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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精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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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精华】5煤矿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精华】5 煤矿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 1 煤矿职业健康操作规程1 .......................................................................................................

煤矿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精华】5
煤矿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精华】5 煤矿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 1 煤矿职业健康操作规程1 .............................................................................................................. 64 煤矿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 ....................................................................................................... 101 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 110 煤矿职业健康操作规程1 ............................................................................................................ 112 赵家梁煤矿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 113 煤矿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 ....................................................................................................... 120 职业卫生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和操作规程汇编 ........................................................................................... 128 煤矿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一)采煤专业 采煤机司机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采煤机司机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操作。培训内容如下: 1.1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 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 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 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工厂 安全卫生规程》等。 1.2熟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本岗 位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以下内容: (1)采煤过程中产生的煤尘或岩尘。 (2)设备运转或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3)特殊情况下爆破作业时产生的氮氧化物、碳氧化物等。 1.3掌握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 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 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见下表: 粉尘种类 游离SiO2含量(%) 呼吸性粉尘浓度(mg/m3) 5.0 煤尘 ?5 2.5 5,10 1.0 10,30 岩尘 0.5 30,50 0.2 ?50 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 1.4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2现场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2.1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静音耳塞、防尘口罩等。 2.2 启动采煤机割煤时,必须打开采煤机内外喷雾。采煤机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1.5MPa,喷雾流量应与机型相匹配。如果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喷雾,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4MPa。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必须停机。 2.3 采煤机割煤时,必须打开回风侧支架架间喷雾,架间喷雾要实现全断面雾化效果。 2.4采煤机割煤,回风侧粉尘浓度超过表一规定时,立即采取降低粉尘浓度措施。 2.5停止采煤机作业后,立即关闭采煤机内外喷雾以及支架架间喷雾。 2.6 现场作业发现采煤机、刮板输送机、破碎机等声音超过85dB(A)时,立即停止作业,采取降低噪音措施。 2.7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 2.8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3本岗位安全操作程序 3.1解除工作面刮板输送机的闭锁,发出开动刮板输送机的信号。 3.2打开进水截止阀门供水并喷雾,调节好供水流量。 3.3等待刮板输送机空转2分钟并正常后,按启动按钮启动电机。 3.4发出启动信号,启动采煤机,并检查滚筒旋转方向及摇臂调高动作情况,把截割滚筒旋转调到合适位置。 3.5采煤机空转2,3分钟并正常后,打开牵引闭锁,发出采煤机开动信号,然后缓慢加速牵引,开始破煤作业。 3.6破煤时要经常注意顶底板、煤壁和刮板输送机载荷的变化情况,随时调整牵引速度与截割高度。 3.7预裂(或松动)爆破时,采煤机必须离爆破地点15m以外,并严格执行有关保护措施。 3.8截割时随时注意行走机构运行情况,观测采煤机前方有无人员。 3.9把牵引调速手柄达到“零”位,停止牵引采煤机。 3.10断开离合器、隔离开关,关闭进水总截止阀、断开磁力启动器的隔离开关。 4维护注意事项 4.1采煤机司机保证各冷却部位冷却水流量,压力达到4MPa以上,无漏水现象,电缆连接可靠,无扭曲,挤压现象。 4.2采煤机司机必须认真检查行走部齿轮、滑靴、齿轨销子,保证机组正常运行。 4.3机组内外喷雾装置齐全,无阻塞现象,雾化效果良好。保证截齿齐全、锋利、安装牢固,截齿丢失或损坏部超过10,。 4.4采煤机停机后断开离合器、隔离开关,关闭进水总截止阀、断开磁力启动器的隔离开关。 4.5采煤机司机应将采煤机停放在顶板完好,无淋水的地点。 5奖罚规定:对于违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的职工,安监人员、生产管理人员有权立即制止,并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警示教育或罚款处理。 6职业危害事故处理:一旦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刮板输送机司机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 刮板输送机司机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培训内容如下: 1.1 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 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 1.2 熟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以下内容: (1)采煤过程中产生的煤尘或岩尘。 (2)设备运转或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3)特殊情况下爆破作业时产生的氮氧化物、碳氧化物等。 1.3 掌握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见下表。 粉尘种类 游离SiO2含量(%) 呼吸性粉尘浓度(mg/m3) 5.0 煤尘 ?5 2.5 5,10 1.0 10,30 岩尘 0.5 30,50 0.2 ?50 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 1.4 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2现场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2.1 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静音耳塞、防尘口罩等。 2.2启动刮板输送机时,必须打开转载点喷雾以及巷道风流净化水幕。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必须停机。 2.3 刮板输送机运行时,回风侧粉尘浓度超过表一规定时,立即采取降低粉尘浓度措施。 2.4 刮板输送机停止运转后,立即关闭所有防尘设施。 2.5 现场作业发现刮板输送机声音超过85dB(A)时,立即停机,采取降低噪音措施。 2.6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 2.7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3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1发出信号并喊话,确定人员离开机械运转部位后,先点动两次,再启动试运转,检查传动链松紧情况,是否有跳动、刮底、跑偏、漂链等情况。 3.2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时要先发出停机信号,将控制开关停电闭锁,挂上停电牌。 3.3发出开机信号,待接到开机信号后,点动两次,再正式启动运转,然后打开喷雾装置喷雾降尘。 4维护注意事项 刮板输送机运转中要随时注意电动机、减速器等各部运转声音是否正常,是否有剧烈震动,电动机、轴承是否发热(电动机温度不应超过80?,轴承温度不应超过70?),刮板链运行是否平稳无裂损;并应经常清扫机头、机尾附近及底溜槽漏小的浮煤: 5奖罚规定:对于违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的职工,安监人员、生产管理人员有权立即制止,并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警示教育或罚款处理。 6职业危害事故处理:一旦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移溜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 移刮板输送机工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培训内容如下: 1.1 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 1.2 熟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以下内容: (1)采煤过程中产生的煤尘或岩尘。 (2)设备运转或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3)特殊情况下爆破作业时产生的氮氧化物、碳氧化物等。 1.3 掌握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见下表。 粉尘种类 游离SiO2含量(%) 呼吸性粉尘浓度(mg/m3) 5.0 煤尘 ?5 2.5 5,10 1.0 10,30 岩尘 0.5 30,50 0.2 ?50 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 1.4 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2现场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2.1 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静音耳塞、防尘口罩等。 2.2刮板输送机运转时,回风侧粉尘浓度超过表一规定时,立即采取降低粉尘浓度措施。 2.3 刮板输送机停止运转后,立即关闭所有防尘设施。 2.4 现场作业发现采煤机、刮板输送机、转载机等声音超过85dB(A)时,立即通知跟班领导停止作业,采取降低噪音措施。 2.5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 2.6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3.本岗位安全操作程序 观察工作面顶底板?超前拉移支架?推移运输机?检查支架初撑力?支架把手打回零位。 4维护注意事项 4.1检查顶底板、煤帮,确认无危险后,再检查铲煤板与煤帮之间要求无矸石、杂物和煤尘堆积,然后进行推移工作。 4.2工作面刮板输送机与采煤机应保持12,15m距离,弯曲段不小于15m。 4.3刮板输送机机头(尾)时必须距采煤机后滚筒15m距离,进到后,刮板输送机机头、机尾必须一次移够步距。 4.4自上而下,自下而上或从中间向两头推移刮板输送机,不得由两头向中间推移。 4.5除刮板输送机机头、机尾可停机推移外,工作面内的溜槽要在刮板输送机运行中推移,不准停机推移。 4.6千斤顶必须与刮板输送机连接使用,以防止顶坏溜槽的管线。 4.7移机头、机尾时,要有专人(班长)指挥,专人操作,动作协调,步距移够。 4.8移溜后要保证刮板输送机平稳,开动时不摇摆,机头,机尾和机身要平直,保证刮板输送机、支架和煤壁成直线。 5奖罚规定:对于违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的职工,安监人员、生产管理人员有权立即制止,并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警示教育或罚款处理。 6职业危害事故处理:一旦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转载机、破碎机司机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 转载机、破碎机司机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培训内容如下: 1.1 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 1.2 熟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以下内容: (1)采煤过程中产生的煤尘或岩尘。 (2)设备运转或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3)特殊情况下爆破作业时产生的氮氧化物、碳氧化物等。 1.3 掌握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见下表。 粉尘种类 游离SiO2含量(%) 呼吸性粉尘浓度(mg/m3) 5.0 煤尘 ?5 2.5 5,10 1.0 10,30 岩尘 0.5 30,50 0.2 ?50 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 1.4 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2现场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2.1 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静音耳塞、防尘口罩等。 2.2启动转载机时,必须打开转载点喷雾以及巷道风流净化水幕。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必须停机。 2.3转载机运转时,粉尘浓度超过表一规定时,立即采取降低粉尘浓度措施。 2.4 刮板输送机停止运转后,立即关闭所有防尘设施。 2.5 现场作业发现转载机、破碎机等声音超过85dB(A)时,立即通知跟班领导停止作业,采取降低噪音措施。 2.6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 2.7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3本岗位安全操作程序 3.1合上磁力启动器手把,发出开机信号,确定人员离开机械运转部位后,先点动二次,再起动试运转,正常后对转载机、破碎机进行联合试运转。 3.2对试运转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处理时要先发出停机信号,将控制开关的手把扳到断电位置锁定,然后挂上 3.3发出开机信号,待接到开机信号后,打开喷雾装置,然后点动二次,再正式启动运转。 4维护注意事项 4.1运行中要随时注意机械和电动机有无震动,声音和温度是否正常;转载机的链条松紧是否一致(在满负荷情况下,链条松紧量不允许超过两个链环长度),有无卡链、跳链等现象。发现问题要立即发出信号停机处理。 4.2 结束工作前将机头、机尾和机身两侧的煤、矸清理干净,待工作面采煤机停止割煤、推移完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和刮板输送机、破碎机、转载机内的煤全部拉完后,将磁力启动器开关手把打到停电位置,锁紧闭锁螺钉,关闭喷雾阀门。 5奖罚规定:对于违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的职工,安监人员、生产管理人员有权立即制止,并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警示教育或罚款处理。 6职业危害事故处理:一旦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乳化泵站司机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 乳化泵站司机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培训内容如下: 1.1 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 1.2 熟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是设备运转或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1.3 掌握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 1.4 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2现场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2.1 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的静音耳塞。 2.2 现场作业发现乳化泵或其他设备声音超过85dB(A)时,立即停止作业,采取降低噪音措施。 2.3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 2.4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3本岗位安全操作程序 3.1启动电动机,慢慢关闭手动卸载阀,使泵压逐渐升到额定值。 3.2开泵后要检查泵站各项内容,确定无问题或问题处理后,保持泵的正常运转。 3.3接到工作面用液信号后,慢慢打开供液管路上的截止阀,开始向工作面供液。 4维护注意事项 4.1泵运转是否平稳,声音是否正常。 4.2卸载阀、安全阀的开启和关闭压力是否符合规定。 4.3过滤站的脏物指示器是否正常,进、出口压力指示的压力差是否在1.5—3.0兆帕之间。 4.4电流表、压力表的指示是否正常、准确。 4.5柱塞润滑是否良好,齿轮箱润滑油压力是否在0.2兆帕以上。 4.6各接头和密封是否漏液。 4.7乳化液箱中自动配液的液位开关及低液位保护开关是否灵敏可靠。 5奖罚规定:对于违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的职工,安监人员、生产管理人员有权立即制止,并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警示教育或罚款处理。 6职业危害事故处理:一旦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浮煤清扫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浮煤清扫工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培训内容如下: 1.1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 1.2熟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以下内容: (1)采煤过程中产生的煤尘或岩尘。 (2)设备运转或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3)特殊情况下爆破作业时产生的氮氧化物、碳氧化物等。 1.3掌握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 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见下表。 粉尘种类 游离SiO2含量(%) 呼吸性粉尘浓度(mg/m3) 5.0 煤尘 ?5 2.5 5,10 1.0 10,30 岩尘 0.5 30,50 0.2 ?50 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 1.4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2现场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2.1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静音耳塞、防尘口罩等。 2.2清扫浮煤时,回风侧粉尘浓度超过表一规定时,立即采取降低粉尘浓度措施。 2.3 现场作业发现采煤机、刮板输送机、转载机等声音超过85dB(A)时,立即停止作业,采取降低噪音措施。 2.4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 2.5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3本岗位安全操作程序 3.1交接班后,准备好工具,带好防尘口罩进入工作面,看好护帮板是否打严,安全确认后再进行工作。 3.2用长柄工具将架间矸石浮煤清理干净。 3.3清理油缸上的浮煤,防止对油缸的损坏。 3.4清理一个支架后,把运输机上电缆槽内的矸石清理干净。 3.5在逐架清理干净后,接好高压水管,进行冲尘。 4维护注意事项 4.1清理架间时要看清架间的侧护板是否打严,如果没有,打严后再进行清理。 4.2冲尘时,要把支架的护帮板、立柱、架身底座和运输机电缆槽等冲洗干净,以免煤尘堆积。 4.3冲尘后,收拾好工具准备与对班交接班,要与对班讲清楚本班的情况和注意事项。 5奖罚规定:对于违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的职工,安监人员、生产管理人员有权立即制止,并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警示教育或罚款处理。 6职业危害事故处理:一旦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采煤机维修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采煤机维修工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培训内容如下: (1)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 (2)熟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 (3)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2.明确操作过程中的职业危害。 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 (1)采煤过程中产生的煤尘和岩尘。 (2)设备运转或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噪音。 (3)特殊情况下爆破作业时产生的氮氧化物、碳氧化物等。 3.掌握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见下表。 粉尘种类 游离SiO2含量(%) 呼吸性粉尘浓度(mg/m3) 5.0 煤尘 ?5 2.5 5,10 1.0 10,30 岩尘 0.5 30,50 0.2 ?50 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 4.现场作业危害防护措施: (1)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静音耳塞、防尘口罩等。 (2)采煤机割煤时,必须打开回风侧支架架间喷雾,架间喷雾要实现全断面雾化效果。 (3)采煤机割煤,回风侧粉尘浓度超过表一规定时,立即采取降低粉尘浓度措施。 (4)停止采煤机作业后,立即关闭采煤机内外喷雾以及支架架间喷雾。 (5)现场作业发现采煤机、刮板输送机、破碎机等声音超过85dB(A)时,立即停止作业,采取降低噪音措施。 (6)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 (7)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5.本岗位安全操作程序 (1)拆卸生锈或使用了防松胶的部位时,事先应用松动剂或震动处理后再进行拆卸,对常用工具无法或难以拆除的部位和零部件要用专用工具,严禁破坏性拆除。 (2)拆下的零部件及使用的工具应放在专用箱内,不准随意乱放,以防污染、丢失或落入机体内部。更换的零部件必须是合格产品,不准代用。安装骨架密封圈时应使用导向装置, 防止翻唇。 (3)主要紧固件应使用力矩扳手;重要接合面及紧固螺栓应按要求使用防松胶;油脂更换要严格按照更换周期定期换油;检修后必须清洗油池,注入油池的油必须经过过滤。 (4)采煤机电气部分的检修,按电气设备检修操作规程进行,严禁随意敲砸,液压系统严禁用棉纱擦拭。 6.维护注意事项 (1)检修前要将采煤机及相关设备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司机及环节的人员进行联系。 (2)采煤机维修工要按规定对机器各部进行注油润滑,加入规定标号的油脂。 (3)检修液压系统,采煤机维修工要将周围煤尘清理干净,或洒水降尘,并在检修上部和进风侧安设工作帐篷。 (4)采煤机维修工停电闭锁,打开离合器后,才能检修滚筒和更换截齿。 (5)试车前,采煤机维修工必须撤离运转部位,并向相关人员发出开机的通知及开车信号后,方可送电,并由采煤机司机按规定开机。 超前支护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超前支护工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培训内容如下: (1)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 (2)熟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 (3)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2.明确操作过程中的职业危害。 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 (1)采煤过程中产生的煤尘和岩尘。 (2)设备运转或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噪音。 (3)特殊情况下爆破作业时产生的氮氧化物、碳氧化物等。 3.掌握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见下表。 粉尘种类 游离SiO2含量(%) 呼吸性粉尘浓度(mg/m3) 5.0 煤尘 ?5 2.5 5,10 1.0 10,30 岩尘 0.5 30,50 0.2 ?50 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 4.现场作业危害防护措施: (1)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静音耳塞、防尘口罩等。 (2)采煤机割煤时,必须打开回风侧支架架间喷雾,架间喷雾要实现全断面雾化效果。 (3)采煤机割煤,回风侧粉尘浓度超过表一规定时,立即采取降低粉尘浓度措施。 (4)停止采煤机作业后,立即关闭采煤机内外喷雾以及支架架间喷雾。 (5)现场作业发现采煤机、刮板输送机、破碎机等声音超过85dB(A)时,立即停止作业,采取降低噪音措施。 (6)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 (7)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5.本岗位安全操作程序 (1)在支回撤单体液压支柱时,必须2,3人一组。 (2)在支柱时,1人站在柱前挂梁,1人插销,并用锤将圆销打到位。2人叫应好,将单体柱放进柱窝,1人抱柱,1人注液,将单体柱升起,1人将柱爪卡住梁牙,并将液压单体支柱达到规定初撑力为止。 (3)回柱时,1人在顶梁上安装扁销,使顶梁不能下降,1人放液,1人抱住,将单体柱抱出柱窝,2人叫应好,将单体柱扛出。2人再回去用长柄工具将顶梁砸下,1人扛顶梁,1人将柱鞋拖出。 6.维护注意事项 (1)超前支护工应检查高压管路连接是否使用标准U型销连接,严禁用铁丝代替。 (2)超前支护工进行支护前,必须在已有的完好支护保护下,用长柄工具敲帮问顶,摘掉悬矸、危岩或松动的煤帮。 (3)严禁使用失效和损坏的支柱、顶梁和柱鞋。 (4)注液前必须先清理注液口内的煤粉。 乳化泵维修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乳化泵维修工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 岗操作。培训内容如下: (1)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 (2)熟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 (3)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2.明确操作过程中的职业危害。 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 (1)设备运转或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噪音。 (2)特殊情况下爆破作业时产生的氮氧化物、碳氧化物等。 3.掌握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 4.现场作业危害防护措施: (1)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静音耳塞、防尘口罩等。 (2)现场作业发现乳化泵、电机等声音超过85dB(A)时,立即停止作业,采取降低噪音措施。 (3)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 (4)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5.本岗位安全操作程序 (1)维修乳化泵前乳化泵维修工必须停泵,要停电闭锁,并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停电牌,并与班长及相关人员联系好。 (2)修理、更换主要供液管路时,乳化泵维修工必须先释放完管路压力,然后才可检修。 (3)检修乳化泵时乳化泵维修工必须停泵,断电闭锁检修时,乳化泵维修工要将卸下的特殊元件做好标记,记清安装的位置。 (4)乳化泵维修工对拆卸下的零部件用棉纱擦拭干净后,才能重新安装。 (5)乳化泵维修工要及时更换或维修出现损坏的乳化泵零部件或配件。 (6)乳化泵维修工检修完毕后要检查乳化泵,确保乳化泵密封性能良好,不漏油,运转时无异常震动,乳化液清洁,无析皂现象,配置浓度不低于3%,高低压过滤器性能良好,蓄能器充氮压力符合要求。 6.维护注意事项 (1)乳化泵维修工在维修时要停电闭锁。 (2)严禁乳化泵带病运转。 三机维修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三机维修工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培训内容如下: (1)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 (2)熟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 (3)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2.明确操作过程中的职业危害。 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 (1)采煤过程中产生的煤尘和岩尘。 (2)设备运转或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噪音。 (3)特殊情况下爆破作业时产生的氮氧化物、碳氧化物等。 3.掌握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见下表。 粉尘种类 游离SiO2含量(%) 呼吸性粉尘浓度(mg/m3) 5.0 煤尘 ?5 2.5 5,10 1.0 10,30 岩尘 0.5 30,50 0.2 ?50 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 4.现场作业危害防护措施: (1)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静音耳塞、防尘口罩等。 (2)采煤机割煤时,必须打开回风侧支架架间喷雾,架间喷雾要实现全断面雾化效果。 (3)采煤机割煤,回风侧粉尘浓度超过表一规定时,立即采取降低粉尘浓度措施。 (4)停止采煤机作业后,立即关闭采煤机内外喷雾以及支架架间喷雾。 (5)现场作业发现采煤机、刮板输送机、破碎机等声音超过85dB(A)时,立即停止作业,采取降低噪音措施。 (6)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 (7)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5.本岗位安全操作程序 (1)进入现场后,要与所维修设备及相关设备的司机联系。 (2)检修前,维修工必须先切断电源和闭锁控制开关,还要挂上停电牌,并派专人看好电源处。 (3)拆卸生锈或使用了防松胶的部位时,事先应用松动剂或震动处理后再进行拆卸,对常用工具无法或难以拆除的部位和零部件要用专用工具,严禁破坏性拆除。 (4)拆下的零部件及使用的工具应放在专用箱内,不准随意乱放,以防污染、丢失或落入机体内部。更换的零部件必须是合格产品,不准代用。 (5)需进行起吊工作时,起吊点必须按规定打设,起重工具及连接环、销必须合格,安全性能可靠,连接必须牢固。起吊电机等重物时,人员应闪开受力侧,并注意各连接部位是否牢固可靠,谨慎操作。 (6)关键部位的紧固件如刮板、舌板、立板等必须使用力矩扳手或风动扳手紧固,并且紧固到规定的力矩。紧固运输机刮板螺栓时,必须三人协同作业,一人专职监护顶板、看管闭锁。在运输机内操作时,要与相关岗位叫应好,并派专人看管闭锁。 (7)需要点动运输机时与机头机尾司机要叫应好,并通知其它各相关人员注意,确认安全后才能开启。 (8)检查破碎机锤头时必须停电、挂牌、上锁,并派专人看管,没有停电人的许可任何人不准送电。 (9)拆卸有压容器和工件时,必须将压力释放。 (10)重要接合面及紧固螺栓应按要求使用防松胶;油脂更换要严格按照更换周期定期换油;检修后必须清洗油池,注入油池的油必须经过过滤。 6.维护注意事项 (1)检修时,三机维修工不能单独作业,必须有监督员,时刻观察周围顶板及煤帮情况,一有情况,立即通知检修人员。 (2)检修拆卸较大部件时,维修工必须对其采取防止下落或下滑的措施,并且保证有足够的拆卸空间。 (3)维修工应确保各种安全设施保持有效完好,不准随意拆除或不用。 (4)试车前,维修工必须与司机取得联系并通知周围相关人员后,方可送电,由司机操作试车。 支架维修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支架维修工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培训内容如下: (1)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 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 (2)熟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 (3)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2.明确操作过程中的职业危害。 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 (1)采煤过程中产生的煤尘和岩尘。 (2)设备运转或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噪音。 (3)特殊情况下爆破作业时产生的氮氧化物、碳氧化物等。 3.掌握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见下表。 粉尘种类 游离SiO2含量(%) 呼吸性粉尘浓度(mg/m3) 5.0 煤尘 ?5 2.5 5,10 1.0 10,30 岩尘 0.5 30,50 0.2 ?50 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 4.现场作业危害防护措施: (1)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静音耳塞、防尘口罩等。 (2)采煤机割煤时,必须打开回风侧支架架间喷雾,架间喷雾要实现全断面雾化效果。 (3)采煤机割煤,回风侧粉尘浓度超过表一规定时,立即采取降低粉尘浓度措施。 (4)停止采煤机作业后,立即关闭采煤机内外喷雾以及支架架间喷雾。 (5)现场作业发现采煤机、刮板输送机、破碎机等声音超过85dB(A)时,立即停止作业,采取降低噪音措施。 (6)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 (7)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5.本岗位安全操作程序 (1)液压支架维修工应对所有的支架巡检一遍,对现场急需的问题应优先安排检修,检修空间应满足检修需要。 (2)大的零部件检修时,液压支架维修工要制定专项检修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并贯彻落实到人,更换下的要及时稳定牢固。 (3)检修前液压支架维修工要将有关设备停电闭锁,并向相关人员讲清检修内容及安全注意事项。检修时,要和其他各工种密切配合,必要时采煤机和刮板运输机要停电闭锁,挂停电牌。 (4)液压支架维修工必须停泵卸压后才能检修处理总管路或拆卸、更换安全阀、液压阀。 (5)拆卸支架立柱前,液压支架维修工必须在所要更换的立柱同侧的支架顶梁前沿支设带帽点柱,并用2分钢丝绳拴牢,防止倒柱伤人。 (6)检修结束后,液压支架维修工要全面检查液压支架各部件,确保没有零件缺失或不足之处。 (7)维修完毕后液压支架维修工要将卸载的立柱、千斤顶重新承载,各操作手把打到零位,避免开泵供液时,突然动作打伤人员。 6.维护注意事项 (1)检修前液压支架维修工应对液压支架采取可靠的稳固措施。 (2)液压支架维修工未听清或看清操作信号时,务必不能乱操作,要问清后才能操作。 (3)检修操作时,液压支架维修工要注意好邻架人员,等邻架人员处于安全位置时才能操作。 单轨吊司机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一、单轨吊司机岗位及性质 1.单轨吊司机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培训内容如下: 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 2.熟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 二、单轨吊工作场所存在的危害因素、产生原因及其防护措施、应急处置措施。 1.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 ?单轨吊运转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如CH4、CO等。 ?单轨吊在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音。 ?掌握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 作业场所产生的噪音,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须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 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音的措施。 作业场所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CH4浓度不得高于1.5%,CO浓度不得高于0.0024%,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定值时,必须采取降低单轨吊司机尾气中有毒有害气体的措施。 2.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3.现场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进入工作场所前必须佩戴完好的职业防护用品。如:静音耳塞、防毒口罩等。 ?单轨吊运转过程中,必须定期更换尾气过滤装置,实现尾气达标排放。 ?单轨吊不作业时,立即停止单轨吊司机运转,减少尾气排量。 ?单轨吊运转过程中,声音超过85dB(A),立即停止作业,检查设备运转情况,采区降低噪音措施。 ?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4.职业危害事故处理:一旦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三、单轨吊司机岗位安全操作程序和维护注意事项 (一)启车前的准备 1、检查专用的燃油、机油、液压油及冷却水,过滤水水位是否达到开车要求。 2、检查各部位的润滑油及机械连接情况,各承载轮及轴承有无损坏,否则必须更换。 3、检查各驱动轮及制动闸的磨损情况,磨损超限的必须及时更换,否则不得开车。 4、检查单轨吊各种指示仪表及电气设备是否正常。 5、检查发动机排烟阻燃板是否堵塞,否则必须清洗畅通。 (二)启车 1、向上打开储能器开关,外拉气控总开关,迅速拉动启动马达按钮,启动机车。 2、一次启动不成功,需用手压泵给机车储能,待储能器压力达到150bar,可重复上述启车步骤。 3、启动机车后,严禁再给储能器手动储能。 (三)启动后对机车进行检查 1、发动机带速运转,检查机车工作压力。 2、检查油温、水温以及各处接头有无跑、冒、滴、漏。 3、检查各仪表指示,速度检测显示是否灵敏可靠。 4、检查各承载梁配套设备、液压起吊马达各操作阀的工作情况、空载反复升降几次,查看马达链轮是否灵活。 5、主副司机配合,操作实验机车是否运转良好,制动车工作压力是否符合要求,有效制动。 (四)运行 1、每台机车必须有两名工作司机,主司机在前进方向驾驶室,工作时精力集中,副司机在机车后操作室,负责观察机车运行情况,防止物料碰撞造成故障。 2、当柴油机冷却温度达到60?时,方可开车,行车时车速由慢到快,均匀加速。运行中,操作手柄只许用手推,严禁用脚蹬,更不准用绳索捆绑牵拉。 3、机车过弯道、风门、边叉、交叉点等处时应提前30m减速前进,速度应控制在1m/s以内匀速通过。 4、机车在运行中非紧急情况严禁使用紧急制动停车。 5、机车在巷道里不行走,不工作时超过20分钟应关闭发动机。 6、司机暂时离开机车前必须拔出手把,并妥善保管,关闭刹车。 7、机车运行中,如遇行人必须提前10m减速或停车,待人员通过后或躲避到安全地点方可向前运行,严禁机车运行时人员从机车下通过。 (五)停车 1、机车不得在道岔前后5m范围内停车或吊装物料。 2、机车带速运转不小于1分钟,或冷却水温低于60?时熄灭柴油机。 3、当气温低于0?时,停车后必须放掉水箱内水,以防冻坏柴油机。 4、拔下手把妥善保管。 (六)维护注意事项 1、单轨吊司机必须经过专门的技术培训,经过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2、单轨吊司机必须熟悉掌握本业务有关应知应会知识及安全操作规程。 3、单轨吊司机必须熟悉掌握本设备的性能、结构、原理,并应会一般性的维修,保养和故障处理。 4、清洗空气滤清器,先卸掉滤清器连接管路,松开固定螺丝,卸下滤清器,取出滤芯,用柴油漂洗,晾干后,装入滤清器,安装,固定(纸质滤芯不能清洗)。 5、排气栅栏清洗:用毛刷清理缝隙间及表面积炭和杂物,用柴油或专用清洗液清洗,晾干,安于柴油机排气处,紧固。 小绞车司机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一、小绞车司机岗位及性质 1.小绞车司机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培训内容如下: 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 2.熟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 二、小绞车司机工作场所存在的危害因素、产生原因及其防护措施、应急处置措施。 1.明确操作过程中的职业危害。 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 ?小绞车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煤尘或岩尘。 ?小绞车在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音。 ?掌握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 作业场所产生的噪音,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须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 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音的措施。粉尘浓度限制见下表。 粉尘种类 游离SiO2含量(%) 呼吸性粉尘浓度(mg/m3) 5.0 煤尘 ?5 5~10 2.5 岩尘 10~30 1.0 30~50 0.5 0.2 ?50 2.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3.现场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进入工作场所前必须佩戴完好的职业防护用品。如:静音耳塞、防尘口罩等。 ?作业过程中,喷雾降尘措施必须正常使用,空气环境质量好转后,及时关闭喷雾降尘装置。 ?及时洒水降尘,冲刷岩尘,降低工作范围内煤尘、岩尘。 ?小绞车司机运转过程中,声音超过85dB(A),立即停止作业,检查设备运转情况,采区降低噪音措施。 ?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4.职业危害事故处理:一旦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三、小绞车司机岗位安全操作程序和维护注意事项 1.坚持持证上岗,按章作业,搞好互保联保和自主保安,严禁违章冒险作业。 2.开车前首先检查安全设施是否齐全、灵敏、可靠,绞车各部位部件是否齐全、完好,信号是否畅通,钢丝绳是否打结、断丝超限,是否排列整齐,是否有使用许可证。 3.挂车数量超过规定时,严禁开车;严禁不带电松车。 4.工作中要精力集中,听准开、停车信号,做到操作及时无误,绞车在运行中,不得撤离工作岗位。 5.必须与把钩工、信号工配合好,使用好各种安全设施确保运输安全。 6.时刻注意小绞车运转情况,减速箱有异常声音,要进行检查维修。 7.处理事故时,绞车必须停电闭锁。 8.保持设备及场口卫生整洁。 (二)掘进专业 掘进机司机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一、掘进机司机岗位性质及上岗条件 (一)岗位性质 本职业健康操作规程针对岗位为掘进机司机,本岗位作业人员属综掘工作面主要作业人员之一,属于直接接触职业危害的特种作业人员。 (二)上岗条件 掘进机司机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及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需掌握以下知识: 1、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 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等。 2、熟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 3、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 粉尘浓度的相关规定见下表: 粉尘种类 游离SiO2含量(%) 呼吸性粉尘浓度(mg/m3) 5.0 煤尘 ?5 2.5 5,10 1.0 10,30 岩尘 0.5 30,50 0.2 ?50 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 4、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二、掘进机司机岗位职业危害因素、产生原因、防护措施及应急处置措施 (一)职业危害因素 根据现场实际条件及本工种具体特点进行分析,得出掘进机司机岗位接触到的职业危害主要有两个方面: 1、生产性粉尘:生产性粉尘是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能悬浮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对生产性粉尘如果不加以控制,它将破坏作业环境,危害工人身体健康和损坏机器设备,还会污染大气环境。长期吸入这样的粉尘可导致职工患尘肺病。 2、噪声:噪声是指在生产施工中使用的机械工具、动力机械等产生的较强的影响人们正常作业的声音的总称。长期接触此类噪声可损害职工的听力,严重时可造成噪声性耳聋。 (二)产生原因 1、生产性粉尘在本岗位中主要是指掘进机截割煤岩过程中产生的煤岩颗粒在风的作业下悬浮在空气中从而对人体产生危害的呼吸性粉尘。 2、噪声在本岗位中主要是指掘进机截割时与煤岩摩擦产生的声音与掘进机自身的声音。 (三)防护措施 1、生产性粉尘的防护措施有 ?煤层注水。?掘进机内外喷雾及除尘风机。?净化风流。?冲刷巷帮。?个体防护类:佩戴好防尘口罩等。?粉尘浓度测定。?职业健康检查。 2、噪声的防护措施 ?加强掘进机注油及维护。?个体防护:佩戴静音耳塞等。?噪声检测。?职业健康检查。 (四)应急处置措施 1、经测定粉尘浓度高于规定值时,必须采取以下措施:立即停止作业,对迎头10m范围内进行冲尘,对迎头再次进行煤层注水等措施;若粉尘浓度仍不能有效控制,必须在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恢复迎头掘进。 2、若噪声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后方可恢复生产。 三、掘进机司机岗位安全操作程序和维护注意事项 (一)安全操作程序 1、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静音耳塞、防尘口罩等。 2、启动掘进机割煤时,必须打开综掘机内外喷雾。掘进机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3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1.5MPa,喷雾流量应与机型相匹配。如果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喷雾,必 须使用外喷雾与除尘风机。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必须停机。 3、掘进机割煤时必须启动除尘风机(除尘风机必须装有消音器),同时打开迎头风流净化水幕,风流净化水幕要覆盖全断面,雾化效果必须良好。 4、掘进机割煤时,回风侧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立即采取降低粉尘浓度措施。 5、掘进机停止运转后,立即关闭所有防尘设施。 6、现场作业发现掘进机、转载机等声音超过85dB(A)时,立即停止作业,采取降低噪音措施。 7、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 8、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二)维护注意事项 1、掘进机维护注意事项 ?掘进机必须装有只准以专用工具开、闭的电气控制回路开关,专用工具必须由专职司机保管。司机离开操作台时,必须断开掘进机上的电源开关。 ?在掘进机非操作侧,必须装有能紧急停止运转的按钮。 ?掘进机必须装有前照明灯和尾灯。 ?开动掘进机前,必须发出警报。只有在铲板前方和截割臂附近无人时,方可开动掘进机。 ?掘进机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3MPa,外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1.5MPa;如果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小于3MPa或无内喷雾装置,则必须使用外喷雾装置和除尘器。 ?掘进机停止工作和检修以及交班时,必须将掘进机切割头落地,并断开掘进机上的电源开关和磁力起动器的隔离开关。 ?检修掘进机时,严禁其他人员在截割臂和转载桥下方停留或作业。 ?对掘进机的检修严格执行班检、日检、旬检、月检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对掘进机的内外喷雾系统以及转动、传动部位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达到喷雾完好、掘进机噪声在可控范围内。 2、个体防护用品维护注意事项 防尘口罩的检查: ?检查面罩是否有裂痕、撕裂处和尘土,保证面罩特别是密封部分没有变形,材料应柔韧而不僵硬。 ?检查吸气阀是否有变形、裂痕、撕裂迹象。提起吸气阀检查阀座是否有尘土或者裂痕。按照同样步骤检查呼气阀,必须时刻更换呼吸阀。 ?检查颈部系带是否完好无损并具有良好弹性,必须及时更换系带。 防尘口罩的保养与清洁: ?每2-3天用清水冲洗一次,必须放置在无污染环境中风干。 ?每周将面罩浸入肥皂水中,轻轻刷洗,进行清洁和洗涤,水温不得超过49摄氏度。严禁使用含有油脂的洗涤剂。 ?如有必要,将面罩浸入稀释的四比一氨水消毒剂、次氯酸钠或者其他消毒溶剂中进行消毒。 佩戴防尘口罩仍能感觉到气味、雾气或气体,说明过滤棉达到其使用寿命,必须离开污染区并更换过滤棉。 静音耳塞的维护:静音耳塞严禁使用油脂类洗涤剂清洗,以防止变形;严禁超期限使用,达到其使用寿命后必须及时更换。 综掘机维修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一、 综掘机维修工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培训内容如下: 1. 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 2. 熟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 3.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二、明确操作过程中的职业危害。 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有: 1.掘进机截割过程产生的煤尘和岩尘。 2.设备运转或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噪音。 3.掘进迎头掘进期间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 4.掘进迎头遇见构造及特殊情况需要爆破时产生的氮氧化物、碳氧化物等。 三、掌握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见下表。 粉尘种类 游离SiO2含量(%) 呼吸性粉尘浓度(mg/m3) 5.0 煤尘 ?5 2.5 5,10 1.0 10,30 岩尘 0.5 30,50 0.2 ?50 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 四、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1.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静音耳塞、防尘口罩等。 2.掘进机维修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方可持证上岗,下井必须佩带瓦斯便携仪。 3.每班都要认真检查电缆有无漏电、撞击、挤压、水淋现象,液压管路有无漏液现象,操作把手要灵活可靠,各部位的油位、油温是否超过规定,供水、供电、冷却、喷雾装置及截齿是否完好。各零部件是否齐全有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掘进机带病运转。 4.掘进机必须装有前照明灯和尾灯并正常照明。两侧设置掘进机工作时防止人员进入的栅栏,栅栏门距巷道帮的间隙不大于300mm。 5.掘进机内外喷雾降尘和除尘风机必须完好,内喷雾的水压不得小于3MPa,外喷雾的水压不得小于1.5MPa;截割时除尘风机吸风口必须超过司机位置,并保证除尘风机性能完好。 6.掘进机停止工作或检修、更换截齿及交接班时,必须断开掘进机上的所有隔离开关并切断掘进机供电电源,并且检查各类闭锁装置是否完好。 7.综掘机割煤时必须启动除尘风机(除尘风机必须装有消音器),同时打开迎头风流净化水幕,风流净化水幕要实现全断面雾化效果。 8.综掘机割煤时,回风侧粉尘浓度超过表一规定时,立即采取降低粉尘浓度措施。 9.综掘机停止运转后,立即关闭所有防尘设施。 10.现场作业发现综掘机、转载机等声音超过85dB(A)时,立即停止作业,采取噪音降低措施。 11.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 12.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五、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危害事故处理 1. 每年要组织职工进行一次身体全面检查,并建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一览表 2. 发现职业危害事故时,要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锚索支护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锚索支护工必须进行职业健康操作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合格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2、明确操作过程中的职业危害。 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只要有: (1)打设锚索孔过程中产生的煤尘或岩尘。 (2)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3)受十下灰岩溶裂隙水威胁。 (4)顶板淋水含有硫化物,有腐蚀性。。 3、掌握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 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区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限值见下表: 粉尘种类 游离SiO2含量(%) 呼吸性粉尘浓度(mg/m3) 5.0 煤尘 ?5 2.5 5,10 1.0 10,30 岩尘 0.5 30,50 0.2 ?50 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 4、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5、现场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1)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职业防护用品。如:静音耳塞、防尘口罩、防护目镜、雨衣等。 (2)必须熟悉工作地点的避水灾路线。 (3)打设锚索孔时必须坚持湿式钻眼。在遇水膨胀的岩层中掘进不能采用湿式钻眼时,可采用干式钻眼,但必须采取防尘措施,并使用个体防尘防护用品。 (4)掘进施工期间局部通风机应正常运转,工作面风量达到规程规定要求,风筒口距离工作面不得超过5m。 (5)钻眼过程中,出现粉尘飞扬时停止钻进,检查水管是否有水,钻头、钻杆中心孔是否畅通,否则,必须处理后再钻眼。 (6)钻眼过程中,在巷道内安设两道净化喷雾,并及时洒水冲尘,防止粉尘堆积。 (7)现场作业时发现耙装机、胶带输送机、风钻、锚杆机等声音超过85dB(A)时,立即 停止作业并通知跟班领导,检查设备运转情况,采取降低噪音措施。 (8)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 (9)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6、奖罚规定:对于违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的职工,安监人员、生产管理人员有权立即制止,并视情节轻重对其责任人进行警示教育或罚款处理。 7、职业危害事故处理:一旦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8、本岗位的安全操作程序和维护注意事项 (1)进入工作地点前应检查风筒风量是否达到施工要求,风筒距工作面距离不得超过5m。 (2)钻孔前应准备好使用的钻具,水针孔要正,出水孔是否畅通、运转声音是否正常。 (3)供水管接送至掘进工作面,保证防尘水源使用方便、正常和安全。 (4)将风水管理连接好钻具准备钻眼时佩戴好职业防护用品。如:静音耳塞、防尘口罩、防护目镜、雨衣等。 (5)打设时要先给水后给风;钻眼过程中,给水量不宜过大或过小,要均匀适当。更换钻杆或施工完毕时,要先关风,后关水。 (6)钻眼过程中要时刻注意,施工期间通风量是否符合规定,施工地点噪音是否超过规定,否则及时通知跟班队长及时处理。 (6)施工完毕后检查钻具水针、出水孔是否正常,并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 (7)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不完好处进行及时更换。 锚杆支护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锚杆支护工必须进行职业健康操作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合格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2、明确操作过程中的职业危害。 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只要有: (1)打设锚杆孔过程中产生的煤尘或岩尘。 (2)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3)爆破作业时产生的氮氧化物、碳氧化物等。 3、掌握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 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区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限值见下表: 粉尘种类 游离SiO2含量(%) 呼吸性粉尘浓度(mg/m3) 5.0 煤尘 ?5 2.5 5,10 1.0 10,30 岩尘 0.5 30,50 0.2 ?50 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 4、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5、现场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1)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职业防护用品。如:静音耳塞、防尘口罩等。 (2)打设锚杆孔时必须坚持湿式钻眼。在遇水膨胀的岩层中掘进不能采用湿式钻眼时,可 采用干式钻眼,但必须采取防尘措施,并使用个体防尘防护用品。 (3)掘进施工期间局部通风机应正常运转,工作面风量达到规程规定要求,风筒口距离工作面不得超过5m。 (4)钻眼过程中,出现粉尘飞扬时停止钻进,检查水管是否有水,钻头、钻杆中心孔是否畅通,否则,必须处理后再钻眼。 (5)钻眼过程中,在巷道内安设两道净化喷雾,并及时洒水冲尘,防止粉尘堆积。 (6)现场作业时发现耙装机、胶带输送机、风钻、锚杆机等声音超过85dB(A)时,立即停止作业并通知跟班领导,检查设备运转情况,采取降低噪音措施。 (7)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 (8)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6、奖罚规定:对于违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的职工,安监人员、生产管理人员有权立即制止,并视情节轻重对其责任人进行警示教育或罚款处理。 7、职业危害事故处理:一旦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8、本岗位的安全操作程序和维护注意事项 (1)进入工作地点前应检查风筒风量是否达到施工要求,风筒距工作面距离不得超过5m。 (2)钻孔前应准备好使用的钻具,水针孔要正,出水孔是否畅通、运转声音是否正常。 (3)供水管接送至掘进工作面,保证防尘水源使用方便、正常和安全。 (4)将风水管理连接好钻具准备钻眼时佩戴好职业防护用品。如:静音耳塞、防尘口罩等。 (5)打设时要先给水后给风;钻眼过程中,给水量不宜过大或过小,要均匀适当。更换钻杆或施工完毕时,要先关风,后关水。 (6)钻眼过程中要时刻注意,施工期间通风量是否符合规定,施工地点噪音是否超过规定,否则及时通知跟班队长及时处理。 (6)施工完毕后检查钻具水针、出水孔是否正常,并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 (7)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不完好处进行及时更换。 锚喷支护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锚喷支护工必须进行职业健康操作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合格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2、明确操作过程中的职业危害。 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只要有: (1)喷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2)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3、掌握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 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区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限值见下表: 粉尘种类 游离SiO2含量(%) 呼吸性粉尘浓度(mg/m3) 5.0 煤尘 ?5 2.5 5,10 1.0 岩尘 10,30 0.5 30,50 0.2 ?50 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 4、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5、现场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1)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职业防护用品。如:静音耳塞、防尘口罩、乳胶手套、防护目镜等。 (2)喷浆时严格执行除尘及降尘措施,必须采用潮料喷浆,喷浆时必须正常使用除尘风机和净化水幕以净化风流,除尘风机正常使用,距喷浆机余料口不大于3m。 (3)施工期间局部通风机应正常运转,工作面风量达到规程规定要求,风筒口距离工作面不得超过5m。 (4)人工拌料时采用潮拌料,水泥、沙和石子应清底并翻拌三遍使其混合均匀,拌好的潮料含水率,要求用手握成团,松开手似散非散,吹无烟。 (5)喷射手在喷射前用压力水冲洗岩帮,对于软岩和易风化岩石一次不要冲洗全部岩帮, 到冲洗一段喷一段。 应该做 (6)现场作业时发现喷浆机、风钻等声音超过85dB(A)时,立即停止作业并通知跟班领导,检查设备运转情况,采取降低噪音措施。 (7)喷浆完毕后及时洒水冲尘,防止粉尘堆积,做好现场文明生产。 (8)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6、奖罚规定:对于违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的职工,安监人员、生产管理人员有权立即制止,并视情节轻重对其责任人进行警示教育或罚款处理。 7、职业危害事故处理:一旦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8、本岗位的安全操作程序和维护注意事项 (1)进入工作地点前应检查风筒风量是否达到施工要求,风筒距工作面距离不得超过5m。 (2)供水管接送至掘进工作面,保证防尘水源使用方便、正常和安全。 (3)喷射前必须检查设备与管路的完好情况,对机体的各零部件,坏的要及时更换;喷前还要进行试喷,同时对管路压力表和喷浆进行检查,电气部分要做到,畅通完好、防爆。检查喷浆机是否完好,并送电源载试运转,紧固好摩擦板、防止漏风。 (4)喷射前接好风、水管路,输料管路要平直不得有急弯,接头要严密,不得漏风,严禁将非抗静电的塑料管做输料管使用。 (5)开机时必须先给水,后开风,再开机,最后上料;停机时,要先停料,后停机,再关水,最后停风。 (6)喷射过程中要时刻注意,施工期间通风量是否符合规定,施工地点噪音是否超过规定,否则及时通知跟班队长及时处理。 (7)喷射作业中如发生堵管或突然停风、停电时,应立即关闭喷头水阀,并将喷头向下放置,以防止倒流入输料管中。处理堵塞的喷射管路时,采用振动法疏通,顺喷枪前方及其附近严禁有其它人员,防止突然喷射和管路跳动伤人。 (8)喷射过程中,喷头前方及附近5m内除射手外不准其它人员接近。喷射手和副手密切配合,副手观察喷射情况,及时用信号指示喷射位置和方向,经常检查输料管是否平直,出料弯头是否打折或弯曲过大,水环及各联接部件有无严重磨损现象,有时及时处理。 (9)开喷射机的司机要时刻注意装在喷射机上的压力表的变化情况。当发现压力表指针急速上升或跳动,数值超过1MPa,应立即停止机器运转,关闭进风阀门,打开排气阀门,分别检查容易堵塞的三个部位(出料弯管、输送胶管、喷嘴口),然后用震动器或疏通的办法来排除堵塞,震动自下而上进行。在喷嘴处堵塞时,切忌在管路中有压力的情况下用铁条从 喷嘴处去捅,以免伤人。 (10)当班喷射工作结束后,将喷浆机控制开关手把置于零位,并闭锁,必须卸开喷头,清理水环和喷浆机内外部所有灰浆。 (11)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不完好处进行及时更换。 耙装机司机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一、耙装机司机岗位性质及上岗条件 (一)岗位性质 本职业健康操作规程针对岗位为耙装机司机,本岗位作业人员属炮掘工作面主要作业人员之一,属于直接接触职业危害的特种作业人员。 (二)上岗条件 耙装机司机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及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需掌握以下知识: 1、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等。 2、熟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 3、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的相关规定见下表: 粉尘种类 游离SiO2含量(%) 呼吸性粉尘浓度(mg/m3) 5.0 煤尘 ?5 2.5 5,10 1.0 10,30 岩尘 0.5 30,50 0.2 ?50 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 4、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二、耙装机司机岗位职业危害因素、产生原因、防护措施、应急处置措施 (一)职业危害因素 根据现场实际条件及本工种具体特点进行分析,得出耙装机司机岗位接触到的职业危害主要有两个方面: 1、生产性粉尘:生产性粉尘是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能悬浮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对生产性 粉尘如果不加以控制,它将破坏作业环境,危害工人身体健康和损坏机器设备,还会污染大气环境。长期吸入这样的粉尘可导致职工患尘肺病。 2、噪声:噪声是指在生产施工中使用的机械工具、动力机械等产生的较强的影响人们正常作业的声音的总称。长期接触此类噪声可损害职工的听力,严重时可造成噪声性耳聋。 (二)产生原因 1、生产性粉尘在本岗位中主要是耙装机截割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在风的作业下悬浮在空气中。 2、噪声在本岗位中主要是指耙装机扒矸时与煤岩摩擦产生的声音与耙装机自身机器运转的声音。 (三)防护措施 1、生产性粉尘的防护措施有 ?耙矸前后洒水除尘。?耙装机卸载点喷雾。?冲刷巷帮。?个体防护类:佩戴好防尘口罩等。?粉尘浓度测定。?职业健康检查。 2、噪声的防护措施 ?加强耙装机注油及维护。?个体防护:佩戴静音耳塞等。?噪声检测。?职业健康检查。 (四)应急处置措施 1、经测定粉尘浓度高于规定值时,必须采取以下措施:立即停止作业,对迎头10m范围内进行洒水除尘,如有煤层,进行煤层注水措施;若粉尘浓度仍不能有效控制,必须在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恢复迎头掘进。 2、若噪声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后方可恢复生产。 三、耙装机司机岗位安全操作程序和维护注意事项 (一)安全操作程序 1、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静音耳塞、防尘口罩等。 2、启动耙装机耙装时,必须打开卸载点自动喷雾阀门。喷雾流量应与机型相匹配。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必须停机。 3、耙装机耙矸时,回风侧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立即采取降低粉尘浓度措施。 4、耙装机停止运转后,立即关闭所有防尘设施。 5、现场作业发现耙装机、电动机等声音超过85dB(A)时,立即停止作业,采取降低噪音措施。 6、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岩尘或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 7、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二)维护注意事项 1、耙装机维护注意事项 ?耙装机必须装有只准以专用工具开、闭的电气控制回路开关,专用工具必须由专职司机保管。司机离开操作台时,必须断开耙装机上的电源开关。 ?耙装机必须装有封闭式金属挡绳栏和防耙斗出槽的护栏。 ?耙装机必须装有照明装置。 ?开动耙装机前,必须发出警报。只有在耙斗运行范围人员全部撤出时,方可开动耙装机。 ?耙装机作业时,应使用卸载点喷雾除尘装置。 ?耙装作业开始前,甲烷断电仪的传感器,必须悬挂在耙斗作业段的上方。 ?在耙装过程中,司机应时刻注意机器各部件的运转情况,当发生电气或机器部件升温超限、运转声音异常或有强烈震动时,应立即停车,进行检查和处理。作业场所必须清扫浮矸和杂物,不得站在浮矸上操作。 ?耙装机在使用中发生故障时,必须停车,切断电源后进行处理。 ?耙装工作结束后,应将耙斗开到耙装机前,操纵手把放到松闸的位置,关闭耙装机,切断电源,锁好开关,卸下操作手把。 2、个体防护用品维护注意事项 ?、耙装机司机耙矸时必须按规定佩戴防尘口罩,防尘口罩必须按照劳动用品使用规定定期更换。 ?、作业场所的噪声超过规定时,耙装机司机必须按规定佩戴防噪声耳塞,并按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定定期更换。 ?、个人防护用品在更换期内,耙装机司机要每班结束后对其进行清理,保持其完好性。 耙装机维修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一、耙装机维修工岗位性质及上岗条件 (一)岗位性质 本职业健康操作规程针对岗位为耙装机维修工,本岗位作业人员属炮掘工作面主要作业人员之一,属于间接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 (二)上岗条件 耙装机维修工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及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需掌握以下知识: 1、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等。 2、熟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 3、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的相关规定见下表: 粉尘种类 游离SiO2含量(%) 呼吸性粉尘浓度(mg/m3) 5.0 煤尘 ?5 2.5 5,10 1.0 10,30 岩尘 0.5 30,50 0.2 ?50 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 4、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二、耙装机维修工岗位职业危害因素、产生原因、防护措施、应急处置措施 (一)职业危害因素 根据现场实际条件及本工种具体特点进行分析,得出耙装机维修工岗位接触到的职业危害主要有两个方面: 1、生产性粉尘:生产性粉尘是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能悬浮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对生产性 粉尘如果不加以控制,它将破坏作业环境,危害工人身体健康和损坏机器设备,还会污染大气环境。长期吸入这样的粉尘可导致职工患尘肺病。 2、噪声:噪声是指在生产施工中使用的机械工具、动力机械等产生的较强的影响人们正常作业的声音的总称。长期接触此类噪声可损害职工的听力,严重时可造成噪声性耳聋。 (二)产生原因 1、生产性粉尘在本岗位中主要是耙装机截割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在风的作业下悬浮在空气中。 2、噪声在本岗位中主要是指耙装机耙矸时与煤岩摩擦产生的声音与耙装机自身机器运转的声音。 (三)防护措施 1、生产性粉尘的防护措施有 ?耙矸前后洒水除尘。?耙装机卸载点喷雾。?冲刷巷帮。?个体防护类:佩戴好防尘口罩等。?粉尘浓度测定。?职业健康检查。 2、噪声的防护措施 ?加强耙装机注油及维护。?个体防护:佩戴静音耳塞等。?噪声检测。?职业健康检查。 (四)应急处置措施 1、经测定粉尘浓度高于规定值时,必须采取以下措施:立即停止作业,对迎头10m范围内进行洒水除尘,如有煤层,进行煤层注水措施;若粉尘浓度仍不能有效控制,必须在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恢复迎头掘进。 2、若噪声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后方可恢复生产。 三、耙装机维修工岗位安全操作程序和维护注意事项 (一)安全操作程序 1、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静音耳塞、防尘口罩等。 2、启动耙装机耙装时,必须打开卸载点自动喷雾阀门。喷雾流量应与机型相匹配。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必须停机。 3、耙装机耙矸时,回风侧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立即采取降低粉尘浓度措施。 4、耙装机停止运转后,立即关闭所有防尘设施。 5、现场作业发现耙装机、电动机等声音超过85dB(A)时,立即停止作业,采取降低噪音措施。 6、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岩尘或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 7、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二)维护注意事项 1、耙装机维护注意事项 ?耙装机必须装有只准以专用工具开、闭的电气控制回路开关,专用工具必须由专职维修工保管。维修工离开操作台时,必须断开耙装机上的电源开关。 ?耙装机必须装有封闭式金属挡绳栏和防耙斗出槽的护栏。 ?耙装机必须装有照明装置。 ?开动耙装机前,必须发出警报。只有在耙斗运行范围人员全部撤出时,方可开动耙装机。 ?耙装机作业时,应使用卸载点喷雾除尘装置。 ?耙装作业开始前,甲烷断电仪的传感器,必须悬挂在耙斗作业段的上方。 ?在耙装过程中,维修工应时刻注意机器各部件的运转情况,当发生电气或机器部件升温超限、运转声音异常或有强烈震动时,应立即停车,进行检查和处理。作业场所必须清扫浮矸和杂物,不得站在浮矸上操作。 ?耙装机在使用中发生故障时,必须停车,切断电源后进行处理。 ?耙装工作结束后,应将耙斗开到耙装机前,操纵手把放到松闸的位置,关闭耙装机,切断电源,锁好开关,卸下操作手把。 2、个体防护用品维护注意事项 ?、耙装机维修工耙矸时必须按规定佩戴防尘口罩,防尘口罩必须按照劳动用品使用规定定期更换。 ?、作业场所的噪声超过规定时,耙装机维修工必须按规定佩戴防噪声耳塞,并按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定定期更换。 ?、个人防护用品在更换期内,耙装机维修工要每班结束后对其进行清理,保持其完好性。 巷道维修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一、巷道维修工岗位性质及上岗条件 (一)岗位性质 本职业健康操作规程针对岗位为巷道维修工,本岗位作业人员属炮掘工作面主要作业人员之一,属于直接接触职业危害的特种作业人员。 (二)上岗条件 巷道维修工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及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需掌握以下知识: 1、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等。 2、熟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 3、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的相关规定见下表: 粉尘种类 游离SiO2含量(%) 呼吸性粉尘浓度(mg/m3) 5.0 煤尘 ?5 2.5 5,10 1.0 10,30 岩尘 0.5 30,50 0.2 ?50 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 4、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二、巷道维修工岗位职业危害因素、产生原因、防护措施、应急处置措施 (一)职业危害因素 根据现场实际条件及本工种具体特点进行分析,得出巷道维修工岗位接触到的职业危害主要有两个方面: 1、生产性粉尘:生产性粉尘是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能悬浮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对生产性 粉尘如果不加以控制,它将破坏作业环境,危害工人身体健康和损坏机器设备,还会污染大气环境。长期吸入这样的粉尘可导致职工患尘肺病。 2、噪声:噪声是指在生产施工中使用的机械工具、动力机械等产生的较强的影响人们正常作业的声音的总称。长期接触此类噪声可损害职工的听力,严重时可造成噪声性耳聋。 (二)产生原因 1、生产性粉尘在本岗位中主要是风钻、锚杆机等设备打眼或风镐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在风的作业下悬浮在空气中。 2、噪声在本岗位中主要是指风镐、风钻、锚杆机工作时与煤岩摩擦产生的声音以及各种机械自身运转发出的声音。 (三)防护措施 1、生产性粉尘的防护措施有 ?煤层注水。?湿式打眼。?净化风流。?冲刷巷帮。?个体防护类:佩戴好防尘口罩等。?粉尘浓度测定。?职业健康检查。 2、噪声的防护措施 ?加强风镐、锚杆机、风钻等设备的注油及维护,机体零部件的维修与更换,安设消音装置。?个体防护:佩戴静音耳塞等。?噪声检测。?职业健康检查。 (四)应急处置措施 1、经测定粉尘浓度高于规定值时,必须采取以下措施:立即停止作业,对工作地点前后20m范围内进行冲尘等措施;若粉尘浓度仍不能有效控制,必须在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恢复巷道维修工作。 2、若噪声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后方可恢复生产。 三、巷道维修工岗位安全操作程序和维护注意事项 (一)安全操作程序 1、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静音耳塞、防尘口罩等。 2、风钻、锚杆机工作时,必须接好水管,实行湿式钻眼,并冲刷巷帮进行除尘,风镐作业时,必须使用水管对风镐剔除的煤岩帮进行洒水除尘。 3、进行巷道扩修作业时,必须打开工作地点回风流侧的净化水幕,风流净化水幕要覆盖全断面,雾化效果必须良好。 4、进行巷道扩修作业时,回风侧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立即采取降低粉尘浓度措施。 5、现场作业发现风钻、锚杆机等声音超过85dB(A)时,立即停止作业,采取降低噪音措施。 6、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 7、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二)维护注意事项 1、风钻、锚杆机、风镐维护注意事项 ?风钻、锚杆机钻眼前,必须检查风钻是否完好,风水管路是否完好畅通,连接头是否牢固,各零部件是否完好齐全,螺丝是否紧固,并注油试运转。 ?用风钻、锚杆机、风镐施工前,要先吹洗风管,畅通后,检查风钻、锚杆机、风镐进风口有无堵塞物,有时必须清理干净。然后将风管用U形卡子与风钻、锚杆机、风镐连接牢固。 ?开风水前,风、水胶管必须用标准活节U形卡子连接牢固,严禁使用铁丝捆绑。使用过程中要随时检查活节的连接情况,如有松动及时停风停水处理好,防止风水胶管脱落伤人。 ?打眼时,钻眼工要站在有效掩护下操作,风钻的位置、高低要根据眼的角度调好。打眼前要做到“三紧”、“两不要”,点眼工眼定住后,要立刻撤到风钻后面。风钻前方不能站人, 钻进中严禁钎子上下左右移动,用力要均匀,防止操作不协调,造成断钎伤人。 ?多台风钻打眼时,必须做到定人、定机、定位。风钻不能上下重叠布置,风钻下不准站人。打眼过程中,如突然停风应立即将钎子拨出,以免因无风,钻腿下落,风钻将钎子压弯变形;如遇突然喷水、钻眼内回水变化大、煤岩突然变软、片帮来压、有害气体涌出等异常现象时,要立即停止钻进进行检查;如透裂隙水并涌水量较大时,不要拨出钎子,立即停止工作,工作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并汇报调度室及有关单位,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2、个体防护用品维护注意事项 ?、巷道维修工作业时必须按规定佩戴防尘口罩,防尘口罩必须按照劳动用品使用规定定期更换。 ?、作业场所的噪声超过规定时,巷道维修工必须按规定佩戴防噪声耳塞,并按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定定期更换。 ?、个人防护用品在更换期内,巷道维修工要每班结束后对其进行清理,保持其完好性。 掘进钻眼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掘进钻眼工必须进行职业健康操作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合格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2、明确操作过程中的职业危害。 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只要有: (1)掘进钻眼过程中产生的煤尘或岩尘。 (2)设备运转或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3、掌握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 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区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限值见下表: 粉尘种类 游离SiO2含量(%) 呼吸性粉尘浓度(mg/m3) 5.0 煤尘 ?5 2.5 5,10 1.0 10,30 岩尘 0.5 30,50 0.2 ?50 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 4、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5、现场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1)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必需设有公告和警示标识,标明危害因素、后果、急救措施等。 (2)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职业防护用品。如:静音耳塞、防尘口罩、防护目镜等。 (3)掘进钻眼时必须坚持湿式钻眼。在遇水膨胀的岩层中掘进不能采用湿式钻眼时,可采用干式钻眼,但必须采取防尘措施,并使用个体防尘防护用品。 (4)采用风钻钻眼时,施工地点及回风流中粉尘浓度超过上表规定时,立即采取降低粉尘浓度的措施。 (5)掘进施工期间局部通风机应正常运转,工作面风量达到规程规定要求,风筒口距离工作面不得超过5m。 (6)钻眼过程中,出现粉尘飞扬时停止钻进,检查水管是否有水,钻头、钻杆中心孔是否畅通,否则,必须处理后再钻眼。 (7)加强综合防尘管理,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钻眼过程中,在巷道内安设两道净化 喷雾,并及时洒水冲尘,防止粉尘堆积。 (8)现场作业时发现耙装机、胶带输送机、风钻等声音超过85dB(A)时,立即停止作业并通知跟班领导,检查设备运转情况,采取降低噪音措施。 (9)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 (10)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6、奖罚规定:对于违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的职工,安监人员、生产管理人员有权立即制止,并视情节轻重对其责任人进行警示教育或罚款处理。 7、职业危害事故处理:一旦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8、本岗位的安全操作程序和维护注意事项 (1)进入工作地点前应检查风筒风量是否达到施工要求,风筒距工作面距离不得超过5m。 (2)钻研前应准备好使用的钻具,水针孔要正,出水孔是否畅通、运转声音是否正常、强化设备润滑,保证工作时噪音降低到最小。 (3)供水管接送至掘进工作面,保证防尘水源使用方便、正常和安全。 (4)将风水管理连接好钻具准备钻眼时佩戴好职业防护用品。如:静音耳塞、防尘口罩、防护目镜等。 (5)开钻时要先给水后给风;钻眼过程中,给水量不宜过大或过小,要均匀适当。更换钻杆或施工完毕时,要先关风,后关水。 (6)钻眼过程中要时刻注意,施工期间通风量是否符合规定,施工地点噪音是否超过规定,否则及时通知跟班队长及时处理。 (6)施工完毕后检查钻具水针、出水孔是否正常,并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 (7)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不完好处进行及时更换。 掘进爆破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掘进爆破工必须进行职业健康操作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合格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2、明确操作过程中的职业危害。 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只要有: (1)爆破过程中产生的煤尘或岩尘。 (2)爆破、设备运转或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3)爆破过程中产生的氮氧化合物、碳氧化合物等有毒有害气体。 3、掌握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 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区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限值见下表: 粉尘种类 游离SiO2含量(%) 呼吸性粉尘浓度(mg/m3) 5.0 煤尘 ?5 2.5 5,10 1.0 10,30 岩尘 0.5 30,50 0.2 ?50 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 4、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5、现场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1)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必需设有公告和警示标识,标明危害因素、后果、急救 措施等。 (2)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职业防护用品。如:静音耳塞、防尘口罩、防护目镜等。 (3)爆破时必须使用水炮泥。 (4)爆破时施工地点及回风流中粉尘浓度超过上表规定时,立即采取降低粉尘浓度的措施。 (5)爆破期间局部通风机应正常运转,工作面风量达到规程规定要求,风筒口距离工作面不得超过5m。 (6)装药地点20m范围内出现粉尘飞扬时停止爆破。 (7)加强综合防尘管理,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爆破过程中,在巷道内安设能覆盖全断面的爆破喷雾及两道净化喷雾,并爆破后爆破地点20m范围内及时洒水冲尘,防止粉尘堆积。 (8)放炮后等排尽炮烟,方可进入工作面。 (9)现场作业时发现耙装机、胶带输送机、风钻等声音超过85dB(A)时,立即停止作业并通知跟班领导,检查设备运转情况,采取降低噪音措施。 (10)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 (11)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6、奖罚规定:对于违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的职工,安监人员、生产管理人员有权立即制止,并视情节轻重对其责任人进行警示教育或罚款处理。 7、职业危害事故处理:一旦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8、本岗位的安全操作程序和维护注意事项 (1)进入工作地点前应检查风筒风量是否达到施工要求,风筒距工作面距离不得超过5m。 (2)供水管接送至掘进工作面,保证防尘水源使用方便、正常和安全。各种喷雾设施齐全有效。 (3)爆破时佩戴好职业防护用品。如:静音耳塞、防尘口罩、防护目镜等。 (4)爆破时采用水炮泥封堵炮眼。 (5)爆破过程中要时刻注意,施工期间通风量是否符合规定,施工地点噪音是否超过规定,否则及时通知跟班队长及时处理。 (6)爆破时开启巷道内的爆破喷雾及净化水幕,爆破后冲洗爆破地点20范围内煤尘。 (7)爆破期间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检查各类气体在空气中的含量,超过规定时严禁爆破。放炮后等排尽炮烟,方可进入工作面。 (8)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不完好处进行及时更换。 人力装载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人力装载工必须进行职业健康操作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合格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2、明确操作过程中的职业危害。 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只要有: (1)装载过程中产生的煤尘或岩尘。 (2)设备运转或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3、掌握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 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区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限值见下表: 粉尘种类 游离SiO2含量(%) 呼吸性粉尘浓度(mg/m3) 5.0 煤尘 ?5 2.5 岩尘 5,10 1.0 10,30 0.5 30,50 0.2 ?50 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 4、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现场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5 (1)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必需设有公告和警示标识,标明危害因素、后果、急救措施等。 (2)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职业防护用品。如:静音耳塞、防尘口罩、防护目镜等。 (3)放炮后等排尽炮烟,方可进入工作面。 (4)装岩(煤)前必须洒水降尘,以防煤尘飞扬。 5)人力装岩期间局部通风机应正常运转,工作面风量达到规程规定要求,风筒口距离工( 作面不得超过5m。 (6)加强综合防尘管理,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爆破过程中,在巷道内安设能覆盖全断面的两道净化喷雾,防止粉尘堆积。 (7)现场作业时发现耙装机、胶带输送机、风钻等声音超过85dB(A)时,立即停止作业并通知跟班领导,检查设备运转情况,采取降低噪音措施。 (8)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 (9)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6、奖罚规定:对于违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的职工,安监人员、生产管理人员有权立即制止,并视情节轻重对其责任人进行警示教育或罚款处理。 7、职业危害事故处理:一旦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8、本岗位的安全操作程序和维护注意事项 (1)进入工作地点前应检查风筒风量是否达到施工要求,风筒距工作面距离不得超过5m。 (2)供水管接送至掘进工作面,保证防尘水源使用方便、正常和安全。各种喷雾设施齐全有效。 3)装岩时佩戴好职业防护用品。如:静音耳塞、防尘口罩、防护目镜等。 ( (4)装岩前必须洒水降尘。 (5)装岩过程中要时刻注意,施工期间通风量是否符合规定,施工地点噪音是否超过规定,否则及时通知跟班队长及时处理。 (6)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不完好处进行及时更换。 水泵司机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水泵司机必须进行职业健康操作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合格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2、明确操作过程中的职业危害。 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只要有: (1)巷道掘进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煤尘或岩尘。 (2)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3)受十下灰岩溶裂隙水威胁。 (4)顶板淋水、巷道积水含有硫化物,有腐蚀性。。 3、掌握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 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区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限值见下表: 粉尘种类 游离SiO2含量(%) 呼吸性粉尘浓度(mg/m3) 5.0 煤尘 ?5 2.5 5,10 1.0 10,30 岩尘 0.5 30,50 0.2 ?50 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 4、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5、现场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1)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职业防护用品。如:静音耳塞、防尘口罩、防护目镜、雨衣等。 (2)必须熟悉工作地点的避水灾路线。 (3)现场作业时发现耙装机、胶带输送机、水泵电机等声音超过85dB(A)时,立即停止作业并通知跟班领导,检查设备运转情况,采取降低噪音措施。 (4)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 (5)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6、奖罚规定:对于违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的职工,安监人员、生产管理人员有权立即制止,并视情节轻重对其责任人进行警示教育或罚款处理。 7、职业危害事故处理:一旦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8、本岗位的安全操作程序和维护注意事项 (1)进入工作场所时佩戴好职业防护用品。如:静音耳塞、防尘口罩、防护目镜、雨衣等。 (2)时刻观测水位变化,发现涌水量增大必须及时汇报。 (3)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不完好处进行及时更换。 (三)运输专业 蓄电池电机车司机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蓄电池电机车司机必须进行职业健康操作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合格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2、明确操作过程中的职业危害。 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只要有: (1)巷道掘进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煤尘或岩尘。 (2)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3)充电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 3、掌握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 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区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限值见下表: 粉尘种类 游离SiO2含量(%) 呼吸性粉尘浓度(mg/m3) 5.0 煤尘 ?5 2.5 5,10 1.0 10,30 岩尘 0.5 30,50 0.2 ?50 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 4、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5、现场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1)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职业防护用品。如:静音耳塞、防尘口罩等。 (2)现场作业时发现耙装机等声音超过85dB(A)时,立即停止作业并通知跟班领导,检查设备运转情况,采取降低噪音措施。 (3)配制电解液时必须穿戴胶靴,橡胶围裙、橡胶手套,护目眼镜和口罩等防护用品。 (4)在调和电解液时必须将硫酸徐徐倒入水中,严禁向硫酸内倒水(以免硫酸飞溅,烫伤人员),电解液比重应为1:26。 (5)配制酸性电解液,遇有电解液烫伤时,应先用5%的硫酸钠溶液清洗,然后再用清水冲洗。 (6)每班工作结束后,须填写有关记录并打扫环境卫生、整理好工具和仪表后,方可交接班。 (7)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6、奖罚规定:对于违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的职工,安监人员、生产管理人员有权立即制止,并视情节轻重对其责任人进行警示教育或罚款处理。 7、职业危害事故处理:一旦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8、本岗位的安全操作程序和维护注意事项 (1)必须熟悉本岗位的机电设备性能、供电系统及《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掌握有关设备、仪器、仪表、工具和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按本规程要求进行充电作业,并能正确处理一般故障。 (2)充电前要认真检查需用工具及材料是否齐全,电压表、点温计、密度计及温度计等检测仪表,必须确保其灵敏可靠。 (3)充电工作开始前应先检查充电机及充电机上的仪表,确认指示准确后再进行送电。充电机电源的两极不得接反(电源的正极接电池的正极,电源的负极接电池的负极)。 (4)注意观察电池在充电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其中包括电解液的密度和温度、电池的端电压、充电电流的变化)如有异常情况应停电处理,不准电池带故障充电。 (5)充电过程中,禁止中间停电,电解液不许超过60?C,否则应采取降温措施或减小充电电流,但减小充电电流要延长充电时间。 (6)在充电过程中,每小时必须检查一次电池电压、电流、液面、比重和温度,并做好记录。 (7)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不完好处进行及时更换。 窄轨电机车司机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窄轨电机车司机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培训内容如下: (1)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 (2)熟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 2、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 (1)设备运转或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2)因大巷风流、矿车撞击、除尘等其他原因造成的粉尘。 3、掌握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 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见下表: 粉尘种类 游离SiO2含量(%) 呼吸性粉尘浓度(mg/m3) 5.0 煤尘 ?5 2.5 5,10 1.0 10,30 岩尘 0.5 30,50 0.2 ?50 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 4、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5、现场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1)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带完好的职业防护用品。如:静音耳塞、防尘口罩、防护目镜等; (2)现场作业发现噪声超过85dB(A)时,立即停止作业并通知跟班领导,检查设备运转情况,采取降低噪音措施; (3)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 (4)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6、奖罚规定:对于违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的职工,安监人员、生产管理人员有权立即制止,并视情节严重对责任人进行警示教育或罚款处理; 7、职业危害事故处理:一旦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8、本岗位的安全操作程序和维护注意事项 (1)生产作业中要严格执行矿制定的各项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2)作业人员要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不用。 (3)在作业过程中要爱护劳动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各种危害标识,不得故意损 坏。 (4)作业人员要按规定要求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不得使用损坏、到期和不能够防护的防护用品。 (5)作业人员要经常对作业场所进行洒水、通风、卫生清理,保持作业地点清洁、干净。 (6)班中要检查喷雾、除尘设施使用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保证设施正常使用。 (7)作业中要严格执行喷雾降尘、机械除尘规定,经常对喷雾头、管道、除尘器进行检查维修。 窄轨电机车修理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窄轨电机车修理工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培训内容如下: (1)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 (2)熟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 2、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 (1)设备运转或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2)因维修、除尘等其他原因造成的粉尘。 3、掌握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 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见下表: 粉尘种类 游离SiO2含量(%) 呼吸性粉尘浓度(mg/m3) 5.0 煤尘 ?5 2.5 5,10 1.0 10,30 岩尘 0.5 30,50 0.2 ?50 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 4、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5、现场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1)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带完好的职业防护用品。如:静音耳塞、防尘口罩、防护目镜 等; (2)现场作业发现噪声超过85dB(A)时,立即停止作业并通知跟班领导,检查设备运转情况,采取降低噪音措施; (3)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 (4)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6、奖罚规定:对于违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的职工,安监人员、生产管理人员有权立即制止,并视情节严重对责任人进行警示教育或罚款处理; 7、职业危害事故处理:一旦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8、本岗位的安全操作程序和维护注意事项 (1)生产作业中要严格执行矿制定的各项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2)作业人员要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不用。 (3)在作业过程中要爱护劳动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各种危害标识,不得故意损坏。 (4)作业人员要按规定要求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不得使用损坏、到期和不能够防护的防护用品。 (5)作业人员要经常对作业场所进行洒水、通风、卫生清理,保持作业地点清洁、干净。 (6)班中要检查喷雾、除尘设施使用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保证设施正常使用。 (7)作业中要严格执行喷雾降尘、机械除尘规定,经常对喷雾头、管道、除尘器进行检查维修。 矿车修理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矿车修理工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培训内容如下: (1)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 (2)熟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 2、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 (1)设备运转或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2)因维修、除尘等其他原因造成的粉尘。 3、掌握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 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见下表: 粉尘种类 游离SiO2含量(%) 呼吸性粉尘浓度(mg/m3) 5.0 煤尘 ?5 2.5 5,10 1.0 10,30 岩尘 0.5 30,50 0.2 ?50 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 4、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5、现场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1)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带完好的职业防护用品。如:静音耳塞、防尘口罩、防护目镜等; (2)现场作业发现噪声超过85dB(A)时,立即停止作业并通知跟班领导,检查设备运转情况,采取降低噪音措施; (3)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 (4)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6、奖罚规定:对于违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的职工,安监人员、生产管理人员有权立即制止,并视情节严重对责任人进行警示教育或罚款处理; 7、职业危害事故处理:一旦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8、本岗位的安全操作程序和维护注意事项 (1)生产作业中要严格执行矿制定的各项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2)作业人员要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不用。 (3)在作业过程中要爱护劳动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各种危害标识,不得故意损坏。 (4)作业人员要按规定要求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不得使用损坏、到期和不能够防护的防护用品。 (5)作业人员要经常对作业场所进行洒水、通风、卫生清理,保持作业地点清洁、干净。 (6)班中要检查喷雾、除尘设施使用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保证设施正常使用。 (7)作业中要严格执行喷雾降尘、机械除尘规定,经常对喷雾头、管道、除尘器进行检查维修。 窄轨轨道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窄轨轨道工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培训内容如下: (1)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 (2)熟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 2、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 (1)施工现场有其他设备造成的噪声。 (2)因施工、维修等其他原因造成的粉尘。 3、掌握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 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见下表: 粉尘种类 游离SiO2含量(%) 呼吸性粉尘浓度(mg/m3) 5.0 煤尘 ?5 2.5 5,10 1.0 10,30 岩尘 0.5 30,50 0.2 ?50 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 4、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5、现场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1)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带完好的职业防护用品。如:静音耳塞、防尘口罩、防护目镜等; (2)现场作业发现噪声超过85dB(A)时,立即停止作业并通知跟班领导,检查设备运转情况,采取降低噪音措施; (3)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 (4)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6、奖罚规定:对于违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的职工,安监人员、生产管理人员有权立即制止,并视情节严重对责任人进行警示教育或罚款处理; 7、职业危害事故处理:一旦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8、本岗位的安全操作程序和维护注意事项 (1)生产作业中要严格执行矿制定的各项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2)作业人员要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不用。 (3)在作业过程中要爱护劳动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各种危害标识,不得故意损坏。 (4)作业人员要按规定要求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不得使用损坏、到期和不能够防护的防护用品。 (5)作业人员要经常对作业场所进行洒水、通风、卫生清理,保持作业地点清洁、干净。 (6)班中要检查喷雾、除尘设施使用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保证设施正常使用。 (7)作业中要严格执行喷雾降尘、机械除尘规定,经常对喷雾头、管道、除尘器进行检查维修。 架线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架线工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培训内容如下: (1)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 (2)熟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 2、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 (1)施工现场因其他设备产生的噪声。 (2)因施工、维修、除尘等其他原因造成的粉尘。 3、掌握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 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见下表: 粉尘种类 游离SiO2含量(%) 呼吸性粉尘浓度(mg/m3) 5.0 煤尘 ?5 2.5 5,10 1.0 10,30 岩尘 0.5 30,50 0.2 ?50 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 4、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5、现场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1)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带完好的职业防护用品。如:静音耳塞、防尘口罩、防护目镜等; (2)现场作业发现噪声超过85dB(A)时,立即停止作业并通知跟班领导,检查设备运转情况,采取降低噪音措施; (3)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 (4)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 业; 6、奖罚规定:对于违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的职工,安监人员、生产管理人员有权立即制止,并视情节严重对责任人进行警示教育或罚款处理; 7、职业危害事故处理:一旦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8、本岗位的安全操作程序和维护注意事项 (1)生产作业中要严格执行矿制定的各项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2)作业人员要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不用。 (3)在作业过程中要爱护劳动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各种危害标识,不得故意损坏。 (4)作业人员要按规定要求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不得使用损坏、到期和不能够防护的防护用品。 (5)作业人员要经常对作业场所进行洒水、通风、卫生清理,保持作业地点清洁、干净。 (6)班中要检查喷雾、除尘设施使用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保证设施正常使用。 (7)作业中要严格执行喷雾降尘、机械除尘规定,经常对喷雾头、管道、除尘器进行检查维修。 斜井人车修理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斜井人车修理工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培训内容如下: (1)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 (2)熟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 2、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 (1)设备运转或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2)因除尘等其他原因造成的粉尘。 3、掌握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 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见下表: 粉尘种类 游离SiO2含量(%) 呼吸性粉尘浓度(mg/m3) 5.0 煤尘 ?5 2.5 5,10 1.0 10,30 岩尘 0.5 30,50 0.2 ?50 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 4、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5、现场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1)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带完好的职业防护用品。如:静音耳塞、防尘口罩、防护目镜等; (2)现场作业发现噪声超过85dB(A)时,立即停止作业并通知跟班领导,检查设备运转情况,采取降低噪音措施; (3)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 (4)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6、奖罚规定:对于违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的职工,安监人员、生产管理人员有权立即制止,并视情节严重对责任人进行警示教育或罚款处理; 7、职业危害事故处理:一旦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8、本岗位的安全操作程序和维护注意事项 (1)生产作业中要严格执行矿制定的各项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2)作业人员要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不用。 (3)在作业过程中要爱护劳动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各种危害标识,不得故意损坏。 (4)作业人员要按规定要求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不得使用损坏、到期和不能够防护的防护用品。 (5)作业人员要经常对作业场所进行洒水、通风、卫生清理,保持作业地点清洁、干净。 (6)班中要检查喷雾、除尘设施使用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保证设施正常使用。 (7)作业中要严格执行喷雾降尘、机械除尘规定,经常对喷雾头、管道、除尘器进行检查维修。 人车跟车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人车跟车工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培训内容如下: (1)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 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 (2)熟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 2、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 (1)设备运转或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2)因维修、除尘等其他原因造成的粉尘。 3、掌握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 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见下表: 粉尘种类 游离SiO2含量(%) 呼吸性粉尘浓度(mg/m3) 5.0 煤尘 ?5 2.5 5,10 1.0 10,30 岩尘 0.5 30,50 0.2 ?50 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 4、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5、现场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1)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带完好的职业防护用品。如:静音耳塞、防尘口罩、防护目镜等; (2)现场作业发现噪声超过85dB(A)时,立即停止作业并通知跟班领导,检查设备运转情况,采取降低噪音措施; (3)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 (4)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6、奖罚规定:对于违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的职工,安监人员、生产管理人员有权立即制止,并视情节严重对责任人进行警示教育或罚款处理; 7、职业危害事故处理:一旦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8、本岗位的安全操作程序和维护注意事项 (1)生产作业中要严格执行矿制定的各项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2)作业人员要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不用。 (3)在作业过程中要爱护劳动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各种危害标识,不得故意损坏。 (4)作业人员要按规定要求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不得使用损坏、到期和不能够防护的防护用品。 (5)作业人员要经常对作业场所进行洒水、通风、卫生清理,保持作业地点清洁、干净。 (6)班中要检查喷雾、除尘设施使用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保证设施正常使用。 (7)作业中要严格执行喷雾降尘、机械除尘规定,经常对喷雾头、管道、除尘器进行检查维修。 行车调度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行车调度工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培训内容如下: (1)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 (2)熟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 2、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 (1)设备运转或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2)因维修、除尘等其他原因造成的粉尘。 3、掌握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 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见下表: 粉尘种类 游离SiO2含量(%) 呼吸性粉尘浓度(mg/m3) 5.0 煤尘 ?5 2.5 5,10 1.0 10,30 岩尘 0.5 30,50 0.2 ?50 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 4、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5、现场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1)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带完好的职业防护用品。如:静音耳塞、防尘口罩、防护目镜等; (2)现场作业发现噪声超过85dB(A)时,立即停止作业并通知跟班领导,检查设备运转情况,采取降低噪音措施; (3)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 (4)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6、奖罚规定:对于违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的职工,安监人员、生产管理人员有权立即制止,并视情节严重对责任人进行警示教育或罚款处理; 7、职业危害事故处理:一旦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8、本岗位的安全操作程序和维护注意事项 (1)生产作业中要严格执行矿制定的各项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2)作业人员要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不用。 (3)在作业过程中要爱护劳动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各种危害标识,不得故意损坏。 (4)作业人员要按规定要求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不得使用损坏、到期和不能够防护的防护用品。 (5)作业人员要经常对作业场所进行洒水、通风、卫生清理,保持作业地点清洁、干净。 (6)班中要检查喷雾、除尘设施使用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保证设施正常使用。 (7)作业中要严格执行喷雾降尘、机械除尘规定,经常对喷雾头、管道、除尘器进行检查维修。 立井信号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立井信号工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培训内容如下: (1)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 (2)熟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 2、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 (1)设备运转或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2)因维修、除尘等其他原因造成的粉尘。 3、掌握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 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见下表: 粉尘种类 游离SiO2含量(%) 呼吸性粉尘浓度(mg/m3) 5.0 煤尘 ?5 2.5 5,10 1.0 10,30 岩尘 0.5 30,50 0.2 ?50 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 4、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5、现场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1)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带完好的职业防护用品。如:静音耳塞、防尘口罩、防护目镜等; (2)现场作业发现噪声超过85dB(A)时,立即停止作业并通知跟班领导,检查设备运转情况,采取降低噪音措施; (3)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 (4)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6、奖罚规定:对于违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的职工,安监人员、生产管理人员有权立即制止,并视情节严重对责任人进行警示教育或罚款处理; 7、职业危害事故处理:一旦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8、本岗位的安全操作程序和维护注意事项 (1)生产作业中要严格执行矿制定的各项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2)作业人员要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不用。 (3)在作业过程中要爱护劳动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各种危害标识,不得故意损坏。 (4)作业人员要按规定要求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不得使用损坏、到期和不能够防护的防护用品。 (5)作业人员要经常对作业场所进行洒水、通风、卫生清理,保持作业地点清洁、干净。 (6)班中要检查喷雾、除尘设施使用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保证设施正常使用。 (7)作业中要严格执行喷雾降尘、机械除尘规定,经常对喷雾头、管道、除尘器进行检查维修。 立井把钩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立井把钩工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培训内容如下: (1)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 (2)熟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 2、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 (1)设备运转或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2)因维修、除尘等其他原因造成的粉尘。 3、掌握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 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见下表: 粉尘种类 游离SiO2含量(%) 呼吸性粉尘浓度(mg/m3) 5.0 煤尘 ?5 2.5 5,10 1.0 10,30 岩尘 0.5 30,50 0.2 ?50 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 4、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5、现场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1)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带完好的职业防护用品。如:静音耳塞、防尘口罩、防护目镜等; (2)现场作业发现噪声超过85dB(A)时,立即停止作业并通知跟班领导,检查设备运转情况,采取降低噪音措施; (3)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 (4)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6、奖罚规定:对于违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的职工,安监人员、生产管理人员有权立即制止,并视情节严重对责任人进行警示教育或罚款处理; 7、职业危害事故处理:一旦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8、本岗位的安全操作程序和维护注意事项 (1)生产作业中要严格执行矿制定的各项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2)作业人员要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不用。 (3)在作业过程中要爱护劳动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各种危害标识,不得故意损坏。 (4)作业人员要按规定要求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不得使用损坏、到期和不能够防护的防护用品。 (5)作业人员要经常对作业场所进行洒水、通风、卫生清理,保持作业地点清洁、干净。 (6)班中要检查喷雾、除尘设施使用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保证设施正常使用。 (7)作业中要严格执行喷雾降尘、机械除尘规定,经常对喷雾头、管道、除尘器进行检查维修。 斜井信号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斜井信号工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培训内容如下: (1)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 (2)熟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 2、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 (1)设备运转或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2)因维修、除尘等其他原因造成的粉尘。 3、掌握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 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见下表: 粉尘种类 游离SiO2含量(%) 呼吸性粉尘浓度(mg/m3) 5.0 煤尘 ?5 2.5 5,10 1.0 10,30 岩尘 0.5 30,50 0.2 ?50 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 4、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5、现场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1)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带完好的职业防护用品。如:静音耳塞、防尘口罩、防护目镜等; (2)现场作业发现噪声超过85dB(A)时,立即停止作业并通知跟班领导,检查设备运转情况,采取降低噪音措施; (3)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 (4)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6、奖罚规定:对于违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的职工,安监人员、生产管理人员有权立即制止,并视情节严重对责任人进行警示教育或罚款处理; 7、职业危害事故处理:一旦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8、本岗位的安全操作程序和维护注意事项 (1)生产作业中要严格执行矿制定的各项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2)作业人员要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不用。 (3)在作业过程中要爱护劳动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各种危害标识,不得故意损坏。 (4)作业人员要按规定要求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不得使用损坏、到期和不能够防护的防护 用品。 (5)作业人员要经常对作业场所进行洒水、通风、卫生清理,保持作业地点清洁、干净。 (6)班中要检查喷雾、除尘设施使用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保证设施正常使用。 (7)作业中要严格执行喷雾降尘、机械除尘规定,经常对喷雾头、管道、除尘器进行检查维修。 斜井把钩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斜井把钩工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培训内容如下: (1)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 (2)熟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 2、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 (1)设备运转或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2)因维修、除尘等其他原因造成的粉尘。 3、掌握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 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见下表: 粉尘种类 游离SiO2含量(%) 呼吸性粉尘浓度(mg/m3) 5.0 煤尘 ?5 2.5 5,10 1.0 10,30 岩尘 0.5 30,50 0.2 ?50 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 4、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5、现场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1)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带完好的职业防护用品。如:静音耳塞、防尘口罩、防护目镜等; (2)现场作业发现噪声超过85dB(A)时,立即停止作业并通知跟班领导,检查设备运转 情况,采取降低噪音措施; (3)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 (4)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6、奖罚规定:对于违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的职工,安监人员、生产管理人员有权立即制止,并视情节严重对责任人进行警示教育或罚款处理; 7、职业危害事故处理:一旦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8、本岗位的安全操作程序和维护注意事项 (1)生产作业中要严格执行矿制定的各项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2)作业人员要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不用。 (3)在作业过程中要爱护劳动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各种危害标识,不得故意损坏。 (4)作业人员要按规定要求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不得使用损坏、到期和不能够防护的防护用品。 (5)作业人员要经常对作业场所进行洒水、通风、卫生清理,保持作业地点清洁、干净。 (6)班中要检查喷雾、除尘设施使用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保证设施正常使用。 (7)作业中要严格执行喷雾降尘、机械除尘规定,经常对喷雾头、管道、除尘器进行检查维修。 采区信号把钩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采区信号把钩工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培训内容如下: (1)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 (2)熟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 2、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 (1)设备运转或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2)因维修、除尘等其他原因造成的粉尘。 3、掌握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 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 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见下表: 粉尘种类 游离SiO2含量(%) 呼吸性粉尘浓度(mg/m3) 5.0 煤尘 ?5 2.5 5,10 1.0 10,30 岩尘 0.5 30,50 0.2 ?50 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 4、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5、现场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1)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带完好的职业防护用品。如:静音耳塞、防尘口罩、防护目镜等; (2)现场作业发现噪声超过85dB(A)时,立即停止作业并通知跟班领导,检查设备运转情况,采取降低噪音措施; (3)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 (4)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6、奖罚规定:对于违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的职工,安监人员、生产管理人员有权立即制止,并视情节严重对责任人进行警示教育或罚款处理; 7、职业危害事故处理:一旦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8、本岗位的安全操作程序和维护注意事项 (1)生产作业中要严格执行矿制定的各项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2)作业人员要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不用。 (3)在作业过程中要爱护劳动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各种危害标识,不得故意损坏。 (4)作业人员要按规定要求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不得使用损坏、到期和不能够防护的防护用品。 (5)作业人员要经常对作业场所进行洒水、通风、卫生清理,保持作业地点清洁、干净。 (6)班中要检查喷雾、除尘设施使用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保证设施正常使用。 (7)作业中要严格执行喷雾降尘、机械除尘规定,经常对喷雾头、管道、除尘器进行检查维修。 联环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联环工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 作。培训内容如下: (1)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 (2)熟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 2、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 (1)设备运转或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2)因维修、除尘等其他原因造成的粉尘。 3、掌握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 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见下表: 粉尘种类 游离SiO2含量(%) 呼吸性粉尘浓度(mg/m3) 5.0 煤尘 ?5 2.5 5,10 1.0 10,30 岩尘 0.5 30,50 0.2 ?50 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 4、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5、现场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1)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带完好的职业防护用品。如:静音耳塞、防尘口罩、防护目镜等; (2)现场作业发现噪声超过85dB(A)时,立即停止作业并通知跟班领导,检查设备运转情况,采取降低噪音措施; (3)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 (4)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6、奖罚规定:对于违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的职工,安监人员、生产管理人员有权立即制止,并视情节严重对责任人进行警示教育或罚款处理; 7、职业危害事故处理:一旦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8、本岗位的安全操作程序和维护注意事项 (1)生产作业中要严格执行矿制定的各项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2)作业人员要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不用。 (3)在作业过程中要爱护劳动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各种危害标识,不得故意损坏。 (4)作业人员要按规定要求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不得使用损坏、到期和不能够防护的防护用品。 (5)作业人员要经常对作业场所进行洒水、通风、卫生清理,保持作业地点清洁、干净。 (6)班中要检查喷雾、除尘设施使用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保证设施正常使用。 (7)作业中要严格执行喷雾降尘、机械除尘规定,经常对喷雾头、管道、除尘器进行检查维修。 翻车机司机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翻车机司机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培训内容如下: (1)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 (2)熟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 2、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 (1)设备运转或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2)因维修、除尘等其他原因造成的粉尘。 3、掌握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 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见下表: 粉尘种类 游离SiO2含量(%) 呼吸性粉尘浓度(mg/m3) 5.0 煤尘 ?5 2.5 5,10 1.0 10,30 岩尘 0.5 30,50 0.2 ?50 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 4、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5、现场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1)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带完好的职业防护用品。如:静音耳塞、防尘口罩、防护目镜等; (2)现场作业发现噪声超过85dB(A)时,立即停止作业并通知跟班领导,检查设备运转情况,采取降低噪音措施; (3)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 (4)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6、奖罚规定:对于违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的职工,安监人员、生产管理人员有权立即制止, 并视情节严重对责任人进行警示教育或罚款处理; 7、职业危害事故处理:一旦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8、本岗位的安全操作程序和维护注意事项 (1)生产作业中要严格执行矿制定的各项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2)作业人员要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不用。 (3)在作业过程中要爱护劳动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各种危害标识,不得故意损坏。 (4)作业人员要按规定要求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不得使用损坏、到期和不能够防护的防护用品。 (5)作业人员要经常对作业场所进行洒水、通风、卫生清理,保持作业地点清洁、干净。 (6)班中要检查喷雾、除尘设施使用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保证设施正常使用。 (7)作业中要严格执行喷雾降尘、机械除尘规定,经常对喷雾头、管道、除尘器进行检查维修。 (四)机电专业 胶带机司机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胶带机司机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2、明确操作过程中的职业危害。 3、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 (1)原煤输送过程中产生的煤尘或岩尘; (2)设备运转或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3)特殊情况下检修作业时产生的氮氧化物、碳氧化物等。 4、掌握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 作业场所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限值见下表: 粉尘种类 游离SiO2 含量(%) 呼吸性粉尘浓度(mg/m?) 5.0 煤尘 ?5 2.5 5?10 1.0 10?30 岩尘 0.5 30?50 0.2 ?50 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 5、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6、现场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1)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带完好的职业防护用品。如:静音耳塞、防尘口罩、防护目镜等; (2)作业人员要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不用。 (3)在作业过程中要爱护劳动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各种危害标识,不得故意损坏。 (4)作业人员要按规定要求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不得使用损坏、到期和不能够防护的防护用品。 (5)作业人员要经常对作业场所进行洒水、通风、卫生清理,保持作业地点清洁、干净。 (6)班中要检查喷雾、除尘设施使用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保证设施正常使用。 (7)作业中要严格执行喷雾降尘、机械除尘规定,经常对喷雾头、管道、除尘器进行检查维修。 (8)现场作业发现胶带输送机声音超过85dB(A)时,立即停止作业并通知跟班领导,检查设备运转情况,采取降低噪音措施; (9)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 (10)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7、奖罚规定:对于违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的职工,安监人员、生产管理人员有权立即制止,并视情节严重对责任人进行警示教育或罚款处理; 8、职业危害事故处理:一旦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水泵司机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水泵司机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2、明确操作过程中的职业危害。 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设备运转或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等; 3、掌握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 作业场所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 4、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5、现场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1)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带完好的职业防护用品。如:静音耳塞等。 (2)作业人员要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不用。 (3)在作业过程中要爱护劳动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各种危害标识,不得故意损坏。 (4)作业人员要按规定要求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不得使用损坏、到期和不能够防护的防护用品。 (5)作业人员要经常对作业场所进行洒水、通风、卫生清理,保持作业地点清洁、干净。 (6)现场作业发现水泵声音超过85dB(A)时,立即停止作业并通知跟班领导,检查设备运转情况,采取降低噪音措施; (7)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卫生,做好现场文明生产; (8)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6、奖罚规定:对于违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的职工,安监人员、生产管理人员有权立即制止,并视情节严重对责任人进行警示教育或罚款处理; 7、职业危害事故处理:一旦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压风机司机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压风机司机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2、明确操作过程中的职业危害。 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 (1)设备运转或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2)特殊情况下检修作业时产生的废油等。 3、掌握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 作业场所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 4、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5、现场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1)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带完好的职业防护用品。如:静音耳塞等。 (2)作业人员要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不用。 (3)在作业过程中要爱护劳动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各种危害标识,不得故意损坏。 (4)作业人员要按规定要求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不得使用损坏、到期和不能够防护的防护用品。 (5)作业人员要经常对作业场所进行洒水、通风、卫生清理,保持作业地点清洁、干净。 (6)现场作业发现压风机声音超过85dB(A)时,立即停止作业并通知跟班领导,检查设备运转情况,采取降低噪音措施; (7)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6、奖罚规定:对于违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的职工,安监人员、生产管理人员有权立即制止,并视情节严重对责任人进行警示教育或罚款处理; 7、职业危害事故处理:一旦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五)洗选厂 洗选厂皮带机司机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结合各岗位实际,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1、皮带机司机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2、明确操作过程中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 1)煤炭输送过程中产生的煤尘。 2)设备运转或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3、掌握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规定限值 1)噪声:工人工作地点噪声容许标准不超过85dB(A),每个工作日接触噪声时间不超过8小时。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 2)粉尘:工人工作地点空气中粉尘容许浓度达到《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中卫生要求,其中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煤尘不超过4mg/m3,呼吸性粉尘不超过2.5 mg/m3;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煤尘不超过6mg/m3,呼吸性粉尘不超过3.5 mg/m3。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 4、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5、现场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1)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带静音耳塞、防尘口罩等完好的职业防护用品。 2)进入岗位后要认真检查岗位配置的隔音、消声、防尘设施,确认隔音、消声、防尘设施无异常现象时,方可进行岗位操作。 3)如隔音、消声、防尘设施出现故障时,要及时报告本单位相关领导,安排人员对故障进行维修处理,确保隔音、消声、防尘设施的正常运转。 4)皮带运转时,必须打开各皮带转载点喷雾装置,确保形成雾化带,让煤尘消除在一定范围内,减少对车间其他位置的影响。 5)皮带停止运转后,立即关闭喷雾装置。 6)加强日常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转,有效控制设备异常而造成噪声的上升。 7)现场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异响声音超过85 dB(A)时,立即通知跟班维修工,检查设备运转情况,采取降低噪音措施。 8)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 9)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10)岗位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岗位操作,对未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的人员,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6、奖惩规定:对于违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的职工,安监人员、生产管理人员有权立即制止,并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警示教育或罚款处理。 7、职业危害事故处理,一旦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洗煤运转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结合各岗位实际,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1、洗煤运转工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2、明确操作过程中职业危害因素主要为洗煤车间设备运转或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3、掌握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规定限值 噪声:工人工作地点噪声容许标准不超过85dB(A),每个工作日接触噪声时间不超过8小时。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 4、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5、现场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1)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带静音耳塞等完好的职业防护用品。 2)进入岗位后要认真检查岗位配置的隔音、消声设施,确认隔音、消声设施无异常现象时,方可进行岗位操作。 3)如隔音、消声设施出现故障时,要及时报告本单位相关领导,安排人员对故障进行维修处理,确保隔音、消声设施的正常运转。 4)加强日常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转,有效控制设备异常而造成噪声的上升。 5)现场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异响声音超过85 dB(A)时,立即通知跟班维修工,检查设备运转情况,采取降低噪音措施。 6)岗位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岗位操作,对未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的人员,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7)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6、奖惩规定:对于违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的职工,安监人员、生产管理人员有权立即制止,并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警示教育或罚款处理。 7、职业危害事故处理,一旦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六)热电厂 热电厂输煤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输煤工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2、明确操作过程中的职业危害。 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 (1)上煤过程中产生的煤尘。 (2)破碎机、振动筛、皮带输送机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3、掌握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制。 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体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 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限值见下表: 粉尘种类 游离si02含量(%) 呼吸性粉尘浓度(mg/m3) 5.0 煤尘 ?5 5 --10 2.5 10--30 1.0 岩尘 30--50 0.5 0.2 ?50 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 4、掌握发生作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5、现场作业危害防护措施: (1)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的职业防护用品。如:静音耳塞、防尘口罩、防护目镜等。 (2)上煤时,必须打开破碎机处喷雾。 (3)皮带道粉尘浓度超过上述规定时,立即采取降低粉尘浓度措施。 (4)停止上煤后,立即关闭破碎机处喷雾,并及时排出喷雾积水。 (5)现场作业发现给煤机、振动筛、破碎机、皮带输送机等声音超过85dB(A)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通知车间或值班领导,检查设备运转情况,采取降低噪音措施。 (6)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 (7)下班后,检查作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6、奖惩规定:对于违反作业健康操作规程的职工,安监人员、生产管理人员有权立即制止,并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警示教育或罚款处理。 7、作业危害事故处理:一旦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煤矿职业健康操作规程1 采煤机司机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采煤机司机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培训内容如下: 1.1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 1.2熟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以下内容: (1)采煤过程中产生的煤尘或岩尘。 (2)设备运转或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3)特殊情况下爆破作业时产生的氮氧化物、碳氧化物等。 1.3掌握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 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见下表: 粉尘种类 游离SiO2含量(%) 呼吸性粉尘浓度(mg/m3) 5.0 煤尘 ?5 2.5 5,10 1.0 10,30 岩尘 0.5 30,50 0.2 ?50 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 1.4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2现场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2.1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静音耳塞、防尘口罩等。 2.2 启动采煤机割煤时,必须打开采煤机内外喷雾。采煤机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1.5MPa,喷雾流量应与机型相匹配。如果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喷雾,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4MPa。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必须停机。 2.3 采煤机割煤时,必须打开回风侧支架架间喷雾,架间喷雾要实现全断面雾化效果。 2.4采煤机割煤,回风侧粉尘浓度超过表一规定时,立即采取降低粉尘浓度措施。 2.5停止采煤机作业后,立即关闭采煤机内外喷雾以及支架架间喷雾。 2.6 现场作业发现采煤机、刮板输送机、破碎机等声音超过85dB(A)时,立即停止作业,采取降低噪音措施。 2.7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 2.8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3本岗位安全操作程序 3.1解除工作面刮板输送机的闭锁,发出开动刮板输送机的信号。 3.2打开进水截止阀门供水并喷雾,调节好供水流量。 3.3等待刮板输送机空转2分钟并正常后,按启动按钮启动电机。 3.4发出启动信号,启动采煤机,并检查滚筒旋转方向及摇臂调高动作情况,把截割滚筒旋转调到合适位置。 3.5采煤机空转2,3分钟并正常后,打开牵引闭锁,发出采煤机开动信号,然后缓慢加速牵引,开始破煤作业。 3.6破煤时要经常注意顶底板、煤壁和刮板输送机载荷的变化情况,随时调整牵引速度与截割高度。 3.7预裂(或松动)爆破时,采煤机必须离爆破地点15m以外,并严格执行有关保护措施。 3.8截割时随时注意行走机构运行情况,观测采煤机前方有无人员。 3.9把牵引调速手柄达到“零”位,停止牵引采煤机。 3.10断开离合器、隔离开关,关闭进水总截止阀、断开磁力启动器的隔离开关。 4维护注意事项 4.1采煤机司机保证各冷却部位冷却水流量,压力达到4MPa以上,无漏水现象,电缆连接可靠,无扭曲,挤压现象。 4.2采煤机司机必须认真检查行走部齿轮、滑靴、齿轨销子,保证机组正常运行。 4.3机组内外喷雾装置齐全,无阻塞现象,雾化效果良好。保证截齿齐全、锋利、安装牢固,截齿丢失或损坏部超过10,。 4.4采煤机停机后断开离合器、隔离开关,关闭进水总截止阀、断开磁力启动器的隔离开关。 4.5采煤机司机应将采煤机停放在顶板完好,无淋水的地点。 5奖罚规定:对于违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的职工,安监人员、生产管理人员有权立即制止,并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警示教育或罚款处理。 6职业危害事故处理:一旦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刮板输送机司机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 刮板输送机司机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培训内容如下: 1.1 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 1.2 熟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以下内容: (1)采煤过程中产生的煤尘或岩尘。 (2)设备运转或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3)特殊情况下爆破作业时产生的氮氧化物、碳氧化物等。 1.3 掌握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见下表。 粉尘种类 游离SiO2含量(%) 呼吸性粉尘浓度(mg/m3) 5.0 煤尘 ?5 2.5 5,10 1.0 10,30 岩尘 0.5 30,50 0.2 ?50 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 1.4 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2现场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2.1 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静音耳塞、防尘口罩等。 2.2启动刮板输送机时,必须打开转载点喷雾以及巷道风流净化水幕。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必须停机。 2.3 刮板输送机运行时,回风侧粉尘浓度超过表一规定时,立即采取降低粉尘浓度措施。 2.4 刮板输送机停止运转后,立即关闭所有防尘设施。 2.5 现场作业发现刮板输送机声音超过85dB(A)时,立即停机,采取降低噪音措施。 2.6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 2.7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3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1发出信号并喊话,确定人员离开机械运转部位后,先点动两次,再启动试运转,检查传动链松紧情况,是否有跳动、刮底、跑偏、漂链等情况。 3.2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时要先发出停机信号,将控制开关停电闭锁,挂上停电牌。 3.3发出开机信号,待接到开机信号后,点动两次,再正式启动运转,然后打开喷雾装置喷雾降尘。 4维护注意事项 刮板输送机运转中要随时注意电动机、减速器等各部运转声音是否正常,是否有剧烈震动,电动机、轴承是否发热(电动机温度不应超过80?,轴承温度不应超过70?),刮板链运行是否平稳无裂损;并应经常清扫机头、机尾附近及底溜槽漏小的浮煤: 5奖罚规定:对于违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的职工,安监人员、生产管理人员有权立即制止,并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警示教育或罚款处理。 6职业危害事故处理:一旦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移溜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 移刮板输送机工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培训内容如下: 1.1 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 1.2 熟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以下内容: (1)采煤过程中产生的煤尘或岩尘。 (2)设备运转或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3)特殊情况下爆破作业时产生的氮氧化物、碳氧化物等。 1.3 掌握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见下表。 粉尘种类 游离SiO2含量(%) 呼吸性粉尘浓度(mg/m3) 5.0 煤尘 ?5 2.5 5,10 1.0 10,30 岩尘 0.5 30,50 0.2 ?50 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 1.4 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2现场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2.1 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静音耳塞、防尘口罩等。 2.2刮板输送机运转时,回风侧粉尘浓度超过表一规定时,立即采取降低粉尘浓度措施。 2.3 刮板输送机停止运转后,立即关闭所有防尘设施。 2.4 现场作业发现采煤机、刮板输送机、转载机等声音超过85dB(A)时,立即通知跟班领导停止作业,采取降低噪音措施。 2.5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 2.6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3.本岗位安全操作程序 观察工作面顶底板?超前拉移支架?推移运输机?检查支架初撑力?支架把手打回零位。 4维护注意事项 4.1检查顶底板、煤帮,确认无危险后,再检查铲煤板与煤帮之间要求无矸石、杂物和煤尘堆积,然后进行推移工作。 4.2工作面刮板输送机与采煤机应保持12,15m距离,弯曲段不小于15m。 4.3刮板输送机机头(尾)时必须距采煤机后滚筒15m距离,进到后,刮板输送机机头、机尾必须一次移够步距。 4.4自上而下,自下而上或从中间向两头推移刮板输送机,不得由两头向中间推移。 4.5除刮板输送机机头、机尾可停机推移外,工作面内的溜槽要在刮板输送机运行中推移,不准停机推移。 4.6千斤顶必须与刮板输送机连接使用,以防止顶坏溜槽的管线。 4.7移机头、机尾时,要有专人(班长)指挥,专人操作,动作协调,步距移够。 4.8移溜后要保证刮板输送机平稳,开动时不摇摆,机头,机尾和机身要平直,保证刮板输送机、支架和煤壁成直线。 5奖罚规定:对于违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的职工,安监人员、生产管理人员有权立即制止,并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警示教育或罚款处理。 6职业危害事故处理:一旦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转载机、破碎机司机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 转载机、破碎机司机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培训内容如下: 1.1 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 1.2 熟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以下内容: (1)采煤过程中产生的煤尘或岩尘。 (2)设备运转或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3)特殊情况下爆破作业时产生的氮氧化物、碳氧化物等。 1.3 掌握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见下表。 粉尘种类 游离SiO2含量(%) 呼吸性粉尘浓度(mg/m3) 5.0 煤尘 ?5 2.5 5,10 1.0 10,30 岩尘 0.5 30,50 0.2 ?50 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 1.4 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2现场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2.1 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静音耳塞、防尘口罩等。 2.2启动转载机时,必须打开转载点喷雾以及巷道风流净化水幕。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必须停机。 2.3转载机运转时,粉尘浓度超过表一规定时,立即采取降低粉尘浓度措施。 2.4 刮板输送机停止运转后,立即关闭所有防尘设施。 2.5 现场作业发现转载机、破碎机等声音超过85dB(A)时,立即通知跟班领导停止作业,采取降低噪音措施。 2.6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 2.7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3本岗位安全操作程序 3.1合上磁力启动器手把,发出开机信号,确定人员离开机械运转部位后,先点动二次,再起动试运转,正常后对转载机、破碎机进行联合试运转。 3.2对试运转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处理时要先发出停机信号,将控制开关的手把扳到断电位置锁定,然后挂上 3.3发出开机信号,待接到开机信号后,打开喷雾装置,然后点动二次,再正式启动运转。 4维护注意事项 4.1运行中要随时注意机械和电动机有无震动,声音和温度是否正常;转载机的链条松紧是否一致(在满负荷情况下,链条松紧量不允许超过两个链环长度),有无卡链、跳链等现象。发现问题要立即发出信号停机处理。 4.2 结束工作前将机头、机尾和机身两侧的煤、矸清理干净,待工作面采煤机停止割煤、推移完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和刮板输送机、破碎机、转载机内的煤全部拉完后,将磁力启动器开关手把打到停电位置,锁紧闭锁螺钉,关闭喷雾阀门。 5奖罚规定:对于违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的职工,安监人员、生产管理人员有权立即制止,并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警示教育或罚款处理。 6职业危害事故处理:一旦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乳化泵站司机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 乳化泵站司机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培训内容如下: 1.1 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 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 1.2 熟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是设备运转或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1.3 掌握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 1.4 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2现场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2.1 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的静音耳塞。 2.2 现场作业发现乳化泵或其他设备声音超过85dB(A)时,立即停止作业,采取降低噪音措施。 2.3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 2.4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3本岗位安全操作程序 3.1启动电动机,慢慢关闭手动卸载阀,使泵压逐渐升到额定值。 3.2开泵后要检查泵站各项内容,确定无问题或问题处理后,保持泵的正常运转。 3.3接到工作面用液信号后,慢慢打开供液管路上的截止阀,开始向工作面供液。 4维护注意事项 4.1泵运转是否平稳,声音是否正常。 4.2卸载阀、安全阀的开启和关闭压力是否符合规定。 4.3过滤站的脏物指示器是否正常,进、出口压力指示的压力差是否在1.5—3.0兆帕之间。 4.4电流表、压力表的指示是否正常、准确。 4.5柱塞润滑是否良好,齿轮箱润滑油压力是否在0.2兆帕以上。 4.6各接头和密封是否漏液。 4.7乳化液箱中自动配液的液位开关及低液位保护开关是否灵敏可靠。 5奖罚规定:对于违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的职工,安监人员、生产管理人员有权立即制止,并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警示教育或罚款处理。 6职业危害事故处理:一旦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浮煤清扫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浮煤清扫工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培训内容如下: 1.1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 1.2熟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以下内容: (1)采煤过程中产生的煤尘或岩尘。 (2)设备运转或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3)特殊情况下爆破作业时产生的氮氧化物、碳氧化物等。 1.3掌握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 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见下表。 粉尘种类 游离SiO2含量(%) 呼吸性粉尘浓度(mg/m3) 5.0 煤尘 ?5 2.5 5,10 1.0 10,30 岩尘 0.5 30,50 0.2 ?50 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 1.4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2现场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2.1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静音耳塞、防尘口罩等。 2.2清扫浮煤时,回风侧粉尘浓度超过表一规定时,立即采取降低粉尘浓度措施。 2.3 现场作业发现采煤机、刮板输送机、转载机等声音超过85dB(A)时,立即停止作业,采取降低噪音措施。 2.4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 2.5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3本岗位安全操作程序 3.1交接班后,准备好工具,带好防尘口罩进入工作面,看好护帮板是否打严,安全确认后再进行工作。 3.2用长柄工具将架间矸石浮煤清理干净。 3.3清理油缸上的浮煤,防止对油缸的损坏。 3.4清理一个支架后,把运输机上电缆槽内的矸石清理干净。 3.5在逐架清理干净后,接好高压水管,进行冲尘。 4维护注意事项 4.1清理架间时要看清架间的侧护板是否打严,如果没有,打严后再进行清理。 4.2冲尘时,要把支架的护帮板、立柱、架身底座和运输机电缆槽等冲洗干净,以免煤尘堆积。 4.3冲尘后,收拾好工具准备与对班交接班,要与对班讲清楚本班的情况和注意事项。 5奖罚规定:对于违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的职工,安监人员、生产管理人员有权立即制止,并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警示教育或罚款处理。 6职业危害事故处理:一旦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采煤机维修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采煤机维修工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培训内容如下: (1)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 (2)熟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 (3)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2.明确操作过程中的职业危害。 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 (1)采煤过程中产生的煤尘和岩尘。 (2)设备运转或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噪音。 (3)特殊情况下爆破作业时产生的氮氧化物、碳氧化物等。 3.掌握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见下表。 粉尘种类 游离SiO2含量(%) 呼吸性粉尘浓度(mg/m3) 5.0 煤尘 ?5 2.5 5,10 1.0 10,30 岩尘 0.5 30,50 0.2 ?50 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 4.现场作业危害防护措施: (1)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静音耳塞、防尘口罩等。 (2)采煤机割煤时,必须打开回风侧支架架间喷雾,架间喷雾要实现全断面雾化效果。 (3)采煤机割煤,回风侧粉尘浓度超过表一规定时,立即采取降低粉尘浓度措施。 (4)停止采煤机作业后,立即关闭采煤机内外喷雾以及支架架间喷雾。 (5)现场作业发现采煤机、刮板输送机、破碎机等声音超过85dB(A)时,立即停止作业,采取降低噪音措施。 (6)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 (7)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5.本岗位安全操作程序 (1)拆卸生锈或使用了防松胶的部位时,事先应用松动剂或震动处理后再进行拆卸,对常用工具无法或难以拆除的部位和零部件要用专用工具,严禁破坏性拆除。 (2)拆下的零部件及使用的工具应放在专用箱内,不准随意乱放,以防污染、丢失或落入机体内部。更换的零部件必须是合格产品,不准代用。安装骨架密封圈时应使用导向装置,防止翻唇。 (3)主要紧固件应使用力矩扳手;重要接合面及紧固螺栓应按要求使用防松胶;油脂更换要严格按照更换周期定期换油;检修后必须清洗油池,注入油池的油必须经过过滤。 (4)采煤机电气部分的检修,按电气设备检修操作规程进行,严禁随意敲砸,液压系统严禁用棉纱擦拭。 6.维护注意事项 (1)检修前要将采煤机及相关设备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司机及环节的人员进行联系。 (2)采煤机维修工要按规定对机器各部进行注油润滑,加入规定标号的油脂。 (3)检修液压系统,采煤机维修工要将周围煤尘清理干净,或洒水降尘,并在检修上部和进风侧安设工作帐篷。 (4)采煤机维修工停电闭锁,打开离合器后,才能检修滚筒和更换截齿。 (5)试车前,采煤机维修工必须撤离运转部位,并向相关人员发出开机的通知及开车信号后,方可送电,并由采煤机司机按规定开机。 超前支护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超前支护工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培训内容如下: (1)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 (2)熟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 (3)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2.明确操作过程中的职业危害。 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 (1)采煤过程中产生的煤尘和岩尘。 (2)设备运转或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噪音。 (3)特殊情况下爆破作业时产生的氮氧化物、碳氧化物等。 3.掌握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见下表。 粉尘种类 游离SiO2含量(%) 呼吸性粉尘浓度(mg/m3) 5.0 煤尘 ?5 2.5 5,10 1.0 10,30 岩尘 0.5 30,50 0.2 ?50 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 4.现场作业危害防护措施: (1)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静音耳塞、防尘口罩等。 (2)采煤机割煤时,必须打开回风侧支架架间喷雾,架间喷雾要实现全断面雾化效果。 (3)采煤机割煤,回风侧粉尘浓度超过表一规定时,立即采取降低粉尘浓度措施。 (4)停止采煤机作业后,立即关闭采煤机内外喷雾以及支架架间喷雾。 (5)现场作业发现采煤机、刮板输送机、破碎机等声音超过85dB(A)时,立即停止作业,采取降低噪音措施。 (6)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 (7)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5.本岗位安全操作程序 (1)在支回撤单体液压支柱时,必须2,3人一组。 (2)在支柱时,1人站在柱前挂梁,1人插销,并用锤将圆销打到位。2人叫应好,将单体柱放进柱窝,1人抱柱,1人注液,将单体柱升起,1人将柱爪卡住梁牙,并将液压单体支 柱达到规定初撑力为止。 (3)回柱时,1人在顶梁上安装扁销,使顶梁不能下降,1人放液,1人抱住,将单体柱抱出柱窝,2人叫应好,将单体柱扛出。2人再回去用长柄工具将顶梁砸下,1人扛顶梁,1人将柱鞋拖出。 6.维护注意事项 (1)超前支护工应检查高压管路连接是否使用标准U型销连接,严禁用铁丝代替。 (2)超前支护工进行支护前,必须在已有的完好支护保护下,用长柄工具敲帮问顶,摘掉悬矸、危岩或松动的煤帮。 (3)严禁使用失效和损坏的支柱、顶梁和柱鞋。 (4)注液前必须先清理注液口内的煤粉。 三机维修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三机维修工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培训内容如下: (1)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 (2)熟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 (3)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2.明确操作过程中的职业危害。 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 (1)采煤过程中产生的煤尘和岩尘。 (2)设备运转或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噪音。 (3)特殊情况下爆破作业时产生的氮氧化物、碳氧化物等。 3.掌握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见下表。 粉尘种类 游离SiO2含量(%) 呼吸性粉尘浓度(mg/m3) 5.0 煤尘 ?5 2.5 5,10 1.0 10,30 岩尘 0.5 30,50 0.2 ?50 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 4.现场作业危害防护措施: (1)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静音耳塞、防尘口罩等。 (2)采煤机割煤时,必须打开回风侧支架架间喷雾,架间喷雾要实现全断面雾化效果。 (3)采煤机割煤,回风侧粉尘浓度超过表一规定时,立即采取降低粉尘浓度措施。 (4)停止采煤机作业后,立即关闭采煤机内外喷雾以及支架架间喷雾。 (5)现场作业发现采煤机、刮板输送机、破碎机等声音超过85dB(A)时,立即停止作业,采取降低噪音措施。 (6)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 (7)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5.本岗位安全操作程序 (1)进入现场后,要与所维修设备及相关设备的司机联系。 (2)检修前,维修工必须先切断电源和闭锁控制开关,还要挂上停电牌,并派专人看好电源处。 (3)拆卸生锈或使用了防松胶的部位时,事先应用松动剂或震动处理后再进行拆卸,对常用工具无法或难以拆除的部位和零部件要用专用工具,严禁破坏性拆除。 (4)拆下的零部件及使用的工具应放在专用箱内,不准随意乱放,以防污染、丢失或落入机体内部。更换的零部件必须是合格产品,不准代用。 (5)需进行起吊工作时,起吊点必须按规定打设,起重工具及连接环、销必须合格,安全性能可靠,连接必须牢固。起吊电机等重物时,人员应闪开受力侧,并注意各连接部位是否牢固可靠,谨慎操作。 (6)关键部位的紧固件如刮板、舌板、立板等必须使用力矩扳手或风动扳手紧固,并且紧固到规定的力矩。紧固运输机刮板螺栓时,必须三人协同作业,一人专职监护顶板、看管闭锁。在运输机内操作时,要与相关岗位叫应好,并派专人看管闭锁。 (7)需要点动运输机时与机头机尾司机要叫应好,并通知其它各相关人员注意,确认安全后才能开启。 (8)检查破碎机锤头时必须停电、挂牌、上锁,并派专人看管,没有停电人的许可任何人不准送电。 (9)拆卸有压容器和工件时,必须将压力释放。 (10)重要接合面及紧固螺栓应按要求使用防松胶;油脂更换要严格按照更换周期定期换油;检修后必须清洗油池,注入油池的油必须经过过滤。 6.维护注意事项 (1)检修时,三机维修工不能单独作业,必须有监督员,时刻观察周围顶板及煤帮情况,一有情况,立即通知检修人员。 (2)检修拆卸较大部件时,维修工必须对其采取防止下落或下滑的措施,并且保证有足够的拆卸空间。 (3)维修工应确保各种安全设施保持有效完好,不准随意拆除或不用。 (4)试车前,维修工必须与司机取得联系并通知周围相关人员后,方可送电,由司机操作试车。 支架维修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支架维修工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培训内容如下: (1)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 (2)熟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 (3)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2.明确操作过程中的职业危害。 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 (1)采煤过程中产生的煤尘和岩尘。 (2)设备运转或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噪音。 (3)特殊情况下爆破作业时产生的氮氧化物、碳氧化物等。 3.掌握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见下表。 粉尘种类 游离SiO2含量(%) 呼吸性粉尘浓度(mg/m3) 5.0 煤尘 ?5 2.5 5,10 1.0 10,30 岩尘 0.5 30,50 0.2 ?50 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 4.现场作业危害防护措施: (1)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静音耳塞、防尘口罩等。 (2)采煤机割煤时,必须打开回风侧支架架间喷雾,架间喷雾要实现全断面雾化效果。 (3)采煤机割煤,回风侧粉尘浓度超过表一规定时,立即采取降低粉尘浓度措施。 (4)停止采煤机作业后,立即关闭采煤机内外喷雾以及支架架间喷雾。 (5)现场作业发现采煤机、刮板输送机、破碎机等声音超过85dB(A)时,立即停止作业,采取降低噪音措施。 (6)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 (7)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5.本岗位安全操作程序 (1)液压支架维修工应对所有的支架巡检一遍,对现场急需的问题应优先安排检修,检修空间应满足检修需要。 (2)大的零部件检修时,液压支架维修工要制定专项检修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并贯彻落实到人,更换下的要及时稳定牢固。 (3)检修前液压支架维修工要将有关设备停电闭锁,并向相关人员讲清检修内容及安全注意事项。检修时,要和其他各工种密切配合,必要时采煤机和刮板运输机要停电闭锁,挂停电牌。 (4)液压支架维修工必须停泵卸压后才能检修处理总管路或拆卸、更换安全阀、液压阀。 (5)拆卸支架立柱前,液压支架维修工必须在所要更换的立柱同侧的支架顶梁前沿支设带帽点柱,并用2分钢丝绳拴牢,防止倒柱伤人。 (6)检修结束后,液压支架维修工要全面检查液压支架各部件,确保没有零件缺失或不足之处。 (7)维修完毕后液压支架维修工要将卸载的立柱、千斤顶重新承载,各操作手把打到零位,避免开泵供液时,突然动作打伤人员。 6.维护注意事项 (1)检修前液压支架维修工应对液压支架采取可靠的稳固措施。 (2)液压支架维修工未听清或看清操作信号时,务必不能乱操作,要问清后才能操作。 (3)检修操作时,液压支架维修工要注意好邻架人员,等邻架人员处于安全位置时才能操作。 小绞车司机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一、小绞车司机岗位及性质 1.小绞车司机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培训内容如下: 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 2.熟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 二、小绞车司机工作场所存在的危害因素、产生原因及其防护措施、应急处置措施。 1.明确操作过程中的职业危害。 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 ?小绞车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煤尘或岩尘。 ?小绞车在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音。 ?掌握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 作业场所产生的噪音,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须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 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音的措施。粉尘浓度限制见下表。 2.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粉尘种类 游离SiO2含量(%) 呼吸性粉尘浓度(mg/m3) 5.0 煤尘 ?5 5~10 2.5 岩尘 10~30 1.0 30~50 0.5 0.2 ?50 3.现场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进入工作场所前必须佩戴完好的职业防护用品。如:静音耳塞、防尘口罩等。 ?作业过程中,喷雾降尘措施必须正常使用,空气环境质量好转后,及时关闭喷雾降尘装置。 ?及时洒水降尘,冲刷岩尘,降低工作范围内煤尘、岩尘。 ?小绞车司机运转过程中,声音超过85dB(A),立即停止作业,检查设备运转情况,采区降低噪音措施。 ?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4.职业危害事故处理:一旦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三、小绞车司机岗位安全操作程序和维护注意事项 1.坚持持证上岗,按章作业,搞好互保联保和自主保安,严禁违章冒险作业。 2.开车前首先检查安全设施是否齐全、灵敏、可靠,绞车各部位部件是否齐全、完好,信号是否畅通,钢丝绳是否打结、断丝超限,是否排列整齐,是否有使用许可证。 3.挂车数量超过规定时,严禁开车;严禁不带电松车。 4.工作中要精力集中,听准开、停车信号,做到操作及时无误,绞车在运行中,不得撤离工作岗位。 5.必须与把钩工、信号工配合好,使用好各种安全设施确保运输安全。 6.时刻注意小绞车运转情况,减速箱有异常声音,要进行检查维修。 7.处理事故时,绞车必须停电闭锁。 8.保持设备及场口卫生整洁。 掘进机司机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一、掘进机司机岗位性质及上岗条件 (一)岗位性质 本职业健康操作规程针对岗位为掘进机司机,本岗位作业人员属综掘工作面主要作业人员之一,属于直接接触职业危害的特种作业人员。 (二)上岗条件 掘进机司机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及特种作业操 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需掌握以下知识: 1、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等。 2、熟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 3、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 粉尘浓度的相关规定见下表: 粉尘种类 游离SiO2含量(%) 呼吸性粉尘浓度(mg/m3) 5.0 煤尘 ?5 2.5 5,10 1.0 10,30 岩尘 0.5 30,50 0.2 ?50 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 4、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二、掘进机司机岗位职业危害因素、产生原因、防护措施及应急处置措施 (一)职业危害因素 根据现场实际条件及本工种具体特点进行分析,得出掘进机司机岗位接触到的职业危害主要有两个方面: 1、生产性粉尘:生产性粉尘是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能悬浮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对生产性粉尘如果不加以控制,它将破坏作业环境,危害工人身体健康和损坏机器设备,还会污染大气环境。长期吸入这样的粉尘可导致职工患尘肺病。 2、噪声:噪声是指在生产施工中使用的机械工具、动力机械等产生的较强的影响人们正常作业的声音的总称。长期接触此类噪声可损害职工的听力,严重时可造成噪声性耳聋。 (二)产生原因 1、生产性粉尘在本岗位中主要是指掘进机截割煤岩过程中产生的煤岩颗粒在风的作业下悬浮在空气中从而对人体产生危害的呼吸性粉尘。 2、噪声在本岗位中主要是指掘进机截割时与煤岩摩擦产生的声音与掘进机自身的声音。 (三)防护措施 1、生产性粉尘的防护措施有 ?煤层注水。?掘进机内外喷雾及除尘风机。?净化风流。?冲刷巷帮。?个体防护类:佩戴好防尘口罩等。?粉尘浓度测定。?职业健康检查。 2、噪声的防护措施 ?加强掘进机注油及维护。?个体防护:佩戴静音耳塞等。?噪声检测。?职业健康检查。 (四)应急处置措施 1、经测定粉尘浓度高于规定值时,必须采取以下措施:立即停止作业,对迎头10m范围内进行冲尘,对迎头再次进行煤层注水等措施;若粉尘浓度仍不能有效控制,必须在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恢复迎头掘进。 2、若噪声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后方可恢复生产。 三、掘进机司机岗位安全操作程序和维护注意事项 (一)安全操作程序 1、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静音耳塞、防尘口罩等。 2、启动掘进机割煤时,必须打开综掘机内外喷雾。掘进机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3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于1.5MPa,喷雾流量应与机型相匹配。如果内喷雾装置不能正常喷雾,必须使用外喷雾与除尘风机。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必须停机。 3、掘进机割煤时必须启动除尘风机(除尘风机必须装有消音器),同时打开迎头风流净化水幕,风流净化水幕要覆盖全断面,雾化效果必须良好。 4、掘进机割煤时,回风侧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立即采取降低粉尘浓度措施。 5、掘进机停止运转后,立即关闭所有防尘设施。 6、现场作业发现掘进机、转载机等声音超过85dB(A)时,立即停止作业,采取降低噪音措施。 7、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 8、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二)维护注意事项 1、掘进机维护注意事项 ?掘进机必须装有只准以专用工具开、闭的电气控制回路开关,专用工具必须由专职司机保管。司机离开操作台时,必须断开掘进机上的电源开关。 ?在掘进机非操作侧,必须装有能紧急停止运转的按钮。 ?掘进机必须装有前照明灯和尾灯。 ?开动掘进机前,必须发出警报。只有在铲板前方和截割臂附近无人时,方可开动掘进机。 ?掘进机作业时,应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3MPa,外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1.5MPa;如果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小于3MPa或无内喷雾装置,则必须使用外喷雾装置和除尘器。 ?掘进机停止工作和检修以及交班时,必须将掘进机切割头落地,并断开掘进机上的电源开关和磁力起动器的隔离开关。 ?检修掘进机时,严禁其他人员在截割臂和转载桥下方停留或作业。 ?对掘进机的检修严格执行班检、日检、旬检、月检制度。对掘进机的内外喷雾系统以及转动、传动部位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达到喷雾完好、掘进机噪声在可控范围内。 2、个体防护用品维护注意事项 防尘口罩的检查: ?检查面罩是否有裂痕、撕裂处和尘土,保证面罩特别是密封部分没有变形,材料应柔韧而不僵硬。 ?检查吸气阀是否有变形、裂痕、撕裂迹象。提起吸气阀检查阀座是否有尘土或者裂痕。按照同样步骤检查呼气阀,必须时刻更换呼吸阀。 ?检查颈部系带是否完好无损并具有良好弹性,必须及时更换系带。 防尘口罩的保养与清洁: ?每2-3天用清水冲洗一次,必须放置在无污染环境中风干。 ?每周将面罩浸入肥皂水中,轻轻刷洗,进行清洁和洗涤,水温不得超过49摄氏度。严禁使用含有油脂的洗涤剂。 ?如有必要,将面罩浸入稀释的四比一氨水消毒剂、次氯酸钠或者其他消毒溶剂中进行消毒。 佩戴防尘口罩仍能感觉到气味、雾气或气体,说明过滤棉达到其使用寿命,必须离开污染区并更换过滤棉。 静音耳塞的维护:静音耳塞严禁使用油脂类洗涤剂清洗,以防止变形;严禁超期限使用,达到其使用寿命后必须及时更换。 综掘机维修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一、 综掘机维修工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培训内容如下: 1. 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 2. 熟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 3.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二、明确操作过程中的职业危害。 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有: 1.掘进机截割过程产生的煤尘和岩尘。 2.设备运转或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噪音。 3.掘进迎头掘进期间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 4.掘进迎头遇见构造及特殊情况需要爆破时产生的氮氧化物、碳氧化物等。 三、掌握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见下表。 粉尘种类 游离SiO2含量(%) 呼吸性粉尘浓度(mg/m3) 5.0 煤尘 ?5 2.5 5,10 1.0 10,30 岩尘 0.5 30,50 0.2 ?50 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 四、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1.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静音耳塞、防尘口罩等。 2.掘进机维修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方可持证上岗,下井必须佩带瓦斯便携仪。 3.每班都要认真检查电缆有无漏电、撞击、挤压、水淋现象,液压管路有无漏液现象,操作把手要灵活可靠,各部位的油位、油温是否超过规定,供水、供电、冷却、喷雾装置及截齿是否完好。各零部件是否齐全有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掘进机带病运转。 4.掘进机必须装有前照明灯和尾灯并正常照明。两侧设置掘进机工作时防止人员进入的栅栏,栅栏门距巷道帮的间隙不大于300mm。 5.掘进机内外喷雾降尘和除尘风机必须完好,内喷雾的水压不得小于3MPa,外喷雾的水压不得小于1.5MPa;截割时除尘风机吸风口必须超过司机位置,并保证除尘风机性能完好。 6.掘进机停止工作或检修、更换截齿及交接班时,必须断开掘进机上的所有隔离开关并切断掘进机供电电源,并且检查各类闭锁装置是否完好。 7.综掘机割煤时必须启动除尘风机(除尘风机必须装有消音器),同时打开迎头风流净化水幕,风流净化水幕要实现全断面雾化效果。 8.综掘机割煤时,回风侧粉尘浓度超过表一规定时,立即采取降低粉尘浓度措施。 9.综掘机停止运转后,立即关闭所有防尘设施。 10.现场作业发现综掘机、转载机等声音超过85dB(A)时,立即停止作业,采取噪音降低措施。 11.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 12.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五、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危害事故处理 1. 每年要组织职工进行一次身体全面检查,并建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一览表 2. 发现职业危害事故时,要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锚索支护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锚索支护工必须进行职业健康操作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合格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2、明确操作过程中的职业危害。 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只要有: (1)打设锚索孔过程中产生的煤尘或岩尘。 (2)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3)受十下灰岩溶裂隙水威胁。 (4)顶板淋水含有硫化物,有腐蚀性。。 3、掌握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 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区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限值见下表: 粉尘种类 游离SiO2含量(%) 呼吸性粉尘浓度(mg/m3) 5.0 煤尘 ?5 2.5 5,10 1.0 10,30 岩尘 0.5 30,50 0.2 ?50 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 4、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5、现场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1)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职业防护用品。如:静音耳塞、防尘口罩、防护目镜、雨衣等。 (2)必须熟悉工作地点的避水灾路线。 (3)打设锚索孔时必须坚持湿式钻眼。在遇水膨胀的岩层中掘进不能采用湿式钻眼时,可采用干式钻眼,但必须采取防尘措施,并使用个体防尘防护用品。 (4)掘进施工期间局部通风机应正常运转,工作面风量达到规程规定要求,风筒口距离工作面不得超过5m。 (5)钻眼过程中,出现粉尘飞扬时停止钻进,检查水管是否有水,钻头、钻杆中心孔是否畅通,否则,必须处理后再钻眼。 (6)钻眼过程中,在巷道内安设两道净化喷雾,并及时洒水冲尘,防止粉尘堆积。 (7)现场作业时发现耙装机、胶带输送机、风钻、锚杆机等声音超过85dB(A)时,立即停止作业并通知跟班领导,检查设备运转情况,采取降低噪音措施。 (8)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 (9)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6、奖罚规定:对于违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的职工,安监人员、生产管理人员有权立即制止,并视情节轻重对其责任人进行警示教育或罚款处理。 7、职业危害事故处理:一旦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8、本岗位的安全操作程序和维护注意事项 (1)进入工作地点前应检查风筒风量是否达到施工要求,风筒距工作面距离不得超过5m。 (2)钻孔前应准备好使用的钻具,水针孔要正,出水孔是否畅通、运转声音是否正常。 (3)供水管接送至掘进工作面,保证防尘水源使用方便、正常和安全。 (4)将风水管理连接好钻具准备钻眼时佩戴好职业防护用品。如:静音耳塞、防尘口罩、防护目镜、雨衣等。 (5)打设时要先给水后给风;钻眼过程中,给水量不宜过大或过小,要均匀适当。更换钻杆或施工完毕时,要先关风,后关水。 (6)钻眼过程中要时刻注意,施工期间通风量是否符合规定,施工地点噪音是否超过规定,否则及时通知跟班队长及时处理。 (6)施工完毕后检查钻具水针、出水孔是否正常,并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 (7)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不完好处进行及时更换。 锚杆支护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锚杆支护工必须进行职业健康操作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合格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2、明确操作过程中的职业危害。 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只要有: (1)打设锚杆孔过程中产生的煤尘或岩尘。 (2)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3)爆破作业时产生的氮氧化物、碳氧化物等。 3、掌握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 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区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限值见下表: 粉尘种类 游离SiO2含量(%) 呼吸性粉尘浓度(mg/m3) 5.0 煤尘 ?5 2.5 5,10 1.0 10,30 岩尘 0.5 30,50 0.2 ?50 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 4、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5、现场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1)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职业防护用品。如:静音耳塞、防尘口罩等。 (2)打设锚杆孔时必须坚持湿式钻眼。在遇水膨胀的岩层中掘进不能采用湿式钻眼时,可采用干式钻眼,但必须采取防尘措施,并使用个体防尘防护用品。 (3)掘进施工期间局部通风机应正常运转,工作面风量达到规程规定要求,风筒口距离工作面不得超过5m。 (4)钻眼过程中,出现粉尘飞扬时停止钻进,检查水管是否有水,钻头、钻杆中心孔是否畅通,否则,必须处理后再钻眼。 (5)钻眼过程中,在巷道内安设两道净化喷雾,并及时洒水冲尘,防止粉尘堆积。 (6)现场作业时发现耙装机、胶带输送机、风钻、锚杆机等声音超过85dB(A)时,立即停止作业并通知跟班领导,检查设备运转情况,采取降低噪音措施。 (7)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 (8)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6、奖罚规定:对于违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的职工,安监人员、生产管理人员有权立即制止,并视情节轻重对其责任人进行警示教育或罚款处理。 7、职业危害事故处理:一旦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8、本岗位的安全操作程序和维护注意事项 (1)进入工作地点前应检查风筒风量是否达到施工要求,风筒距工作面距离不得超过5m。 (2)钻孔前应准备好使用的钻具,水针孔要正,出水孔是否畅通、运转声音是否正常。 (3)供水管接送至掘进工作面,保证防尘水源使用方便、正常和安全。 (4)将风水管理连接好钻具准备钻眼时佩戴好职业防护用品。如:静音耳塞、防尘口罩等。 (5)打设时要先给水后给风;钻眼过程中,给水量不宜过大或过小,要均匀适当。更换钻杆或施工完毕时,要先关风,后关水。 (6)钻眼过程中要时刻注意,施工期间通风量是否符合规定,施工地点噪音是否超过规定,否则及时通知跟班队长及时处理。 (6)施工完毕后检查钻具水针、出水孔是否正常,并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 (7)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不完好处进行及时更换。 巷道维修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一、巷道维修工岗位性质及上岗条件 (一)岗位性质 本职业健康操作规程针对岗位为巷道维修工,本岗位作业人员属炮掘工作面主要作业人员之一,属于直接接触职业危害的特种作业人员。 (二)上岗条件 巷道维修工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及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需掌握以下知识: 1、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 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等。 2、熟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 3、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的相关规定见下表: 粉尘种类 游离SiO2含量(%) 呼吸性粉尘浓度(mg/m3) 5.0 煤尘 ?5 2.5 5,10 1.0 10,30 岩尘 0.5 30,50 0.2 ?50 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 4、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二、巷道维修工岗位职业危害因素、产生原因、防护措施、应急处置措施 (一)职业危害因素 根据现场实际条件及本工种具体特点进行分析,得出巷道维修工岗位接触到的职业危害主要有两个方面: 1、生产性粉尘:生产性粉尘是指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能悬浮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对生产性粉尘如果不加以控制,它将破坏作业环境,危害工人身体健康和损坏机器设备,还会污染大气环境。长期吸入这样的粉尘可导致职工患尘肺病。 2、噪声:噪声是指在生产施工中使用的机械工具、动力机械等产生的较强的影响人们正常作业的声音的总称。长期接触此类噪声可损害职工的听力,严重时可造成噪声性耳聋。 (二)产生原因 1、生产性粉尘在本岗位中主要是风钻、锚杆机等设备打眼或风镐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在风的作业下悬浮在空气中。 2、噪声在本岗位中主要是指风镐、风钻、锚杆机工作时与煤岩摩擦产生的声音以及各种机械自身运转发出的声音。 (三)防护措施 1、生产性粉尘的防护措施有 ?煤层注水。?湿式打眼。?净化风流。?冲刷巷帮。?个体防护类:佩戴好防尘口罩等。?粉尘浓度测定。?职业健康检查。 2、噪声的防护措施 ?加强风镐、锚杆机、风钻等设备的注油及维护,机体零部件的维修与更换,安设消音装置。?个体防护:佩戴静音耳塞等。?噪声检测。?职业健康检查。 (四)应急处置措施 1、经测定粉尘浓度高于规定值时,必须采取以下措施:立即停止作业,对工作地点前后20m范围内进行冲尘等措施;若粉尘浓度仍不能有效控制,必须在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恢复巷道维修工作。 2、若噪声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后方可恢复生产。 三、巷道维修工岗位安全操作程序和维护注意事项 (一)安全操作程序 1、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静音耳塞、防尘口罩等。 2、风钻、锚杆机工作时,必须接好水管,实行湿式钻眼,并冲刷巷帮进行除尘,风镐作业时,必须使用水管对风镐剔除的煤岩帮进行洒水除尘。 3、进行巷道扩修作业时,必须打开工作地点回风流侧的净化水幕,风流净化水幕要覆盖全断面,雾化效果必须良好。 4、进行巷道扩修作业时,回风侧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立即采取降低粉尘浓度措施。 5、现场作业发现风钻、锚杆机等声音超过85dB(A)时,立即停止作业,采取降低噪音措施。 6、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 7、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二)维护注意事项 1、风钻、锚杆机、风镐维护注意事项 ?风钻、锚杆机钻眼前,必须检查风钻是否完好,风水管路是否完好畅通,连接头是否牢固,各零部件是否完好齐全,螺丝是否紧固,并注油试运转。 ?用风钻、锚杆机、风镐施工前,要先吹洗风管,畅通后,检查风钻、锚杆机、风镐进风口有无堵塞物,有时必须清理干净。然后将风管用U形卡子与风钻、锚杆机、风镐连接牢固。 ?开风水前,风、水胶管必须用标准活节U形卡子连接牢固,严禁使用铁丝捆绑。使用过程中要随时检查活节的连接情况,如有松动及时停风停水处理好,防止风水胶管脱落伤人。 ?打眼时,钻眼工要站在有效掩护下操作,风钻的位置、高低要根据眼的角度调好。打眼前要做到“三紧”、“两不要”,点眼工眼定住后,要立刻撤到风钻后面。风钻前方不能站人,钻进中严禁钎子上下左右移动,用力要均匀,防止操作不协调,造成断钎伤人。 ?多台风钻打眼时,必须做到定人、定机、定位。风钻不能上下重叠布置,风钻下不准站人。打眼过程中,如突然停风应立即将钎子拨出,以免因无风,钻腿下落,风钻将钎子压弯变形;如遇突然喷水、钻眼内回水变化大、煤岩突然变软、片帮来压、有害气体涌出等异常现象时,要立即停止钻进进行检查;如透裂隙水并涌水量较大时,不要拨出钎子,立即停止工作,工作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并汇报调度室及有关单位,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2、个体防护用品维护注意事项 ?、巷道维修工作业时必须按规定佩戴防尘口罩,防尘口罩必须按照劳动用品使用规定定期更换。 ?、作业场所的噪声超过规定时,巷道维修工必须按规定佩戴防噪声耳塞,并按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定定期更换。 ?、个人防护用品在更换期内,巷道维修工要每班结束后对其进行清理,保持其完好性。 掘进钻眼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掘进钻眼工必须进行职业健康操作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合格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2、明确操作过程中的职业危害。 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只要有: (1)掘进钻眼过程中产生的煤尘或岩尘。 (2)设备运转或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3、掌握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 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区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限值见下表: 粉尘种类 游离SiO2含量(%) 呼吸性粉尘浓度(mg/m3) 5.0 煤尘 ?5 2.5 5,10 1.0 10,30 岩尘 0.5 30,50 0.2 ?50 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 4、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5、现场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1)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必需设有公告和警示标识,标明危害因素、后果、急救措施等。 (2)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职业防护用品。如:静音耳塞、防尘口罩、防护目镜等。 (3)掘进钻眼时必须坚持湿式钻眼。在遇水膨胀的岩层中掘进不能采用湿式钻眼时,可采用干式钻眼,但必须采取防尘措施,并使用个体防尘防护用品。 (4)采用风钻钻眼时,施工地点及回风流中粉尘浓度超过上表规定时,立即采取降低粉尘浓度的措施。 (5)掘进施工期间局部通风机应正常运转,工作面风量达到规程规定要求,风筒口距离工作面不得超过5m。 (6)钻眼过程中,出现粉尘飞扬时停止钻进,检查水管是否有水,钻头、钻杆中心孔是否畅通,否则,必须处理后再钻眼。 (7)加强综合防尘管理,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钻眼过程中,在巷道内安设两道净化喷雾,并及时洒水冲尘,防止粉尘堆积。 (8)现场作业时发现耙装机、胶带输送机、风钻等声音超过85dB(A)时,立即停止作业并通知跟班领导,检查设备运转情况,采取降低噪音措施。 (9)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 (10)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6、奖罚规定:对于违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的职工,安监人员、生产管理人员有权立即制止,并视情节轻重对其责任人进行警示教育或罚款处理。 7、职业危害事故处理:一旦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8、本岗位的安全操作程序和维护注意事项 (1)进入工作地点前应检查风筒风量是否达到施工要求,风筒距工作面距离不得超过5m。 (2)钻研前应准备好使用的钻具,水针孔要正,出水孔是否畅通、运转声音是否正常、强化设备润滑,保证工作时噪音降低到最小。 (3)供水管接送至掘进工作面,保证防尘水源使用方便、正常和安全。 (4)将风水管理连接好钻具准备钻眼时佩戴好职业防护用品。如:静音耳塞、防尘口罩、防护目镜等。 (5)开钻时要先给水后给风;钻眼过程中,给水量不宜过大或过小,要均匀适当。更换钻杆或施工完毕时,要先关风,后关水。 (6)钻眼过程中要时刻注意,施工期间通风量是否符合规定,施工地点噪音是否超过规定,否则及时通知跟班队长及时处理。 (6)施工完毕后检查钻具水针、出水孔是否正常,并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 (7)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不完好处进行及时更换。 掘进爆破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掘进爆破工必须进行职业健康操作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合格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 后方可上岗操作。 2、明确操作过程中的职业危害。 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只要有: (1)爆破过程中产生的煤尘或岩尘。 (2)爆破、设备运转或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3)爆破过程中产生的氮氧化合物、碳氧化合物等有毒有害气体。 3、掌握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 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区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限值见下表: 粉尘种类 游离SiO2含量(%) 呼吸性粉尘浓度(mg/m3) 5.0 煤尘 ?5 2.5 5,10 1.0 10,30 岩尘 0.5 30,50 0.2 ?50 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 4、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5、现场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1)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必需设有公告和警示标识,标明危害因素、后果、急救措施等。 (2)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职业防护用品。如:静音耳塞、防尘口罩、防护目镜等。 (3)爆破时必须使用水炮泥。 (4)爆破时施工地点及回风流中粉尘浓度超过上表规定时,立即采取降低粉尘浓度的措施。 (5)爆破期间局部通风机应正常运转,工作面风量达到规程规定要求,风筒口距离工作面不得超过5m。 (6)装药地点20m范围内出现粉尘飞扬时停止爆破。 (7)加强综合防尘管理,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爆破过程中,在巷道内安设能覆盖全断面的爆破喷雾及两道净化喷雾,并爆破后爆破地点20m范围内及时洒水冲尘,防止粉尘堆积。 (8)放炮后等排尽炮烟,方可进入工作面。 (9)现场作业时发现耙装机、胶带输送机、风钻等声音超过85dB(A)时,立即停止作业并通知跟班领导,检查设备运转情况,采取降低噪音措施。 (10)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 (11)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6、奖罚规定:对于违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的职工,安监人员、生产管理人员有权立即制止,并视情节轻重对其责任人进行警示教育或罚款处理。 7、职业危害事故处理:一旦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8、本岗位的安全操作程序和维护注意事项 (1)进入工作地点前应检查风筒风量是否达到施工要求,风筒距工作面距离不得超过5m。 (2)供水管接送至掘进工作面,保证防尘水源使用方便、正常和安全。各种喷雾设施齐全有效。 (3)爆破时佩戴好职业防护用品。如:静音耳塞、防尘口罩、防护目镜等。 (4)爆破时采用水炮泥封堵炮眼。 (5)爆破过程中要时刻注意,施工期间通风量是否符合规定,施工地点噪音是否超过规定,否则及时通知跟班队长及时处理。 (6)爆破时开启巷道内的爆破喷雾及净化水幕,爆破后冲洗爆破地点20范围内煤尘。 (7)爆破期间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检查各类气体在空气中的含量,超过规定时严禁爆破。放炮后等排尽炮烟,方可进入工作面。 (8)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不完好处进行及时更换。 人力装载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人力装载工必须进行职业健康操作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合格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2、明确操作过程中的职业危害。 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只要有: (1)装载过程中产生的煤尘或岩尘。 (2)设备运转或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3、掌握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 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区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限值见下表: 粉尘种类 游离SiO2含量(%) 呼吸性粉尘浓度(mg/m3) 5.0 煤尘 ?5 2.5 5,10 1.0 10,30 岩尘 0.5 30,50 0.2 ?50 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 4、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5、现场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1)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必需设有公告和警示标识,标明危害因素、后果、急救措施等。 (2)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职业防护用品。如:静音耳塞、防尘口罩、防护目镜等。 (3)放炮后等排尽炮烟,方可进入工作面。 (4)装岩(煤)前必须洒水降尘,以防煤尘飞扬。 (5)人力装岩期间局部通风机应正常运转,工作面风量达到规程规定要求,风筒口距离工作面不得超过5m。 (6)加强综合防尘管理,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爆破过程中,在巷道内安设能覆盖全断面的两道净化喷雾,防止粉尘堆积。 (7)现场作业时发现耙装机、胶带输送机、风钻等声音超过85dB(A)时,立即停止作业并通知跟班领导,检查设备运转情况,采取降低噪音措施。 (8)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 (9)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6、奖罚规定:对于违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的职工,安监人员、生产管理人员有权立即制止,并视情节轻重对其责任人进行警示教育或罚款处理。 7、职业危害事故处理:一旦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8、本岗位的安全操作程序和维护注意事项 (1)进入工作地点前应检查风筒风量是否达到施工要求,风筒距工作面距离不得超过5m。 (2)供水管接送至掘进工作面,保证防尘水源使用方便、正常和安全。各种喷雾设施齐全有效。 (3)装岩时佩戴好职业防护用品。如:静音耳塞、防尘口罩、防护目镜等。 (4)装岩前必须洒水降尘。 (5)装岩过程中要时刻注意,施工期间通风量是否符合规定,施工地点噪音是否超过规定,否则及时通知跟班队长及时处理。 (6)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不完好处进行及时更换。 轨道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 轨道工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培训内容如下: (1)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 (2)熟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 2、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 (1)施工现场有其他设备造成的噪声。 (2)因施工、维修等其他原因造成的粉尘。 3、掌握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 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见下表: 粉尘种类 游离SiO2含量(%) 呼吸性粉尘浓度(mg/m3) 5.0 煤尘 ?5 2.5 5,10 1.0 10,30 岩尘 0.5 30,50 0.2 ?50 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 4、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5、现场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1)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带完好的职业防护用品。如:静音耳塞、防尘口罩、防护目镜等; (2)现场作业发现噪声超过85dB(A)时,立即停止作业并通知跟班领导,检查设备运转情况,采取降低噪音措施; (3)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 (4)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6、奖罚规定:对于违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的职工,安监人员、生产管理人员有权立即制止,并视情节严重对责任人进行警示教育或罚款处理; 7、职业危害事故处理:一旦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8、本岗位的安全操作程序和维护注意事项 (1)生产作业中要严格执行矿制定的各项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2)作业人员要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不用。 (3)在作业过程中要爱护劳动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各种危害标识,不得故意损坏。 (4)作业人员要按规定要求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不得使用损坏、到期和不能够防护的防护用品。 (5)作业人员要经常对作业场所进行洒水、通风、卫生清理,保持作业地点清洁、干净。 (6)班中要检查喷雾、除尘设施使用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保证设施正常使用。 (7)作业中要严格执行喷雾降尘、机械除尘规定,经常对喷雾头、管道、除尘器进行检查维修。 斜井信号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斜井信号工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培训内容如下: (1)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 (2)熟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 2、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 (1)设备运转或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2)因维修、除尘等其他原因造成的粉尘。 3、掌握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 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见下表: 粉尘种类 游离SiO2含量(%) 呼吸性粉尘浓度(mg/m3) 5.0 煤尘 ?5 2.5 5,10 1.0 10,30 岩尘 0.5 30,50 0.2 ?50 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 4、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5、现场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1)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带完好的职业防护用品。如:静音耳塞、防尘口罩、防护目镜等; (2)现场作业发现噪声超过85dB(A)时,立即停止作业并通知跟班领导,检查设备运转情况,采取降低噪音措施; (3)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 (4)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6、奖罚规定:对于违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的职工,安监人员、生产管理人员有权立即制止,并视情节严重对责任人进行警示教育或罚款处理; 7、职业危害事故处理:一旦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8、本岗位的安全操作程序和维护注意事项 (1)生产作业中要严格执行矿制定的各项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2)作业人员要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不用。 (3)在作业过程中要爱护劳动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各种危害标识,不得故意损坏。 (4)作业人员要按规定要求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不得使用损坏、到期和不能够防护的防护用品。 (5)作业人员要经常对作业场所进行洒水、通风、卫生清理,保持作业地点清洁、干净。 (6)班中要检查喷雾、除尘设施使用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保证设施正常使用。 (7)作业中要严格执行喷雾降尘、机械除尘规定,经常对喷雾头、管道、除尘器进行检查维修。 斜井把钩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斜井把钩工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培训内容如下: (1)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 (2)熟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 2、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 (1)设备运转或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2)因维修、除尘等其他原因造成的粉尘。 3、掌握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 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见下表: 粉尘种类 游离SiO2含量(%) 呼吸性粉尘浓度(mg/m3) 5.0 煤尘 ?5 2.5 5,10 1.0 10,30 岩尘 0.5 30,50 0.2 ?50 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 4、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5、现场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1)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带完好的职业防护用品。如:静音耳塞、防尘口罩、防护目镜等; (2)现场作业发现噪声超过85dB(A)时,立即停止作业并通知跟班领导,检查设备运转情况,采取降低噪音措施; (3)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 (4)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6、奖罚规定:对于违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的职工,安监人员、生产管理人员有权立即制止,并视情节严重对责任人进行警示教育或罚款处理; 7、职业危害事故处理:一旦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8、本岗位的安全操作程序和维护注意事项 (1)生产作业中要严格执行矿制定的各项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2)作业人员要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不用。 (3)在作业过程中要爱护劳动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各种危害标识,不得故意损坏。 (4)作业人员要按规定要求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不得使用损坏、到期和不能够防护的防护用品。 (5)作业人员要经常对作业场所进行洒水、通风、卫生清理,保持作业地点清洁、干净。 (6)班中要检查喷雾、除尘设施使用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保证设施正常使用。 (7)作业中要严格执行喷雾降尘、机械除尘规定,经常对喷雾头、管道、除尘器进行检查 维修。 胶带机司机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胶带机司机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2、明确操作过程中的职业危害。 3、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 (1)原煤输送过程中产生的煤尘或岩尘; (2)设备运转或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3)特殊情况下检修作业时产生的氮氧化物、碳氧化物等。 4、掌握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 作业场所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限值见下表: 粉尘种类 游离SiO2 含量(%) 呼吸性粉尘浓度(mg/m?) 5.0 煤尘 ?5 2.5 5?10 1.0 10?30 岩尘 0.5 30?50 0.2 ?50 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 5、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6、现场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1)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带完好的职业防护用品。如:静音耳塞、防尘口罩、防护目镜等; (2)作业人员要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不用。 (3)在作业过程中要爱护劳动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各种危害标识,不得故意损坏。 (4)作业人员要按规定要求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不得使用损坏、到期和不能够防护的防护用品。 (5)作业人员要经常对作业场所进行洒水、通风、卫生清理,保持作业地点清洁、干净。 (6)班中要检查喷雾、除尘设施使用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保证设施正常使用。 (7)作业中要严格执行喷雾降尘、机械除尘规定,经常对喷雾头、管道、除尘器进行检查维修。 (8)现场作业发现胶带输送机声音超过85dB(A)时,立即停止作业并通知跟班领导,检 查设备运转情况,采取降低噪音措施; (9)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 (10)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7、奖罚规定:对于违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的职工,安监人员、生产管理人员有权立即制止,并视情节严重对责任人进行警示教育或罚款处理; 8、职业危害事故处理:一旦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矿井防尘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 矿井防尘工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培训内容如下: 1.1 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 1.2 熟知矿井职业健康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的安装标准和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 1.3 掌握岗位职业健康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见表一。 表一 最高允许浓度/(mg,m3) 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 总粉尘 呼吸性粉尘 10 3.5 ,10 2 1 10,,50 2 0.5 50,,80 2 0.3 ?80 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 1.4 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2. 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静音耳塞、防尘口罩等。 3. 对生产性粉尘进行监测,并遵守下列规定: 3.1 总粉尘: 3.1.1 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2次,地面及露天煤矿每月测定1次; 3.1.2 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 3.2 呼吸性粉尘: 3.2.1 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监测,采、掘(剥)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他工作面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1次。每个采样工种分2个班次连续采样,1个班次内至少采集2个有效样 品,先后采集的有效样品不得少于4个; 3.2.2 定点呼吸性粉尘监测每月测定1次。 3.3 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每6个月测定1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必须测定1次;各接尘作业场所每次测定的有效样品数不得少于3个。 3.4开采深度大于200m的露天煤矿,在气压较低的季节应适当增加测定次数。 3.5 将检测结果及时报送矿主管单位和分管领导。对存在职业健康危害的地点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监督责任单位落实整改。 4.安装维护矿井防尘设施和设备,确保矿井防尘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4.1 防尘设施安装标准 4.1.1 矿井主要运输道,采区回风道,胶带斜井,胶带运输平巷,上、下山,采煤工作面上、下平巷,掘进巷道,溜煤眼翻车机,输送机转载点等处均要设置防尘管路。胶带斜井和胶带运输平巷管路每隔50m设一个三通阀门,其他管路每隔100m设一个三通阀门。 4.1.2 井下所有转载点、煤仓口必须有完善的转载点喷雾装置和风流净化水幕装置;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主要进风大巷、进风斜井及掘进工作面都必须安装净化水幕,采煤工作面距上下出口不超过30m,掘进工作面距迎头不超过50m,水幕雾化全断面。 4.1.3 矿井防尘供水管路应根据供水距离、水量、水压等因素合理选择管路直径,当供水压力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加压泵。 4.1.4 防尘供水系统中,应安装过滤装置,保证水质清洁,水中悬浮物含量不得超过150mg/L,粒径不大于0.3mm,水的PH值应在6,9.5的范围内。 4.2 防尘设备安装标准 综掘巷道应安装除尘风机,其标准如下: 4.2.1 除尘风机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并实行挂牌管理. 4.2.2 除尘风机的设备齐全,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 4.2.3 除尘风机必须吊挂或垫高,离地面高度大于0.3m。 5 .严格按照矿井煤尘清扫冲洗周期清扫冲洗巷道煤尘。 6.监督防尘设施、设备使用单位严格按照规定使用防尘设施和设备。 7. 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其他接尘作业人员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 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培训内容如下: 1.1 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 1.2 熟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 1.3 掌握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见表一。 表一 最高允许浓度/(mg,m3) 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 总粉尘 呼吸性粉尘 10 3.5 ,10 2 1 10,,50 2 0.5 50,,80 2 0.3 ?80 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 1.4 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2. 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静音耳塞、防尘口罩等。 3. 监督防尘实施、设备使用单位正确使用防尘设施、设备。 4. 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水泵司机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水泵司机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2、明确操作过程中的职业危害。 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设备运转或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等; 3、掌握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 作业场所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 4、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5、现场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1)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带完好的职业防护用品。如:静音耳塞等。 (2)作业人员要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不用。 (3)在作业过程中要爱护劳动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各种危害标识,不得故意损坏。 (4)作业人员要按规定要求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不得使用损坏、到期和不能够防护的防护用品。 (5)作业人员要经常对作业场所进行洒水、通风、卫生清理,保持作业地点清洁、干净。 (6)现场作业发现水泵声音超过85dB(A)时,立即停止作业并通知跟班领导,检查设备运转情况,采取降低噪音措施; (7)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卫生,做好现场文明生产; (8)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6、奖罚规定:对于违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的职工,安监人员、生产管理人员有权立即制止,并视情节严重对责任人进行警示教育或罚款处理; 7、职业危害事故处理:一旦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压风机司机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压风机司机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2、明确操作过程中的职业危害。 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 (1)设备运转或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2)特殊情况下检修作业时产生的废油等。 3、掌握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 作业场所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 4、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5、现场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1)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带完好的职业防护用品。如:静音耳塞等。 (2)作业人员要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不用。 (3)在作业过程中要爱护劳动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各种危害标识,不得故意损坏。 (4)作业人员要按规定要求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不得使用损坏、到期和不能够防护的防护用品。 (5)作业人员要经常对作业场所进行洒水、通风、卫生清理,保持作业地点清洁、干净。 (6)现场作业发现压风机声音超过85dB(A)时,立即停止作业并通知跟班领导,检查设备运转情况,采取降低噪音措施; (7)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6、奖罚规定:对于违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的职工,安监人员、生产管理人员有权立即制止,并视情节严重对责任人进行警示教育或罚款处理; 7、职业危害事故处理:一旦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接触噪音作业人员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 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培训内容如下: 1.1 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 1.2 熟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 1.3 掌握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 卫生限值职业接触8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85dB(A)。职业接触4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88dB(A) 职业接触2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91dB(A) 职业接触1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94dB(A) 职业接触0.5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97dB(A) 职业接触0.25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100dB(A) 职业接触0.125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103dB(A) 但最高不能超过115 dB(A) 1.4 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1.4.1 发生噪声危害症状者,迅速撤离至安静的地方休息。 1.4.2 造成耳朵听力下降、身体不适等情况到医院接受治疗。 2. 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静音耳塞、隔音耳罩等。 3. 进入作业场所首先检查设备静音设备或隔音装置是否完好(包括设备减振装置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采取整改措施,依然不能解决噪音超过规定时,停止作业并向相关部门如实反映。 4. 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煤矿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02 第二章 接触粉尘危害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 103 第一节 采煤机司机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 103 第二节 泵站司机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 103 第三节 变、配电工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 103 第四节 井下电钳工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 104 第五节 井下爆破工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 104 第六节 掘进机司机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 104 第七节 耙岩机司机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 105 第八节 皮带司机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 105 第九节 刮板输送机司机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 105 第十节 电机车司机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 106 第十一节 绞车司机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 106 第十二节 信号把钩工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 106 第十三节 人车跟车工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 107 第十四节 轨道维修工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 107 第十五节 采煤工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 107 第十六节 掘进工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 107 第十六节 拌料、搬运工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 108 第十七节 管网工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 108 第十八节 局扇司机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 108 第十九节 井上手选工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 109 第二十节 给煤机司机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 109 第三章 接触噪声危害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 109 第一节 井下爆破工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 109 第二节 主提升机司机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 109 第三节 主扇司机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 109 第四节 空压机司机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 110 第五节 锅炉工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 110 XX矿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并结合本矿开采工艺及实际情况,特制订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在安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 粉尘:是指能悬浮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在工业生产中产生的粉尘叫做工业粉尘。对工业粉尘 如果不加以控制,它将破坏作业环境,危害工人身体健康和损坏机器设备,还会污染大气环境。我矿的粉尘危害主要以电钻或风钻打眼、放炮机械采煤、机械装渣、工作面放顶及假顶下的支护、皮带运输、运输设备的转载、提升装卸载等各种井下、井上生产作业及运输所产生。 噪声:是给听到它的人和自然界带来烦恼的、不受欢迎的声音。影响人们工作学习休息的声音都称为噪声。对噪声的感受因各人的感觉、习惯等而不同,因此噪声有时是一个主观的感受。一般来说人们将影响人的交谈或思考的环境声音称为噪声。我矿的噪音危害主要为来自机器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摩擦、动力电机产生的震动、运动原件的往复运动等。 第二章 接触粉尘危害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 第一节 采煤机司机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 1.采煤机司机要按规定正确佩戴及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拒用。 2.采煤机司机要按规定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严禁使用损坏、到期和不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 3.采煤机司机要经常对作业场所进行洒水除尘和卫生清理,保持作业地点清洁、干净。 4.采煤机司机要在班中时刻检查个人防护用品及各种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5.当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措施降低浓度,待浓度符合要求时方可继续作业。 6.作业过程中若发现职业危害要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现场上报负责人。 7.作业中若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上报,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进行处理。 8.作业中要严格执行喷雾降尘、机械除尘规定,作业人员进入工作场所开机前和开工间,必须首先使用除尘设施、设备进行除尘。同时,要经常对喷雾头、管道、除尘器进行检查维修,确保设施设备完好。 9.各单位要定期组织人员对本单位所辖区域进行除尘。 10.无冷却水或水量、水压达不到要求或随机瓦斯探头报警时严禁开机。 11.检查滚筒内外喷雾是否畅通无阻,冷却水是否有渗漏现象。检查随机瓦斯探头的完好。 12.采煤机司机作业前要对各种设备的零部件是否完好、松动进行检查维护,保证机械正常磨合,尽最大限度的减少噪音。 第二节 泵站司机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 1.泵站司机要按规定正确佩戴及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拒用。 2.泵站司机要按规定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严禁使用损坏、到期和不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 3.泵站司机要经常对作业场所进行洒水除尘和卫生清理,保持作业地点清洁、干净。 4.泵站司机要在班中时刻检查个人防护用品及各种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5.当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措施降低浓度,待浓度符合要求时方可继续作业。 6.作业过程中若发现职业危害要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现场上报负责人。 7.作业中若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上报,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进行处理。 8.作业中要严格执行喷雾降尘、机械除尘规定,作业人员进入工作场所开机前和开工间,必须首先使用除尘设施、设备进行除尘。同时,要经常对喷雾头、管道、除尘器进行检查维修,确保设施设备完好。 9.各单位要定期组织人员对本单位所辖区域进行除尘。 10电动机及开关地点附近20 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运转,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待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时,方可再送电开泵。 11.泵起动后应密切注意运转情况,并空转5,10分钟。泵应没有异常噪声、抖动,各联接处应无渗漏等现象。还应检查泵头吸、排液阀的压紧螺堵,泵头与箱体的联接螺栓等应无松动后,方可正常工作。 12.泵站司机作业前要对各种设备的零部件是否完好、松动进行检查维护,保证机械正常磨合,尽最大限度的减少噪音。 第三节 变、配电工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 1.变、配电工要按规定正确佩戴及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拒用。 2.变、配电工要按规定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严禁使用损坏、到期和不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 3.变、配电工要经常对作业场所进行洒水除尘和卫生清理,保持作业地点清洁、干净。 4.变、配电工要在班中时刻检查个人防护用品及各种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5.当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措施降低浓度,待浓度符合要求时方可继续作业。 6.作业过程中若发现职业危害要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现场上报负责人。 7.作业中若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上报,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进行处理。 8.作业中要严格执行喷雾降尘、机械除尘规定,作业人员进入工作场所开机前和开工间,必须首先使用除尘设施、设备进行除尘。同时,要经常对喷雾头、管道、除尘器进行检查维修,确保设施设备完好。 9.各单位要定期组织人员对本单位所辖区域进行除尘。 第四节 井下电钳工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 1.井下电钳工要按规定正确佩戴及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拒用。 2.井下电钳工要按规定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严禁使用损坏、到期和不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 3.井下电钳工要经常对作业场所进行洒水除尘和卫生清理,保持作业地点清洁、干净。 4.井下电钳工要在班中时刻检查个人防护用品及各种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5.当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措施降低浓度,待浓度符合要求时方可继续作业。 6.作业过程中若发现职业危害要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现场上报负责人。 7.作业中若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上报,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进行处理。 8.作业中要严格执行喷雾降尘、机械除尘规定,作业人员进入工作场所开机前和开工间,必须首先使用除尘设施、设备进行除尘。同时,要经常对喷雾头、管道、除尘器进行检查维修,确保设施设备完好。 9.各单位要定期组织人员对本单位所辖区域进行除尘。 第五节 井下爆破工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 1.井下爆破工要按规定正确佩戴及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拒用。 2.井下爆破工要按规定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严禁使用损坏、到期和不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 3.井下爆破工要经常对作业场所进行洒水除尘和卫生清理,保持作业地点清洁、干净。 4.井下爆破工要在班中时刻检查个人防护用品及各种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5.当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措施降低浓度,待浓度符合要求时方可继续作业。 6.作业过程中若发现职业危害要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现场上报负责人。 7.作业中若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上报,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进行处理。 8.严禁干钻作业,凿岩机作业时必须采用湿式作业。 9.作业中要严格执行喷雾降尘、机械除尘规定,作业人员进入工作场所开机前和开工间,必须首先使用除尘设施、设备进行除尘。同时,要经常对喷雾头、管道、除尘器进行检查维修,确保设施设备完好。 10.各单位要定期组织人员对本单位所辖区域进行除尘。 第六节 掘进机司机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 1.掘进机司机要按规定正确佩戴及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拒用。 2.掘进机司机要按规定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严禁使用损坏、到期和不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 3.掘进机司机要经常对作业场所进行洒水除尘和卫生清理,保持作业地点清洁、干净。 4.掘进机司机要在班中时刻检查个人防护用品及各种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5.当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措施降低浓度,待浓度符合要求时方可继 续作业。 6.作业过程中若发现职业危害要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现场上报负责人。 7.作业中若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上报,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进行处理。 8.作业中要严格执行喷雾降尘、机械除尘规定,作业人员进入工作场所开机前和开工间,必须首先使用除尘设施、设备经行除尘。同时,要经常对喷雾头、管道、除尘器进行检查维修,确保设施设备完好。 9.掘进机司机要严格按照要求采用湿式掘进。 10.无冷却水或水量、水压达不到要求或随机瓦斯探头报警时严禁开机。 11.检查掘进机喷雾是否畅通无阻,随机瓦斯探头的完好。 12.掘进机司机作业前要对掘进机各种设备的零部件是否完好、松动进行检查维护,保证机械正常磨合,尽最大限度的减少噪音。 第七节 耙岩机司机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 1.耙岩机司机要按规定正确佩戴及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拒用。 2.耙岩机司机要按规定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严禁使用损坏、到期和不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 3.耙岩机司机要经常对作业场所进行洒水除尘和卫生清理,保持作业地点清洁、干净。 4.耙岩机司机要在班中时刻检查个人防护用品及各种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5.当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措施降低浓度,待浓度符合要求时方可继续作业。 6.作业过程中若发现职业危害要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现场上报负责人。 7.作业中若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上报,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进行处理。 8.作业中要严格执行喷雾降尘、机械除尘规定,作业人员进入工作场所开机前和开工间,必须首先使用除尘设施、设备进行除尘。同时,要经常对喷雾头、管道、除尘器进行检查维修,确保设施设备完好。 10.无除尘喷雾、喷雾达不到要求或随机瓦斯探头报警时严禁开机。 11.耙岩机司机作业前要对掘进机各种设备的零部件是否完好、松动进行检查维护,保证机械正常磨合,尽最大限度的减少噪音。 第八节 皮带司机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 1.皮带司机要按规定正确佩戴及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拒用。 2.皮带司机要按规定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严禁使用损坏、到期和不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 3.皮带司机要经常对作业场所进行洒水除尘和卫生清理,保持作业地点清洁、干净。 4.皮带司机要在班中时刻检查个人防护用品及各种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5.当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措施降低浓度,待浓度符合要求时方可继续作业。 6.作业过程中若发现职业危害要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现场上报负责人。 7.作业中若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上报,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进行处理。 8.作业中要严格执行喷雾降尘、机械除尘规定,作业人员进入工作场所开机前和开工间,必须首先使用除尘设施、设备进行除尘。同时,要经常对喷雾头、管道、除尘器进行检查维修,确保设施设备完好。 9.皮带司机作业前要对各种设备的零部件是否完好、松动进行检查维护,保证机械正常磨合,尽最大限度的减少噪音。 第九节 刮板输送机司机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 1.刮板输送机司机要按规定正确佩戴及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拒用。 2.刮板输送机司机要按规定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严禁使用损坏、到期和不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 3.刮板输送机司机要经常对作业场所进行洒水除尘和卫生清理,保持作业地点清洁、干净。 4.刮板输送机司机要在班中时刻检查个人防护用品及各种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5.当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措施降低浓度,待浓度符合要求时方可继续作业。 6.作业过程中若发现职业危害要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现场上报负责人。 7.作业中若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上报,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进行处理。 8.作业中要严格执行喷雾降尘、机械除尘规定,作业人员进入工作场所开机前和开工间,必须首先使用除尘设施、设备进行除尘。同时,要经常对喷雾头、管道、除尘器进行检查维修,确保设施设备完好。 9.刮板输送机司机作业前要对各种设备的零部件是否完好、松动进行检查维护,保证机械正常磨合,尽最大限度的减少噪音。 第十节 电机车司机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 1.电机车司机要按规定正确佩戴及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拒用。 2.电机车司机要按规定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严禁使用损坏、到期和不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 3.电机车司机要经常对作业场所进行洒水除尘和卫生清理,保持作业地点清洁、干净。 4.电机车司机要在班中时刻检查个人防护用品及各种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5.当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措施降低浓度,待浓度符合要求时方可继续作业。 6.作业过程中若发现职业危害要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现场上报负责人。 7.作业中若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上报,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进行处理。 8.电机车司机进入工作场所开机前和开工间,必须首先使用除尘设施、设备进行除尘。 9.电机车司机作业前要对电机车的各种零部件是否完好、松动进行检查维护,保证机械正常磨合,尽最大限度的减少噪音。 第十一节 绞车司机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 1.绞车司机要按规定正确佩戴及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拒用。 2.绞车司机要按规定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严禁使用损坏、到期和不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 3.绞车司机要经常对作业场所进行洒水除尘和卫生清理,保持作业地点清洁、干净。 4.绞车司机要在班中时刻检查个人防护用品及各种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5.当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措施降低浓度,待浓度符合要求时方可继续作业。 6.作业过程中若发现职业危害要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现场上报负责人。 7.作业中若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上报,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进行处理。 8.绞车司机进入工作场所开机前和开工间,必须首先使用除尘设施、设备经行除尘。 9.绞车司机作业前要对绞车的各种零部件是否完好、松动进行检查维护,保证机械正常磨合,尽最大限度的减少噪音。 第十二节 信号把钩工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 1.信号把钩工要按规定正确佩戴及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拒用。 2.信号把钩工要按规定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严禁使用损坏、到期和不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 3.信号把钩工要经常对作业场所进行洒水除尘和卫生清理,保持作业地点清洁、干净。 4.信号把钩工要在班中时刻检查个人防护用品及各种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5.当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措施降低浓度,待浓度符合要求时方可继续作业。 6.作业过程中若发现职业危害要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现场上报负责人。 7.作业中若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上报,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进行处理。 8.信号把钩工要在每班对本岗位责任区域进行洒水除尘。 第十三节 人车跟车工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 1.跟车工要按规定正确佩戴及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拒用。 2.跟车工要按规定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严禁使用损坏、到期和不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 3.跟车工要经常对作业场所进行洒水除尘和卫生清理,保持作业地点清洁、干净。 4.跟车工要在班中时刻检查个人防护用品及各种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5.作业过程中若发现职业危害要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现场上报负责人。 6.作业中若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上报,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四节 轨道维修工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 1.轨道维修工要按规定正确佩戴及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拒用。 2.轨道维修工要按规定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严禁使用损坏、到期和不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 3.轨道维修工要经常对作业场所进行洒水除尘和卫生清理,保持作业地点清洁、干净。 4.轨道维修工要在班中时刻检查个人防护用品及各种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5.当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措施降低浓度,待浓度符合要求时方可继续作业。 6.作业过程中若发现职业危害要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现场上报负责人。 7.作业中若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上报,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进行处理。 8.轨道维修工进入工作场所开机前和开工间,必须首先使用除尘设施、设备经行除尘。 第十五节 采煤工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 1.采煤工要按规定正确佩戴及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拒用。 2.采煤工要按规定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严禁使用损坏、到期和不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 3.采煤工要经常对作业场所进行洒水除尘和卫生清理,保持作业地点清洁、干净。 4.采煤工要在班中时刻检查个人防护用品及各种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5.当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措施降低浓度,待浓度符合要求时方可继续作业。 6.作业过程中若发现职业危害要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现场上报负责人。 7.作业中若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上报,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进行处理。 8.作业中要严格执行喷雾降尘、机械除尘规定,采煤工进入工作场所开机前和开工间,必须首先使用除尘设施、设备对工作面进行除尘。同时,要经常对喷雾头、管道、除尘器进行检查维修,确保设施设备完好。 9.无冷却水或水量、水压达不到要求或随机瓦斯探头报警时严禁开机。 10.检查滚筒内外喷雾是否畅通无阻,冷却水是否有渗漏现象。检查随机瓦斯探头的完好。 11.采煤工作业前要对各种设备的零部件是否完好、松动进行检查维护,保证机械正常磨合,尽最大限度的减少噪音。 第十六节 掘进工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 1.掘进工要按规定正确佩戴及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拒用。 2.掘进工要按规定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严禁使用损坏、到期和不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 3.掘进工要经常对作业场所进行洒水除尘和卫生清理,保持作业地点清洁、干净。 4.掘进工要在班中时刻检查个人防护用品及各种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5.当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措施降低浓度,待浓度符合要求时方可继续作业。 6.作业过程中若发现职业危害要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现场上报负责人。 7.作业中若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上报,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进行处理。 8.作业中要严格执行喷雾降尘、机械除尘规定,.掘进工进入工作场所开机前和开工间,必须首先使用除尘设施、设备经行除尘。同时,要经常对喷雾头、管道、除尘器进行检查维修,确保设施设备完好。 9.掘进工要严格按照《规程》规定执行湿式作业。 10.无冷却水或水量、水压达不到要求或随机瓦斯探头报警时严禁开机。 11.检查掘进机内外喷雾是否畅通无阻,冷却水是否有渗漏现象。检查随机瓦斯探头的完好。 12.掘进工作业前要对掘进机各种零部件是否完好、松动进行检查维护,保证机械正常磨合,尽最大限度的减少噪音。 第十六节 拌料、搬运工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 1.拌料、搬运工要按规定正确佩戴及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拒用。 2.拌料、搬运工要按规定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严禁使用损坏、到期和不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 3.拌料、搬运工要经常对作业场所进行洒水除尘和卫生清理,保持作业地点清洁、干净。 4.拌料、搬运工要在班中时刻检查个人防护用品及各种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5.拌料过程中,当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要立即停止拌料作业并采取措施降低浓度,待浓度符合要求时方可继续作业。 6.作业过程中若发现职业危害要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现场上报负责人。 7.作业中若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上报,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进行处理。 8.作业中要严格执行喷雾降尘、机械除尘规定,拌料、搬运工进入工作场所开工前,必须首先使用除尘设施、设备进行除尘。同时,要经常对喷雾头、管道、除尘器进行检查维修,确保设施设备完好。 9. .拌料、搬运工作业前要对各种设备的零部件是否完好、松动进行检查维护,保证机械正常磨合,尽最大限度的减少噪音。 第十七节 管网工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 1.管网工员要按规定正确佩戴及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拒用。 2.管网工要按规定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严禁使用损坏、到期和不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 3.管网工要经常对作业场所进行洒水除尘和卫生清理,保持作业地点清洁、干净。 4.管网工要在班中时刻检查个人防护用品及各种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5.当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措施降低浓度,待浓度符合要求时方可继续作业。 6.作业过程中若发现职业危害要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现场上报负责人。 7.作业中若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上报,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八节 局扇司机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 1.局扇司机要按规定正确佩戴及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拒用。 2.局扇司机要按规定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严禁使用损坏、到期和不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 3.局扇司机要经常对作业场所进行洒水除尘和卫生清理,保持作业地点清洁、干净。 4.局扇司机要在班中时刻检查个人防护用品及各种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5.当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措施降低浓度,待浓度符合要求时方可继续作业。 6.作业过程中若发现职业危害要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现场上报负责人。 7.作业中若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上报,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进行处理。 8.作业中要严格执行喷雾降尘、机械除尘规定,作业人员进入工作场所开机前必须首先除尘。同时,要经常对局扇进行检查维修,确保设施设备完好。 9.局扇司机开机前要对局扇各的各种零部件是否完好、松动进行检查维护,保证机械正常磨合,尽最大限度的减少噪音。 第十九节 井上手选工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 1.井上手选工要按规定正确佩戴及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拒用。 2.井上手选工要按规定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严禁使用损坏、到期和不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 3.井上手选工要经常对作业场所进行洒水除尘和卫生清理,保持作业地点清洁、干净。 4.井上手选工要在班中时刻检查个人防护用品及各种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5.当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措施降低浓度,待浓度符合要求时方可继续作业。 6.作业过程中若发现职业危害要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现场上报负责人。 7.作业中若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上报,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进行处理。 8.作业中要严格执行喷雾降尘、机械除尘规定,作业人员进入工作场所开机前和开工间,必须首先使用除尘设施、设备进行除尘。同时,要经常对喷雾头、管道、除尘器进行检查维修,确保设施设备完好。 9.作业人员作业前要对各种设备的零部件是否完好、松动进行检查维护,保证机械正常磨合,尽最大限度的减少噪音。 第二十节 给煤机司机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 1.给煤机司机要按规定正确佩戴及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拒用。 2.给煤机司机要按规定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严禁使用损坏、到期和不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 3.给煤机司机要经常对作业场所进行洒水除尘和卫生清理,保持作业地点清洁、干净。 4.给煤机司机要在班中时刻检查个人防护用品及各种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5.当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措施降低浓度,待浓度符合要求时方可继续作业。 6.作业过程中若发现职业危害要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现场上报负责人。 7.作业中若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上报,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进行处理。 8.作业中要严格执行喷雾降尘、机械除尘规定,作业人员进入工作场所开机前和开工间,必须首先使用除尘设施、设备进行除尘。同时,要经常对给煤机的内外喷雾头、管道、除尘器进行检查维修,确保设施设备完好。 9.给煤机司机作业前要对给煤机的各种零部件是否完好、松动进行检查维护,保证机械正常磨合,尽最大限度的减少噪音。 第三章 接触噪声危害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 第一节 井下爆破工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 1.按规定正确佩戴及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拒用。 2.按规定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严禁使用损坏、到期和不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 3.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 4.作业中若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上报,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进行处理。 第二节 主提升机司机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 1.必须熟悉各设备的运行原理和操作规程,经培训合格并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2.按规定正确佩戴及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拒用。 3.按规定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严禁使用损坏、到期和不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 4.前要对各种设备的零部件是否完好、松动进行检查维护,保证机械正常磨合,尽最大限度的减少噪音。 5.作业中若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上报,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进行处理。 第三节 主扇司机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 1.必须熟悉各设备的运行原理和操作规程,经培训合格并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2.按规定正确佩戴及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拒用。 3.按规定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严禁使用损坏、到期和不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 4.作业前要对各种设备的零部件是否完好、松动进行检查维护,保证机械正常磨合,尽最大限度的减少噪音。 5.作业中若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上报,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进行处理。 第四节 空压机司机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 1.必须熟悉各设备的运行原理和操作规程,经培训合格并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2.按规定正确佩戴及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拒用。 3.按规定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严禁使用损坏、到期和不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 4.作业前要对各种设备的零部件是否完好、松动进行检查维护,保证机械正常磨合,尽最大限度的减少噪音。 5.作业中若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上报,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进行处理。 第五节 锅炉工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 1.必须熟悉各设备的运行原理和操作规程,经培训合格并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2.按规定正确佩戴及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拒用。 3.按规定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严禁使用损坏、到期和不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 4.作业前要对各种设备的零部件是否完好、松动进行检查维护,保证机械正常磨合,尽最大限度的减少噪音。 5.作业中若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上报,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进行处理。 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并结合本矿开采工艺及实际情况,特制订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在安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 1.名词解释 1.1粉尘:是指能悬浮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在工业生产中产生的粉尘叫做工业粉尘。对工业粉尘 如果不加以控制,它将破坏作业环境,危害工人身体健康和损坏机器设备,还会污染大气环境。我矿的粉尘危害主要以电钻或风钻打眼、放炮机械采煤、机械装渣、工作面放顶及假顶下的支护、皮带运输、运输设备的转载、提升装卸载等各种井下、井上生产作业及运输所产生。 1.2噪声:是给听到它的人和自然界带来烦恼的、不受欢迎的声音。影响人们工作学习休息 的声音都称为噪声。对噪声的感受因各人的感觉、习惯等而不同,因此噪声有时是一个主观的感受。一般来说人们将影响人的交谈或思考的环境声音称为噪声。我矿的噪音危害主要为来自机器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摩擦、动力电机产生的震动、运动原件的往复运动等。 2.接触粉尘危害岗位操作规程。 2.1本操作规程适用工种: 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井下爆破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瓦斯检验工;安全检查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采煤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凿岩机司机;钻探工;锅炉工;皮带司机、刮板输送机司机;电机车司机;绞车操作工;人车跟车工;信号把钩工;环形车场操作工;轨道维护工;采煤工;掘进工;泵站司机;拌料工;搬运工;管路工;局扇司机;主扇操作工;绞车操作工;测量工;地质工;储量工;束管监测工;爆破材料管理工;井上手选工;装卸工;给煤机司机;除渣工;材料管理工。 2.2接触粉尘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2.2.1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各设备的运行原理和操作规程,经培训合格并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2.2.3作业人员要按规定正确佩戴及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拒用。 2.2.4作业人员要按规定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严禁使用损坏、到期和不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 2.2.5作业人员要经常对作业场所进行洒水除尘和卫生清理,保持作业地点清洁、干净。 2.2.6作业人员要在班中时刻检查个人防护用品及各种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2.2.7当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措施降低浓度,待浓度符合要求时方可继续作业。 2.2.8作业过程中若发现职业危害要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现场上报负责人。 2.2.9作业中若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上报,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进行处理。 2.2.10严禁干钻作业,凿岩机作业时必须采用湿式作业。 2.2.11作业中要严格执行喷雾降尘、机械除尘规定,作业人员进入工作场所开机前和开工间,必须首先除尘设施、设备经行除尘。同时,要经常对喷雾头、管道、除尘器进行检查维修,确保设施设备完好。 2.2.12各单位要定期组织人员对本单位所辖区域进行除尘。 3. 接触噪音危害岗位操作规程。。 3.1本操作规程适用工种: 井下爆破工;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采煤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凿岩机司机;锅炉工、电焊工;皮带、刮板输送机司机;电机车司机;绞车操作工;采煤工;掘进工;泵站司机;拌料工;局扇司机;主扇操作工;绞车操作工;井上手选工、装卸工、给煤机司机、除渣工。 3.2接触噪音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3.2.1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各设备的运行原理和操作规程,经培训合格并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3.2.2作业人员要按规定正确佩戴及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拒用。 3.2.3作业人员要按规定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严禁使用损坏、到期和不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 3.2.4作业人员作业前要对各种设备的零部件是否完好、松动进行检查维护,保证机械正常磨合,尽最大限度的减少噪音。 3.2.5作业中若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上报,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进行处理。 煤矿职业健康操作规程1 顺兴煤矿矿用自卸车司机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生产作业中要严格执行本煤矿制定的各项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2.矿用自卸车司机必须经培训合格取得特殊工种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3.应在矿用自卸车醒目位置悬挂“注意防尘”“佩带防尘口罩”及警示标识和中文说明。 4.矿用自卸车司机要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不用。 5.在作业过程中要爱护劳动防护用品、要按照规定要求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不得使用损坏、到期和起不到防护作用的防护用品。 6.矿用自卸车司机进入工作面前首先要求洒水车司机对煤(岩)层洒水,要确认粉尘浓度符合规定时才能进入。 7.作业前要对矿用自卸车进行检查加油润滑,保证工作时噪音最小。 8.作业前要对矿用自卸车驾驶室密封装置进行检查,确保其良好的密封、隔音状态。 顺兴煤矿洒水车司机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生产作业中要严格执行本煤矿制定的各项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2、洒水车司机必须经培训合格取得特殊工种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3、应在洒水机醒目位置悬挂“注意防尘”“佩带防尘口罩”警示标识和中文说明。 4、洒水车司机要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不用。 5、在作业过程中要爱护劳动防护用品、要按照规定要求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不得使用损坏、到期和起不到防护作用的防护用品。 6、作业前要对洒水车进行检查根据需要加油润滑,保证工作时噪音最小。 7、作业前要对洒水车驾驶室密封装置进行检查,确保其良好的密封、隔音状态。 8、作业前认真检查洒水喷雾装置,确保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9、要经常性的对煤矿运输路面、煤场、排土场等高尘场所进行洒水、喷雾降尘,确保粉尘浓度在管理限值以下。 顺兴煤矿掘机司机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生产作业中要严格执行本煤矿制定的各项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2、挖掘机司机必须经培训合格取得特殊工种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3、应在挖掘机醒目位置悬挂“注意防尘”“佩带防尘口罩”及警示标识和中文说明。 4、挖掘机司机要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不用。 5、在作业过程中要爱护劳动防护用品、要按照规定要求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不得使用损坏、到期和起不到防护作用的防护用品。 6、挖掘机司机进入工作面前首先要求洒水车司机对煤(岩)层洒水,要确认粉尘浓度符合规定时才能进入。 7、作业前要对挖掘机进行检查加油润滑,保证工作时噪音最小。 8、作业前要对挖掘机驾驶室密封装置进行检查,确保其良好的密封、隔音状态。 9、作业时挖掘机必须使用净化装置,降低有害气体排放量。定时对净化装置中的水量进行补充,每班要更换一次净化水。 10、作业过程中若发生事故要立即上报,并采取有效的应急处理措施进行救援。 赵家梁煤矿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一、 总则 1、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特制订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2、在安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 3、本规程适用于赵家梁煤矿。 二、 名词解释 1、粉尘是指能悬浮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在工业生产中产生的粉尘叫做工业粉尘。对工业粉尘如果不加以控制,它将破坏作业环境,危害工人身体健康和损坏机器设备,还会污染大气环境。 2、噪声:是给听到它的人和自然界带来烦恼的、不受欢迎的声音。影响人们工作学习休息的声音都称为噪声。对噪声的感受因各人的感觉、习惯等而不同,因此噪声有时是一个主观的感受。一般来说人们将影响人的交谈或思考的环境声音称为噪声。 3、有毒有害气体是指一氧化碳、二氧化氮、硫化氢、二氧化硫、瓦斯及二氧化碳等,这些气体对井下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很大危害。 三、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 所有上岗工作前职工必须建立职工健康档案,赵家梁煤矿确认未有岗位禁忌疾病者方能上岗工作。 2、所有入井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带好防尘口罩;噪声源岗位带好耳塞。 3、带有职业危害的岗位,注意劳逸结合,工作二小时到进风流中休息15-20分钟。 4、 采掘工作面在采掘作业前装煤点、转载点等位置必须打开防尘系统洒水喷雾。 5、采掘作业时必须采用湿式打眼,降低粉尘浓度。 6、采掘工作面放炮后必须等炮烟吹散后,才能进入工作面作业。工作面的风量及风速严格控制在〈安全规程〉要求范围内执行。 综采队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综采队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培训内容如下: 1.1 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 1.2 熟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 1.3 掌握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见表一。 表一 最高允许浓度/(mg,m3) 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 总粉尘 呼吸性粉尘 10 3.5 ,10 2 1 10,,50 2 0.5 50,,80 2 0.3 ?80 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 1.4 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2 .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静音耳塞、防尘口罩、防护目镜等。 3 .采煤时,必须打开回风巷防尘喷雾,喷雾要实现全断面雾化效果。 4.采煤时,回风侧粉尘浓度超过表一规定时,立即采取降低粉尘浓度措施。 5 .停止采煤作业后,立即回风巷防尘喷雾。 6 .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 7 .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掘进队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 掘进队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培训内容如下: 1.1 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 1.2 熟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 1.3 掌握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 (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见表一。 表一 最高允许浓度/(mg,m3) 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 总粉尘 呼吸性粉尘 10 3.5 ,10 2 1 10,,50 2 0.5 50,,80 2 0.3 ?80 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 1.4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2. 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静音耳塞、防尘口罩等。 3. 掘进时,必须打开喷雾设施。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必须停止。 4. 掘进时同时打开迎头风流净化水幕,风流净化水幕要实现全断面雾化效果。 5. 掘进时,回风侧粉尘浓度超过表一规定时,立即采取降低粉尘浓度措施。 6.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 7 .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爆破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 爆破工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培训内容如下: 1.1 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 1.2 熟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 1.3 掌握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见表一。 表一 最高允许浓度/(mg,m3) 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 总粉尘 呼吸性粉尘 10 3.5 ,10 2 1 10,,50 2 0.5 50,,80 2 0.3 ?80 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 1.4 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2. 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静音耳塞、防尘口罩等。 3. 放炮前,爆破前后附近30m的巷道内,必须洒水降尘。 4. 放炮时必须在距离工作面10,15m地点安装压气喷雾器或者高压喷雾除尘系统实行放炮喷雾。雾幕应覆盖全断面并在放炮后连续喷雾5min以上。当采用高压喷雾降尘时,喷雾压力不得小于8.0Mpa。 5. 放炮后,回风侧粉尘浓度超过表一规定时,立即采取降低粉尘浓度措施。 6. 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 7. 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胶带输送机司机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胶带输送机司机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培训内容如下: 1.1 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 1.2 熟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 1.3 掌握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见表一。 表一 最高允许浓度/(mg,m3) 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 总粉尘 呼吸性粉尘 10 3.5 ,10 2 1 10,,50 2 0.5 50,,80 2 0.3 ?80 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 1.4 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2. 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静音耳塞、防尘口罩等。 3. 启动输送机时,必须打开转载点喷雾以及巷道风流净化水幕。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必须停机。 . 胶带输送机停止运转后,立即关闭所有防尘设施。 4 5. 现场作业发现刮板输送机声音超过85dB(A)时,立即停机,采取降低噪音措施。 6. 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 7. 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刮板输送机司机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 刮板输送机司机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培训内容如下: 1.1 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 1.2 熟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 1.3 掌握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 措施。粉尘浓度见表一。 表一 最高允许浓度/(mg,m3) 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 总粉尘 呼吸性粉尘 10 3.5 ,10 2 1 10,,50 2 0.5 50,,80 2 0.3 ?80 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 1.4 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2. 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静音耳塞、防尘口罩等。 3. 启动刮板输送机时,必须打开转载点喷雾以及巷道风流净化水幕。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必须停机。 4. 刮板输送机运行时,回风侧粉尘浓度超过表一规定时,立即采取降低粉尘浓度措施。 5. 刮板输送机停止运转后,立即关闭所有防尘设施。 6. 现场作业发现刮板输送机声音超过85dB(A)时,立即停机,采取降低噪音措施。 7. 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 8. 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机尾看护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 机尾看护工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培训内容如下: 1.1 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 1.2 熟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 1.3 掌握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见表一。 表一 最高允许浓度/(mg,m3) 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 总粉尘 呼吸性粉尘 10 3.5 ,10 2 1 10,,50 2 0.5 50,,80 2 0.3 ?80 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 1.4 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2. 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静音耳塞、防尘口罩等。 3. 胶带输送机、刮板输送机启动后,立即打开转载点喷雾以及巷道风流净化水幕。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立即通知跟班领导停机。 4. 胶带输送机、刮板输送机运行时,机尾回风侧粉尘浓度超过表一规定时,立即采取降低 粉尘浓度措施。 5. 胶带输送机、刮板输送机停止运行后,立即关闭所有防尘设施。 6. 现场作业发现刮板输送机声音超过85dB(A)时,立即停机,采取降低噪音措施。 7. 下班前,清扫冲洗责任范围内煤尘,做好现场文明生产。 8. 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矿井防尘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 矿井防尘工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培训内容如下: 1.1 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 1.2 熟知矿井职业健康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的安装标准和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 1.3 掌握岗位职业健康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见表一。 表一 最高允许浓度/(mg,m3) 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 总粉尘 呼吸性粉尘 10 3.5 ,10 2 1 10,,50 2 0.5 50,,80 2 0.3 ?80 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 1.4 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2. 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静音耳塞、防尘口罩等。 3. 对生产性粉尘进行监测,并遵守下列规定: 3.1 总粉尘: 3.1.1 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2次,地面及露天煤矿每月测定1次; 3.1.2 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 3.2 呼吸性粉尘: 3.2.1 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监测,采、掘(剥)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他工作面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1次。每个采样工种分2个班次连续采样,1个班次内至少采集2个有效样 品,先后采集的有效样品不得少于4个; 3.2.2 定点呼吸性粉尘监测每月测定1次。 3.3 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每6个月测定1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必须测定1次;各接尘作业场所每次测定的有效样品数不得少于3个。 3.4开采深度大于200m的露天煤矿,在气压较低的季节应适当增加测定次数。 3.5 将检测结果及时报送矿主管单位和分管领导。对存在职业健康危害的地点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监督责任单位落实整改。 4.安装维护矿井防尘设施和设备,确保矿井防尘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4.1 防尘设施安装标准 4.1.1 矿井主要运输道,采区回风道,胶带斜井,胶带运输平巷,上、下山,采煤工作面上、下平巷,掘进巷道,溜煤眼翻车机,输送机转载点等处均要设置防尘管路。胶带斜井和胶带运输平巷管路每隔50m设一个三通阀门,其他管路每隔100m设一个三通阀门。 4.1.2 井下所有转载点、煤仓口必须有完善的转载点喷雾装置和风流净化水幕装置;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主要进风大巷、进风斜井及掘进工作面都必须安装净化水幕,采煤工作面距上下出口不超过30m,掘进工作面距迎头不超过50m,水幕雾化全断面。 4.1.3 矿井防尘供水管路应根据供水距离、水量、水压等因素合理选择管路直径,当供水压力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加压泵。 4.1.4 防尘供水系统中,应安装过滤装置,保证水质清洁,水中悬浮物含量不得超过150mg/L,粒径不大于0.3mm,水的PH值应在6,9.5的范围内。 4.2 防尘设备安装标准 综掘巷道应安装除尘风机,其标准如下: 4.2.1 除尘风机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并实行挂牌管理. 4.2.2 除尘风机的设备齐全,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 4.2.3 除尘风机必须吊挂或垫高,离地面高度大于0.3m。 5 .严格按照矿井煤尘清扫冲洗周期清扫冲洗巷道煤尘。 6.监督防尘设施、设备使用单位严格按照规定使用防尘设施和设备。 7. 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其他接尘作业人员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 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培训内容如下: 1.1 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 1.2 熟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 1.3 掌握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粉尘浓度见表一。 表一 最高允许浓度/(mg,m3) 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 总粉尘 呼吸性粉尘 10 3.5 ,10 2 1 10,,50 2 0.5 50,,80 2 0.3 ?80 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的措施。 1.4 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2. 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静音耳塞、防尘口罩等。 3. 监督防尘实施、设备使用单位正确使用防尘设施、设备。 4. 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接触噪音作业人员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 必须进行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学习,经过考试取得职业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培训内容如下: 1.1 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修改〈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等。 1.2 熟知本岗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熟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方法。 1.3 掌握岗位职业危害因素的规定限值。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 卫生限值职业接触8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85dB(A)。职业接触4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88dB(A) 职业接触2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91dB(A) 职业接触1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94dB(A) 职业接触0.5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97dB(A) 职业接触0.25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100dB(A) 职业接触0.125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103dB(A) 但最高不能超过115 dB(A) 1.4 掌握发生职业健康危害事故时应急自救、互救基本知识。 1.4.1 发生噪声危害症状者,迅速撤离至安静的地方休息。 1.4.2 造成耳朵听力下降、身体不适等情况到医院接受治疗。 2. 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佩戴完好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静音耳塞、隔音耳罩等。 3. 进入作业场所首先检查设备静音设备或隔音装置是否完好(包括设备减振装置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采取整改措施,依然不能解决噪音超过规定时,停止作业并向相关部门如实反映。 4. 下班后,检查职业健康防护用品是否完好。如不完好立即更换,否则不得进行下班作业。 煤矿职业卫生岗位操作规程 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为了加强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管理,保护职工职业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制定本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告知的内容: (一)职业病防治制度和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二)劳动过程中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 (三)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四)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结果; (五)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教育; (六)提供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七)为职工定期进行职业病体检; 二、告知的方式 (一)劳动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职业危害告知书; (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告知; (1)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 (2)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三)职业危害与健康告知; (1)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囚素检测、评价;监测评价结果存入用少、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当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并向职工公布。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3)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人时,应当告知职工本人及时通知用人单位; (四)公布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劳动者要履行下列义务: (1)自觉遵守本矿制定的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2)正确使用佩戴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 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一、目的和范围 为加强和提高从业员工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内各部门管理和操作人员。 1、职责和权限 煤矿主管领导负责审批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和所需经费并监督实施; 2、培训内容:煤矿内各岗位相关职业健康知识、岗位危害特点、职业危害防护措施、职业健康安全岗位操作规程、防护措施的保养及维护注意事项、防护用品使用要求、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 3、培训形式:内部培训、外部委托培训。 (1)内部宣传教育培训: a)新员工进矿一结合安全“三级教育”,介绍煤矿作业现场、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安全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 b)员工在岗期间一通过定期培训或公告栏宣传,学习职业键康岗位操作规程、相关制度、法律法规及公司新设备、新工艺。 职业危害防治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避免和减少职业卫生事故的发生,从而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 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内部所有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备。 职责: 1、安全科负责企业防护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指导和实施。 2、各部门负责各部门在用防护设施的维护管理。 规程: 1、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定义: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 2、用人单位应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设置、安装有效的防护设施,保障劳动者工作环境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含量符合国家的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3、煤矿采购部必须购置使用具有防护设施生产资质单位生产的防护设施。在购置防护设施产品时,应当注意索取:合格证、使用说明书、防护性能、适应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购置使用没有生产企业、没有产品名称、没有检测报告的防护设施产品。 4、安全科应对在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1)采区安全员在班中巡查时注意对防护设施完好有效性进行查验,发现异常应立即检修。 (2)安全科应经常进行对防护设施的专题检查,对防护设施的运行和防护效果进行验证。 (3)应明确防护设施的各级管理责任人。 (4)建立防护设施管理台帐,做好使用记录。 (5)建立防护设施档案,收集核理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设计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技术图纸、各种技术参数等)。 (6)建立防护设施档案,收集整理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各种技术参数等)。 5、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 6、未经申报批准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向作业人员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 劳动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保证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发生,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使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病危害进行相应的防护用品配备,加强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内各部门。 三、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科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各部门、采区为本制度的执行部门。 四、内容与要求 1、在生产过程中,因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而产生的有害因素和劳动过程中及作业现场的安全卫生设施不良产生危害因素,均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2、免费为生产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不以货币形式或其他物品替代,具体执行按照《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规定》。 3、员工在矿内调动工作时,其享有的劳动保护用品可随身转带。工种变化的劳动防护用品(除特殊工种外),安全环保部有权作出相应调整。 4、员工因特种作业确需配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须经生技科和安全科共同认定后配置或借用。 5、凡作业环境会对从业人员产生危害的岗位按照标推规定发放保健品。 6、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空气呼吸器、防护眼镜、耳塞、防毒口罩、特种手套、防护服、绝缘手套、绝缘胶靴、绝缘垫等均属防护器具,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7、劳动防护用品由专人采购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按规定入库,发放给使用人员,填写《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台帐》。 五、劳动防护用具(品)的使用 1、员工进入井下或施工作业现场,必须按照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否则按照违章处罚。 2、各采区对常用的防护用品应存放在公众易于取用场所, 做到防潮、防高温、防锐器损坏。 3、对使用方法比较复杂的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呼吸器等必须认真研读使用说明,正确掌握其使用方法。 4、对因工作原因造成损坏的特种型防护用品,由生技科审批,更换。对非因工造成劳动防护用品损失的按原价赔偿。 职业危害检测、监测和评价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 2、依据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实施有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检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并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和向劳动者公布,特制订本制度。 3、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整个煤矿。 4、具体内容 (1)煤矿井下安装了安全监控监测系统,对井下有毒有害气体进行监测,监控中心负责对安全监控系统进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监控中心工作人员每天对监测数据进行核理分析,有超标现象立即查明原因,编制相应处理措施进行预防。并做好相关记录,有超标现象立即采取措施进行防治。 (3)每月由安全科工作人员对作业现场的噪音进行一次检测并做好相关记录。 (4)每年由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各案的煤矿安全评价机构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其结果定期向职工公布。 (5)存在超标现象的地点必须编制防治措施进行治理。 (6)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检测报表必须经过主管领导签字审核后备案。 5、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新录用员工名单统计室提供。 三、对长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应组织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健康检查。煤矿各采区要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进行登记,每年 5 - 6月向煤矿职业卫生主管部门报告,煤矿职业卫生主管部门核实后,结合各采区实际制订体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统计室要及时向职业卫生主管部门通报即将离岗的员工,职业卫生主管部门应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离岗前的体检。如最后一次在岗期间健康检查是在离岗前 90 日内,可视为离岗体检。在未对其进行体检时,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员工可以选择放弃进行离岗前体检,并签订相关 协议 离婚协议模板下载合伙人协议 下载渠道分销协议免费下载敬业协议下载授课协议下载 。 五、对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职业卫生主管部门应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进行职业性健康体检。 六、在生产、检修中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严重超标,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员,所在单位应立即报告,职业卫生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七、若发现有疑似职业病员工的职业卫生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按要求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医学观察。 八、职业卫生主管部门应将体检结果即时告知相关采区及个人。除职业禁忌证外,其他体检结果不得公开,确保医学资料的机密,维护员工职业健康隐私权、保密权。体检结果存入个人健康袋内保存。 九、对各采区管理岗位、辅助岗位的员工每3-5年由统计室组织进行一次健康性体检,统计室、职业卫生主管部门要汇同相关部门开展作业场所健康促进工作,开展健康教育、健康风险评估,改善作业条件、改变员工不健康作业方式、控制健康危险因素、降低病伤及缺勤率。 十、各采区不得安排未经岗前体检、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和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十一、各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孕期、喃乳期的女工从事对个人、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 业。 十二、职业卫生主管部门应将年度职业健康检查的资料整理归档,安装规定期限妥善保管,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定期监督检查与考核。 十三、职业健康体检、检查、医学观察和职业病诊断、鉴定、治疗等费用由公司职业卫生主管部门、财务部门按法规规定执行。 十四、各单位对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管理情况建立台账,职业卫生主管部门对各采区职业健康管理情况每两月进行一次监督检查,查出的不符合项将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将根据公司《职业病防治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申报工作,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健康工作的监督管理,根据《巾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存在或者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如实申报职业危害,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粉尘、毒物等有害因素而对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各种损害。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本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并按照职责分工向其所在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 第五条、申报职业危害时,应提交《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中报表》和下列有关资料: (一)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 (三)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 (四)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 (五)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六)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第六条、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中报采取电子和纸质文本两种方式。生产经营单位通过“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进行电子数据申报,同时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加盖公章并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按照本办法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连同有关资料一并上报所在地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七条、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每年申报一次。 从业人员职业康复监护管理制度 为履行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监护的法定职责,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员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煤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煤矿和劳动者应当如实为职业病诊断和鉴定提供有关或必要的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 二、煤矿应安排职业病患者进行相应的医治和疗养,对在医疗后被确认为不宜继续在原岗位作业或工作的,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提出调核岗位意见后,由单位人事部门安排工作。 三、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康复和复查等费用以及伤残后有关待遇和社会保障,应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四、对疑似职业病的职工应及时进行诊断,在其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按职业病待遇办理,在此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五、本规定解释权归煤矿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 六、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关职业病诊断及治疗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职业卫生标准和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保证职工身体健康,降低职业危害,特制订本办法。 2 职责 2.1 矿办公室负责建立“职工健康档案”。 2.2 矿办公室负责组织矿职工(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定期、不定期的身体健康检查。 2.3 矿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部门针对施工现场环境情况及施工作业性质、特点,制订出施工现场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办法,下发各科室。 2.4 项目部负责施工现场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编制及职业危害防治的具体工作。 3 具体内容 3.1 矿办公室建立“职工健康档案”。 3.2 矿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如工程项目开工前)组织对职工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尤其是对特种作业人员,如发现有禁忌症应将其调换到适宜岗位。 3.3 项目部及专业公司在施工前,组织特种作业人员体检,合格者方可上岗,并报人事科备案。 3.4 矿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行业及本企业的特点,制订出相关的《有毒有害作业管理办法》及《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办法》,下发各科室(区队),矿安全监察科监督其执行情况。 3.5 各科室(区队)结合矿文件及施工现场的环境、工人工作的性质,制订出本科室(区队)的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报矿安全监察科审批后,监督执行。 3.6 各科室根据自身所从事的施工项目的危害性,制订防护措施,列出所需防护用品及设施的需用计划报供应科审批执行。 3.7 供应科对施工现场的职工食堂及生活区,加强环境及饮食卫生管理,防止流行疾病及中毒事件发生。 4 职业病的预防 4.1 矿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4.2 矿主动进行综合治理,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4.3 矿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每一个员工参保。 4.4 安全监察科、设备科、供应科要探讨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员工健康的新技术、 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可能性。 4.5 安全监察科依据《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发放标准(试行)》的要求为员工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6对具有潜在事故的作业,生产科组织制定应急预案,矿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 4.7 矿办公室按照有关标准要求,每间隔两年组织对员工进行一次职业健康体检(有害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并建立健全“职工健康台帐”,对职工的健康情况进行监察和分析。 4.8 各部门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4.9 矿办公室会同安全监察科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职业卫生培训,宣传职业卫生法规,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员工遵守规定,严格按规程作业,同时指导员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应急设施。 4.10 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险源的作业,安全监察科通过《安全周知卡》等形式予以公示,并制定相应的制度或操作规程(如有必要要制定应急预案),指导员工正确作业。 4.11班组每月对工作场所毒害性物质进行一次分析,并将分析结果汇总至安环部,安环部根据分析情况组织相关部门采取必要的预防和整改措施。 4.12 员工对作业过程中职业卫生的意见和建议可直接或通过工会及员工代表提出,如属实和合理的矿应预以采纳。 5 职业病诊断和职业病病人保障 5.1 职业病须经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市级医疗机构进行诊断和鉴定,并有诊断机构发给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矿方可按职业病对待。 5.2 对发现职业病的员工,在其患病期间矿不得解除或者中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5.3 职业病病人的诊断、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5.4 职业病病人治疗后经职业病鉴定机构确认不宜从事原工作的,应在确认之日起的两个月内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对于因工作需要暂时不能调离的工作骨干,调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半年。 5.5 职业病报告由人事企管部按照《职业病报告办法》的要求进行统计上报。 5.6 工会对职业病病人的治疗和待遇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有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要代表员工与主管领导或职能部门进行交涉。 6 检查与考核 6.1 安环部负责监督考核。 6.2 考核按规定执行。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汇编 目 录 职业病警示与告知制度 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 职业病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职业病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一、职业病警示与告知制度 为了加强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管理,保护职工职业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 病防治法》和《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制定本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告知的内容: (一)职业病防治制度和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二)劳动过程中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 (三)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四)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结果; (五)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教育; (六)提供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七)为职工定期进行职业病体检; 二、告知的方式 (一)劳动合同职业危害告知书; (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告知; (1)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 (2)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三)职业危害与健康告知; (1)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囚素检测、评价;监测评价结果存入用少、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当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并向职工公布。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3)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人时,应当告知职工本人及时通知用人单位; (四)公布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劳动者要履行下列义务: (1)自觉遵守本矿制定的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2)正确使用佩戴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 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全体员工。 3.定义 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公司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办法规定申报 职业病危害项目。 本办法所称职业病危害项目是指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 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卫生部发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 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是: 4.1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4.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 4.3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 4.4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5.各部门或项目部存在职业病危害源或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一般在24小时内上报公司职业病防治办公室,若险情或事故重大的应在1小时内上报部门领导和公司职业病防治办公室。 6.公司应当向所在地区职业健康监管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时应当提交《职业 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有关材料。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应当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7.公司申报后,因采用的施工技术、工艺、材料等变更导致所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改变的,应当在变更后30日内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内容。 8.施工工艺发生变更或新产品投产,各部门应及时向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办公室申报其工艺流程和技术,并提供使用相关原材料及化学成分。 9.发生危害源泄露或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各部门必须在最段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职业病防治办公室汇报情况。说明事情发生的经过,造成事故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 10.公司应当按要求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管理档案,以备上级部门监督管理。 三、职业病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一、目的和范围 为加强和提高从业员工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内各部门管理和操作人员。 1、职责和权限 煤矿主管领导负责审批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和所需经费并监督实施; 2、培训内容:煤矿内各岗位相关职业健康知识、岗位危害特点、职业危害防护措施、职业健康安全岗位操作规程、防护措施的保养及维护注意事项、防护用品使用要求、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 3、培训形式:内部培训、外部委托培训。 (1)内部宣传教育培训: a)新员工进矿一结合安全“三级教育”,介绍煤矿作业现场、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安全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 b)员工在岗期间一通过定期培训或公告栏宣传,学习职业键康岗位操作规程、相关制度、法律法规及公司新设备、新工艺。 四、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避免和减少职业卫生事故的发生,从而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 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内部所有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备。 职责: 1、安全科负责企业防护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指导和实施。 2、各部门负责各部门在用防护设施的维护管理。 规程: 1、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定义: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 2、用人单位应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设置、安装有效的防护设施,保障劳动者工作环境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含量符合国家的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3、煤矿采购部必须购置使用具有防护设施生产资质单位生产的防护设施。在购置防护设施产品时,应当注意索取:合格证、使用说明书、防护性能、适应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购置使用没有生产企业、没有产品名称、没有检测报告的防护设施产品。 4、安全科应对在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1)采区安全员在班中巡查时注意对防护设施完好有效性进行查验,发现异常应立即检修。 (2)安全科应经常进行对防护设施的专题检查,对防护设施的运行和防护效果进行验证。 (3)应明确防护设施的各级管理责任人。 (4)建立防护设施管理台帐,做好使用记录。 (5)建立防护设施档案,收集核理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各种技术参数等)。 (6)建立防护设施档案,收集整理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各种技术参数等)。 5、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 6、未经申报批准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向作业人员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 五、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保证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发生,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使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病危害进行相应的防护用品配备,加强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内各部门。 三、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科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各部门、采区为本制度的执行部门。 四、内容与要求 1、在生产过程中,因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而产生的有害因素和劳动过程中及作业现场的安全卫生设施不良产生危害因素,均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2、免费为生产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不以货币形式或其他物品替代,具体执行按照《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规定》。 3、员工在矿内调动工作时,其享有的劳动保护用品可随身转带。工种变化的劳动防护用品(除特殊工种外),安全环保部有权作出相应调整。 4、员工因特种作业确需配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须经生技科和安全科共同认定后配置或借用。 5、凡作业环境会对从业人员产生危害的岗位按照标推规定发放保健品。 6、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空气呼吸器、防护眼镜、耳塞、防毒口罩、特种手套、防护服、绝缘手套、绝缘胶靴、绝缘垫等均属防护器具,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7、劳动防护用品由专人采购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按规定入库,发放给使用人员,填写《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台帐》。 五、劳动防护用具(品)的使用 1、员工进入井下或施工作业现场,必须按照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否则按照违章处罚。 2、各采区对常用的防护用品应存放在公众易于取用场所, 做到防潮、防高温、防锐器损坏。 3、对使用方法比较复杂的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呼吸器等必须认真研读使用说明,正确掌握其使用方法。 4、对因工作原因造成损坏的特种型防护用品,由生技科审批,更换。对非因工造成劳动防护用品损失的按原价赔偿。 六、职业病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 2、依据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实施有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检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并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和向劳动者公布,特制订本制度。 3、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整个煤矿。 4、具体内容 (1)煤矿井下安装了安全监控监测系统,对井下有毒有害气体进行监测,监控中心负责对安全监控系统进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监控中心工作人员每天对监测数据进行核理分析,有超标现象立即查明原因,编制相应处理措施进行预防。并做好相关记录,有超标现象立即采取措施进行防治。 (3)每月由安全科工作人员对作业现场的噪音进行一次检测并做好相关记录。 (4)每年由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各案的煤矿安全评价机构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其结果定期向职工公布。 (5)存在超标现象的地点必须编制防治措施进行治理。 (6)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检测报表必须经过主管领导签字审核后备案。 5、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新录用员工名单统计室提供。 三、对长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应组织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健康检查。煤矿各采区要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进行登记,每年 5 - 6月向煤矿职业卫生主管部门报告,煤矿职业卫生主管部门核实后,结合各采区实际制订体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统计室要及时向职业卫生主管部门通报即将离岗的员工,职业卫生主管部门应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离岗前的体检。如最后一次在岗期间健康检查是在离岗前 90 日内,可视为离岗体检。在未对其进行体检时,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员工可以选择放弃进行离岗前体检,并签订相关协议。 五、对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职业卫生主管部门应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进行职业性健康体检。 六、在生产、检修中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严重超标,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员,所在单位应立即报告,职业卫生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七、若发现有疑似职业病员工的职业卫生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按要求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医学观察。 八、职业卫生主管部门应将体检结果即时告知相关采区及个人。除职业禁忌证外,其他体检结果不得公开,确保医学资料的机密,维护员工职业健康隐私权、保密权。体检结果存入个人健康袋内保存。 九、对各采区管理岗位、辅助岗位的员工每3-5年由统计室组织进行一次健康性体检,统计室、职业卫生主管部门要汇同相关部门开展作业场所健康促进工作,开展健康教育、健康风险评估,改善作业条件、改变员工不健康作业方式、控制健康危险因素、降低病伤及缺勤率。 十、各采区不得安排未经岗前体检、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和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十一、各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孕期、喃乳期的女工从事对个人、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 业。 十二、职业卫生主管部门应将年度职业健康检查的资料整理归档,安装规定期限妥善保管,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定期监督检查与考核。 十三、职业健康体检、检查、医学观察和职业病诊断、鉴定、治疗等费用由公司职业卫生主管部门、财务部门按法规规定执行。 十四、各单位对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管理情况建立台账,职业卫生主管部门对各采区职业健康管理情况每两月进行一次监督检查,查出的不符合项将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将根据公司《职业病防治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职业健康安全部将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做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并提交卫生行政部门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审核。 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设计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应有职业卫生专篇的内容,初步设计中应有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内容。 四、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要求在初步设计中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职业健康安全部将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卫生审查,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五、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和审查批复的要求,在设计图纸中落实各项职业病防护措施,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质量可靠。 六、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职业健康安全部将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价单位在12个月内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按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当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对不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项目部必须整改直至符合规定,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职业健康安全部应委托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八、职业健康安全部按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规定》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在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审查、竣工验收中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 九、职业健康安全部应组织相关部门参加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评审,并建立相应的“三同时”审批档案。 十、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防护设施审查、控制效果评价、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书、批复文件或函等原件由职业健康安全部移交给设计单位和项目部,并做好相关交接手续。 十一、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职业健康安全部。每年按公司HSE流程对其合规性进行评估修订。 十二、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关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法规、标准和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八、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为履行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监护的法定职责,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员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煤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煤矿和劳动者应当如实为职业病诊断和鉴定提供有关或必要的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 二、煤矿应安排职业病患者进行相应的医治和疗养,对在医疗后被确认为不宜继续在原岗位作业或工作的,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提出调核岗位意见后,由单位人事部门安排工作。 三、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康复和复查等费用以及伤残后有关待遇和社会保障,应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四、对疑似职业病的职工应及时进行诊断,在其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按职业病待遇办理,在此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五、本规定解释权归煤矿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 六、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关职业病诊断及治疗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职业卫生标准和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九、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保证职工身体健康,降低职业危害,特制订本办法。 2 职责 2.1 矿办公室负责建立“职工健康档案”。 2.2 矿办公室负责组织矿职工(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定期、不定期的身体健康检查。 2.3 矿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部门针对施工现场环境情况及施工作业性质、特点,制订出施工现场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办法,下发各科室。 2.4 项目部负责施工现场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编制及职业危害防治的具体工作。 3 具体内容 3.1 矿办公室建立“职工健康档案”。 3.2 矿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如工程项目开工前)组织对职工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尤其是对特种作业人员,如发现有禁忌症应将其调换到适宜岗位。 3.3 项目部及专业公司在施工前,组织特种作业人员体检,合格者方可上岗,并报人事科备案。 3.4 矿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行业及本企业的特点,制订出相关的《有毒有害作业管理办法》及《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办法》,下发各科室(区队),矿安全监察科监督其执行情况。 3.5 各科室(区队)结合矿文件及施工现场的环境、工人工作的性质,制订出本科室(区队)的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报矿安全监察科审批后,监督执行。 3.6 各科室根据自身所从事的施工项目的危害性,制订防护措施,列出所需防护用品及设施的需用计划报供应科审批执行。 3.7 供应科对施工现场的职工食堂及生活区,加强环境及饮食卫生管理,防止流行疾病及中毒事件发生。 4 职业病的预防 4.1 矿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4.2 矿主动进行综合治理,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4.3 矿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每一个员工参保。 4.4 安全监察科、设备科、供应科要探讨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员工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可能性。 4.5 安全监察科依据《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发放标准(试行)》的要求为员工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6对具有潜在事故的作业,生产科组织制定应急预案,矿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 4.7 矿办公室按照有关标准要求,每间隔两年组织对员工进行一次职业健康体检(有害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并建立健全“职工健康台帐”,对职工的健康情况进行监察和分析。 4.8 各部门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4.9 矿办公室会同安全监察科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职业卫生培训,宣传职业卫生法规,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员工遵守规定,严格按规程作业,同时指导员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应急设施。 4.10 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险源的作业,安全监察科通过《安全周知卡》等形式予以公示,并制定相应的制度或操作规程(如有必要要制定应急预案),指导员工正确作业。 4.11班组每月对工作场所毒害性物质进行一次分析,并将分析结果汇总至安环部,安环部根据分析情况组织相关部门采取必要的预防和整改措施。 4.12 员工对作业过程中职业卫生的意见和建议可直接或通过工会及员工代表提出,如属实和合理的矿应预以采纳。 5 职业病诊断和职业病病人保障 5.1 职业病须经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市级医疗机构进行诊断和鉴定,并有诊断机构发给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矿方可按职业病对待。 5.2 对发现职业病的员工,在其患病期间矿不得解除或者中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5.3 职业病病人的诊断、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5.4 职业病病人治疗后经职业病鉴定机构确认不宜从事原工作的,应在确认之日起的两个月内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对于因工作需要暂时不能调离的工作骨干,调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半年。 5.5 职业病报告由人事企管部按照《职业病报告办法》的要求进行统计上报。 5.6 工会对职业病病人的治疗和待遇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有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要代表员工与主管领导或职能部门进行交涉。 6 检查与考核 6.1 安环部负责监督考核。 6.2 考核按规定执行。 十、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为规范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有效地控制、处置和报告各类职业病危害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病危害事故等级 参照《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按一次职业病危害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严重程度,职 业病危害事故分为三类: (一)一般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下的; (二)重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死亡5人以下的,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下的; (三)特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上的。 二、 管理分工 1、确立处理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专职机构和各部门负责人; 2、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处置方案,明确各类危害事故发生时,各负责人和相应机构的职责和任务。 三、事故处置、报告 1、依法采取临时控制和应急救援措施,及时组织抢救急性职业病病人,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卫生检查和医学观察; 2、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3、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 4、立即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 5、组成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组,配合上级行政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调查内容包括: (1)现场勘验和调查取证,查明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和危害程度; (2)分析事故责任; (3)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罚意见; (4)提出防范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的改进措施的意见; (5)形成职业病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6、事故调查组进行现场调查取证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隐瞒或提供虚假证据或资料,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现场调查和取证工作; 十一、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增强公司职业病应急救援管理,及时处置重大职业病危害,最大限度保障职工权益,特编制此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时应急救援与管理适用此制度。 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 事故应急源编制导则》以及国家、企业等相关管理规定。 4.专业术语 职业病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5.职责 5.1 公司总经理对公司职业病管理负主要责任。 5.2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管理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 5.3 公司安全环保部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执行部门,全面负责现场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管理工作;负责职业病应急物资管理、维护保养工作监督。 5.4 工会全面监督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并对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全面监督。 5.5 各部门以及各分公司负责配合安全环保部对职工进行职业病应急救援培训,应急物资使用等工作。 5.6 公司市场部,负责对职业病防治、预防、以及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进行采购。 5.7 公司财务部对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所需费用进行支付。 6.应急管理对主要职业危害场所,编制相应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发生职业危害时,作业人员可正确处置职业病应急事故。 7.主要目标及危害因素 包装分公司——粉尘 煤场分公司——煤灰 化工分公司——噪音、高温、粉尘、乙酸、硫酸 8.工作要求 8.1 培训 公司安全环保部依据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对上述岗位职工进行职业病应急救援工作培训。 8.2 应急救援 8.2.1 应急救援原则:先救人再救物。 8.2.2 发生职业病事故时,公司依据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对职业病事故进行救援。 8.2.3 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时,各救援人员在保证自身职业健康安全情况下,去参与救援,严禁无防护措施参与救援。 8.3 职业病应急救援管理 8.3.1 在发生职业病应急事故时,各分公司应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8.3.2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及时依据事故上报程序,进行上报。 8.3.3发生职业病应急事故时,应及时调整生产工艺或封存物料,并安排人员进行启动事故通风装置,确保降低作业环境职业危害因素。 8.4 应急物资管理 8.4.1在化工分公司应急物品间设有防护面屏、空呼、长管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急救药箱、耐酸防护服、担架、耐酸手套、耐酸统靴、安全帽等应急物资,并设有专人管理. 8.4.2 装置区和罐区设有可燃气体检测仪、火灾报警装置等设备设施,定期检测或保养,可保障作业场所安全。 9.监督与处罚 9.1 对随意动用应急物资的,公司纳入安全绩效考核,进行处罚。 9.2 安全环保部监督分公司对安全防护设施的维护保养,未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的,纳入安全绩效考核,进行处罚。 9.3 安全环保部依据职业防护标准,进行配发职业防护用品,个人未进行正确佩戴的,纳入 安全绩效考核,进行处罚。 十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1、总则 为了保证职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安全开展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施工生产发展,制定本操作规程。 施工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职业危害有:粉尘、噪声、高温。在施工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所属部门、班组。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调整并公布。 2、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 《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 《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目录》; 《高温作业允许持续接触热时间限值》; 《噪声作业分级》; 《施工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 3、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布、危害程度及卫生标准 1)粉尘 ?产生的原因:粉尘主要是拌合系统在砼的生产、储存、输送、破碎过程中出现,如在输砼皮带层及各运转点,其影响程度与工艺设计、输砼设备及通风除尘设施等的条件有关。 ?危害程度:粉尘进入人体后主要可引起职业性呼吸系统疾病,长期接触高浓度粉尘可引起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尘肺病,如:尘肺、呼吸系统肿瘤、粉尘性炎症等;对上呼吸道粘膜、皮肤等部位产生局部刺激作用可引起相应疾病。 ?职业健康卫生标准 含有10,以上的游离二氧化硅的砼尘卫生标准2mg/m3 含有10,以下的游离二氧化硅的砼尘卫生标准10mg/m3 ?主要涉及岗位:输砼岗位、锅炉主控岗位、转机岗位、除灰岗位。 2)噪声 ?产生原因:主要来源于各设备在运转过程中由于振动、碰撞而产生的机械声和由风管、气管中介质的扩容、节流、排汽、漏汽而产生的气体动力噪声以及磁场交变运动产生的电磁性噪声。主要有引风机、送风机、汽轮机、发电机、磨砼机、空压机、给水泵等。 ?危害程度:给人带来烦恼,影响人们工作、学习、休息。长期接触强噪声会引起听力下降、神经性衰弱综合症等病症。 ?卫生限值 职业接触8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85dB(A) 职业接触4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88dB(A) 职业接触2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91dB(A) 职业接触1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94dB(A) 职业接触0.5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97dB(A) 职业接触0.25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100dB(A) 职业接触0.125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103dB(A) 但最高不能超过115 dB(A) ?主要涉及岗位:锅炉转机岗位、拌和站、锅炉、汽机、电气主控岗位 3)高温 ?产生原因: 施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高温的部位有:锅炉、暑期施工现场等。 ?危害程度:体温调节产生障碍、水盐代谢失调、循环系统负荷增加、消化系统疾病增多、神经系统兴奋性降低、肾脏负担加重。当作业场所气温超过34?时,即可能有中暑病例发生。中暑是高温环境下发生的急性疾病,按其发病机理可分为:热射病、日射病、热痉挛和热衰竭。 ?卫生标准 表1 工作地点的夏季空气温度规定 当地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 工作地点与室外温差(?) 22及22以下 不得超过10 23,28 相应不得超过9、8、7、6、5、4 29,32 相应不得超过 3 33及33以下 相应不得超过2 表2 高温作业允许持续接触热时间限值(分钟) 工作地点温度(?) 轻度劳动 中等劳动 重度劳动 80 70 60 30,32 70 60 50 ,32,34 60 50 40 ,34,36 50 40 30 ,36,38 40 30 20 ,38,40 30 20 10 ,40,42 20 10 10 ,42,44 4、职业病防护措施 1)防尘措施 ?粉尘制造设备应有效密封,不得向外泄漏粉尘。 ?各除尘器应有效备用,在输料设备、锅炉机组运行时,其相应配置的除尘设备应投入使用。 ?砼场、输料皮带每隔若干米装一喷头,根据砼尘扬起情况喷水防尘。并在砼场周围增加隔离带,以减少砼尘污染。 ?各输料皮带运转站设置缓冲锁气器、密闭装置和除尘系统,皮带、地面设水冲洗设施,及时清洗地面灰尘。 ?在粉尘较多区域佩戴防尘口罩等防护用品。 ?对长时间在砼尘环境中工作的职工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 2)防噪声措施 ?送风机、空压机的入口设置消音器。 ?锅炉各阀门排汽口设置高效消音器。 ?各值班室应采用适当的隔音措施。 ?进入噪音区域佩戴耳塞。 ?在噪声较大区域连续工作时,宜分批轮换作业。 ?对长时间在噪声环境中工作的职工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 3)防暑降温措施 ?对高温设备和管道应进行保温或加隔热套,保证其外表温度小于50?。 ?持续接触热源后,应轮换作业和休息,休息时应脱离热环境,并多喝水。 ?现场配备防高温烫伤、防中暑药品。 ?工作人员佩戴防高温手套、穿隔热服。 ?采取通风降温措施,打开门窗通风,必要时加装通风机进行机械通风。 5、职业病危害应急措施 1)粉尘 ?粉尘污染较为严重时应迅速撤离至通风良好的地方,用清水冲洗口、鼻。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人员出入。 ?联系相关岗位调整运行方式,控制砼尘产生。开启通风换气设备,降低空气中的粉尘浓度。必要时采用雾化水进行降尘处理(但必须满足电气设备的防潮规定)。 ?参与处置人员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并根据粉尘的性质,选戴相应的防尘口罩。参与处置人员若发生头晕、胸闷等不适反应,应及时撤离到空气清新区域休息,有条件给予吸氧。 ?处置砼尘飘逸时应做好防止砼尘爆炸的措施。 2)噪声 ?发生噪声危害症状者,迅速撤离至安静的地方休息。 ?造成耳朵听力下降、身体不适等情况到医院接受治疗。 3)高温 ?当有先兆或轻度中暑时,应将患者迅速离开高热环境,移至荫凉通风处休息,解开衣领,并给予清凉饮料、浓茶、淡盐水和人丹、解暑片或藿香正气丸等解暑药物。 ?对病情较重的患者,应立即移到荫凉处,让其平卧(或抬高下肢),根据不同的病情,分别作如下处理: a.中暑痉挛时,牵伸痉挛肌肉使之缓解,并服用含盐清凉饮料; b.中暑衰竭时,服用含糖、盐饮料,并在四肢作重推摩、擦摩; c.日射病时,头部用冰袋或冷水湿敷;身体高热时,应迅速降温,如用冷水或冰水擦身(擦至皮肤发红),或在额、颈、腋下和腹股沟等处放置冰袋,也可用50,酒精擦浴。 ?症状重或昏迷患者,可针刺人中、涌泉、中冲等穴,并应迅速送医院进行抢救。 6、焊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操作及职业健康工作: ?熟悉所切割、焊接工件的质量标准和技术特征,确保工件的加工质量。 ?施工前清理作业现场清除易燃易爆物,备好灭火器材;切断或关闭所切割或焊接设备的电源、水源、风源等,并挂好警示牌。 ?将所使用的设备、配件、用具准备齐全 ,并认真检查确保完好。 ?氧气瓶与乙炔瓶间距必须大于10m;运输使用轻拿轻放;气瓶不能接触高温和明火,周围10m内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焊接时要掌握焊接方法,最大限度减少和消除内应力和变形。 ?火焊切割时,应防止回火现象。 ?切割较大零部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或下滑的措施。 ?容器内焊或切割时,焊工与焊件间要绝缘,清理容器内外易燃易爆品,焊件外壳通风良好,容器外有专人监护。 ?施工完毕,切断电焊机电源,码放好手把线;关掉氧气瓶、乙炔瓶阀门,码放好氧气带、乙炔带,分类码放好焊接工件;清除焊渣,清点工具,打扫好施工现场,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 2)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个人防护:作业人员必须使用相应的防护眼镜、面罩、口罩、手套、绝缘鞋,决不能穿短袖衣或卷起袖子。 ?奖罚规定:对于违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的职工,施工生产管理人员有权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开具违章通知单,并予以罚款,以示教育。 ?现场处理:一旦发生事故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7、配漆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操作及职业健康工作: (1)工艺操作流程及要求:根据施工生产命令单的要求准备相应的容器和油漆,按配比要求完成配漆工作; (2)完成每批的配漆工作后,必须搞好所在岗位的清洁工作; (3)配漆开始时,必须打开排风扇以降低有机溶剂的挥发浓度,结束后关闭; (4)配漆结束后不能将有机溶剂直接洒在地面上搞卫生清洁工作。 2)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1)工程机械防护:无设备; (2)个人防护:在工作时必须戴好工作手套、防护眼镜和防毒面具,对个人防护用品,应该爱护使用并定期更换; (3)奖罚规定:对于违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的职工,施工生产管理人员有权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开具违章通知单,并予以罚款,以示教育; (4)现场处理:一旦发生卫生事故,如:油漆溅入眼睛等,应该立即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送至医院治疗。 8、喷漆作业岗位操作规程 1)操作及职业健康工作: (1)工艺操作流程及要求:根据施工生产命令单上的要求将各种油漆用喷枪喷于产品上; (2)完成每批喷漆工作后必须将原材料空桶和废抹布清理干净; (3)喷漆开始时,必须先打开送排风装置,以降低溶剂的挥发浓度,结束后关闭送排风装置,油漆及甲苯容器必须上盖; (4)喷漆结束后,在搞卫生清洁工作时,不能将有机溶剂直接洒在地面上; 2)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1)工程机械防护:送排风装置必须完好,能正常使用; (2)个人防护:在加料时必须戴好工作手套、防护眼镜和防毒面具等个人防护用品,爱护使用并蒂奇更换; (3)奖罚规定:对于违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的职工,施工生产管理人员有权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开具违章通知单,并予以罚款,以示教育; (4)现场处理:一旦发生卫生事故,油漆溅入眼睛等,应该立即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送至医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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