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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0058《电梯技术条件》(送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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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0058《电梯技术条件》(送审稿)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ICS 91 140 90 Q 7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0058—200× 代替GB/T10058-1997 电 梯 技 术 条 件 Specification for lifts (送审稿) (本稿...

GBT10058《电梯技术条件》(送审稿)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ICS 91 140 90 Q 7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GB/T10058—200× 代替GB/T10058-1997 电 梯 技 术 条 件 Specification for lifts (送审稿) (本稿完成日期:2008 年 11 月 28 日) 发布 ××××-××-××实施××××-××-××发布 GB /T10058—200× II 目 次 前言..............................................................................Ⅳ 1 范围.............................................................................1 2 引用标准.........................................................................1 3 技术要求.........................................................................1 3.1 基本要求.......................................................................1 3.2 电梯正常使用条件...............................................................1 3.3 整机性能.......................................................................2 3.4 外观质量要求...................................................................4 3.5 电梯驱动主机...................................................................4 3.6 限速器.........................................................................4 3.7 安全钳.........................................................................5 3.8 缓冲器.........................................................................5 3.9 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6 3.10 轿厢、轿门和开门机............................................................6 3.11 层门与门锁....................................................................7 3.12 悬挂装置......................................................................8 3.13 对重和平衡重..................................................................8 3.14 导轨..........................................................................9 3.15 控制柜及其他电气设备..........................................................9 3.16 能耗..........................................................................9 3.17 无障碍设计的基本要求..........................................................9 3.18 电梯抗震设计的基本要求........................................................9 3.19 电梯交付使用前的运行考核......................................................10 4 可靠性...........................................................................10 4.1 整机可靠性.....................................................................10 4.2 控制柜可靠性...................................................................10 4.3 可靠性检验的负载条件...........................................................10 5 试验方法.........................................................................10 6 检验规则.........................................................................10 6.1 电梯的出厂检验.................................................................10 6.2 电梯交付使用前的检验...........................................................10 6.3 电梯的型式检验.................................................................10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与技术档案.................................................12 7.1 标志...........................................................................12 7.2 包装与运输.....................................................................12 7.3 贮存...........................................................................13 7.4 产品销售后制造厂应保留的技术档案...............................................13 附录A(规范性附录)................................................................14 A.1 概述...........................................................................14 GB /T10058—200× III A.2 悬挂装置的技术参数.............................................................14 A.3 导轨...........................................................................14 A.4 部件...........................................................................14 A.5 电气原理图及电气接线图.........................................................14 附录B(资料性附录)能耗计算........................................................15 GB /T10058—200× IV 前 言 本标准是GB/T1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的修订版本,在内容上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在修订GB/T10058-1997过程中,主要技术内容变更和增补如下: 1.基于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有关安全内容的修订。 2.根据我国电梯技术的发展,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从2.5m/s扩大到6.0m/s。 3. 根据GB/T×××××-200×《电梯乘运质量的测量》(等同采用ISO18738-2003)的测试方法, 对电梯的整机性能参数作全面的修改。 4. 增加对非金属对重块的基本技术要求。 5. 增补无机房电梯的相关技术要求。 6. 新增电梯能耗的计算方法。 7. 新增无障碍设计的基本要求 8. 新增电梯的抗震设计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电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和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机械化研究分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中国奥的斯电梯有限 公司、上海永大电梯设备有限公司、上海交通大学、通力电梯有限公司、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华 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上海房屋设备有限公司、宁波宏大电梯有限公司、 大连星玛电梯有限公司、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暂空) GB /T10058—200× 1 电梯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乘客电梯及载货电梯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速度不大于 6.0 m/s 的电力驱动曳引式或额定速度不大于 0.63 m/s 的电力驱动 强制式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对于额定速度大于 6.0 m/s 的电力驱动曳引式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可参 照本标准执行,不适用部分由制造商与客户协商确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液压电梯、杂物电梯和家用电梯。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828.1-2003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ISO2859-1:1999,IDT) GB 6566-2001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 7588-2003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eqv EN 81-1: 1998) GB 8903-2005 电梯用钢丝绳(ISO/FDIS 4344:2003,MOD) GB/T 10059-200× 电梯试验方法 GB/T 10060-200×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GB 14048.1-2006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1部分:总则(IEC60947-1:2001,MOD) GB/T 20645-2006 特殊环境条件 高原用低压电器技术要求 GB/T ×××××-200× 电梯乘运质量的测量(ISO18738:2003,IDT) GB/T ×××××-200× 电梯T型导轨(ISO 7465:2007,IDT) GB/T ×××××-200× 电梯曳引机 GB/T ×××××-200× 适合残障人员使用的电梯 GA 109-1995 电梯层门耐火试验方法 EN 12015:2004 电磁兼容性 用于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产品系列标准 辐射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Product family standard for lifts,escalators and passenger conveyors—Emission) EN 12016:2004 电磁兼容性 用于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产品系列标准 抗干扰性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Product family standard for lifts,escalators and passenger conveyors——Immunity) EN 81-1:1998/A2:2004 机器和滑轮区间 Machinery and pulley spaces 3 技术要求 3.1 基本要求 3.1.1 电梯及其所有零部件应设计正确、结构合理、遵守机械、电气及建筑结构的通用技术要求。 3.1.2 制造电梯的材料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良好的质量,有害材料如石棉等不准使用。 3.1.3 电梯整机和零部件应有良好的维护,保持正常的工作状态。 3.1.4 需要润滑的零部件应有良好的润滑。 3.2 电梯正常使用条件: GB /T10058—200× 2 a)安装地点的海拔高度不超过 1000 m。对于海拔高度超过 1000 m 的电梯,其曳引机应按 GB/T × ××××-200×对电梯曳引机的要求进行修正;对于海拔高度超过 2000 m 的电梯,其电器设备 的选用应按 GB/T 20645-2006 的要求进行修正; b)机房内的空气温度应保持在+5~+40℃之间; c)运行地点的空气相对湿度在最高温度为+40℃时不超过 50%,在较低温度下可以有较高的相对 湿度,最湿月的月平均最低温度不超过+25℃,该月的月平均最大相对湿度不超过 90%。若可能在电器 设备上产生凝露,应采取相应 措施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软件质量保证措施下载工地伤害及预防措施下载关于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 d)供电电压相对于额定电压的波动应在±7%的范围内; e)环境空气中不应含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污染等级不大于 GB 14048.1-2006 规定的 3 级。 3.3 整机性能 3.3.1 当电源为额定频率和额定电压、电梯轿厢在 50%额定载重量时,向下运行至行程中段(除去加速 和减速段)时的速度,不得大于额定速度的 105%,宜不小于额定速度的 92%。 3.3.2 乘客电梯起动加速度和制动减速度最大值均不应大于 1.5 m/s2。 3.3.3 当乘客电梯额定速度为 1.0 m/s<v≤2.0 m/s 时,其按 GB/T×××××-200×测量,A95 加、减速 度不应小于 0.50 m/s2;当乘客电梯额定速度为 2. 0 m/s<v≤6.0 m/s 时,A95 加、减速度的不应小于 0. 70 m/s2。 3.3.4 乘客电梯的中分自动门和旁开自动门的开关门时间不应大于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1 规定的值。 表 1 乘客电梯的开关门时间 s 开 门 方 式 开 门 宽 度(B)mm B≤800 800<B≤1000 1000<B≤1100 1100<B≤1300 中分自动门 3.2 4.0 4.3 4.9 旁开自动门 3.7 4.3 4.9 5.9 注;开门宽度超过 1300mm 时,其开门时间由制造商与客户协商确定。 注:开门时间是指门启动达到开门宽度的时间,关门时间是指从门启动到 GB7588-2003 7.7.3.1、7.7.4、 8.9 证实 层门锁紧装置、轿门锁紧装置(如果有)及层、轿门闭合的电气安全装置的触点全部接通的时间。 3.3.5 乘客电梯轿厢运行在恒加速度区域内的垂直(Z 轴)振动(按 GB/T×××××-200×测量,用计 权的时域记录振动曲线中的峰峰值)的最大峰峰值不应大于 0.3m/s2, A95 峰峰值不应大于 0.2m/s2; 乘客电梯轿厢运行期间水平(X 轴和 Y 轴)振动(按 GB/T×××××-200×测量,用计权的时 域记录振动曲线中的峰峰值)的最大峰峰值不应大于 0.2m/s2, A95 峰峰值不应大于 0.15m/s2。 3.3.6 电梯的各机构和电气设备在工作时不得有异常振动或撞击声响。乘客电梯的噪声值应符合表 2 规 定。 GB /T10058—200× 3 表 2 乘客电梯的噪声值 d B( A) 额定速度 v (m/s) v≤2.5 2.5<v≤6.0 额定速度运行时 机房内平均噪声 值 ≤80 ≤85 运行中轿厢内最 大噪声值 ≤55 ≤60 开关门过程最大 噪声值 ≤65 注:无机房电梯的“机房内平均噪声值”是指距离曳引机 1m 处所测得的平均噪声值。 3.3.7 各类电梯轿厢的平层准确度应满足以下规定:v≤0.63 m/s 的交流双速电梯,在±15 mm 的范围内; 0.63 m/s < v ≤1.00 m/s 的交流双速电梯,在±20mm 的范围内;v≤6.0 m/s 的各类交流调压调速、交流 变压变频调速电梯和直流电梯均在±10 mm 的范围内。 3.3.8 曳引式电梯的平衡系数应在 0.4~0.5 范围内。 3.3.9 各类电梯应具有以下安全装置或保护功能,并能正常工作: a) 供电系统断相、错相保护装置或保护功能。电梯运行与相序无关时,可以不装设错相保护装置。 b) 限速器-安全钳系统联动超速保护装置;限速器、安全钳动作电气保护装置及限速器绳断裂或 松弛保护装置。 c) 撞底缓冲装置(对于耗能型缓冲器还应包括检查复位的电气保护装置)。 d) 超越上下极限工作位置时的保护装置。 e) 层门门锁装置及电气联锁装置: 1)电梯正常运行时,应不能打开层门;如果一个层门开着,电梯应不能起动或继续运行(在开锁 区域的平层和再平层除外); 2)验证层门锁紧的电气安全装置;证实层门闭合的电气安全装置;紧急开锁与层门的自动关闭装 置; f)动力操纵的自动门在关闭过程中,当人员通过入口被撞击或即将被撞击时,应有一个自动使门重 新开启的保护装置。 g)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 h)紧急操作装置。 i) 停止装置:滑轮间、轿顶、底坑、检修控制装置、电梯驱动主机和无机房电梯安装在井道外的 紧急和测试操作装置(距主机 1m 以内和距紧急和测试操作装置 1m 以内有主开关或其它停止开关除外) 上应装有双稳态的红色停止保护装置; j)若设置有两个检修控制装置,他们的互锁系统应保证: 1)如果某检修控制装置被置于“检修”位置,通过按压该检修控制装置上的按钮能使电梯运行; 2)如果两个检修控制装置均被置于 “检修”位置: Ⅰ)从两者中任何一个上操作均不能使电梯运行;或 Ⅱ)同时按压两个检修控制装置上相同功能的按钮才能使电梯运行。 GB /T10058—200× 4 不应设置两个以上的检修控制装置。 k)紧急报警装置:轿厢内、轿厢和机房(对无机房电梯为紧急操作地点)之间(轿厢和机房间仅当 电梯行程大于 30m)和井道中工作人员存在被困危险处应设置紧急报警装置。 l)对于 EN81-1:1998/A2:2004 6.4.3 工作区域在轿顶上(或轿厢内)或 6.4.4 工作区域在底坑内或 6.4.5 工作区域在平台上的无机房电梯,在维修或检查时,如果由于维护(或检查)可能导致轿厢的失 控和意外移动或该工作需要移动轿厢会对人员带来人身伤害的危险时,则应有分别符合 EN81-1: 1998/A2 6.4.3.1、6.4.4.1 和 6.4.5.2 b)的机械装置;如果该操作不需要移动轿厢,6.4.5 工作区域在平台 上的无机房电梯应提供一个符合 EN81-1:1998/A2 6.4.5.2 a) 规定的机械装置,防止轿厢任何危险的移 动。 m) 停电时,应有轿厢慢速移动的措施。 3.4 外观质量要求 3.4.1 轿门、层门及可见部分的表面及装饰应平整,外表面不得有大于 3mm 的凹进或凸出部分;涂漆 部分应光洁、色泽均匀、美观,漆层要有足够的附着力和弹力,不应出现漆膜脱落;粘接部位要有足够 的粘接强度,不应有开裂现象。 3.4.2 信号显示应清晰、正确,各种标志应清晰。 3.4.3 焊接部位的焊缝应均匀一致,焊点强度不应低于母体金属的强度极限;铆接部位应牢固可靠。 3.4.4 所有紧固件调整后应达到规定的锁紧力矩要求,不得脱落或松动。 3.4.5 电梯安装后应保证各部位的位置正确;活动部位应运转灵活,相对位置及间隙应在规定的范围内; 各部件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3.5 电梯驱动主机 3.5.1 电梯驱动主机应符合 GB 7588-2003 第 12 章的规定。 3.5.2 制动系统应具有一个机-电式制动器(摩擦型)。 a)当轿厢载有 125%额定载荷并以额定速度向下运行时,操作制动器应能使曳引机停止运转。轿厢 的减速度不应超过安全钳动作或轿厢撞击缓冲器所产生的减速度。所有参与向制动轮或盘施加制动力的 制动器机械部件应分两组装设。如果一组部件不起作用,应仍有足够的制动力使载有额定载荷以额定速 度下行的轿厢减速下行。 b)被制动部件应以机械方式与曳引轮或卷筒、链轮直接刚性连接。 3.5.3 电梯驱动主机在运行时不得有异常的振动和异常的噪声。制动器线圈和电动机定子绕组的温升及 电梯驱动主机传动箱体内的油温,均不应大于 GB/T ×××××-200×的规定。 3.5.4 电梯驱动主机减速箱箱体分割面、窥视盖等处应紧密连接,不允许渗漏油。电梯正常工作时,减 速箱轴伸出端每小时渗漏油面积不应超过 GB/T ×××××-200×的规定。 3.5.5 电梯驱动主机装配后应做空载和负载检验,各项性能检验结果应符合 GB/T ×××××-200×的 有关规定。 3.6 限速器 3.6.1 操纵轿厢安全钳的限速器的动作速度不应低于电梯额定速度的 115%,且应小于下列数值: a)对于不可脱落滚柱式以外的瞬时式安全钳为 0. 8 m/s; b)对于不可脱落滚柱式瞬时式安全钳为 1.0 m/s; c)对于电梯额定速度小于或等于 1.0 m/s 的渐进式安全钳为 1. 5 m/s; d) 对于电梯额定速度大于 1.0 m/s 的渐进式安全钳为 (m/s)。 3.6.2 对于额定速度大于 1 m/s 的电梯,宜选用接近 3.6.1 所示上限值的动作速度。 3.6.3 对于额定载重量大,额定速度低的电梯,应专门为此设计限速器,并宜选用接近 3.6.1 所示下限 值的动作速度。 3.6.4 限速器动作速度调定后,其调节部位应加封记。 v v 25.025.1 + GB /T10058—200× 5 3.6.5 限速器动作时,限速器绳的张力不应小于安全钳起作用时所需提拉力的两倍,且不小于 300 N。 对于只靠摩擦力来产生张力的限速器,其槽口应经过附加的硬化处理或有一个符合 GB7588-2003 M2.2.1 要求的切口槽。 3.6.6 限速器应是可接近的,以便于检查和维修。若限速器装在井道内,则应能从井道外接近它或满足 下列条件: a)能够从井道外用远程控制(除无线方式外)的方式来实现 GB7588-2003 9.9.9 所述的限速器动作, 这种方式应不会造成限速器的意外动作,且未经授权的人不能接近远程控制的操纵装置; b)能够从轿顶或从底坑接近限速器进行检查和维护; c) 限速器动作后,提升轿厢、对重(或平衡重)能使限速器自动复位。 如果从井道外用远程控制的方式使限速器的电气部分复位,应不会影响限速器的正常功能。 3.6.7 在检查或测试时,应有可能在一个比 3.6.1 规定值低的速度下,通过某种安全的方式使限速器动 作来使安全钳动作。 3.6.8 对重(或平衡重)安全钳的限速器动作速度应高于轿厢安全钳的限速器动作速度,但不得高于 10%。 3.6.9 在轿厢上行或下行速度达到限速器动作速度之前,限速器上或其他装置上应有一个符合 GB7588-2003 14.1.2 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使电梯驱动主机停止运转。但是,对于额定速度不大于 1m/s 的电梯,此电气安全装置最迟可在限速器达到其动作速度时起作用。 3.6.10 如果安全钳释放后,限速器未能自动复位,则在限速器未复位时,一个符合 GB7588-2003 14.1.2 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应防止电梯的启动,但在紧急电动运行状态下,此装置应不起作用。 3.6.11 限速器绳断裂或过分伸长,应通过一个符合 GB7588-2003 14.1.2 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的作用, 使电动机停止运转。 3.7 安全钳 3.7.1 轿厢应装有能在下行时动作的安全钳。在达到限速器动作速度时,甚至在悬挂装置断裂的情况下, 安全钳应能夹紧导轨使装有额定载重量的轿厢制停并保持静止状态。 3.7.2 各类安全钳的使用条件: 3.7.2.1 按电梯额定速度选用轿厢安全钳: a)v>0.63 m/s,应用渐进式安全钳; b)v≤0.63 m/s,可用瞬时式安全钳。 3.7.2.2 若轿厢装有数套安全钳,均应是渐进式的。 3.7.2.3 若额定速度超过 1.0 m/s,对重(或平衡重)用安全钳也应是渐进式的;其他情况下可以是瞬时 式的。 3.7.3 不得用电气、液压或气动操纵的装置来操纵安全钳。 3.7.4 在装有额定载重量的轿厢自由下落的情况下,渐进式安全钳制动时的平均减速度应为 0.2 gn~ l.0gn。 3.7.5 轿厢空载或者载荷均匀分布的情况下,安全钳动作后轿厢地板的倾斜度不应大于其正常位置的 5%。 3.7.6如果轿厢或对重(或平衡重)之下确有人能够到达的空间,则应将对重缓冲器安装于(或平衡重运 行区域下面是)一直延伸到坚固地面上的实心桩墩;或对重(或平衡重)上装设安全钳。 注:上述情况下,建议优先选择在对重(或平衡重)上装设安全钳。 3.7.7 轿厢安全钳应装有一个符合 GB7588-2003 14.1.2 的电气安全装置,在安全钳动作之前或同时使电 梯驱动主机停转。 3.8 缓冲器 3.8.1 缓冲器的适用范围 a)蓄能型缓冲器(包括线性和非线性)适用于 v≤1 m/s 的电梯; b)耗能型缓冲器适用于任何额定速度的电梯。 GB /T10058—200× 6 3.8.2 蓄能型缓冲器 3.8.2.1 线性蓄能型缓冲器 a) 线性蓄能型缓冲器可能的总行程应至少等于相应于 115%额定速度的重力制停距离的两倍, 即 2 2 v135.02 2 )15.1( ≈× ng v (m),且不得小于 65 mm。 b)线性蓄能型缓冲器设计时,应能在静载荷为轿厢质量与额定载重量之和的 2.5~4 倍或为对重质 量的 2.5~4 倍时达到 3.8.2.1 规定的行程。 3.8.2.2 非线性蓄能型缓冲器 a)当装有额定载重量的轿厢自由落体并以 115%额定速度撞击轿厢缓冲器时,缓冲器作用期间的平 均减速度不应大于 1gn; b)2.5gn以上的减速度时间不大于 0.04 s; c)轿厢反弹的速度不应超过 1m/s; d)缓冲器动作后,应无永久变形。 3.8.3 耗能型缓冲器 3.8.3.1 耗能型缓冲器可能的总行程应至少等于相应于 115%额定速度的重力制停距离,即 2 2 v067.0 2 )15.1( ≈ ng v (m) 3.8.3.2 当装有额定载重量的轿厢自由下落并以 115%额定速度撞击缓冲器时,缓冲器作用期间的平均 减速度不应大于 1gn, 2.5 gn 以上的减速度时间不应大于 0.04 s,缓冲器作用后应无永久变形。 3.8.3.3 减行程缓冲器:当按 GB7588-2003 12.8 的要求对电梯在其行程末端的减速进行监控时,对于按 照 3.8.3.1 规定计算的缓冲器行程,可采用轿厢(或对重)与缓冲器刚接触时的速度取代 公式 小学单位换算公式大全免费下载公式下载行测公式大全下载excel公式下载逻辑回归公式下载 中 115%额 定速度。但行程不得小于: a)当额定速度小于或等于 4m/s 时,按 3.8.3.1 计算行程的 50%。但在任何情况下,行程不应小于 0.42m; b) 当额定速度大于 4 m/s 时,按 3.8.3.1 计算行程的 1/3。但在任何情况下,行程不应小于 0.54 m. 3.8.3.4 在缓冲器动作后回复至其正常伸长位置后电梯才能正常运行,为检查缓冲器的正常复位所用的 装置应是一个符合 GB7588-2003 14.1.2 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 3.9 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 3.9.1 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包括速度监控和减速元件,应能检测出上行轿厢的速度失控,其下限是电 梯额定速度的 115%,上限是 3.6.8 对重安全钳限速器的动作速度,并应能使轿厢制停,或至少使其速度 降低至对重缓冲器的设计范围。该装置在使空轿厢制停时,其减速度不得大于 1gn. 3.9.2 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应作用于: a)轿厢;或 b)对重;或 c)钢丝绳系统(悬挂绳或补偿绳);或 d)曳引轮(例如直接作用在曳引轮,或作用于最靠近曳引轮的曳引轮轴上)。 3.9.3 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动作时,应使一个符合 GB7588-2003 14.1.2 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动作。该 装置释放时,应不需要接近轿厢或对重。 3.10 轿厢、轿门和开门机 3.10.1 轿厢内部净高度及使用人员正常出入轿厢入口的净高度均不应小于 2 m。 3.10.2 轿厢的有效面积、额定载重量及乘客人数应符合 GB 7588-2003 8.2 的规定。 3.10.3 轿厢应完全封闭,只允许有下列开口: GB /T10058—200× 7 a)使用人员正常出入口; b)轿厢安全门和轿厢安全窗; c)通风孔。 3.10.4 轿壁、轿顶和轿厢地板的机械强度应符合 GB 7588-2003 8.3.2 的规定。 玻璃轿壁应使用夹层玻璃,应按 GB7588-2003 表 J1 选用或能承受附录 J(标准的附录)的冲击 摆试验。 3.10.5 轿厢地坎下面应设置护脚板,其宽度应等于相应层站入口整个净宽度。护脚板垂直部分的高度 不应小于 0.75 m,垂直部分以下应成斜面向下延伸,斜面与水平面的夹角应大于 60°,该斜面在水平 面上的投影深度不得小于 20mm。 注:护脚板垂直部分的高度从轿厢地坎上表面开始测量。 3.10.6 轿门关闭后,门扇之间及门扇与立柱、门楣和地坎之间的间隙应尽可能小。对于乘客电梯,此 运动间隙不得大于 6 mm;对于载货电梯,此间隙不得大于 8 mm。由于磨损,间隙值允许达到 10mm。 如果有凹进部分,上述间隙从凹底处测量。 3.10.7 轿门的机械强度:用一个 300 N 的力,沿轿厢内向轿厢外垂直作用于门的任何位置,且均匀分 布在 5 cm2 的圆形或方形面积上时,轿门应能: a)无永久变形; b)弹性变形不大于 15 mm; c)试验期间和试验后,门的安全功能不受影响。 玻璃尺寸大于 GB7588-2003 7.6.2 所述的玻璃门,应使用夹层玻璃,应按 GB7588-2003 表 J2 选用 或能承受附录 J(标准的附录)的冲击摆试验。 3.10.8 为避免动力驱动的自动滑动门运行中发生剪切危险,轿厢一侧的门表面不得有大于 3mm 的任何 凹进或凸出,这些凹进或凸出部分的边缘应在开门运行方向上倒角。 3.10.9 轿厢的通风应符合 GB 7588-2003 8.16 的规定。 3.10.10 轿厢的照明应符合 GB 7588-2003 8.17 的规定。 3.10.11 对于动力驱动的自动水平滑动门,阻止关门力,不应大于 150 N。该力的测量不得在关门行程 开始的 1/3 以内进行。 当乘客在轿门关闭过程中,通过入口时被门扇撞击或将被撞击,一个保护装置应自动地使门重新开 启。此保护装置的作用可在每个主动门扇最后 50 mm 的行程中被消除。 3.10.12 轿门应有符合 GB7588-2003 14.1.2 规定的电气安全装置验证轿门的关闭位置。除了 GB7588-2003 7.7.2.2 情况外,如果一个轿门(或多扇轿门中的任何一扇门)开着,在正常操作情况下, 应不能起动电梯或保持电梯的运行。 3.10.13 距离轿顶外侧边缘有水平方向超过 0.30 m 的自由距离时,轿顶应装设符合 GB7588-2003 8.13.3 规定的护栏。 3.10.14 轿顶上的装置应符合 GB 7588-2003 8.15 的规定。 3.11 层门与门锁 3.11.1 层门的净高度不得小于 2 m。 3.11.2 层门关闭后,门扇之间及门扇与立柱、门楣、地坎之间的间隙应尽可能小,对于乘客电梯,此 间隙不得大于 6 mm;对于载货电梯,此间隙不得大于 8 mm。由于磨损,间隙值允许达到 10 mm。如 果有凹进部分,上述间隙从凹底处测量。为避免动力驱动的自动滑动门运行中发生剪切危险,门的外表 面不得有大于 3 mm 的任何凹进或凸出,这些凹进或凸出部分的边缘应在开门运行方向上倒角。上述要 求不适用于 GB7588-2003 附录 B(标准的附录)所规定的开锁三角钥匙入口处。 3.11.3 在水平滑动门的开启方向,以 150 N 的人力(不用工具)施加在一个最不利的点上时,其间隙 可以大于 3.11.2 规定的间隙,但对于旁开门不得大于 30 mm;对于中分门总和不得大于 45 mm. 3.11.4 装有门锁装置的层门在锁住位置时,其机械强度为用 300 N 的力垂直作用在层门的任何一个面 GB /T10058—200× 8 上的任何位置,且均匀分布在 5 cm2 的圆形或方形面积上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a)无永久变形; b)弹性变形不大于 15 mm; c)试验期间和试验后,门的安全功能不受影响。 玻璃尺寸大于 GB7588-2003 7.6.2 所述的玻璃门,应使用夹层玻璃,应按 GB7588-2003 表 J2 选用 或能承受附录 J(标准的附录)的冲击摆试验。 3.11.5 地坎、导向装置和门悬挂机构应符合 GB 7588-2003 7.4 的规定。由于磨损、锈蚀或火灾原因可 能造成导向装置失效时,应设有应急的导向装置使层门保持在原有位置上。 3.11.6 与动力驱动的层门运动相关的保护要求应符合 GB 7588-2003 7.5.2 的规定。 3.11.7 轿厢运动前应将层门有效地锁紧在闭合位置上,只有在锁紧元件啮合不小于 7 mm 时轿厢才能 起动。层门的锁紧必须由符合 GB7588-2003 14.1.2 要求的电气安全装置来证实。 3.11.8 在型式检验时,门锁装置应能承受一个沿开门方向、并作用在门锁高度处的最小为下述规定值 的力,而无永久变形。 a)对滑动门,为 1000 N; b) 对铰链门,在锁销上为 3 000 N, 3.11.9 门锁装置应能承受 1×106 次完全循环操作(±1%),其驱动应平滑、无冲击,频率为每分钟 60 次(±10%)。 3.11.10 对剪切的保护:除了 GB 7588-2003 7.7.2.2 情况外,如果一个层门(或多扇层门中的任何一扇 门)开着,在正常操作情况下,应不能起动电梯或保持电梯继续运行。 3.11.11 对坠落危险的保护:在电梯正常运行时,应不能打开层门(或多扇层门中的任意一扇),除非 轿厢在该层门的开锁区域内停止或停站。 3.11.12 层门的自动关闭:在轿门驱动层门的情况下,当轿厢在开锁区域之外时,如层门无论因为任何 原因而开启,则应有一种装置(重块或弹簧)能确保该层门自动关闭。 3.11.13 动力驱动的自动门的关闭:电梯在正常使用中,当轿厢没有得到运行指令,则经过一段必要的 时间后,自动操纵门应被关闭。 3.11.14 如建筑物需要电梯层门具有防火性能,该层门应按 GA 109 进行试验。 3.12 悬挂装置 3.12.1 悬挂钢丝绳的特性应符合 GB 8903 电梯钢丝绳的有关规定。 3.12.2 钢丝绳最少应有两根,每根钢丝绳应是独立.的。 3.12.3 钢丝绳的公称直径不应小于 8mm。曳引轮或滑轮的节圆直径与钢丝绳公称直径之比不应小于 40。 3.12.4 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应符合 GB 7588-2003 9.2.2 的规定。 3.12.5 钢丝绳与其端接装置的接合处(绳头组合)机械强度,至少应能承受钢丝绳最小破断负荷的 80%。 3.12.6 钢丝绳曳引应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a)轿厢装载至 125% GB7588-2003 8.2.1 或 8.2.2 规定额定载荷的情况下应保持平层状态不打滑; b)必须保证在任何紧急制动状态下,不管轿厢内是空载还是满载,其减速度的值不能超过缓冲器 (包括减行程的缓冲器)作用时减速度的值。 c)当对重压在缓冲器上而曳引机按电梯上行方向旋转时,应不可能提升空载轿厢。 设计依据可参见 GB7588-2003 附录 M(提示的附录)。 3.13 对重和平衡重 3.13.1 对重应符合 GB 7588-2003 8.18 的规定。 3.13.2 非金属对重块至少满足下列要求: a) 表面整体做防锈处理; b) 在水中浸泡 24h 后增重不大于 2%,然后在常温常湿情况下放置 24h 后增重减少为不大于 1%; GB /T10058—200× 9 c) 从 1000mm 高度水平跌落至平坦混凝土地面,应无破碎和裂纹; d) 应承受 300kN/m2的静压试验 5min,试验时对重块按其正常使用方式摆放,压力可施加在对重 块表面任意位置,试验后对重块不得出现裂纹、破损; e) 对重块的填料应符合 GB6566-2001 B 类装修材料的要求; f) 应有能防止填冲材料流失的外框; g) 填充材料的 PH 值应在 7~10 之间。 3.14 导轨 导轨应符合 GB/T×××××-200×和 GB 7588-2003 10.1 和 10.2 的规定。 3.15 控制柜及其他电气设备 3.15.1 控制柜及电梯的其余电气设备应符合 GB 7588-2003 第 13 章及第 14 章的有关规定。 3.15.2 控制柜装配后应检查每个通电导体与地之间的绝缘电阻,绝缘电阻的最小值应符合下表: 标称电压/ V 测试电压(直流)/ V 绝缘电阻/ MΩ 安全电压 ≤500 >500 250 500 1 000 ≥0.25 ≥0.50 ≥1.00 3.15.3 控制柜耐压检验(25 V 以下的除外),导电部分对地之间施以电路最高电压的 2 倍,再加 1000 V 交流电压,历时 1 min,不能有击穿或闪络现象。 3.15.4 控制柜装配后应进行功能试验,全部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正确无误。 3.15.5 电磁兼容性宜符合 EN 12015 和 EN 12016 的要求。 3.15.6 安全电路应符合 GB 7588-2003 14.1.2.3 的规定。 3.15.7 紧急报警装置 a) 电梯轿厢内应装设乘客易于识别和触及的报警装置; b) 如果在井道中工作的人员存在被困危险,而又无法通过轿厢或井道逃脱,应在存在该危险处设 置报警装置; c) 该装置应采用一个对讲系统能与救援服务持续联系; d) 该装置应由符合 GB 7588-2003 8.17.4 要求的紧急电源或等效电源供电(轿内电话与公用电话网 连接的情况除外); e) 如果电梯行程大于 30 m,在轿厢和机房(对无机房电梯为紧急操作地点)之间也应设置紧急 电源供电的对讲系统或类似装置; 3.15.8 紧急测试和操作装置:在 EN81-1:1998/A2 6.4.3、6.4.4 和 6.4.5 的情况下,应在井道外设置符合 EN81-1:1998/A2 6.6 规定的紧急测试和操作装置。 3.16 能耗 电梯的设计应该考虑能耗,电梯一年内能耗的计算可参照附录 B(资料性附录)。 3.17 无障碍设计的基本要求 对于适用于残障人员使用的电梯还应符合 GB/T ×××××-200×的要求。 3.18 电梯的抗震设计的基本要求 电梯的抗震设计应与建筑物抗震设防标准相适应。电梯的抗震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3.18.1 考虑电梯的抗震设计时,设计用的地震力和其他载荷的组合使设备承受的应力必须小于所用材 料相应的许用应力。 3.18.2 用来固定机房设备、导轨等的安装支撑件,应有措施防止被支撑物在地震时出现翻倒、脱离以 及导致危险的移位。 3.18.3 应采取措施防止对重块不会脱离对重架、对重架及轿厢不会脱离导轨。 3.18.4 应采取措施防止曳引绳不会从绳轮上脱槽。 GB /T10058—200× 10 3.18.5 应采取措施避免随行电缆、补偿链(绳、缆)、限速器钢丝绳等因勾挂或缠绕到井道内突出物上 而造成损伤。井道内突出物包括导轨支架、井道设备的安装支撑件、层门地坎等。 3.18.6 在地震活动较频繁的地区,可增配电梯的地震管制运行功能。 3.19 电梯交付使用前的运行考核 电梯安装后应进行运行试验:轿厢分别在空载、额定载荷工况下,按产品设计规定的每小时启动 次数和负载持续率各运行 1000 次(每天不少于 8h),电梯应运行平稳、制动可靠、连续运行无故障。 4 可靠性 4.1 整机可靠性 整机可靠性检验为起制动运行 60 000 次中失效(故障)次数不应超过 5 次。每次失效(故障)修 复时间不应超过 1 h。由于电梯本身原因造成的停机次数或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整机性能合格要求的非 正常运行,均被认为是失效(故障)次数。 4.2 控制柜可靠性 控制柜可靠性检验为被其驱动与控制的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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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生产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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