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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攻坚-刑法3+陆川+(讲义+笔记)(【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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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攻坚-刑法3+陆川+(讲义+笔记)(【山东】)理论攻坚-刑法3(讲义+笔记)主讲教师:陆川授课时间:2021.09.25粉笔公考·官方微信理论攻坚-刑法3(讲义)第九节分则一、公职人员犯罪类型(一)贪污罪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二)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三)受贿罪受...

理论攻坚-刑法3+陆川+(讲义+笔记)(【山东】)
理论攻坚-刑法3(讲义+笔记)主讲教师:陆川授课时间:2021.09.25粉笔公考·官方微信理论攻坚-刑法3(讲义)第九节分则一、公职人员犯罪类型(一)贪污罪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 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结构化面试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财务人员各岗位职责公文事业单位考试事业单位管理基础知识 、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二)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三)受贿罪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四)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五)滥用职权罪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非法地行使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或者超越其职权实施有关行为,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六)玩忽职守罪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 责任 安全质量包保责任状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状8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幼儿园安全责任状占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七)徇私枉法罪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1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二、其他常考罪名(一)抢劫罪1.概念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 方法 快递客服问题件处理详细方法山木方法pdf计算方法pdf华与华方法下载八字理论方法下载 ,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其他方法”指由行为人采取致使被害人不能反抗或不知反抗或不敢反抗的方法。2.转化犯(1)携带凶器抢夺的,定抢劫罪而不定抢夺罪。(2)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转化为抢劫罪。(3)聚众“打砸抢”,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对首要分子,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3.抢劫罪的加重情节(1)入户抢劫;(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7)持枪抢劫;(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二)盗窃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三)诈骗罪2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四)抢夺罪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直接夺取他人紧密占有的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夺取他人紧密占有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五)侵占罪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六)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七)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是指故意用金钱或财物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行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八)绑架罪绑架罪,是指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的行为。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九)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罪,是指故意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十)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十一)故意杀人罪3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十二)遗弃罪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十三)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实行威胁,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索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十四)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实施刑法所禁止的危险驾驶行为。本罪行为表现为:①追逐竞驶,情节恶劣;②醉酒驾驶机动车;③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④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十五)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十六)作弊入刑(1)组织考试作弊罪,是指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以及为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2)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是指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3)代替考试罪,是指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行为。(十七)侮辱国旗、国徽、国歌罪4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十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使用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十九)高空抛物罪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述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二十)妨害安全驾驶罪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述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述的规定处罚。有前述两种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真题演练单选题1.(2019山东济南)国家工作人员甲与私人公司职员乙是夫妻,甲乙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300万元,其中200万元是甲受贿所得,其余款项甲乙仍不能说明来源。关于本案例,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是()。A.甲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B.甲构成受贿罪C.甲构成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D.乙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52.张某是某服装公司的法人代表,与担任出纳职务的妹夫合谋将100万元公司资金挪用到股市炒股,并将盈利的20万元平分。张某的行为构成()。A.挪用公款罪B.挪用资金罪C.职务侵占罪D.贪污罪3.(2018山东济南)某财政局科室工作人员汤某利用工作和职务之便,挪用上级拨付的专项资金20万元进行营利性商业活动。汤某的行为构成()。A.挪用专项基金罪B.职务侵占罪C.挪用特定款物罪D.挪用公款罪4.(2017山东济宁)不属于抢劫罪加重情节的是()。A.入户抢劫B.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C.冒充军人抢劫D.持凶器抢劫5.(2020山东聊城)小王的母亲想要一个孙子,因不满意儿媳所生为孙女,便将儿媳刚生下的女婴放到荒无人烟的深山里,小王母亲的行为构成()。A.过失致人死亡罪B.故意杀人罪C.遗弃罪D.虐待罪6.(2020山东德州)小美在商场假装购物调换价值8000元的钻戒构成()。A.诈骗罪B.盗窃罪C.抢劫罪D.抢夺罪7.甲因患绝症的好友乙的请求,买来大量安眠药让乙一次性服下,最终导致乙死亡,甲的行为()。A.不构成犯罪B.构成故意伤害罪C.构成虐待罪D.构成故意杀人罪68.张某出于报复动机将赵某打成重伤,发现赵某丧失知觉后,临时起意拿走了赵某的钱包,钱包里有1万元现金,张某将其占为己有。关于张某取财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构成抢劫罪B.构成抢夺罪C.构成盗窃罪D.构成侵占罪9.(2021山东济南)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构成危险驾驶罪的行为是()。A.疲劳驾驶B.货车超载C.无证驾驶D.醉酒驾驶10.(2020山东聊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损失等行为构成()。A.玩忽职守罪B.受贿罪C.滥用职权罪D.贪污罪7理论攻坚-刑法3(笔记)【注意】1.本节课是刑法的第三节,也是最后一节,学习刑法分则。刑法1和2讲解的是总则,本节课讲解刑法分则,涉及各类罪名。我国刑法中有400多个罪名,全部掌握不现实,性价比比较低,也没有那么多精力,所以掌握考试中重点常考的罪名。2.考试主要以案例进行考查,如问所给案例中的行为构成什么罪。所以,要掌握罪名的行为结构,如出现“偷”字,要想到盗窃;出现“暴力抢取财物”,要能想到抢劫罪、抢夺罪等。还要区分此罪和彼罪,如抢夺罪和抢劫罪、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的区别。只有掌握不同罪之间的区别才能选对答案。第九节分则【解析】分则:为了方便记忆和理解,将罪名分为公职人员犯罪类型和其他犯罪类型。一、公职人员犯罪类型(一)贪污罪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解析】贪污罪:8(1)犯罪主体: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即通俗意义上的公职人员(可以理解为给国家干活/工作的人员)。比如,公安部的部长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了公共财物,定贪污罪。①国家工作人员+公共财物=贪污罪。②非国家工作人员+本单位的钱=职务侵占罪。比如,宋喆是王宝强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的前工作人员,当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司的资产,定职务侵占罪。因为其作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了本单位的钱财,构成职务侵占罪。③注意:刑法中国家工作人员的概念比较广泛,从事公务的人员(即给国家干活的人)都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都是比较正式的,如后勤、临时工等不属于(他们很少接触到公务)。再如村委会、居委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也能算国家工作人员。(2)非法占有:非法占有意味着将公共财物占有后不会归还。①国家工作人员+不还=贪污罪。比如,国家工作人员将公共财物贪走后,携款逃至国外,此时意味着不会再归还,定贪污罪。②国家工作人员+还=挪用公款罪。(3)公共财物:即国家的钱。常见干扰项是,国家工作人员在对外交往或公务活动中,会收到一些礼品,这些礼品需要交公,属于公共财物。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在对外交往公务活动中,收到的礼品数额较大,应当交公且拒不交公的,此时定贪污罪。(4)补充(了解):贪污罪一般要求3万以上,有特殊情节的在1-3万也可以。(二)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9【解析】1.挪用公款罪:“挪用”意味着还有可能归还,国家工作人员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构成挪用公款罪。(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比如,甲挪用公款赌博、嫖娼、走私等,都是非法活动。(2)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如挪用公款创业、炒股等。(3)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指其他活动,即非法活动、营利活动之外的活动,且超过3个月未还。如挪用公款整容、看病、打赏主播、赠送给情人,这是非法和营利之外的其他活动,若超3个月未归还,则定挪用公款罪。注意:若挪用公款整容,2个月后还钱,此时不属于非法活动、营利活动,没有超过3个月,则根据罪刑法定不构成挪用公款罪,如果没有其他情形不构成犯罪,但毕竟违纪,内部会受到惩处。(4)挪用公款罪VS贪污罪:不看最终是否还上钱,而看最初拿走钱时想不想还钱。2.辨析:(1)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三种活动之一)=挪用公款罪。(2)非国家工作人员+挪用本单位(三种情形之一)=挪用资金罪。(三)受贿罪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10【解析】1.辨析:贪污罪VS受贿罪。(1)国家工作人员+公家的钱(不还)=贪污罪。(2)国家工作人员+私人的钱=受贿罪。2.受贿罪的两种情形:(1)主动索取他人财物:如领导对某人说想要升迁要“意思意思”,领导主动索取财物,构成受贿罪。(2)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被动收钱。比如,甲送钱给领导,让领导帮忙办事,此时领导是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3)注意:主动索取他人财物,不构成索贿罪,我国没有索贿罪,仍然定受贿罪(罪刑法定)。3.财物:包括货币(钱)、物品(如豪车、豪宅)、财产性利益(如为了找领导办事,免费给领导装修房子、买巴黎岛豪华十日游、办白马会所的会员卡等)。4.谋取利益:如果找领导办事,领导办成了,是为他人谋取利益。承诺、实施、实现,满足三者之一就是为他人谋取利益,就构成受贿罪。(1)承诺:如领导收钱后说“你放心吧,这事包在我身上”。(2)实施:确实帮忙运转了。(3)实现:最终把事情办成了。(4)生活中,给领导送钱时,领导不点头,自己将钱放下就走了,这属于默示。承诺包括明示和默示,即默示也属于承诺,也能构成受贿罪。所以,给领导送钱时,只要领导没有明确拒绝(如追出去将钱还给自己),就属于承诺,构成受贿罪。(四)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11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解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刑法中为数不多需要犯罪嫌疑人自己举证自己是清白的罪名,即“自证清白”。(1)如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中的赵德汉,是国家某部委的处长,阳光收入为每月不到1万元,经查却有现金2亿,只靠工资收入不可能有2个亿。如果他被抓,要向司法机关证明这2亿财产是合法来源,若证明不了则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2)现实生活中想要举证一个人贪污受贿不容易,所以用该罪名进行兜底,钱多自证清白,可以证明就没问题(如娶了一个富二代老婆,她家很有钱,是我们的夫妻共同财产;或证明自己连中一个月500万的彩票),不能自证清白则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3)补充:“巨额”指支出或拥有的资产大于收入30万元(单选题)。(五)滥用职权罪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非法地行使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或者超越其职权实施有关行为,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六)玩忽职守罪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解析】12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经常放在一起考查,要能区分。(1)滥用职权罪:主观上是故意的。比如,甲大白天碰到了劫匪,便打电话报警,警察到场后发现劫匪是自己的小舅子,警察便将甲抓了起来,而没有抓自己的小舅子,该警察是故意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构成滥用职权罪。(2)玩忽职守罪:主观上是过失的。比如,甲半夜两点遇到了劫匪,便打电话报警,但因为值班警察睡着了没有接到电话,警察不是故意不接电话,但作为值班警察应当接电话,由于疏忽所以没有接到电话,构成玩忽职守罪。(七)徇私枉法罪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解析】徇私枉法罪:(1)主体(特殊):司法工作人员(法院或检察院工作人员)。(2)主观故意:如法官故意让有罪的人无罪,或让无罪的人有罪,则构成徇私枉法罪。13【注意】1.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共财物拿走后不还,定贪污罪。2.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共财物拿走后会还,进行三种活动之一,定挪用公款罪。3.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钱拿走后不还,定职务侵占罪。4.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钱拿走后会还,进行三种活动之一,定挪用资金罪。5.国家工作人员在对外交往、公务活动中收到了礼品,数额较大,应当交公而拒不交公,定贪污罪。6.国家工作人员主动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益,定受贿罪。7.国家工作人员拥有大笔现金或支出特别多,已经严重超出其收入,自己也无法说明合法来源(不能自证清白),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8.国家工作人员在上班期间故意违背自己的职权,定滥用职权罪。如果是过失,定玩忽职守罪。如果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定徇私枉法罪。14二、其他常考罪名(一)抢劫罪1.概念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其他方法”指由行为人采取致使被害人不能反抗或不知反抗或不敢反抗的方法。【解析】抢劫罪(重要):核心概念为“压制反抗,强行取财”,压制住对方让其无法反抗后强行拿取财物,属于财产类犯罪。(1)手段:①暴力:如甲看到张三特别有钱,一刀捅了张三后拿走钱,此时“拿刀捅”就是暴力。②胁迫:如甲看到张三特别有钱,用刀指着张三说“要钱还是要命”。③其他方法:行为人采取的致使被害人不能反抗、不知反抗或不敢反抗的方法。如上图所示,电视剧中的贼在窗户上捅一个小洞,往屋里吹迷烟,或在酒中下点蒙汗药,将他人迷晕后再偷东西,就是通过其他方法让被害人不能、不知反抗,为抢劫罪。(2)抢劫罪VS盗窃罪:①为了表和张三喝酒,将其灌醉,张三不省人事时甲拿走手表:喝酒是其他方法,让被害人不知、不能反抗后拿走财物,构成抢劫罪。②二人正常喝酒,张三喝醉,甲临时起意,拿走手表:定盗窃罪,是普通的偷东西,没有其他方法的压制反抗手段。③二人正常喝酒,都喝醉后,路人甲将手表拿走:路人甲构成盗窃罪。15④梳理:看目的,如果为了表与对方喝酒,从而拿走表,就是抢劫罪;如果只是临时起意,没有压制反抗的手段,定盗窃罪。2.转化犯(1)携带凶器抢夺的,定抢劫罪而不定抢夺罪。(2)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转化为抢劫罪。(3)聚众“打砸抢”,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对首要分子,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解析】1.转化犯:如某人的行为本来应该按A罪定罪处罚,但由于符合一些法定情形,在定罪时会按照B罪定罪,为转化犯。2.符合转化犯的三种情形:(1)携带凶器抢夺的,定抢劫罪而不定抢夺罪。①抢夺罪:如飞车党,骑摩托车的人飞快地从人身边过去,趁人不注意拽走被害人身上的包或者金项链等,该行为就是抢夺。②区别抢夺与抢劫:二者都会涉及到暴力,根据暴力作用的对象不同进行区分。如果力作用在人上,定抢劫罪,比如甲拿刀捅了张三后抢走了钱;如果力作用在物上,如飞车党拽包,力作用在物上,定抢夺罪。③转化:飞车党为了抢夺财物,在自己的包中藏了一把凶器,若被抓,按照抢劫罪定罪。注意:凶器不需要显示出来,若一个人拿着凶器抢包,则被害人会不敢反抗,如果显示出来,有胁迫在其中,直接定抢劫罪即可(无需转化了)。16(2)犯盗窃、诈骗、抢夺罪(前提条件),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目的条件),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条件)。若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旦被抓,直接按抢劫罪定罪。①如甲到张三家偷东西,正在翻箱倒柜偷东西时张三回家了,此时张三要抓甲,甲随手拿起旁边的水果刀指着他说“再过来,我就捅死你”,张三害怕了,甲因而成功逃跑了。甲本来是盗窃,拿刀的目的是为了抗拒抓捕(满足目的条件),还当场以暴力相威胁(满足手段要件),三个条件同时满足,按照抢劫罪定罪。②如甲到张三家里偷宝物,偷回家之后发现宝物并不值钱,于是找到张三打了一顿,此时甲不定抢劫罪。虽然甲使用了暴力,但不是当场使用暴力,而且使用暴力的目的也不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没有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因此不转化为抢劫罪,仍然定盗窃罪,若打成轻伤及以上,还要定故意伤害罪。(3)聚众“打砸抢”,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对首要分子,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了解)。关键词“首要分子”,即只有首要分子定抢劫罪。小兵等构成什么定什么,有故意毁坏财物的行为,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有故意伤害的行为,定故意伤害罪。3.抢劫罪的加重情节(1)入户抢劫;(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7)持枪抢劫;(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解析】1.抢劫罪的加重情节:一般的抢劫罪,会判3-10年有期徒刑,有下列情节之一的会定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17(1)入户抢劫:“户”指生活场所,即与外界隔离的地方。注意:牧民生活的帐篷、渔民生活的渔船算生活场所,集体宿舍、宾馆不属于生活场所。(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公共交通工具”指公交车、地铁、轮船、火车等。注意:小型出租车不算公共交通工具。可以理解为人多的算(如单位用于接送职工、学校用于接送师生的车算公共交通工具)、人少的不算。(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经营资金,即用于经营的钱。如抢劫他人刚从银行取出的钱,不算经营资金;抢劫运钞车算经营资金。(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多次”指抢劫三次及以上(包含三次),“数额巨大”的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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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注意是抢劫的行为导致他人重伤、死亡。比如,抢劫过程中,采用暴力导致被害人死亡,属于抢劫罪加重情节。如果抢劫后,出于灭口的目的,导致被害人死亡,定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在抢劫过程中致人重伤死亡的,表明抢劫这件事没有结束,因此只定一个罪但是有加重情节;抢劫后再去灭口相当于做完一件事又做另一件事,因此是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本人为非军警人员,冒充军警人员的,属于加重情节。若本人就是军警人员,还去抢劫,属于从重。抢劫罪的一般情节是判处3-10年有期徒刑,从重是在3-10年范围内任选一个数,如9或10年(注意:加重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7)持枪抢劫:枪必须是真枪;要求将枪展示出来;枪中不要求有子弹。即真枪展示出来,即便没有子弹,仍然构成持枪抢劫,属于抢劫罪的加重情节。(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特定物资。2.记忆口诀:入户(1)上车(2)抢银行(3),多次巨额(4)有伤亡(5),冒充军警(6)持着枪(7),特殊物资不能抢(8)。(二)盗窃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18【解析】1.盗窃罪:(1)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数额较大”指1000-3000元以上,各地区根据自身经济水平在该区间内定一个数。(2)多次盗窃:“多次”指2年内3次以上(包含3次)。(3)入户盗窃:偷到别人家里。(4)携带凶器盗窃:携带凶器盗窃定盗窃罪,携带凶器抢夺定抢劫罪。(5)扒窃: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窃取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如扒手的行为就是扒窃行为。2.盗窃的主要情形:遇到下列两种情形可以直接选盗窃罪。(1)调包:以假乱真、狸猫换太子。比如,甲用假戒指到珠宝行趁柜员不注意时与价值2万元的真钻戒调包,一旦被抓,定盗窃罪。(2)调虎离山:将人调走后实施盗窃。比如甲很想偷徐某家里的字画,但徐某经常在家,甲没有办法实施,于是某天甲骗徐某说其媳妇在楼下与人打架,徐某下楼查看时,甲趁机偷走字画,甲的行为属于调虎离山,定盗窃罪。3.盗窃罪的既遂标准:学术上有争议,考试中采取“失控说”,即财物脱离主人的控制,则盗窃罪既遂。比如,甲在火车上将乙的箱子偷到手后,怕被发现,于是将箱子扔到窗外,准备下火车后再去捡,结果下火车后没有捡到箱子,由于甲已经将箱子扔到窗外,即便没有捡到箱子,已经构成盗窃罪既遂。4.补充:比如,甲在商店内趁店员不注意时将2万元的钻戒攥在手里准备跑时,被店员发现后将钻戒扔到柜台上后逃跑了,此时甲构成既遂。司法解释中规定,在商店内行窃,对于小型价值高的物品,当场能攥在手里或藏在兜里、腋下的,即便当场被主人发现,仍然视为财物脱离主人控制,视为既遂。19(三)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解析】诈骗罪:骗财物(钱)。(1)财物:若为了骗婚、骗色、骗奸,不构成诈骗罪。比如,徐某冒充自己是富二代,骗取女子的信任后进而与其结婚,此时徐某不构成诈骗罪。(2)行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①虚构事实:骗。比如,甲对小明说“我知道一个钱多活少离家近的工作,每天看着报纸喝红酒就可以挣钱,你给我30万,我就把这个工作介绍给你”,小明信以为真后将30万元给了甲,但甲并没有这样的工作可介绍,即甲骗了乙的钱却没有给乙介绍对应的工作,则甲构成诈骗罪。②隐瞒真相:有告知的义务,即应当告知真相却故意隐瞒,目的是为了骗取财物。比如,甲是手机店的销售店员,徐某到店里买手机,徐某看中的手机是坏的,但是甲并没有告知,最后徐某购买了该手机。作为手机店的销售人员,甲有义务告知徐某手机是坏的,但隐瞒了真相,目的是为了骗取财物,构成诈骗罪。(3)行为结构: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诈骗罪要有被害人基于错误认知处分财产的过程,否则不构成诈骗罪。例子:①骗子给张三打电话说“你儿子出车祸住院了,需要10万元手术费”,张三信以为真,给骗子转了10万元,被害人张三有基于错误认知处分财产的过程,骗子构成诈骗罪。20②甲到服装店试衣服,在试衣服的过程中,趁着店员不注意,甲将衣服穿着跑了,此时不能构成诈骗罪,而是构成盗窃罪。因为店员没有基于错误认知主动处分财产的过程(如没有让甲穿着衣服逃跑),此时甲构成盗窃罪。③注意:幼儿、精神病认知能力不强,如果欺骗不具有认知能力的幼儿、精神病,构成盗窃罪。比如,甲看到精神病徐某戴着金手镯,这个手镯特别值钱,甲很想要,便和徐某说“不能戴着这个金手镯,戴着不健康也不卫生,戴上还会变丑,而且颜色是黄色的,我这里有一块特别值钱的石头,可以和你换”,徐某作为精神病没有什么认知便相信了,于是将金手镯和甲换了,此时甲构成盗窃罪(因为幼儿和精神病没有认知,也就不会产生错误认知,不构成诈骗罪)。(四)抢夺罪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直接夺取他人紧密占有的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夺取他人紧密占有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解析】抢夺罪:不建议用过多的时间去研究,在学术上有不同学说,目前没有通说,不知道考官倾向于考查哪个学说。(1)区分抢夺罪和抢劫罪:①抢夺罪:暴力的力作用在物上。②抢劫罪:暴力的力作用在人上。(2)转化情形:携带凶器进行抢夺(不需要将凶器展示出来),会转化为抢劫罪。抢夺行为中,满足目的+手段的条件,也构成抢劫罪。(五)侵占罪21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解析】侵占罪(重点):针对三种物,即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保管物)、遗忘物、埋藏物,若对这三种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出,则定侵占罪。(1)保管物:比如甲因出差电脑无人保管,便将电脑让徐某代为保管,待甲出差回来后,徐某拒不归还,构成侵占罪。因为甲将电脑给徐某保管,则电脑是保管物;徐某非法占有甲的电脑拒不归还,则定侵占罪。(2)遗忘物:非基于所有权人的意愿,丧失了对物的控制。如甲乘坐出租车时,将手机落在了出租车上,司机捡到了甲的手机,甲问司机要,但司机拒不归还。甲是手机的所有权人,非基于甲的意愿丢失手机,手机是遗忘物,司机将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归还,定侵占罪。(3)埋藏物:涉及到归属权的问题。比如,甲在房子里挖到了一个宝贝很值钱,此时归谁要分情况。如若这个宝贝旁边有一份遗嘱,写明了是家族的祖传宝贝,要传给甲,此时宝贝的所有权归甲,则甲占为己有、拒不交出不定罪;若旁边没有任何东西,无法证明是谁的,此时归国家所有,若甲拒不交出,则构成侵占罪。(4)注意:如果甲在路上捡到了一部手机,小明说手机是自己的,甲将手机还给了小明,甲不构成犯罪,不定侵占罪(因为甲没有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出)。(六)拐卖妇女、儿童罪22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解析】拐卖妇女、儿童罪:妇女指14周岁以上的女性;不论男女,不满14周岁的人都是儿童。注意:我国没有拐卖男人罪。(1)以出卖为目的:如果捡到一个孩子,因为缺钱将孩子卖了,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若将亲闺女卖了,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若将在孤儿院收养的孩子卖了,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无论孩子是怎么来的,只要以出卖为目的,就可以定拐卖妇女、儿童罪。(2)如果是其他目的,就定其他的罪:①如将一个小孩绑过来,为了找家长要赎金:定绑架罪(挟人质以令第三方)。②若用棒棒糖将孩子骗过来准备自己养:定拐骗儿童罪。③如收买孩子自己养: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3)拐卖妇女、儿童罪既遂:只要拐到手就算既遂,无需考虑是否卖出去。比如,甲骗了一个小孩,打算把小孩卖出去,但因小孩长得丑而卖不出去,后将孩子送了回去,因为已经拐到手,构成既遂。(七)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是指故意用金钱或财物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行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3【解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从拐子那里将妇女、儿童当商品买回来养或者当媳妇。(1)刑案九前: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意为满足一定条件,买孩子、买媳妇没有事情,这不合理,“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要从源头上杜绝犯罪。(2)刑案九后有修改: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即现在一定会罚,但可以宽大处理。(八)绑架罪绑架罪,是指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的行为。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解析】绑架罪:核心概念为“挟人质以令第三方”。(1)典型行为结构:24①甲控制住乙,向丙要钱,定绑架罪。比如,甲将小明绑架,给他的父亲打电话说“你儿子在我手上,必须给我100万,否则就撕票”,此时甲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属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去勒索财物,定绑架罪。②甲控制住乙,向乙本人要钱,定抢劫罪。压制乙本人让其不能反抗,从而达到取财的目的,构成抢劫罪。③区分绑架罪与抢劫罪:主要看要钱的对象。如果甲控制了乙,向第三方提要求,定绑架罪;向乙本人提要求,定抢劫罪。(2)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如发生在山西大学的真实案例,一对恋人中女方想分手,男方不愿意,便绑架了女方的室友,要求女方与自己复合,否则就将室友撕票,此时利用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去满足自己的不法要求,则男方定绑架罪。(3)绑架+撕票:如果某人被绑架,且在被绑架的过程中撕票(被故意杀死),此时定绑架罪一个罪。虽然只定绑架罪一个罪名,但绑架+撕票的量刑非常重,可以判到无期徒刑或死刑。①20岁的男孩,将人绑架并撕票:定绑架罪。②15岁的男孩,将人绑架并撕票:定故意杀人罪。15岁属于相对无刑责,仅对八种严重的行为担责,即对“烧杀奸抢,伤贩爆投”担责,即对绑架不承担刑责,但对故意杀人要承担刑责,故定故意杀人罪。③13岁的男孩,将人绑架并撕票,情节恶劣,致人死亡,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要追诉的,定故意杀人罪。④如果是10岁的小孩,将人绑架并撕票,不定罪。(九)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罪,是指故意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25【解析】非法拘禁罪:主要是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指故意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比较典型的其他方法是让对方基于羞耻心难以突破一定的范围。比如,甲趁女子洗澡时拿走她的衣服,让该女子基于羞耻心无法走出洗浴的地方,则甲构成非法拘禁罪。(十)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十一)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解析】1.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1)共同特征:都是损害他人。如果自伤、自残,比如甲精神不正常,没事就在自己身上划两刀,不能定故意伤害罪。(2)判断:伤害自己的行为一定不构成犯罪(错误),原因:我国有战时自伤罪,如果军人在战争时为了逃避战役自己伤害自己,此时要承担刑事责任。因为军人在战争时,身体、命都属于国家。2.故意杀人罪: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1)杀尸体:比如甲看到仇人的尸体在路边,虽然死了但还是很生气,对着尸体捅了几刀,此时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构成侮辱尸体罪。(2)溺婴:比如将孩子扔进河里淹死,构成故意杀人罪。(3)打胎:比如逼着老婆打胎,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因为生命是从脱离母体、独立呼吸开始的,胎儿没有脱离母体,没有独立呼吸,还不构成生命,因此不是故意杀人。(4)大义灭亲:比如一个老汉的儿子横行乡里,老汉大义灭亲将儿子杀死,26老汉构成故意杀人罪。哪怕再坏,但个人都没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权利,只能通过法律途径。(5)安乐死:经过别人的同意,对方求自己把其杀死,构成故意杀人罪,任何人不能剥夺他人生命。3.相约自杀:(1)2人相约自杀,都死了,或因为一些意外情形其中一人没有死亡,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比如,甲和乙相约跳河自杀,两人跳入河中后,大浪将甲冲到下游后找不到人了,却将乙冲到岸边导致乙没死成,则乙不构成故意杀人。(2)2人相约自杀,各自自杀,结果一方后悔:比如,甲和乙相约喝毒酒殉情自杀,甲对乙说“我干了你随意”,然后甲喝完毒酒后死亡,乙看到后悔了,没有自杀,则乙不构成故意杀人。(3)2人相约自杀,一方帮助另一方自杀后后悔:比如,甲和乙相约自杀,甲让乙先杀死自己后再自杀,结果乙杀死甲后后悔了,没有自杀,此时乙构成故意杀人。(十二)遗弃罪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解析】遗弃罪:该养不养。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构成遗弃罪。(1)负有扶养义务的情形: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扶养义务。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扶养义务。③夫妻之间负有扶养义务。27(2)遗弃罪VS故意杀人罪:比如,甲认为自己的孩子太丑不想养,如果将孩子扔在人多的地方,如广场、福利院门口、医院门口,构成遗弃罪;如果将孩子扔在人少的地方,即难以被救助的地方,如深山老林、荒山野岭,孩子没有生还的可能性,构成故意杀人罪。(十三)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实行威胁,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索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解析】1.敲诈勒索罪:对他人实行威胁,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各地根据本地经济水平而定,一般考查较少)或者多次索取(2年以内3次以上,包含3次)公私财物的行为。行为结构是实施威胁→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被害人处分财产→取得财产→被害人遭受损失。比如,甲勒索乙,对乙说“你不给钱,我就公布我俩的关系”,由于甲要的钱很多,乙便起诉至法庭,最终甲被定为敲诈勒索罪。2.区分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看行为人的暴力程度。(1)如果暴力程度可以压制对方,使得被害人不得反抗,定抢劫罪。(2)如果暴力程度不足以压制对方,定敲诈勒索罪。(3)案例:①甲向张三表示,如果张三不给50万元,甲就去马路上公开他的裸照,他产生恐惧心理,给甲50万元,此时甲构成敲诈勒索罪(因为张三能反抗)。②甲对张三说,如果其不给自己50万元,就揭发其曾经犯的罪,张三产生恐惧心理,给甲50万元,定敲诈勒索罪。③甲将刀抵在张三的脖子上说,如果张三不给甲50万元就将其杀死,定抢劫罪。(十四)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实施刑法所禁止的危险驾驶行为。本罪行为表现为:(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2)醉酒驾驶机动车;(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28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解析】1.危险驾驶罪(多选题):在道路上开车,构成以下四种情形之一,定危险驾驶罪。(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如将车开成S形、飙车的行为。(2)醉酒驾驶机动车:醉酒是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注意:饮酒(20-80mg/100ml)是行政处罚。(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都是载人的。注意:如果是运货的,则不定危险驾驶罪(罪刑法定),要进行行政处罚。(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2.补充:(1)毒驾:吸毒后驾驶机动车,不定危险驾驶罪,是行政处罚。(2)危险驾驶罪不一定要求出事,只要有危险状态即可;如果出事,则定交通肇事罪。(十五)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29【解析】1.交通肇事罪:(1)前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如超速、超载、超员、醉酒驾驶机动车、闯红灯等。(2)要求出事: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标准是1人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3)过失性犯罪:如果甲开车故意将前面的仇人撞死,此时定故意杀人罪。2.交通肇事逃逸VS故意杀人:(1)如果甲违规驾驶机动车将人撞了,下车后发现被撞的人还没死,甲害怕,于是开车逃跑,导致被撞的人因没有得到及时救助而死亡,定交通肇事罪(有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情节)。一般的交通肇事罪,原则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逃逸,定3-7年;如果因逃逸致人死亡,定7年以上。(2)如果甲违反交规撞了人,但被撞的人还没死,甲明知其没死还将其装到后备箱并扔至深山老林,导致被撞的人因没有得到及时救助而死亡,此时定故意杀人罪。(3)区分:如果是自己跑,导致伤者因没有得到及时救治而死亡,定交通肇事罪;如果是带着伤者一起跑后又将其抛弃,导致伤者没有得到及时救助而死亡,定故意杀人罪。(4)如果甲违规驾驶机动车撞了人,但被撞的人还没死,甲以为被撞者死亡,于是将其装到后备箱并扔至深山老林,导致被撞的人因没有得到及时救助而死亡,此时定过失致人死亡罪(认识上发生错误)。(十六)作弊入刑1.组织考试作弊罪,是指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以及为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2.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是指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3.代替考试罪,是指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行为。【解析】301.组织考试作弊罪:指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以及为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做题时能判断出来什么是国家考试,如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司法考试、高考等属于国家考试, 小学 小学生如何制作手抄报课件柳垭小学关于三违自查自纠报告小学英语获奖优质说课课件小学足球课教案全集小学语文新课程标准测试题 期中考试则不属于。单纯作弊不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2.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只是单纯购买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考试答案,不构成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必须是出售或提供的才构成。3.代替考试罪:无论是当枪手还是找枪手,都能够构成代替考试罪。比如,一对夫妻中男的学习差,女的学习好,男的让女的代替自己去考试,则二人都构成代替考试罪。(十七)侮辱国旗、国徽、国歌罪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解析】侮辱国旗、国徽、国歌罪:刑修十中增加了“国歌”。(1)故意:如果是天生五音不全,唱什么歌都走调,在公共场合奏唱国歌严重走调,则不构成侮辱国歌罪。(2)是典型的轻罪。(3)公共场合:网络也属于公共场合,即在网络上也可能构成侮辱国旗、国徽、国歌罪。(十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使用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31【解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写在刑法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中。危害公共安全指针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的行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危害到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指故意使用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1)放火:如故意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定放火罪。(2)决水:如故意炸毁大坝引发水患危害公共安全,定决水罪。(3)爆炸:如在广场上放炸药包危害公共安全,定爆炸罪。(4)投放危险物质:如在村头的水井里投放毒药危害整村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定投放危险物质罪。如果甲为了杀死张三在其杯子里投毒,此时不定投放危险物质罪,而定故意杀人罪。(5)除此以外的方法:即行为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危害结果在程度上差不多,此时才有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6)案例:①比如,喝醉酒撞人后不停车,继续横冲直撞又撞了很多人和车,危害了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因此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②再如疫情期间出台的司法解释中规定,已经确诊的患者或疑似病例不听从指挥到处乱跑,可能将病毒传播给其他人,也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③再如,大连一“反社会”男子开车将过马路的一群人撞飞,导致5-6人死亡,也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④这些行为都危害到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而且行为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不一样,此时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7)这是一个典型的重罪,会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或死刑。大多数人的认知中,故意杀人会比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更重,其实并不是,故意杀人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都会判处死刑,所以不能说哪一个更重,而且相对而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可能更重些,因为故意杀人可能只危害特定的某个人或某几个人的安全,但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危害了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安全。32(十九)高空抛物罪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述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解析】高空抛物罪(刑修十一新增):从建筑物或其他高空抛弃物品定高空抛物罪。(1)之前的司法解释中规定,从建筑物或其他高空抛弃物品,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由于这是一个典型的重罪,所以在实际中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从高空抛出烟灰缸、刀、杯子等,没有砸到人,没有特别严重的后果,若直接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则至少会判处3年有期徒刑,虽然这种行为不应该,但是判罚还是有点重,不太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故增加高空抛物罪,是典型的轻罪,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有前述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比如,甲从高空扔冰箱下去,砸死楼下跳广场舞的3个老人,若此时定高空抛物罪判处一年有期徒刑并不合理,甲的行为危害到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应该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再如,甲高空泼硫酸导致5人死亡,此时定高空抛物罪也不合理,也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再如,甲在楼上看到仇人张三从楼下路过,就朝其扔刀或电饭锅砸死张三,则构成故意杀人罪。(3)注意:构成高空抛物罪需要达到情节严重,可能会导致一些危险的产生,如学术界专家查阅资料、开展实验,从20多米高楼往下扔鸡蛋可以将人砸死,此时也属于情节严重,可以构成高空抛物罪。(二十)妨害安全驾驶罪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述两种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33【解析】妨害安全驾驶罪: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抢夺变速杆、方向盘等,此时构成妨害安全驾驶罪。(1)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后,我国出台了司法解释,对这种情形直接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由于这是典型的重罪,所以在实践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如果只是抢了下方向盘或打了下司机,没有造成特别严的后果,如果直接判处3年有期徒刑有点重,不太合理,不太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所以刑修十一中新增了妨害安全驾驶罪,是轻罪(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有前述两种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比如,拽方向盘导致车辆坠江了,或者导致车上的人死亡一半,如果定妨害安全驾驶罪判处一年有期徒刑则不合理,因为危害到了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3)乘车人和司机都可能构成妨害安全驾驶罪:比如,在抖音上看到的,公交车过站后不停车,乘客拉拽司机,司机也不控制方向盘了,两人互相撕扯,此时司机和乘车人都构成妨害安全驾驶罪。(4)要求车辆在行驶过程中才构成妨害安全驾驶罪,如果车辆停止了,则不构成妨害安全驾驶罪。34【注意】1.国家工作人员将公共财物拿走不还,定贪污罪。2.国家工人人员将公共财物拿走还,三种活动之一,定挪用公款罪。3.非国家工作人员将本单位财物拿走不还,定职务侵占罪。4.非国家工作人员将本单位财物拿走后会还,三种活动之一,定挪用资金罪。5.国家工作人员在对外交往、公务活动中收到了礼品,数额较大,应当交公而拒不交公,定贪污罪。6.国家工作人员主动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益,定受贿罪。7.国家工作人员现金明显大于收入,自己无法说明合法来源,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8.国家工作人员在上班期间故意不好好做事导致人民利益受损,定滥用职权罪。如果是过失,定玩忽职守罪。如果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故意让有罪的人无罪,定徇私枉法罪。35【注意】1.甲有一幅自己画的字画,不值钱,他将小明捆起来后让其花100万元买这幅画,不买就将其杀死,此时是压制反抗、强行取财,构成抢劫罪。2.小明拿着一幅画走在路上,甲见到后暴力夺走这幅画,定抢夺罪。3.甲到小明家里盗窃一幅画,小明回家后要抓捕甲,甲为了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则甲是抢劫转化犯。4.甲拿着自己画的虾到字画行,趁柜员不注意调包了店里的真迹,定盗窃罪。5.小明拿着字画坐火车,甲在火车上趁其不注意偷走了这幅字画,为了防止其发现,甲将这幅字画扔到了火车外,则甲构成盗窃既遂。6.小明有齐白石的真迹,甲为了得到这幅画,便和小明说,“我知道你犯过罪,你必须要把这幅画给我,否则我就揭发你”,由于小明能够反抗,即不足以压制,则甲构成敲诈勒索罪。7.甲有一幅自己画的虾,却对小明说这是齐白石的真迹价值100万,可以以50万的价格卖给小明,小明信以为真,花50万元购买了不值钱的甲的画,则甲构成诈骗罪。8.小明的画遗失在路上,被甲捡到,小明找到甲让其归还,但甲拒不归还,定侵占罪(属于遗忘物)。36【注意】1.甲将小明绑架至家里,并给其父亲打电话,不给100万就撕票,定绑架罪(挟人质以令第三方)。2.张三看到美女洗澡时偷走了美女的衣服,让美女基于羞耻心无法走出洗浴的地方,构成非法拘禁罪。3.伤害自己的行为一定不构成犯罪(错误),原因:我国有战时自伤罪。4.相约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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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公务员考试
上传时间:2022-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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