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小说叙事与道德安全
指出中西小说叙事中存在着应引起叙事学界
深入思考的道德安全问题,是不是在危言耸听?让
我们先看两个例子:当代美国作家托马斯·哈里
斯创作的小说《沉默的羔羊》,因被改编成同名电
影而举世闻名,可他对“食人魔”汉尼巴尔博士的
塑造,却是让读者产生道德迷惘的典型例证。在小
说中,汉尼巴尔沉着、冷静、知识渊博而又足智多
谋。特别是在电影叙事中由于安东尼·霍甫金斯
的出色表演,观众被“食人魔”汉尼巴尔博士所吸
引,且达到了既敬畏又迷恋的程度。一个食人恶魔
却使人一点儿也无法对其产生憎恨之情,反而被
他的“人格魅力”深深折服。以至于抓捕他的女警
察,爱上了这个“吃人犯”(喜欢吃人脑)。杀人犯拉
弗卡迪在法国作家纪德的叙事里,是一个冷漠可
爱的罪犯,他以谋杀来表达他的“自由道德”,即用
剥夺无辜生命来换取杀人犯自己的道德快乐。布
斯困惑地说:“读者都是头脑中有罪恶的凡人;他
们很有可能沉溺于一种对拉弗卡迪的道德的快乐
自居——— 因为纪德‘坚持要’我们同情他。”!"#($%&’)事
实上,不是“很有可能沉溺于”杀人犯的道德快乐,
而是确实如此。基斯洛夫斯基“《十戒》之五”的故
事是这样的:男主人公雅泽克的妹妹被他的朋友
的车轧死了,于是雅泽克决定杀死一个人来报仇,
结果他用绳子和石头杀死了一个出租车司机,然
后他被判了死刑。但是在基斯洛夫斯基的叙事里,
叙事者把更多的同情聚焦在了雅泽克身上。视觉
叙事学告诉我们,“聚焦已经是一种包含着主体性
的阐释”!( #($")%),也就是说,叙述者有意不聚焦雅泽
克杀人本身的残忍,反而通过光、色、构图等视觉
在文化冲突攀升、恐怖主义肆虐的今天,探讨中西小说的叙事伦理问题,不仅仅是小说叙事学研究的
重要内容之一,更应该引起整个叙事学界足够的关注与重视。本文从叙事学的中国道路视角出发,把叙事
与道德结合起来进行思考,分析了存在“道德安全”问题的“意识形态眼光”叙事的原因:一是小说叙事中的
“污名化叙事”,二是“反伦理”角色代言叙事。为此,本论文探讨了中西小说的叙事原则并上升到伦理的高
度:即叙事者(无论以何种身份出现)在叙事时必须遵循的“道德底线”和最高伦理原则。
!关键词 #叙事伦理;道德安全;底线;纪实
!中图分类号 # *(+’ !文献标识码 #, !文章编号 # "++% - ."/0((++1)+’ - ++() - +1
王成军(")’"—),男,徐州师范大学“比较诗学与比较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文学院教授,南京大学中
文系博士后,研究方向为中西小说叙事学和中外传记诗学。(江苏徐州 (("+++)
叙事伦理:叙事学的道德思考
!王成军
!"#$%&" ’()"#* ’)"+$)+’
江西社会科学 !""#$ %
!"
江西社会科学 !""#$ %
!"#$%"
语言过多展示雅泽克杀人过程的困难。最为关键
的是,叙述者对雅泽克被行刑的时间过程进行了
放大,有意令观众产生空间叙事意识,实现了“时
间的空间化”&’ (()#*),结果观众对杀人犯雅泽克反而
产生了同情,以至于怀疑到司法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的“以法杀
人”的合理性。“十几个警察包括雅泽克的辩护律
师(一个刚毕业的法学院学生),注视(监视)着行刑
的经过,瘦小的身体如树叶般挂在绞刑架上,连像
被杀的司机一样的呻吟声都来不及留下。导演在
这部并不长的影片里面,对这两个杀人的过程都
给予了成分几乎相等的胶片。在观众眼里,两次的
杀人场景却是一样的惨烈,甚至后者比前者更可
怜。被‘杀人偿命’这个显然的理由所笼罩着的那
时的我,也禁不住同情起雅泽克来,似乎被国家法
律所宣布的合法的行为,竟然表现出与雅泽克杀
死出租车司机一样的残酷情绪。与其说后者是对
‘杀人者’的惩罚,不如说是对‘杀人者’行为的模仿
和拷贝(而在现实生活中的差别却是非法与合法
的区别),仿佛生命在被扼杀之时没有什么本质区
别。如果从人性或者尊重生命的角度看,后者的杀
人和前者的行为一样是罪恶的。”&+ (当代大学生的
话证明:“叙事”不仅能够让我们学习死亡,减轻向
死而生过程中所可能引起的在世焦虑情绪 &, ( -)*%! .,
它也会改变我们对生活的道德信念和对“人生”的
看法。因此,我认为,叙事中的“道德安全”问题,应
该引起整个叙事学界足够的关注与重视。
福勒在《语言学批评》中把叙事眼光(/0123
04 5167)分为三个方面:心理眼光、意识形态眼
光、时间与空间眼光。其中意识形态眼光指的
是:“由文本中语言表达出来的价值或信仰体
系,例如托尔斯泰的基督教信仰、奥威尔对极权
主义的谴责等。”& % ( - )*89 .福勒观察到了叙事学中
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究竟是谁在文本的结构
中充当表达意识形态的工具?尽管申丹批评福
勒对意识形态眼光的探讨不仅混淆了作者与叙
述者之间的界限,而且混淆了叙述声音与叙事
眼光以及聚焦人物与非聚焦人物的界限 & % ( - )*9" .。
但我们认为,福勒能够纠正叙事学纯粹探讨形
式结构的偏向且能在形式分析中发现“意识形
态眼光”,这一点就是对叙事学做出了贡献。从
这个意义上讲,中西小说叙事中之所以存在“道
德安全”问题,主要有以下两个“意识形态眼光”
叙事原因:一是小说叙事中的“污名化叙事”;二
是“反伦理”角色代言叙事。
“污名化叙事”,是指在小说叙事中叙述者
从自己一方的“正义”伦理出发,把对方“污名”
为“敌人”,或“非正义”的一方,以便给后来这些
“敌人”的被屠杀留下“正义”的理由,让读者得
到“杀而快之”的美感。这种小说叙事在战争题
材和武侠小说中表现得尤为突出。“以血还血,
以命抵命”,尤其成为武侠小说叙事的特殊逻
辑。问题是,这种小说叙事,在划定暴力的合理
性的同时,又触犯了另一个重要的小说叙事伦
理问题。也就是说这种“污名化”的叙事,不但没
有达到文学安慰生命的旨归,反而是在彰显暴
力美学,给读者带来了伦理的混乱。因为这种文
学叙事正是用“革命的名义”或“正义的代表”做
出了与 “敌人”甚至远胜于 “敌人”的 “暴力行
为”。最为关键的是,暴力本身具有相当的“审美
性”,哲学家汉娜·阿伦如实说道:“暴力因为其
形式充满激情,它的力量源自于人内心的渴望,
所以它使我心醉神迷。”& # ( - )’+ .事实上,中国当代
文学中的红色经典叙事,都或多或少的存有彰
显“阶级仇恨”的“污名化”叙事暴力倾向。
“反伦理”角色代言叙事,是指作家有意地
选取 “非正义人物”做主人公,并且作家还特意
地让这样的主人公身上承接某种 “德行”,以迷
惑或混淆读者的伦理判断力。如让土匪去抗日,
让窃贼具有同情心,让职业杀手去反抗 “恶
警”。更值得注意的是,当这种“反伦理”角色代
言叙事成为布斯所说的 “非人格化叙述”时,其
带来的伦理困惑令人担忧:“非人格化叙述已经
引起了许多道德困难,以致于我们不能把道德
问题看成是与技巧无关的东西而束之高阁。我
!"!"#$%"
们已经看到,内心观察可以为甚至最邪恶的人
物创造同情。在运用得当时,这一效果可以在迫
使我们看到这样一个人物的人性价值方面发挥
无限作用,即一个我们客观上考察其行动会加
以谴责的人物;这一方法的最新成就,是福克纳
的《大宅》(!"#")中的明克·斯诺普斯。但是并
不奇怪,运用这一效果的作品时常导致道德混
乱。”$ ! % & ’()* +试看一例:
我忧伤地笑了笑,戏称她为“我冷漠的
公主”。她却不能领悟这个充满智慧的玩笑。
噢,读者,请不要怒冲冲瞪着我,我并不是想
说明我没能想方设法快活起来所产生的效
果。读者应该理解,在占有一个小仙女和为
其奴役时,着魔的旅行者都离幸福甚远。事
实就是这样。因为世上没有一种至高无上的
幸福能与爱抚小仙女相比。那种至福至喜是
绝无仅有的,它是属于另一种感觉世界的。
尽管我们有争吵,尽管她言语粗鄙,尽管她
吹毛求疵,动不动变颜变色,尽管这一切都
卑劣、危险、根本无望,我仍然沉醉在我自选
的天堂里——— 天堂的穹空布满地狱之火的
颜色——— 但仍然是天堂。$!, % &’!-. +
这里的叙述者是一位中年男人,他 “爱上”
了 !)岁的女儿洛丽塔(妻子与前夫所生),后来
洛丽塔被别人引诱,他则杀死引诱者后入狱。小
说就是该鳏夫 (其妻因知道丈夫对女儿的觊觎
之心,愤而离家,遭遇车祸)在狱中写的 “忏悔
录”。然而,因为“内心观察可以为甚至最邪恶的
人物创造同情”,结果是读者看到更多的是叙述
者的自恋与自满,却几乎难觅叙述者的忏悔之
心。更为严重的是,现代派小说中的主人公多为
非理性的病态人物甚或堕落邪恶的人物,而非
人格化叙述却给这些人物创造了同情与认同。
由此看来,布斯在这里指出的“道德混乱”,无疑
是正困扰着小说叙事学的一大难题。我们认为,
解决这一叙事难题可以从叙事学与伦理学结合
的视角来切入。为此,我们提出了小说叙事的
“道德底线”和叙事伦理的最高原则。
二、小说叙事的“道德底线”
尽管在叙事作品中,有“可靠叙述者与不可
靠叙述者”之分,在实际的叙事中会出现 “叙述
者所显现的意识形态与思想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与隐含作者不
相一致”的意识形态“偏见”$ " % & ’#, +,但是“作者的
声音从未真正沉默”$ ! % & ’)* +。也就是说,任何一位
有德性的小说作家必须对其所叙述的人和事,
保持最基本的伦理关怀。
(一)剥夺他人的生命是一种“罪”。众所周
知,尊重每一个人的生命,是伦理学上一个至为
重要的内容。何怀宏说:一般说来,伦理学包含
有两类基本概念,一类概念是“好”、“善”(/001)
这一类价值概念,另一类是“正当”(23/45)、“应
当”(06/45)、“义务”(1657)这类规范、义务概念。
广义的道德因之也可分为两个方面:行为规范
(正当 23/45)与价值欲求(好 /001)。在传统道德
中,目的价值与义务规范两者是相当紧密地结
合在一起的,并相当突出目的价值的根本地位;
而近代道德理论的主流从康德起则趋向于分离
两者,或者说拉开两者的距离,强调行为规范的
优先地位及其独立性。亦即,强调在现代社会人
们的价值歧异尚不能根本解决且不能达致统一
的情况下,道德应当主要限于只是普遍地要求
人们的行为正当,要求人们遵循一些最基本的
道德行为规范。 $ !, % & ’-" +
这就要求小说作家在叙述此类事件时,尽
管小说人物有着各种各样杀人的 “正当”(23/45)
或杀人后的“善良”(/001),但是在小说家的叙事
伦理中,应该始终有着明确的道德伦理情怀,即
剥夺他人的生命是一种 “罪”。特别需要注意的
是,不可在叙事中因为同情人物,肯定杀人者的
善良而忘却了人物本身所犯下的杀人之罪,反
而让读者在道德上模糊起来。
我们认为,陀斯妥耶夫斯基的小说叙事,坚
守了叙事的“道德底线”。在《罪与罚》中,作者对
叙事伦理:叙事学的道德思考
!"
江西社会科学 !""#$ %
!"#$%"
拉思科里涅珂夫犯罪的叙事,只占了整部小说的
六分之一,主要笔墨都用在对杀人者的“罚”的叙
述上。杀人后的拉思科里涅珂夫回到他的陋室后
就大病一场,发高烧,整天浑身发抖,魂不守舍,
处于自首与自杀的惶恐之中。母亲与妹妹的到
来,让他切身感受到违反不可杀人原则的人,再
也得不到真正的亲情了,因为自己不再说真话
了。即使在最能安慰他灵魂的人面前(妓女索尼
亚)说出了自己所犯下的“罪”,他也只是更加感
到一种“心罚”的痛苦与焦虑。在陀斯妥耶夫斯基
的叙述伦理中,他认为人物不管有着何等“高
尚”、“正当”的理由,杀人总是有罪的。“我不能认
为一个烧死异教徒的人是有道德的,因为我不承
认您的观点##与内心的信念相一致便是道德。
这无非是诚实(俄语很丰富),而不是道德。道德
的典范和理想在我这里只有一个##基督。我要
问:他可能烧死异教徒吗##不会。因此,烧死异
教徒就是不道德的行为。”& ’’ ( ) *+,, -在这里,鲜明地
体现了陀斯妥耶夫斯基伟大的道德情怀,“任何
人都是一个人,都享有一种基本的、不可剥夺的
生存权,优秀者有生存的权利,不优秀者也有生
存的权利,他们享有平等的生存权。前者的权利
绝没有逾越到可以剥夺后者的同样权利的地步。
这就像那位军官在听到大学生的话之后所说:这
是天性,是自然。一个邪恶的人,即便犯了罪,可
以诉诸法律经过一定程序去惩罚他,但却不可以
这样去杀害他。而一个并未违法的不道德的人,
就更不可以这样去杀他了。被某种思想或理论盅
惑的人们,容易以‘清除垃圾、废料’的名义从肉
体上折磨或消灭另一些被认为无用、痴呆、堕落
的人,或者另一些被认为是‘敌人’的人,然而,如
果恰恰是你的亲人,与你有某种血缘关系的人,
也属于这一要被淘汰、要被抛弃的人们之列呢?”
& ’" ( ) *.! -因此,尽管拉思科里涅珂夫自认为:他杀死
的是一个无意义、无价值、又恶毒、又有病、又可
恶的老太婆,这个又愚蠢、又乖戾、又有痨病的老
太婆的生命有什么价值呢!不过是一个虱子、一
个黑甲虫的生命罢了,事实上还不如,因为这个
老太婆在害人,她在消耗别人的生命!但是陀斯
妥耶夫斯基认为,拉思科里涅珂夫杀死老太婆是
有罪的。所以,陀斯妥耶夫斯基的小说叙事不但
没有让读者产生道德上的混乱,反而让读者更加
看清了杀人背后“拉思科里涅珂夫们”内心可怕
的“用理论来杀人”的暴力实质。
罗贯中在《三国演义》中对刘备吃“狼肉”的
叙述,则是有违小说叙事“道德底线”的,之所以
认定罗贯中此处的叙述,是违反了小说叙事的
“道德底线”,当然不是因为罗贯中描写了刘安
杀妻的事件,而是罗贯中对此事件的叙事眼光
问题。在这里,罗贯中丝毫没有反思刘安杀妻的
非道德性和残忍性,反而把刘安当作了 “义”的
典型来塑造。从接受美学的视角来看,即便是指
出了刘安杀妻“也太忍”的毛宗岗也是如此:“易
牙杀子以飨君,管仲以为非人情不可近,刘安之
事将毋同乎?曰:不同。牙为利也,安为义也。君
非绝食,则易牙之烹其子为不情;君当绝食,则
介子推自割其肉不为过也。”李渔从“文字不可
太过”的角度批评了罗贯中的不真实:“欲以感
切之事形容受之者之好处,不知言之太过,反成
惨毒。文字不可太过,于此可知。”& ’! ( ) *!!, -但他们
只是轻飘飘地点到《三国演义》小说叙事修辞的
“太过”。其实,这里的关键处是叙述者逾越了小
说叙事的“道德底线”。
)二 -要有诚实的德性。这是小说叙事中不
可忽视的“道德底线”的又一内容。只有如此,才
能使读者在叙事中感悟到作家的春秋笔法,明
了某一人物是否真有“德性”。像《水浒传》中的
高俅、《悲惨世界》中的沙威这一类人是不能看
成为有“德性”之人的,尽管高俅此人踢得一脚
好球,也学了点诗书词赋;沙威穷追冉阿让,可
谓恪尽职守。但是因为他们往往在其它环境中
表现出“非诚实”品行,所以仍是无德性之人。麦
金太尔说得好:“德性不是一种使人只在某种特
定类型的场合中获得成功的品质。被说成是一
!!!"#$%"
个好委员、一个好的管理人员、一个赌徒或一个
诈骗团伙中的歹徒的德性的东西,是职业技艺
在这些场合中的职业性运用,在这些地方,职业
技艺是有效用的,但不是德性。某人真正拥有一
种德性,就可以指望他能在非常不同类型的环
境场合中表现出它来。”! "# $ % &’() *也许在某些技艺
性方面,高俅不仅是“好”的甚至是很优秀的,但
是当他一朝权在手,就表现出陷害忠良的本性
来了。因此,此种人物就是没有德性的不诚实之
人。
(三)不可诲淫。严肃文学与色情文学的一
个重要区别是:作为叙事者能否坚守 “不可诲
淫”这一叙事“道德底线”。也就是说,叙事者不
是为写性而写性,而是有着更深刻的主题存
在。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谈到《金瓶梅》时
说:“然《金瓶梅》作者能文,故虽间杂猥词,而其
他佳处自在,至于末流,则著意所写,专在性交,
又越常情,如有狂疾。惟 《肉蒲团》意想颇似李
渔,较为出类而已。其尤下者则意欲盧语,而未
能文,乃作小书,刊布于世,中经禁断,今多不
传。”! "+ $ % &"’) *为什么“教为出类”的李渔的《肉蒲
团》,至今仍被冠以“中国色情文学”的名称呢?
原因就在于李渔是在 “诲淫”。从小说的叙事伦
理来看,即便是《金瓶梅》这样的作品,事实上也
是难免逾越了我们所说的叙事道德底线。有学
者指出:“表面上看,他是个一本正经的道德家,
不放过每一个机会斥责通奸与淫乱;但他费那
么大的气力去描写性行为的事实却说明,他从
道德上谴责放荡的态度是虚假的。”以至于在具
体的叙事中,“他显然对床上的每一个细节津津
乐道(即使他不借用诗词)”,而且“文笔带有一
种平心静气的抒情调子”。结果,叙事者本身一
位地去玩味“这性活动本身、这执行活动的器官
以及赤裸的身体”! "( $ % &’,’ *,那读者无疑也本能地
去欣赏此叙述,其中蕴涵的伦理意义早被抛到
爪哇国去了。从柏拉图到托尔斯泰,文学艺术一
直被指责为激动人的情感从而也扰乱了人们道
德生活的秩序与和谐的渊薮,柏拉图在 《理想
国》中说,正是诗歌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性
欲,愤恨,以及跟我们行动走的一切欲念,快感
的或痛感的,你可以看出诗的模仿对它们也发
生同样的影响。它们都理应枯萎,而诗却灌溉它
们,滋养它们。”! "- $ % ) . +, *尽管我们不认同柏拉图
的文艺观,但是,如果叙事者不注重小说叙事中
的“道德底线”问题,叙事所带来的“道德”混乱
和破坏性还是极大的。
三、叙事伦理的最高原则
叙事理论告诉我们,作者与叙述者是不能
等同的,而且叙述者本身是有着多重身份的:"、
“叙述者可以或多或少地离开隐含的作者”;’、
“叙述者也可以或多或少地远离他所讲述的故
事中的人物”;#、“叙述者可以或多或少地远离
读者自己的准则”;+、“隐含的作者可以或多或
少地远离读者”! " $ % &"/( . "// *。这说明由于“作者”本
身的复杂性,仅仅提出叙事的最基本的“道德底
线”,是远远不够的。为此,我们还必须制定叙事
原则并上升到伦理的高度,即叙事者(无论叙事
者以何种身份出现)在叙事时必须遵循的最高
叙事伦理原则或曰叙事中的“职业”道德。
《三国演义》中的叙述者有两个身份:一个
是“尊刘贬曹”的罗贯中,一个是“纪实传真”的
罗贯中。作为小说家,罗贯中要在他的叙事里
“作者大于人物”地表达出他的历史哲学是作家
的自由,在叙事聚焦中尊崇刘备,也是无可厚非
的。但是,《三国演义》的叙事毕竟是在陈寿《三
国志》和裴松之《三国志注》的“史传叙事”的基
础上演变而来。也就是说,尽管叙事者之一是
“褒扬”刘备的罗贯中,然而“纪实传真”身份的
罗贯中却始终在叙事,并把刘备聚焦到了历史
事实的灯光下,而读者,即华莱士·马丁所说的
“进入叙事活动中的读者”! "/ $ % &"(# *,则看到了政治
家刘备的“虚伪”与“阴毒”。据《新编全相说唱足
本花关索出身等四种》记载,刘备与关羽、张飞
叙事伦理:叙事学的道德思考
!"
江西社会科学 !""#$ %
!"#$%"
“结义”时,刘备说:“我独自一身,你二人有老小
挂心,恐有回心。”当关羽与张飞商议回家“杀了
老小”再“结义”后,刘备是满口肯定。由此,读者
很容易看出那吃了 “猎户老婆肉”与口口声声
“吾宁死,不为不仁不义之事”& ’! ( ) *+,- .的刘备,其
“争夺天下”的用心之所在了。
可喜的是,“纪实传真”的罗贯中在《三国演
义》中对曹操的叙述,不但不是“丑化”曹操的文
学叙事,恰恰是叙述出了“乱世之奸雄”的政治家
曹操的原貌与真实心理。让读者看出了诸多乱世
英雄“革命”的“非人道”和“替己(非天)行道”的
“政治目的”。政治家的曹操总是把他的“生命”或
曰他的“政治”凌驾于“天下百姓”的生命之上。请
看叙述曹操杀吕伯奢一家的文字:
操与宫坐久,忽闻庄后有磨刀之声。操
曰:“吕伯奢非吾至亲,此去可疑,当窃听
之。”二人潜步入草堂后,但闻人语曰:“缚而
杀之,何如?”操曰:“是矣!今若不先下手,必
遭擒获。”遂与宫拔剑直入,不问男女,皆杀
之,一连杀死八口。搜至厨下,却见缚一猪欲
杀。宫曰:“孟德心多,误杀好人矣!”急出庄
上马而行。行不到二里,只见伯奢驴鞍前鞒
悬酒二瓶,手携果菜而来,叫曰:“贤侄与使
君何故便去?”操曰:“被罪之人,不敢久住。”
伯奢曰:“吾已分付家人宰一猪相款,贤侄、
使君何憎一宿?速请转骑。”操不顾,策马便
行。行不数步,忽拔剑复回,叫伯奢曰:“此来
者何人?”伯奢回头看时,操挥剑砍伯奢于驴
下。宫大惊曰:“适才误耳,今何为也?”操曰:
“伯奢到家,见杀死多人,安肯干休?若率众
来追,必遭其祸矣。”宫曰:“知而故杀,大不
义也!”操曰:“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
负我。”陈宫默然。&’! ( )*+/ 0 +1 .
由此看来,小说家的最高叙事伦理或曰叙事中
的“职业”道德,就是“纪实传真”,只要在《三国
演义》中叙述出关于曹操生活的全部事实,叙事
者就能够阻止“邪恶”、“政治暴力”和“非正义”
在读者中的传播,也才能透过小说叙事把真正
的爱、真正的崇拜和真正的人性滋润给小说叙
事接受者。
但问题是,如果小说的叙述者不与作者同
一,而是一个“等于或小于人物”的 & ’/ ( ) *!1/ .叙述
者,尤其是当这个叙述者属于一个 “非道德人
物”,如让杀人犯拉思科里涅珂夫来叙事,还会
有陀斯妥耶夫斯基的“道德反省”吗?我们的回
答是,只要作者“纪实传真”,就能达到叙事的最
高伦理要求。因为作家的首要任务就是让这个
“非道德叙事者”,讲述出他生活的全部真实,即
便是杀人、偷情、乱伦或制造暴力革命。注意,是
让这个人物叙述出他(们)如此“行事”的前因后
果与隐秘心理,而不是有意识地让这样的叙述
者身上承接某种“德行”以迷惑或混淆读者的伦
理判断力。
不妨让我们设想一下,罗贯中让 “曹操”这
个“奸雄”成了《三国演义》的“主叙述者”,那么,
《三国演义》会如何呢?我们想,只要叙事者曹操
(何况,在小说叙事中,曹操还是掌控在作者笔
下)在坚守“叙事的最高伦理”对“自我”进行“纪
实传真”,那么,《三国演义》的叙事声音,也就是
曹操在《让县自明本志令》自传中展示的自我修
辞:语气倨傲又实话实说。尽管曹操掌握了对自
己叙事的 “话语权”,他可以百般掩饰他的 “不
逊”之志向,甚至可以自我夸美:“设使天下没有
孤,不知当几人称帝,几人称王。”但是,“读者本
身是解释多样性的最明显的根源,因为每个读
者都带给叙事一些不同的经验和期待。”& ’# ( ) *’%’ .
读者会从曹操对自我的叙事中看出他的 “德行”
的:他既是乱世之奸雄,又是治世之能臣。然而,
无论乱世、治世,曹操的所思、所行是从来没有
离开过“我负天下人”的自我私欲坐标的。这就
是 “纪实传真”最高叙事伦理原则,所带给读者
的道德感受和审美愉悦。
我们认为,巴赫金的 “对话叙事”理论可以
从叙事学的具体方法上来确保“纪实传真”叙事
!"!"#$%"
叙事伦理:叙事学的道德思考
伦理的实现。巴赫金指出:“在陀思妥耶夫斯基
的复调小说里,作者对主人公所取的新的艺术
立场,是认真实现了的和彻底贯彻了的一种对
话立场;这一立场确认主人公的独立性、内在的
自由、未完成性和未论定性。对作者来说,主人
公不是 ‘他’,也不是 ‘我’,而是不折不扣的
‘你’,也就是他人另一个货真价实的 ‘我’(‘自
在之你’)。⋯⋯在陀思妥耶夫斯基小说中,作者
讲到主人公,是把他当作在场的、能听到他 (作
者)的话,并能作答的人。在陀思妥耶夫斯基作
品中,作者这样来组织叙述,绝非权宜的手法,
而是作者要无条件坚持的根本的立场。”! "# $ % &"’( )
陀思妥耶夫斯基小说叙事的伟大之处,在巴赫
金看来,就在于作者与人物之间的“对话”,也就
是作者在叙事过程中,不要用自己的伦理来过
多干涉主人公的意识,应该与主人公处于一种
平等、对话的关系之中。主人公不仅是观察世界
的客体,而且也是独立的自我意识的主体。但需
说明的是,这里主人公意识的增强,在叙事过程
中主人公与作者的不分伯仲,并不是在 “弱化”
作者的作用,宣布“作者”的退出。因为,“整个主
人公不过是文艺作品的一个成分,因此他自始
自终完全是由作者创造出来的。”! "# $ % &"’* )也就是
说,“对话”意味着客观真实地“纪实”出主人公
的所作所为,“传真”出人物如此“行动”的人性
目的或曰潜在隐秘欲望。
当然,也许我们提出 “纪实传真”的最高叙
事伦理原则,不无理想化倾向;也许我们在此建
构的叙事 “道德底线”概念太重学理;也许我们
的论述在逻辑上还稍欠周密。但是曾如叙事学
家托多洛夫所说:“二百年以来,浪漫派以及他
们不可胜数的继承者都争先恐后地重复说:文
学就是在自身找到目的的语言。现在是回到(重
新回到)我们也许永远不会忘记的明显事实上
的时候了,文学是与人类生存有关的、通向真理
与道德的话语。”! +’ $ % &",- )所以,在文化冲突攀升、
恐怖主义肆虐的今天,把叙事学与道德结合起
来进行思考,探讨叙事伦理问题,这不仅仅是小
说叙事学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更应该引起整
个叙事学界足够的关注与重视。
!参考文献 $
! " $ %美 )布斯.小说修辞学 !/ $ .华明、胡晓苏、周宪
译.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 + $(荷)米克·巴尔.
叙述学:叙事理论导论 !/ $ .谭君强译,北京:中国社会科
学出版社,+’’(. !( $龙迪勇.叙事学研究的空间转向 ! 0 $ .
江西社会科学,+’’1,("’). ! 2 $关于四条道德禁令的思
考 ! 34 5 67$ . 中国影视网,+’’" 8 ’+ 8 "1. ! * $ &9:; <=>
?@A:B:!"#$#%& ’$ (")*+#,. CB9DE;9FAG HI J9FK;AAD 4;9LAI
%MK=?9N@ 9DG 7@DG@D:CKA OD=PABE=FI @Q MK=?9N@ &BAEE ) .
!1 $申丹.叙述学与小说文体学研究 !/ $ .北京:北京大学
出版社,+’’". ! , $ %美 )罗伯特·希尔福特,芭芭拉·爱
泼斯坦.一个战时的审美主义者 !/ $ .高宏、乐晓飞译.北
京:中央编译出版社,+’’’. ! - $(美)弗拉迪米尔·纳博
科夫. 洛丽塔 !/ $ . 于晓丹译. 南京:译林出版社,+’’’.
!# $谭君强.叙事作品中叙述者干预与意识形态 ! 0 $ .江西
社会科学,+’’*,(#). ! "’ $何怀宏. 道德·上帝与人:陀
思妥耶夫斯基的问题 !/$ .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
!"" $ %俄 )陀斯妥耶夫斯基.陀思妥耶夫斯基论艺术 !/ $ .
冯增义等,桂林:漓江出版社,"#--. ! "+ $罗贯中.三国演
义(会评本)(上)!/ $ . 陈曦钟等辑校,北京:北京大学出
版社,"#-1. ! "( $ %美 )麦金太尔. 德性之后 !/ $ . 龚群等
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 "2 $鲁迅.中国小
说史略 !/$ .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 "* $夏志清.
中国古典小说导论 !/ $ . 胡益民等译,合肥:安徽文艺出
版社,"#--. ! "1 $伍蠡甫. 西方文论选(上卷)! M $ . 上海:
上海译文出版社,"#,#. ! ", $ %美 )华莱士·马丁.当代叙
事学 !/ $ . 伍晓明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 "- $
张德寅. 叙述学研究 !/ $ .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 ! "# $ %俄 )巴赫金. 陀思妥耶夫斯基诗学问题 !/ $ .
白春仁,顾亚铃译,北京:三联书店,"#--. ! +’ $ %法 )托多
洛夫 . 批评的批评 !/$ . 王东亮等译 . 北京:三联书店,
"##-.
【责任编辑:龙迪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