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病情需要,选定最佳的给药时间,以利药物尽快发挥预防和治疗作用,减少毒副反应。 (1) 一般疾病口服给药分一日2-3次,于早、晚或早、中、晚,饭后0.5-1小时给药。 (2)危重病证应及时给药,并应选择能最快发挥疗效的给药途径。 (3)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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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若病情许可,应于中午前阳分时间给药,以顺应阳气升浮,助药力祛邪外出。 (4)治咽喉疾病,给药可不拘时多次频服,缓缓咽下,使药液能与病变部位充分接触。 (5)平喘药,应在哮喘发作前2小时给药。 (6)健胃药,应在饭前服用;用于消食导滞的药物,则在饭后服,以达开胃、导滞之功效。 (7)对胃有刺激性药物宜在饭后服。 (8)涌吐药,宜清晨午前服。 (9)润肠通便药,宜空腹服用,以利消除肠胃积滞;泻下药,按“日哺人气收敛”之理,应入夜睡前给予;止泻药,按时再服,泻止药停。 (10)驱虫药,清晨空腹或晚上睡前给药。 (11)补益药,一般宜饭前服用。 (12)补阴药,宜晚上一次服;补阳药,宜午前服。 (13)调经药,一般于经前或经期服用。对肝郁气滞之痛经病人,应在行经前3-5天服用疏肝理气药。若在月经期服用理气活血方药,不仅可使痛经缓解,而且也有利于月经周期的调节。 (14)特殊情况应遵照医嘱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