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微软”垄断案(6)美国的“微软”垄断案 美国的“微软”垄断案 案例内容: 华盛顿时间2006年6月7日下午16时30分(北京时间8日凌晨4时30分),地区法院法官托马斯·杰克逊(Thomas Penfield Jackson)对微软垄断案做出判决,下令将微软肢解为两个独立的公司,以防止软件业巨头微软公司利用其在计算机操作系统的垄断地位进行不正当竞争。2001年9月6日,美国司法部又发表声明,决定不再以拆分方式来处罚微软公司,并拟撤销对微软将网络浏览器和视窗系统捆绑垄断指控。 案例讨论: 1. 你认为微软的市场地位是创新还是垄断的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