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举报
开通vip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广发原驰•亿纬锂能员工持股计划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合同编号:广发原驰•亿纬锂能员工持股计划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合同编号:GF-YWLN-ESOP-2019006投资者: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代员工持股计划)管理人: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托管人:待后续协商确定广发原驰•亿纬锂能员工持股计划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目录一、前言...............................................................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广发原驰•亿纬锂能员工持股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合同编号:广发原驰•亿纬锂能员工持股计划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合同编号:GF-YWLN-ESOP-2019006投资者: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代员工持股计划)管理人: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托管人:待后续协商确定广发原驰•亿纬锂能员工持股计划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目录一、前言..........................................................................................................................1二、释义..........................................................................................................................2三、声明与承诺...............................................................................................................3四、当事人及权利义务.....................................................................................................4五、基本情况...................................................................................................................8六、成立与备案..............................................................................................................10七、委托财产..................................................................................................................10八、投资管理..................................................................................................................14九、投资顾问..................................................................................................................17十、利益冲突及关联交易................................................................................................17十一、投资经理的指定与变更.........................................................................................18十二、投资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18十三、越权交易的界定....................................................................................................20十四、委托财产的估值和会计核算..................................................................................21十五、费用与税收...........................................................................................................27十六、收益分配..............................................................................................................28十七、信息披露与报告....................................................................................................29十八、风险揭示..............................................................................................................30十九、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委托财产清算........................................................................32二十、违约责任..............................................................................................................35二十一、争议的解决.......................................................................................................35二十二、合同的效力.......................................................................................................36二十三、其他事项...........................................................................................................36广发原驰•亿纬锂能员工持股计划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重要提示本《广发原驰•亿纬锂能员工持股计划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仅作为“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项目申请材料,不代表各方已实际按照本合同建立法律权利义务关系,合同各方的权利义务需以各方后续签订的《广发原驰•亿纬锂能员工持股计划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及相关法律文本为准。广发原驰•亿纬锂能员工持股计划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1一、前言订立《广发原驰•亿纬锂能员工持股计划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资产管理合同”)的目的是为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广发原驰•亿纬锂能员工持股计划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或“资产管理计划”)的运作,明确本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订立本合同的依据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8]31号)(以下简称《运作规定》)、《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中基协发〔2019〕3号)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有关规定、自律规则。订立本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公平、充分保护本合同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应当对资产管理计划的设立、变更、展期、终止、清算等行为向中国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备案,并抄报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接受本计划备案不能免除管理人按照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本计划信息的法律责任,也不代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对本计划的合规性、投资价值及投资风险做出保证和判断。投资者应当自行识别本计划投资风险并承担投资行为可能出现的损失。本合同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运作,若本合同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本计划属于高风险等级的权益类单一资产管理计划,适合风险识别、评估、承受能力为进取型的普通投资者,以及专业投资者。广发原驰•亿纬锂能员工持股计划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2二、释义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特别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1.委托/计划财产:指投资者拥有合法处分权、委托管理人管理并由托管人保管的作为本合同标的的财产。2.交易日/工作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涉及管理人和托管人履行本合同义务的营业日,分别按照双方各自的工作日计算。3.估值日:本计划的估值日为本计划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净值的非交易日,若遇到香港交易所开市且上海、深圳交易所休假的情况,需更新香港交易所行情。4.投资收益:委托管理期限内委托财产投资运作获得的各类收益,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入。投资收益可以为负数,即投资亏损。5.资产总值:指本计划资产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6.资产净值:指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本计划资产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1元,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7.单位资产净值:指计算日本计划资产净值总额除以计算日本计划单位总份额后的价值,单位资产净值的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8.初始募集面值:本计划份额的初始募集面值为【1】元。9.委托财产净值:指委托财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10.资产清算:指本合同终止后,在清算期内对委托财产进行核算,并按规定计算委托财产投资收益、相关费用,并支付相关费用、返还投资者剩余委托财产的行为。11.证券交易结算资金账户(以下简称“证券资金账户”):即在证券公司结算模式下(如有),投资者、托管人授权管理人为委托财产在证券公司开立的唯一用于本委托财产进行证券交易的证券资金账户,该账户的开立、使用、变更、注销由管理人负责,该账户的资金划入、划出由托管人根据管理人指令通过银证转账进行。广发原驰•亿纬锂能员工持股计划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3三、声明与承诺(一)管理人承诺:1.管理人是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具有从事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资格;2.在签订本合同前充分向投资者说明了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投资工具的运作市场及方式,并充分揭示了相关风险;3.已经了解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对投资者的财务状况进行了充分评估;4.按照《基金法》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委托财产,不保证委托财产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或本金不受损失,以及限定投资损失金额或者比例。(二)托管人承诺:1.托管人具有合法的从事资产托管业务的资格;2.按照《基金法》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安全保管委托财产,履行信义义务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3.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对管理人的投资或清算指令等进行监督;4.在管理人发生异常且无法履行管理职能时,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履行托管职责,维护投资者权益。(三)投资者声明和承诺:1.投资者具备签署并履行本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具有合法的参与本计划的资格,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禁止或限制参与本计划的情形;2.投资者签署本合同已经过有权人合法和充分的授权。如果投资者为法人,则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会与其章程、内部规章、以其为一方主体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其他法律文件及其在该等法律文件中的义务发生冲突,且不违反适用于投资者的任何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司法判决、裁定、仲裁裁决和行政授权、命令及决定,并履行了投资者的内部程序;3.符合《运作规定》合格投资者的要求,且不是管理人的董事、监事、从广发原驰•亿纬锂能员工持股计划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4业人员及其配偶;4.向管理人提供的有关投资目的、投资偏好、投资限制、财产收入情况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基本情况真实、完整、准确、合法,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重大遗漏或误导。前述信息资料如发生任何实质性变更,及时书面告知管理人;5.本计划委托财产来源为投资者合法所有的财产,财产的来源及用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未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资产管理计划,且投资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业务决策程序的要求;6.已充分理解本合同条款,了解相关权利义务,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所投资本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知晓管理人、托管人及相关机构不应对资产管理计划的收益状况或本金不受损失做出任何承诺,了解“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原则,投资于本计划将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四、当事人及权利义务(一)投资者及权利义务名称: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代员工持股计划)法定代表人:刘金成住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七路38号通信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七路38号联系人姓名:江敏联系电话:0752-57519281.投资者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本计划财产收益;2)取得清算后的剩余本计划财产;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追加或提取委托财产;4)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得本计划的信息披露资料;5)监督管理人及托管人履行投资管理和托管义务的情况;6)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2.投资者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1)认真阅读并遵守资产管理合同,保证投资资金的来源及用途合法;广发原驰•亿纬锂能员工持股计划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52)接受合格投资者认定程序,如实填写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问卷,如实提供资金来源、金融资产、收入及负债情况,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签署合格投资者相关文件;3)除公募资产管理产品外,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资产管理计划的,应向管理人充分披露实际投资者和最终资金来源;4)认真阅读并签署风险揭示书;5)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费、业绩报酬(如有)、托管费及税费等合理费用;6)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将委托财产交付管理人和托管人分别进行投资管理和资产托管,以委托财产为限依法承担本计划亏损或者终止的有限责任;7)向管理人提供法律法规规定的信息资料及身份证明文件,配合管理人完成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的尽职调查、反洗钱等监管规定的工作;8)不得违反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干涉管理人的投资行为;9)不得从事任何有损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管理的其他资产及托管人托管的其他资产合法权益的活动;10)保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本计划的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不得利用本计划相关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其他不当、违法的证券期货业务活动;11)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二)管理人及权利义务名称: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285办公/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30—32楼联系电话:020-66338888联系人:夏坤煦、林帅1.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1)按照本合同约定,独立管理和运用本计划财产;2)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获得管理人管理费用及业绩报酬(如有);广发原驰•亿纬锂能员工持股计划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63)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行使因本计划财产投资所产生的权利;4)根据本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监督托管人,对于托管人违反本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计划财产及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并报告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5)自行提供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认定的服务机构为资产管理计划提供估值与核算、信息技术系统等服务,并对其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6)以管理人的名义,代表本计划对外签署与投资相关的协议及行使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权属登记等权利,授权管理人行使该等权利;7)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2.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1)依法办理本计划的备案事宜;2)按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要求报送本计划产品运行信息;3)按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受托人义务,管理和运用本计划财产;4)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5)制作风险揭示书,向投资者充分揭示相关风险;6)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能力的人员进行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本计划财产;7)建立健全的内部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保证本计划财产与其管理的其他资产管理计划财产、管理人的固有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分别投资;为本计划聘请投资顾问的,应制定相应利益冲突防范机制;8)除依据法律法规、资产管理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管理人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资产管理计划财产;9)保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本计划的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依法依规提供信息的除外;10)公平对待所管理的不同财产,不得从事任何有损本计划财产及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11)除规定情形或符合规定条件外,不得为管理人、托管人及其关联方提供广发原驰•亿纬锂能员工持股计划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7融资;12)按照本合同约定接受投资者和托管人的监督;13)以管理人的名义,代表投资者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14)对非标准化资产(如有)和相关交易主体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形成书面工作底稿,并制作尽职调查报告;15)按照本合同约定负责本计划会计核算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16)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定收益分配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及时向投资者分配收益;17)根据法律法规与本合同的规定,编制向投资者披露的本计划季度、年度等定期报告,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并抄报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18)办理与委托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19)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保存本计划的会计账册,妥善保存有关的合同、协议、交易记录等文件、资料和数据,保存期限自本计划终止之日起不得少于20年;20)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并 通知 关于发布提成方案的通知关于xx通知关于成立公司筹建组的通知关于红头文件的使用公开通知关于计发全勤奖的通知 托管人和投资者;21)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三)托管人及权利义务名称:待后续协商确定负责人:住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1.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1)按照本合同约定,依法保管本计划财产;2)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获得本计划托管费用;3)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和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2.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广发原驰•亿纬锂能员工持股计划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81)安全保管本计划财产;2)除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外,不得为托管人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本计划财产;3)对所托管的不同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本计划财产的完整与独立;4)公平对待所托管的不同财产,不得从事任何有损本计划财产及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活动;5)按规定开立和注销本计划的托管账户及其他投资所需账户;6)办理与本计划托管业务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7)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约定,复核管理人编制的本计划财产的定期报告,并出具书面意见;8)编制托管年度报告,并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抄报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9)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和本合同约定,根据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10)保守商业秘密,除法律法规、本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要求外,不得向他人泄露;1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保存本计划的会计账册,妥善保存有关的合同、协议、交易记录等文件资料,保存期限自本计划终止之日起不得少于20年;1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监督内容和监督方式,监督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发现管理人的投资或清算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管理人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13)投资于《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五)项规定资产(如有)时,准确、合理界定安全保管本计划财产、监督管理人投资运作等职责,并向投资者充分揭示;14)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及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五、基本情况(一)名称广发原驰•亿纬锂能员工持股计划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广发原驰•亿纬锂能员工持股计划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9(二)类别本计划属于权益类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三)对FOF/MOM进行特别标识本计划为不适用。(四)运作方式本计划为开放式。(五)投资目标、主要投资方向、投资比例、产品风险等级1.投资目标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为投资者谋求一定的投资回报。但投资者充分理解:该目标的实现并非本合同履行的必然结果,该目标不构成管理人的承诺。2.主要投资方向本计划主要投资于亿纬锂能的股票,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标的股票。3.投资比例本委托资产投资范围为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深市股票代码:300014.SZ,下称“标的股票”)、银行活期存款、货币市场基金、期限在1年内的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券、期限在28天内的债券逆回购;投资比例为总资产的0-100%,其中,投资股票的资产市值占总资产比例不低于80%;货币市场基金和其他投资品种的比例占比不高于20%。4.风险等级本计划属于高风险等级。(六)存续期限本计划的存续期限自本计划成立之日起至【】年【】月【】日,期满可展期。(七)最低初始规模本计划的最低初始规模为1000万元。(八)服务机构本计划未聘请服务机构。广发原驰•亿纬锂能员工持股计划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10六、成立与备案(一)本计划成立的条件:1.投资者已经交付委托财产,且初始规模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交付委托财产以托管人确认到达托管账户为准;2.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在投资者交付的受托资产入账后,管理人向投资者出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成立暨委托财产起始运作通知书》,书面通知投资者本计划成立。本计划成立时间以《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成立暨委托财产起始运作通知书》载明的时间为准。(二)本计划的备案管理人在本计划成立起5个工作日内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抄报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三)本计划成立前,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动用投资者的参与资金。本计划在成立后备案完成前,不得开展投资活动,以现金管理为目的,投资于银行活期存款、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券、货币市场基金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投资品种的除外。七、委托财产(一)委托财产的保管与处分1.本计划财产的债务由本计划财产本身承担责任,投资者以其出资为限对本计划财产的债务承担责任。2.本计划财产独立于管理人和托管人的固有财产,并独立于管理人管理的和托管人托管的其他财产。管理人、托管人不得将委托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3.管理人、托管人因本计划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本计划财产。4.管理人、托管人可以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管理费、托管费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管理人、托管人以其自有财产承担法律责任,其债权人不得对委托财产行使请求冻结、扣押和其他权利。管理人、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本计划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5.本计划委托财产产生的债权不得与不属于本计划财产本身的债务相互抵销。非因本计划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管理人、托管人不得主张其债权人对委托广发原驰•亿纬锂能员工持股计划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11财产强制执行。上述债权人对本计划财产主张权利时,管理人、托管人应明确告知本计划财产的独立性,采取合理措施并及时通知投资者。6.投资人的债权人通过司法机关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机关对委托财产采取强制措施的,由此造成委托财产损失的,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责任,但管理人和托管人应及时通知投资人。(二)账户的开立和管理1.证券账户:1)管理人为本计划开立、使用、注销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应账户,投资者提供必要协助。2)产品未成立、被撤销或者终止的,或证券账户开立后6个月内无任何交易的,管理人有权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注销证券账户。3)证券账户仅供本计划使用,并且只能由管理人使用,不得转托管或转指定,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4)本委托财产管理期限内,管理人、投资者不得将证券账户以出租、出借、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提供给他人使用,不得注销、挂失该账户。5)证券账户开立后,管理人将账户相关信息知会托管人。证券账户销户后,管理人将及时向托管人提供成功销户信息。6)本计划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计划的需要。托管人和管理人不得擅自出借和转让本计划的任何证券账户,亦不得使用本计划的任何账户进行本计划以外的活动。7)本计划证券账户开立后,证券账户的管理和使用由管理人负责。8)证券账户的开立、变更、注销事宜,管理人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规定办理,并按有关规则管理并使用。如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规则发生变动或其他要求的,投资者、管理人和托管人应按要求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2.证券资金账户(仅适用于证券公司结算模式)1)投资者、托管人授权管理人开立、使用、注销本计划证券资金账户。证券资金账户在广发证券开立,并与托管人为本计划开立银行托管账户建立第三方存管关系。投资者以及托管人应提供必要协助。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管理人及托管人同意,投资者不得注销该证券资金账户,也不得自行从证券资金账户向银行托管账户划款。广发原驰•亿纬锂能员工持股计划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123)委托财产管理期间,管理人进行的所有场内投资,均需通过证券资金账户进行资金的交收。3.银行托管账户1)托管人按照开户有关规定为本计划开立银行托管账户,账户户名为“广发原驰亿纬锂能员工持股计划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托管人实际开立为准),预留印鉴为托管人印章,并由托管人保管和使用,托管账户可出款日期以开户行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的具体要求为准。投资者和管理人应当在开户过程中给予必要的配合,并提供所需资料。投资者和管理人保证所提供的账户开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且在相关资料变更后及时将变更的资料提供给托管人。托管专户由托管人负责管理,委托财产托管期间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支付费用、资产划拨、参与、退出等,均需通过该账户进行。2)在委托管理期限内,委托财产托管账户的资金只能按本合同约定进行划转和使用。未经管理人和托管人的书面同意,或本合同未约定,投资者不得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擅自变更银行托管账户的预留印鉴、擅自取消银行托管账户、擅自划转银行托管账户内的资金。由于投资者违反上述约定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3)在证券公司结算模式下,投资者同意托管人全权负责管理和使用本账户,并按托管人规定建立与证券资金账户的银证转账关系后,由管理人将银证转账密码告知托管人,由托管人根据管理人指令完成本账户与证券资金账户的资金转账,交付委托财产、场外交易资金划转、支付管理费、托管费等合理费用,支付到期剩余委托财产及其他合规资金往来。托管人负责安全保管账户管理所需的授权文件和证明文件,并仅限于在委托财产管理业务范围内使用。委托财产托管账户和证券资金账户一经开立,即应按证券公司结算模式建立唯一对应的第三方存管关系,对应关系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如果必须更改,应由投资者发起,经过管理人、托管人书面确认后,重新建立证券公司结算模式对应关系。投资者和管理人承诺,【证券资金账户】为主资金账户,不开立任何辅助资金账户;不得为【证券资金账户】另行开立【银行托管账户】以外的其他银行账户。4.基金账户的开设和管理基金账户由管理人根据投资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开立,完成账户开立后,如托管人要求,管理人应将基金账户信息(账号、查询密码等)告知托管人。广发原驰•亿纬锂能员工持股计划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135.其他账户的开设和管理因业务发展而需要开立的与委托财产投资有关的其他账户,由管理人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立,并按有关规则管理和使用。投资者应当提供协助,并由委托财产承担相关费用。(三)委托财产的移交1.委托财产相关账户开立完毕后,投资者应及时将初始委托财产足额划拨至托管人为本委托财产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人应于委托财产托管账户收到初始委托财产的当日向投资者及管理人发送《委托财产到账通知书》。2.初始委托财产可以为货币资金,或者投资者合法持有的股票、债券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金融资产。初始委托财产价值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四)委托财产的追加1.本计划自委托财产起始日至标的股票解除锁定之日为封闭期,自封闭期结束之后开放运作,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工作日办理追加。2.投资者应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交书面参与申请,并抄送托管人。管理人和托管人在到账当日将申请参与的资金或证券确认为委托财产。3.追加委托财产比照初始委托财产办理移交手续,管理人、托管人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分别管理和托管追加部分的委托财产。(五)委托财产的提取1.本计划在开放日可办理提取。2.投资者参与本计划的划出账户与退出本计划的划入账户必须为以投资者名义开立的同一账户。特殊情况导致参与和退出的账户不一致时,投资者应出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书面说明。投资者确认其账户信息如下:户名:账号:开户银行:3.在本合同存续期内,如投资者需要提取委托财产,投资者需提前五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管理人并抄送托管人,管理人根据本合同约定发送资产划拨指令,托管人将根据管理人指令将相应资产从托管专户划拨至投资者指定的账户,并于广发原驰•亿纬锂能员工持股计划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14划拨财产当日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各方认可的形式分别通知其他两方。由于流动性(如停牌)或交易限制、交易未了结等原因,对于因无法变现部分的资产导致无法满足投资者提取申请的,管理人有权拒绝投资者的提取申请。4.投资者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资产变现损失以及投资者通知不及时造成的资产变现损失。如遇特殊情况,投资者与管理人、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另行处理,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六)委托财产的追加和提取的价格、方式:追加和提取按前一工作日的委托财产单位净值确定。追加份额=追加金额/追加资金到账日前一工作日委托财产单位净值提取份额=提取金额/资金提取日前一工作日委托财产单位净值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归委托财产所有。八、投资管理(一)投资目标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委托财产的保值增值,为投资者谋求一定的投资回报。但投资者充分理解:该目标的实现并非本合同履行的必然结果,该目标不构成管理人的承诺。(二)投资范围及比例1.本计划的投资范围包括:1)权益类: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深市股票代码:300014.SZ,下称“标的股票”);2)固定收益类:银行活期存款、货币市场基金、期限在1年内的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券、期限在28天内的债券逆回购;本计划将参与债券逆回购。债券逆回购为提升整体组合收益提供了可能,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及投资风险。详细情况请见“第十八节风险揭示”。2.投资比例本计划的投资比例为:广发原驰•亿纬锂能员工持股计划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151)权益类:80%-100%;2)固定收益类:0%-19.99%。在计划运作过程中,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对于超过本合同约定投资范围和比例的投资,管理人、投资者及托管人应事先签订补充协议。(三)投资比例超限的处理方式及流程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资产管理计划规模变动等管理人之外的因素导致本计划投资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投资比例或者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的,管理人应当在流动性受限资产可出售、可转让或者恢复交易的15个交易日内调整至符合要求。(四)FOF产品所投资资产管理产品的选择标准本计划不适用。(五)风险收益特征本计划属于高风险等级的权益类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属于各类计划中高预期风险、预期收益的品种。(六)业绩比较基准(如有)及确定依据本计划未设置业绩比较基准。(七)投资策略本计划主要通过买入并持有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力争实现投资者资产的持续稳健增值。(八)投资限制本计划按照以下外部规定进行投资限制,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计划,管理人经书面征询投资者、托管人的同意后,则本计划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1.总资产不得超过净资产的200%;2.不得直接投资商业银行信贷资产;3.不得违规为地方政府及其部门提供融资,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违规提供担保;4.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政策禁止投资的行业或领域。广发原驰•亿纬锂能员工持股计划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16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本计划还受到以下约定条款的限制,本条款约定的限制与以上外部规定限制不完全一致的,以两者孰严为准:如果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针对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其控股股东有不得买卖股票的信息敏感期间,在该期间内本资管计划不得买卖标的股票。这些期间包括: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2)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4)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管理人无法从公开渠道得知以上期间的,投资者有义务提前1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管理人。若投资者未履行该通知义务的,管理人不承担违约责任且不承担因该交易导致的或有负面后果。(九)建仓期本计划建仓期自成立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建仓期的投资活动,应当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投向和本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以现金管理为目的,投资于银行活期存款、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券、货币市场基金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投资品种的除外。建仓期结束后,本计划的资产组合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投向和比例。(十)规避特定风险的处理本计划存续期间,为规避特定风险,投资者特别同意: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可以低于本计划总资产80%,但不得持续6个月低于本计划总资产80%。相关特定风险包括但不限于:1.证券市场短期内发生急剧波动,管理人基于专业判断认为相关投资建仓行为不利于本计划收益最大化的;2.由于市场、交易对手等各种原因,管理人无法落实相关非标准化资产的(如有)。特定风险有可能发生,也有可能不发生。当本计划投资权益类资产比例低于本计划总资产80%时,本计划部分乃至全部资金将投资于较低收益的资产,可能广发原驰•亿纬锂能员工持股计划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17影响本计划投资的收益。在本计划终止或提前终止前6个月内,为终止或提前终止之目的,本计划投资权益类资产比例低于本计划总资产80%,视为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该期间,管理人不得新增权益类资产的投资。(十一)投资非标准化股权类资产的退出安排本计划不涉及投资非标准化股权类资产。(十二)投资的资产组合的流动性与追加、提取安排相匹配。1.本计划的开放、封闭期限的设置本计划自委托财产起始日至标的股票解除锁定之日为封闭期,自封闭期结束之后开放运作,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开放日办理追加、提取。2.投资组合期限安排本计划主要投资于亿纬锂能的股票,系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具备较好的流动性。3.匹配情况本计划投资组合的流动性能够与本合计划追加、提取安排相匹配。九、投资顾问本计划不聘请投资顾问。十、利益冲突及关联交易(一)本计划存在的或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形1.本计划涉及的服务机构、投资顾问与管理人的关联情况,见“五基本情况”之“(八)服务机构”、“九投资顾问”;2.管理人应事先取得投资者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运用委托财产投资管理人、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关联交易。(二)存在利益冲突及关联交易的处理方式、信息披露本计划如果新增聘请管理人关联方作为投资顾问或服务机构等,存在利益冲突的,管理人将于聘请协议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公告方式通知投资者和托广发原驰•亿纬锂能员工持股计划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18管人。本计划发生关联交易的,管理人应在关联交易完成5个工作日内,以公告方式通知投资者和托管人。如果该关联交易属于重大关联交易的,还应当同步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告,投资于证券期货的关联交易还应当向证券期货交易所报告。十一、投资经理的指定与变更(一)本计划投资经理由管理人负责指定。管理人确认私募资产管理业务之投资经理不兼任公募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经理。(二)本计划投资经理为:待后续协商确定。(三)管理因以下情况需可以更换投资经理:1.投资经理辞职/离职;2.投资经理内部调整;3.其他原因需要更换投资经理。管理人在更换投资经理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向投资者披露。投资者书面提出异议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管理人,由管理人、投资者协商解决。十二、投资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一)交易清算授权授权通知的内容:管理人应事先向托管人提供书面授权通知(以下称“授权通知”),指定投资指令的被授权人员及被授权印鉴,授权通知的内容包括被授权人的名单、签章样本、权限和预留印鉴。授权通知的确认:本计划成立时的授权通知,在托管人确认收妥原件后于授权通知载明的生效时间生效。授权通知的保管:管理人在与托管人电话确认授权通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授权通知的正本送交托管人。管理人应确保授权通知的正本与传真件一致。若变更后的新的授权通知正本内容与托管人收到的传真件不一致的,以托管人收到的已生效的传真件为准。管理人和托管人对授权通知负有保密义务,其内容不得向授权人、被授权人及相关操作人员以外的任何人泄露。广发原驰•亿纬锂能员工持股计划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19(二)投资指令的内容投资指令是在管理委托财产时,管理人向托管人发出的资金划拨类指令(以下简称“指令”)。指令应加盖预留印鉴并由被授权人签章。管理人发给托管人的资金划拨类指令应写明款项事由、时间、大小写金额、出款和收款账户信息等。(三)投资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时间与程序投资指令的发送:管理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的规定,在其合法的经营权限和交易权限内依照授权通知的授权用传真、邮件或其他托管人和管理人认可的方式向托管人发送。管理人在发送投资指令时,应确保相关出款账户有足够的资金余额,并为托管人留出执行指令所必需的时间。对于指定时间出款的交易指令,管理人必须确保头寸充足,并应提前2小时将投资指令发送至托管人;对于头寸不足,小于两小时划款时间的指令,以及管理人于15:00以后发送至托管人的指令,托管人应尽力配合出款,但不保证出款成功。投资指令的确认:管理人有义务在发送指令后与托管人以录音电话的方式进行确认。投资指令以获得托管人确认该指令已成功接收之时视为送达托管人。对于依照“授权通知”发出的投资指令,管理人不得否认其效力。投资指令的执行:托管人确认收到管理人发送的指令后,应对投资指令进行审查,验证指令的要素是否齐全,传真指令还应审核印鉴和签章是否和预留印鉴和签章样本相符,指令复核无误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执行,不得延误。若存在要素不符或其他异议,托管人应及时与管理人进行电话确认,暂停指令的执行并要求管理人重新发送指令。托管人有权要求管理人传真提供相关交易凭证、合同或其他有效会计资料,以确保托管人有足够的资料来判断指令的有效性。托管人待收齐相关资料并判断指令有效后重新开始执行指令。管理人应在合理时间内补充相关资料,并给托管人预留必要的执行时间。在指令未执行的前提下,若管理人撤销指令,管理人应书面告知托管人作废,并电话通知托管人。(四)托管人依法暂缓、拒绝执行指令的情形和处理程序托管人发现管理人发送的指令有可能违反《基金法》、本合同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时,应暂缓执行指令,并及时通知管理人,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纠正;如相关交易已生效,则应通知管理人在10个工作日内纠正,并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广发原驰•亿纬锂能员工持股计划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20(五)管理人发送错误指令的情形和处理程序管理人发送错误指令的情形包括指令发送人员无权或超越权限发送指令及交割信息错误,指令中重要信息模糊不清或不全等。托管人在履行监督职能时,发现管理人的指令错误时,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通知管理人纠正。(六)更换投资指令被授权人的程序管理人更换被授权人员、改变被授权人员的权限或更改被授权印鉴,必须提前至少一个交易日,使用传真或其他管理人和托管人认可的方式向托管人发送,同时电话通知托管人,变更后的新的授权通知经托管人确认后于授权通知载明的生效时间生效,如托管人收到通知的日期同于或晚于通知载明的生效日期的,则通知应当自托管人确认后的下一个交易日生效,同时原授权通知失效。(七)投资指令的保管投资指令若以传真、扫描形式发出,则正本由管理人保管,托管人保管指令传真件、扫描件。当两者不一致时,以托管人收到的指令传真件、扫描件为准。(八)其他相关责任对管理人在没有充足资金的情况下向托管人发出的指令致使资金未能及时清算所造成的损失由管理人承担。因管理人原因造成的传输不及时、未能留出足够执行时间、未能及时与托管人进行指令确认致使资金未能及时清算或交易失败所造成的损失由管理人承担。在正常业务受理渠道和指令规定的时间内,因托管人原因未能及时或正确执行合法合规的指令而导致委托财产受损的,托管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如遇到不可抗力的情况除外。托管人根据本合同相关规定履行审核职责,如果管理人的指令存在事实上未经授权、欺诈、伪造或未能及时提供授权通知等情形,给委托财产或任何第三方带来的损失,责任由管理人承担。十三、越权交易的界定(一)越权交易的界定越权交易是指管理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违反或超出本合同项下投资者的授权而进行的投资交易行为,包括: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投资范围的规定进行的投资交易行为;法律法规禁止的超买、超卖行为。广发原驰•亿纬锂能员工持股计划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21管理人应在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权限内运用委托财产进行投资管理,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约定,超越权限管理、从事证券投资。(二)对越权交易的处理托管人发现管理人越权交易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管理人和投资者并及时报告管理人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管理人对投资者和托管人通知的越权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或造成投资者委托财产损失的,托管人应报告管理人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托管人在行使投资监督职能时,如果发现越权交易的,由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委托财产造成的损失及相关交易费用由管理人承担。(三)托管人对管理人投资运作的监督托管人有权按照《基金法》《管理办法》《运作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约定,对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行为进行监督。除本节第(二)款规定外,托管人发现管理人其他的投资运作行为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立即通知管理人并要求纠正,管理人的行为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托管人有权向管理人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告。十四、委托财产的估值和会计核算(一)估值目的委托财产估值目的是为了准确、真实地反映委托财产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二)估值时间本计划成立后,管理人与托管人【每个估值日】均对本计划资产进行估值。(三)估值方法估值应符合本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法律法规未做明确规定的,参照行业通行做法处理。管理人、托管人的估值数据应依据合法的数据来源独立取得。1.估值的基本原则:广发原驰•亿纬锂能员工持股计划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221)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如估值日有市价的,应采用市价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市价,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应采用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估值日无市价,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最近交易的市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2)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应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运用估值技术得出的结果,应反映估值日在公平条件下进行正常商业交易所采用的交易价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尽可能使用市场参与者在定价时考虑的所有市场参数,并应通过定期校验,确保估值技术的有效性。2.具体投资品种估值方法1)投资股票的估值方法A、股票按估值日其所在交易市场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果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或者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将参考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调整最近交易日收盘价,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在任何情况下,资产管理人如采用本项A项规定的方法对委托财产进行估值,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但是,如果管理人认为按本项A项规定的方法对委托财产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并与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2)投资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方法A、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B、在证券交易所市场流通的债券,按如下估值方式处理: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另有规定除外),选取估值日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对应的估值净价估值。若第
本文档为【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个人认证用户
is_916680
暂无简介~
格式:pdf
大小:619KB
软件:PDF阅读器
页数:0
分类:工学
上传时间:2020-04-11
浏览量: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