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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审查委员会工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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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审查委员会工作规则附件:1龙江银行财务审查委员会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财务资源配置效率,增强全行自我约束、自我平衡能力,规范全行财务支出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我行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办法,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总行、总行营业部和各分行。第三条财务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财审会)是各分行(含总行营业部,下同)的财务事项审查机构,负责对本行重大财务开支事项的必要性、合理性、合规性进行审查,为业务发展合理配置财务资源,有效节约财务开支。各分行根据...

财务审查委员会工作规则
附件:1龙江银行财务审查委员会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财务资源配置效率,增强全行自我约束、自我平衡能力,规范全行财务支出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我行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办法,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总行、总行营业部和各分行。第三条财务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财审会)是各分行(含总行营业部,下同)的财务事项审查机构,负责对本行重大财务开支事项的必要性、合理性、合规性进行审查,为业务发展合理配置财务资源,有效节约财务开支。各分行根据本规则的要求设立财审会。各行财审会对本行行长(主要负责人,下同)负责。财审会会议不得以其他形式会议代替。第四条财审会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效益性原则。财审会以效益为中心,对重大财务开支事项进行必要性、合理性审查,对审议通过的财务事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节约财务开支,优化财务资源配置,提高经营效益。(二)效率性原则。财审会仅对一定范围内重大财务事项进行审议,权限以下的财务事项按照财务授权规定由相关人员进行审批。(三)规范性原则。相关条线要按照规范程序和内容报送审议事项,财审会按规范流程进行审议和批复。项目申请单位应严格执行财审会决议。(四)及时性原则。财审会原则上每月至少召开一期,项目较多时可以根据秘书长建议随时召开。财审会会议每期审议项目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20个,要严格控制补议项目数量。(补议事项是指无法及时召开财审会进行研究的特急事项,如遇此类事项需由行长、财审会主任委员共同签批同意后先行执行,待下次财审会进行补议。)第五条下级财审会工作接受上级财审会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第六条财审会基本职责:依据国家金融法律、财务法规及我行经营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对本行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费用投入等财务资源配置的必要性、合理性、合规性进行审议,检查、监督项目的执行,并对执行不力的项目提出整改意见。主要包括:(一)审议大额财务支出事项:1.工程项目购建支出;2.非科技类固定资产项目购置、租赁、装修改造支出;3.非科技类无形资产购置支出;4.科技投入支出;5.大额费用性支出,主要包括印刷费、低值易耗品购置、业务宣传费、广告费、审计费、物业管理费、咨询费、其他营业费用、捐赠赞助支出。(二)审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处置事项。(三)审议其他重大财务事项。(四)检查、监督经财审会审议通过项目的执行。第七条各行达到财审会审议金额起点的财务事项必须提请本行财审会审议,未经总行批准各行不得擅自提高审议金额起点。各行可以根据本行实际情况降低项目审议金额起点,但除捐赠赞助支出项目以及需经财审会审议的重要财务事项外,各分行审议项目金额起点原则上不低于3万元。第八条 各分行超过本行财务授权限额的财务支出项目原则上须经本行财审会审议同意后报请上级行审批。任何单位不得化整为零、随意拆分项目或者隐瞒不报,逃避审查。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九条财审会由主管或协管财务的副行长和相关条线负责人组成。相关条线包括党委办公室、运营管理条线、科技条线、个人业务条线、资金财务条线、综合条线、监事会办公室、风险管控条线等。各行可根据本行条线设置的具体情况和财务管理的实际需要进行适当调整。财审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为财审会的办事机构,设在本行资金财务条线。第十条财审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主管或协管财务的副行长担任;设秘书长一名,由资金财务条线总经理担任。副秘书长一名,由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财务部总经理担任。财审会其他委员由相关条线负责人担任,相关条线可推荐副总经理(副经理)以上人员两名为财审会委员。总行、各分行财审会秘书处设立专职人员一名。第十一条各行要建立财审会委员库。委员库由主任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及相关条线财审会委员组成。财审会委员由相关条线推荐,由秘书处报主任委员批准。委员一般应熟悉财务、基建或科技业务,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相关条线财审会委员一般情况下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及时报经主任委员批准同意。第三章报审流程第十二条申请条线提请审议的财务事项,由报审条线负责对项目的必要性、合理性、合规性提出明确的初审依据和意见。报审条线为非资金财务条线的,该项目还须送资金财务条线出具初审意见。科技类项目由科技条线初审;人力费用类项目由人力资源部初审;会计出纳机具类项目由运营管理或个人金融业务等相关条线初审;宣传、广告类项目由综合管理条线综合管理部初审;安全保卫类项目由综合管理条线保卫部初审;其他项目由资金财务条线初审。各行可根据条线职能分工情况对报审条线进行适当调整。第十三条项目报审材料须按照规定格式和要求统一上报报审条线进行审批,上报电子文档同时需报送纸质材料一份,用于存档。纸质文档内容需与电子文档内容保持一致。第十四条已提交秘书处但未经审议的项目,如需修改报审材料,申请条线或报审条线应提交书面说明并由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秘书处申请退回修改。第十五条报审条线应及时将拟上会项目提交财审会秘书处,财审会秘书处原则上应将本期财审会召开前2个工作日内报送的项目纳入下期财审会。秘书处对报审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报请秘书长安排上会;不符合规定的,不得提交上会。第十六条需提请财审会审议的项目,原则上应按照先审后批的程序办理。第四章报审材料要求第十七条提请财审会审议的项目材料包括以下要件:(一)项目 申请表 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申请表下载调动申请表下载出差申请表下载就业申请表下载数据下载申请表 。(二)申请报告。(三)可行性分析报告表。(四)辖属行项目需提供该行财审会审批意见表。(五)其他要求报送的文件材料。第十八条 营业、办公用房购建(租赁、装修)项目,申请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存量状况和使用情况,项目申请的必要性等。(二)项目所在单位的整体概况,包括人员、业务量情况,周边经济环境及同业网点布局情况等。(三)近三年业务发展状况和效益分析,装修项目需提供近五年装修投入情况。(四)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同业排名情况,主要包括存款、贷款、中间业务收入和账面利润等指标(适用上报总行财审会项目)。(五)未来三年业务发展和投入产出效果量化分析。(六)周边可比市价、走势、与出售方(出租方或服务方)的往来关系等因素的分析。(七)项目预算,包括购建(租赁或装修)的建筑面积、人均建筑面积、单价、预算总额,资金来源及使用安排。(八)项目的业务功能分区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九)项目实施方案及投产进度。  (十)项目风险控制措施。(十一)其他情况(如相关图片资料等)。装修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简化上述内容。第十九条 科技投入项目,包括硬件、软件购置项目和相关服务项目,申请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概况,包括同类项目存量状况和使用情况,近三年投入情况。(二)项目投入必要性分析,包括人员、业务量与设备、软件等在项目投入前后的匹配情况。需要进行压力测试的,要提供具体的测试结果。(三)项目投入合理性分析,包括同类项目的市场价格情况、费用支出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依据)等。(四)项目建设标准,包括购置数量、预算单价、设备配置标准、软件性能、使用年限、维护服务标准等。(五)项目预算,包括项目投入金额,预计设备存续期内的维护费用,资金来源及使用安排。(六)项目投入产出效益的预估情况,包括支持业务发展情况,效率提高情况等。(七)项目实施方案及投产进度。  (八)项目风险控制措施。  (九)其他情况。第二十条大额费用性支出项目申请报告主要包括:(一)项目概况。(二)该笔费用支出标准,包括数量和单价等指标。物业管理费用项目需提供分项支出标准。(三)该笔费用支出是否在本年度费用预算之内。(四)该笔费用支出的必要性。(五)该笔费用支出的合理性分析,包括与同类项目的市场价格对比、支出项目预计产生的效益等。(六)该笔费用支出的控制措施。(七)其他相关数据资料。捐赠赞助支出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简化上述内容。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处置项目,包括出售、报废、置换等导致资产所有权转移或灭失的项目,申请报告主要包括:(一)项目总体情况,包括资产来源、价值情况、闲置情况等。(二)具体处置预案,包括处置原因分析、处置收入和处置税费的估算依据、预计处置损失等。(三)项目处置必要性分析,包括不处置该资产的后续维护成本分析。(四)实物管理、资产风险、内控合规以及法律事务等相关条线意见。(五)其他情况。第二十二条其他重大财务事项申请报告的内容,应根据事项的性质、管理要求比照上述内容进行加工、整理、分析。第五章会议流程第二十三条财审会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秘书长参会,其他条线财审会委员根据财审会秘书处通知按时参加会议。如财审会委员不能参加财审会会议,须在会议召开前向主任委员请假并通知财审会秘书处。第二十四条 总行财审会会议须有7名以上(含)具有项目表决权的委员和1名监事会办公室或风险监控条线稽核部门委员出席方为有效。营业部、各分行财审会会议须有5名以上(含)具有项目表决权的委员和1名风险监控条线稽核部门委员出席方为有效。第二十五条 项目报审条线的财审会委员对本条线提交的审议项目不具有表决权,如该项目的申请条线参加会议,其委员亦不具有表决权。参会的财审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对每个项目均有表决权。监事会办公室或风险监控条线稽核部门委员列席会议,不参与表决。秘书长根据审议事项的需要和报审条线的申请,决定有关条线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人员不具有表决权。第二十六条会议一般程序(一)秘书长通报议程安排,主任委员宣布会议开始。(二)报审条线向委员介绍提交审议事项的基本情况及初审意见。(三)秘书长向大会通报财务条线的初审意见、建议。(四)委员发表意见,提出质询并进行讨论;报审条线回答委员提出的有关问题,必要时秘书长可请申请条线或分支行人员到会进行解释说明,解释说明完毕后应要求其离开会场。(五)主任委员综合审议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表决或确定表决事项及条件。(六)有表决权委员投票表决。第二十七条财审会审议事项采用集体审议,公开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结果分为“同意”“不同意”和“复议”三种。委员认为项目可行、财务资源配置合理或对主任委员根据讨论结果加以修正而确定的表决意见表示赞成的,投“同意”票;相反,投“不同意”票;委员认为项目需要进一步核实情况、补充材料后再行审议表决的,投“复议”票。委员在投“不同意”票时,要列明不同意的理由;在投“复议”票时,要列明复议时需要落实的条件或需要补充的资料。如在表决时来不及说明原因和理由,秘书处应在会后向相关委员征询,并将意见以非记名形式填在审批意见表上。第二十八条财审会审议事项实行多数决定制。凡是付诸表决的事项,“同意”票数达到与会有权表决人数三分之二(含)的方为通过;“不同意”票数超过与会有权表决人数三分之一的,即被否决;“同意”票数未达到三分之二(含)但“同意”票数与“复议”票数之和达到与会有权表决人数三分之二(含)的,需进行复议。第二十九条对确定复议的财务事项,由主任委员确定复议必须落实的条件或需要补充的材料,相关条线要按照财审会要求及时补足材料。复议仍未通过的项目即被否决。财审会原则上不得对被否决项目进行再审。第六章项目执行和变更第三十条主任委员负责签发会议纪要,并根据会议纪要在《财务审查委员会审批意见表》上签署审议意见,《财务审查委员会审批意见表》经行长签署意见后生效。第三十一条行长有权否决财审会审议同意的财务事项。对财审会审议否决或复议的事项,行长原则上不得审批同意。第三十二条财审会审议通过的项目必须按现行财务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实施。涉及集中采购的,由集中采购条线按照集中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在财审会确定的项目和资金预算额度内实施集中采购。第三十三条经财审会审议通过的财务事项,执行条线应在收到项目审批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进度要求实施,如项目因故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启动实施,应将具体情况书面报送财审会秘书处,由秘书处报经主任委员审批同意后方能暂缓实施。基建项目暂缓期不得超过2年,其他投资项目暂缓期不得超过1年。第三十四条若项目执行超过暂缓期或执行内容发生变化、执行金额预计超过审批金额的,应按规定程序重新报经财审会审批。第七章监督与检查第三十五条对财审会审议通过的所有项目,申请条线必须在项目执行完成30日内,填写《项目执行情况表》并上报报审条线备案,报审条线监督报审事项的执行情况并定期上报财审会秘书处。第三十六条申请条线必须及时对财审会审议通过的工程项目购建、租赁、装修以及非科技类无形资产购置等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一)在项目实施期间,每年2月底前总结该项目在上一年度内的实际执行金额、未执行金额及未执行原因。(二)项目结束后报审条线应定期总结项目的实施情况和效益情况并上报财审会秘书处。第三十七条上级单位财审会应对下级单位财审会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指导。第三十八条风险管控条线稽核部每年定期对财审会上年审议通过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第八章秘书处职责第三十九条财审会秘书处是财审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处理财审会的日常工作,传达财审会决议。第四十条财审会秘书处主要职责(一)负责本行财审会委员库的建立、更新和维护。(二)对报审程序的合规性和报审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整理编排拟上会项目。财审会秘书处对提交财审会材料审核内容主要包括:申请程序是否合规;申请材料要件是否齐全,内容、格式是否符合要求;申请事项说明是否完备等。(三)以纸质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财审会会议通知。(四)负责会议期间会议现场维护、会议记录以及相关会议保密工作。(五)会议结束4个工作日内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要求写明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以及议定的事项、金额;对财审会审议项目要求逐一填写《财务审查委员会审批意见表》,对于不同意或需要复议的项目在《财务审查委员会审批意见表》中注明原因。(六)将项目审批结果以《项目审批通知书》形式通知报审条线,并抄送有关条线。《项目审批通知书》印章以资金财务条线章代替。(七)督促报审条线及时填写《项目执行情况表》,对财审会审议通过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和分析,及时向财审会汇报。(八)每年对上一年度财审会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于1月底前报送上级行财审会。(九)负责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第四十一条财审会秘书处应积极配合相关监督检查条线的监督检查工作。第九章责任和纪律第四十二条财审会委员、秘书处工作人员、业务主管条线和归口管理条线工作人员要廉洁自律、恪尽职守、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得以权谋私,弄虚作假。第四十三条各申请条线要保证提交审议的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各申请条线负责人对资料的真实完整性负责。第四十四条报审条线(业务主管条线或归口管理条线)要对报请审议的事项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提出的审核意见负责。第四十五条财审会参会委员要恪尽职守,认真审议上会项目,对项目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因特殊原因参会委员离开会场须经主任委员同意。第四十六条财审会参会委员、列席会议人员以及秘书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会议讨论情况、委员表决情况及相关资料严格保密。第四十七条违反以上纪律条款者,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第十章附则第四十八条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附件:一、龙江银行财务审查委员会审议项目金额标准二、龙江银行财务审查委员会委员信息登记表三、龙江银行财务审查委员会审查项目报审、审批流程图四、龙江银行财务审查委员会项目申请表五、项目(或预算)申请报告六、可行性分析报告表格式样七、龙江银行财务审查委员会会议通知格式八、龙江银行财务审查委员会会议纪要格式九、龙江银行财务审查委员会审批意见表十、龙江银行财务审查委员会项目审批通知书格式十一、龙江银行财务审查委员会项目执行情况表十二、龙江银行财务审查委员会201X年第X期财务审查委员会议审议事项表决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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