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指标 1.经费自给率 衡量事业单位组织收入的能力和满足经常性支出的程度。计算公式为: 事业 经营 附属单位 其他 + + + 收入 收入 上缴收入 收入 经费自给率=————————————————×100% 事业支出+经营支出 支出中因特殊原因需要扣除的项目,应经财政部门批准。 2.资产负债率 衡量事业单位利用债权人提供资金开展业务活动的能力,以及反映债权人提供资金的安全保障程度。计算公式为: 负债总额 资产负债率=————×100% 资产总额 3.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占事业支出的比率 衡量事业单位事业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人员支出 人员支出比率=————×100% 事业支出 公用支出 公用支出比率=————×100% 事业支出 上述公式中人员支出包括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和助学金;公用支出包括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 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与现行《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衔接问题的通知 1996年11月29日 财文字[1996]628号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令第八号颁发了《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从1997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种种原因,作为与《规则》配套的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目前暂不能出台,近期仍需继续执行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为了保证事业单位在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能够顺利实施《规则》,避免执行过程中出现某些混乱现象,现将《规则》与现行《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以下简称现行会计制度)协调衔接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出台前,各事业单位仍按现行会计制度执行。各地区、各部门不得擅自修改、出台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二、在新的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与现行会计制度并行的情况下,为了基本满足《规则》关于事业单位实行收支统一管理的要求,需要在编制预算、决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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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对《规则》中有关项目按照现行会计制度的科目做相应转换,具体转换办法见附件,请按照执行。 三、转换办法中规定的科目对应关系,仅限于事业单位填报预算、决算表时使用,日常会计核算暂不按《规则》有关项目记账。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部反映。 附件:《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有关项目与现行《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相关科目的对应关系附件: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有关项目与现行《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相关科目的对应关系 《规则》有关项目 现行会计制度的科目 全额单位 差额单位 自收自支单位 财政补助收入 拨入经费拨入专项资金 拨入差额补助费拨入专项资金 拨入专项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 调剂收入 调剂收入 调剂收入 事业收入 其中:预算外资?(按注1要求填) 抵支收入预算外收入 业务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按注2要求填)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下级上交收入 下级上交收入 下级上交收入 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 事业支出 其中:预算外资金(按注1要求填) 经费支出预算外支出专项资金支出 业务支出专项资金支出 专项资金支出 经营支出(按注2要求填)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调剂支出 调剂支出 调剂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上交上级支出 上交上级支出 上交上级支出 结 余 经费包干结余并按注3加填 结 余 收 益 事业基金(按注4要求填) 专用基金 专用基金收入 专用基金收入 专用基金收入 注:1.预算外资金应按《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1996]029号)及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的预算外资金项目的数额填列; 2.经营收入及其支出能够从现行会计制度的二、三级科目中反映的就填列,不能反映的就暂不填列; 3.全额预算管理单位的结余按经费包干结余加预算外收支的决算结余填列; 4.事业基金应按本年结余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后的剩余部分以及历年滚存结余部分填列; 5.以上项目各单位有数据的就填列,没有数据或暂时划不清的暂不填列。 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1996年10月12日 财文字[1996]630号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经国务院批准,已以财政部部长8号令颁发,从1997年1月1日起执行。为了贯彻落实《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做好新老制度的衔接转换工作,现就新的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取消“三种预算管理形式”后有关政策衔接问题通知如下: 一、取消“三种预算管理形式”并不等于取消财政对各类事业单位拨款数额的差别,财政部门将根据事业特点、事业发展
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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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收支状况以及国家财政政策和财力可能,确定对不同事业单位的不同补助标准。 二、取消“三种预算管理形式”后,凡是与“三种预算管理形式”挂钩的有关政策,应在体现国家现有政策连续性的前提下,结合财政对事业单位的支持强度和事业单位的经费自给率调整确定。在国家出台有关具体衔接政策之前,可暂维持国家现有政策不变。 三、各地区、各部门应切实作好新老制度的衔接工作,保证新制度顺利实施,平稳过渡。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以便进一步补充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