准起草过程中的研讨工作,负责铁路电子客票系统的研究和技术支持。——沈兵、张维刚参与标准起草过程中的研讨工作,负责公路电子客票4系统的研究和技术支持;沈兵负责水路电子客票系统的研究和技术支持。二、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标准主要内容的依据1、标准制定的基本原则《综合交通电子客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技术规范》标准作为综合交通运输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综合交通运输标准体系的其他相关标准的研究制定密切相关。本标准起草时主要遵循以下原则:(1111)贴近实际本标准虽然是综合交通电子客票乃至综合交通运输服务领域的一项引领性、先导性技术标准,但始终牢牢基于目前铁路、民航、公路、水运电子客票系统发展现状和数据互联互通的需求,在技术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选择和内容规定上充分考虑现实条件,不做脱离现实的规定,努力保证和提高标准的可操作性。(2222)求同存异本标准制定过程中始终面临铁路、民航、公路、水运等各种运输方式信息系统存在的差异性,在规定具体技术细节和参数如数据格式、长度等内容时,遵循求同存异的原则,尽量兼顾各系统的现状,保证兼容留出冗余,避免因为标准过于严苛或独立,增加信息系统后续的建设和升级改造成本。(3333)突出重点综合交通电子客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是一个庞大系统的工程,涉及到的内容非常广泛,包括技术方案选型、建设升级原则、流程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改造、数据库管理等,本标准制定的目的不是针对上述所有问题做出规定,而是侧重在关键核心问题上进行规范,如数据交换内容和数据接口规范等,通过突出重点发挥引领和促进电子客票系统互联互通的作用。52、确定标准主要内容的依据标准起草组基于对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调研,以及对我国各运输方式电子客票信息系统发展建设现状和问题的研究,确定我国综合交通电子客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的需求和技术路线,经过多轮内部讨论和外部专家咨询,提出了本标准条目,主要包括8部分:范围、术语和定义、缩略语、总体要求、业务流程、数据交换内容、系统数据接口、参考文献。在制定标准过程中,本标准起草组严格遵循以下标准化法律、法规、规范的规定,作为本标准起草的重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T1.1-2009)。(1111)总体要求及依据本标准的总体要求包括系统构架和功能、通信方式、数据加密和安全保护四个方面。本标准规定了参与电子客票数据资源互联互通的各运输方式电子客票信息系统的架构和相互关系。一方面规定了各运输方式电子客票信息系统分别负责各自运输方式电子客票信息的生产、更新、删除、安全保护、对外开放和传输,另一方面各运输方式电子客票信息系统为同级系统,互相调用数据接口获得其他运输方式电子客票信息并提供客票服务。关于系统架构的形式和标准定位及使用范围,标准起草组曾经提出两种方案。方案一是,在目前铁路、民航、公路、水路售票系统之上建设一个新的综合交通电子客票信息系统,赋予其储存各运输方式重要核心静态数据、综6合信息查询、综合票务服务的功能,实现集中式的一站式购票服务,直接面向旅客进行服务,目前既有的客票系统保留其现有服务功能,同时成为新的综合交通电子客票信息系统的支撑系统。方案二是,不再面向建设新的综合交通电子客票信息系统的需求起草标准,各运输方式客票数据资源仍然由铁路、民航、公路、水路售票系统存储和管理,各电子客票系统通过互相开放相关的信息查询和票务服务接口,供其他电子客票系统或客票代理人系统查询有关信息实现相应的票务服务功能,使旅客可以在任一客票系统中查询到其他运输方式的客票信息、享受票务服务。标准起草组对于以上两种技术方案进行了充分的内部讨论和外部咨询,最终选择了方案二,原因如下。一是因为方案二充分考虑了当前各运输方式电子客票信息系统相互独立、异构、兼容性差的现实情况,相对于建设一个新的综合电子客票信息系统用于数据的集中存储和读取使用的技术方案,节约了系统数据资源存储管理和系统升级建设成本,减少了各系统后台数据库大量的拷贝和发送量,保护了系统和数据安全,避免了异构系统实现数据同步时可能出现的问题。二是因为建立一个新的直接面向旅客的综合交通电子客票信息系统短期内可行性不足,缺乏后续配套服务体系建设资源,如果根据方案一的技术路线制定本标准,会面临标准发布后无法使用的风险。三是因为方案二的分布式技术架构客观上拓展了本标准的使用范围,即有的铁路、民航、公路、水路售票系统以外的新的电子客票系统在设计建设时亦可以参考和遵循本标准,规范新的客票服务主体建设电子客票系统,减少数据互联互通维护成本,增加各电子客票系统兼容性,充分发挥本标准的7导向性、规范性作用。本标准的功能要求提到要通过电子客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为用户提供各种运输方式班次时刻查询、跨运输方式联程出行线路规划、单运输方式和联程票务服务,并能完成票款清分结算,这是一站式票务服务等综合客运服务的重要内容。通信方式、数据加密、安全保护方面,本标准规定了电子客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的连接方式、通信协议和编码要求等内容,主要参考了道路联网售票系统相关技术标准的内容,铁科院与中航信作为铁路和民航客票系统建设方,对以上系统建设要求无异议。综上,本标准的应用场景和范围不仅限于既有的几大电子客票系统基于信息互联互通需求的升级改造,任何既有的、新建的、大型的、小型的各运输方式电子客票信息系统在升级改造、新建时均应遵循、参照、参考本标准。(2222)业务流程要求及依据本标准综合比较了铁路、公路、民航客票系统服务和业务流程,基于一站式信息查询和票务服务的要求,参考《JT/T979道路联网售票系统》系列标准所规定的主要票务流程,梳理总结了综合交通电子客票信息系统主要的业务流程和系统功能,包括班次余票和订单信息查询,客票锁定、销售、解锁、改签、退票以及对账结算等。铁路、民航、公路、水运电子客票系统的业务流程虽然有差异,但起草组各单位本着求同存异、紧贴需求的原则,提出了以上核心业务流程,能够满足综合交通信息查询和出行票务服务要求。(3333)数据交换内容及依据数据交换内容是各运输方式电子客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的主要内容,起草组梳理了各运输方式电子客票信息系统票务服务数据字段,按照推进一站8式票务服务的要求,面向旅客购票和出行的全业务流程需求,选取了22个数据字段,主要有行程信息、客票订单信息、旅客信息、票款信息等4类字段。在确定每个字段的数据类型、长度和编码规则时,起草组参考既有几个主流的大型电子客票信息系统数据格式,参照已发布的交通运输信息化标准,充分考虑了数据兼容性、通用性和系统互联互通成本。“起始站”“经停站”“终点站”3个字段的数据类型参照《JT/T785-2010道路运输管理与服务系统数据交换接口》标准中关于起讫点和中途停靠站点数据类型的规定,数据类型为VarChar;数据长度方面,考虑到目前各运输方式电子客票系统中起讫点和途径点数据最长为10,故本标准中也取10,避免数据交换存储时溢出。“出发日期”“到达日期”“订单日期”“出发时间”“到达时间”5个字段选取国际通用和约定俗称的时间表示格式确定的数据长度。“票价”“改签费”“退票费”等几个字段的长度根据国内外票款类数据实际情况,设定为0.00-99999.99之间,因此长度为8;各运输方式单个班次的客票量一般在一万张以内,因此“余票量”字段长度为4;目前已有的证件号中居民身份证号码最长,为18位,因此“证件号”字段长度为18;目前主流的几种电子客票系统的“订单号”“客票号”字段中最长的为道路运输的40,因此本这两个字段的长度为40;目前主流的几种电子客票系统的“班次代码”字段中最长的为道路运输的18,因此“班次代码”字段长度为18;目前主流的几种电子客票系统的“旅客姓名”字段长度大概在30左右,考虑到冗余,因此“旅客姓名”字段长度为40;本标准还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了“承运方”字段的长度为20。由于以上10个字段的数据长度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发生较大范围的波动,因此这些字段的数据类型均规定为VarChar,以节省系统9存储和数据传输成本。本标准规定了“运输方式”、“订单状态”、“座位等级”、“证件类型”等4个字段的值域代码集,数据类型均为较为常见的Char类型。关于运输方式代码,《GB/T6512-2012运输方式代码》有明确的代码规则,但代码格式采用的是数字型,不能满足本标准复杂的编码需求,因此标准起草组提出了全新的“运输方式”代码集,R代表铁路(Railway)、V代表道路客运(Vehicle)、A代表民航(CivilAviation)、W代表水路运输(Waterway);“座位等级”则涵盖了铁路、公路、民航、水运的所有座位等级,编码规则上采用的是“运输方式代码+本运输方式座位等级”的格式,各运输方式座位等级为现有的分级分等标准;“客票状态”代码考虑了客票是否支付、是否可改签、是否可退票的所有可能组合;“证件类型”的代码参照《JT/T697.7-2007交通运输基础数据元第7部分:道路运输信息基础数据元》中关于身份证件代码的规定。(4444)系统接口规范及依据系统数据接口规范的选取和确定与业务流程一一对应,完整覆盖旅客出行和购票时所有需要进行的操作,数据接口中的发送内容和返回内容则根据业务流程场景确定,发送和返回的数据全部来自于数据交换内容章节所确定的数据资源目录。三、标准预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我国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迅速,发展建设的重点已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向提升运输服务水平转变,铁路、公路、水路、民航等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融合相互支撑的趋势不可逆转,提升综合运输服务水平发挥各运输方式比较优势10迫在眉睫。在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今天,大力发展旅客联程运输服务、打通各种运输方式客票数据资源开放和交换共享壁垒,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购票、一票式出行服务成为提升综合客运服务水平的重要突破口和抓手。近年来,我国铁路、民航、公路、水路等几种主要客运方式客票信息化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人民群众出行购票更加便捷,电子化无纸化客票得到广泛应用,票款支付渠道和场景不断丰富。但是,由于多年来的体制机制障碍和历史原因,一方面上述几种客运方式的电子客票信息系统建设和发展水平仍然参差不齐,另一方面各运输方式电子客票信息系统数据资源开放和共享仍然十分不足,客运数据的互联互通已成为制约提升我国综合客运服务水平的重要瓶颈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本标准明确了铁路、公路、民航、水路等各种客运方式电子客票信息系统应当开放和交换共享的数据资源内容和格式,对系统互联互通需要开发和开放的数据接口进行了明确规范,将有力促进各种客运方式电子客票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的互联互通和客票系统的深度融合,也为未来的新的电子客票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提供遵循和参考,将进一步提升我国综合客运服务信息化水平、培育新型的综合客运服务和产品典型奠定坚实的基础。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性标准的程度由于我国各运输方式电子客票信息系统的建设相对独立,且具有我国特有的国情和特点,已有的电子客票信息系统技术标准国际化程度较低,国外相关技术标准较少且在我国的适用性不高,因此本推荐性标准没有采用相应11的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五、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本标准与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不矛盾。本标准与现有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不冲突。六、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无。七、他应予以说明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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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交通与物流
上传时间:201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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