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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建筑平面防火间距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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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建筑平面防火间距表格.消防建筑平面防火间距表格. 表3.3.1 厂房的层数和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2) 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m生产的火厂房的耐最多允许 灾危险性单层 多层 高层 地下或半地下厂房(包火等级 层数 类别 厂房 厂房 厂房 括地下或半地下室) 一级 4000 3000 — — 甲 宜采用单层 二级 3000 2000 — — 一级 不限 5000 4000 2000 — 乙 二级 6 4000 3000 1500 — 一级 不限 不限 6000 3000 500 丙 二级 不限 8000 4...

消防建筑平面防火间距表格.
消防建筑平面防火间距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格. 表3.3.1 厂房的层数和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2) 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m生产的火厂房的耐最多允许 灾危险性单层 多层 高层 地下或半地下厂房(包火等级 层数 类别 厂房 厂房 厂房 括地下或半地下室) 一级 4000 3000 — — 甲 宜采用单层 二级 3000 2000 — — 一级 不限 5000 4000 2000 — 乙 二级 6 4000 3000 1500 — 一级 不限 不限 6000 3000 500 丙 二级 不限 8000 4000 2000 500 三级 2 3000 2000 — — 一、二级 不限 不限 不限 4000 1000 丁 三级 3 4000 2000 — — 四级 1 1000 — — — 一、二级 不限 不限 不限 6000 1000 戊 三级 3 5000 3000 — — 四级 1 1500 — — — 注:1 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除甲类厂房外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当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大于本表规定,且设置防火墙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或防火分隔水幕分隔。采用防火卷帘时,应符合本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第6.5.3条的规定;采用防火分隔水幕时,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规范》GB 50084的规定。 2 除麻纺厂房外,一级耐火等级的多层纺织厂房和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多层纺织厂房,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0.5倍,但厂房内的原棉开包、清花车间与厂房内其他部位之间均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防火隔墙分隔,需要开设门、窗、洞口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窗。 1 3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多层造纸生产联合厂房,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1.5倍。一、二级耐火等级的湿式造纸 联合厂房,当纸机烘缸罩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完成工段设置有效灭火设施保护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工艺要求确定。 4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谷物筒仓工作塔,当每层工作人数不超过2人时,其层数不限。 5 一、二级耐火等级卷烟生产联合厂房内的原料、备料及成组配方、制丝、储丝和卷接包、辅料周转、成品暂存、二氧化碳膨胀烟丝等生产用房应划 分独立的防火分隔单元,当工艺条件许可时,应采用防火墙进行分隔。其中制丝、储丝和卷接包车间可划分为一个防火分区,且每个防火分区的最 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工艺要求确定,但制丝、储丝及卷接包车间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进行分隔。厂房内各 水平和竖向防火分隔之间的开口应采取防止火灾蔓延的措施。 6 厂房内的操作平台、检修平台,当使用人数少于10人时,平台的面积可不计入所在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内。 7 “—”表示不允许。 3.3.2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仓库的层数和面积应符合表3.3.2的规定。 每座仓库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和 2) 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m 最多地下或半地下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仓库的 允许单层仓库 多层仓库 高层仓库 仓库(包括地下险性类别 耐火等级 层数 或半地下室) 每座 防火 每座 防火 每座 防火 防火 仓库 分区 仓库 分区 仓库 分区 分区 3、4项 一级 1 180 60 — — — — — 甲 1、2、5、6项 一、二级 1 750 250 — — — — — 一、二级 3 2000 500 900 300 — — — 1、3、4项 三级 1 500 250 — — — — — 乙 一、二级 5 2800 700 1500 500 — — — 2、5、6项 三级 1 900 300 — — — — — 2 一、二级 5 4000 1000 2800 700 — — 150 1项 三级 1 1200 400 — — — — — 丙 一、二级 不限 6000 1500 4800 1200 4000 1000 300 2项 三级 3 2100 700 1200 400 — — — 一、二级 不限 不限 3000 不限 1500 4800 1200 500 丁 三级 3 3000 1000 1500 500 — — — 四级 1 2100 700 — — — — — 一、二级 不限 不限 不限 不限 2000 6000 1500 1000 戊 三级 3 3000 1000 2100 700 — — — 四级 1 2100 700 — — — — — 注:1 仓库内的防火分区之间必须采用防火墙分隔,甲、乙类仓库内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不应开设门、窗、洞口;地下或半地下仓库(包括地下或半 地下室)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不应大于相应类别地上仓库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 2 石油库区内的桶装油品仓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的规定。 23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煤均化库,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2000m。 4 独立建造的硝酸铵仓库、电石仓库、聚乙烯等高分子制品仓库、尿素仓库、配煤仓库、造纸厂的独立成品仓库,当建筑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 时,每座仓库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和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1.0倍。 225 一、二级耐火等级粮食平房仓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不应大于12000m,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00m;三级耐火等级粮食平 22房仓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不应大于3000m,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000m。 226 一、二级耐火等级且占地面积不大于2000m的单层棉花库房,其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0m。 7 一、二级耐火等级冷库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和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冷库设计规范》GB 50072的规定。 8 “—”表示不允许。 表3.4.1 厂房之间及与乙、丙、丁、戊类仓库、民用建筑等的防火间距(m) 3 甲类厂房 乙类厂房(仓库) 丙、丁、戊类厂房(仓库) 民用建筑 单、多层 单、多层 高层 单、多层 高层 裙房,单、多层 高层 名 称 一、二级 一、二级 三级 一、二级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一、二级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一类 二类 甲类 单、多层 一、二级 12 12 14 13 12 14 16 13 厂房 25 50 一、二级 12 10 12 13 10 12 14 13 单、多层 乙类 三 级 14 12 14 15 12 14 16 15 厂房 高层 一、二级 13 13 15 13 13 15 17 13 12 10 12 13 10 12 14 13 10 12 14 20 15 一、二级 丙类 单、多层 三 级 14 12 14 15 12 14 16 15 12 14 16 25 20 厂房 四 级 16 14 16 17 14 16 18 17 14 16 18 高层 一、二级 13 13 15 13 13 15 17 13 13 15 17 20 15 12 10 12 13 10 12 14 13 10 12 14 15 13 一、二级 丁、戊单、多层 三 级 14 12 14 15 12 14 16 15 12 14 16 类 18 15 四 级 16 14 16 17 14 16 18 17 14 16 18 厂房 高层 一、二级 13 13 15 13 13 15 17 13 13 15 17 15 13 ?5,? 12 15 20 12 15 20 25 20 10 室外变压器 ,10,?变、配总油量25 25 25 25 15 20 25 15 20 25 30 25 50 电站 (t) ,50 20 25 30 20 25 30 35 30 4 注:1 乙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不宜 小于30m。单、多层戊类厂房之间及与戊类仓库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m, 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可将戊类厂房等同民用建筑按本规范第5.2.2条的规定执 行。为丙、丁、戊类厂房服务而单独设置的生活用房应按民用建筑确定,与所属厂 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确需相邻布置时,应符合本表注2、3的规定。 2 两座厂房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或相邻两座高度相同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建 筑中相邻任一侧外墙为防火墙且屋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时,其防火间距不限, 但甲类厂房之间不应小于4m。两座丙、丁、戊类厂房相邻两面外墙均为不燃性墙体, 当无外露的可燃性屋檐,每面外墙上的门、窗、洞口面积之和各不大于外墙面积的 5%,且门、窗、洞口不正对开设时,其防火间距可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5%。甲、乙类 厂房(仓库)不应与本规范第3.3.5条规定外的其他建筑贴邻。 3 两座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厂房,当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较低一座厂房的屋 顶无天窗,屋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或相邻较高一面外墙的门、窗等开口部位 设置甲级防火门、窗或防火分隔水幕或按本规范第6.5.3条的规定设置防火卷帘时, 甲、乙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丙、丁、戊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 小于4m。 4 发电厂内的主变压器,其油量可按单台确定。 5 耐火等级低于四级的既有厂房,其耐火等级可按四级确定。 6 当丙、丁、戊类厂房与丙、丁、戊类仓库相邻时,应符合本表注2、3的规定 表3.5.1 甲类仓库之间及与其他建筑、明火 或散发火花地点、铁路、道路等的防火间距(m) 甲类仓库(储量,t) 名 称 甲类储存物品第3、4项 甲类储存物品第1、2、5、6项 ?5 ,5 ?10 ,10 高层民用建筑、重要公共建筑 50 裙房、其他民用建筑、 30 40 25 30 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 甲类仓库 20 20 20 20 一、二级 15 20 12 15 厂房和乙、丙、丁、戊类 三级 20 25 15 20 仓库 四级 25 30 20 25 电力系统电压为35kV,500kV且每台变压器容量 不小于10MV?A的室外变、配电站,工业企业的变30 40 25 30 压器总油量大于5t的室外降压变电站 厂外铁路线中心线 40 厂内铁路线中心线 30 厂外道路路边 20 主要 10 厂内道路路边 次要 5 表3.5.2 乙、丙、丁、戊类仓库之间及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m) 乙类仓库 丙类仓库 丁、戊类仓库 单、多层 高层 单、多层 高层 单、多层 高层 名 称 一、三一、一、三四一、二一、三四一、二 二级 级 二级 二级 级 级 级 二级 级 级 级 一、二级 10 12 13 10 12 14 13 10 12 14 13 乙、单、丙、三 级 12 14 15 12 14 16 15 12 14 16 15 多层 丁、戊四 级 14 16 17 14 16 18 17 14 16 18 17 类仓高 一、二级 13 15 13 13 15 17 13 13 15 17 13 库 层 裙一、二级 25 10 12 14 13 10 12 14 13 房,三 级 25 12 14 16 15 12 14 16 15 单、民用 四 级 25 14 16 18 17 14 16 18 17 建筑 多层 高 一 类 50 20 25 25 20 15 18 18 15 层 二 类 50 15 20 20 15 13 15 15 13 注:1 单、多层戊类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m。 ;2 两座仓库的相邻外墙均为防火墙时,防火间距可以减小,但丙类仓库,不应小于6m 丁、戊类仓库,不应小于4m。两座仓库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或相邻两座高度 相同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中相邻任一侧外墙为防火墙且屋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 1.00h,且总占地面积不大于本规范第3.3.2条一座仓库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规定时, 其防火间距不限。 3 除乙类第6项物品外的乙类仓库,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25m,与重要公 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与铁路、道路等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表3.5.1中甲 类仓库与铁路、道路等的防火间距。 1 当较高一面外墙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或比相邻较低一座建筑屋面高15m及以下范围内的外墙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 2 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屋顶无天窗或洞口、屋顶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或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墙上开口部位采取了防火措施,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不应小于4m。 表5.2.2 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m) 高层民用建筑 裙房和其他民用建筑 建筑类别 一、二级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高层民用建筑 一、二级 13 9 11 14 一、二级 9 6 7 9 裙房和其他民用建筑 三 级 11 7 8 10 四 级 14 9 10 12 注:1 相邻两座单、多层建筑,当相邻外墙为不燃性墙体且无外露的可燃性屋檐,每面外墙 上无防火保护的门、窗、洞口不正对开设且该门、窗、洞口的面积之和不大于外墙 面积的5%时,其防火间距可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5%。 2 两座建筑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或高出相邻较低一座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 的屋面15m及以下范围内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 3 相邻两座高度相同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中相邻任一侧外墙为防火墙,屋顶的耐 火极限不低于1.00h时,其防火间距不限。 4 相邻两座建筑中较低一座建筑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 且屋顶无天窗,屋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时,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5m;对于 高层建筑,不应小于4m。 5 相邻两座建筑中较低一座建筑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且屋顶无天窗,相邻较高一面 外墙高出较低一座建筑的屋面15m及以下范围内的开口部位设置甲级防火门、窗, 或设置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规定的防火分隔 水幕或本规范第6.5.3条规定的防火卷帘时,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5m;对于高层 建筑,不应小于4m。 6 相邻建筑通过连廊、天桥或底部的建筑物等连接时,其间距不应小于本表的规定。 7 耐火等级低于四级的既有建筑,其耐火等级可按四级确定。 表5.3.1 不同耐火等级建筑的允许建筑高度或层数、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 积 耐火 防火分区的最大允 名称 允许建筑高度或层数 备 注 2等级 许建筑面积(m) 高层民用 一、按本规范第5.1.1条对于体育馆、剧场的 1500 建筑 二级 确定 观众厅,防火分区的 一、按本规范第5.1.1条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 2500 二级 确定 适当增加。 单、多层民 用建筑 三级 5层 1200 — 四级 2层 600 — 地下或半地设备用房的防火分区下建筑(室) 一级 — 500 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 2应大于1000m。 注:1 表中规定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当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可按本表 的规定增加1.0倍;局部设置时,防火分区的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0倍计 算。 2 裙房与高层建筑主体之间设置防火墙时,裙房的防火分区可按单、多层建筑的要求确定 表3.5.4 粮食筒仓与其他建筑、粮食筒仓组之间的防火间距(m) 粮食立筒仓 粮食浅圆仓 其他建筑 名 称 粮食总储量W(t) 40000,W,W? W,一、三W?40000 四级 W?50000 50000 50000 50000 二级 级 500,W?10000 10 15 20 15 粮食立20 25 20 25 10000,W?40000 15 20 25 筒仓 40000,W?50000 20 20 25 30 W,50000 25 25 30 — 粮食浅W?50000 20 20 25 20 25 20 25 — 圆仓 W,50000 25 25 30 — 注:1 当粮食立筒仓、粮食浅圆仓与工作塔、接收塔、发放站为一个完整工艺单元的组群 时,组内各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受本表限制。 2 粮食浅圆仓组内每个独立仓的储量不应大于10000t。 3.5.5 库区围墙与库区内建筑的间距不宜小于5m,围墙两侧建筑的间距应满足相应建筑的防火间距要求 表3.7.4 厂房内任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m) 生产的火灾多层厂高层厂地下或半地下厂房(包括 耐火等级 单层厂房 危险性类别 房 房 地下或半地下室) 甲 一、二级 30 25 — — 乙 一、二级 75 50 30 — 一、二级 80 60 40 30 丙 三 级 60 40 — — 一、二级 不限 不限 50 45 丁 三 级 60 50 — — 四 级 50 — — — 一、二级 不限 不限 75 60 戊 三 级 100 75 — — 四 级 60 — — — 表3.7.5 厂房内疏散楼梯、走道和门的每100人最小疏散净宽度(m/百人) 厂房层数(层) 1~2 3 ?4 最小疏散净宽度(m/百人) 0.60 0.80 1.00 表4.2.1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乙、丙类液体桶装堆场与其他建筑的防火间距(m) 建筑物 一个罐区或堆场的总一、二级 室外变、 类别 3容量V(m) 高层民裙房, 三级 四级 配电站 用建筑 其他建筑 1?V,50 40 12 15 20 30 甲、乙类液50?V,200 50 15 20 25 35 体储罐 200?V,1000 60 20 25 30 40 (区) 1000?V,5000 70 25 30 40 50 5?V,250 40 12 15 20 24 丙类液体250?V,1000 50 15 20 25 28 储罐(区) 1000?V,5000 60 20 25 30 32 5000?V,25000 70 25 30 40 40 3注:1 当甲、乙类液体储罐和丙类液体储罐布置在同一储罐区时,罐区的总容量可按1m甲、 3乙类液体相当于5m丙类液体折算。 2 储罐防火堤外侧基脚线至相邻建筑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3 甲、乙、丙类液体的固定顶储罐区或半露天堆场,乙、丙类液体桶装堆场与甲类厂房 (仓库)、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的规定增加25%,且甲、乙类液体的固定顶储罐区或半露天堆场,乙、丙类液体桶装堆场与甲类厂房(仓库)、裙房、单、多层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有关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物的规定增加25%。 4 浮顶储罐区或闪点大于120?的液体储罐区与其他建筑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5%。 5 当数个储罐区布置在同一库区内时,储罐区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本表相应容量的储罐区与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物防火间距的较大值。 336 直埋地下的甲、乙、丙类液体卧式罐,当单罐容量不大于50m,总容量不大于200m时,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规定减少50%。 7 室外变、配电站指电力系统电压为35kV,500kV且每台变压器容量不小于10MV?A的室外变、配电站表4.2.2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m) 固定顶储罐 浮顶储罐或设置卧式 类 别 充氮保护设备的地上式 半地下式 地下式 储罐 储罐 甲、乙类 单罐 V?1000 0.75D 0.5D 0.4D 0.4D 液体储罐 容量 VV,1000 0.6D ?0.8m 3丙类液体储罐 不限 0.4D 不限 不限 — (m) 注:1 D为相邻较大立式储罐的直径(m),矩形储罐的直径为长边与短边之和的一半。 2 不同液体、不同形式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本表规定的较大值。 3 两排卧式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m。 34 当单罐容量不大于1000m且采用固定冷却系统时,甲、乙类液体的地上式固定顶 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0.6D。 5 地上式储罐同时设置液下喷射泡沫灭火系统、固定冷却水系统和扑救防火堤内液 体火灾的泡沫灭火设施时,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不宜小于0.4D。 36 闪点大于120?的液体,当单罐容量大于1000m时,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m; 3当单罐容量不大于1000m时,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m。和工业企业的变压器总油 量大于5t的室外降压变电站 表4.2.3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分组布置的最大容量 33类 别 单罐最大容量(m) 一组罐最大容量(m) 甲、乙类液体 200 1000 丙类液体 500 3000 表4.2.7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与其泵房、装卸鹤管的防火间距(m) 液体类别和储罐形式 泵 房 铁路或汽车装卸鹤管 拱顶罐 15 20 甲、乙类液体 储罐 浮顶罐 12 15 丙 类 液 体 储 罐 10 12 表4.2.8 甲、乙、丙类液体装卸鹤管与建筑物、厂内铁路线的防火间距(m) 建筑物 厂内 名 称 泵房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铁路线 甲、乙类液体装卸鹤管 14 16 18 20 8 丙类液体装卸鹤管 10 12 14 10 注:装卸鹤管与其直接装卸用的甲、乙、丙类液体装卸铁路线的防火间距不限。 4.2.9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与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2.9的规定。 表4.2.9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与铁路、道路的防火间距(m) 厂内道路路边 厂外铁路线 厂内铁路线 厂外道路 名 称 中心线 中心线 路边 主要 次要 甲、乙类液体储罐 35 25 20 15 10 丙类液体储罐 30 20 15 10 5 表4.3.1 湿式可燃气体储罐与建筑物、储罐、堆场等的防火间距(m) 3湿式可燃气体储罐(总容积V,m) 名 称 1000?V,10000?V,50000?V,100000?V V,1000 10000 50000 100000 ,300000 甲类仓库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 可燃材料堆场 20 25 30 35 40 室外变、配电站 明火或散发火花的地点 高层民用建筑 25 30 35 40 45 裙房,单、多层民用建筑 18 20 25 30 35 一、二级 12 15 20 25 30 其他建筑 三 级 15 20 25 30 35 四 级 20 25 30 35 40 35注:固定容积可燃气体储罐的总容积按储罐几何容积(m)和设计储存压力(绝对压力,10Pa) 的乘积计算。 2 固定容积的可燃气体储罐与建筑物、储罐、堆场等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3.1的规定; 3 干式可燃气体储罐与建筑物、储罐、堆场等的防火间距:当可燃气体的密度比空气大时,应按表4.3.1的规定增加25%;当可燃气体的密度比空气小时,可按表4.3.1的规定确定; 4 湿式或干式可燃气体储罐的水封井、油泵房和电梯间等附属设施与该储罐的防火间距,可按工艺要求布置; 35 容积不大于20m的可燃气体储罐与其使用厂房的防火间距不限。 4.3.2 可燃气体储罐(区)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湿式可燃气体储罐或干式可燃气体储罐之间及湿式与干式可燃气体储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直径的1/2; 2 固定容积的可燃气体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直径的2/3; 3 固定容积的可燃气体储罐与湿式或干式可燃气体储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直径的1/2; 34 数个固定容积的可燃气体储罐的总容积大于200000m时,应分组布置。卧式储罐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长度的一半;球形储罐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直径,且不应小于20m。 表4.3.3 湿式氧气储罐与建筑物、储罐、堆场等的防火间距(m) 3V,m) 湿式氧气储罐(总容积名 称 V?1000 1000,V?50000 V,50000 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 25 30 35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可燃材料堆场,20 25 30 甲类仓库,室外变、配电站 民用建筑 18 20 25 一、二级 10 12 14 其他建筑 三级 12 14 16 四级 14 16 18 35注:固定容积氧气储罐的总容积按储罐几何容积(m)和设计储存压力(绝对压力,10Pa) 的乘积计算。 2 氧气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直径的1/2; 3 氧气储罐与可燃气体储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的直径; 4 固定容积的氧气储罐与建筑物、储罐、堆场等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 4.3.3的规定; 5 氧气储罐与其制氧厂房的防火间距可按工艺布置要求确定; 36 容积不大于50m的氧气储罐与其使用厂房的防火间距不限 表4.3.8 液化天然气气化站的液化天然气储罐(区)与站外建筑等的防火间距(m) 3集中放液化天然气储罐(区)(总容积V,m) 散装置名 称 10,V30,V50,V?200,V500,V1000,V的天然V?10 ?30 ?50 200 ?500 ?1000 ?2000 气放散 3单罐容积V(m) V?10 V?30 V?50 V?200 V?500 V?1000 V?2000 总管 居住区、村镇和重要公共建筑(最30 35 45 50 70 90 110 45 外侧建筑物的外墙) 工业企业(最外侧建筑物的外墙) 22 25 27 30 35 40 50 20 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室外变、30 35 45 50 55 60 70 30 配电站 其他民用建筑,甲、乙类液体储 罐,甲、乙类仓库,甲、乙类厂27 32 40 45 50 55 65 25 房,秸杆、芦苇、打包废纸等材 料堆场 丙类液体储罐,可燃气体储罐, 25 27 32 35 40 45 55 20 丙、丁类厂房,丙、丁类仓库 高速,?、?级, 公路 20 25 15 城市快速 (路边) 其 他 15 20 10 1.5倍杆高,但35kV2.0倍 架空电力线(中心线) 1.5倍杆高 及以上架空电力线不 杆高 应小于40m 1.5倍架空通信线 ?、?级 1.5倍杆高 30 40 杆高 (中心线) 其 他 1.5倍杆高 国家线 40 50 60 70 80 40 铁路 (中心线) 企业专用线 25 30 35 30 注:居住区、村镇指1000人或300户及以上者;当少于1000人或300户时,相应防火间距应按本表有关 其他民用建筑的要求确定 表4.4.1 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的全压式和半冷冻式储罐(区)与 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和基地外建筑等的防火间距(m) 3液化石油气储罐(区)(总容积V,m) 30,2500,5000,名 称 VVVV50,200,500,1000,V?V?V??200 ?500 ?1000 ?2500 50 5000 10000 V?V?V,3单罐容积V(m) V?50 V?100 V?200 V?400 20 1000 1000 居住区、村镇和重要公共建筑 45 50 70 90 110 130 150 (最外侧建筑物的外墙) 工业企业 27 30 35 40 50 60 75 (最外侧建筑物的外墙) 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室外变、 45 50 55 60 70 80 120 配电站 其他民用建筑,甲、乙类液体储 罐,甲、乙类仓库,甲、乙类厂40 45 50 55 65 75 100 房,秸杆、芦苇、打包废纸等材 料堆场 丙类液体储罐,可燃气体储罐, 32 35 40 45 55 65 80 丙、丁类厂房,丙、丁类仓库 助燃气体储罐,木材等材料堆场 27 30 35 40 50 60 75 其他 一、二级 18 20 22 25 30 40 50 三 级 22 25 27 30 40 50 60 建筑 四 级 27 30 35 40 50 60 75 高速,?、?级 20 25 30 公路 (路边) ?、?级 15 20 25 架空电力线(中心线) 应符合本规范第10.2.1条的规定 ?、?级 30 40 架空通信线 (中心线) ?、?级 1.5倍杆高 国家线 60 70 80 100 铁路 (中心线) 企业专用线 25 30 35 40 注:1 防火间距应按本表储罐区的总容积或单罐容积的较大者确定。 332 当地下液化石油气储罐的单罐容积不大于50m,总容积不大于400m时,其防火间 距可按本表的规定减少50%。 3 居住区、村镇指1000人或300户及以上者;当少于1000人或300户时,相应防火间距应按本表有关其他民用建筑的要求确定 表4.4.5 ?、?级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瓶库与站外建筑等的防火间距(m) 名 称 ? 级 ? 级 3瓶库的总存瓶容积V(m) 6,V?10 10,V?20 1,V?3 3,V?6 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 30 35 20 25 重要公共建筑 20 25 12 15 其他民用建筑 10 15 6 8 主要道路路边 10 10 8 8 次要道路路边 5 5 5 5 注:总存瓶容积应按实瓶个数与单瓶几何容积的乘积计算。 4.5 可燃材料堆场的防火间距 4.5.1 露天、半露天可燃材料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5.1的规定。 表4.5.1 露天、半露天可燃材料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m) 建筑物 名 称 一个堆场的总储量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10? W,5000 15 20 25 粮食席穴囤W(t) 5000?W,20000 20 25 30 500?W,10000 10 15 20 粮食土圆仓W(t) 10000?W,20000 15 20 25 10?W,500 10 15 20 棉、麻、毛、化纤、 500?W,1000 15 20 25 百货W(t) 1000?W,5000 20 25 30 10?W,5000 15 20 25 秸杆、芦苇、打包废纸等W(t) 5000?W,10000 20 25 30 W?10000 25 30 40 50?V,1000 10 15 20 3木材等V(m) 1000?V,10000 15 20 25 V?10000 20 25 30 100?W,5000 6 8 10 煤和焦炭W(t) W?5000 8 10 12 注: 露天、半露天秸杆、芦苇、打包废纸等材料堆场,与甲类厂房(仓库)、民用建 筑的防火间距应根据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别按本表的规定增加25%且不应小于 25m,与室外变、配电站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 间距应按本表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物的相应规定增加25%。 表5.5.8 可设置1部疏散楼梯的公共建筑 2耐火等级 最多层数 每层最大建筑面积(m) 人 数 一、二级 3层 200 第二、三层的人数之和不超过50人 三级 3层 200 第二、三层的人数之和不超过25人 四级 2层 200 第二层人数不超过15人 表5.5.17 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m) 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疏散门 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 名 称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托儿所、幼儿园 25 20 15 20 15 10 老年人建筑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25 20 15 9 — — 单、多层 35 30 25 20 15 10 医疗 高病房部分 24 — — 12 — — 建筑 层 其他部分 30 — — 15 — — 单、多层 35 30 25 22 20 10 教学 建筑 高层 30 — — 15 — — 高层旅馆、展览建筑 30 — — 15 — — 单、多层 40 35 25 22 20 15 其他 建筑 高 层 40 — — 20 — — 注:1 建筑内开向敞开式外廊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可按本表的规定增 加5m。 2 直通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敞开楼梯间的直线距离,当房间位于两个楼梯 间之间时,应按本表的规定减少5m;当房间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时,应按本 表的规定减少2m。 3 建筑物内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安全疏散距离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25%。 2 楼梯间应在首层直通室外,确有困难时,可在首层采用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当层数不超过4层且未采用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时,可将直通室外的门设置在离楼梯间不大于15m处; 3 房间内任一点至房间直通疏散走道的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表5.5.17规定的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 4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疏散门或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等,其室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或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30m;当疏散门不能直通室外地面或疏散楼梯间时,应采用长度不大于10m的疏散走道通至最近的安全出口。当该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室内任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安全疏散距离可分别增加25%。 5.5.18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公共建筑内疏散门和安全出口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0m,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0m。 高层公共建筑内楼梯间的首层疏散门、首层疏散外门、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应符合表5.5.18的规定。 表5.5.18 高层公共建筑内楼梯间的首层疏散门、首层疏散外门、 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m) 楼梯间的首层走 道 建筑类别 疏散门、首层疏散楼梯 单面布房 双面布房 疏散外门 高层医疗建筑 1.30 1.40 1.50 1.30 其他高层公共建筑 1.20 1.30 1.40 1.20 表5.5.20-1 剧场、电影院、礼堂等场所每100人所需最小疏散净宽度(m/百 人) 观众厅座位数(座) ? 2500 ? 1200 耐火等级 一、二级 三级 平坡地面 0.65 0.85 门和走道 阶梯地面 0.75 1.00 疏散部位 楼 梯 0.75 1.00 3 体育馆供观众疏散的所有内门、外门、楼梯和走道的各自总净宽度,应根据疏散人数按每100人的最小疏散净宽度不小于表5.5.20-2的规定计算确定; 表5.5.20-2 体育馆每100人所需最小疏散净宽度(m/百人) 观众厅座位数范围(座) 3000,5000 5001,10000 10001,20000 门和 平坡地面 0.43 0.37 0.32 疏散 走道 阶梯地面 0.50 0.43 0.37 部位 楼 梯 0.50 0.43 0.37 注:表5.5.20-2中对应较大座位数范围按规定计算的疏散总净宽度,不应小于对应相邻 较小座位数范围按其最多座位数计算的疏散总净宽度。对于观众厅座位数少于3000 个的体育馆,计算供观众疏散的所有内门、外门、楼梯和走道的各自总净宽度时, 每100人的最小疏散净宽度不应小于表5.5.20-1的规定。 4 有等场需要的入场门不应作为观众厅的疏散门。 表5.5.21-1 每层的房间疏散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 的每100人最小疏散净宽度(m/百人) 建筑的耐火等级 建筑层数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1~2层 0.65 0.75 1.00 地上楼层 3层 0.75 1.00 — ?4层 1.00 1.25 — 与地面出入口地面的高差ΔH?10m 0.75 — — 地下楼层 与地面出入口地面的高差ΔH,10m 1.00 — — 2 地下或半地下人员密集的厅、室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其房间疏散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各自总净宽度,应根据疏散人数按每100人不小于1.00m计算确定; 3 首层外门的总净宽度应按该建筑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确定,不供其他楼层人员疏散的外门,可按本层的疏散人数计算确定; 4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中录像厅的疏散人数,应根据厅、室的建筑面积 2按不小于1.0人/m计算;其他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疏散人数,应根据厅、 2室的建筑面积按不小于0.5人/m计算; 5 有固定座位的场所,其疏散人数可按实际座位数的1.1倍计算; 6 展览厅的疏散人数应根据展览厅的建筑面积和人员密度计算,展览厅内 2的人员密度不宜小于0.75人/m; 7 商店的疏散人数应按每层营业厅的建筑面积乘以表5.5.21-2规定的人员密度计算。对于建材商店、家具和灯饰展示建筑,其人员密度可按表5.5.21-2规 定值的30%确定。 2表5.5.21-2 商店营业厅内的人员密度(人/m) 地上第一、地上第四层 楼层位置 地下第二层 地下第一层 地上第三层 二层 及以上各层 人员密度 0.56 0.60 0.43,0.60 0.39,0.54 0.30,0.42 表5.5.29 住宅建筑直通疏散走道的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m) 住宅建筑 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户门 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户门 类 别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单、多层 40 35 25 22 20 15 高 层 40 — — 20 — — 表11.0.7-1 房间直通疏散走道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m) 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 名称 疏散门 散门 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 15 10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15 6 医院和疗养院建筑、教学建筑 25 12 其他民用建筑 30 15 表11.0.7-2 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和房间疏散门 每100人的最小疏散净宽度(m/百人) 层 数 地上1~2层 地上3层 每100人的疏散净宽度(m/百人) 0.75 1.00 表11.0.10 民用木结构建筑之间及其与其他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m) 建筑耐火等级或类别 一、二级 三级 木结构建筑 四级 木结构建筑 8 9 10 11 表3.2.1 不同耐火等级厂房和仓库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h) 耐火等级 构件名称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不燃性 不燃性 不燃性 不燃性 墙 防火墙 3.00 3.00 3.00 3.00 不燃性 不燃性 不燃性 难燃性 承重墙 3.00 2.50 2.00 0.50 楼梯间和前室的墙 不燃性 不燃性 不燃性 难燃性 电梯井的墙 2.00 2.00 1.50 0.50 不燃性 不燃性 不燃性 难燃性 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 1.00 1.00 0.50 0.25 非承重外墙 不燃性 不燃性 难燃性 难燃性 房间隔墙 0.75 0.50 0.50 0.25 不燃性 不燃性 不燃性 难燃性 柱 3.00 2.50 2.00 0.50 不燃性 不燃性 不燃性 难燃性 梁 2.00 1.50 1.00 0.50 不燃性 不燃性 不燃性 难燃性 楼板 1.50 1.00 0.75 0.50 不燃性 不燃性 难燃性 屋顶承重构件 可燃性 1.50 1.00 0.50 不燃性 不燃性 不燃性 疏散楼梯 可燃性 1.50 1.00 0.75 不燃性 难燃性 难燃性 吊顶(包括吊顶搁栅) 可燃性 0.25 0.25 0.15 书中横卧着整个过去的灵魂——卡莱尔 人的影响短暂而微弱,书的影响则广泛而深远——普希金 人离开了书,如同离开空气一样不能生活——科洛廖夫 书不仅是生活,而且是现在、过去和未来文化生活的源泉 ——库法耶夫 书籍把我们引入最美好的社会,使我们认识各个时代的伟大智者———史美尔斯 书籍便是这种改造灵魂的工具。人类所需要的,是富有启发性的养料。而阅读,则正是这种养料———雨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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