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情推理和演绎推理
《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第四部分,实施建议,教学建议中第七条:教学中应当注意的几个关系,第三点提到了合情推理与演绎推理的关系。描述如下:
推理贯穿于数学教学的始终,推理能力的形成和提高需要一个长期的、循序渐进的过程。义务教育阶段要注重学生思考的条理性,不要过分强调推理的形式。
推理包括合情推理和演绎推理。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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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当的学习活动,引导学生通过观察、尝试、估算、归纳、类比、画图等活动发现一些规律,猜测某些结论,发展合情推理;通过实例使学生逐步意识到,结论的正确性需要演绎推理的确认,可以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提出不同程度的要求。
在第三学段中,应把证明作为探索活动的自然延续和必要发展,使学生知道合情推理与演绎推理是相辅相成的两种推理形式。“证明”的教学应关注学生对证明必要性的感受,对证明基本方法的掌握和证明过程的体验。证明命题时,应要求证明过程及其表述符合逻辑,清晰而有条理。此外,还可以恰当地引导学生探索证明统一命题的不同思路和方法,进行比较和讨论,激发学生对数学证明的兴趣,发展学生思维的广阔性和灵活性。
一、什么是推理
推理是人们思维活动的过程,是根据一个或几个已知的判断来确定一个新的判断的思维过程。在日常生活和科学研究中经常使用两种推理——合情推理和演绎推理。
二、什么是合情推理
合情推理大致分为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
1、归纳推理
由某类事物的部分对象具有某些特征,推出该类事物的全部对象都具有这些特征,或者由个别事实概栝出一般结论,(简称归纳)部分推出整体,个别推出一般。
例如:哥德巴赫猜想
可以把77写成三个素数之和:77=53+17+7;
可以把461写成三个素数之和:461=449+7+5;
„„
任何大于7的奇数都是三个素数之和。
2、类比推理
由两类对象具有某些类似特性和其中一类对象的某些已知特性,推出另一类对象也具有这些特性的推理称为类比推理。简言之,类比推理是由特殊到特殊的推理。
例如:乘法交换律和结合律
加法作为一种运算,具有交换律和结合律;
乘法作为加法的一种简便运算,也应该具有交换律和结合律。 3、合情推理
类比推理和归纳推理的过程如下:从具体问题出发——观察、猜想、比较、联想——归纳、类比——提出猜想。
可见,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都是根据已有的事实,经过观察、猜想、比较、联想,再进行归纳、类比,然后提出猜想的推理。我们把它们统称为合情推理。
合情推理是指“合乎情理”的推理。数学研究中,得到一个新结论之前,合情推理常常能为我们提供证明的思路和方向。
三、什么是演绎推理
从一般性的原理出发,推出某个特殊情况下的结论,我们把这种推理称为演绎推理。简言之,演绎推理是由一般到特殊的推理。演绎推理也称为逻辑推理。 “三段论”是演绎推理的一般形式,包括:大前提——已知的一般原理;小前提,所研究的特殊情况;结论——根据一般原理,对特殊情况做出的判断。 例如:三角形内角和是180度,有一个图形是三角形,它的内角和一定是180度。
四、合情推理与演绎推理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归纳和类比是常用的合情推理,从推理形式上看,归纳是由部分到整体、个别到一般的推理,类比是由特殊到特殊的推理;而演绎推理是由一般到特殊的推理。从推理所得的结论来看,合情推理的结论不一定正确,有待进一步证明;演绎推理在大前提、小前提和推理形式都正确的前提下,得到的结论一定正确。 人们在认识世界的过程中,需要通过观察、实验等获取经验;也需要辨别它们的真伪,或将积累的知识加工、整理,使之条理化、系统化。合情推理和演绎推理分别在这两个环节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就数学而言,演绎推理是证明数学结论、建立数学体系的重要思维过程。但数学结论、证明思路等的发现,主要靠合情推理。因此,我们不仅要学会证明,也要学会猜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