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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 深圳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聘任制公务员的管理,保障用人机关和聘任制公 务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市政府《关于 印发深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2010〕22 号),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 本试行办法适用于本市各级行政机关(含公安和监狱劳教机关,下同)聘任制公务员的管理。本试行办法所称聘任制公务员,是指行政机关在机构编制部门核 定的行政编制(含政法专项编制和行政执法专项编制)限额内根据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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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 深圳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聘任制公务员的管理,保障用人机关和聘任制公 务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市政府《关于 印发深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实施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通知 关于发布提成方案的通知关于xx通知关于成立公司筹建组的通知关于红头文件的使用公开通知关于计发全勤奖的通知 》(深府〔2010〕22 号),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 本试行办法适用于本市各级行政机关(含公安和监狱劳教机关,下同)聘任制公务员的管理。本试行办法所称聘任制公务员,是指行政机关在机构编制部门核 定的行政编制(含政法专项编制和行政执法专项编制)限额内根据本 试行办法以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形式聘任、依法履行公职、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 涉及国家秘密的职位,不实行聘任制。 第四条 聘任制公务员依法享有相应的公务员权利,并履行公务员义务。 第五条 聘任制公务员按照本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的有关规定实施分类管理。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系列和职务序列。市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 的综合管理。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市区行政机关按管理权限负责聘任制公务员的日常管理。 第二章 招 聘 第七条 招聘聘任制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 应的职位空缺。 第八条 招聘聘任制公务员原则上实行公开招聘。 对于专业通用性较低、采取公开招聘方式难以聘任到合适人选的主任级以上专业技术类职位及其他性质特殊的职位,经市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选聘方式招聘。 第九条 应聘聘任制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 18 周岁,公开招聘的一般不超过 35 周岁;(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各机关不得设置与招聘职位无关的资格条件。 第十条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聘任制公务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三)5 年内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公务员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四)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招聘)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一条 应聘聘任制公务员应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第十三条 本市各级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的公开招聘,由市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市直行政机关按照市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的 要求,承担聘任制公务员公开招聘的有关工作。 第十四条 采取公开招聘方式的,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公开招聘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二)发布公开招聘公告;(三)报名;(四)笔试;(五)资格初审;(六)面试;(七)体检、资格复审、考察与公示;(八)聘任审批。 必要时,市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对上述程序进行调整。 第十五条 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市直行政机关应拟订公开招聘计划报市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市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结合公开招聘计划,制定公开招聘公告,面 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用人机关、职位、名额和资格条件;(二)报名方式方法、时间和地点;(三)需提交的材料;(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五)其他须知事项。 第十六条 聘任制公务员公开招聘一般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第十七条 聘任制公务员公开招聘考试实行分类考试,考试内容根据聘任制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分别设置。 第十八条 市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并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依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市直行政机关应当对体检合格的 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和考察。资格复审主要核实应聘人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 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 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 2 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 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第二十条 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市直行政机关应根据考试成绩、 体检结果、资格复审和考察情况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送市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 7 天。公示内容包括用人机关名称、职位、拟聘人员 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监督电话以及其他事项。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由区公务员主 管部门、市直行政机关报市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聘任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任;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任,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任。 第二十一条 因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公示不合格或个人放弃 聘任资格等空缺出的名额,可在同职位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排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拟聘人选,并按照本试行办法第十八条至第二 十条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二条 采用选聘方式的,由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市直行政机关按下列程序组织实施: (一)申报选聘计划。提交选聘计划报市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审 核。选聘计划须包括选聘职位、名额、资格条件、选聘范围、薪酬待遇、考试或考核的方法及程序等内容; (二)组织选聘。组成考评小组,按照选聘计划规定的范围、资 格条件等选定应聘人,并按照选聘计划规定的考试或考核方式及程序 对应聘人进行考试或考核,确定拟聘人选,并按照本试行办法第十九条至第二十条规定办理考察和公示手续,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三)聘任审批。报市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聘任审批手续。 第二十三条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或体检资格,不予聘任或解除聘任合同等处理。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单位及有关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三章 聘任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四条 用人机关应当在市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聘任 后 60 日内,根据公开招聘或选聘计划与聘任制公务员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聘任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应届毕业生被聘为聘任制公务员的,用人机关可在其获学校派 遣之日起 30 日内与其订立聘任合同。 第二十五条 聘任合同分为固定期限聘任合同、无固定期限聘任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聘任合同。 第二十六条 固定期限聘任合同,是指用人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订立的有合同终止时间的聘任合同。用人机关原则上应与聘任制公务员订立固定期限聘任合同,首次 聘任的聘期一般为 3 年,续聘的聘期一般为 5 年,聘期不得超过编制使 用期限和法定退休年龄。 第二十七条 无固定期限聘任合同,是指用人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订立的无确定终止时间的聘任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本人提出订立固定期限聘任合同的,用人机关应当与聘任制公务员订立无固定期限聘任合同: (一)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为聘任制公务员或委任制公务员转为聘任制公务员的; (二)聘任制公务员近 5 年内没有本试行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且连续聘满 10年的。 第二十八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聘任合同,是指用人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聘任合同。 第二十九条 聘任合同由用人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协商一致,并经用人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在聘任合同文本上盖章或签字生效。 聘任合同文本由用人机关和聘任制公务员各执一份。 第三十条 聘任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聘任合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二)聘任合同期限;(三)聘任职位及其主要工作职责、工作任务或绩效目标;(四)工作条件和工作纪律;(五)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六)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七)违约责任;(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纳入聘任合同的其他事项。 聘任合同标准文本由市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制定。 第三十一条 用人机关与新招聘的聘任制公务员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约定的试用期为 6 个月,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内,由用人机关对新招聘的聘任制公务员进行考察,并安 排必要的培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用人机关按招聘职位明确的 职组(职系)、职务(职级)、入职薪级任职定级,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对调任、转任、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为聘任制公务员或委任制公务员转为聘任制公务员的,用人机关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三十二条 聘任制公务员试用期工资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实行薪级工资制度的,按照其入职薪级工资标准的 80%执行; (二)未实行薪级工资制度的,按照公务员试用期工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用人机关为聘任制公务员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其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聘任制公务员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机关支付违约金。用人机关要求聘任制公务员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三十四条 聘任合同期满,用人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双方愿意续聘的,可直接续签聘任合同。聘任制公务员在聘期内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且聘任期考核 合格,本人提出续聘的,用人机关应与其续签聘任合同。是否续签聘任合同,应当在聘任合同期限届满 30 日前确定。 第四章 聘任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五条 用人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应当按照聘任合同的约 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六条 用人机关变更名称、主要负责人等事项,不影响聘 任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七条 用人机关发生调整、合并或撤销等情况,原聘任合同继续有效,聘任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机关继续履行。 第三十八条 用人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聘任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符合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 第三十九条 聘任制公务员的职位发生变动的,用人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应变更聘任合同。 第四十条 变更聘任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聘任合同文本由用人机关和聘任制公务员各执一份。 第五章 聘任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用人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协商一致,可以解除聘任合同。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任制公务员可以解除聘任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二)依法服兵役的;(三)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四)用人机关未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聘任制公务员在试用期内解除聘任合同,应当提前 5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机关。聘任制公务员因前款第(二)、(三)、(四)项情形 之一解除聘任合同,应当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机关。除上述情形外,聘任制公务员提出解除聘任合同未能与用人机关 协商一致的,聘任制公务员应当继续履行合同;6 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任合同仍未能与用人机关协商一致的,即可解除聘任合同。 第四十三条 聘任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机关可以解除聘任合同: (一)聘期内年度考核不称职或有 2 年为基本称职的; (二)因责任事故、违反纪律、失职、渎职、营私舞弊或者其他 违法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四)未经用人机关同意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五)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无法从事原工 作,或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或目标,也不能从事由用人机关 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六)因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 法继续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聘任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机关因前款第(五)、(六)项情形之一解除聘任合同的,应 当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聘任制公务员本人。 第四十四条 聘任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机关应当解 除聘任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任条件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二)聘期内年度考核连续 2 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三)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的; (五)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六)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 15 天,或者1 年内累计超过30 天的; (七)因责任事故、违反纪律、失职、渎职、营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 (八)被给予开除处分的。 第四十五条 聘任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机关不得解除聘任合同: (一)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二)女性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三)患职业病或者因公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五级 至十级伤残的;(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任制公务员不得解除聘任合同: (一)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二)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任合同终止: (一)聘任合同期满的;(二)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三)聘任制公务员按照有关规定退休的;(四)聘任制公务员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八条 聘任合同期满,有本试行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三) 项规定情形的,按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有本试行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其他情形之一的,聘任合同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第四十九条 用人机关违反本试行办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聘任合同,聘任制公务员要求继续履行聘任合同的,用人机关应当继续履 行。 第五十条 用人机关应在解除或者终止聘任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聘任合同的书面证明,并及时为聘任制公务员办理人事档案和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相关手续。用人机关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聘任制 公务员的人事档案;聘任制公务员不得无故不办理档案转移手续。聘任制公务员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第五十一条 聘任合同订立、变更、解除或者终止的,用人机关 应自合同订立、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后 10个工作日内将情况报同级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章 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 第五十二条 聘任制公务员工资的结构、标准及调整按其所在职 位类别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个别临时性职位或需要高层次人才的职位,可以另行协议工资, 由用人机关报市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后实施。 第五十三条 聘任制公务员的休假,按照公务员休假的有关规定 执行。 第五十四条 聘任制公务员按有关规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并按照本市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参加医 疗保险。聘任制公务员实行职业年金制度,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五十五条 聘任制公务员聘任期间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 间、因病或非因公死亡,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待遇。 第五十六条 聘任制公务员实行与职务或薪级挂钩的住房保障、 医疗保障、保健等福利制度,按其所在职位类别有关规定执行,个别另行协议工资的,按聘任合同约定执行。 第七章 其 他 第五十七条 聘任制公务员的职务任免与职务(职级)升降、考 核、奖励、惩戒、培训、回避、申诉控告等,按照其所在职位类别公务员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八条 聘任制公务员的交流,按照其所在职位类别公务员交流的有关规定执行,并不得转为委任制公务员。 第五十九条 聘任制公务员与用人机关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 60 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接到仲裁裁决书之 日起 15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条 本试行办法对聘任制公务员管理未作规定的,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和聘任合同的约定执行。 第六十一条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聘任除工勤人员以外 的工作人员,参照本试行办法管理。 第六十二条 本试行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试行期5 年。原市人事局 2008 年 1 月 31 日发布的《深圳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行办法》同时废止。 下面红色为 工作计划 幼儿园家访工作计划关于小学学校工作计划班级工作计划中职财务部门工作计划下载关于学校后勤工作计划 模板,不需要的下载后可以编辑删除~谢谢 工作计划 一、近期 今年是在新的工作岗位工作的年,是熟悉工作,履职,方法,积累经验的一年,年中“转变,”,即转变工作角色,工作职责。 转变工作角色:参加工作近十年了,从事的工作一直都单一,以至于对行业的工作所知甚少,以至陌生,县办公室全县的核心机构,工作涉及到全县各行各业,对此,在思考问题,事情时,跳出以前在的思维,摆正的位置,全局意识,转变工作角色。 工作职责:办公室对工作安排,尽快熟悉的工作和职责,熟悉县办公室的规章制度,工作要求;熟悉县办公室总体工作及年初工作,工作任务;三虚心办公室同志的,善于学习、勤于思考,在干中学、学中干,工作的运行和问题的程序;四要与科室同志总结前期工作,工作努力方向。 二、中期 在工作职责、工作任务,熟悉工作方的前提下,明年,自身锤炼,政治素质、能力、工作绩效“三个提升”。 提升政治素质:要善于从政治角度看问题。面临的情况多么,要从政治角度分析判断问题,清醒头脑。二要政治敏锐性。密切关注时事、时事,网络、报刊、电视等,敏锐把握方针政策动向,工作的性。要高尚的政治品格。眼界宽广、胸襟广阔、淡泊名利、甘于奉献、原则。 提升能力:提升写作能力。理论学习,注重平时公文写作中的锻炼,注意办公室同志撰写材料的学习,能交办的新文件拟稿任务。提升语言表达能力。说话训练,汇报工作、简洁、清楚。提升办事能力。领会工作内容,勤于思考,能工作职责或交办要求,的任务。 提升工作绩效:虚心、同志、等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教训,工作,优质的工作。调研、信息报送等工作,能超额办公室下达的工作。 三、远期 学习,的先进和作风上的优良;锻炼,服务意识和的。服从组织、安排,善于思考、创新,能独立且出色工作。 四、工作措施 1、学习。学习是历史使命,选择学习选择进步,学习进步,放弃学习放弃进步,学习终身任务和长期实践的,要学习“身强体健”。一要、、和“”思想的学习,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改造主观世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学习的、深度和深化上下功夫,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另一要办公室知识的学习,守纪律、知程序、明内容、讲方法,学于用、知与行、说与做的。 2、踏实工作。踏实工作,才能业绩,艰苦奋斗,工作才会一句空话。“两个务必”是党员的作风,在任何时候都要艰苦奋斗,都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时候都应以饱满的热情,充沛的干劲,投入工作中,切实履好职,认真服好务。 3、善于调研。调研是头脑清醒,认识超前,工作进步的途径。在繁忙的事务工作中,应安排,抽出对所从事的工作调查,从不同的途径的工作情况,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改进工作方法。要善于调研,乐于调研,调研的知识结构,对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和方面工作的熟悉,工作的能力。 4、勇于创新。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事业发展的动力;创新,使人充满活力与朝气。一名党员、一名办公室工作人员,在方针政策、规章法纪、制度程序范围内,为工作、工作质量,更应在工作方法等新的,在的工作岗位上性地工作。 新的工作、新的挑战,新的起点、新的机遇。我相信,在的下,在办公室同志的帮助下,的不懈努力,会面对挑战,把握机遇,使进步,一名新下合格的办公室工作人员。 大学团支部工作计划 经过两年大学生活的锻炼,我们步入了大三。我班团支部在这两年中稳步发展,开展了形式多且富有意义的活动,取得了诸多样成绩。当然,这些都离不开全班广大团员对我支部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我们携手面对风雨,走过光辉,共同见证07小教本一团支部的成长。紧张而繁忙的大三已经开始,我们在学好专业课程的同时更需要把握好正确的思想方向,提高政治觉悟。为使各项活动有条不紊地展开,把团支部建设提高到更成熟的层面,特制定了本学期的工作计划,以此鞭策。 一、 指导思想: 高举十七大精神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团支部和谐发展为主线,引导全班争先创优,开创支部特色。 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以及胡锦涛在“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两会工作报告,以理想信念为核心,以爱国主义为重点,以本道德规范为基础,以全面发展为目标牢固构筑青年一代的强大精神支柱。 贯彻落实学校以及学院关于青年和共青团工作的部署,不断加强团的能力建设,求真务实、开拓进取。 二、工作宗旨: 本学期将在上一学年的基础上继续以思想建设为重点,在理论学习、活动和日常生活学习中时刻注意提高同学们的思想政治觉悟。以思想建设带动“学风”建设;以“学风”建设促进思想建设。并且不断鼓励同学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三、工作重点: 1.组织支部成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关心时事,正确认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校、院、班组织的活动,遵守政治纪律,培养浓厚的学习氛围。 2. 明确团支部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各类会议。根据校及院团委要求和社团团建工作委员会工作任务及思路,结合本学班特色定期召开团支部会议,加强团支部成员之间的思想沟通,广泛征求班级成员意见和建议,确定下一阶段团支部的活动。 3. 集体意识是工作的灵魂,团支部成员要团结一起,培养支部成员强烈的责任心和集体荣誉感;要树立以集体注意为核心的价值观。密切联系同学,起模范带头作用,要有对工作忠诚的责任感、对广大同学高度负责的热情和用语克服困难的精神,能够以自尊、自爱、自信、自立、自强的热情,真正成为班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核心。 4.抓住建国60周年、“12?9” 运动,冬季招聘会等契机,依据团委工作的指导思想深入开展团员意识教育活动,积极参与、配合学校开展各项工作,努力培养学生各方面能力,活跃校园文化。充分发挥每个团员的特长,开展生动、活泼、健康的科技、文化、体育、娱乐等第二课堂活动,做到“寓教于学,寓教于乐”,达到既锻炼学生能力有提高素质的目的。 5.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及预备党员的考察和发展工作,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四、具体计划: (一 )9月份,新学伊始团日活动目前暂定主要涉及三项内容,一总结过去,展望新学期。鼓励全体同学对自己的学习及事业发展方向进行规划;二是倡导积极锻炼,健康饮食,铸造良好的体魄以更好地回馈社会;三是开展秋冬护肤保养讲座,加强我们班广大女生的护肤保养意识。缤纷女生,多彩生活。 (二 )10月份,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的辉煌成就为活动契机,开展爱我中华系列团日活动。增强班级广大团员青年为祖国强盛而奋斗的决心。通过举办此次系列活动充分展现07小教本一全体同学热爱校园、朝气蓬勃、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形式可丰富多样,内容视情况具体安排。 (三 )11月份,利用节假日组织团员青年到北雁荡(暂定)游历,欣赏自然风景,开展野炊野餐、对诗联句等精彩活动,增强班级凝聚力,并让全体同学在活动过程中得到思想上的升华。 (四)12月份,拟以冬季招聘会为契机,组织同学服务工作现场,感受就业压力。鼓励同学积极复习迎考,加强考试诚信教育。并且作好本学期总结以及团支部的总结工作。 五、结语: 一个班级的思想建设无疑会影响到这个班的整体面貌,这给我们团支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任团支部如一股新鲜“血液”,有其优势,也有其不足。这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听取大家对我们学会团支部的意见,服务大局。在老师、同学们的大力支持和鼓励下,我们有信心把我班团支部建设成为“文化素质好,思想觉悟高,各方面综合素质优秀”的优秀团支部。我们也正朝着这个目标而不断地努力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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