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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质量管理制度汇编技术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周口市规划建筑勘测设计院 目 录 一、专业技术委员会职责范围 二、专业技术委员会工作制度 三、各级技术岗位责任制 四、质量管理制度 五、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六、图纸审查管理办法 七、精品设计工程实施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委员会职责范围 1、 组织编制院科技发展规划、业务建设及人才培养计划。 2、 解决工程设计及技术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技术难题。 3、 组织编制院统一技术措施、技术标准和有关管理规定。 4、 负责有关建筑方案的评审和有关施工图文件的审定、把关工作。...

技术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技术质量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汇编 周口市规划建筑勘测设计院 目 录 一、专业技术委员会职责范围 二、专业技术委员会工作制度 三、各级技术岗位责任制 四、质量管理制度 五、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六、图纸审查管理办法 七、精品设计工程实施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委员会职责范围 1、 组织编制院科技发展规划、业务建设及人才培养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 2、 解决工程设计及技术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技术难题。 3、 组织编制院统一技术措施、技术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和有关管理规定。 4、 负责有关建筑方案的评审和有关施工图文件的审定、把关工作。以及各级优秀设计、优秀论文、科研成果的初评和推选工作。 5、 负责全院 设计方案 关于薪酬设计方案通用技术作品设计方案停车场设计方案多媒体教室设计方案农贸市场设计方案 及施工图文件的质量检查和质量评定工作。 6、 负责对新参加工作的技术人员的业务传、帮、带工作。 7、 负责技术人员职称申报的资格审查和市技术拔尖人才、学术带头人的推选工作。 8、 负责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专业技术委员会工作制度 1、 每年底专业技术委员会应编制次年的院发展、业务建设及人才培养计划。 2、 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着重解决工程设计和技术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3、 建筑方案和二类以上(含二类)工程的各专业初步设计需经专业技术委员会审定、签字后方可出院或进入施工图设计。 4、 每半年组织图纸质量抽查一次,每次抽查项目不少于三项。 5、 配合总工办每半年组织设计回访一次,每次回访项目3-5项,并及时写出回访报告。 6、 专业技术委员会成员,每人每年应在本院义务进行专题讲座两次,撰写学术论文一篇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或刊物上发表。 7、 新参加工作的技术人员,由院指定专业技术委员会成员进行帮带。 8、 每年底由各专业技术人员对相应成员进行民主评议,根据评议结果进行奖惩。 9、 专业技术委员会在解决个别技术问题时可酌情吸纳相关专业的其他优秀设计人员参与。 各级技术岗位责任制 总 则 1、 为确保各级技术人员履行自己的责任,有效地搞好设计工作,快速优质完成设计任务,结合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院技术领导分为院(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分院(院长)两级,每项工程设计人员分工程负责人(项目组长)、工种负责人、设计人、校对人、审核人、审定人六级。概(预)算人员分编制人,校、审人两级。 3、 各级人员履行自己的职责时,必须发扬技术民主,依靠群众,实事求是,以大胆负责的精神和积极主动、严肃认真的态度,对技术问题的处理和解决均须逐级请示汇报,凡下一级不能解决的问题,应报上一级解决。对重大和个人没有把握的技术问题由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召集有关人员共同研究,妥善处理。 4、 各级技术人员应严格遵守自己的职业道德规范,对自己的工作认真负责,每项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工种负责人、设计人等一经确定,原则上自始至终不得变更。若遇特殊情况,则应做好该工程任务的交接手续。 总 工 程 师 1、 在院长领导下,对全院技术工作全面负责,协助院长正确贯彻执行有关技术政策和规定。 2、 领导编制和贯彻执行院统一技术措施、技术发展规划和业务学习计划,不断提高设计质量和技术水平。 3、 主持研究大中型工程的设计方案和审定工程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并对审定设计项目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和重大技术问题负责。 4、 领导重大的技术革新,科学研究和经验总结工作,并主持鉴定其成果。 5、 组织解决重大疑难问题,审定重要的技术文件。 6、 领导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和修订各项技术管理制度。 7、 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工作。 专 业 院 长 1、 在总工(副总工)的领导下,对本分院技术工作负责。 2、 参与编制本分院各项工程的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其它技术文件。并对设计文件的经济性、合理性负责。 3、 全面主持本分院的技术工作,处理和解决本分院内的技术问题,对有争议的技术问题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做出论证,决定后仍有争议时提请总工(副总工)裁决。 4、 主持本所的技术会议,定期向全所报告工程设计质量情况。 5、 负责贯彻国家或院有关技术和措施,并结合本所情况提出符合实际的技术性建议。 6、 负责本所业务学习和技术总结,技术交流。 7、 分院主任工程师协助专业所长做好本分院技术管理工作。 工 程 负 责 人 1、 按工程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所承担的设计项目的技术、质量和进度全面负责。 2、 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技术政策、现行各项技术规范和本院的各项管理制度及决定,组织各有关工种做好设计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3、 保证设计文件符合设计任务书和审批文件的要求,对设计文件中反映的各项指标负全部责任。 4、 组织各工种互提资料和图纸会签,对工程设计文件的完整性、经济性负责。 5、 解决各工种之间的矛盾,负责内外联系,加强配合协作,促使工程设计顺利进行。 6、 组织各工种统一进行施工交底、检查了解施工中的工程质量,联系各工种解决和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参加工程验收,组织设计回访,检查了解投产使用情况,检验设计效益。 7、 负责各工种设计文件的归口入档、签发设计变更通知单,并做好工程的技术总结工作。 工 种 负 责 人 1、 工种负责人对所承担设计项目中有关本工种的技术、进度和质量全面负责,协助工程负责人作好本工种的各项技术配合工作。 2、 主动搞好本专业内外的协作配合,整理收集本工种的设计条件和设计资料,做好本工种在设计时的各项准备工作,主持编制本工种的作业计划,并制定措施,保证如期完成任务。 3、 提出本工种的设计方案及统一技术措施(包括测绘、设计、计算和构造作法等),参加工种之间的互提资料,保证本工种设计文件符合有关规范、规程、规定、标准、定额等。对测绘设计人员在计算中采用的原始数据、公式、造型、计算简图的正确性和经济性负责。 4、 认真做好本工种的施工图交底工作,研究解决和处理与本工种有关的设计及施工方面的问题,参加由工程负责人组织的工程验收与设计回访,做好本工种的设计总结。 5、 按规定和要求,搜集本专业各阶段设计资料及文件,并负责及时归档。 设 计 人 1、 在工种负责人的统一安排下,认真完成所承担的任务,对自己所承担的设计文件的正确性、完整性全部负责。 2、 认真做好与工种负责人和工程负责人及相关设计人的配合协作,认真执行国家规范及本院统一技术措施。 3、 认真对待校审人员提出的意见,对校审记录中提出的问题,应提出处理意见,并在设计文件中改正,对校审人员提出的意见有争论时,应提请主任工程师、专业院长并至总工仲裁解决,当仲裁结果与设计人员意见不一致时,应按仲裁结果修改设计文件,本人可保留自己的意见。 4、 在工种负责人的指导下,负责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交底、检查工程质量,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的设计问题,必要时参加工程验收。 5、 及时整理自己完成的设计文件、设计资料等,并交工种负责人归档。 校 对 人 1、 校对人在工种负责人的安排指导下严格按校对提纲的要求进行工作。 2、 校对人应参加设计方案的研究讨论,充分了解设计意图并经常与设计人共同研究解决设计中的技术问题。 3、 校对中,如发现有不合理的问题应提交设计人、审核人处理。 4、 设计人未进行自校前,校对人有权不接办校对工作,与设计人有意见分歧时,校对人应认真填写校对记录单。 审 核 人 1、 审核人在工程负责人安排指导下,严格按审核提纲的内容进行工作,对所审核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2、 审核过的设计项目要符合规范、规程、规定和本院统一技术措施。 3、 认真填写审核记录单,经检查确已修改无误后方可在审核人栏内签名。 审 定 人 1、 认真检查设计文件内容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等原始依据,是否符合初步设计审查批复文件和有关领导部门的指令。 2、 检查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与国家现行规范、技术措施等有无抵触。 3、 经审定后的工程设计,应功能布局恰当,局部设计合理,符合使用要求,技术可行,标准适当,保证专业之间无方案性矛盾。 4、 审定后的设计文件,深度应符合规定要求,内外审批及会签手续完备,各项应归档文件包括审核记录无缺漏。 质量管理制度 1、 文件校审规定 1、 凡我院正式发出的一切设计文件(包括测绘、设计图纸、说明书和概预算文件、设计变更)及其计算书,均应逐级进行严格审查,以确保工程设计文件的质量。 2、 校审人员应按照校审职责认真校审,填写校审记录,并按设计文件签字表进行签署。 3、 校对计算书要有明显标记,否则不予审定,设计文件如发现重大错误、深度不够或问题较多时,可退回设计人重新计算和修改。 4、 为了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减少返工,对设计方案要进行慎重研究,工程出条件图时一般应有项目负责人(或审核人)和审定人员签字。 2、 设计、校对、审核、审定资格的规定 1、设计人 ①已取得技术员及以上职称者 ②大中专毕业经一年以上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 2、校对人: 1 工种负责人、工程负责人为当然校对人; 2 专业院长(分院主任工程师)可安排有一定经验的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设计人员担任校对工作。 3、 审核人: 1 专业技术委员会成员为当然审核人; 2 当专业技术委员会成员因故不能审校时,可委托有一定经验的工程师以上职称的设计人员代审。 4、 审定人: 1、 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为当然审定人; 2、 总工程师可以委托其他专业技术委员会成员代审。 5、 工种负责人: 1、 工种负责人员是设计项目所属专业的技术负责人,应选派技术水平较高,工作能力较强,有一定实践经验的设计人员担任。 2、 重要工程项目的工种负责人,应由院专业技术委员会成员担任。 6、 工程负责人: 1、 工程负责人是设计项目的主持者,根据工程项目规模大小和技术复杂程度,一般应在主导工种中挑选,根据职责,工程负责人应有一定的政策水平,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以及丰富的实践经验。三级以上的工程应由主导专业中级职称以上人员担任。 2、 根据项目运行管理办法,一般工程负责人的人选应由各专业所长提出人选后,报院主管领导批准,重要工程的工程负责人人选经院主管领导同意后报院长确定。 7、 设计、校对、审核、审定,在同一工程项目中,一人签字不得超过两个。 8、 在本规定与现行国家工程技术人员注册师制度有矛盾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 质量检查、评先创优措施 1、 各级技术岗位应严格对设计文件进行逐级把关,设计深度、图面表达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标准。对于因工作失误给建设单位带来经济损失或影响本院声誉者,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并给予适当处罚。 2、 为确保设计质量,及时发现设计文件中存在的问题,除参加每年正常的省市质量检查外,必要时可由总工办负责邀请外院有关专家对设计文件进行抽查。 3、 对在质量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总结通报,一次被评为不合格工程(工种)者予以全院批评,追扣该工程产值,累计两次被评为不合格工程(工种)者,除通报批评、追扣产值外,主要设计人员降聘一级,试用半年。 4、 对在优秀工程、科技项目评比中获奖的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省级500-1000元,市级300-500元。市精品设计奖参照省级奖励标准执行。 4、 人才培养、技术交流措施 1、 根据实际需要积极选派技术骨干参加有关培训班、技术交流会议,必要时可针对性地邀请有关专家亲临我院进行专题讲座或现场指导。 2、 继续加强横向联合,选派技术骨干到高水平的设计单位对口考察、学习、交流,每年每专业不少于两人次。 3、 院派外出参观、学习、培训的人员由总工办负责安排、组织,参加人员均应在返院一周后向有关人员义务讲解,凡无故推委者,应点名批评,取消下次机会,并不予报销差旅费。 参加国家组织的相关资格考试费用自理。 4、 技术人员培训基金(1000元/年·人),应集中用于技术资料的购置及外出培训学习等,事先由各专业所长提出申请,报总工办审批后统筹安排支出。 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一、全体人员应始终树立“质量第一、服务至上”的思想,对待用户要态度和蔼、热情周到,不准态度冷淡、无故拖延工期,更不准向客户吃、拿、卡、要。 2、 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设计人员应及时参加工程的各部位验收及事故处理工作,在接到通知后,本市内应在当日到达现场,各县区应在次日到达现场,紧急情况下应在最短时间内到达。 3、 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图纸修改要求,若仅用文字说明或绘制简图,各专业所在接到通知后应在两日内办理有关手续(各责任人签字、复印、盖章等)。 4、 各专业分院或专业技术委员会组织人员审议、审定设计方案,处理解决工程设计中的重大技术问题,一般不得超过三天,特殊情况(如到外地请教专家等)不得超过一周。 5、 由总工办组织相关设计人员对完成的设计项目进行回访,收集业主的反馈意见,每半年一次,每次3-5项,每次回访均应及时写出回访报告。 6、 院纪检部门具体负责监督各项制度的落实与实施。着重对所有设计项目实施过程的服务质量进行跟踪检查,并组织填写反馈意见表。 对违反上述规定,给单位带来不良影响者,视情节严重情况分别 予口头批评、通报批评及其他党纪政纪处分。 图纸审查管理办法 1、 各分院(或项目组)提交总工办图纸的深度要求 1、 各专业图纸完整。 2、 图纸内容及尺寸符合制图规范要求。 3、 校对记录完备,且签名齐全。 4、 结构专业(其它专业根据实际需要)应提交计算书、地质勘察报告。 2、 各分院(或项目组)提交总工办图纸的时间要求 1、 一般工程按合同期限提前2天送达,总工办在1天内审核、审定完毕并返回意见。 2、 复杂工程按合同期限提前3-5天送达,总工办在3天内审核、审定完毕并返回意见。 3、 审查结果及整改 1、 总工办审查后,出具审查意见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随图纸下发各所(或项目组)。 2、 各专业据此修改后出正式图纸,交总工办签字。 3、 有严重违规现象时,要重新返工。 4、 复杂工程由专业技术委员会确定各专业方案,并及时解决在各设计阶段出现的技术问题。 5、 以上管理办法各所(或项目组)应严格执行,签名不齐全的图纸一律不准出院。 精品设计工程实施管理办法 1、 为提高我院勘察设计水平,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根据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选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 精品设计工程是指满足“经济、适用、美观”原则,在我市建筑设计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和代表性的建筑,主要指标应达到省级及以上水平。 3、 项目选择:生产计划科和各项目组在承揽任务后应及时报总工办,对项目进行筛选。拟实施精品设计工程的项目,一般应选择为具有一定规模,位置比较特殊,功能相对比较复杂的项目,每年数量三至五项。 4、 设计人员的配备:拟创精品设计工程的项目,无论任务来源渠道如何,其主要设计人员均应由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项目负责人应有较高的技术水平、较强的协调能力,其人选应由主管院领导批准。 5、 项目一经确定,项目组长为直接责任人,应及时编制 工作计划 幼儿园家访工作计划关于小学学校工作计划班级工作计划中职财务部门工作计划下载关于学校后勤工作计划 ,制定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并报生产科、总工办审批、备案。 1、 工作计划应包括各设计阶段的进度安排、责任人、工作内容等。 2、 质量保证措施应包括各设计阶段的责任人职责、工作质量标准、奖惩措施以及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情况等。 6、 由总工办牵头,生产科参与,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监控、管理,院专业技术委员会负责及时处理和解决设计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7、 工程开工建设后,总工办商项目组长后应选派工程技术人员对工程实施跟踪服务,除正常业务内的现场服务外,应主动听取业主及施工单位的意见,一般每月不少于一次。 8、 项目竣工后,总工办组织有关设计人员积极整理相关材料,作好精品设计奖的申报工作,根据评奖结果,进行剖析和总结,并对有关设计人员依据院定奖惩办法进行奖惩。 周口市规划建筑勘测设计院 2004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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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金融/投资/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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