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复课检诊制度 传染病复课检诊制度 一、凡在校学生患有传染病一经确诊,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相关要求即刻回家进行隔离,不得再到校上课。 二、在校学生一经确诊传染病后,学生家长应立即通知班主任,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给学校校医室留档。 三、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学校所属管片医疗机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保健科开具复课证明,学生持此复课证明到学校医务室,由校医或保健教师复检后,方可进班复课。 四、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检疫期相关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