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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大纲-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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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大纲-2010 工程 监 理 大 纲 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一年 月 日 监 理 大 纲 目 录 第1章 工程概况 1 第2章 项目监理组织机构 3 第3章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6 第4章 监理工作制度 8 第5章 监理工作依据 11 第6章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 12 第7章 施工阶段投资控制 13 第8章 施工阶段进度控制 19 第9章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 23 第10章 施工合同管理 29 第11章 信息管...

工程监理大纲-2010
工程 监 理 大 纲 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一年 月 日 监 理 大 纲 目 录 第1章 工程概况 1 第2章 项目监理组织机构 3 第3章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6 第4章 监理工作制度 8 第5章 监理工作依据 11 第6章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 12 第7章 施工阶段投资控制 13 第8章 施工阶段进度控制 19 第9章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 23 第10章 施工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管理 29 第11章 信息管理 37 第十二章 组织协调 39 第十三章 安全及环保监理 41 第十四章 保修阶段监理 45 第十五章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与对策 46 第十六章 设备清单 50 第一章 工程概况 我公司接到 工程监理工作后,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认真地研究,我们按照本工程监理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的特点,考虑充分发挥我公司标准化管理和各专业人员的技术优势。本着我公司“尊严、严格、敬业、业精”的企业精神。通过有效的管理,顺利实现本工程的各项控制目标,争创精品工程,认真编制了此监理大纲。 1.1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设地点: 3、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4、结构形式:现浇框架结构 5、层数:地下 层,地上 层。 6、工期要求: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竣工。 7、质量要求: 1.2 监理工作范围 监理工作包括土建工程、给排水、强弱电、消防、装饰装修工程、 竣工验收阶段(组织竣工验收、竣工资料的整理、送审备案等) 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1.3 监理工作内容 1.3.1施工准备阶段: 1、协助安排地界的测量及水准坐标的确立; 2、协助联系及监督临时水、电、电话等公共设施的施工; 3、监督日常的施工安全及履行安全守则; 4、协助审核施工图; 1.3.2施工阶段: 1、在每项工程开工这前组织有关单位对施工图进行审核; 2、审定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进度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 3、执行日常质量监督,保证工程按施工图纸及施工规范施工; 4、根据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及国家有关规范检查施工单位提供的材料、产品和设备质量,检查其质量及来源证书,监察工程中使用材料的试验; 5、与质检站联系,共同监察工程; 6、协调现场施工单位工作,务使相互之间的工作不产生冲突; 7、监察施工进度并审核施工进度报表; 8、遇特别事故,向 招标人 提交专案报告; 9、及早检查出施工图错漏、图纸标识不明确之处及与现场环境不吻合情况等影响施工的问题,及时通知业主或其代表、设计单位,研究修改办法,议定修改通知书; 10、提交报告协助业主处理有关“索赔”(包括费用和工期); 11、根据施工进度核实施工单位交来的付款通知单,并签署付款建议报告,供业主或业主代表参考; 12、协助取得各项与施工有关的报建手续; 13、督促施工单位每天记好人员出勤、天气、当天完成的工程以及当天运来物料及设备等情况; 14、定期组织工程技术交底会并按时提交有关工程情况汇报,包括施工照片; 15、监察施工单位执行安全措施,由一名监理工程师负责安全检查。 1.3.3验收阶段: 1、协助招标人组织有关单位对分部、分项及整个工程进行验收,评定工程质量等级; 2、开列缺陷清单,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3、督促安排各种验收试验,并现场监理及见证; 4、督促及检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图纸及维修手册; 1.3.4保修期阶段: 1、检查工程质量状况,鉴定质量责任,监督工程保修; 2、执行工程保修期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有关保修条款。 1.4 监理工作目标 1.4.1 质量控制目标 以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所签订的质量要求、质量目标为依据,依照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及施工验收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对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全面质量控制和管理,使工程项目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施工质量均符合设计和有关规范的要求,并达到建安工程质量验评标准中规定的与施工承包合同中要求的相应的等级,本工程监理质量目标要求达到“ ”(视合同要求定)。 1.4.2 进度控制目标 工程进度控制的目标是以施工承包合同中签订的工期目标为依据。采用科学的进度控制系统对进度计划进行详细分解、分析及优化,确定各控制环节和目标,跟踪进度实施过程,监督承包单位严格按计划执行,确保如期实现合同工期目标。 1.4.3 投资控制目标 工程投资控制的目标是以施工承包合同所确定的合同价为依据,监理工程师将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按监理合同要求做好工程计量、支付控制和审核,控制工程变更,严格掌握变更增加工程量和费用签证,对施工过程中潜在的索赔因素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协同业主做好索赔审核和反索赔工作,严格控制施工阶段的新增费用,确保总投资控制在预定额度之内。 1.4.4 安全管理目标 工程的安全管理目标为不发生安全事故。监理工作规划及施工细则中将根据国家的有关安全管理条例,业主的安全要求,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计划和目标,制定详细的安全目标控制措施。 第二章 项目监理组织机构 2.1 项目监理组织机构 2.1.1 监理组织机构 本项目实施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执业准则,严格执行本公司制定的“监理到位、严格检查、热情服务”的服务宗旨,经招标人授权,独立开展监理工作,对外向招标人负责,对内向本公司负责,监理业务决不分包。项目总监由 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依据本工程特点组建直线制监理机构,根据工程进展,适时调整监理人员,更好实现各项控制目标。 2.1.1 拟派驻地监理人员 姓名 性别 年龄 专业 职称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拟任监理职务 工民建 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工民建 工程师 土建结构 监理工程师 水暖 工程师 水暖 监理工程师 电气 工程师 电气 监理工程师 第三章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岗位职责 3.1 监理人员行为准则及基本职责 全体监理工作人员在监理过程的基本准则:守法、诚信、公正、科学。 3.1.1 总监理工程师主要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进度计划; 7. (视甲方要求定) 8.审定和处理工程变更; 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 工作总结 关于社区教育工作总结关于年中工作总结关于校园安全工作总结关于校园安全工作总结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总结 ; 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3.1.2 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 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规定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送检,合格时予以签认; 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3.1.3 造价监理工程师职责 1.全面熟悉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及设计图纸,与专业监理工程师紧密配合做好各项计量工作; 2.负责本合同工程的计量、支付,计划统计报表,会议纪要及监理月报工作; 3.深入工程现场及时掌握施工现场的工料机动态和工程进展情况,做到计量数量真实,计算准确; 4.配合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工程变更申请报告及施工进度计划; 5.协助往来文件的收发与归档工作,随时准备提供有关统计资料; 6.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3.1.4 监理员的职责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第四章 监理工作制度 4.1 施工监理的工作制度 项目监理机构开展监理工作将遵循以下工作制度 4.1.1 施工阶段的工作制度 1.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2.技术交底制度; 3.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制度; 4.工程开工申请、审批制度; 5.审批承包单位提出的各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详细方案制度; 6.工程所用原材料、构件质量检验及复验(见证)制度; 7.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8.工序间的交接验收制度; 9.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质量验收、交接制度; 10.技术方案复核制度; 11.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单项工程中间验收制度; 12.工程变更处理制度; 13.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4.工程计量制度; 15.施工进度监督及报告制度; 16.现场协调会及会议纪要制度; 17.施工现场紧急情况处理制度; 18.施工备忘录制度; 19.工程索赔签审制度; 20.承包单位、业主、设计、监理机构四方协调制度。 4.1.2 项目监理机构内部工作制度(信息管理) 1.监理机构工作例会制度,原则上每周一次,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减次数; 2.对外行文一律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签发制度; 3.建立监理工作日志制度; 4.监理的报表、报告制度; 5.档案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 ⑴ 各类文件、信函资料等都要分门别类存档; ⑵ 档案管理落实到由专人负责; ⑶ 建立档案借用手续; ⑷ 未经许可,所有档案资料均不得用于与本工程无关的其他方面。 4.1.3 项目监理机构与外界的工作制度(协调管理) 1.承包单位向监理机构提交下列报表、报告和资料: ⑴ 要求承包单位建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组织机构(一般成立项目经理部),并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力,在开工前提交; ⑵ 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在开工前提交; ⑶ 工程项目按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划分验收项目明细表,在开工前提交; ⑷ 工程开工报告,在开工前提交; ⑸ 开工项目的设备、材料、劳力等准备情况的报告,在开工前提交; ⑹ 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⑺ 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⑻ 每季、月进度计划,前一个季、月的最后一天提交; ⑼ 每月现场主要施工设备、劳力安排计划,前一个月的最后一天提交; ⑽ 每月现场材料明细表,当月最后一天提交; ⑾ 进场准备使用的工程材料抽样试验报告(使用前提交,否则不得使用); ⑿ 每月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书,附件包括月度工程进度的明细表、月度工程进度汇总表、工程索赔和工程变更凭证、月度财务结算表,当月25日前提交; ⒀ 每月的材料试验报告汇总表,当月最后一天提交; ⒁ 每月现场施工机械设备、施工人员进出场明细表; ⒂ 每天施工机械设备、施工人员使用情况明细表,前一天提交; ⒃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在事故后十天内提交,报告内容包括处理意见; ⒄ 及时提交不符合地质、地形等已有资料的情况报告; ⒅ 工程索赔申请书及临时记录; ⒆ 隐蔽工程验收单,验收前提交; ⒇ 每个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验收单,验收后提交; (21) 工程竣工报告,竣工验收前提交; (22) 工程竣工文件按合同规定分数,经过监理机构审核后提交业主,工程竣工验收前提交。 2.项目监理机构向业主提交的报告和报表: ⑴ 每月向业主提交一份施工监理月、季、年报,内容应包括工程进度(计划和实绩)、工程质量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以及意见和建议,在下一个月10日前提交; ⑵施工现场紧急或意外情况的处理报告; ⑶施工现场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⑷施工现场工程索赔处理报告; ⑸重要中间工程交接验收监理报告; ⑹工程竣工验收后,向业主提交一份工程竣工验收监理总结报告和其它有关监理档案资料。 3.施工监理工作例会制度: ⑴ 每周一召开工地例会,参加人员有: 业主:现场业主代表 监理机构:有关人员 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有关成员 设计单位:现场设计代表 ⑵ 每月定期召开一次施工协调会,时间暂定为每月28日上午9时,协调会参加人员有: 业主:主管人员及有关人员 监理机构:主要人员 承包单位:工程负责人 设计单位:现场设计代表 ⑶ 不定期召开高级别的施工现场协调会,重点解决主要重大施工问题,参加人员有: 业主:主要负责人及主管人员 监理机构:监理公司领导、总监理工程师及有关人员 承包单位:公司一级的主要负责人及工地各主要负责人 ⑷ 每半年举行一次工程总结会,由业主、监理、设计、承包单位负责人参加; ⑸ 如有必要,各类会议可邀请地方质检站,设计单位有关人员一同参加; ⑹ 当遇有重大问题需要解决时,可由监理机构会同业主商定后发书面通知召集开会; ⑺ 所有会议均要求有会议纪录或纪要,必要时可印发各有关单位。 第五章 监理工作依据 1.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和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政策、条例和有关工程建设文件; 2.当地有关工程建设和建设监理的地方法规、规章、条例、标准等; 3.本工程的所有工程建设合同(包括监理委托合同); 4.设计图纸及相关文件; 5.主要规范和验评标准: ⑴《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⑵《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⑶《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⑷《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⑸《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2) ⑹《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 ⑺《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⑻《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⑼《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⑽《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2) ⑾《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⑿《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⒀《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⒁《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10-2002) 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2) 以及其它现行执行的规范、标准。 第六章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 6.1 施工监理工作的准备 1.全面熟悉合同文件及有关规范、规程、标准、测试方法,如发现合同文件中存在差错、遗漏、含糊不清等问题应查证清楚,对较大的问题,应提出报告报业主; 2.组建监理机构,组织监理人员到岗,进行必要的培训,明确各级监理人员职责,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进驻工地,开展监理工作; 3.编写监理规划,严格按照监理规划操作,使监理工作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 4.监理设施应在开工前基本准备完善,以保证监理工作开展; 5.根据业主总工期的安排,结合设计和现场情况,编制控制性的总安排,做到心中有数。 6.2 施工准备阶段的主要监理工作 业主与监理方签署监理合同至下达开工令前的施工准备阶段主要监理工作如下: 1.检查承包的工程场地占用计划及落实情况,在工程现场履行必要的文字交接手续; 2.检查承包单位临建工程及施工便道整修及可通情况; 3.审批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含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4.审批承包单位在各项工程开工前提交的各种施工图; 5.审查工程分包方的施工机械设备、人员、实际施工能力、计划、材料、质量保证体系等(如果有); 6.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对各方在工程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工程实施有良好的开端; 7.在本监理大纲的基础上根据批准的施工图、组织设计、进度计划等,及进编制监理规划; 8.按合同文件要求日期经业主批准,下达开工令; 9.上述施工准备工作确已完成,自检合格,监理审批单项工程开工报告后,可开工实施。 第七章 施工阶段投资控制 7.1 投资控制目标 工程投资控制的目标是以施工承包合同所确定的合同价为依据,监理工程师将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按监理合同要求做好工程计量、支付控制和审核,控制工程变更,严格掌握变更增加工程量和费用的签证,对施工过程中潜在的索赔因素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协同业主做好索赔审核和反索赔工作,确保总投资控制在预定额度之内。 7.2 投资控制原则 投资控制实际上是对工程施工中各项费用的发生和支出进行有效的控制,监理工作中将遵循以下原则: ⑴ 依据合同文件,并在其授权的范围内,开展投资控制监理工作; ⑵ 监理工程师应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合理地处理工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及有关纠纷,并及时地进行有关凭证的签证工作; ⑶ 坚持把质量合格作为计量与支付的先决条件,未经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或不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量,坚决不予计量与支付; ⑷ 把满足合同条款在计量支付管理上的要求,工程量清单、说明、合同图纸、技术规范等对计量支付程序和方法上的要求作为工程计量与支付的必要和充分条件; ⑸ 确保所有费用在计算上的正确性与准确性,在支付内容上无遗漏无重复。 7.3 投资控制方法 根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结合投资控制目标,正确确定投资控制值,按照投资控制方法流程图(图二),在工程项目进展的全过程中,以循环控制的理论为指导,准确、完整、及时地搜集和计算实际值,进行计划值与实际值的比较,发现偏离及时分析原因,采取纠偏措施和制定防范对策,最后提出投资控制情况的有关报告。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主要是通过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变更管理、费用索赔、竣工结算等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有机结合来实现的。 7.3.1 工程计量原则 ⑴ 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予计量; ⑵ 按合同文件所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和单位计量; ⑶ 按监理工程师同意的计量方法计量。 7.3.2 工程计量的范围和依据 ⑴ 工程计量的主要范围为工程量清单及工程变更所修订的工程量清单的内容,上述清单以外,合同文件所规定的内容,主要是指费用索赔、各种预付款、价格调整、违约罚金、保留金等; ⑵ 工程计量的主要依据为工程量清单及说明、合同图纸、工程变更令及其修订的工程量清单、合同条件、技术规范、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 投资控制方法流程图(图二) 7.3.3 工程计量的方法 按照合同条件、合同图纸、工程变更清单、技术规范及合同文件规定的各项费用支付等规定的内容、范围、单位、计量方法。当遇到合同中没有规定而实际又必须计量时,监理工程师将与承包单位、业主共同协商计量方法,并最终采用商定同意的计量方法计量。 计量时,先由承包单位提出计量申请,或监理向承包单位发出计量通知,经监理审查有关计量准备资料合格后,双方到现场共同计量,承包单位填写中间计量表,经监理审查、签认。对资料不全或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工程暂不计量,对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得计量。对承包单位不派人员参加计量时,监理所作的或批准的计量是正确的,可用作支付依据。 据实计量以现场量测和有关图纸、资料所计算的总量为控制量,按不同项目可分阶段计量或逐日计量,不管采用什么方式计量,但其分次累计的总量均不超过现场量的总量。 承包单位应在每月25日前向监理工程师报送当月计量及支付报表。逾期不报,当月不予计量支付。 7.3.8 计量支付程序 施工阶段计量支付监理工作,严格按程序进行,凡不按程序的,监理均不予受理和认可,程度详见(图三)。 计量支付工作流程图(图三) 7.4 投资控制措施 投资控制着重从组织、经济、技术、合同几个方面采取措施。 7.4.1 组织措施 ⑴ 在项目监理班子中,明确指定专人(造价工程师)负责本项目投资控制,对项目投资进行跟踪、监督和控制; ⑵ 制定投资控制工作流程,如:计量支付工作流程图(图三),竣工结算工作流程图(图四)等。 竣工结算工作流程图(图四) 7.4.2 经济措施 ⑴ 进行已完成的实物工程量的计量或复核和未完成量的预测; ⑵ 对实际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量进行计量和审核,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进度付款申请进行审核并签发支付凭证来控制合同价款; ⑶ 工程价款预付、工程进度付款、工程款结算、备料款和预付款的合理回扣等审计、签署; ⑷ 对施工实施全过程中进行投资跟踪、动态控制和分析预测,对投资目标计划值按费用构成、工程构成、实施阶段、计划进度分解; ⑸ 认真审定施工单位补报的各种施工图概预算(如果有),并根据进度计划按月(季)排出资金流通计划,作为审核施工单位用款及资金流动计划的依据; ⑹ 严格控制工程变更,按合同规定的控制程序和计量方法确定工程变更价款,分析工程变更对投资控制的影响; ⑺做好施工记录和收集保存有关资料,依据合同条款,做好承包单位和业主提出的索赔事宜; ⑻编制施工阶段详细的费用支出计划,依据投资计划的进度要求编制,并控制其执行; ⑼进行主动监理,帮助施工单位加强成本管理,使工程实际成本控制在合同价款之内。 7.4.3 技术措施 ⑴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从造价、项目功能要示、质量和工期等方面对设计变更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审查认可。使设计变更和增加项目得到严格控制,并在工程变更实施前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价款; ⑵ 进一步通过设计、施工工艺材料、设备、管理等多方面挖掘节约投资的可能,并组织审核降低的造价的技术措施; ⑶ 施工招标时,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使提交给投标方的工程量准确; ⑷ 加强设计交底和施工图会审工作,把问题尽量解决在施工之前; ⑸ 专业监理工程师及进收集、整理有关的施工和监理资料,为处理费用索赔提供证据; ⑹ 通过加强施工中测量工作,为准确计量和优化处理方案提供第一手资料。 7.4.4 合同措施 ⑴ 监督、控制、处理工程建设中费用问题时以合同为依据; ⑵ 参与合同的修改、补充工作,并分析研究对投资控制的影响; ⑶ 参与处理索赔事宜时以合同为依据; ⑷ 必要时,协助业主参与拟定投资方面的合同条款。 第八章 施工阶段进度控制 8.1 进度控制目标 工程进度控制的目标是以施工承包合同中签订的工期目标为依据。采用科学的进度控制系统对进度计划进行详细的分解、分析及优化,确定各控制环节和目标,跟踪进度实施过程,监督承包单位严格按计划执行,确保如期实现合同工期目标。 8.2 进度控制方法 工程进度控制的方法是应用周期性的循环控制理论,进行动态控制,详见施工进度动态控制循环图(图五)。每经一次循环,得到一个调整后的新的施工进度计划,整个控制过程是一个循序渐进动态控制的管理过程 施工进度动态控制循环图(图五) 8.2.1 工程实际进度数据收集 ⑴ 通过各种机会,定期、经常、完整地收集由承包单位提供的有关报表和资料; ⑵ 定期召开例会和参加业主召开的有关工程进度协调会,听取承包单位关于工程进度情况的汇报; ⑶ 深入现场,具体检查进度的实际执行情况。 8.2.2 对施工实际进度数据的分析处理 对施工中的实际进度数据进行分析判断,并与计划进度进行比较,当发现偏差,特别是比计划进度滞后时,将协调影响计划进度的各方面因素。从项目建设各相关单位的影响、物资供应的影响、资金供应的影响、设计变更的影响、施工条件的影响、各种风险因素的影响、承包单位自身管理问题的影响等主要影响因素中分析影响进度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法和更改措施。最后通过要求承包单位按照进度目标调施工进度计划。当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将同业主商定采取进一步加快进度的措施。 8.3 进度控制措施 根据进度控制理论和方法,我们将从组织、合同、经济和信息管理等方面采取相应的措。 8.3.1 组织措施 ⑴ 落实工程项目监理班子中的进度控制人员,明确控制的任务、职责,做到任务落实,责任明确。进度监理的任务就是根据合同规定的工期,审批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单项工程进度计划和年、月度施工进度计划,督促承包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贯彻执行,并经常对进度计划的实施进行检查、调度、调整等措施,以保证进度总目标的实现; ⑵ 进行项目分解,如本项目,可按主体结构、装修工程、安装工程等项目进行项目分解,使每个分项、分部的进度控制目标明确; ⑶ 确定进度协调工作制度,包括协调会、工地会议举行时间及参加人员等; ⑷ 对影响工程进度目标实现的干扰和风险等因素进行分析; ⑸ 制定进度控制监理工作程序,详见进度控制监理工作流程图(图六),严格按工作流程开展工作。 8.3.2 技术措施 ⑴ 要求承包单位制定工程进度计划和横道图。我们将结合工程具体特点,利用网络控制技术分析审查网络计划的合理性,并利用横道图对细部工序进度进行对照检查,重点抓住关键线路的进度进展情况; ⑵ 审批承包单位所拟定的各项加快进度的措施; ⑶ 向业主和承包单位推荐先进、科学合理、经济的技术方法和手段,以加快工程进度。 8.3.3 经济措施 ⑴ 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结合承包单位进行项目检查、计量和签发支付证书; ⑵ 建议招标时,在施工合同中制定奖罚措施,对提前工期给予奖励,延误工期进行处罚。 8.3.4 合同措施 ⑴ 用合同文件所赋予的权力,督促承包单位按期完成项目; ⑵ 据合同规定,严格审批工程延期的申请; ⑶ 监督、控制、处理工程建设中进度问题时以合同为依据。 进度控制监理工作流程图(图六) 8.3.5 信息管理措施 通过计划与实际进度的动态比较分析,及时向业主提供比较报告,向承包单位上级主管机关通报等,使他们及时了解施工进度动态情况,从而促使承包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以确保计划目标的实现。 第九章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 9.1 质量控制目标 以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所签订的质量要求、质量目标为依据,依照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及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对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全面质量控制和管理,使工程项目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施工质量均符合设计和有关规范的要求,并达到建安工程质量验评标准中规定的施工承包合同中要求的相应的等级。 9.2 质量控制的原则 ⑴ 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自始至终地把“质量第一”作为对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原则; ⑵ “以人为控制核心”,把人作为质量控制的动力,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处理好与业主、承包单位等各方面的关系,增强人的责任感,提高人的素质,以人的工作质量保工序质量,保证工程质量; ⑶ 制止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因素,重点做好质量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同时严格对工作质量、工序质量和材料质量进行检查; ⑷ 以数据为依据,坚持质量标准,使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项目符合设计图纸、规范,满足合同要求和验收标准; ⑸ 在监控和处理质量问题过程中,尊重客观事实、尊重科学,客观、公正、不持偏见、遵纪守法、坚持原则、严格要求、秉公监理。 9.3 质量控制方法 项目监理机构以质量为中心,以合同、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和法规为依据,采用三阶段控制的方法进行监理,即通过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预控、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施工完成后的质量事后控制。 9.3.1 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预控 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熟悉施工图纸,了解工程特点、难点,明确质量评定标准及施工验收规范,将施工图纸中的问题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整理、汇总后,上报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提交给设计单位,以便进一步完善设计。组织设计交底图纸会审,了解设计意图,对关键部位的质量要求,以及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要求,提出图纸中的技术难点。 9.3.1.1施工组织设计审查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严格的审查。审查的重点是根据设计文件、设计规范、工程具体情况和特点、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深圳市有关质量管理条例,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技术方案、验收标准是否与之一致,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完善,施工作业流程是否合理,作业指导书是否具体、适用、经济,施工机械设备是否能满足现场施工需要,材料的供应是否能满足总进度计划要求。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有不足之处,将要求承包单位补充、修改完善。 9.3.1.2 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完善的质保体系 施工质量是通过施工人员的具体实施来实现的,监理在开工前将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完善的质保体系和自检制度,对重要的工作和持证上岗的上岗操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认真审查承包单位提出的分包商资质。 9.3.1.3 参加设计交底和施工图会审 设计图纸做为监理工作重要依据之一,将直接影响到工程质量、进度计划和建设资金的调控,图纸上的差错如不能及时发现,可能会给工程建设带来不必要的返工,造成国家建设资金的浪费。监理将在设计文件送达后,组织土建、安装、造价等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设计文件进行认真的审核,以领会设计意图,对在图纸上所发现的差错和遗漏做好记录,并在设计交底会议上,与设计、业主、承包单位共同讨论和纠正。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在设计交底会上没有讨论过的设计问题,将及时与设计单位或现场设计代表沟通,使问题得以合理解决。 9.3.1.4 原始标高基准点的测放和复核 对业主提供的原始高程点、坐标点资料进行复核,并检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检查要求包括:⑴检查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⑵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9.3.1.5 审查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配备 对照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及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承包单位所组建的现场项目部各级主要人员,如项目经理,各专业技术负责人,安质负责人是否符合和到位,审查承诺配备的施工机械是否进场及是否满足实际施工的需要。以上人员与设备如有不足,将要求限期补足,否则不签发开工令。 9.3.2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9.3.2.1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控制 专业监理工程师严格审核拟进场用于本工程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材料(包括合格证和复检报告)。并对进场的实物按有关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送检方式进行抽检。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将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9.3.2.2 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 加强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总监理工程师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平行检查,采用观察、测量、量测、检查、旁站、试验等手段对施工全过程的质量进行控制,对关键工序、重点部位(如砼浇筑、回填土、防水等工程)施工实施全过程旁站监理,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缺陷及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9.3.2.3 工序交接检查 坚持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或检查验收不合格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上道工序完工后,先由承包单位自检、专职检,认为合格后再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到现场会同检验,检验合格后签署认可方能进行下道工序。其工作流程见图七。 工序交接检验流程(图七) 9.3.2.4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 隐蔽工程完成后,先由承包单位自检、专职检,初检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质量验收通知单,报告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符合要求予以签认。隐蔽过程安排监理员进行旁站。 9.3.2.5 工程质量缺陷、质量事故处理 ⑴ 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⑵ 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及时整改。整改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范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下达工程暂停令和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事先向业主报告; ⑶ 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总监理工程师责令承包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项目监理机构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 9.3.3 施工完成后的质量事后控制 9.3.3.1 工程预验收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整改完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应在此基础上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9.3.3.2 工程竣工验收 项目监理机构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9.3.4 质量控制手段和措施 9.3.4.1 明确监理人员职责和工作制度 为搞好工程质量控制,需明确项目监理机构中各级监理人员的质量职责及工作分工,内容详见前述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建立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制度、监理机构内部工作制度和对外协调工作制度,严格按制度开展监理工作。 9.3.4.2 建立和严格执行质量监理工作程序 项目监理机构将结合国家和地方法规及工程实际,建立质量控制的基本程序(见图八)。在监理实施细则中制定一整套适合本工程特点的监理工作程序图(流程图)。 9.3.4.3 抓住质量控制的关键点和要点进行监控 项目监理机构通过对拟建工程的了解和分析,在众多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中,分清主次,抓住关键,找出特定工序中重要的质量控制关键指标,起支配作用的关键影响因素,以便在工序施工中,针对这些因素制定控制措施及标准,进行主动的、预防性的重点监控。 9.3.4.4 在合同经济方面采取措施 在质量监理过程中,我们将充分运用合同所赋予的权力,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经验收不合格的分项、分部工程行使质量否决权,不给计量及签发支付凭证。同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承包单位分析质量不合格的原因,提出整改方案并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实施。当质量问题对下道工序构成影响时,将通知业主并签发停工整改通知。若因质量问题停工整改而造成工期延误,且无法通过后续工序的调整而追回,则监理工程师将依据合同为业主向承包单位提出索赔。 9.4 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 ⑴ 监理单位应依据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的时间、范围和内容开展工作; ⑵ 承担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时,监理单位应安排监理人员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记录,对承包单位进行修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 ⑶ 监理人员应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对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监理人员应核实修复工程的费用和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 质量控制基本流程图(图八) 第十章 施工合同管理 10.1 工程暂停及复工 1.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时,根据暂停工程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按照施工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签发。 2.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 ⑴ 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 ⑵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进行停工处理; ⑶ 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安全隐患; ⑷ 发生了需要暂停施工的紧急事件; ⑸ 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 3.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应根据停工原因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确定工程项目停工范围。 4.由于非承包单位原因,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前,将就有关工期与费用等事宜与承包单位进行协商。 5.由于建设单位原因,或其他非承包单位原因导致工程暂停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如实记录所发生的实际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在施工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指令承包单位继续施工。 6.由于承包单位原因导致工程暂停,在具备恢复施工条件时,项目监理机构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复工申请及有关材料,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指令承包单位继续施工。 7.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到签发工程复工报审表之间的时间内,将会同有关各方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处理因工程暂停引起的与工期、费用等有关的问题。 10.2 工程变更的管理 1.项目监理机构按下列程序处理工程变更 ⑴ 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承包单位提出工程变更的处理流程见图九,由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或技术核定的处理流程见图十。 工程变更处理流程图(图九) ⑵ 项目监理机构应了解实际情况和收集与工程变更有关的资料。 ⑶ 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变更文件和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施工合同的条款,在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完成下列工作后,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作出评估: 1 确定工程变更项目与原工程项目之间的类似程度和难易程度; 2 确定工程变更项目工程量; 3 确定工程变更的单价与总价; 4 总监理工程师就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的评估情况与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调; 5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 6 项目监理机构根据工程变更单监督承包单位实施。 2.项目监理机构按下列要求处理工程变更: ⑴ 项目监理机构在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方面,按施工合同规定与承包单位进行协商,经协商达成一致后,总监理工程师将协商结果向建设单位通报,并由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变更文件上签字; + 修改? - 设计变更处理流程图(图十) ⑵ 在项目监理机构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方面取得建设单位授权时,总监理工程师将协助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 ⑶ 在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费用等方面达成协议时,项目监理机构将提出一个暂定的价格,作为临时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该项工程款最终结算时,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达成的协议为依据。 3.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之前,承包单位不得实施工程变更。 4.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实施的工程变更,项目监理机构不予计量。 10.3 费用索赔 索赔处理流程见图十一。 1.项目监理机构依据下列内容处理费用索赔: ⑴ 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 ⑵ 本工程的施工合同文件; ⑶ 国家、部门和地方有关的标准、规范和定额; 索赔处理程序图(图十一) ⑷ 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与索赔事件有关的凭证。 2.当承包单位提出费用索赔的理由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项目监理机构予以受理: ⑴ 索赔事件造成了承包单位直接经济损失; ⑵ 索赔事件是由于非承包单位的责任发生的; ⑶ 承包单位已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和程序提出费用索赔申请,并附有索赔凭证材料。 3.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费用索赔,项目监理机构按下列程序处理: ⑴ 承包单位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对建设单位的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 ⑵ 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⑶ 承包单位在承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对建设单位的费用索赔申请表; ⑷ 总监理工程师初步审查费用索赔申请表,符合条件时予以受理; ⑸ 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费用索赔审查,并在初步确定一个额度后,与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商; ⑹ 总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签署费用索赔审批表,或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发出要求承包单位提交有关索赔报告的进一步详细资料的通知,待收到承包单位提交的详细资料后,按程序进行。 4.当承包单位的费用索赔要求与工程延期要求相关联时,总监理工程师在作出费用索赔的批准决定时,与工程延期的批准联系起来,综合作出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的决定。 5.由于承包单位的原因造成建设单位的额外损失,建设单位向承包单位提出费用索赔时,总监理工程师在审查索赔报告后,将公正地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并及时作出答复。 10.4 工程延期及工程延误的处理 1.当承包单位提出工程延期要求符合施工合同文件的规定条件时,项目监理机构予以受理。 2.当影响工期事件具有持续性时,项目监理机构将在收到承包单位提交的阶段性工程延期申请表并经过审查后,先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临时延期审批表并通报建设单位。当承包单位提交最终的工程延期申请表后,项目监理机构复查工程延期及临时延期情况,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最终延期审批表。 3.项目监理机构在作出临时工程延期批准或最终工程延期批准前,均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 4.项目监理机构在审查工程延期时,依下列情况确定批准工程延期的时间: ⑴ 施工合同中有关工程延期的约定; ⑵ 工期拖延和影响工期事件的事实和程度; ⑶ 影响工期事件对工期影响的量化程度; 5.工程延期造成承包单位提出费用索赔时,项目监理机构将按规定处理。 6.当承包单位未能按照施工合同要求的工期竣工交付造成工期延误时,项目监理机构按施工合同规定从承包单位应得款项中扣除延误损害赔偿费。 10.5 合同争议的调解 1.项目监理机构接到合同争议的调解要求后将进行以下工作: ⑴ 及时了解合同争议的全部情况,包括进行调查和取证; ⑵ 及时与合同争议的双方进行磋商; ⑶ 在项目监理机构提出调解方案后,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争议调解; ⑷ 当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时,总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处理该合同争议的意见; ⑸ 在争议调解过程中,除已达到了施工合同规定的暂停履行合同的条件之外,项目监理机构将要求施工合同的双方继续履行施工合同。 2.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合同争议处理意见后,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合同争议处理决定提出异议,在符合施工合同的前提下,此意见成为最后决定,双方必须执行。 3.在合同争议的仲裁或诉讼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接到仲裁机关或法院要求提供有关证据的通知后,公正地向仲裁机关或法院提供与争议有关的证据。 10.6 合同的解除 1.施工合同的解除必须符合法律程序。 2.当建设单位违约导致施工合同最终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就承包单位按施工合同规定应得到的款项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并按施工合同的规定确定承包单位的应得的全部款项,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 3.由于承包单位违约导致施工合同终止后,项目监理机构按下列程序清理承包单位的应得款项,或偿还建设单位的相关款项,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 ⑴ 施工合同终止时,清理承包单位已按施工合同规定实际完成的工作所应得的款项和已经得到支付的款项; ⑵ 施工现场余留的材料和设备及临时工程的价值; ⑶ 对已完工程进行检查和验收、移交工程资料、该部分工程的清理、质量缺陷修复等所需的费用; ⑷ 施工合同规定的承包单位应支付的违约金; ⑸ 总监理工程师按照施工合同的规定,在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协商后,书面提交承包单位应得款项或偿还建设单位款项的证明。 4.由于不可抗力或非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原因导致施工合同终止时,项目监理机构按施工合同规定处理合同解除后的有关事宜。 第十一章 信息管理 11.1 信息管理 信息是监理工程师进行项目目标控制的基础。信息管理即为信息的收集、处理、存储、传递与应用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其目的是通过有组织的信息流通,使决策者能及时地、准确地获取相应的信息,以便做出科学的决策。 11.1.1 信息管理的基本原则 通过对工程项目建设中所产生的所有信息的合理分类、编码,促进迅速准确地传递信息,全面有效地管理信息,并且客观地记录和反映项目建设的整个过程。 11.1.2 信息管理的基本内容 ⑴ 确定信息流结构。根据在监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监理与有关各方的相互关系,来确定信息流的基本结构; ⑵ 项目信息分类与建立信息编码体系为使收集的信息转换为适合于计算机处理的形式,以便进行记录、运算、检索和通信,首先必须进行信息分类和建立信息编码体系。 11.1.3 信息管理手段-计算机辅助工程监理 应用计算机进行管理、辅助工程监理。 11.2 监理档案 11.2.1 档案 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之间有关工程质量、进度和费用的一切往来函件和报表应分类编号归档保存。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准确、清晰的符合有关规定的竣工图纸、资料和各类档案并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提交相应的监理档案。监理档案一般分为:行政档案、计量(支付)档案和技术档案。 11.2.2 监理记录、监理月报和监理工作报告 11.2.2.1 监理记录 ⑴ 监理工程师按有关要求认真填写并做好对各分项工程批准开工、完成检验结果记录,尤其是重要部位或隐蔽工程检验记录; ⑵ 工程分项开工申请表批复单。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施工设计图纸、使用材料、测量基线、水准点、检测设备等审查合格后批复单; ⑶ 监理工程师掌握承包单位每周工作计划以便进行监理工作; ⑷ 现场监理人员应按监理日记内容填写,并由监理工程师保存,作为监理工程师发出指示、解决纠纷的重要依据; ⑸ 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完成每一分项工程后填报的检验申请批复单进行检验,签认合格后,承包单位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并可作为支付依据,填写中间计量表; ⑹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现场检验工程质量等问题向承包单位下达指令,要求承包单位按照规范纠正质量缺陷或停止施工; ⑺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已批准的变更申请单,填报工程更改令,作为计量支付的依据; ⑻ 现场例会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每周召开一次,有关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单位负责人、建设单位代表及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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