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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复习资料参考必考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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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复习资料参考必考重点名词解释 * r) s. {( S. j# {* {: D5 N+ C! w( }0 N& O3 _$ ~$ \$ _2.行政关系凡是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 1 a  O$ X, B" g1 q2 g& k5.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4 M1 r; u, E3 i7 N! Q( v6.部门规章则是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N4 r; a! j3 7.行政法基本原则就是行政法治原则,包括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 4 n. s: q: I: [  W' a+ U; ...

电大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复习资料参考必考重点
名词解释 * r) s. {( S. j# {* {: D5 N+ C! w( }0 N& O3 _$ ~$ \$ _2.行政关系凡是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 1 a  O$ X, B" g1 q2 g& k5.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4 M1 r; u, E3 i7 N! Q( v6.部门规章则是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N4 r; a! j3 7.行政法基本原则就是行政法治原则,包括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 4 n. s: q: I: [  W' a+ U; I8.自由裁量权就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律规范明示或默示的范围内,基于行政目的,在合理判断的基础上决定作为或不作为以及如何作为的权力。 3 X5 l$ d0 V6 q( y9.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X 10.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表现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权能。 1 s/ h1 |  b1 [7 v/ M! ?  z11.行政职责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 12.行政优先权就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享有的种种职务上和行为上的优先条件。它主要包括先行处置权、获得社会协助权、推定有效权等内容。 ! w! T' L6 \$ Q! b* ?: P; H4 B2 ~13.行政受益权是指行政主体从国家所享受到的种物质利益条件。包括财政经费、办公条件、交通工具等。 14.行政机关是指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其统治意志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设置的、行使国家权力、组织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也叫国家管理机关,简称政府,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法最主要的主体。# @2 d+ Q- o  l3 h 15.国务院作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根据宪法和法律,享有管理全部的行政事务的职权,可以制定行政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国务院是行政主体。: i" N& _  K4 22.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 \% L$ J- a" h+ R# w23.行政职务关系是指公务员基于行政职务而与行政机关之间构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Y: 24.行政授权是指法律、法规将行政职权及行政职责的一部或全部授给非行政机关的社会组织行使的法律行为。2 l$ u" Z+ K+ a3 |& v5 I4 x 25.行政委托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将某项行政职能委托给某一机关干部、机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办理的行为。 # u" c; \% ~! U  e" j7 b26.被授权组织是指在行政管理活动中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行使某些行政职权并承担相应义务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群众性自治组织。 6 r$ F' H2 s) V" f6 T& E27.被委托组织是指受国家行政机关的委托代为行使该行政机关某项行政职能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 7 v, y4 c% g; j28.行政相对方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其权益受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响的个人或组织。 + X/ ~) ?& [; l& D8 o. ]- \29.行政法制监督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依法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是否遵纪守法所进行的监督。% ?6 J5 ^( w7 h$ @8 \! p1 \ 30.行政法制监督主体是指依法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是否遵纪守法进行监督的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以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 . J1 ~7 A+ E8 a* [31.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 [, v: u  b; u- N. a32.行政立法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活动。 - l3 p3 g7 c& g33.行政执法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被授权的社会组织执行或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使法律、法规或规章在实际生活中得以实现的活动。 : P5 |9 s0 `0 Z9 O. _34.行政司法行为是指行使政机关作为第三立,裁决行政争议的行为,行政司法中法律关系是三 方法 快递客服问题件处理详细方法山木方法pdf计算方法pdf华与华方法下载八字理论方法下载 律关系,以行政机关的为一方,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各为一方。' a9 35.要式行政行为是指必须根据法定方式进行或者必须具备法定的形式才能生效的行为。 36.不要式行政行为指不需要具备特定形式或特定程序,只需行为人口头意思表示就可生效的行政行为。 9 e1 Q0 V1 |0 g8 |) g0 e9 {9 e% B3 q37.抽象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的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6 p+ o3 N* 38.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的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 _) V- _: 39.依职权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根据其职权,而无需行政相对方的申请即能主动实施的行政行为。 40.依申请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只有在行政相对方提出申请后才实施的行政行为。 41.单方行政行为指由行政机关单方面决定,无须取得相对方同意的一种行政行为。 $ `4 }/ r0 ]: _  {42.双方行政行为指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方互相协商,经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后才采取的行政行为。N 43.行政立法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1 44.职权立法指国家行政机关直接依照宪法和有关组织法规定的职权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 * {0 x  B9 ?% \45.授权立法指依据特定法律、法规授权或依据国家权力机关或上级国家行政机关通过专门决议的授权,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行为。8 q' D. v/ z- o2 P+ @ 46.执行性立法指行政机关为了执行法律或地方性法规以上及上级行政机关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所作出具体规定。 ' ?3 ?; o, [2 z9 h, ^- }$ `47.创制性立法指行政机关为了填补法律法规的空白或者变通法律法规的个别规定以实行行政职能而进行的立法。L 49.行政立法程序是指行政立法主体依法定权限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所应遵循的步骤、方式和顺序。 ! Q+ R- X9 }; H2 y8 A3 v4 l4 O; E( L50.行政许可是指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人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 R. L' H% f) v+ f2 m' D( O/ n51.行为许可是指允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从事某项活动的许可。 & M- h6 T2 _& Q52.资格许可是指行政主体应申请人的申请,经过一定的考核程序核发一定的证明文书,通话其享有某种资格或具备某种能力的许可。 . A# B6 b( d* a5 e" e& |" B. t9 h! w' `  v7 {& n59.一般许可是行政主体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申请人直接发放许可证,无特殊限制的许可,如申请驾驶执照的许可。 6 P2 z! n( K. x8 G0 _5 _* @) a2 o% f60.特殊许可是除符合一般许可的条件外,对申请人还规定有特别限制的许可,又称特许。 61.合法性原则也称行政许可法定原则,是指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宝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62.行政许可实施主体是指行使行政许可权并承担相应责任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64.行政强制指行政主体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对行政相对方的人身及财产等采取的强制性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d 65.行政强制执行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拒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   |% v7 I8 Q9 n8 C4 B66.直接强制执行指义务人拒不履行其应当履行的义务时,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其人身或财产施以强制力直接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或者通过强制手段达到义务人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一种强制执行措施。; Y) i' g6 R0 J4 z 67.间接强制执行指行政主体通过间接手段迫使义务人履行其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或者达到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行政强制措施。 68.代执行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者第三人代替义务人履行法定义务,并向义务人必要的费用的强制执行措施。4 A& c" x" o* m, A9 V 69.执行罚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拒不履行不作为义务或不可替代的作为义务的主体,科以金钱给付义务,以促使其履行义务的强制执行措施。 70.即时强制指因情况紧急,为了达到预期的行政目的,行政主体不以相对方不履行义务为前提,即对相对方的人身自由和财产予以强制的活动或制度。 6 ~& M" W. c9 @  O" b71.行政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指行政主体之间,行政主体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依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确立、变更或消灭相互权利与义务的协议。 9 Q8 w. u# f  |: P- X, k72.行政指导就是行政机关在其所管辖的事务范围内,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或者法律原则,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用非强制性的方法或手段,取得该行政相对方的同意或协助,有效地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的主动的管理行为。 , _/ ~! C$ C5 y9 N; h+ G73.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对违反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74.行政处分指国家行政机关基于行政隶属关系或行政监察机关基于职权对犯有违法失职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采取的一种行政惩戒措施。 8 M/ t; z" Z5 o' K. F8 D2 c75.行政拘留也称治安拘留,是特定的行政主体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在短期内剥夺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b& u& B5 ]' M$ S& n 78.行政监督指行政机关实施的法律监督。 ; L9 G# L% P/ y7 D5 ^( H79.) a3 \" _3 Y6 `* E/ m, x  C' y 2 s$ F1 z9 q" e7 [ 2 D, Q7 Z* i/ S$ }5 ^/ R; V& y1 [/ \; v行政复议决定是复议机关对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审理后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评价。 * a: h9 L' I5 p) B. u7 S3 Z6 d93. 1 c5 B/ x& f/ D! {9 b1 k行政赔偿程序即行政赔偿请求人向国家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请求行政赔偿,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给予行政赔偿以及通过人民法院解决行政赔偿纠纷的方式、方法和步骤。97.行政先行处理原则指行政赔偿请求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之前,应先向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由行政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 I! k: O" {9 H- F" h3 A100.行政争议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制授权的组织因行使行政职权而与另一方发生的争议。 6 N/ X+ R' \; m, X6 g5 c8 x9 T: c9 e; l# |: s$ ~% ]108.一般地域管辖又称“普通地域管辖”是按照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确定的管辖。 # N5 o. _: o8 x" [1 B' u109.特殊地域管辖又称“特别管辖”指根据具体行政行为的特殊性或者标的物所在地来确定管辖人的人民法院。9 I9 @2 G7 {9 b* e; D" M0 f 110.共同管辖即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民法院对同一行政案件都有管辖权。 ' o6 ~4 Q4 c! C8 z1 y111.) J+ ]& j, y' ~0 @- m! E移送管辖指某一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后,发现本法院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n& l" v# B4 A' d; D 113.指定管辖指上能译人民法院以裁定的方式指定某一下级人民法院管辖某一行政案件。& ?5 Z9 \3 J/ j0 j 114.管辖权转移系统日期行政案件的管辖权在上下能译人民法院之间移动。 $ Z, j- q. ^: X5 X; D115.管辖权异议指当事人向嗳 诉人民法院提出的该院对于案件没有管辖权的主张。% F: Y6 P3 ]- b/ S% L9 Q4 v( V1 J 116. % \, u* w" T7 l行政诉讼第三人同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因而可能受到行政诉讼审理结果的影响,依本人申请并经批准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的行政相对人。Q 124.共同诉讼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个以上主体,因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样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诉讼。125.共同诉讼人指共同诉讼案件的当事人。& G, ~( O9 r: K+ `+ u4 w 126.必要共同诉讼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个以上主体,因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必须结合并审理的诉讼。 . N7 ]3 ?9 b0 |127.必要共同诉讼人指必要的共同诉讼当事人。 ' q( \( \0 w7 @' n, |128.普通共同诉讼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个以上主体,因同样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诉讼。 ' ^, |2 T4 \3 w0 [" n" ~  c129.普通共同诉讼人即是普通共同诉讼中的当事人。 ; X6 i- e6 \  D* E9 Q130.集团诉讼指由人数众多的原告推选诉讼代表人参加的且法院的判决及于全体利益关系人的行政诉讼。 ) _1 A' o( F' r' S# |5 V9 W  o+ B& z6 {* e7 E$ @134. 135.受理指原告起诉后,经受诉人民法院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决定立案审理的行为。   G, t+ X3 d/ L2 I136.第一审程序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管辖权限对案件进行初次审理的程序。: j, g  b+ " U' x8 G* n8 n8 [" M9 q; {+ f9 h. S2 c& p( w5 B140.上诉指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所作出的未生效的行政裁判,在法定期限内声明不服,提出上诉状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进行第二次审理并撤销或者改变第一审裁判的上诉行为。 ( G- g1 a, _4 o# [  }3 b 6 P; L" {# z9 y( }$ P172.行政诉讼执行根据指人民法院据以采取执行措施的生效法律文书。6 T9 `7 J% ~0   e0 s/ Z9 C' G4 a  W1 s174. 国家行政机关 是指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其统治意志,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国家权力,组织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 2 X1 Q) F- A5 z1 J4 G2 c% U175.行政法的法源  即行政法的渊源,是指行政法的外部表现形式。! b- p/ W2 ~2 t- 176.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 {0 n, p2 P  h177.行政法律关系客体  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T3 T" 178.行政法律关系内容  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2 r# e* 179.行政法律关系变更  是指行政法律关系构成要素的变更。 180.行政合法性原则  是行政法治原则的核心内容。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运用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 & f& j  h" M( n8 ?; V181.行政合理性原则  是行政法治原则的另一处重要内容。是指行政机关不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种类和幅度范围作出行政决定。" `. 182.国家行政机关  指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其统治意志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设置的、行使国家权力、组织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   ]# a$ a# l# I6 t" c6 N. ~* p3 L184.首长制  是将政府组织法定的最高行政决策权力和责任赋予一人承担者叫首长负责制。 185.委员会制  瘵权力和责任赋予委员会会议集体承担者,称为委员会议负责制。( A/ 186.层次制  又称层级制,分级制,指政府组织纵向分为若干层次,每个层次所管业务性质相同,各对其上层负责,但其管辖范围随层级下降而缩小。 187.职能制  指政府组织平行划分为若干个部门,每个部门所管业务内容不同,但所管范围大体相同,故职能制又称为分职制。 8 E' H8 Z9 r( E7 p! P5 M0 g192.行政立法主体  指依法取得行政立法权,可以制定行政法规或行政规章的国家行政机关。 195.申诫罚  又称精神罚、声誉罚,指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谴责和警戒。 196.人身罚  也称自由罚,指特定行政主体限制和剥夺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197.行为罚  又称能力罚,指行政主体限制或剥夺违法行为人特定的行为能力的制裁形式。 % R  b$ e& U. v3 _! ^& G. b  ^198.财产罚  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给予的剥夺财产权的处罚形式。 # Z! `  [9 F% T+ \+ A+ {199.行政机关救济  指行政管理相对方依法向有权的国家行政机关请求对行政主体的行政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纠正或追究其行政责任的一种救济途径。 / ~- p, S/ b  ^% O; e200.司法机关救济  也就是行政诉讼,指作为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接受行政管理相对方的诉讼请求,依照法定的审判职权和诉讼程序,通过处理裁决行政争议,纠正行政违法,维护相对方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主体的行政活动。 201.具体行政行为  指行政机关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组织作出的影响其权益的决定。   H. W4 C( f9 R; W) ?. L  i202.抽象行政行为  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对象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和命令的行为。 ! @8 F3 r: x2 X 填空题 1.行政关系是(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 2.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行政关系)和一定范围的监督行政关系。 3.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w; ]$ H1 k) j' J$ P) 4.行政法律关系中双方当事人地位具有(不对等性)。 5.行政法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大要素构成。 " H' H5 `  ]& U- p! t6 w6.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由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方或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与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构成。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为和精神财富。   v  K+ u/ R6 d* \7.行政法律事实包括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两大类。 8.行政法的法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行政规章、与行政法有关的法律解释以及行政法的其他渊源等形式。 , T& h" J' x: {' A5 c9.根据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范围不同,行政法可分为一般行政法与特别行政法。根据行政规范的性质不同,行政法分为实体行政法与程序行政法。根据行政法的作用不同,行政法可分为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及行政监督法。 10.行政许可权的行使,应当以(行政相对方)申请为前提。 11.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 3 d: A6 @: g) V. m12.按照行政机关所辖的区域范围不同,可以分为(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 . M' X5 h( q6 A: V) }  i# C( ^% b13.机关的民事行为同公务行为可以根据各自行为的特征来确认:具有纵向管理性质的行为属于(公务行为),具有平等有偿特点的行为一般是(民事行为)。7 Y, C6 S" b" E8 14.从法律意义上讲,行政立法必须遵循的两个原则是:(民主原则)(效率原则)。 ! C. F5 N* }2 H! X4 k; ?+ \# X/ I15.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 16.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 17 行政赔偿的责任形式是(损害赔偿)。 18.(行政侵权行为)是构成行政赔偿责任的首要条件。 $ U9 ~' |5 j6 d3 y19.行政诉讼参与人包括(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 ( l- G" S1 v7 Y20.当事人在不同的诉讼程序中有不同的称谓。在第二审程序中,称为(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9 g; T+ ?6 _. n5 a. s21.经审查,人民法院认为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原告。 & Y; O5 b! Z9 j" {3 `22.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不得以调解为必经审理程序及结案方式。但是,(行政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 23.行政判决分为(维持判决)和(依法改判)。 24.行政职责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 25.行政职务的产生主要有四种程序:(选任)(委任)(调任)(聘任)。 8 [9 t, t# o% Q2 t8 n+ f26.行政相对方的法律地位是通过其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表现出来的。 27.从法律意义上讲,行政立法程序必须遵循两个原则,一是(民主原则)二是(效率原则)。 " ?/ W: ^( H8 T28.行政合同的缔结方式主要有招标(拍卖)(邀请发价)(直接磋商)等方式。 29.根据强制执行的对象分为(对财产)(行为)(人身)三种执行方式。 ! x& A2 q; C& \; m0 T30.行政处罚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 ?( @& a* {8 }31.申戒罚的具体形式有(警告)和(通报批评)。 $ u( w0 v* E9 Q+ {3 r, L8 x7 u32.行政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主要有:(过错责任)原则;(危险责任)原则;违法责任原则。 33.行政争议的一方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另一方则是行政管理相对人。 * V& C' V3 Z3 H8 c34.行政诉讼基本原则可以按不同标准进行不同的分类。最常见的分类是根据行政诉讼基本原则的适用范围将其分为一般基本原则和特有基本原则。% t- h! Y0 U& W" S# q* 35.裁定管辖包括移送管辖、指定管辖和管辖权的转移。 36.依照《行政诉讼法》提起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原告。 ' {  [  y3 B' ?! g3 [37.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3人以上的单数。 38.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原告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视为申请撤诉;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审判。 # T; H7 _! a; E' |/ P49.行政诉讼中的审判监督程序包括再审程序和提审程序。2 v% y  H' h- ~: c; ]6 c" 40.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证据的种类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V3 X+ S7 y! F' P 7 c" J6 n8 A1 A, ^% i选择题 # r6 f" W8 K" Y( A" X. d2 M- q& `6 s1.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AB)A行政相对方是不可少的 B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2.下列各项中,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是(D公安局法制科) 3.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职权的是(D行政审判权)w 4.甲乙二人的违法事实和情节相同,但公安机关对甲裁决拘留,而对乙只罚款50元,这显然是 不公正的。这种行为属于(BD)。B同等情况,不同处罚。 D违反公正的程序。5.李某是县办公室的安全保卫干部,被借调到县公安局,在借调的一次执行任务中,违法剥夺某人人身自由。在这里,(B)是行政赔偿义务机关B县公安局 6.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AB)人民法院管辖。A被告所在地 B原告所在地 7.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是基于亲权或监护权而产生的,因而其在诉讼中居于(AB)的诉讼地位。A与被告相类似 B与原告相类似   ~) [; k* Q- u: Y8.行政诉讼第三人包括(ABD)。 : K' P5 B$ w  r" s  R- ]2 sA原告 B被告 D第三人 ! P. @$ A" G! c) q: [9.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有(BC)。 + I* P, s6 ]  a3 N% F B诉讼参加人 jC诉讼参与人 ; X% T. k- `/ v0 h; L% s10.决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A) 9 P% @4 n2 ~8 f& w& [. vA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决定一律不准上诉v 11.下列属于行政行为的是(C某县民政局越权处罚违法的建筑公司的行为% 4 E" d3 Z& R. h8 S" V# A12.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B)B行政法律关系 13.下列四个选项中,其效力等级从高到低依次是(AA法律B地方性法规 C行政法规D规章)。 14.(ABCD)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A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和人大常委会*B经济特区市的人大和人大常委会  C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大和人大常委会 GD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和人大常委会 3 m# k$ o- p' F* @6 n4 V2 e; h4 t15.行政诉讼撤销判决有(A判决全部撤销B判决部分撤销D判决撤销并责成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等几种形式。 16.当事人对财产保全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A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17.在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中,原告特有的诉讼权利之一是(B撤诉/ O. ~') 18.经复议机关复议,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B复议机关)是被告。 " z3 ?7 B$ R. z. l, K6 Y19.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被合并到另一个行政机关,属于(A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变更 2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44条规定:“对违反交通管理行为处罚的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另行制定”,属(B授权性立法) ! n% f0 C8 ]- G3 w! w3 t' c0 I5 O21. 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通常包括(A.案件事实B.当事人有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 _& D+ )。 22. 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领导和监督合议庭的工作,重大、复杂的行政案件由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作出决定后(B合议庭必须执行)。 % w- v' P( |( ]0 ?4 Z3 \1 u23. 人民法院不受理的行政案件有(A.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B.普遍行政行为C.行政机关内部行为D.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9 {" [5 s& |]0 J- 24.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 B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25.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虽有行政诉讼权利能力,却没有行政诉讼行为能力,他们不能亲自进行诉讼,(B只能由共同诉讼人进行),否则其诉讼行为无效。 26.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D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 ]. G5 c& C5 K6 f( Q( E% E( b27.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 A$ Q1 DB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_()。 % 28.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在第一审程序中的判决一般有:(A维持判决B撤销判决C限期履行法定职责判决D变更判决)。 29.(A申诉  _) q* ^7 \+)是引起行政案件审判监督程序的一个信息来源和重要因素。 30.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法律审查的依据有(A法律 B行政法规C地方性法规  D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2 f& K- O) P. T! C- g' o31.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B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 c+ e8 }8 {* {( G# G, a32.行政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行政法律关系的要素的变更,包括(A主体变更B客体变更D内容变更) : C6 N" g4 o; G- I% V2 V- [33.我国行政机关的设置原则是(A适应需要原则B精简原则C高效率原则D依法设置原则)* 34.垂直领导就是由于业务关系极为密切,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采取直接组织与指挥,权力高度集中。如(A民航B铁路) 35.有权机关任命公民担任行政公职叫做(D委任) 36.以行政行为是否具备一定的法定形式为标准,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B要式行政行为和不要式行政行为) 37.行政行为撤销的后果是(A自撤销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C行政行为因行政主体或行政相对方的不同过错归属二有不同的责任结果D给相对方带来损失时,行政主体予以适当补偿) 38.执行立法所制定的行政法规和规章一般称为(B实施条例C实施细则D实施办法)39.《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44条规定:“对违反交通管理行为处罚的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此规定属(A立法授权)? 40.资格许可是允许其享有某种资格或具备某种能力的许可,如(A律师证B会计师执照 41.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种类主要有(B被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C被委托的行政机关D法宝的行政机关) 42.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人身的强制措施主要有(A收容审查B强制传唤C强制戒毒D强制扣留)等。 " N* H; X3 O( q0 c, W$ e0 X# ^6 l43.行政强制执行的性质是(A行政性B执行性C强制性) , f5 I! s4 Y, M# [+ i44.金钱制裁的形式有(A支付违约金C赔偿损失) 45.行政合同的解除方式有(B单方解除C协议解除) 46.甲乙二人的违法事实和情节相同,但公安机关对甲裁决拘留,而对乙只罚款50元,这显然是不公正的,这种行为属于(B同等情况,不同处罚) 47.(A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B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D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 x1 z5 G- z" R6 o: L" Y  G- \$ b9 u48.行政监督的主体是(A行政机关) # Y: ?1 o  X+ k  \) v  S) }0 [4 l49.审计的本质是(D一种经济监督活动) ) u) C8 A6 v# @7 h  O3 e8 I3 H0 _50.行政复议机关在接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B 5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5 Y$ h; M4 m, ]$ V51.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C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52.甲殴打乙致轻微伤,公安局对甲作出拘留15日的处罚裁决,甲不服,经复议后,向人民法院起诉,乙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关于本案处理,正确的做法有哪些?(A乙有权对一审判决提上诉D人民法院有权变更公安局对甲的处罚)- F& j( e/ e9 z" \! K0 53.李某是县办公室的安全保卫干部,被借调到县公安局,在借调的一次执行任务中,违法剥夺某人的人身自由,在这里,(B县公安局)是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4 w7 i1 v0 ]5 L# r54.某行政机关违法作出没收公民赵某录像机的决定,赵某气愤这极而砸毁了自己的录像机,在本例中,赵某(C没有向国家主张行政赔偿) & n# q7 W* m. n0 J55.张某重伤他人被刑事拘留。一个月后,公安机关查明张某尚未满14岁,遂依照《刑法》第14条释放张某。张某的父亲提出赔偿要求,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公安局如何处理?(B不予赔偿) 56.某市西区治安联防队行使该区公安局委托的治安管理权。某日,联防队员周某抓获了有行窃嫌疑的盖某,因盖某拒不说出自己的真实姓名,周某用木棍将盖某殴打致伤。盖某向法院提诉讼。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应由谁承担国家赔偿义务?(B区公安分局) 4 e7 W* f2 n1 j2 M57.1995年1月5日,钱某因盗窃嫌疑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995年6月1日,法院以盗窃罪终审判处钱某有期徒刑3年。1997年1月,经复查发现钱某犯罪时尚不满16周岁,法院根据刑法规定改判无罪,予以释放。钱某被释后请求国家赔偿,请问应当如何处理?(C应当给予赔偿,赔偿应从1995年6月1日算至1997年1月) & |) }8 Q; b3 C" u, I4 B: u58.国家赔偿法规定的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应按下述哪一种方法计算?(D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除以全年法定工作日数) 59.王某是有权要求国家赔偿的受害人,在请求国家赔偿期间内王某突然死亡。下列关于王某请求国家赔偿的权利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C转移给他的继承人D转移给与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 ) a/ \7 d! H4 I5 B60.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公务员,因其是所在国家行政机关的名义进行的,(C故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 I( Q3 Q; r& p. ?61.在我国,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只限于(A就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发生的争议) % v. f2 r; y, @" k6 N) }+ C62.甲地A公司将3辆进口车卖给乙地B公司,B公司将汽车运回期间受到乙地工商局查处。工商局以A公司无进口汽车证明,B公司无准运证从事非法运输为由,决定没收3辆汽车。A公司不服该决定提起诉讼。下列哪一内容是本案受理法院的主要审查对象?(D工商局处罚决定的合法性) ! {$ U/ B1 F' u, ?& @8 m- L+ a63.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活动共同适用的基本原则和规定有哪些?(A不适用调解的规定B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执行的规定) 64.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认为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发布的规章与国务院部、委制定、发布的规章不一致的,应如何处理?(D由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裁决) 65.被征地单位农民李某与征地单位发生纠纷,县人民政府依职权作出了强制性的补偿决定,李某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否受理?(D作为行政案件受理) * n' F: h+ c& A  n2 f; V* z67.吴某之子在部队学习中死亡,部队将《烈士证书》发给吴某。此后,吴某一直凭《烈士证书》领取抚恤金。1994年,民政局换发《烈士证书》时,未将《烈士证书》换发给吴某,吴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A予以受理) 9 L5 n+ R4 @5 ?4 Z5 ]  f68.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哪种情形并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应当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B违法拘留C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D非法拘禁) (69.周某被公安局收容审查10天后获释,但公安局未给周某任何书面决定,周某遂在法宝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审查起诉时提出的正确要求是什么?(C周某必须指出明确的被告D周某必须提出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 ' e  T0 [8 E! x. ?% |70.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哪些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B劳动鉴定委员会实施的劳动能力鉴定行为C大学根据《学位条例》拒绝发放学位证书的行为D注册会计师协会对会计师执业证照不予年检的行为) / I* d! s& o: b4 X71.如果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D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 1 |3 Y' m  g' B) G72.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的诉讼,由(A被告所在地B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T" Z  g/ Y. k& d73.陈某系美国驻北京一公司职员,常住北京市海淀区,某日,陈某从美国经深圳口岸回国,被深圳罗湖海关以直径嫌疑扣留。陈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有权管辖此案的人民法院是哪些?(B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D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H2 Q2 \! d6 @9 ^$ K3 K74.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是基于亲权或者监护权而产生的,因而其在诉讼中居于(B与原告相类似)的诉讼地位。 75.行政诉讼当事人包括(A原告B被告D第三人) # g3 I+ r) [2 d0 `76.某派出所民警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扣押了李某的拖拉机,李某不服,以派出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诉讼过程中,法院认为被告应当是县公安局,要求变更被告,李某拒不同意。法院应当如何处理?(C裁定驳回起诉) 77.某市西城区建委根据市政府总体规划,对某大街实施改造,刘某房屋位于改造区。某日,西城区建委改造建设指挥部下达住房安置通知,刘某未搬迁。数日后,区建委工作人员带领50余人强行拆除了刘某房屋,刘某起诉。下列哪个选项是西安被告?(C西城区建委) 78.行政诉讼中,哪些权利是被告和第三人均可享有的?(A查阅、补正庭审笔录的权利B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权利C对第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权利D向法院申请证据促使的权利) 79.执行程序结束后,因发生某些特殊情况需要再次执行的,称为(C再执行)。   L" l' a- ?! a. y80.行政诉讼强制措施有(A训诫B责令具结悔过C罚款D拘留)等几种。 81.第一审程序是人民法院依照(C法定管辖)权限,对案件进行的初次审理。 . l6 t8 O$ m. U$ y0 K6 [  L1 N0 }82.张某和李某是邻居。在一起行政案件的执行中,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将案外人李某的一间房屋当作被执行人张某的房屋强行拆毁。李某提出赔偿请求,该损失应由谁赔偿?(C应当由人民法院负责赔偿)。 " R, t, Y: v" L* Y7 d, u# E83.胡某未经批准在门前耕地建起一栋小楼,并将该房卖给张某。县土地管理局以胡某非法买卖土地为由,对其作出没收地上建筑及罚款的处罚决定。胡某不服,起诉至法院。诉讼期间,县土地管理局将原来的处罚变更为没收地上建筑,取消了罚款处罚,并动员胡某撤诉。胡某拒不撤诉,法院应当如何处理?(A审理原处罚决定) + {+ [" b0 B$ `8 r84.刘立因殴打白飞受到公安局处罚,公安局鉴定白飞为轻微伤。白飞认为自己是重伤,以公安局对刘立处罚过轻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在诉讼期间对白飞的伤势重新鉴定,结论为轻伤。法院应当如何处理?(B直接变更公安局对刘立的处罚决定) 85.人民法院对于下列哪种案件,根据当事人申请,可以收回裁定先予执行?(C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 9 s: t7 l9 d' h& S8 b86.1994年6月,赵某被法院以受贿罪处有期徒刑2年,以贪污罪处有期徒刑3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4年。赵某服刑后不断申诉。1998年2月,法院经审判监督程序对该案再审。再审判决维持了原审法院对赵某受贿罪的判决部分,撤销了对赵某贪污罪的判决部分,随即释放。赵某提起国家赔偿请求,对其请求应如何处理?(A决定不予赔偿 87.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对于妨碍诉讼行为采取的强制措施中,须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的有哪些?(B1000元以下罚款C拘留) " Y! d/ ?) `6 {9 k5 p88.书证是指记载或表达人的思想或行为,并以其内容或涵义证明案件事实的文字、符号、图画等材料。其形成方式通常有(A书写B印刷C绘画D刻制) # K% V8 s+ |- A, b8 g2 R89.行政诉讼证据来源于(A原告举证B被告举证C人民法院依职权收集和保全证据)90.在一行政诉讼案中,被告方某行政机关委托刘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刘律师为使案件胜诉,诉讼期间调查收集了充分的证据材料。下列关于刘律师做法的选项哪个是正确的?(C不合适,因为刘律师无自行调查收集证据的权利) . }4 ?" n0 |0 w3 R* _91.《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发现的,不再追究。”1995年2月1日,高某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同年10月,公安机关根据举报得知高某打人的事实,对高某作出行政处罚,公安相关处罚决定属于下列哪种违法形式?(A超越职权) & ?" G0 ~; h$ i- \* @" m92.人民法院在处理涉外行政案件时,应严格遵守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的规定,除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以外,行政诉讼法与国际条约相抵触的(C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 93.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讼行政案件后,根据不同的情况,可以作出(C维持原判D依法改判)类型的判决。 8 P  T! O6 o1 c8 o0 {+ Q94.决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A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决定一律不准上诉。) 95.赵某向工商局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工商局以材料不全为由一直未予办理。赵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认为赵某符合法定条件,工商局应予办理,判决工商局在一个月内为其办理营业执照。该项判决属于什么类型的判决?(B履行判决)。 & M1 y. l, J! C' e5 U- E) D2 }6 n: R9 g问答 $ g$ r! v( z% t0 p3 q- g1.简述划分个人行为与机关行为的标准. 答:公务员的行为首先可以划分为个人行为和机关行为.但机关行为有两种可能:机关以"机关法人"的身份出现时,公务员的行为属于机关民事行为;如果机关以公务机关身份出现,公务员行为则属于公务行为.划分个人行为与机关行为的标准主要有三个:(1)公务员的行为是在他的职责范围内作出的,属于机关行为.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则属个人行为; (2)公务员的行为是在他的职责范围内作出的,属于机关行为,如果超越职责范围,必须结结合第一标准和第三标准综合认定;!(3)公务员的行为是执行机关的命令或委托,不管机关的命令或委托是否超越权限,概属机关行为.机关的民事行为同公务行为可以根据各自行为的特征来确认:具有纵向管理性质的行为属于公务行为,具有平等有偿特点的行为一般是民事行为. 2 K& o2 ]- S; g& w; ?* j- k/ `2.简述一般行政监督的主要方式 答: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目前一般行政监督的主要方式有以下几种: (1)报告工作.听取,审查报告,是上级政府监督下级政府,各级政府监督其工作部门执行情况的主要方式.(2)执法监督检查.执法检查大致有三类:一是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二是单独检查和联合检查.三是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3)审查批准.审查批准是监督主体对监督对象的普遍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如对财政预算,决算,账册,报表等进行审阅核对并加以确定的行为.   0 t8 f& E( s5 d* A* M; k8 j (4)备案.备案是根据法律规定或上级行政机关要求,监督对象将其他规范性文件或某些重大行政行为的书面材料报上级行政机关供其了解情况的行为.  (5)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制度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实施行政法制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  (6)惩戒.惩戒处分分为两种:一是对行政机关适用的.另一种是对违法机关的领导人或直接责任人的行政处分. : Z4 I6 K8 O7 G* [! J. D3.简述被委托组织与被授权组织的区别  答:被委托组织与被授权组织存在很大差别.被委托组织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而被授权组织具有.具体区分如下: (1)性质不同.被委托组织不具有法律法规所授予的职权,不是行政主体,只能与委托的行政主体的名义作出具体的行政行为.而被授权组织则享有法律法规所授予的特定的行政职权,属于行政主体. (2)产生的依据不同.被委托组织的权限,范围,只能依行政主体的行政委托行为产生,被授予组织的行政主体资格则由法律,法规的授予而产生. (3)行为的后果不同.被委托组织的行为后果的法律责任,由行政委托权的行政主体承担.被授权组织则对其行为后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4.简述行政诉讼原告的法律特征 0 ]3 c5 q1 V+ n5 L" s7 i- s答:行政诉讼原告是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或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依法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原告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或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2)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3)受人民法院裁判的枸束.其中第1个特征,既是指原告的特征之一,也是对原告资格的规定.   J' |+ J: e! O( a- ^1 \/ y2 b5.论述行政主体的特征 " w4 Y3 Z2 R  {/ c; `) t答:行政主体具有以下特征: 1 K0 k2 H, h* R(1)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这一特征将行政主体与其它国家机关,组织区分开来.行政主体享有国家行政权,是最重要的行政主体,但不是唯一的行政主体,一定的行政机构和社会组织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条件也可享有一部分行政权,从而成为行政主体. (2)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这主要是指行政主体应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独立地对外发布决定和命令,独立采取行政措施等.这一特征将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内部的各种组成机构和受行政机关委托执行某些行政管理任务的组织区别开来. (3)行政主体是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一个组织能成为行政主体,还应看其是否能独立对外承担行政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即是否能独立参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O  r" s& N3 V3 ?/ ]: n. i 6.论述追偿制度与赔偿制度的关系 + m* D& l; Q+ y9 }. w答:追偿制度与国家赔偿制度是直接相关的,在“国家无责任”学说盛行的时代,官吏分割人民利益被认为是完全的个人行为,与国家无关,国家不负任何责任。国家既不负赔偿之责,追偿就没有理由存在。只有在国家成为赔偿责任主体的前提下,国家才可以行使追偿的权利。目前,世界各国都把追偿制度作为国家赔偿法的一项重要制度确定下来,但追偿制度本身并不是与国家赔偿制度同时发展的,而是国家赔偿制度发展完善的一个重要体现。20世纪50年代以后,开始承认行政主体对公务员的直接损害赔偿权,促进了行政追偿制度的发展,形成了国家直接赔偿公民的损失,然后再向有违法行为的公务员追还所支付的赔偿费用的三方关系,使得人民利益,公务员的利益,国家利益得到平衡。行政追偿制度便鞋成为国家赔偿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V 7.试论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5 d0 G4 J" l! A5 b答: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行政行为一旦成立即具有公定力,确定力,枸束力,和执行力,但这并不意味着行政行为具有了实质上的合法性.只有当行政行为具备合法要件后,才能是合法的,从而获得肯定性评价.一般来说,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主要包括:2 & o, k' N- K% A$ }    一是主体合法.所谓主体合法是指作为行政行为的组织必须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能以自己名义作出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规定,能够成为行政主体的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由于行政行为通常是由行政主体的具体工作人员实施的,因此这些工作人员应具备法定条件,才能保证行政行为的合法有效性.别外,主体合法除了要求行为主体必须是行政主体以外,还要求其行为必须在权限范围内.若行政主体的行为超出其权限范围,则其行为不合法. + `- }* ]1 w! o 二是内容合法.内容合法要求1)行为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有充分的事实依据.(2)行为有明确的依据,正确适用了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3)行为必须公正,合理,符合立法目的和立法精神. 三是程序合法.程序是实施行政行为所经过的步骤,时限方式 等.行为的程序是否合法影响着行政行为实体的合法性.程序合法要求1)行政行为符合行政程序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如行政行为公开,公正,效率等原则以及为确保上述原则的实施而确立的情报公开制度,调查制度,职能分离制度,回避制度,辩论制度,听证制度,案卷制度,时效制度等.(2)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的步骤和顺序.如行政处罚的先调查后取证裁决的顺序不得颠倒,否则即构成违法. 1 l) `2 L8 T/ Z! `, [+ u6 @9.行政法的法源的形式有哪些? " i2 _4 X/ V2 F  G- S! d1 e; k答:行政法的法源共有以下表现形式:(1)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一切立法的根据.我国宪法所包含的行政法规范主要有:关于国家行政机关的设置,组成及基本职权,职责的规范;关于国家行政机关的活动基本原则的规范;关于公民在有关行政法律关系中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的规范。 (2)法律.作为行政法主要渊源的法律,有两种情况:一是某一项法律的全部法律规范都属于行政法规范.二是某一项法律,只有其中一部分和某一条款属于行政法规范,其他部分或条款属于其他性质的法律规范。(3)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这是行政法最主要的渊源,但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并不全部是行政法规范,它们也可以是其它部门法的渊源。(4)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行政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5)与行政法有关的法律解释.包括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和地方解释。此外,我国政府所签订,加入或承认的国际条约,以及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联合发布的法律文件,其中涉及行政内容的也是行政法的法源。 + F! l5 Z8 h, t& {6 F) a0 h$ L10.什么是行政许可?其主要的特征要有哪些?答:行政许可是指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过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其特征有:(1)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2)行政许可是的内容是国家一般禁止的活动。(3)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赋予行政相对方某种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4)行政许可是一种外部行政行为,(5)行政许可是一种要式行政行为。 11.什么是一般行政监督?它的种类和监督方式是怎样的? 答:一般行政监督是指根据行政隶属关系,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各级人民政府对所属工作部门所进行的监督。它的种类有:(1)上级国家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层级监督(2)下级政府对上级政府的监督(3)政府各工作部门之间的监督。它的监督方式有:(1)报告工作 (2)执法监督检查. (3)审查批准 (4)备案 (5)行政复议 (6)惩戒。, h4 k' R9 y& N" u$ n) @ 12.什么是行政法?它有哪些特点? 答:行政法是高速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特点有:①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②行政规范是以多种多样的法律形式表现出来的,是由多种不同效力等级的行为远东组成的统一体③行政规范的数量多,内容广泛④行政规范具有明显的易变性⑤行政程序性规范是行政法特有的一类行为规范,与行政实体性规范通常交织在一起,共存于同一个法律文件之中。2 V1 N. x0 13.试论述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特点与购成要素。 答: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行政法律。行政法律关系以行政关系为基础,但不等于行政关系,只有当行政关系为行政法调整,具有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时才转化为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1)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行政主体的存在,是发生行政法律关系的先决条件。2)行政法律关系不事人的权利义务由行政法律规范预先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能由当事人双方相互协商约定。当事人既不能自由选择权利、义务,也不能随意放弃权利、转让义务,只能根据行政法律规范的规定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3)行政法律关系肯的不对等性。首先,行政法律关系双方主体的地位不平等,行政主体一方当事人往往处于支配地位,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职权的行使。其实,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不以双方主体意见一致为必要条件,行政主体可以单方面地设立或变更行政法律关系。4)行政法律关系中的行政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具有统一性。行政主体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总是交叉重叠的,权利与义务很难分开,从这方面看其职权或权利,从那方面看则是其职责或义务。5)行政法律关系引的起争议,在解决方式及程序上有其特殊性。行政争议实行行政主体先行裁决制度。行政程序不同于司法程序;解决行政争议的司法程序也不同于解决民事争议、刑事案件的司法程序。 9 a. F. ?& s' ]4 ?* O7 I$ O, B15.试论行政法的地位和作用。 答:行政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行政法是仅次于宪法,与刑法、民法并列的我国三大基本法律部门之一。行政法在国家管理和社会发展中具有以下重要作用:1)保障行政权有效行使,促进行政主体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2)贯彻实施宪法、推动民主政治进程,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3)促进经济文化建设,保护社会经济、文化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8 \% G! x/ i; m+ ]% a16.试述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特点。 8 M, h: |9 h6 R  ^答: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就是贯穿于全部行政法律规范之中的,调整和决定行政主体全部行为的基本准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必须遵循的共同准则。无论是制定行政法律规范,还是实施行政管理行为、执行行政法律规范,都必须遵循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有以下特点:1)行政法基本原则具有普遍性。它贯穿于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司法等全部行政法制活动和全部行政法规范之中。2)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具有基础性。它是行政法中的其他原则和规则产生的前提和基础。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它反映出行政法律规范不同于其他法律规范的本质特征。基于行政法基本原则的上述特点,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概括起来就是行政法治原则,包括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 B5 _$ s1 B% p" v7 H1 ~ 17.试论述行政合法性原则。9 o; _4 R- y1 u 答: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核心内容。它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运用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行政主体必须严格遵守行政法律规范,不得享有行政法规范以外的特权。违法行政行为依法应予以追究,违法行政主体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行政合法性原则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方面的内容。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求教九牛二虎之力授予才能存在。任何行政主体都不得自己设立行政权力,也不得超越自己的职权范围行事。2)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都应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不仅要遵守实体法规范,而且要遵守程序法规范。3)任何行政职权的授予和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旨。根据行政合法性原则的要求,任何违法行政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违法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Y7 l* B/ S9 t0 v18.试论行政合理性原则。# N; o' Z+ P5 X, @( g2 K 答:行政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另一个重要内容。它是指行政机关不权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种类和幅度范围作出行政决定,而且要求这种决定应符合法律的意图和精神,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根据实际行政活动的需要,基于自由裁量权而主生和存在的。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具体要求包括三个方面:1)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法律目的。凡有悖于法律目的的行为都是不合理的行为。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要有正当的动机。行政行为不得违背社会公平观念或法律精神, 不得存在法律动机以外的目的或追求。行政机关的实施行政活动时必须出于公心,平等地对待行政相对方。3)行政行不的内容应合乎情理。即应符合事情的常规或规律。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共同构成行政法治原则。合法性原则主要解决行政合法与非法问题,合理性原则解决行政是否适当的问题。 & _: F4 g* u+ j3 K19.什么是行政职权?它有哪些特点? $ h/ M* ~$ s4 ]答: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表现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权能。行政职权只能由行政主体行使,行政相对方不享有行政职权。行政职权具有以下特征:1)强制性。行政职权是法定权力,肯有国家强制力。2)不可处分性。行政职权体现着国家意志,未经法律许可,不得转移或放弃,不得自由转子让或外分。3)职权与职责的统一性。行政主体的职权与职责是一个事实的两个方面。行政职权也就是履行职责。6 23.行政机关有哪些特征? 1 f- D5 e4 J5 A9 ]& a" ?0 T4 o答:国家行政机关具有以下特征:1)国家行政机是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社会组织2)国家行政机关是具有较强的执行色彩的组织3)国家行政机关是按照一定的层次作结构组织起来并按照科学方法依法进行活动的组织。 5 e8 x2 O3 R8 p5 w1 w& F6 _( z) R( h* h# N4 A$ s: }+ m25.试述能够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 答:能够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主要有:1)国务院。2)国务院的组成部门。3)国务院的直属机构。4)国务院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5)地方各级人民政府。6)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7)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 M% p& V% c& s# n7 t$ r26.试述国务院的行政主体资格与职权范围。* 答:国务院作为国家行政机关,根据宪法和法律,享有管理全国的行政事务的职权,可以制定行政法规,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因此,国务院是行政主体。其职权范围有以下几个方面:1)制定行政法规权2)领导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权3)领导和管理全国各项行政工作权4)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授予的其他职权。 32.公务员的法律地位如何? 答:公务员的法律地位是指公务员在各种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综合表现。公务员因其肯有的双重法律身份而享有不同的法律地位:一方面,公务员是公民。这一身份决定了公务员首先享有自然人的法律地位。另一方面,公务员是国家的公务员。这一身份决定了公务员享有公务员的法律地位。 33.试述行政职务关系的概念与属性。 ) ~! y! X3 T8 A4 j# c) Z: q7 x: z答:行政职务关系是指公务员基于其行政职务而与行政机关之间构成的权利义务关系。行政职务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这种法律关系所包含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的内容便是行政职务关系的内容。 : d/ t/ n: l8 m. I% M& J2 G5 ], S+ e35.公务员行政职务关系的产生方式有哪些? / f1 V1 Y6 X1 h: H$ R答:有四种:选任、委任、调任和聘任。 36.公务员行政职务关系变更的情形有哪些? D 答:行政职务关系的变更主要发生在下列情况:罢免、撤职、免职、辞去领导职务、降职、转职、调职、升职和其他情形(如轮换、挂职锻炼等) $ B/ d- h# X+ g$ Z$ T* S37.哪些情况引起公务员行政职务关系的消灭? * G' D3 V1 t3 K5 b+ Y$ z7 s答:行政职务关系的消灭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死亡、丧失国籍、辞退、辞职、开除公职、被判刑罚和离休,退休。 & T: S( b) s$ R/ y38.试述行政授权的概念与特征。; \4 \) a2 B* a4 q3 k2 U7 F$ | 答:行政授权是指法律、法规将行政职权及行政职责的一部或全部授给非行政机关的社会组织行使的法律行为。行政授权的特征在于:1)行政制空权是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出的。2)行政授权引起职权和职责的同时转移,被授权的组织在职权的同时,也必须接受行政职责。3)被授权的组织在被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自主地行使行政职权。 1 c/ M5 n+ z3 U2 t. C2 b4 m39.试述被授权组织的含义、类型与法律地位。 ( T2 }5 m. \. N8 g+ `9 r4 y- X, S. H答:被授权的组织主要是指在行政管理活动中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行使某些行政职权并承担相应义务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被授权组织包括以下几种:1)被授权行使特定行政职权的事业单位2)被授权行使特定行政职权的企业单位3)被授权行使特定行政职权的社会团体。被授权组织享有法律、法规所明确授予的行政职权,并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行为,独立承担行政责任。因此,被授权组织在行政法上具有独立的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 3 }; g  i+ ]- d1 Z% c: U. u40.试述行政委托的概念、特征及条件。 , a* u- o' k2 H7 ?. P  n  j答:行政委托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将某行政职能委托给某一机关、机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办理的行为。行政委托具有以下特征:1)行政委托的委托人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其他非行政机关的委托不能称为行政委托。2)行政委托中的委托事项必须在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内。3)行政委托中被委托的对象可以是行政机关的行政机构,也可以是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 U9 O( y/ r+ R" & T  ]8 W. l5 J1 Y8 n/ R42.行政相对方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答:行政相对方的权利:1)提出申请的权利2)参与行政管理的权利3)听证的权利4)了解情况的权利5)申请行政法上的救济的权利。行政相对方的义务:1)服从行政管理的义务2)协助行政主体执行公务的义务3)遵循法定程序要求的义务。 , ~. u  \' R6 e% b% T( w0 ], |43.什么是行政法制监督?行政法制监督的主体、对象及内容是什么? 6 u. \* j; w7 D) h" G" ]答:行政法制监督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依法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是否遵纪守法所进行的监督。行政法制监督由主体、对象和内容三部分构成。行政法制监督的主体是指依法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是否遵纪守法进行监督的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以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行政法监督的对象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行政法制监督的内容是监督行政主体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以及国家公务员和被授权组织中的工作人员是否遵纪守法。 0 q& C7 @% q3 c% g: s1 R9 l44试述行政法制监督主体的监督方式。 2 j2 Y3 z0 G. Z, q! \  T答:(一)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国家权力机关对行政主体的监督是全面的,具有最高权威性的。监督方式主要有: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人事监督。(二)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包括审判机关的监督和检察机关的监督。审判机关的监督主要是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进行。检察机关的监督主要是通过查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的方式进行。(三)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是指行政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和上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属于内部监督,有较大的监督范围。行政监察机关主要是对国家公务员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监督。国家审计机关主要是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财政收支行为进行监督。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负有领导和监督职责,主要是通过检查工作、受理复议申请等方式进行监督。(四)国家行政机关体系以外的公民、组织的监督。公民、组织的监督主要是通过批评、建议、检举、揭发或申诉、申请等方式进行。 7 o* w, X9 t7 t3 y+ q45.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 答: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行政行为的概念包括以下含义:1)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所为的行为。2)行政行为是行使行政职权,进行行政管理的行为。3)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实施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行政行为的特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造型睡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具有从属法律性,任何行政例行均须有法律根据。2)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裁量性。这是由立法技术本身的局限性和行政管理的广泛性、变动性、应变性所决定的。3)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不必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即可依法自主作出。4)行政行为是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行政相以方必须服从并配合行政行为。 ! b: D6 j4 O: R9 S$ m0 R. x: p47.试述行政行为的内容与效力。 7 D/ q# k, [& C1 z8 M3 m1 p( u2 n答:行政行为的内容主要有:1)赋予权益和剥夺权益。赋予权益是指赋予行政相对方法律上的权能、权利或利益;2)科以义务和免除义务。3)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行政行为通常具有以下法律效力:1)公定力2)确定力3)拘束力4)执行力。. E* m0 48.试述行政立法的概念和特点。 答:行政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行政立法既有行政的性质,是一种抽象行政行为,又具有立法的性质,是一种准立法行为。行政立法的行政性质。行政立法的具体是行政机关,调整对象主要是行政管理事务及行政管理密切相关的事务,其根本目的是实施和执行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实现行政管理职能。行政立法性质,行政立法是有权行政机关代表国家以国家名义制定行政法律规范的活动,行政立法所制定的行为规则属于法的范畴,具有普遍性、规范性和强制性等法的基本特征,行政立法必须遵循相应的立法程序。 9 \+ Y2 H1 q7 V* C" ~49.我国的行政立法主体包括哪些?  d" L" b. p5 I9 q 答:我国的行政立法主体为:(一)国务院国务院的行政立法权主要包括:1)依职权制定行政法规,其形式一般为“条例”、“规定”、“办法”等2)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制定某些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法规,即行使委任立法权。(二)国务院各部门。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国务院各部、委、行、署和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较大市的人民政府。根据《立法法》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和较大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较大市”是指: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3 e+ x' ^- [) l; R 50.我国的行政立法程序包括哪些内容? ' w8 u. M( b% `) a; h答:行政立法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处步骤:起草、征求意见、审查、通过、签署、发而与备案。   P8 ^& c- g& l  c: Z, E3 R4 y! # u3 u1 h  E8 F# _' M5 _# m% B52.试述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 ( h# A6 Q2 o' c* U" W, D' F5 z8 P: M答:1)合法性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合法性原则也称为行政许可法定原则。2)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行政机关从事某种活动或者实施某种行为的过程和结果应当公开,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时,不仅在实体和程序上都要合法,而且还要合乎常理。行政许可机关应当平等地对待所有个人和组织。3)便民原则。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应当由一个机构统一受理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并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许可尽量提供方便。4)救济原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5)信赖保护原则。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行政许可决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行政机关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但应当对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的财产损失依法给予补偿。6)行政许可一般不得转让原则。除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转让的行政许可外,其他行政行许可不得转让。7)监督原则。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加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人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 54.什么是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其范围是怎样的? ; t  r! @* k9 A& t* g: ?# L答: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主要有三种。1)法定的行政机关。行政许可一般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2)被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3)被委托的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在其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 55.被授权实施行政许可的组织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第一,该组织必须是依法成立的;第二,被授权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应当与该组织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相关联;第三,该组织应当具有熟悉与被授权实施的行政许可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的正式工作人员;第四,该组织应当具备实施被授权实施的行政许可所必需的技术、装备条件等;第五,该组织能对实施被授权实施的行政许可引起的法律后果独立地承担责任。 1 G( t0 L: Y$ b  H8 m% a& ~4 A  s, F; S4 |, F& m4 w% j1 z& Q( O: J' O59.试述行政强制的概念与特征。 5 ~' I: p1 y. [答: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对行政相对方的人身及财产等采取的强制性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行政强制的特征主要表现为:1)行政强制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即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2)行政强制的对象是相对方的财物和人身自由3)行政强制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 60.什么是行政强制执行?它有哪些特点? 答: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拒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其特点是: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相对方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为前提2)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实施3)行政强制执行的对象范围广泛4)行政强势执行不允许进行执行和解。 62.试述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和具体实施方式。 5 Z' f( y( Q' `' J/ [答:(一)间接强制执行。间接强制执行是指行政主体通过间接手段迫使义务人履行其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行政强制措施。间接强制可以分为代执行和执行罚两种:1)代执行。代执行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替义务人履行法定义务,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的强制执行措施。代执行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2)执行罚。执行罚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拒不履行不作为义务或不可替代的作为义务的义务主体,科以金钱给付义务,以促使其履行义务的强制执行措施。(二)直接强制执行。直接强制执行是指义务人拒不履行其应当履行的义务时,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其人身或财产施以强制力直接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或者通过强制手段达到与义务人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一种强制执行措施。由于直接强制执行直接施加于人身或财物,造成对公民人身自由、财产权侵害的可能性较大,因此,适用直接强制执行必须十分慎重,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具体方式可以分为以下三类:(1)对财产的行政强制执行方式。①强制划拨②强制扣缴③强行退还④强行拆除(二)对人身的行政强制执行方式。①强制拘留②强制传唤③强制履行④遣送出境(三)对行为的行政强制执行措施。即强制实施某种行为。 % I4 E* A) t( h# |$ L+ X9 _63.什么是行政合同?它有哪些特点?] 答:行政合同是指行政主体之间,行政主体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依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确立、变更或消灭相互权利与义务的协议。行政合同的特征:1)行政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必须是行政主体。不是行政主体为行使行政权而签订的合同不属于行政合同。2)行政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目标。3)行政合同的双方意思表示必须一致。行政合同是一种双方的行政行为,须有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方能成立。4)在行政合同的履行、变更或解除中,行政主体享有行政优益权。行政主体可以根据国家行政管理的需要,单方变更或解除行政合同。 0 d( X6 l6 P% e7 n  ]+ h4 o" B64.行政合同的作用有哪些? 答:行政合同的作用是:1)就行政主体来说,订立行政合同既可以更好地保证国家行政管理目标的实现,又可以因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明确性而避免推诿塞责,杜绝不负责任的官僚主义。2)就行政管理相对方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来说,订立行政合同既可以使他们更好地发挥积极性、创造性,又可以在双方发生争议时,上告有门,解决有据。 ! R4 T  G& Y8 i9 p( }: \; l65.试述行政合同的缔结原则与方式。 \答:依法原则是行政合同缔结的基本原则。在何种情况下需要采用行政合同的方式必须有法律法规上的根据。首先,从依法行政的角度看,法律法规如果明确规定了必须采用行政合同这种特定行政行为的话,则行政主体不得任意改变,行政主体必须根据有关规定实施行政管理,不能以强制代协商。目前在我国颁布的法律、法规之中,需要采取行政合同方式的,法律、法规都作了明确规定。其次,从行政合同内容上看,行政主体必须严格依法行使自己的职权。由于行政合同的特殊性,因而行政主体不能凭借自己的优越地位将某些法律未赋予的权利通过合同的方式来使自己额外的获有。第三,行政合同的缔结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权限,不得擅自违反,否则所有缔结的行政合同无效。行政合同的缔结主要有招标、拍卖、邀请发价和直接磋商等方式。 4 }' m! A( B2 ~% y4 T  k! j; A68.什么是行政指导?它有何特征? 答:行政指导就是行政机关在其所管辖的事务范围内,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或者法律原则,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用非强制性的方法或手段,取得该行政相对方的同意或协助,有效地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的主动的管理行为。行政指导具有以下特征:1)行政指导是非权力行政活动。不以国家权力为后盾2)行政指导是一种事实行为。不产生法律效果3)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单方面意思表示,属于单方行为4)行政指导一般适用于有较大幅度弹性的管理领域。5)行政指导适用法律优先的原则6)行政指导是一种外部行为。 1 m$ _# i! e" T69.行政指导的种类如何划分? . M9 [, g9 q. g1 z/ _! e' R答:行政指导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种类:1)以行政指导无具体的法律依据为标准,可分为有法律根据的行政指和无法律根据的行政指导。2)以行政指导的对象是否具体为标准,可以分为普遍的行政指导和个别的行政指导。3)以行政指导的功能差异为标准,分为规制性的行政指导、调整性行政指导和助成性行政指导。$ O2 j# 70.试述行政指导的地位、意义和作用。r 答:行政指导作为一种行政手段,广泛运用于社会管理特别是经济管理领域。在法国,认为福利国家的观念,行政机构任务的不断增加和这些任务性质的变化已造成了国家或公民个人或企业间的新型关系。所以,现在比过去要求更多的说服与合作,行政机关所发布的许多命令不再以单方面的决定形式出现,而就是通过一个称为“协商”的程序同相关的个人或企业谈判的实际结果。二战后的美国,通过主动的、积极的、非强制性的行政活动方式,来引导其企业和公民的行为选择,从而大大促进了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行政指导的意义:1)行政指导可以防止行政机关和相对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失调。2)行政指导可以促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3)行政指导可以推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行政指导的作用:1)对行政相以方不正当的行为进行规制2)对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发生的利害冲突进行调整3)对行政相以方进行辅助、服务、引导。 ( ~: d9 C0 F+ y71.什么是行政处罚?它有哪些特征? ' p* W" F8 S# x8 h( v' s答: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具有以下特征:1)行政处罚是以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为目的,而不是以实现义务为目的。这一点将它与行政强制执行区别开来,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促使义务人履行义务。2)行政处罚的适用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这一点使它与刑罚区别开来,刑罚的适用主体是人民法院。3)行政处罚的适用对象是作为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外部行政行为,这一点将它与行政处分区别开来,行政处分只能适用于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或其他由行政机关任命或管理的人员。 ! U$ N1 d0 N7 E$ X& ^  H' f72.行政处罚与刑罚、行政处分有何区别? " p% V# Q  P" M- j1 d答:(1)行政处罚与刑罚,二者的区别在于:制裁的性质不同,适用的违法行为不同,惩罚的程度及适用程序不同,制裁的机关不同,作出刑罚的形式不同。(2)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二者的区别在于:制裁的对象不同,制裁的行为性质不同,制裁的原则不同,惩罚的范围和程度不同,采取的形式不同,两者的救济途径不同。 4 M8 v; c; n6 M2 B8 O9 A0 i76.什么是行政监督?它与监督行政行为有何联系与区别? $ A7 s0 T5 c' X6 `8 a* p+ P3 \答:(一)行政监督就中行政机关实施的法律监督。即行政系统内部上下级之间和法律监督以及行政系统内部设立的专门监督机关的法律监督。通常前者称为“一般行政监督”后者称“专门行政监督”。(二)行政监督与监督行政行为的联系。①监督的对象相同②监督的内容相同③监督的目的相同。(三)区别在于:①监督的主体不同②监督对象的范围不同③监督程序不同④监督的权力依据不同⑤行为的属性不同。  k7 `: w2 77.什么是行政监察?它有哪些主要特征?8 答:行政监察就是指国家各级行政星空机关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督、纠举、惩戒具有行政法律效力的专门活动。行政监察具有以下特征:1)它是由政府内专门机关进行的活动2)它的对象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3)它是一种统一的、全面性的监督4)它是一种经常性的、直接的监督形式。 ! I& m0 {, N  B 79.试述审计监督的含义与要素。 答:审计监督就是国家审计机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计记录等经济资料,审核和稽查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经济效益和财政法纪的遵守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提出审计报告,以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的专门活动。审计监督的要素包括:1)审计的本质是一种经济监督活动。2)审计的主体主要是国家审计机关或政府授予认可的其他财会机构3)审计客体是经济中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4)审计的手段是依法进行审核、稽查5)审计的对象主要是会计资料,包括会计凭证、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以及各种经济业务、资金运动的所体现的经济关系。 6 @! J) q( k8 U' U; O0 e81.什么是行政违法、行政不当?行政违法有什么特征? ) W2 ]0 \. A! a% h答:行政违法是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在行政管理过程中,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行政违法具有以下特征:1)行政违法是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的违法。2)行政违法必须是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3)行政主观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对行政违法行为在主观上有过错。行政不当,也叫行政失当,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在执行行政管理过程中作出的行政行为虽然合法但不合理。 " _& z1 X0 e- t3 }82.行政责任的概念是什么?其构成条件有哪些?8 答:行政责任是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因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违反其法定职责和义务而应依法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行政责任其构成要件是:1)行政责任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2)行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是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3)行政责任必须为行政法律规范所确认。是一种法律责任。4)承担行政责任须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 9 v9 p+ g% S  w3 E$ F: U84.试述行政责任的追究。 答:行政责任的追究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权力机关的追究。行政机关是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权力机关有监督行政机关的活动,并通过一定的手段、方式追究行政机关的法律责任。权力机关一般对行政机关不合法或不适当的决定、命令、规范性文件等抽象行政行为,采用撤销的方式,追究责任,实施监督,并有权对政府组成人员追究行政责任。2)行政机关的追究。行政机关依法定的职权对行政主体及执行公务人员的行政责任进行追究,大体有3种方式:①行政主体依法自我承担行政责任。这是指行政主体通过自我监督检查发现职权行为的违法或不当,而主动以撤销、纠正、返还权益等形式承担责任②行政主体的上级机关通过监督检查的方式发现其职权行为违法或不当,以撤销、纠正或责令行政主体撤销、纠正等形式,要求行政主体承担责任,并可对执行公务的人员进行行政处分③行政复议制度。行政复议机关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复议请求,通过解决行政争议的方式,追究行政违法或不当的法律责任。3)司法机关的追究。即行政诉讼制度。人民法院按照《行政诉讼法》规定,以司法裁判的方式追究行政主体的行政责任。主要是通过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按照司法程序判决行政主体撤销,重新作出或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限期履行其法定义务,着重点在于对行政管理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进行补救。 9 u- I/ P) X0 f9 _; W: I0 |85.什么是行政救济?它有哪些特征? _ 答:行政救济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害其合法权益,而请求有权的国家机关依法对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行为实施纠正,并追究其行政责任,以保护行政相对方的合法权益的一种法律制度。行政救济具有以下特征:1)以行政相对方的请求为前提2)以行政争议为基础3)最终目的是保护相对方的合法权益。/ z" K$ l8 86.行政救济的途径有哪些? 7 u* ~) V2 ^3 m* y答:我国行政救济的途径主权有两种:1)行政机关救济——行政复议;2)司法机关救济——行政诉讼。此外,行政赔偿也是行政救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6 J5 p7 z, g8 87.什么是行政复议?其基本特征是什么? + y5 i5 x. B& Z5 k0 T答: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条件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的活动,它是行政机关系统内部自我监督的种重要形式。其特征是:1)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2)行政复议是以行政争议为处理对象的行为3)行政复议是由行政相对方提起的一种依申请而产生的行为4)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司法行为。 6 b& w) A, ]# d" p9 ^. B) S- _' W: H; q. |1 h0 D9 G" d2 n1 b; x) }2 I# ?! {' n/ O& f91.试述行政赔偿的概念与特征。 9 e+ y4 z% q5 j4 J- }- f答:行政赔偿又称行政侵权赔偿,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因其行为违法而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关造成了损害,由行政主体给予赔偿的法律制度。其具有以下特征:1)行政赔偿实施上是一种国家赔偿2)行政赔偿的起因是行政侵权损害行为3)行政赔偿的义务主体只能是侵权行政机关4)行政赔偿范围以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侵权损害为限5)行政赔偿的责任形式是损害赔偿6)行政赔偿的法律责任主体是行政主体。 92.构成行政赔偿责任的要件有哪些? P 答:有三个要素:1)行政侵权行为2)损害事实3)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 , @# K$ S9 z4 i. t2 L93.试论我国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 答:行政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有多种主张,主要有:1)过错责任原则。只有行政主体及其公务员因过错造成损害才能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2)危险责任原则。不论行政主体及其公务员有无过错,只要是执行职务侵犯了相对方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国家即应承担赔偿责任。3)违法责任原则。只有行政主体及其公务员执行职务时的违法行为侵犯相对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国家才承担赔偿责任。我国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违法责任原则。 5 S' \" d0 X7 H6 t% {* k96.试述我国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范围。v 答: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就是负有行政赔偿义务的行政主体。我国行政义务赔偿机关包括以下几类:(一)实施侵害的行政机关。1)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2)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工作人员所在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二)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权的组织。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时,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被授权的组织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如果该组织是行使其固有职权或所授予的非行政权时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则不发生行政赔偿问题。(三)委托的行政机关。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个人在行使委托的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四)行政复议机关。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就加重的部分而言为赔偿义务机关。(五)上述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后的赔偿义务机关。1)继续行使被撤销的赔偿义务机关职权的行政机关。2)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 ) T& U- z8 i5 }6 i' J 9 Q9 g' X7 w, v1 ?98.什么是行政追偿?其构成要件有哪些? 答:追偿就是国家向行政赔偿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员、受委托组织和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法律制度。国家行政机关行使追偿权,必须具备两个条件:1)赔偿义务机关已经向损失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支付了赔偿金、返还了财产或恢复了原状2)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对加害行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 99.什么是行政争议?其主要种类有哪些? # K; ?9 r# h. n0 b' e6 Y7 `6 y5 q答:行政争议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因行使行政职权而与另一方发生的争议。包括:(1)行政机关之间因行使行政职权而发生的争议(2)行政机关与其所属的公务员之间因行使行政职权而发生的争议(3)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因行使行政职权而发生的争议。 3 N0 D) {. W8 f  L0 G100.简述行政诉讼的含义、特征及其与民事诉讼的关系。 2 t9 Q+ B! W6 v# I: i答:行政诉讼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法律制度。我国的行政诉讼具有如下特征:1)行政案件则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2)人民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只限于就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发生的争议。3)行政复议不是行政诉讼的前置阶段或必经程序4)行政案件的审理方式原则上为开庭审理。征诉讼与民事诉讼是两种相互联系又有重大差异的司法活动。差异主要有:1)案件性质不同2)适用的实体法律规范不同3)当事人不同4)诉讼权利不同5)起诉的先行条例不同6)是否适用调解不同。 % u: H" Z8 ^. F/ q. \( |$ {7 Q/ s101.试述行政诉讼案件的构成条件。 答:在我国,行政诉讼案件的构成应当具备以下五个要件:1)原告是认为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不能充当原告。2)被告是作出被原告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3)原告提行政诉讼必须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院受案范围内且属于受诉法院管辖的行政争议4)原告必须是在法定期限内起诉5)法律、法规规定起诉前必须经过行政复议的,已进行了行政复议,自行选择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已作出复议决定或者逾期未作出复议决定。 " w% [% u+ w& o# p4 b102.什么是行政诉讼法?其特点及作用是什么? 答:行政诉讼法是指有关高速人民法院和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所形成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简言之,行政诉讼法就是调整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行政诉讼法以行政诉讼关系为调整对象,其特点如下:1)行政诉讼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法律部门。行政诉讼法是我国的三大诉讼法之一,行政诉讼法作为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决定了其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2)行政诉讼法是一种程序法。行政诉讼法是具体规范行政争议的裁判过程及人民法院和诉讼参加人在诉讼过程中各种活动的准则。行政诉讼法的作用(立法目的):1)保证法院正确、及时地审理行政案件2)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3)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 ]1 }' h( i; s$ k' s0 b7 @103.简述行政诉讼法的渊源。 答:我国行政诉讼法的渊源主要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单行法律、法规中有关行政诉讼问题的规定3)《民事诉讼法》中可以适用于行政诉讼的规定4)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审理行政案件的司法解释5)国际条约和行政协定中有关行政诉讼的规定(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 ?- L% E5 K! m2 P* o- q0 l3 z: N104.试述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答: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贯穿于行政诉讼的主要过程,对行政诉讼活动起支配作用的基本行为准则。行政诉讼法基本原则对行政诉讼活动有拘束力,无论是人民法院还是诉讼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都要遵循。行政诉讼法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具体原则:1)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原则2)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原则3)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4)当事人地位平等原则5)民族语言文字原则6)当事人有权辩论原则7)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及两审终审制8)人民检察院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 X" Q' `( ^6 u6 p" S105.试述行政诉讼法确定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方式。 答:受案范围的确定方式决定着受案范围的宽窄。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种:一是列举式,二是概括式,三是结合式。我国的《行政诉讼法》采取的是结合式的确定方式,但又具有我国特色:1)总的概括规定。《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总的受案范围为因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争议,排除了因抽象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争议的可诉性。2)限定的概括规定。《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限于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排除了因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理发生的争议的可诉性。3)肯定式分类列举。《行政诉讼法》列举了8类因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发生的争议为受案范围,排除了除此之外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发生的争议的可诉性。4)肯定式个别列举。《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除受理上述8类行政案件外,还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5)否定式分类列举。《行政诉讼法》列举了因4类事项发生的争议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之内。 107.试述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事项。 4 K8 ~  l+ C: `答:①国家行为②抽象行政行为③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④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⑤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⑥行政机关的调解和仲裁行为⑦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⑧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⑨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108.试述行政诉讼管辖的含义及种类。 答:行政诉讼管辖是指上下级法院之间和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行政诉讼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裁定管辖三类,其中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又合称为“法定管辖”。1)级别管辖与地域管辖。级别管辖解决不同审级法院之间管辖权的划分;地域管辖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又合称为“法定管辖”。2)法定管辖与裁定管辖。法定管辖是由法律直接确定的管辖,裁定管辖是指在特殊情况下,由法院以移送、指定等行为确定的管辖,具体包括指定管辖、管辖权转移和移送管辖等三种。3)共同管辖与单一管辖。共同管辖是指两个以上法院同时对一个案件均有管辖权,单一管辖则是只有一个法院有管辖权。 % p# g3 T. z5 I! i109.试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答:1)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和海关处理的案件;2)对国务院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110.试述行政诉讼法关于地域管辖的基本规定。 2 |5 ~2 }! }& x6 {6 L; }% \答:地域管辖又称区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地域管辖分为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以下两种情况,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1)凡是未经复议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2)经过复议,复议机关维持原决定的。共同管辖/即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民法院对同一行政案件都有管辖权,包括:1)经过复议,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或者由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的行政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临界不动产案件(如临界库区、保护区而发生的案件),有关行政区域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上述情况,原告可以选择两个或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中的一个起诉。如果原告同时向两个或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 $ L" e0 ~6 N: \2 ]% @0 T112.试述行政诉讼参加人、行政诉讼当事人与行政诉讼参与人的概念及相互关系。 + ]5 Y$ R+ J+ ?& P% \1 O/ ?答:行政诉讼参加人是指参加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行政诉讼参加人不同于行政诉讼参与人,行政诉讼参与人是指除审判人员、书记员、执行人员以外的参与行政诉讼的人,除诉讼参加人以外,还包括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等。行政诉讼参与人的范围比行政诉讼参加人的范围更为广泛。 113.什么是行政诉讼当事人?它包括哪些人?它有何特征? 4 l4 }. v. ^6 M; M, ?% P6 R/ C. G  |: K2 D答:行政诉讼中的当事人,是指因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案件审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并受人民法院裁判约束的人。它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行政诉讼当事人有以下特征:1)行政权利义务发生纠纷。这是当事人最基本的特征。2)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这是区别于诉讼代理人的一个重要特征。3)与案件审理结果有直接的或者法律上的利害关系。4)受人民法院裁判的约束。! 114.试述原告的概念、特征与确认方法。 & _( d/ j' ~5 ^( i答:行政诉讼的原告是指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利害关系人。行政诉讼原告的特征即取得原先资格的法定条件有以下几点:1)必须是行政管理相对一方的行政相对人。行政机关作为管理一方时属于行政主体,故不具备原告资格。2)必须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即承担具体行政行为法律后果或受其影响。3)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政相对人。确认方法:1)相邻权人的原告资格。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涉及其相邻权的,公民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2)公平竞争权人的原告资格。行政机关侵害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权的,公平竞争权人有权依法提行政诉讼。3)受害人的原先资格。4)与撤销或者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行政相对人的原告资格。5)与行政复议决定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行政相对人的原告资格。6)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人的原告资格7)联营、合资、合作方的原告资格。8)非国有企业的原先资格。9)合伙企业的原告资格10)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的原告资格。11)股份制企业的原先资格。 ) U4 u7 b6 I! f( n115.试述被告的概念、特征与确认方法。 答:行政诉讼的被告,是指因原告认为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并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后通知参加应诉,并受人民法院终局裁判拘束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其特征有:1)须是具有行政诉讼权利能力的行政机关和组织2)须在具体行政法律关系中行使行政职权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3)必须为原告所指控并经人民法院通知应诉。被告的确定则原告掌握。法院人为原告起诉的被告不适合,应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愿意变更的,只能裁定驳回起诉而不能径行变更。法院认为应当追加的被告,原告不同意追加的,只能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行政诉讼被告应按以下原则确定:1)直接起诉的案件,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是被告。2)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3)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4)经复议但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5)经复议且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6)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组织是被告。7)未以得合法授权的行政机关的内部机构或者行政机关组建的机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8)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9)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10)应当履行保护行政相对人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而拒绝履行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 T  ]4 T- g6 h/ i3 H+ v116.什么是第三人?它有何特征? 答:行政诉讼第三人是同提行政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因而可能受到行政诉讼审理结果的影响,依本人申请并经批准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的行政相对人。第三人具有如下特点:1)第三人是原、告之外的行政相对人。其既不是提诉讼的一方,也不是被诉的一方2)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时间特定。即在原先起诉后,一审庭结束之前。3)第三人在主体方面具有多样性。既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数个人或组织,既可以是民事主体,也可以是行政主体。4)第三人是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有利害关系是指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直接的和间接的利害关系。 117.什么是共同诉讼人?共种类及其具体内容是什么? ) J4 J5 V4 }7 w) ^* b# ^答:共同诉讼人是指共同诉讼案件的当事人。所谓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个以上主体,因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样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诉讼。原告一方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主体的,称为共同原告;被告一方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主体的,称为共同被告。共同诉讼的种类:1)必要的共同诉讼与共同诉讼人。必要的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个以上主体,因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必须合并审理的诉讼。2)普通的共同诉讼及共同诉讼人。普通的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个以上主体,因同样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诉讼。 ! ?! e# z9 e7 X$ f: U, \) y( r4 S$ `: G. R119.什么是起诉?起诉应符合哪些条件?3 答: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侵害,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通过行使审判权,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诉讼行为。起诉应符合以下条件:1)原先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8 _( O, d5 f6 x% G3 X120.试述受理的概念、内容及其法律后果。 答:受理是指原告起诉后,经受诉人民法院审查,认为符合条件,决定立案审理的行为。其主要内容是:1)原告是否适格2)被告是否适格3)原告起诉是否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4)请求事项是否属于行政审判权限范围及受诉人民法院管辖5)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时,是否由法定或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以及由诉讼代理人代为起诉,其代理是否符合法定要求6)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诉讼必经程序是否已经过复议7)起诉是否超过法定期限8)起诉人是否重复起诉9)起诉人已撤回起诉再行起诉是否有正当理由10)诉讼标的是否为生效判决的效力所羁束11)起诉是否具备其他法定条件。起诉一经受理,即产生以下法律后果:1)对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①起诉被受理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暂不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有待人民法院判决确定②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只有在特殊情况下例外。2)程序法上的后果。受诉人民法院一旦受理某一案件,该案件的诉讼系属即予确定,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人民法院不得随意解除与当事人的诉讼法律关系,起诉与应诉双方也分别相应取得了原告或者被告的诉讼地位,各自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原告不得自行就同一案件再向该人民法院或者其他人民法律另行起诉;被告机关也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123.试述审判监督程序与第二审程序的区别。 答:区别:(1)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同。(2)审理的对象不同。(3)提起诉讼的理由不同。(4)提起诉讼的期限不同。(5)审理的法院不同。(6)程序的性质不同。 : Q# E0 _) q' P124.试述行政诉讼证据的概念和特征。0 T  M  Q; J; `' ~2 {, N 答:证据是指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材料和事实。真实可靠的证据是法院判案的根据。这部分证据称为“可定案证据”。可定案证据具有三方面特征:1)客观性2)相关性3)合法性。行政诉讼证据是指在行政诉讼中用以证明案件事实情况的一切材料和事实。4 G7 b1 O( ]5 W- I0 v5 N. [125.试述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  答:根据证据的来源和表现形式,《行政诉讼法》将其分为以下七类:1)书证,即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表达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人的思维或者行为的书面材料。2)物证,即以物品、痕迹等客观物质实体的外形、性状、质地、规格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3)视听资料。即以录音、录像、扫描等技术手段,将声音、图像及数据等转化为各种记录载体上的物理信号,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4)证人证言,即直接或者间接了解案件情况的证人向人民法院所作的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陈述。5)当事人陈述。即本案当事人在诉讼中就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和承认。6)鉴定结论。即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鉴定人利用专门的仪器、设备,就与案件有关的专门问题所作的技术性结论。7)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对行政案件有关的现场或者物品进行勘察、检验、测量、绘图、拍照等所作的记录 1: j1 l' O8 l. C' J3 e" [ 9 l* C) k7 z1 }0 O- n30.试述行政判决的概念与种类。R 答:(1)判决的类型。第一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可以作出七种形式的判决,即维持判决、撤销判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判决;限期履行判决、变更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和确认判决。A.维持判决。维持判决是指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作出的维持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 B.撤销判决是指人民法院经过审查作出的否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判决。撤销判决分为判决全部撤销、判决部分撤销及判决撤销并责成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三种。C.判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是撤销判决的补充。人民法院在作出撤销判决的同时,可以作出要求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被告不得基于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D.限期履行判决是指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时,要求被告必须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E.变更判决是指在行政处罚显失公正时人民法院作出的改变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F.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是对原告诉讼请求的否定,是对被诉行政行为或不作为的不同程度的间接肯定。这种判决形式具有和维持判决同等的效力。G.确认判决是指人民法院通过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确认相应行为合法或者违法。确认判决除能够作为相对一方提起行政赔偿的根据外,还可用来解决某种法律事实是否存在,某种行政行为对过去、现在或者将来的事实是否具有效力,某种行政法律关系是否存在、是否合法,关系双方当事人在此种关系中有什么权利、义务等法律问题。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行政案件后,根据不同情况,可以作出维持判决和依法改判两种类型的判决。A.维持原判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通过对上诉案件的审理,确认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作出的否定和驳回上诉人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的判决。B.依法改判是指人民法院通过对上诉案件的审理,确认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者确认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及由于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在查清事实后依法改变一审判决。 8 }5 B9 c5 U. g0 y131.试述行政裁定的概念与适用范围。 0 E2 O% n% U( O答:行政案件的裁定是指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针对行政诉讼程序问题作出的裁决。行政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A.起诉不予受理; B.驳回起诉;C.管辖异议;D.诉讼期间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或者驳回停止执行的申请;E.财产保全和先行给付;F.移送或指定管辖;G.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H.中止或者终结诉讼;I.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J.中止或者终结执行;K.提审、指令再审或者发回重审;L.准许或者不准许执行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M.其他需要裁定的事项。 6 v) q  b4 c* T- O$ t132.试述决定的概念与适用范围。&m 答:行政案件决定是人民法院在诉讼期间对诉讼中遇到的特殊事项作出的裁决。行政决定的适用范围:A.指定管辖;B.决定管辖权的转移;C.决定回避;D.确定第三人;E.指定法定代理人;F.许可律师以外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查阅庭审材料;G.指定鉴定;H.确定不公开审理;I.处理妨碍诉讼行为;J.决定案件的移送;K.决定强制执行生效的判决和裁定;L.确定诉讼费用的承担;M.其他次要的程序问题或者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过程中发生的内部问题。 ) P0 a: C/ }* z8 G8 \5 r5 h140.行政许可有哪些作用? 答:行政许可的作用有:1)行政许可是国家对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进行宏观调控的有力手段,有助于从直接命令式的行政手段过渡到间接许可的法律手段;2)行政许可有利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障广大消费者及公民的权益;3)行政许可有利于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4)行政许可有利于控制进出口贸易,保护和发展民族经济5)行政许可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环境保护,促进人与环境的和谐、健康、协调发展。 & ^5 P) f+ m0 g0 I  u141.行政强制预防、行政强制制止和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是什么? 7 e: Y) P. L# o) g9 F# M* G) x" Z/ d答: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强制措施的一部分,区别是:实施的条件不同;实施的时间和目的不同;实施的机关不同;实施的程序不同。 ) Z9 \% I% P% f, }- V. k: Q6 q 7 l/ H/ |3 N& o3 D( }8 \147.在行政诉讼中,被告不履行举证责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 [  w  o8 _3 _" y- l/ w4 L  r答:对行政诉讼原告起诉是否超过起诉期限有争议的,如果被告举不出证据,应当以原告提供的证据为根据。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状,并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依据;被告不能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的、应当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人民法院判决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 1 N0 N* U- }, h1 |  w# n  J/ h151.涉外行政诉讼的一般原则是什么?   @: u3 t3 W# q3 N, ]答:适用行政诉讼法原则;同等原则;对等原则;适用有关国际条约原则;委托中国律师代理诉讼原则。 0 i9 {+ d6 Q& i4 ~: j) h$ R4 \" B% [* m+ R* f* w案例分析' 1.某甲一年前下岗后,在家门口经营一个烟酒副食门市部。一天早上某甲刚开门,工商所的一名工作人员王某进来,说是要买一条高级香烟,这人拿了烟,某甲让他付款,王某却执意不肯。为此,二人撕打了起来,最后双方都受伤,某甲伤的比较重。事后,工) t- l, U. {  c3 y9 O问题: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本案中某甲是否可以工商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 j* J- `. h% }答:工商所王某到某甲的烟酒副食门市部购买香烟不付款与某甲动手打架。王某的行为不是以工商所的名义作出的,而是以个人名义与某甲发生冲突的。王某的行为与履行职责无关,王某买烟不付款与某甲产生冲突,是民事纠纷与王某所在单位无关。所以说本案是民事案件。他们双方不是管理与被管理的行政法律关系,不是行政案件,不可以工商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0 s& h. ^: `2 ]5 ~* s# p% G 2.2000年4月29日,某县的一个考场内,开考约30分钟后,监考老师发现一名来自公安系统的女考生拿出资料抄袭。监考老师向其提醒不能抄袭。该考生仍然继续抄袭,无奈监考老师收缴了其资料。但不久该考生又拿出一份资料抄袭,监考老师在几次提醒 + j+ U1 X% i% {" t2 n+ A问题: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本案应以哪个机关为行政复议机关?* J8 I. x6 h% M! {1 v 答:行政复议法第12条规定,对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该条规定,市自考办作出决定处罚考生,考生可以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省自考委申请行政复议., Q) v- e! L; b/ R5 v1 N' 3.1993年3月28日,李某和关某一起去河边钓鱼,后二人回家。路上没走多远,李某改变主意,对关某说,不如到主河去摸鱼,关某同意,二人折回主河流处。在经过一片树林时,二人进入玩耍。玩耍中二人都吸了烟,并玩了弹火柴游戏。在走出树林时,关问:运用所学知识分析本案谁是行政行为的主体? 0 J& X& p: Z# q$ R2 e4 Z) t1 m答:乡人民政府是行政行为的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授权乡人民政府,乡人民政府属于被授权的组织,被授权的组织享有法律、法规所授予的特定的行政职权,属于行政主体。乡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具有处罚的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处罚权,能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是行政行为的主体。; K. |/ E1 y" w; J 4.1996年5月15日,吴某从常德市到韶关办事。次日凌晨二时许,吴某到其住在韶关的姑姑家,其姑姑家与王某的住所分属前后相邻的两幢楼。黑夜中吴误将第5幢楼认为是第4幢楼,吴某上楼到王某家门口,便用其姑姑给的钥匙开王的房门,开了约三分钟,问题:运用所学知识分析本案中派出所在行政上的主体资格。 * s" N# q4 q  _% Y 答:本案中派出所具有行政法上的行政资格。派出所有警告的权力。派出所是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警告处罚。派出所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综上,派出所具有行政法的主体资格。 1 u9 ^'5.1994年9月,田某考入北京科技大学,取得本科学籍。1996年2月29日,田某在参加电磁学课程补考过程中,随身携带写有电磁学公式的纸条并被发现。同年3月5日,北京科技大学认定田某的行为是考试作弊,决定对田某按退学处理,并于4问题:1 北京科技大学作出的退学处分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2 法院判令被告在特定期限内履行一系列特定内容的义务是否侵犯了行政权?3 原告田某的赔偿请求与赔礼道歉请求为何被驳回? : j% k0 t2 J) n: l8 B" E答:北京科技大学没有直接向田某宣布处分决定和送达变更学籍通知,也未给田某办理退学手续,处罚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并且每年收取田某教育费等一系列行为,说明田某仍是在校大学生,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然而北京科技大学不履行法定职责,不给颁发毕业证、学位证、派遣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11条规定,应属于行政诉讼案件。没有侵犯行政权。行政诉讼法第54条规定“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本案中要求北京科技大学在一定期限内发毕业证、审核学士学位,办理派遣证,属于依法办事,没有侵犯行政权。要求获得行政赔偿,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3条、第4条的规定,即应属于行政赔偿的范围。本案不发毕业证、学位证、派遣证,不属于行政赔偿范围,所以田某的赔偿请求被驳回。3 I- M+ I0 _3 O& A- ` g an employment tribunal claim Employment tribunals sort out disagreements between employers and employees. You may need to make a claim to an employment tribunal if: · you don't agree with the disciplinary action your employer has taken against you · your employer dismisses you and you think that you have been dismissed unfairly. For more information about dismissal and unfair dismissal, see Dismissal. You can make a claim to an employment tribunal, even if you haven't appealed against the disciplinary action your employer has taken against you. However, if you win your case, the tribunal may reduce any compensation awarded to you as a result of your failure to appeal. Remember that in most cases you must make an application to an employment tribunal within three months of the date when the event you are complaining about happened. If your application is received after this time limit, the tribunal will not usually accept it. If you are worried about how the time limits apply to you, take advice from one of the organisations listed under Further help. Employment tribunals are less formal than some other courts, but it is still a legal process and you will need to give evidence under an oath or affirmation. Most people find making a claim to an employment tribunal challenging. If you are thinking about making a claim to an employment tribunal, you should get help straight away from one of the organisations listed under Further help. If you are being represented by a solicitor at the tribunal, they may ask you to sign an agreement where you pay their fee out of your compensation if you win the case. This is known as a damages-based agreement. In England and Wales, your solicitor can't charge you more than 35% of your compensation  if you win the case. If you are thinking about signing up for  a damages-based agreement, you should make sure you're clear about the terms of the agreement. It might be best to get advice from an experienced adviser, for example, at a Citizens Advice Bureau.  To find your nearest CAB, including those that give advice by e-mail, click on nearest CAB. For more information about making a claim to an employment tribunal, see Employment tribunals. The (lack of) air up there Watch mCayman Islands-based Webb, the head of Fifa's anti-racism taskforce, is in London for the Football Association's 150th anniversary celebrations and will attend City's Premier League match at Chelsea on Sunday. "I am going to be at the match tomorrow and I have asked to meet Yaya Toure," he told BBC Sport. "For me it's about how he felt and I would like to speak to him first to find out what his experience was." Uefa has opened disciplinary proceedings against CSKA for the "racist behaviour of their fans" during City's 2-1 win. Michel Platini, president of European football's governing body, has also ordered an immediate investigation into the referee's actions. CSKA said they were "surprised and disappointed" by Toure's complaint. In a statement the Russian side added: "We found no racist insults from fans of CSKA." Age has reached the end of the beginning of a word. May be guilty in his seems to passing a lot of different life became the appearance of the same day; May be back in the past, to oneself the paranoid weird belief disillusionment, these days, my mind has been very messy, in my mind constantly. Always feel oneself should go to do something, or write something. Twenty years of life trajectory deeply shallow, suddenly feel something, do it.   一字开头的年龄已经到了尾声。或许是愧疚于自己似乎把转瞬即逝的很多个不同的日子过成了同一天的样子;或许是追溯过去,对自己那些近乎偏执的怪异信念的醒悟,这些天以来,思绪一直很凌乱,在脑海中不断纠缠。总觉得自己自己似乎应该去做点什么,或者写点什么。二十年的人生轨迹深深浅浅,突然就感觉到有些事情,非做不可了。 The end of our life, and can meet many things really do?   而穷尽我们的一生,又能遇到多少事情是真正地非做不可? During my childhood, think lucky money and new clothes are necessary for New Year, but as the advance of the age, will be more and more found that those things are optional; Junior high school, thought to have a crush on just means that the real growth, but over the past three years later, his writing of alumni in peace, suddenly found that isn't really grow up, it seems is not so important; Then in high school, think don't want to give vent to out your inner voice can be in the high school children of the feelings in a period, but was eventually infarction when graduation party in the throat, later again stood on the pitch he has sweat profusely, looked at his thrown a basketball hoops, suddenly found himself has already can't remember his appearance.   童年时,觉得压岁钱和新衣服是过年必备,但是随着年龄的推进,会越来越发现,那些东西根本就可有可无;初中时,以为要有一场暗恋才意味着真正的成长,但三年过去后,自己心平气和的写同学录的时候,突然就发现是不是真正的成长了,好像并没有那么重要了;然后到了高中,觉得非要吐露出自己的心声才能为高中生涯里的懵懂情愫划上一个句点,但毕业晚会的时候最终还是被梗塞在了咽喉,后来再次站在他曾经挥汗如雨的球场,看着他投过篮球的球框时,突然间发现自己已经想不起他的容颜。 Originally, this world, can produce a chemical reaction to an event, in addition to resolutely, have to do, and time.   原来,这个世界上,对某个事件能产生化学反应的,除了非做不可的坚决,还有,时间。 A person's time, your ideas are always special to clear. Want, want, line is clear, as if nothing could shake his. Also once seemed to be determined to do something, but more often is he backed out at last. Dislike his cowardice, finally found that there are a lot of love, there are a lot of miss, like shadow really have been doomed. Those who do, just green years oneself give oneself an arm injection, or is a self-righteous spiritual.   一个人的时候,自己的想法总是特别地清晰。想要的,不想要的,界限明确,好像没有什么可以撼动自己。也曾经好像已经下定了决心去做某件事,但更多的时候是最后又打起了退堂鼓。嫌恶过自己的怯懦,最终却发现有很多缘分,有很多错过,好像冥冥之中真的已经注定。那些曾经所谓的非做不可,只是青葱年华里自己给自己注射的一支强心剂,或者说,是自以为是的精神寄托罢了。 At the moment, the sky is dark, the air is fresh factor after just rained. Suddenly thought of blue plaid shirt; Those were broken into various shapes of stationery; From the corner at the beginning of deep friendship; Have declared the end of the encounter that haven't start planning... Those years, those days of do, finally, like youth, will end in our life.   此刻,天空是阴暗的,空气里有着刚下过雨之后的清新因子。突然想到那件蓝格子衬衫;那些被折成各种各样形状的信纸;那段从街角深巷伊始的友谊;还有那场还没有开始就宣告了终结的邂逅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那些年那些天的非做不可,终于和青春一样,都将在我们的人生中谢幕。 Baumgartner the disappointing news: Mission aborted. r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this mission. Starting at the ground, conditions have to be very calm -- winds less than 2 mph, with no precipitation or humidity and limited cloud cover. The balloon, with capsule attached, will move through the lower level of the atmosphere (the troposphere) where our day-to-day weather lives. It will climb higher than the tip of Mount Everest (5.5 miles/8.85 kilometers), drifting even higher than the cruising altitude of commercial airliners (5.6 miles/9.17 kilometers) and into the stratosphere. As he crosses the boundary layer (called the tropopause),e can expect a lot of turbulence. The supersonic descent could happen as early as Sunda. The weatheThe balloon will slowly drift to the edge of space at 120,000 feet ( Then, I would assume, he will slowly step out onto something resembling an Olympic diving platform. Below, the Earth becomes the concrete bottom of a swimming pool that he wants to land on, but not too hard. Still, he'll be traveling fast, so despite the distance, it will not be like diving into the deep end of a pool. It will be like he is diving into the shallow end. Skydiver preps for the big jump When he jumps, he is expected to reach the speed of sound -- 690 mph (1,110 kph) -- in less than 40 seconds. Like hitting the top of the water, he will begin to slow as he approaches the more dense air closer to Earth. But this will not be enough to stop him completely. If he goes too fast or spins out of control, he has a stabilization parachute that can be deployed to slow him down. His team hopes it's not needed. Instead, he plans to deploy his 270-square-foot (25-square-meter) main chute at an altitude of around 5,000 feet (1,524 meters). In order to deploy this chute successfully, he will have to slow to 172 mph (277 kph). He will have a reserve parachute that will open automatically if he loses consciousness at mach speeds. Even if everything goes as planned, it won't. Baumgartner still will free fall at a speed that would cause you and me to pass out, and no parachute is guaranteed to work higher than 25,000 feet (7,620 meters). cause there 整理范文,仅供参考 欢迎您下载我们的文档 资料可以编辑修改使用 致力于合同简历、 论文 政研论文下载论文大学下载论文大学下载关于长拳的论文浙大论文封面下载 写作、PPT设计、计划书、策划案、学习 课件 超市陈列培训课件免费下载搭石ppt课件免费下载公安保密教育课件下载病媒生物防治课件 可下载高中数学必修四课件打包下载 、各类模板等方方面面,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 觉得好可以点个赞哦 如果没有找到合适的文档资料,可以留言告知我们哦 PAGE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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