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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的科配和时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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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的科配和时估 河南师大学报 社会科学版 一九八二年第四期 宋 代 的 科 配 和 时 估 魏 天 安 马克思说 “ 亚洲城市的兴旺 , 或者说得更 好 些 , 亚洲城市的存在 , 完全与政府的消 费有连带关系 。 ” ①在 中国封建社会中 , 城市是政治统治的 中心 , 政府是城市中最大的消费 者 , 因此 , 政府的设置及其消费往往决定着城市的兴衰 。 宋代实行按一定的价格向城市工商业者科配物品的制度 , 密切了政府消费与市场交换的 关系 , 对城市市场的扩大和工商业的繁荣有一定的刺激作用 。 科配的价格叫 “ 时旬...

宋代的科配和时估
河南师大学报 社会科学版 一九八二年第四期 宋 代 的 科 配 和 时 估 魏 天 安 马克思说 “ 亚洲城市的兴旺 , 或者说得更 好 些 , 亚洲城市的存在 , 完全与政府的消 费有连带关系 。 ” ①在 中国封建社会中 , 城市是政治统治的 中心 , 政府是城市中最大的消费 者 , 因此 , 政府的设置及其消费往往决定着城市的兴衰 。 宋代实行按一定的价格向城市工商业者科配物品的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 密切了政府消费与市场交换的 关系 , 对城市市场的扩大和工商业的繁荣有一定的刺激作用 。 科配的价格叫 “ 时旬价值 ” , 简 称 “ 旬价 ” 或 “ 时估 ” 。 有的学者认为时估是市价 , 也有的认为是官价 , ②皆欠准确 。 按时 估进行科配是宋代城市经济的重要政策 , 对宋以后各朝也有巨大影响 , 所 以 , 全面地了解科 配制度的发展和意义是十分必要的 。 嗯夔 宋代的城市居民叫坊郭户 , 与农村人 口 分别列籍定等 , 对官府承担不同的义务 。 “ 乡村 以人丁出力 , 城郭以等第 出财 , 谓 之差科 , 相与助给公上 ” ③。 此即如南宋人章如愚所说 “宋州县之役 , 悉 出乡户 坊郭之间 , 或有科配 。 ” ④这里的 “ 役 ” 指的是差役 , 不包括摇 役 。 北宋时殿中侍御史孙升说 “ 差役之法行于乡村而不及于城郭 , ⋯ ⋯城郭之民祖宗以来 无役而有科率 , 科率有名而无常数 。 ” ⑤由此可知科配基本上是行之于城市的制度 。 ⑥ 科配包括买和卖两个方面 , 即官府 向坊郭户征购和配卖物品 。 “科 ” 和 “ 配 ” 都是强行 摊派的意思 。 宋代也把科配称为差科 、 差配 、 科买 、 配买 、 家买 、 科市 、科率 、科索均配和科 卖 、 配卖等等 。 有时科配也被称为 “ 和买 ” 。 “ 和 ” 即相互协商之意 , 本意与科配不同 , 但 实际上往往成为强买 , 所 以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① 。 一般来说 , 不管对科配是否冠以 “ 和 买 ” 的美名 , 凡山政府置场按市价或优于市价的价格招诱商人 自愿入纳者为和买 , 凡敷配民 间供纳或官府下行收买者为科配 。 各地的土特产品是科配的主要内容 。 “ 任土作贡 ”是历代封建王朝用以满足 自己的奢侈生 活需要的重要方法 。 宋以前基本上是无代价地 向各地分派 , 这就把商品经济的极大部分从根 本上取消了 宋代则采取科配的方式 , 在一定程度上把这些物品纳入了商品经济的轨道 。 宋 代科配的上特产品极多 , 从米豆果蔬 、 虫鱼禽兽 、 珍宝珠玉等饮食玩好到木竹铁炭 、 牛 皮 筋 角 、 红花紫草等官营手工业原料 , 几乎无所不包 , 其中仅 “ 上供荐席黄芦之数 ”就有六十种 。科配 地区 “ 凡系百余州供送 , 不胜科拢 ” ⑧ 。 “ 凡中都岁用百货 , 三司视库务所积丰约 , 下其数 于诸路 。 诸路度风上所宜及民产厚薄而率买 , 谓之科率 。 ” ⑨这种中央对贡品的科 配 也 叫 “科调 ” 、 “ 科供 ” 和 “ 配市 ” 。 各地贡品由各路州县 “ 以系省钱收买 ” ⑩ , 其品类 、 数量 和经费支出都由三司户部统一掌握 。 军需物品也是科配的重要对象 。 宋与辽 、 夏 、 金 、 蒙古先后为邻 , 边患不息 , 战 争 频 繁 。 当边偷不够支用时 , 就 “每岁计边用所网多少 , 于诸路城郭人户等第科率应副 , 不为定 制 。 ” 如康定年间三司将陕西军需羊皮 “配率诸路 , 每一羊皮至直五六干 ” ⑩ , 元符元年 “ 河东路买马 , 科定州军匹数 , 致令市户于别路倍钱收买 ” ③ , 南朱时更 “ 于常赋之外 , 别立 一项军期科配 ” , 有时 “ 一岁之间 , 一户至五七次 ” ⑩ 。 统治阶级标榜这种科配 “ 取 之 有 名 , 不为聚敛之患 ” , ⑩实际上都期限短促 , “ 督取严急 , 民甚苦之 。 ” ⑩ 各级官府的临时需要常用科配获取 。 “ 京师供百物有行 , 官司所须 , 皆并责办 ” ⑥。 各 路州县也是如此 , “ 诸路用度非素蓄者 , 亦科率于民 。 ” ⑩这种科配名目繁多 , 从 节 日 宴 席 、 土木兴建到迎送使臣 、 纳贿邀宠 , 直至官僚的 日用饮食等等 , 所需物品经常科配百姓整 治供应 , ,’口缘修造遂科瓦木 , 缘使命至借衣服什物 , 缘纲运 即差人夫之类 , 不可胜数 。 ” 官僚骨吏经常借科配之机进行勒索 , 这是法律禁止而又难以消除的弊病 。 在配卖方面 , 官府有时把难以出售的茶 、 盐 、酒等禁榷物品科配给行户代销 。 如 “积压年 深 ” 的陈茶 , “ 多是科抑铺户或令拦头认数出卖 , 拘收价钱 ” ⑩ 有的地方把酒 “勒令行老排 担抑表 , 立定额数 , 不容少亏 ” ⑧ 。 另外 , 官府有时 因需要而变卖一些物品 , 如仁宗庆历年 间 , 河东路配卖银十万两 , 以便换取铜钱支付军铜 神宗熙宁年间 , 河北路把绢 “ 配卖与 诸州军坊郭等第人户 ” , 限半年纳钱 , 作为推行青苗法的本钱 ⑩。 南宋时还多次配卖官浩 、 度碟以应付军需 。 由于官府配卖的多是剩余残次难以销售之物 , 坊郭户常常贴送赔纳 。 与科 买相比 , 配卖的品类 、 数量和次数都很少 , 对市场经济作用甚微 , 本文不作重点论述 。 坊郭户 中的品官之家绝大部分享有豁免科配的特权 ③ 。 科配一般 由坊郭户中的工商业者 承担 。 《 都城纪胜 》云 市肆谓 之行者 , 因官府科索而得此名 , 不以物之小大 , 但充合用者 , 皆置为行 , 虽 医 卜亦有职医克择之差占 , 则与市肆当行 同也 。 宋代城市中工商业者的组织 —团行较唐五代有很大发展 , 其种类和人数都大大增加 。 所谓 “ 市肆当行 ” 就是行户按时估供纳官物 , 其数量没有定制 , 由官府根据需要按户等高下 轮流分摊 , 限期完纳 。 行户被轮差叫 “ 当行 ” , 地方州县有时也称之为 “直厅 ” 。 厅就是州 县衙门 。 在当行的行户中有一人充当临时头 目 。 《 续资治通鉴长编 》 卷 熙宁七年 三 月 辛 酉 载 “ 昨米行有当旬头曹资者 , 以须索糯米五百石不能供 , 至堆经以死 。 ” 曹贺是 “ 当 旬头 ” , 当然只是轮差 当行的部分行户的临时头 目 。 他大概不是一个富有的行户 , 也不具备 支配本行全体成员的权力 , 否 则 不会 因供纳不出五百石糯米而 自杀 。 时估是由官府与行户共同商定的 , 一旬一评 。 侮旬的最后一天 , 官府就召集 各 行 行 户 “ 定夺次旬诸般物色见卖价 ” ⑥ , 并写成状子申报官府 。 当官府市买物品时 , 不必再与行户 讨价还价 , 只要按时估支付价钱就行了 。 时估要逐旬上报 , 不得有误 , 即使没有变动 , 也要 照此办理 。 州县官每月向各路监司提举官申报时估增减情况 , 各路监司提举官每季巡历州县 时 , 要对时估进行核实调查 , “或高下异同 , 有害民力 , 并许根治 。 ” ⑥ 唐代就有制定时估的制度 , 但意义与宋代不同 。 在对商品交换有严格的时间和空间限制 的唐代市场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下 , 市场物价 “ 以三贾均市 ” ⑧ , 分为上 、 中 、 下三等 , 每旬评定一次 , 即 “ 每月旬别三等估 ” ⑥ 。 据 日本学者仁井田陇辑录的 《 唐令拾遗 》记载 , 负责管理市场的 “市司准货物时价为三等 , 十 日为一薄 , 在市案记 , 季别申本司 ” 。 唐代的时估就是一旬一 评的市价 。 唐 中期以后 , 市坊制度逐步崩坏 , 由官府规定市价的制度已难于推 行 。 入 宋 以 后 , 市场物价基本上掌握在被称为 “ 兼并之家 ” 的富商大贾手中 。 但是 , 官府为了满足 自身 庞大的消费需要 , 仍然保持着对行户的严格控制 , 按时估进行科配就是这种控制制度化的表 现 。 宋代的时估与市价有密切的联系 。 官府科配物品要 “ 下行 ” , 即到各团行的所在地与行 户接洽 。 各团行所在地是汇集和批友本团行商品的中心市场 , 经营令告商品的商贩铺户 “ 皆 就此上行 ” ⑧, 从富商大贾手中批发商品 。 据记载 , 宫廷的一些 “ 不及色额器物钗 ” 等剩 余物品也常常按时估 “ 付行出卖 ” ⑩ 。 熙宁年间王安石主持制定了市易法 , 规定由市易务收 买客商滞销的商品 , 到市场需要时再 “ 按时估出卖 ” 给行人铺户零售 。 由此可知 , 时估具 有一定的市场批发价性质 , 在供求关系基本平衡的情况下 , 大致相当于批发价 , 比市场零售 价要低 。 对于时估与市价的不同 , 宋代史料记载 中区别得十分清楚 诏 己降处分 , 州县行户止令纳免行钱 , 其见任官合买物色依在市实直收买 , 以宽 民力 。 访闻州县奉行弗虔 , 尚用时估收买 , 显见违决 。 可令诸路提刑约束 , 如违决 , 按 勤以闻 。 时估一般是以上旬的市场批发价为基础制定的 , 它受市价 包括批发价和零告价 制约 , 又 与市价不同 。 市价随着市场行情的变化时涨时落 , 这就是宋代人常说的 ,’节无常价 ” 时估却必须保持十天的稳定 , 而 不管这十天中市价如何波动 。 时估一般只用于当行行户同官 府之间 ⑧ , 市价则指民间交易所用的价格 。 时估是 山行户同官府一起商定的 , 市价则是 由商 人 自作主张 , 除了官府条榷的物品 , 一般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 。 ‘ 言府与行户商定 时 估 的 目 的 , “盖欲令知物价低昂以防亏如 ” ⑩。 时估低于市价是官府科配的基本原则 , 所 以 , 地方 官要经常 “ 密访 市之物价 ” , 掌握市价波动情况 , 这是地方官的重要职责 。 如果科配的价格 高于市价 , “ 则从市价 ” ⑧购买官物 。 总之 , 科配是一种包含着一定政治强制的买卖关系 , 官府以此征购大批物品 , 是官府对 城市工商业者的不等价交换的剥削手段 。 自唐德宗建中元年 公元 年 实行两税法 后 , 政府的收入以钱谷为主 由于割据势 力的发展 , 中央政府财政拮据 , 其它物品常用科配的方法取得 。 元模 《 旱灾 自咎贻七县宰 》 诗说 “ 官分市井户 , 迭配水陆珍 未蒙偿所直 , 无乃不敢言 ” 可见官府经常要城市店家 无偿供纳物品 。 这种 “ 临时差配 , 或强名和市 , 都不给钱 ” ③ , “ 而迫事不得不出 ” 国 , 基 本上是一种无偿的掠夺 。 另外 , 唐德宗时 “ 宦者主宫中市买 , 谓之宫市 , 抑人买物 ” , “ 率用 直百钱物 , 买人直数干物 , 仍索进奉门户及脚价钱 。 人将物诣市 , 至有空手而归者 。 名为宫 令 市 , 其实夺之 。 ” ⑩后来虽屡有救令废除 , 但宫市这种暴政直到宋初基本上沿袭下来了 ④。 宋初对唐科配和宫市之弊已有所警惕 , 规定 “ 官中市易 , 比务准平 。 ” 但何为 “ 准平 ” 却无定则 。 开宝七年 公元 年 , 马步军都军朱史圭多次诬告行户买纳官物价格不当 , 欺 网官钱 , 擅将行户收捉入官 。 行户 “ 往往坐诛 ” , 激起京城行户的激烈反抗 , 他们联合起来进 行罢市斗争 , “ 盔市之间 , 列肆尽闭 ” , 震动了末廷 。 宋太祖因此 一 诏 说 凡在 一 诏以前 “ 偷 设官钱 ” 者不予追究 , 今后再犯者也不再杀头 , 但仍给予没收家产的处罚 。 对揭 发 的 人 则 “赏钱百千 ” 。 这种律令实际上是强迫行户必须低价供纳官物 , 其价格当然 不 可 能 “ 准 平 ” 。 太平兴国四年 公元 泊 年 十二月 , 针对宫市 “扰入 ” 的遗弊 , 在京城设 置 了 杂 买 务 , “掌和市百物 , 凡宫禁官物所须以时供纳 ” , 按时估科配的制度从此时开始 。 杂买务隶 属于三司 王安石变法时一度隶属于市易司 , 以京朝官及内侍三人监掌 , 下属有库子 、 称 子 、 外催等吏人 , 结束了唐代以来宦官专擅宫廷市买的局面 。 宋代科配吸取了唐代科配按户 等高下轮流分派的形式 , 并变无偿掠夺 为有价支付 。 在京城一般采取 “ 勒行人于 杂 买 务 纳 下 ” 的方式购买 , 有时也直接 “ 差辈官下行取买 ” ⑩。地方州县也是 由 “ 行户立价 , 定时旬价 直 , 令在任官下行买物 ” , 按时估同行户进行交易 。 在杂买务建立的同时 , 取缔了内东门司 主管宫廷内务的机构 的从属机构市买司 , 但 内东门司仍保留着下行买物的权力 , 宫市之弊仍未完全消除 。 据 《 东轩笔录 》记载 京师置杂买务 , 买内所需之物 , 而 内东门复有字号 , 竟 稗海本作 径 下 诸 行 市 物 , 以供禁中 。 凡行铺供物之后 , 往往经岁不给其直 , 至于积钱至十万 稗 海 本 作 千 万 者 。 或云 其直寻给 , 而勾当内 东 门头 目 稗海本作内臣 故为稽滞 , 京师甚苦 之 。 ⑥ 在杂买务建立之后 , 内东门司买物 已受到一定的限制 , 即也要计算价钱 , 但内东 门司凭 籍权势 , 旧习未改 , 科买物品赖帐不还 。 宋廷曾多次诏令内东门司要 “ 从三司下 杂 买 务 收 买 , 即不得直下行铺 ” ⑥但由于内东门司仍保留着下行买物的字号 , 上述诏令只 是 一 纸 空 文 。 大中祥符二年 公元 年 , 附马都尉柴宗庆到外州买炭 , 免税运到京城出卖取利 , 然 后又 “ 于杂买务市炭以重取之 ” 。 为了限制这种在市场和杂买务买物的双重特权 , 宋真宗 曾 “ 诏洞真宫及诸公主宅所须 物 任 便市易 , 勿令杂买务供应 。 ” ④这就在诸公主宅恢复了 宫市 , 行户更受骚扰 , 于是到大中祥符七年取消此令 , 仍让他们 “ 于杂买务下行收买 ” 。 这种按时估科配和用宫市掠取的状况 长期并存 , 直至至和二年 公元 年 十一月经 知开封府蔡襄提议才改变 。 蔡襄说 “ 内东门市行人物有累年未偿钱者 , 请 自今并关杂买务 以见钱市之 ” ⑩ , 并 “ 乞取内东门买物字 号 , 付杂买务 , 今后乞不令内东门买物 。 遇逐月宫 中请棒饯时 , 许杂买务具供过物 价 , 径碟 内藏库截支 , 以给行人 。 仁宗大以 为然 其事至今 行矣 。 ” ⑩内东门司彼取消了买物字号 , 宫禁所需物品只许杂买务收买供应 , 其费用从每 月 棒钱中截支扣还 。 从此以后 , 唐代宫市的遗弊基本消除了 。 科配是一种既受供求关系制约 、 又受政治强制的买卖关系 , 在官府科配的物品过多 、 市 场供不应求的情况下 , 市价必然上涨 , 而时估并不随之提高 , 这样到仁宗朝就形成了 “ 物非 所急者一切收市 , 其扰人甚矣 ” 甸的状况 。 神宗即位初年 , “ 官司上下须索 , 无虑 十 倍 以 上 ” , 有时官府科配 “ 或非民间用物 , 或虽民间 用物 , 间或少缺 ” , 行户 “ 率皆数倍其价 收买供官 ” 脚 。 时估与市价之间的差额更大 , 不少行户赔本失业 , 甚至窘迫而死 。 熙宁二年 公元 年 王安石执政 , 开始变法 。 熙宁五年十二月 , “ 诏罢诸路上供科 买 ” , 由提举在京市易务 “ 计钱数从本务召人承揽 。 ” ⑧这一措施限制了富商大贾对市场的 操纵垄断 , 同时又利用和扶植了守法 商 人 。 以果子行为例 , 一部分贫下行人 因 “ 上为官司 科买所困 , 下为兼并取息所苦 , 自投状乞借官钱 , 出息行仑法 , 供 纳官果实 。 自立法 以来 , 贩 者比旧皆得见钱 , 行人 比旧官司兼并所费十减 九 , 官中又得好果实供应 。 ” ⑩原来由官府 科配的物品改由商人承包经营 , 说明 关于失联党员情况说明岗位说明总经理岗位说明书会计岗位说明书行政主管岗位说明书 官府在经济上 已不能包揽一 切 , 必须与商人合作 , 这就 大大增强了上供物品的商品性 。 在此基础上 , 熙宁六年政府接受了肉行徐中正等人 “ 乞纳免 行役钱 ” 印 的请求 , 推行免行钱法 。 行户在交纳免行钱后 , “ 免轮差官中抵应 ” 国 。 官 府 “买卖造作不得下行 ” 。 其中 “ 造作 ” 由 “ 官为雇人代役 ” ⑩ , “ 买卖 ” 则由官府召商人 承包或按市价自行购买 过去由行人承担 的看验商品质量和价格的义务由官府设置的市令司 负责 。 免行钱法的实行使政府的消费进一步依靠市场交换 , 促进了城市商品经济的 发 展 。 首 先 , 在科配制度下很多贫下行人 “ 缘行例重 , 无钱贴费 , 开张不稿 ” 甸 , “ 每年行人为供官不 给 , 辄走却数家 , 每纠一人入行 , 辄诉讼不 已 ” 。 免除科配后 , “ 乃有情愿投行人 ”句 , 他们 经营小本买卖的机会增多了 。 其次 , 被官僚士大夫非法拘占的工商业行户在交纳免行钱后纷 纷脱离他们的荫庇 , 重新成为自行经营的国家的编户齐民 , 如宋神宗的皇后的父亲向经 “ 自 来影占行人 , 因催行免行新法 , 遂依条收入 ” ⑩。 官僚士大夫影占行人为其私人造作服役和 供纳物品的行为受到限制 , 政府也因此增加了收入 。 另外 , 宋政府把一部分免行钱用于增加 库务百司青吏的傣禄 , 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 “ 公人禄凛素薄 , 不免有求于人 ” 甸的状况 , 他 们借科配之机 向行人勒索钱物的非法行 为有所收敛 , 这 对 减 轻行户的负担有些作用 。 免行钱法在元丰八年 公元 年 以后废罢 , 宣和年间和南宋初绍兴十一年四月至绍 兴二十五年六月一度恢复 , 但其性质 已有所变化 。 一是所收钱额过重 , 二是行户服役和供行 的义务难以豁免 , 三是吏治腐败相排不公 。 免行钱成了行户的又一种赋税 , 逐渐失去了王安 石变法对减轻行户负担 的作用 。 宋孝宗即位初年 , 有人上奏请恢复免行钱法 , “ 上批日 民 不可扰 , 难以施行 ” , 并说废 罢免行钱 “ 人 自今以为是 ” 甸 , 说明免行钱法 已经因变质而遭 到行户抵制 。 明朝也曾施行免行钱法 , “ 其法计生理丰约 , 征银在官 。 每遇有事 , 官中召商 径 自买办 ” , 但 由于 “ 官府不时之需 , 取办仑卒而求之不至 , 且行银不敷 , 多至误事 ” , 因 此 “ 不得 已复稍稍诱之行户 , 渐至不论事大小 , 俱概及之 。 ” 蜘科配既完全恢复 , 而所征行银 却不豁免 , “ 于是行户始群然告厦云 ” 。 明代免行钱法蜕变的过程与宋代大体相同 。 在中国的封建官僚制度下 , 免行钱法难以彻底推行 , 如 向经就 “ 尝以碟理会 , 不 见 听 从 ” 吻 , 公开抵制 。 又如元丰二年 “ 御史舒宜言 比闻朝廷遣中官出使 , 所至多委州郡造买 器物 。 其当职官承望风 旨 , 追呼督索无所不至 , 远方之民受弊 良甚 ” 幼 。 但实际上宋廷也难 以把科配全部废除 , 如元丰初年宋夏战争期间 , 随州科配红蛾 , “ 资其毒 以为箭药 , 州县承 命甚严 , 民有自杀者 ” ⑩。 解州 “ 科率之物名件不一 , 内亦有非军 中要急使用 ” 。 宋神宗因 此下诏说 “除军中委的要用之物 , 方得科买制造 ” , 此外不得 “配率及耗费官钱收买 ” 吻 。 王安石变法失败后 , 科配仍然是官府获取 日常消费品的主要形式 。 对于各级官僚的饮食服用之物 , 最初规定 “ 不使时估 , 只用市价 ” 的购买 。 李元弼在写 于政和年间的《 作邑自蔑 》一 关于书的成语关于读书的排比句社区图书漂流公约怎么写关于读书的小报汉书pdf 中论述地方官应如何治家时说 “ 随行差市买一名 , 准备缓 急买饮食之类 , 亦置收支钱历 。 缓急买物 , 不必须寻行人 , 但就近多支钱收买无害 。 ” 市买 是负责给州县官购买饮食 日用之物的吏人 , 随身带一块 “ 市买牌 ” 以表示身份 。 李 元 弼 认 为 , 应在市买牌上书写 “ 本厅收买诸般物色并是先支上等实直见卖价钱者 ” ⑩的说明 , 以此 对市买吏人进行约束 。 可见按市价买物是清廉的地方官的治家准则 。 由于吏治的腐败 , 很 多官吏不遵循此制 。 宣和七年 公元 年 的一条诏令说 “ 应 京东 、 河北路州县 , 两路昨因军兴 , 赋役繁数 , 加 以盗贼侵扰 , 民力不易 。 州县官吏并当体 国 , 除供家饮食外 , 不 以和买为名下行科率买卖 。 ” ⑩这条诏令暂时镯免了除 “供家饮食 ” 之外的所有科配 。 这说明科配饮食等物在北宋末已被宋廷所认可 。 另外 , 那些 “或居本乡 、 或寄他郡 、或居休谢事 、 或朝廷差与宫观之类 ” 的退休闲散官 , 本 不应享有用时估科配的特权 , 但 “ 其间不 自爱重 、 鲜廉寡耻之徒 ” 与州县官勾结起来 , “擅 用时估实直 , 骚扰行铺 , 人已苦其供应 , 或有不还价钱者 ” 呻 , 更加重了行户的负担 。 宋室南渡 以后 , 由于户籍献乱 , 二税锐减 , 加之战争频繁 , 政府开支浩瀚 , 科捐杂税 日 益增多 , “ 指权宜一切之征 , 为经常不易之费 ” 的 。 对农村农民是用名 目繁多的二税附加层 层盘剥 , 对城市行户则用压低价格的办法增加科配 。 所 以 , 有的地方常常由官府自行作主确 定时估 , 行户几乎没有发言权 。 据记载 绍兴三十年 公元 年 十月二十五 日臣僚言 江东诸郡监司守将则有 公 库 之 例 , 属官僚吏则有直厅之行 , 凡百供须比之价大率十亏四五 , 盖 由市易司剥下婿 媚字 之误一一自注 上 , 态为低昂 ⋯ ⋯违制伤廉 , 理宜痛革 。 望伤监司郡守 , 自今公 库 私 家 凡金糟器用饮食之所须 , 一切以市价为率 , 毋循 旧弊置行并直厅 。 从之 。 ⑩ 所谓 “直厅之行 ” 就是因科配而 当行 的行户 。 科配的价格被官府 “ 态为低昂 ” , “贵价 令作贱价 , 上等令作下等 ” ⑩ , 迫使行户亏价供纳 。 这说明科配所包含的政治强制大大增强 了 。 南宋初宋廷仍想维持按时估科配的制度 , 甚至对用市价压低科配价格的行为进行限制 。 但由于分派给各地的上供定额不断增加 , 地方官吏为了完成中央规定的赋敛指标和增加地方 财政经费 , 继续用压低科配价格等办法征敛于民 , 而末廷对此也无可奈何 。 南宋中期以后 , 朝政更加腐败 。 黄震在修宁宗 、 理宗两朝国史 、 实录时 , “ 言当时之大 弊 , 曰 民穷 、 曰兵弱 、 日财匡 、 日士大夫无耻 ” 。砂。 所谓 “ 间遗公行 , 贿赂旁午 ” , “ 苞直 成风 , 而贪吏满天下 ” ⑩ , 正是 “士大夫无耻 ” 的真实写照 。 同时 , 政府 因财政窘迫而大量印 发纸币 , 宁宗时仅江南会子一界就印发一亿贯 以上 , 理宗时一界更达二亿二千九百万贯 。 纸 币的信用一落千丈 , 纸币贬值和物价飞涨使制定时估的制度无 法 维 持 。 王伯大在嘉熙元年 公元 年 说 “今天下大势如江河之决 , 日趋 日下而不可挽 ” ⑩。 南宋中期以后由于 内外交困 , 科配成了官府强取豪夺的重要手段 , 各地州县科配的价格几乎全部由官府擅自确 定 , 并把这个价格称之为 “ 官价 ” 。 “ 不以时估定价 , 率以官价抑民 ” 吻 , 成了地方政府通 行 的惯例 。 宁宗以后 , 有关 “ 官价 ” 的记载大量出现 。 如 嘉定十六年 公元 年 九月二 日臣僚言 臣闻事有狂于积习而人 不 知 自弊 , 有忽于细微而害实滋甚者 , 州县官以官价市物是也 · · 一 自一命以上 , 不 问官之祟卑 , 率 日例有市买 , 不问物之贵残 , 率 日例有官价 至于公努宅库收买一切土宜之物 , 例用官 价 , 库吏又从而乞取 , 人情怨磋 , 岂世所宜有哉 每市一物 , 皆是市价 , 而州县狠以官 价攫取于民 , 生于都 邑之外者抑何其不幸邪 砂 嘉熙三年 公元 年 臣僚言 今官司 以官价买物 , 行铺以时值计之十 不 得 二 三 重以迁延岁月而不偿 , 青卒并缘为奸 , 积 日既久 , 类成 白著 。 至有迁居以避其扰 、 改 业 以逃其害者 。 甚而 日用所需琐琐之物 , 贩夫贩妇所资锥刀 以营升斗者 , 亦皆以官价强 取之 。终 日营营 , 而钱本俱成乾没 。 商旅不行 , 衣食路绝 。 吻 官价与时估不同 , 它是在时估的基础 发展产生的 , 但较时估更强烈地体现了官府的强 制力量 。 时估以市价为依据 , 原则上大致相当于市场批发价 官价则以官府所需物品多少为 依据 , 而 “不 问物之贵贱 ” 如何 。 宋理宗时胡太初说 “ 买物不必仗官价 以求多也 ” 。 可 见 “ 求多 ” 是官价的主要 目的 。 时估是与行户共同商定的 , 官价则是官府一方决定 。 时估因 市价经常波动而必须一旬一评 , 官价则由官府随时强加于民 , 对是否一旬一评没有严格的要 求 。 如果说时估对工商业者的危害主要是因科配数量过多而引起与 市价的差额所造成的 , 那 么官价则不论科配的多少都与市价保持巨大的差额 , 所以对工商业者造成更大的危害 。 官价 当然也要受社会物质生产和市价的制约 , 但官府大量地用官价强行科配 , 必然使这些物品完 全脱离商品经济的轨道 , 引起市场的凋蔽和社会消费水平的降低 。 官价虽然并未得到宋廷的 法律公认 , 但 冬二廷也 ‘ 无意将其取缔 , 从宁宗朝开始 , 官价 己成 了地方政 府向行户 科 配 的 惯 例 。 综上所述 , 科配与时估的发展过程大致如下 唐建中元年 公元 年 —五代末 , 科配和宫市基本上是对工商业者的无代价的掠 夺 , 无所谓按价付值可言 。 宋朝立国 公元 年 —太平兴国四年 , 科配与宫市的价格尚无明确的规定 , 其弊 害较唐有所减轻 , 但仍很严重 。 太平兴国五年 公元 年 —至和二年 , 科配按时估论价 , 宫市尚未废除 , 二者互 相影响 , 互相牵制 , 而按时估科配的制度处在发展中 。 至和三年 公元 年 —熙宁五年 , 宫市被废除 , 按时估科配的制度己在全国普遍 实行 。 而随着科配数量的增多 , 其弊病也 日益严重地显露出来 。 熙宁六年 公元 年 —元丰八年 , 全国主要都市相继实行免行钱法 , 行户在交纳 免行钱后 , 免除科配的负担 , 由官府招募商人承包供应或按市价 自行购买 。 元砧元年 公元 年 —北宋末 , 废罢免行饯法 , 仍实行按时估科配的制度 , 原来 了 不准科配的官僚的饮食私用等物逐渐取得了可以科配的合法地位 。 〔其中宣 和 年 间 公 元 年 — 年 曾恢复免行钱法 。 〕 南宋初 始于公元 年 —光宗朝 , 科配 中的政治强制 日益强化 , 导致时估在某些 地区已演变为官价 , 时估与官价并行 。 〔其中绍兴十一年 公元 年 至绍兴二 十 五 年 公元 年 再度实行免行钱法 。 〕 宁宗朝 〔始于公元 年 —南宋末 公元 年 , 除少数大都市外 , 官价在对行 户的科配中占了主导地位 。 科配与时估的发展是一个渐变过程 , 上述阶段的划分不可能十分准确 , 仅据宋代史籍的记 载 分析 定性数据统计分析pdf销售业绩分析模板建筑结构震害分析销售进度分析表京东商城竞争战略分析 列出 , 可供参考 。 按时估进行科配是在店代市场制度己经崩溃 , 市场结构更加复杂的条件下产生的新的制 度 。 同唐代的科配和宫市相比 , 这一制度是一个历史的进步 。 它用买卖关系代替了唐代科配 与宫市的无定价无限制的掠夺 , 在一定程度上把政府的一部分消费纳入商品经济的轨道 , 促 , 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 同时 , 官府与行户商定科配价格表明城市工商业者的集体力量和社会 一 地位有所壮大和提高 , 对保护他们免受贪官污吏的勒索有一定的作用 。 哲宗元符年 间颁布的 软令规定 “ 在任官卖买物 , 旋行增损实直及抑非本行卖买物等 , 有徒二年之制 ” 口 。 政和 八年荆湖北路廉访使者李滋因 “ 亏价买物 ” 等罪除名 , 配衡州的 。 绍兴二十六年知措州王俨 因 “ 一下行买物不支价钱 ” 被撤职国 。 这说明时估对一般官吏尚有一定的约束力 。 从行户方面 来说 , 尽管时估定得比市价要低 , 但毕竟在法律上有了一个统一的准绳 , 使行户在应付科配 时有法可循 , 并可 以此对官吏的非法勒索进行控告 。 时估主要是为了防止官府亏损 而 制 定 的 , 但对行户免遭更多的亏损也有一些作用 。 同市价相比 , 按时估科配又包含着较强烈的政治强制力量 , 它本质上仍然是对城市工商 业者的剥削手段 , 所以 , 在它适应和保障商品经济发展价同时 , 无疑地还有阻碍商品经济发 展的一面 随着官府科配物品的增多 , 这一强制力量 日益强化 , 行户因科配而蒙受的损失也 越来越大 。 熙宁 、 元丰年 间实行的免行钱法就是针对这种状况颁布的 。 免行钱法对解除科配 的弊病有一定效果 , 但由于科配难于全部豁免 , 使免行钱法陷入难 以克服的矛盾之中 , 终于 在大部分官僚士大夫的坚决反对下归于失败 。 免行钱法后来曾数度恢复 , 但全都 以变质 、 失 败而告终 , 这是由中国的封建官僚制度所决定的 。 南宋时期 , 由于官府科配物品的急剧增加 和政治腐败与通货膨胀日益严重 , 科配中的政治且制力 量更加严酷 , 使行户逐渐失去了在商 定时估中的地位 。 时估之所以演变成了官价 , 并在南宋中期 以后几乎完全为官价所取代 , 正 是这一强制力量恶性膨胀的必然结果 。 官价的出现说明按时估科配的制度仍有一定的生命力 , 所以它在元朝被重新起用 , 并为 明朝所沿袭 , 直到明清之交才开始 瓦解 。 当科配中的政治强制力量膨胀到严重阻碍商品经济 发展的时候 , 或者由中央集权的国家 自行进行限制 , 或者在改朝换代过程中得到 调 整 , 这 样 , 按时估科配的制度基本上支配了宋 、 元 、 明三个封建王朝官府与行户之间的关系 , 对这 一时期商品经济的发展起过一定的促进作用 。 ①《剩余价值学说史 》第三卷 页 , 三联书店 年版 ②如全汉升《中国行会制度史 一书认为时估是市价 , 傅筑夫《中国经济史论丛 一书 认 为 是 官 价 。 ③《续资治通鉴长编 》 以下简称《长编 》 卷 , 元拓元年九月丁丑吏部侍郎傅尧俞言 ④《山堂考索 ‘ 后集 》。 ⑤《长编 》卷 元佑二年正月辛 已 ⑥农村也有科配 , 但基本上只 限于柴草木料 北宋时黄河多次决 口 , 修堵河堤的柴草一向是在沿 流 州县 “ 于民间等第科配 《长编 》卷 元丰六年正月癸卯 京城 附近的牧马监 , ‘ 常岁于开封 府 界均买草干余万围 ” 《长编 》卷 乾兴元年二月 , 四川陵州官办盐井每年用柴近四十万束 , 全 部科配于农村税户 《丹渊集 》卷 《奏乞免陵州井纳柴状 》 从全国范围来看 , 农村的科配只 是 偶然和个别 的现象 , 因此可以说科配基本上是行之于城市 的制度 。 宋代的和买有狭义和广义两种概念 狭义的专指和买绢 , 也叫预买绢 、 和预买 一般简称和买 是在春季青黄不接时 , 政府预先贷款给农民 , 至夏秋后愉还油绢于官 。 此制始于真宗 咸 平 二 年 长编 》卷 咸平二年五月丁酉 , 后来逐渐均敷于城乡人民 具有科配性质 , 神宗后随 二税交 纳 , 南宋时成为一种无尝供输的赋税 广义的和买指政府按市价购买物品 。 宋代有时把和买与科 配严 格区别开来 如《宋会要 》食货三七 之三五 , 有时又作为同一概念使用 如同书食 货 三 八之一 , 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 ⑧《宋会要 》食货三八之一 , 熙宁五年十二月一 日 ⑧⑩《长编 》卷 天圣六年四月癸未 ⑩《宋会要 》食货五六之九 , 景德四 年闰五月 ⑧⑥《长编 》卷 元拓二年正月辛 已 《长编 》卷 康定元年九月辛酉 ⑩ 长编 》卷 元特元年五月丙子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 》卷 , 绍兴元年十二月壬申。 《宋会要 》食货三八之二 , 熙宁六年四月七 日 《宋会要 》食货三八之五 , 崇宁五年六月十三 日 ⑧《宋会要 》食货三一之二八 , 淳熙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二 日 《真文忠公文集 》卷 《申御史台并户部照会罢黄池镇行铺状 》。 《欧 阳文忠集 》卷 河东奉使奏草 · 乞减配卖银五万两状 》 ⑧《韩魏公集 》卷 《家传 》。 ⑧《庆元条法事类 》卷 《科敷 》,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 》卷引绍兴二年正月丁 已 宋 会要 》食 货六之 一二 。 ⑥《宋会要 》食货六 四之四二 , 天禧二年十二月 国《宋会要 》食货三八之九 , 政和元年正月二十二 日 ⑧《唐六典 》卷 《两京都市署 ⑧ 唐律疏议 》卷 《名例四 · 平赃者》。 ⑧《梦录 目》卷 ⑧《宋会要 》食货五五之一六 ⑧《宋会要 》食货三七 之一五 , 熙宁五年三月二十六 日 宋会要 》职官二七 之二六 , 宣和七年十二月二十一 日 。 ⑧ 长编 》卷 熙宁五年三月丙午 ⑧⑧时估除用于科配外 , 在宋代的财政制度上还具有重要作用 , 如 ‘ 折纳 、 折变 、 破帐 、 估赃之 类 ” 也用时估计算 《宋会要 · 职官 》二七 之二五 国《州县提纲 》卷 “ 防市买之欺 ” 条 ⑧《全唐文 》卷 鳃宗咸通七年 公元 年 十一月救文 , ⑩《陆宣公奏议 》卷 《均节赋税恤百姓疏 》 ⑧ 日唐书 》卷 《张建封传 》。 ④甸唐代曾多次颁布禁绝宫市的救令 见《唐会要 》卷既《市 , 但只要宫廷 内侍负责购买宫禁物品 , 宫 市之弊就难 以消除 , 禁宫市救令的一再颁布恰恰说 明了这一点 宋仁宗说 “ 国朝鉴 唐 宫 市 之 患 , 特置此务 指杂买务 , 以京朝官及内侍参主之 , 且防扰人 ” 《长编 》卷 皇佑 四年 三月 辛未 , 可见在杂买务设置 以前宫市 “ 扰人 ” 的情况依然存在 。 ④《宋会要 》食货三七 之一 —二 , 《长编 》卷 开宝六年二月有类似的记载。 《宋会要 》职官二七 之五 ⑧④《宋会要 》食货六 四 之四 《宋会要 》职官二七 之二四 , 宣和七 年四月十九 日 ⑥⑩《东轩笔录 》卷之八 , 湖北先正遗书刊本 ④《宋会要 》刑法二之一 。 《宋会要 》食货六四之四一 ④ 长编 》卷 ” 至和二年十一月 该乡 《长编 》卷 熙宁六年四月庚辰 。 《文献通考 》卷 《市来考一 》。 匆 长编 》卷 熙宁五年十二月乙亥朔 又见《宋会要 》食货三八之一 偏必 《长编 》卷 熙宁五年十一月丁 巳 囱《长编 》卷 熙宁六年八月丙申。 ⑩磷《长编 》卷 熙宁七 年三月辛酉 。《长编 》卷 已元丰三年九月甲子 吻《长编 卷 熙宁七年三月已未 咏《长编 》卷 熙宁七 年三月戊午 。 吻《建炎以来朝野杂记 》甲集卷 。 傅筑夫《中国经济史论丛 》下册 页说 “ 熙宁以后 , 免行制 度虽数度废止 但不久即又恢复 , 到南宋年间还一直实行这个办法 , 因为这 是一个 ‘公私便之 , 的制度 ⋯ ⋯故宋高宗对 臣僚说 ‘惟免行一事 , 人 自今以为是 ’ 政府既利于征收免行钱 , 自然 要注意行的组成和增多 , 结果遂大大促进了行的发展 ” 此段文字的主要错误有三条 一是把免 行钱说成是熙宁以后长期实行的制度 二是把宋孝宗说成高宗 , 三是把废罢免行钱人以 为是说成 推行免行钱人 以为是 , 这就把当时人们对免行钱法的态度理解错了 。 ⑩《宛署杂记 》卷 《铺行 , ⑩《宋会要 》刑法二之三五 , 元丰二年十二月十三 日 ⑩ 长编 》卷 元丰五年八月癸亥 。 吻 宋会要 》刑法二之三六 , 元丰五年四月十七 日。 ⑩《宋会要 》职官二七 之二五 , 宣和七年四月十九 日 。 ⑦ 作邑 自篇》卷 《治家 》、 卷 《书市买牌灰 ⑩《宋会要 》食货三八之一一 , 宣和七年五月九 日 帅《宋会要 》刑法二之五九 。 ⑩《鹤山先生大全文集 》卷 《朝奉大夫府卿四川总财赋囊赠通奉大夫李公墓志铭熟 ⑧《宋会要 》食货三七 之三六 , 绍兴三十年十月二十五 日。 ⑩《宋会要 》食货六 四 之六六 , 绍兴十一年四 月八 日 ⑦《宋史 》卷 《黄震传 ⑩《鹤山先生大全文集 》卷 飞《答馆职策一道 》。 ⑩ 宋史 卷 《王伯大传 》。 ⑧《宋会要 》刑法二之一 四 , 嘉定八年五月十二 日。 匈《宋会要 》职官七九之四 , 嘉定十六年九月二 日。 ⑧《续文献通考 》卷 《市来考一 》 《画廉绪论 · 尽己篇 《宋会要 》食货三八之九 , 政和元年正月二十二 日 。 峋《宋会要 》职官六八之 四 的《宋会要 》职官七 之四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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