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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司法(卷二)考试试题及解析(三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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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司法(卷二)考试试题及解析(三十四) 司法(卷二)考试试题及解析(三十四) 一、单选题(本大题50小题.每题1.0分,共50.0分。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第1题 在行政诉讼中,原告提出其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的证据的(    ) A 人民法院不可以将之认定为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依据 B 人民法院可以将之认定为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依据,但应准许被告在一审程序中补充相关证据对抗原告提供的“新证据” C 人民法院可以将之认定为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依据,并决定...

2014年司法(卷二)考试试题及解析(三十四)
司法(卷二)考试试题及解析(三十四) 一、单选题(本大题50小题.每题1.0分,共50.0分。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第1题 在行政诉讼中,原告提出其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的证据的(    ) A 人民法院不可以将之认定为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依据 B 人民法院可以将之认定为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依据,但应准许被告在一审程序中补充相关证据对抗原告提供的“新证据” C 人民法院可以将之认定为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依据,并决定是否准许被告在一审程序中补充相关证据对抗原告提供的“新证据” D 人民法院可以将之认定为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依据,被告有权在一审程序中补充相关证据对抗原告提供的“新证据”,无需经法院批准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行政诉讼证据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原告或者第二人提出其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被告可以在第一审程序中补充相应的证据。”据此,选项C正确。 第2题 2006年某晚,宋某让人将12箱蔬菜西兰花放在停放于停车场内的彭某的汽车上,欲以每箱60元的价格强行卖给开车去购买蔬菜的彭某。在遭到彭某的拒绝后,宋某即打电话给陈某,陈某随即到达上述地点。当彭某走来时,陈某上前朝彭某的胸部猛踢一脚,随后来某和陈某二人用拳殴打彭某。当彭某逃到自己的货车旁准备装货离开时,陈某和宋某再次来到彭某处,宋某上前用手抓住彭某并将其拖至两车过道中,继续向其索要以上货物的货款。彭某再次拒绝后,陈某又拳打彭某,彭某用拳还击,陈某随即掏出水果刀朝彭某的腹部、左肩背部、左臀部连刺四刀。之后,二人逃离现场。经司法鉴定,彭某的伤势构成重伤。则以下关于宋某和陈某行为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 宋某和陈某均构成强迫交易罪,属于共同犯罪 B 宋某和陈某均构成故意伤害罪,属于共同犯罪 C 宋某构成强迫交易罪,陈某构成故意伤害罪,不属于共同犯罪 D 宋某构成强迫交易罪,陈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属于共同犯罪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共同犯罪;强迫交易罪与故意伤害罪 [解析] 首先,根据刑法第226条的规定,强迫交易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主要是以暴力或者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提供服务、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等;强迫交易罪是情节犯,只要行为人以暴力或威胁手段强迫他人交易,情节严重,就可构成本罪。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强迫交易时实施暴力,如殴打他人手段恶劣的;以当场使用暴力相威胁的;多次强迫交易屡教不改的;强迫交易牟利数额巨大的;强迫交易扰乱生产、交易秩序造成严重后果的等。在本案中宋某和陈某欲以高价将西兰花强行卖给彭某,在遭到拒绝后用拳殴打,并造成了重伤的后果,其强迫交易行为情节严重,已经构成强迫交易罪。其次,强迫交易罪是以暴力或者威胁为主要手段,在犯罪过程中如果使用了暴力,就有可能造成被害人的死亡或伤害的后果。因此,行为人在实施强迫交易犯罪行为的过程中,其手段或方法又可能触犯其他罪名,构成其他的犯罪。对于这种情况,应当按照有关牵连犯的刑法处罚原则来处理,即按照“从一重处”的原则定罪处罚,而不数罪并罚。本案中,在实施强迫交易罪的过程中,陈某用水果刀刺被害人致其重伤,同时又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法律规定对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处刑比对强迫交易的处刑要重,则对陈某应当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刑。最后,构成共同犯罪要求各犯罪人在主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各犯罪人之间的犯意互相沟通,彼此协调和默契,他们都明知自己的行为性质和将引起的危害社会的结果,而且对这种结果均持希望或放任的故意态度。本案中宋某和陈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共同实施强迫交易的行为,用拳殴打被害人,其已经构成强迫交易的共同犯罪行为。但在实施强迫交易的犯罪过程中,宋某仅限于拳打被害人,陈某在未与宋某商量的情况下,用水果刀刺被害人致其重伤。宋某事先不知陈某携带刀具参加强迫交易行为,期间也不能预见陈某在实施强迫交易的行为的过程中,会突然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刺被害人。因此应认定陈某持刀重伤被害人的后果,超出了与宋某在实施强迫交易犯罪活动中所形成的共同犯罪故意,属于实行过限,被害人被刺而受重伤的后果只能由陈某承担。故宋某构成强迫交易罪,陈某构成故意伤害罪,二人在强迫交易罪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因此D正确。 第3题 2006年11月1日,胡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某县公安局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本案经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胡某没有犯罪行为,经检察委员会讨论,作出不起诉决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 A 人民检察院应做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B 本案应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C 人民检察院做出不起诉的决定是正确的,但不应由检查委员会讨论决定 D 人民检察院应当写出书面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处理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审查起诉 不起诉 [解析] 根据《高检规则》第262条规定,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处理;发现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逮捕,应当撤销逮捕决定,通知公安机关立即释放。所以人民检察院应当写出书面理由,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处理。所以本题D项正确。本题重点区分:没有犯罪行为还是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这两种情形。 第4题 关于执法人员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下列说法有误的是(    ) A 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B 当场填写有预订格式、编有号码的处罚决定书交付当事人 C 处罚决定书应载明违法行为、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行政机关名称、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D 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当场处罚程序 [解析] 《行政处罚法》第34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据此;处罚决定书没有要求当事人签名或盖章,C表述错误,是本题的正确答案。 第5题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犯罪嫌疑人甲系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在侦查阶段,被讯问时,侦查机关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被第一次讯问后,甲的亲属可以为其聘请律师 B 王某抢劫一案,没有充分证据证明王某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经达到14周岁而且确实无法查明,此时应当推定其没有达到 14周岁 C 对未成年罪犯的减刑、假释,在掌握标准上可以比成年罪犯适度放宽 D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询问未成年证人、被害人,可以通知监护人到场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未成年人案件的刑事诉讼法特殊规定 [解析] 《六机关规定》第10条:“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可以自己聘请,也可以由其亲属代为聘请。”所以A项中“甲的亲属可以为其聘请律师”说法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对于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经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确实无法查明的,应当推定其没有达到相应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所以B项正确。该解释第18条规定:“对未成年罪犯的减刑、假释,在掌握标准上可以比照成年罪犯依法适度放宽。”所以C项正确。根据2006年12月29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07年6月 1日起施行)第56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询问未成年证人、被害人,应当通知监护人到场。”是“应当”,而非“可以”,所以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D。 第6题 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 A 过失致人死亡罪 B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C 故意杀人罪 D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 [解析] 所谓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过失使用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这种犯罪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财产的安全。本案中甲所承包的西瓜地处于偏僻地方,很少有人来往,也就是说其私自架设电线的行为并未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财产的安全。因此不构成该罪。另外甲私拉电线为的是解决自己的生活用电问题,主观上不欲加害于人,因此也不成立故意杀人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但是由于甲对乙的死亡存在过失,同时其架设电线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也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因此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A正确。 第7题 叶某被某区人民检察院以玩忽职守罪起诉到某区人民法院,但某区人民法院最终认定叶某无罪,并作出了无罪判决。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无罪判决应在何时执行?(    ) A 判决生效后执行 B 判决宣告后立即释放在押的被告人 C 上诉、抗诉期限届满以后 D 二审审理结束、判决作出以后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无罪判决的执行 [解析] 《刑诉法》第208条规定:“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一)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二)终审的判决和裁定;(三)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刑诉法》第209条进一步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因此,在人民法院作出无罪判决后,应当立即释放在押人员,而不能等到上诉或者抗诉期满后执行。所以本题应选B。 第8题 甲伙同乙,在某劳务市场以招聘保姆为名,欲拐骗单身女青年并卖给他人为妻。后单身女性丙上当,甲欲将其贩卖时乙予以阻止,表示自己看上丙了,希望能留下,并答应向甲支付一定的价款。甲跟乙说:“都是自家弟兄,就别提钱了,你留下吧。”乙强迫丙与他共同居住三十余天,在这之后丙逃离并报案。那么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甲构成拐卖妇女罪(未遂)一罪 B 乙构成拐骗妇女罪和强奸罪数罪 C 乙构成拐卖妇女罪(既遂)一罪 D 乙构成强奸罪一罪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拐卖妇女罪与强奸罪;一罪数罪;犯罪停止形态 [解析]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只要实施其中一种行为的,即构成本罪。因此,凡是以出卖为目的,实施了上述行为之一的,不论最终是否得到钱款,均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并且一定是以出卖为目的。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犯罪客体是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因此判断其既未遂的标准在于行为人是否实施完成上述六行为中的任一行为,也就是说本罪是行为犯,至于最终是否将拐骗来的妇女成功卖掉、是否成功收得钱财并不影响本罪的既遂。另外依照法律规定,拐卖妇女又奸淫被拐卖妇女的不另外成立强奸罪,而构成拐卖妇女罪的结果加重犯,因此C正确。 第9题 下列关于罪刑法定和刑法解释的说法中,哪一项是错误的?(    ) A 现代的罪刑法定原则并不绝对禁止类推解释 B 有些情形下溯及既往并不违背罪刑法定原则 C 扩大解释与类推解释的区别在于前者没有超出语词可能具有的最大含义 D 依据罪刑法定原则不得对刑法条文进行实质解释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罪刑法定与刑法解释 [解析] 现代罪刑法定原则允许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在时间效力方面应当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因此在旧法重于轻法的情形下新法有溯及力;是否超出语义的最大范围正是扩大解释与类推解释区分的唯一标准;罪刑法定原则并不禁止实质解释,实质解释强调探寻存在于刑法内部或者刑法自身的合理意思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变化,强调符合社会现实需要,但实质解释的前提是罪刑法定原则。因此只有D错误。 第10题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范某(18岁)、温某(14岁)因故将巩某打成轻伤。提起公诉后,法院同意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同时,巩某对范某、温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本案中温某和公诉人可以不参加法庭审理 B 人民法院审理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均可以在自愿合法基础上进行调解 C 宁某于一日在山坡上强奸了同村的匡某,在审查起诉阶段,某县检察院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进行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 协议 离婚协议模板下载合伙人协议 下载渠道分销协议免费下载敬业协议下载授课协议下载 并已给付,被害人匡某在庭审前又坚持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D 游某因被强奸住院治疗一个多月,出院后仍精神恍惚,后经多家医院医治才恢复正常。在诉讼过程中,游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人民币9.8万元。具体赔偿项目包括:因住院支付的费用、住院期间的陪护费用、住院期间的误工费用、医治精神恍惚支付的费用。这些项目均有法律依据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简易程序  附带民事诉讼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5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不派员出席法庭。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温某14岁,对故意伤害(轻伤)不负刑事责任,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出庭参加法庭审理。因此A项正确。根据《高法解释》第96条之规定,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人民检察院提起的以外,可以调解,所以B项错误。根据《高法解释》第90条规定,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坚持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所以C项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1条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第2条规定,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住院费、陪护费、误工费和医治费用,都属物质损失,其中误工费应为必然遭受的损失。所以D项正确。综上,本题选B。 第11题 以下关于不能犯未遂的各种说法中,哪个是正确的?(    ) A 迷信犯属于不能犯未遂中的手段不能犯未遂 B 甲欲杀害乙,误认为食用工业用盐可致人死亡,于是将乙家中的食盐置换成工业用盐,则甲构成手段不能犯未遂 C 甲欲用砒霜毒害乙,但其买到并投放的“砒霜”实际上是白糖,则甲构成手段不能犯未遂 D 一般公民误以为自己是国家工作人员而收受贿赂成立主体不能犯未遂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不能犯未遂 [解析] 不能犯未遂包括手段不能犯未遂和对象不能犯未遂,对象不能犯未遂是指犯罪分于由于侵害的对象不存在或者由于其固有属性而不能使犯罪达到既遂,手段不能犯未遂是指由于行为人认识错误,而使用了按其客观性质不能实现行为人犯罪意图、不能实现既遂的犯罪工具或手段,以致犯罪未遂。但是无论成立哪种不能犯未遂都要求行为人的行为现实可能的威胁到法益的安全,这是对其进行处罚的根据所在。迷信犯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可能造成危害结果,B选项情形下对乙的生命健康权并未造成现实可能的威胁,属于迷信犯,D选项则属于广义的不能犯,但不成立不能犯未遂。因此ABD错误,C正确。 第12题 王海在美国留学,2006年暑假回国探亲。一日傍晚饭后行至护城河边散步,看到自家邻居薛某和雷某骑在摩托车上,薛某驾车,雷某一把夺过树下一行人的黑色公文包后夺路而逃,后该公文包被发现在300米外的一垃圾箱旁,里面现金、银行卡丢失。半个月后他们缉拿归案,在此案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后,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 A 王海回家后将自己的亲眼所见绘声绘色地向表弟描述了一番,随后就出国了,其表弟就此案向公安机关提供的证人证言属于传来证据和间接证据 B 王海的表弟的诉讼地位应当界定为诉讼参与人 C 对行人黑色公文包上的指纹提取后所作的鉴定结论属言词证据 D 对该份指纹进行鉴定后所作的鉴定结论,上面盖有某鉴定机构的公章以及该鉴定机构鉴定人师某的签名。师某2004年曾因交通肇事罪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但师某仍可作为该案的鉴定人 【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证据分类  证人的地位  鉴定 [解析] 直接证据是指能够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凡是能够单独、直接证明犯罪事实是否存在,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的证据,就是直接证据。反之,则是间接证据。所谓案件的主要事实,是指案件中的关键性事实,包括:犯罪事实是否存在、以及该犯罪行为是否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为这两个方面的事实,所以A应当为直接证据,而非间接证据,所以A错误。依据《刑诉法》第82条规定,证人属于诉讼参与人范围,所以B正确。七种法定证据种类中有四种言词证据,鉴定结论系以言词方式表现其内容,因此属于言词证据,所以C正确。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4条的规定,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以及被撤销鉴定人登记的人员,不得从事司法鉴定业务,所以本题D项中师某所犯交通肇事罪并不属于故意犯罪或职务过失犯罪,因此D项正确。综上,本题应选A。 第13题 甲承包了一块西瓜地,并在西瓜地南侧搭了一间草房。该西瓜地位于比较偏僻的地方,很少有人来往。为了生活用电方便,甲从西瓜地北面一根电杆上拉了一根电线,横穿西瓜地接入草房。甲在拉电线时,未采取架空的方法,而是将电线搭在西瓜地的铁丝网架上,使电线与铁丝直接接触。某日,乙去西瓜地旁边的菜地里干活时,手碰到了西瓜地的铁丝网架,有触电的麻木感,当即告诉甲电线可能有破损,需要更换。当天甲即去查看了一下,发现电线确有几处已经磨破,露出了铜芯,他就用塑料薄膜将破损处作了包扎,又重新接通电源,后又用手在塑料薄膜包的地方碰了一下,觉得没有电麻的感觉,就没有再采取换线的措施。次日乙又去菜地浇水时,双脚踩在水塘中,右手触及西瓜架上的铁丝,因铁丝带电而触电倒地。事故发生后,甲积极协助被害人家属送被害人去医院抢救,帮助做人工呼吸,但最终乙还是死亡。根据以上案情回答以下问题: 甲对于乙的死亡其主观心态是怎样的? (    ) A 间接故意 B 过于自信的过失 C 疏忽大意的过失 D 意外事件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过于自信的过失 [解析] 在本案中,甲违反用电管理规定,私自架设电线,并且不按规定将电线架空,而是将电线搭在西瓜地的铁丝网架上,这些行为都是故意的。但其目的在于解决自家的生活用电问题,并不针对任何人。从他架设电线的目的,到他发现电线破损后采取包扎措施,直到触电事故发生后他对被害人的抢救活动,都可以看出甲对被害人的死亡既不希望也不放任其发生,所以其主观心态并非故意。至于其主观上是否存在过失、存在哪种过失其关键在于甲对于伤亡的严重后果是否可能预见、是否已经预见。在得知电线破损以后,甲已经预见到如果不采取措施,可能会出现他人触电伤亡的后果。正是因为这样甲才将电线的破损处用塑料薄膜包扎起来,并用手试着碰触包扎的地方。但是甲并没有选择更换新的电线,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甲对于包扎后这种危险仍然存在是存在认识的,但是出于侥幸心理轻率的认为这种结果不会发生。其主观心态完全符合过于自信过失的特征。因此答案为B。 第14题 李某是某侦查机关的工作人员。某日李某在追踪犯罪嫌疑人程某的途中,意外碰到正在被通缉的自己的同学罗某,罗某求李某看在同学情面上放过他,李某答应并引开同行的其他侦查人员。则李某的行为:(    ) A 构成窝藏罪 B 构成徇私枉法罪 C 构成滥用职权罪 D 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解析]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是指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窝藏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行为。两个罪名之间存在特别法和一般法的法条竞合关系,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对犯罪主体有严格要求,是特别法,窝藏罪是一般法。在同时构成两罪时应当适用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在本案中,李某作为一名侦查人员,抓捕通缉犯是他的职责,因此应认定其行为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另外滥用职权罪的成立要求造成重大损失,徇私枉法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在本题中均可得到排除。因此应当选D。 第15题 李某在郊外杀了人,心里很害怕,就回来偷偷地告诉了担任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的表叔张某。张某说:“杀了人要判处死刑,即使自首也要关押一辈子,还不如跑掉。”于是李某就跑到外省某地掩姓埋名,后来案发被逮,供出了张某的行为。按照《刑法》的规定,张某的行为已经构成(    )。 A 徇私枉法罪 B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C 窝藏罪 D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首先排除A,因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此罪应以职务行为相关,本案中张某并未滥用职权。然后排除D,因构成该罪主体为行政执法人员。还剩BC中选择。B项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是指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C项窝藏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C项是积极的作为,B项可以是积极作为,也可以是消积不作为,故选B。 第16题 罗某犯放火罪应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此时人民法院还可以适用的附加刑是 (    )。 A 罚款 B 剥夺政治权利 C 没收财产 D 赔偿经济损失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对于放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第17题 某县人民法院在审判徐某强奸案过程中,县人民检察院以徐某的行为不构成强奸罪为理由,向法院提出了撤回起诉的要求。法院接到该撤诉要求时,合议庭已经对本案进行了评议并作出了判决,但尚未宣告判决。法院对该撤诉要求应按下列哪种方式处理?(    ) A 法院应当作出准予撤诉的裁定 B 法院应当作出不准撤诉的裁定 C 可以先审查撤诉理由,再作出是否准予撤诉的裁定 D 应当先审查撤诉理由,再作出是否准予撤诉的裁定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执行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77条规定:“在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理由,并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据此,当选答案D。此系直接适用司法解释题。 第18题 某案,经过开庭审理,合议庭在评议过程中,根据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认定被告人犯罪时患有精神病,那么应该作出何种处理?(    ) A 作出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的判决 B 作出延期审理的决定 C 作出终止审理的决定 D 作出中止审理的裁定 【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犯罪时有精神病的,应当作出不负刑事责任的判决;犯罪时精神是健全的,审判时得精神病的,应当作出中止审理的裁定。参见《法院解释》第176条。 第19题 下列犯罪中,属于结果犯的犯罪有(    )。 A 杀人罪 B 伤害罪 C 盗窃罪 D 侮辱罪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结果犯的定义。结果犯即要求有结果才成立既遂。 第20题 某公司对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处罚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但在诉讼过程中,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改变了原来的处罚决定,人民法院应该(    )。 A 宣布中止审理 B 如果某公司不申请撤诉,继续审理 C 劝告某公司申请撤诉 D 不准许某公司申请撤诉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行政诉讼审判程序。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2条。 第21题 依据行政诉讼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一证据材料在原告不能自行收集,但能够提供确切线索时,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    ) A 涉及公共利益的证据材料 B 涉及回避事项的证据材料 C 涉及中止诉讼事项的证据材料 D 涉及个人隐私的证据材料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的是行政诉讼证据的调取和保全。人民法院调取证据分为依职权调取和依申请调取。2002年10月施行的《证据规定》第22条、第23条规定了两种情形的适用条件和对象,ABC都属于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情形,D属于依申请调取的情形。 第22题 赵某想在一条河附近开办一家化肥厂,向行政机关申请营业执照。行政机关在审查时发现该厂距离河水很近,如果化肥厂管理不善,很有可能污染河水,对附近居民生活造成影响。那么,下列关于行政机关的做法正确的是(    )。 A 行政机关只需听取附近居民的意见,无须听取赵某申辩 B 行政机关无需告知附近居民该申请许可事项 C 行政机关应当告知附近居民,附近居民和赵某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双方的意见 D 行政机关应当告知附近居民该情况,但附近居民无权陈述意见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行政许可法》第36条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新的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第23题 甲因抢劫乙而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夏某为甲的辩护人,周某为乙的诉讼代理人。在开庭审理中,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完起诉书后,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陈述的是谁?(    ) A 甲本人 B 甲和乙 C 甲和夏某 D 乙和周某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刑事诉讼庭审的程序。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55条规定,“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因此B正确。 第24题 下列不构成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有(    )。 A 伪造信用证附随单据的 B 变造本票的 C 伪造信用卡并使用的 D 伪造国家银行发行的国库券的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刑法》第177条:(一)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的;(二)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三)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四)伪造信用卡的。 第25题 私营煤矿主吕某,违反国家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雇用未满16周岁江某等32人从事井下作业,经有关劳动管理部门多次警告和行政处罚仍不改正,吕某的行为构成 (    )。 A 非法经营罪 B 重大责任事故罪 C 强迫职工劳动罪 D 虐待罪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刑法修正案。见《刑法》第244条;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 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 第26题 下列案件,属于高级人民法院作一审的是(    )。 A 中国人侵犯外国人合法权益的案件 B 香港人犯罪的重大案件 C 省级干部犯罪的案件 D 全自治区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诉讼管辖。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第27题 人民法院应当为下列哪些被告人指定辩护人?(    ) A 有法定代理人但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未成年人 B 自诉案件中经济困难的被告人 C 不通晓我国语言文字的外国籍人、无国籍人,且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D 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指定辩护。参见《刑事诉讼法》第34条;“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第28题 下列情形中,不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有(    )。 A 王某开办的地下药厂生产脚气灵软膏,售出后获利2万元,经鉴定该药属于假药,对治疗脚气根本没有疗效 B 个体食品店老板秦某为贪便宜长期进货销售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远香牌火腿肠,获利2.5万元。经检验,该火腿肠虽不符合卫生标准,但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C 某私营企业原来生产的驱蚊剂效果明显,很受欢迎。后来为了多赚钱,老板葛某让工人掺杂使假,生产不合格产品销售。违法所得达5万元 D 某企业生产的电热毯,质量不符合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先后造成5名消费者触电伤亡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D项属于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第29题 2004年6月12日,某县第二中学发生学生集体食物中毒,按照《突发卫生公共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下列哪种措施是合法的?(    ) A 省人民政府接到报案后两个小时向卫生部报告 B 第二中学在事发后两个小时向县卫生局报告 C 县政府对当地水源和食物采取紧急控制措施 D 县人民医院收治中毒学生后对中毒严重的学生采取就地隔离观察措施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见《突发事件应急条例》第19条、第20条、第34条、第41条的规定。 第30题 某县法院在审理赵康抢劫案过程中,发现被告人赵康可能有立功的法定量刑情节,但检察院的起诉书及所移送的证据材料中却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材料。此时,审理本案的合议庭应按下列哪种方法处理?(    ) A 可以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 B 应当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 C 可以向检察院调取相应的证据材料 D 应当向检察院调取相应的证据材料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执行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59条规定:“合议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可能有自首、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而起诉和移送的证据材料中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材料的,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据此,当选答案B。 第31题 下列关于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的理解,正确的是(    )。 A 国务院向社会公布突发事件的信息 B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突发事件的信息 C 省级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信息 D 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信息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参见《突发事件应急条例》第23条。 第32题 下列属于窝藏、包庇罪或窝藏、销售赃物罪的是(    )。 A 收购盗伐的林木的 B 窝藏毒品毒赃的 C 窝藏毒品犯罪分子的 D 窝藏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的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根据《刑法》第349条的规定,BC选项构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依照《刑法》第345条的规定,A选项不构成窝藏包庇罪,也不构成窝藏、销售赃物罪。故正确选项为 D。 第33题 下列哪种说法是不正确的?(    ) A 甲违反海关法规,将大量黄金运输进境,不予申报,逃避关税。甲的行为成立走私贵重金属罪 B 乙生产、销售劣药,没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但销售金额超过了5万元。乙的行为成立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C 丙在自己的35名同学中高息揽储,吸收存款100万元,然后以更高的利息贷给他人。丙向其同学还本付息后,违法所得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丙的行为成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D 承担资产评估职责的丁,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后,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丁的行为构成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与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应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一罪从重处罚 【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走私贵重金属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高利转贷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依照《刑法》第151条第2款的规定,A中甲的行为属于非法进口贵重金属,不构成走私贵重金属罪。依照第149条规定,B项正确。 第34题 构成挪用公款罪的行为不包括下列哪项?(    ) A 个人挪用公款进行非法话动 B 集体挪用公款外出旅游 C 个人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数额较大的 D 个人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为自然人犯罪,故B当选。 第35题 田某对某市房管局向李某核发房屋所有权证的行为不服,以自己是房屋所有权人为由请求法院判决撤销某市房管局的发证行为。田某向法院提交了房屋所有权证,李某向法院提交了该房屋买卖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某市房管局向法院提交了李某的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契税完税证等证据。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A 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契税完税证均系书证 B 李某可以在一审庭审结束前向法院提交房屋买卖合同 C 田某向法院提交其房屋所有权证是承担举证责任的表现 D 法院在收到被告提交的证据后应当出具收据,加盖法院印章和经办人员印章 【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提供证据的要求。根据2002年10月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A项中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契税完税证都是以其记载的内容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为书证,正确。B项李某应该在开庭前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证据交换日提交证据,否则视为放弃举证权利。C项中田某向法院提交其房屋所有权证是其承担提供证据责任的表现,而不是承担举证责任的表现。D项错在人民法院出具证据收据的时候应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并不加盖法院印章。 第36题 对于流窜犯的最长拘留时间是多少天?(    ) A 14天 B 30天 C 37天 D 10天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刑事诉讼时限。《刑事诉讼法》第69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 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37题 卡车司机甲在行车途中,被一吉普车超过,甲顿生不快,便加速超过该车。不一会儿,该车又超过了甲,甲又加速超过该车。当该车再一次试图超车行至甲车左侧时,甲对坐在副座的乙说:“我要吓他一跳,看他还敢超我。”随即将方向盘往左边一打,吉普车为躲避碰撞而翻下路基,司机重伤,另一人死亡。甲驾车逃离。甲的行为构成(    )。 A 故意杀人罪 B 交通肇事罪 C 破坏交通工具罪 D 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的想象竞合犯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甲的行为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而ACD项均以故意为主观要件。 第38题 李某利用到外国旅游的机会,为了自用,从不法分子手中购买了手枪1把、子弹60发,然后经过伪装将其邮寄回国内。后来李某得知朱某欲抢银行,想得到一支枪,就与朱某协商,以5000元将其手枪出租给朱某使用。朱某使用该手枪抢劫某银行,随后被抓获。对李某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 A 以买卖、邮寄枪支、弹药罪与抢劫罪并罚 B 以买卖、邮寄枪支、弹药罪与非法出租枪支罪并罚 C 以走私武器、弹药罪、非法出租枪支罪、抢劫罪并罚 D 以走私武器、弹药罪与抢劫罪并罚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共同犯罪的成立、走私武器、弹药罪。李某从外国购买枪支、弹药并邮寄回国,显然构成走私武器、弹药罪。李某在得知朱某欲抢银行后,仍然将买来的手枪出租给朱某使用,李某和朱某构成了抢劫罪的共同犯罪,而不是非法出租枪支罪。 第39题 下列哪种人不能担任辩护人?(    ) A 张某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在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尚未缴清全部罚金 B 吴某是某人民法院的法官,在其儿子因涉嫌犯抢劫罪被提起公诉一案中 C 郑某是某监狱的管理人员,在其父亲因犯故意伤害罪被起诉一案中 D 金某是关籍华人,在其丈夫因走私毒品罪被起诉一案中 【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刑事诉讼辩护。《刑事诉讼法》第32条: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第40题 某企业因产品出口得到国家出口退税款300万元,后因产品质量问题被国外客商退货1/3。该企业隐瞒这一事实且未补缴税款100万元。该企业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 (    ) A 骗取出口退税罪 B 逃避追缴欠税罪 C 偷税罪 D 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刑法》第204条第1款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该条第2款规定,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欺骗的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按照第201条规定的偷税罪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按骗取出口退税罪定罪处罚。本题无骗取出口退税的故意,只是隐瞒事实,未补交应补交的税款,属于偷税行为。 第41题 甲男明知乙女只有13周岁,误以为法律并不禁止征得幼女同意后的性交行为。于是在征得乙女的同意后与乙女发生了性交。甲的行为属于下列哪种情形?(    ) A 幻觉犯,不构成奸淫幼女罪 B 法律认识错误,构成奸淫幼女罪 C 对象认识错误,构成奸淫幼女罪 D 客体认识错误,不构成奸淫幼女罪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法律认识错误,不构成免责理由。 第42题 甲因犯盗窃罪被捕,在侦查人员审讯期间,他又交代了自己与李某合伙诈骗4万元的犯罪事实,并提供了李某可能隐匿的地点,根据这一线索,侦查机关顺利将李某追捕归案。对甲盗窃罪的处罚,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 A 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B 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C 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D 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甲协助抓获诈骗同案共犯,属于一般立功,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43题 下列关于政府采购的方式说法正确的是(    )。 A 由于拥有某项产品专利的企业,国内只有一家,则采购该专利产品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B 传染病流行期间,由于采用招标采购不能满足对发放药品的紧急需求,则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C 政府采购的货物因为具有专门的特殊性质,供应商有限,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D 由于建立政府网络系统技术复杂,不能确定详细规格而采用了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见《政府采购法》第29条、第30条、第31条。 第44题 孙某纠集李某等5人组成“天龙会”,自封“大天龙”,要求李某等人“发挥主观能动性为天龙会创收。”李某等人在3个月内抢劫6次,杀死1人,重伤3人,劫得财物若干。上述犯罪行为孙某有的知道,有的不知道,其中参与抢劫1次。对孙某应如何处理? (    ) A 对其知道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B 对其参与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C 对其指挥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D 对全部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集团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第45题 某县工商局以华杭贸易公司倒卖农用薄膜为由,决定对该公司罚款5万元,对公司赵经理罚款500元。华杭公司和赵经理对该处罚决定都不服而向法院起诉,华杭公司和赵经理的诉讼地位应是(    )。 A 共同原告 B 华杭公司是第三人 C 华杭公司为原告,赵经理为第三人 D 由华杭公司和赵经理协商确定谁当原告 【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行政诉讼的参加人。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同一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是共同原告。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3条。 第46题 下列行为中属于内部行政行为的是(    )。 A 某区教育局向市规划局申请在某区域盖房 B 某行政机关为其机关的公务员分配住房 C 某公安机关对某市政府公务员的嫖娼行为给予处罚 D 某行政机关对其公务员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行政处分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行政行为的分类。内部行政行为须依行政职权作出,且不能针对行政相对人进行。B项不属于行政机关权力的行为,A、C项属于外部行政行为。 第47题 下列哪些情形属于不国家赔偿的范围?(    ) A 警察王某玩弄王某手枪走火,致人伤残的 B 章节某因盗窃被判刑后,为达到保外就医目的而自伤的 C 民事诉讼中,申请人提供担保后,法院未及时采取保全措施致使判决无法执行,给申请人造成损失的 D 警察接到报警后,拒不出警造成财物被抢劫的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国家赔偿范围。依据《国家赔偿法》第17条规定:“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国家承担赔偿责任。”所以B选项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 ACD都属于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造成当事人损失,国家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48题 甲、乙共谋杀害在博物馆工作的丙,两人潜入博物馆同时向丙各开一枪,甲击中丙身边的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文物,造成文物毁损的严重后果;乙未击中任何对象。关于甲、乙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甲成立故意毁坏文物罪 B 甲、乙成立故意杀人罪共犯 C 对甲应以故意杀人罪和过失毁损文物罪实行并罚 D 甲的行为属于一行为触犯数罪名,成立牵连犯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甲、乙共谋并共同开枪杀丙,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同时构成过失毁坏文物罪,属于想象竞合犯;对于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处罚,不并罚。 第49题 甲15周岁,系我国某边镇中学生。甲和乙一起上学,在路上捡到一手提包。打开后,发现内有1000元钱和4小袋白粉末。甲说:“这袋上有中文‘海洛因’和英文‘heroin’及‘50g’的字样。我在电视上看过,这东西就是白粉,我们把它卖了,还能发一笔财。”二人遂将4袋白粉均分。甲先将一袋白粉卖与他人,后在学校组织去邻国旅游时,携带另一袋白粉并在境外出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甲构成贩卖毒品罪 B 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C 甲构成走私毒品罪 D 甲构成走私、贩卖毒品罪 【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甲的行为明显是走私、贩卖毒品的行为,但由于其不满16周岁,刑法不追究其走私毒品的行为,因此甲只构成贩卖毒品罪。应该注意的是,14-16周岁的人应该对八种行为而不是八种罪名负责。 第50题 甲某因不服县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生育管理部门征收超生费的决定,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县人民政府维持了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的决定。根据当地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公民对计划生育管理部门作出的征收超生费的决定不服,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甲某对县人民政府的复议决定不服应怎么办?(    ) A 再向地区人民政府中请复议 B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 向地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任选其一 D 既不能申请复议,也不能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行政复议法》第5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 二、多选题(本大题25小题.每题2.0分,共50.0分。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两个或两个以上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第1题 梅德·克莱德,男,某国人,在我国某省某县某鳄鱼湖动物园当演员。2006年3月23日凌晨2时许,梅德·克莱德在该动物园住宿楼三楼电视间看电视时,与同团演员特瓦叻(与梅德·克莱德系同一国籍)争吵,继而互相推打。在争吵中,被告人梅德·克莱德抓起一把水果刀向特瓦叻掷去,刺中特瓦叻的右侧腹股沟,特瓦叻因右侧髂外支脉被刺破造成失血性休克,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就本案而言,以下选项正确的是(    ) A 某中级法院在审理该案过程中,梅德·克莱德的父亲(系某国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法院准许其以非律师身份进行辩护 B 审理过程中,梅德·克莱德的父亲主张依据其本国法,由于被告人梅德·克莱德与被害人特瓦叻系同一国籍,法院应适用其本国程序法进行审理 C 本案发生后,梅德·克莱德曾逃往其国内,我国公安机关只能请求该国提供司法协助,而不能直接将其缉拿归案 D 我国侦查部门可委托该国有关机关调查梅德·克莱德的年龄、身份等 【正确答案】:A,C,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原则、刑事司法协助原则 [解析] 依据我国刑诉法的规定,对于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我国刑诉法的有关规定,除非该外国人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从本案来看,梅德·克莱德并不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当然,梅德·克莱德的父亲作为近亲属可以为其子梅德·克莱德辩护,但不能以律师身份进行辩护且不能调查取证。所以选项A正确。被告人和被害人虽都是同一国籍的人,但我国法院在审理外国人犯罪案件时并不适用外国刑事法律,基于此,对本案的审理无论是刑事程序方面还是实体方面均应适用我国法律,因此选项B错误。由于一国法律没有域外效力、刑事诉讼行为不得直接合法地延伸到外国境内施行,案件的顺利侦破便需要各相关国家的配合与协助,刑事司法协助的内容上包括了委托调查取证、协助侦查、引渡、移交赃款赃物等方式,所以选项C、D正确。综上,本题应选ACD。 第2题 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 人民陪审员同法官有同等的权利 B 向某(1989年1月8日生)因高中时认识几个街头混混,整天游手好闲,2006年12月25日圣诞节,在繁华街道上抢劫,被抓获,致使被害人倒地,经诊断为脑震荡。向某因涉嫌抢劫被起诉到人民法院。某区人民法院以向某系未成年人犯罪为由决定2007年2月12日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C 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法律虽然未规定犯罪嫌疑人有辩护权利,但犯罪嫌疑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同被告人类似的诉讼权利。这些都是辩论原则在刑事诉讼中的体现 D 王某,1998年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控告吴某侵占一案,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并适用简易审理该案。由于该区法院案件较多,审判员每天都要开两个庭,所以按照惯例,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由书记员江某独任审理了该案,记录的是实习生小李(某大学大四学生)。但法院判决时署名的则是“审判员孙某”和“书记员江某” 【正确答案】:A,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陪审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公开审判制度  辩论原则  独任制 [解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1条规定:“人民陪审员……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所以人民陪审员不能担任审判长,未设例外,笼统说同法官有同等权利,是错误的,所以A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152条第2款、第3款规定,14岁以上不满16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16岁以上不满18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此案开庭时向某虽已满18周岁,但其犯罪时仍是未成年人,所以法院决定不公开开庭审理是正确的,所以B项正确。辩论原则是指在法庭审理中,控辩双方应以口头的方式进行辩论,法院的裁判的作出也应以充分的辩论为必经程序,辩论围绕案件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对辩论原则的贯彻实施重点体现在对被告人的辩护权的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自己辩护是辩论原则的典型体现,所以 C项正确。D项的案件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依照《刑诉法》第174条规定,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所以基层人民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可以适用独任制审理的,但根据《刑诉法》第147条规定,独任审判可由一名审判员进行审理,而不能由书记员、人民陪审员、法官辅助人员等审理。所以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AD。 第3题 下列做法符合规定的有:(    ) A 白某因故意杀人、强奸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白某不服上诉,在二审过程中,辩护人发现案件中的证据出现重大变化,可能影响案件定罪量刑,遂建议某省高级人民法院延期审理,二审法院表示同意 B 施某因抢劫罪、故意杀人罪被某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但对抢劫罪来予认定。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抗诉,某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二审审理过程中,出席法庭的检察人员发现法庭审判活动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遂当庭提出纠正意见 C 倪某、汤某系表兄关系,二人常以骑摩托车、半夜蹲守等方式进行抢劫、抢夺,犯罪数起,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且造成二人死亡、五人重伤。一审法院判处倪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汤某有重大立功表现,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倪某不服提起上诉,汤某未提起上诉。人民检察院和倪某的辩护人均在开庭前表示不需要进行讯问和质证的,二审法院经全面审查该案决定不再传唤汤某到庭 D 死刑案件二审审理过程中,当进行法庭辩论时,抗诉的案件,由检察人员先发言;上诉的案件,由上诉人、辩护人先发言;既有抗诉又有上诉的案件,由检察人员先发言 【正确答案】:A,C,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第二审审理程序  死刑 [解析] 《关于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5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检察人员或者辩护人发现证据出现重大变化,可能影响案件定罪量刑的,可以建议延期审理。”所以A项正确。该规定第18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出席法庭的检察人员发现法庭审判活动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休庭后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所以B项错误。该规定第14条规定:“第十四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全面审理死刑上诉、抗诉案件。但在开庭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围绕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争议的问题和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重点审查的问题进行:……(五)对共同犯罪中没有判处死刑且没有提出上诉的被告人,人民检察院和辩护人在开庭前表示不需要进行讯问和质证的,可以不再传唤到庭。对没有被判处死刑的其他被告人的罪行,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在庭审时审理。”所以C项正确。该规定第14条规定:“第十四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全面审理死刑上诉、抗诉案件。但在开庭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围绕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争议的问题和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重点审查的问题进行:……(四)法庭辩论时,抗诉的案件,由检察人员先发言;上诉的案件,由上诉人、辩护人先发言;既有抗诉又有上诉的案件,由检察人员先发言,并依次进行辩论。”所以D项正确。综上,本题应选ACD。 第4题 下列各案中,属于勘验笔录的是(    ) A 某区新星网吧发生爆炸,某刑警大队派出现场勘验车前往现场进行勘查所作的笔录 B 某强奸案案发后第二天,被害人汪某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汪某很难提供犯罪嫌疑人线索。公安技术人员利用多波段光源技术识别了案发现场地面上的犯罪嫌疑人精斑的位置,对此精斑的检验过程,公安人员作了笔录 C 某村村民万某扛着气枪上山打野鸡,发现某片树林鸟儿特别多,遂打了几只鸟,当他去捡其猎物时,发现有一人形白骨靠在松树上,遂用手机报了案,公安人员很快赶到现场,并由法医对尚未完全腐烂完的尸骨进行了检验并作了笔录 D 大货车司机黄某将站在车前的李某撞死,为查明是故意杀人还是过失致人死亡,公安机关进行了“侦查实验”,复原当时肇事现场的情景证实,由于尹某所驾大货车体积庞大,坐在驾驶室里,根本无法看到站在车前的夏某,属于过失致人死亡。公安机关对侦查实验的过程作了笔录 【正确答案】:A,B,C,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勘验笔录  检查笔录 [解析] 勘验笔录,是指办案人员对于与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痕迹或尸体等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勘查、检验而作的客观记载。包括文字记录、绘图、照相、录像、模型等材料。勘验笔录可以分为现场勘验笔录、物证检验笔录、尸体检验笔录、侦查实验笔录等。检查笔录,是指办案人员为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生理状态,而对他们的人身进行检验和观察后所作的客观记载。从本题来看, A项属于现场勘验笔录、B项属于物证检验笔录、 C项属于尸体检验笔录、D项属于侦查实验笔录。综上,ABCD项都属于勘验笔录。区分勘验笔录和检查笔录的关键点在于:针对的是否为人身。 第5题 王某(女)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公安机关羁押,后听说供述他人罪行可以成立立功,故向公安机关告知一年前自己曾被范某强奸的事实,经查证属实,强奸者范某也被抓获。则以下说法中错误的有:(    ) A 王某的行为成立自首 B 王某的行为成立立功 C 王某的行为不成立立功 D 王某的行为不成立自首 【正确答案】:A,C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自首与立功 [解析] 根据《刑法》第68条第1款的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从规定上看,属于立功的行为有两种:(1)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2)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并没有限定“他人犯罪行为”的范围,因此,无论“他人”的“犯罪行为”是针对第三者实施的,还是针对检举者本人实施的,只要是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的,均属于立功表现。在本案中,王某在被羁押期间,揭发检举了他人的犯罪行为,并经查证属实,其行为完全符合我国《刑法》第68条第1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5条的规定,应属于立功表现。从法理上讲,范某的犯罪行为不能仅仅理解为是对王某个人的侵害,也是对社会的侵害。因此,王某的揭发检举行为具有双重意义:一方面,是对范某强奸行为的控告;另一方面,是对范某触犯我国刑事法律,实施犯罪行为的揭发检举。因此,王某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的立功本质并不因该犯罪行为是针对自己实施的而改变。故B正确,C错误。另外王某作为案件的受害人是不可能成立自首的,故 A错误,D正确。因此应选AC。 第6题 下列哪些情形下行为人的强奸行为需要以强奸罪定性?(    ) A 收买妇女后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的 B 贩卖人口过程中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C 利用从属关系要挟现役军人妻子与之发生性关系的 D 在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的过程中,对被运送人有强奸行为的 【正确答案】:A,C,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强奸行为与强奸罪 [解析] 刑法第241条第2款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259条第2款规定:“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318条规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第240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因此,A、C、D选项中行为人的强奸行为都应当以强奸罪定罪,只有B选项中行为人的强奸行为将作为其拐卖妇女罪的一个法定加重情节。故选ACD。 第7题 天津市南开区个体户黄某到石家庄市河西区进货途经保定,被保定市北市区公安分局行政拘留10天并将货物扣押,黄某不服,向位于由市区的保定市公安局提出行政复议,经审查,复议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黄某欲提起行政诉讼,则(    ) A 黄某可以向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 黄某可以向保定市北市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 黄某可以向保定市南市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 黄某可以向石家庄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A,B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行政诉讼管辖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又该法第18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黄某可以向其所在地和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    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诉人民法院可一并管辖。”据此,AB为正确答案。 第8题 张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 A 张某同王某构成故意杀人的共同犯罪 B 张某强奸林某妻子的行为,属于实行过限 C 张某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应当择一重处罚 D 对张某应当按照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实行数罪并罚 【正确答案】:A,B,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共同犯罪;实行过限 [解析] 在故意杀人的共同犯罪中,张某是正犯,直接实施了杀人行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应以主犯论处。强奸罪是张某临时起意所犯,属于实行过限。对于张某应当按照故意杀人罪与强奸罪实行数罪并罚。所以ABD是正确的。 第9题 下列有关案件中,证明责任分担正确的是(    ) A 在张某受贿一案的审判阶段,根据张某辩护人的辩护词,公诉人员发现很难证明张某有罪,遂提出要求对张某进行初步调查的中共纪委派员提供证据证明张某受贿一案,法院予以准许 B 黄某向人民法院起诉吕某诽谤一案,审理过程中,吕某提出反诉,但吕某没有提供证据,并称应由自诉人承担证明责任,法院告知吕某应承担反诉的证明责任,因为吕某所进行的反诉也是控诉 C 崔某行贿一案,某审判人员告知崔某应就其没有向某局局长行贿提供证据证明,否则就要认定其有罪 D 司某系某机关工作人员,一日有关人员在其家中发现多份涉及某国家大型水利枢纽工程的防空设施布局图的复印件,密级为绝密。司法人员要求司某说明其持有国家绝密资料的来源与用途的合法性,司某没有说明,法院即认定其犯有非法持有国家绝密罪 【正确答案】:B,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证明责任分担 [解析] 在刑事诉讼中执行控诉职能的国家专门机关承担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的责任,而中共纪委虽然对某些案件进行初步调查,但其后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不行使控诉职能,所以不承担证明有罪的责任,所以A项错误。自诉案件的反诉人对其反诉承担控诉职能,相应地就要承担证明责任,所以B项正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般情况下不承担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所以C项错误。在我国刑事诉讼环境下,有两例特殊情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承担证明责任,其中之一,即为D项情况,所以D项应选。综上,本题应选BD。 第10题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意见》第三条的规定:“适用快速办理机制的轻微刑事案件,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二)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单处罚金;(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认实施了被指控的犯罪;(四)适用法律无争议。”,下列案件如果符合该条件,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快速审理的有:(    ) A 潘某与张某系邻居,潘某与张某之妻花某通奸,一日潘某与花某被张某捉奸在床,张某遂将潘某打伤。某市某区公安分局将该案移送某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B 2007年2月16日除夕前夜,黄某(1937年1月19日出生)嫌丈夫李某(1935年 9月19日生)脑溢血瘫痪在床拖累自己,遂打伤李某。某公安局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 C 2006年12月8日王某(女)诈骗一男子,获得不法钱财,经查2005年11月8日王某育有一女,现正处于哺乳期。某人民检察院正在对王某进行审查批捕 D 司某系某大学计算机系大三学生,为“展示”自己才能,编制“x x烧香”病毒在校园网传播,并部分流入社会造成多台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某地警方以司某涉嫌非法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正确答案】:A,B,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审查起诉  审查批捕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意见》第4条规定:“对于符合第三条规定的条件的下列案件,应当依法快速办理:(一)未成年人或者在校学生涉嫌犯罪的案件;(二)七十岁以上的老年人涉嫌犯罪的案件;(三)盲聋哑人、严重疾病患者或者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涉嫌犯罪的案件;(四)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过失犯; (五)因亲友、邻里等之间的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六)当事人双方已经就民事赔偿、化解矛盾等达成和解的刑事案件;(七)具有中止、未遂、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的案件;(八)其他轻微刑事案件。”本题A项系邻里关系符合上述第(五)项规定,B项黄某已逾七十岁符合上述第(二)项规定,C项王某虽哺乳婴儿,但婴儿已满一周岁违背上述第 (三)项规定,D项司某系在校学生符合上述第 (一)项规定。综上本题,应选ABD。 第11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黄某涉嫌抢夺一案,委托李律师为其辩护。在调查过程中,李律师了解到黄某实施抢夺时携带凶器,但公诉机关并未掌握这一事实。对于该事实,身为辩护人的李律师应当为被告人黄某保守秘密 B 涉嫌故意伤害的犯罪嫌疑人邹老大委托其弟邹老二作为自己的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邹老二经被害人同意,可向其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C 犯罪嫌疑人宋某(15周岁)涉嫌强奸罪,其法定代理人认为宋某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D 犯罪嫌疑人薛某系某公交公司驾驶员,一日因违章驾驶造成特大交通事故,于 2007年3月1日被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起诉到人民法院,因其家庭较为困难,薛某所在的公交公司推荐单位的工作人员黄某为其辩护人,并由薛某在委托书上签了字,人民法院表示同意 【正确答案】:A,C,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辩护律师的权利义务 [解析] 根据《刑诉法》第35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律师并非追诉人,无追诉义务,只要不存在伪造、销毁证据情形,即不会触犯刑律。所以该律师无义务将该事实告知司法机关,所以A项正确。《刑诉法》第37条第2款规定,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邹老二为非律师辩护人,没有这项权利,所以B项错误。《刑诉法》第75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因此C项中宋某被超期羁押时,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所以C项正确。根据《刑诉法》第32条规定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可被委托为辩护人,所以 D项正确。综上,本题应选ACD。 第12题 以下关于“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 A 司机宋某违章驾车,将一行人于某撞死,正当宋某对于某进行抢救时,于某的亲友闻讯赶到,持械对宋某进行殴打。宋某被逼无奈,驾车逃离现场,直接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报案。本案中,宋某的逃跑行为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B 行为人李某交通肇事将人撞倒后,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后逃离现场。120医护人员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这种情形下,李某的逃跑行为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C 罗某交通肇事将王某撞成重伤后,欲抢救胡某,但又担心别人记住自己的车牌号,于是让随行的家人将车开回家,自己背着王某赶往最近的医院。但到达医院时王某已死亡,经鉴定王某系刚刚死亡,若罗某驾车送王某去医院可以避免这一结果发生。因此罗某的逃跑行为可以被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D 肖某交通肇事将郭某撞成重伤后,不抢救郭某但也没有离开现场,而是看着郭某慢慢死去,之后驾车离去。则肖某的行为可以被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正确答案】:B,C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 [解析] 首先,行为人主观上是为了逃避事故责任,逃避法律的追究,才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其次,客观上实施了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行为。A项中宋某离开了现场,但是存在着其他原因,宋某是因为害怕遭到被害人亲友及其他围观群众的殴打而逃跑,他在逃离现场后,很快通过报案的方式,接受法律的处理。在主观上并没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意图。所以宋某的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B项中,虽然李某存在拨打120的行为。但是李某出于逃避法律责任的意图;逃离了现场,符合交通肇事逃逸的条件;C项中,罗某并没有逃避事故责任的承担,在事故发生后并没有逃离现场,所以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D项中尽管交通肇事行为和逃离行为存在着时间的间隔,但是并不影响“交通肇事逃逸”的成立。所以D的说法是正确的。 第13题 王某将酒精带上火车后被列车员查获,列车长认为王某的行为违反国家铁路运输安全的有关规定,将酒精没收并处罚款100元。王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人民法院不应受理此案,因为铁路局是运输企业,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不能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B 人民法院应受理此案,因为国家铁路运输企业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管理权,并且有权对旅客的物品进行检查,具备行政主体资格 C 此案应该由专门的铁路法院受理 D 此案应该由普通人民法院受理 【正确答案】:B,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普通人民法院与专门人民法院的管辖分工 [解析] 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条规定:“专门人民法院不设行政审判庭,不受理行政案件。”据此,在任何情况下,铁路法院都不受理行政案件,专门人民法院不处理行政案件。因此,B、D为本题的正确答案。 第14题 下列哪些情节属于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量刑情节?(    ) A 李某在防卫的过程中超过必要限度的 B 孙某是受他人胁迫实施了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 C 赵某在到案后提供重要线索,从而使公安机关侦破重大案件 D 胡某在被追诉之前主动交代介绍自己接受贿赂的行为 【正确答案】:A,B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法定应当从宽情节 [解析] 根据刑法第20条第2款的规定,防卫过当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根据刑法第 28条的规定,受他人胁迫实施犯罪行为的,应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根据《刑法》第68条第1款的规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根据《刑法》第392条第2款的规定,在被追诉之前主动交代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所以A、B正确,C、D错误。提醒考生在准备司法考试时对各种量刑情节予以总结,以更好地应对此类题目。 第15题 某合资企业被企业所在地的行政机关处以暂扣企业营业执照的处罚,则在下列哪些情况下该处罚权的创设是合法的(    ) A 该处罚权是由全国人大制定的相关法律创设的 B 该处罚权是由国务院制定的相关行政法规创设的 C 该处罚权是由该合资企业所在地人大制定的相关地方性法规创设的 D 该处罚权是由该合资企业所在地政府制定的相关 规章 94财务与会计管理规章人事管理规章94财务与会计管理规章企业规章制度介绍肿瘤科规章制度 创设的 【正确答案】:A,B,C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行政处罚的设定权 [解析] 《行政处罚法》第9条第1款规定:“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该法第10条第1款规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该法第11条第1款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该法第13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前款规定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据此,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均有权创设暂扣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ABC选项是正确答案。在此提醒考生注意,地方性法规无权创设限制人身自由和“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暂扣营业执照、吊销其他许可证、执照不在该条款之列。 第16题 周某被公安局收容审查10天后获释,但公安局未给周某任何书面决定。周某遂在法定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审查起诉时提出的正确要求是什么?(   ) A 周某必须提供公安局书面收容审查和释放决定书 B 周某必须提供公安局作出收容审查决定的法律依据 C 周某必须指出明确的被告 D 周某必须提出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 【正确答案】:C,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行政诉讼的起诉条件。《行政诉讼法》第41条: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17题 以下盗窃犯罪可以判处死刑的是(    )。 A 惯犯高某从1995年起先后多次在公共场所扒窃,所得赃款赃物折合83.5万元 B 王某盗窃某证券交易所职工大院内汽车一辆,价值45万元 C 盗墓犯李某盗窃国家一级珍贵文物二件,导致无法追回 D 陈某伙同邢某盗窃某银行金库,获现金50万元 【正确答案】:C,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只有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和盗窃金融机构数额巨大的盗窃罪才能判死刑。B选项是金融机构的日常办公用品,非金融资金,不判处死刑。 第18题 位于某乡的多金属硫铁矿区是国家出资勘察形成的大型硫铁矿基地。2003年5月,甲公司向法定发证机关省国土资源厅申请办理该矿区采矿许可证。2003年11月1日,某市国土资源局以解决遗留问题为由向另一家企业乙公司颁发了该矿区的采矿许可证。2004年1月,省国土资源厅答复甲公司,该矿区已设置矿权,不受理你公司的申请。关于甲公司的救济途径,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 A 就省国土资源厅的拒绝发证行为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才能提起诉讼 B 就省国土资源厅的拒绝发证行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 就市国土资源局向乙公司的发证行为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才能提起诉讼 D 就市国土资源局向乙公司的发证行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A,C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自然资源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关系。依据《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行诉解释》第12条规定,省国土资源厅的拒绝发证行为、市国土资源局向乙公司的发证行为都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7条规定,行政争议的救济方法有两种:复议前置和复议诉讼选择。《行政复议法》第30条规定的有关自然资源开发权争议应该依法适用复议前置的救济程序,但是适用的前提是已经取得的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受到行政行为侵犯,因此对本题并不适用。甲公司可以先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因此AC项说法错误,为应选项。 第19题 行政行为撤销的法律后果有(    )。 A 司法机关可以不受时效限制审查该行为 B 行政机关应将行政行为实施取得的利益返还 C 行政行为自撤销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 D 行政相对人可以自行决定不履行该行为设定的义务 【正确答案】:B,C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行政行为的撤销是指已经生效的行政行为,因其违法或不当,由有权机关依法对其撤销,否定其效力。行政行为自撤销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行政机关应将行政行为实施取得的利益返还给相对人。行政行为的撤销与行政行为的无效不同,撤销只能由法定机关依法定程序作出决定,相对人不能自行否定行政行为的效力;且司法机关对行政行为的撤销受到时效的限制,《行政诉讼法》规定了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行政行为的时效,超过法定的时效,人民法院将不能对行政行为予以撤销。 第20题 具体行政行为有哪些情形复议机关可决定撤销、挛更该具体行政行为,并可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 A 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B 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C 主要事实不清的 D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具有普遍拘束力的决定、命令错误的 【正确答案】:A,B,C,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行政复议的裁决情形。参见《行政复议法》第28条: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第21题 某县法院公开审判王某强奸幼女案,县检察院以人员不足为由,未派人员出庭支持公诉。法院经审理,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5年。法定期限内检察院没抗诉,被告没上诉,判决生效后,王某的亲属向原审法院提出申请,本案在诉讼程序上的错误是 (    )。 A 王某的亲属向原法院提出申请 B 检察院未派人员出庭支持诉讼 C 法定期限内检察院没抗诉 D 公开审判 【正确答案】:B,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公开审理原则。按普通程序审理的公诉案检察院应派员出庭,对于涉及当事人隐私的案件应当不公开审理。 第22题 按照我国刑法,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 对未遂犯的处罚采取得减主义 B 对预备犯的处罚采取必减主义 C 对中止犯的处罚采取必减主义 D 对既遂犯的处罚采取从重主义 【正确答案】:A,C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参见《刑法》第22条、第23条、第24条。 第23题 下列哪些情形成立共同犯罪?(    ) A 甲与乙共谋共同杀丙,但届时乙因为生病而没有前往犯罪地点,由甲一人杀死丙 B 甲在境外购买了毒品、乙在境外购买了大量淫秽物品,然后,二人共谋共雇一条走私船回到内地,后被海关查获 C 甲发现某商店失火后,便立即叫乙:“现在是趁火打劫的好时机,我们一起去吧!”乙便和甲一起跑到失火地点,窃取了商品后各自回到自己家中 D 医生甲故意将药量加大10倍,护士乙发现后请一医生改正,医生说:“那个家伙 (指患者)太坏了,他死了由我负责。”乙没有吭声,便按甲开的处方给患者用药,导致患者死亡 【正确答案】:C,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共同犯罪。A项:乙只有犯罪意图,没有犯罪行为;B项:分别构成各自罪名。 第24题 听证程序包括如下内容(    )。 A 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B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 C 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15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D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进行 【正确答案】:A,B,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听证程序。参见《行政处罚法》第42条。 第25题 下列哪些情形符合《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 A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B 复议和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C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D 当事人应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正确答案】:A,B,C,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参见《行政处罚法》第44条、第 45条、第46条。 跟多试卷请访问《做题室》www.zuotish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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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教师资格考试
上传时间:2018-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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