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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市规划志word参考模板PAGE/NUMPAGES广州市城市规划志第一章城市总体规划民国21年(1932),广州市政府公布《广州市城市设计概要草案》,这是广州建市以来第一部正规的城市规划设计文件。在这之前,没有正式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历代均由地方长官按照一定的规制进行建设。1952年,市政建设计划委员会提出两个都市规划总图方案,这是建国后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最早尝试。1954—1983年间,广州城市建设方针经历了7次变化,先后提出了14个城市总体规划方案,方案的变化主要在于城市性质、规模、空间布局、专项规划的广度与深度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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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NUMPAGES广州市城市规划志第一章城市总体规划民国21年(1932),广州市政府公布《广州市城市设计概要草案》,这是广州建市以来第一部正规的城市规划设计文件。在这之前,没有正式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历代均由地方长官按照一定的规制进行建设。1952年,市政建设计划委员会提出两个都市规划总图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这是建国后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最早尝试。1954—1983年间,广州城市建设方针经历了7次变化,先后提出了14个城市总体规划方案,方案的变化主要在于城市性质、规模、空间布局、专项规划的广度与深度等方面。1984年9月18日,国务院批准了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使之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城市建设发展蓝图。1985—1990年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城市总体规划不断调整、充实、深化,在城市建设中发挥了龙头作用。第一节建国前城市建设计划一、历代城市建设布局  早在建城之始,南海郡尉任嚣已十分重视城址的选择。秦三十三年(前214),任嚣在甘溪水道(即今仓边路所在地)以西的古番山和禺山上修筑南海郡治棗番禺城(俗称任嚣城)。当时咸潮可涌至番禺城下,任嚣依山傍水筑城,既可防御外敌入侵,免受水患,又便于取得甘溪的淡水。自任嚣建城后,2000多年来,广州城区一直在原城址的基础上逐步扩展,其中变迁较大的有五次:一是秦汉之际,赵佗称帝,号南越国,把任嚣城扩大到周长10公里的大城,俗称“越城”或“赵佗城”;二是三国东吴时期,吴交州刺史步骘把交州治所从广信迁到南海郡,重修越城的西半部,并把城向北扩展;三是五代时期,刘袭将禺山凿平,把城垣向南扩展,称“新南城”,并在城内外大建离宫别苑;四是北宋庆历和熙宁年间,修筑三城合一,并向东面和北面扩展,把越秀山包在城内,嘉靖年间,在城南加筑外城。(见图1-1-1)图1-1-1  历代城市建设布局有明确的功能分区,城垣用以保护官衙,现中山四、五路以北为官衙区,商业区多在城外。两晋南北朝期间,在城西始建佛寺。随时,广州刺史署设在今广东省财政厅(唐为岭南道署,明为广东布政使司署)处,现北京路为当年城市的中轴线。随着海上贸易的发展,唐代在城西现光塔街附近辟建外国商人聚居区棗番坊。宋代,广州的重要内港是东澳、西澳。东澳位于今清水濠一带,甘溪穿城而过,经东澳流出珠江,为宋代广州的盐码头;西澳在本城之南,即今南濠街一带,外国商船常停泊于此,是对外贸易的码头区,也是闹市区。宋代还在古西湖药洲(今教育南路南方戏院附近)改奉真观为怀远驿,专供外国使者、商人下榻和从事贸易活动。明朝,由于古西湖及西澳逐渐淤塞,明永乐四年(1406),怀远驿馆迁至城西砚子步(今西关十八甫路怀远驿街附近),城西(西关)沿西濠和下西关涌(又名大观河)两岸发展成为繁盛的商业区,城东(东关)也形成一条沿江向东伸展的街区,即今东华路以南的沿江一带,但面积不大。清朝,西关平原日趋繁荣。康熙年间(1662—1722),因江岸不断向南伸展,清政府在怀远驿南面(今文化公园一带)修建十三行夷馆。咸丰年间(1851—1861)沙面成为英法租界,与此同时,利用西关农田建厂房,开辟街道,形成纺织工业区。工业、商业的发展,促进了住宅区的开辟,同治(1862—1874)、光绪(1875—1908)年间,富商在今宝华大街辟建街道呈方格状的新型住宅区,随后在上、下西关涌平原上陆续建宝源、宝贤、宝庆、逢源道呈方格状等住宅区,逐步形成晚清西关西部住宅区特色(观称“西关大屋”)。城南商业区沿珠江两岸发展,居住区则在白鹅潭东岸洲头咀到龙溪乡之间(今大基头一带)辟建,其模式与西关相同。至清未,珠江沿岸平原区已尽数开辟。(见图1-1-2)图1-1-2二、民国时期城市建设计划  (一)孙中山“南方大港”计划  民国10年(1921),孙中山在其所著的《建国方略*实业计划》中提出“南方大港”计划,即“实业计划”的第三计划,要点是将广州建设为世界大港。孙中山把建设“南方大港”位置选在黄埔深水湾一带,并规划建设一个由黄埔到佛山,包括沙面水路在内的新广州市。新广州市的商业区规划在河南岛,工业区分布在花地至佛山之间,码头在后航道至黄埔一带建设。孙中山还提出填塞广州城河北与河南之间的水道(即前航道),其范围自河南头填起直至黄埔岛,“以供市街之用”,规划把广州建设成为一个花园城市。  为了把黄埔建成“南方大港”,孙中山在第三实业计划中提出了一系列配套计划与整治航道。首先浚深黄埔至伶仃岛出口航道,修筑水底范堤及水坝,使远洋巨轮出黄埔畅通无阻;其二改良广州水路系统,通过对东、西、北三江和河汊的整治,沟通广州、黄埔与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湖南以至长江的联系;其三建设西南铁路系统,以广州为起点,兴建广州至重庆、成都、云南、广西等7条铁路,将广州与西南地区所有重要城市与矿产地联结起来,使之成为“南方大港”深远广阔的经济腹地。  孙中山逝世后,国民政府与民众团体先后成立“中华各界开辟黄埔商埠促进会”、“黄埔开港计划委员会”、“黄埔商埠股份有限公司”,拟定《广州黄埔(北帝沙、狗仔沙)开港初步计划》、《开辟黄埔(新港)计划》、《开辟沙路商埠计划》、《开辟虎门大虎商埠计划》和《开避黄埔(狮子山)商埠速成计划》(又称鱼珠计划)等5个建港计划,民国16年,经“黄埔商埠股份公司执行委员会”议决最后采用《鱼珠计划》。民国19—26年,又先后拟订了《黄埔港计划》与《黄埔开埠 计划书 创业计划书范文下载创业计划书ppt下载创业计划书格式下载商业计划书下载项目进度计划书下载 》、后者成为民国时期黄埔港的建港计划。  (二)、广州工务实施计划  民国19年,在广州市工务局局长程天回编著的《广州工务之实施计划》中,提出广州市建设计划。该《计划》比民国18年广州政府公布的《广州政府施政计划书》更全面、详细地涉及广州市区的地志、旧城改造与新区建设,以及道路、港口、城市公共设施等建设计划的内容,其要点包括确定广州区界线功能分区、发展河南、道桥建设、内港及堤岸建设等。此外,还对全市渠道与濠涌的整理、公共建筑、娱乐场所及公园等建设进行了规划。  (三)广州市城市设计概要草案  民国21年8月,广州政府公布《广州市城市设计概要草案》,这是广州市城市规划的第一部正规设计文件,主要内容有:  1、确定广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的范围仍以民国12年工务局所划定的权宜区域和拟定区二种。  2、将全市地域划分为工业、住宅、商业、混合等4个功能区。其中工业区分布在临江一带,如西村、石围塘东南部、牛角围、牛牯沙、罗冲围等处。原有的商业区在旧城区内,新辟的商业区设在黄沙铁路以东,河南西北部,东山以东,省府合署地点以西一带。住宅区分为两种,一是风景优美的住宅区,分布河南中、北部,东山以东一带以及车陂东部、白云山至飞鹅岭之东南麓等处;二工人住宅区,主要分布在与工业区毗邻的地方,如市西泮塘及芳村茶溶等地。旧城区规划保留为混合区。  3、确定市区道路干线。分为直达干线与环形干线,依其所在不同的区域及道路等级而定,一般分为大道(30~40米)、干道(25~30米)、一等街(20~15米)、二等街(15~20米)、三等街(10~15米)五个级别。  4、规划接通粤汉、广三两条铁路,经过牛牯沙岛,建两座跨江桥梁。另由石围塘经芳村至白鹅洞设一条单轨铁路,以便于沿河货物的运输。黄沙火车客站规划改为货站,沿黄沙堤岸兴建码头,以利水陆联运。新火车客运站设在西村省立一中的东南,民用飞机场拟建于河南琶州塔以东及市西北部牛角围以北的地方。  5、规划新建水厂和电厂。新水厂拟在西北松溪一带,新电厂择定在西村士敏士厂之北或牛角沙以南。  6、规划黄埔为广州的外港,白鹅潭一带为内港。石围塘至下芳村一带的堤岸,规划建设码头、仓库,停泊来自上海、厦门等埠的轮船。黄沙一带堤岸,拟建码头仓库,停泊港澳轮船及四乡轮渡;大涌口一带停泊其他各项运输的小汽船,沙面至大沙头一带不宜多泊船,以免阻碍河道交通及附近一带的风光。  民国21年11月,广州市政府公布广州市道路系统图,确定城市道路系统的形式为棋盘式。规划河南刘王殿附近为新市区中心,其南北干线为子午线,东西干线用以联络粤汉铁路与黄埔地区,环形干线用以联络市区各纵横干道及河北、河南、芳村、大坦沙一带。  (四)灾区重划计划书与土地分区使用  民国35年,工务局拟定黄沙、西堤、海珠桥北岸、南堤等4个灾区(日本侵华时轰炸广州所致)的营建计划。民国36年,广州市都市计划委员会修正通过4个灾区的《重划计划书》。其主要内容:一是确定灾区用地范围;二是确定新辟或拓宽道路的走向及宽度(20~30米);三是划定商业区、住宅区范围,并规定在不同区域内营建市场、学校、儿童游玩场等公共建筑及其配建设施。  民国36年,广州都市计划委员会讨论了《广州市土地分区使用办法(再修正案)》,该《办法》将广州划分为普通住宅区、田园住宅区、商业区、工业区、风景区、家业区等六种,并对在不同区域新建或改建的建筑物的性质、高度和建筑密度作了明确规定,提出在居住区、商业区、风景区、农业区内不准建设有污染的工厂,凡属易燃、易爆、有污染、用地规模大的工厂,其建筑地点须经市政府核定。第二节建国后城市总体规划一、第一~第四方案  广州市城市建设委员会(简称城建委),根据中共广州市第四次代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大会提出的“在相当的时期内,逐步使广州由消费城市基本上改变为社会主义的生产城市”的建设方针,学习苏联列甫琴柯所著的《城市规划》及国家制定的有关条例,经过9个月的调查研究,于1954年上半年,同时编制了3个城市总体规划方案。这3个方案的主要区别是:  (一)市中心位置的选择。第一、三方案规划保留原有的市中心,第二方案则强调市中心应是城市的几何对称中心,因而把市中心规划向东移至天河机场。  (二)城市建设用地的发展方向。第一、二方案提出成片向东发展,与黄埔港相连;第三方案则提出向东、南、西、北各方向均发展,尤其是向西规划发展到盐步,利用沙贝以西的山地作为新工业区(见图1-2-1、1-2-2、1-2-3)。  在综合分析、比较前3个方案的基础上,1954年下半年,编制第四方案。其要点是:  (一)贯彻“为生产服务,为劳动人民服务”的方针,提出把广州建设成为以轻工业为主的生产城市。建国前,广州市是一个商业城市,工业基础十分薄弱,主要是轻工业。建国后,由于广州地处国防前线,国家没有计划把大型工业项目(尤其是重工业)安排在广州,因此,广州市工业的发展只能充分挖掘潜伏力,利用原有的工业基础。在工业布局上,城建委提出控制市区,发展郊区,把旧城区内有污染的工厂逐步迁移到新辟的工业区。规划建设的工业区有南石头、东朗、麦村、西村、新州、黄村、员村等。此后,城市总体规划方案虽经多次修改,但工业区的位置始终变动不大。  (二)在空间布局上,保留原有市中心为将来城市的中心,并在芳村、河南、黄埔等地建设新的区中心。城市建设用地向东发展到黄埔的文冲,向南发展到沥滘以南及石榴岗。  (三)强调劳动平衡法,以此推算20年后广州城市人口为200万人。  (四)根据1954年6月第一次全国城市建设会议上提出的规划定额指标初稿,确定远景规划中,平均每人居住面积为9平方米,居住街坊楼房以3~4层为主,人均居住街坊用地指标为31.4平方米,公共建筑12平方米,道路广场15平方米,绿地17平方米。  (五)城市道路系统规划为棋盘式,东西向道路大致与珠江走向平行,南北向道路与珠江垂直。规划建设3座过江大桥(西南、天河、员村)。  (六)位于旧城区的大沙头铁路客运站对城市道路交通影响较大,远期规划将其搬迁至天河机场以北。  (七)适当增加码头、仓库的用地面积。远期规划港仓用地总面积为9平方公里(现为1.8平方公里)。其中内港分布在河南、芳村、石围塘、南岸、黄沙沿江一带,外港(即黄埔港)规划发展不超过乌涌河口(见图1-2-4)。图1-2-1图1-2-2图1-2-3图1-2-4二、第五~七方案  1955年1月,城建委将第四方案向苏联专家及国家城建总局汇报,苏联专家认为城市人口规模及规划定额指标偏大, 建议 关于小区增设电动车充电建议给教师的建议PDF智慧城市建议书pdf给教师的36条建议下载税则修订调整建议表下载 压缩。据此,城建委于1955年内先后编制了第五、六、七方案,这3个方案均在苏联专家的指导下编制,与前4个规划方案比较,有以下变动:  (一)压缩了城市规模及城市建设规划指标。其中第六方案规划城市人口仅140万人,少于当时人口(1955年广州市区常住人口148万人)。为了解决这个矛盾,拟采取三种办法把城市人口疏散出去:一是支援全国重大工业城市建设;二是支援省内将要发展的茂名新城、新矿区及湛江港建设;三是支援农业建设。在用地规模方面,远景规划把规划区的面积由第四方案的210平方公里压缩至第七方案的131平方公里。  (二)在空间结构上,仍偏重于几何图形,维持城市成片向东发展的布局形式。新市中心位置规划向东移至梅花村以北(第六方案仍保持原市中心)。  (三)在工业布局方面,由于苏联专家认为员村未具备发展工业的条件,故在第五、七方案中,取消员村工业区,改在其北面的棠下发展,并增加石溪、赤岗2个工业区。  (四)铁路新客运站位置均与第四方案不同,有拟分别建于横枝岗以南、西村及新市中心以北(沙河附近)的3个方案(见图1-2-5、1-2-6、1-2-7)。三、第八~九方案  1956年,城建委根据中共中央提出“增产节约,勤俭建国”的方针及1955年国家建委重新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暂行办法(草案)》和《广州市国展经济七年规划》为依据,编制第九方案,于翌年完成。此时大城市的思想又占主导,第九方案比第八方案,城市用地扩大了约80%,人口增加40万人。同时,确定在三元里以南的走马岗兴建新铁路客运(1958年经铁道部批准)。  第八、九方案虽然城市规模等方面有较大的区别,但是第九方案是第八方案的修正稿,这两个方案有以下共同特点:  (一)以1956年5月广州市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广州将发展成为以轻工业为主,交通运输业、商业又占有一定比重的城市”的建设方针修订城市性质,增加商业及交通运输的职能。  (二)在规划布局上,打破历次方案强调的几何中心的局限,提出以原来市中心为将来城市的中心,第九方案还提出开辟石牌、中山八路、刘王殿等10个区中心。  (三)确定城市道路系统的形式主要采用方格形,适当结合环形和放射形。城市干道网由东西、南北二条主轴和东西两环组成,城市道路划分为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三级。  (四)重视保留郊区高产农田,增加“郊区规划”的内容(见图1-2-8、1-2-9)。图1-2-5图1-2-6图1-2-7图1-2-8图1-2-9四、第十~十一方案及区域规划与分区规划  1958年中共中央提出“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方针,全国上下掀起“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浪潮。是年2月,按照城市人民公社发展的要求,在各行政区、各公社开展分区规划,并以南区为试点,陆续在东区、北区、西区、罗岗公社、黄埔公社全面铺开。该规划全面考虑各区工农业发展用地,区中心的经济、文化、生活组织,旧区与郊区公用事业平衡等。主要内容包括各区的近期建设用地安排、市内工业调整和迁出计划、文教卫生及公共福利设施的安排、以蔬菜生产为主的农业发展规划等六个方面。分区规划完成后,实施了一段时间,由于功能分区过细,全局方面考虑较少,加这受“左”的错误思想影响,急于求成,搞高指标、浮夸风,以至规划未能实施。1959年,在综合整理各分区规划的基础上,编制第十方案,其特点是:  (一)以1958年5月广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把广州建设成为华南工业基地”的建设方针为指导思想,修订城市性质,急于由商业城市向工业城市转变。  (二)扩大城市人口规模及城市建设用地,尤其是工业、港仓等生产用地。规划15年内城市人口发展至25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为201平方公里,其中工业用地为32.55平方公里,比前方案增加55%。  (三)在规划布局上,开始提出组团式的空间结构。城市建设用地主要向东发展,建立员村、黄埔(包括吉山)、庙头等三个以工业为主的新区。河南地区沿南石头及赤岗两个方向发展,并考虑珠江大桥通车后,向西发展的趋势,继续把盐步一带规划为备用地区,发展芳村东朗为钢铁基地。规划扩大市辖区的范围,把陈村、三洪奇、平洲、大石等地划入市辖区。  (四)开始提出卫星城镇的建设,拟将新华、炭步、陈村定为广州卫星城。  (五)进一步完善广州市铁路枢纽及铁路专线规划。为了配合铁路新客运站的建设,规划扩建北站为编组站,在三眼桥及邵边一带预留编组站位置,南站改为铁路与水路联运地区。新建石牌分界点站,预留吉山、鱼珠二站的发展用地,在员村、芳村、河南建设铁路专用线,以配合新辟工业区及黄埔港的建设。  (六)在天河机场旧址建设一全市性体育活动中心和园林化住宅区。  1960年1月,苏联专家撤离后,在国家建筑工程部的建议下,中共广东省委、广州市委决定在广州、佛山2市及花县、从化、番禺、南海等12个县范围内(面积达28880平方公里)开展区域规划。这在中南地区是首次尝试,在全国也是试点之一。为搞好规划,专门成立了区域规划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朱光市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该规划以广东省、广州市和佛山专区的八年规划为依据,按照“大分散,小集中,综合利用,统一安排,远近结合”的原则,全面制定区域性的工业、农业、城镇布局、水利、动力系统、交通运输、卫生等项规划,编写了《广州地区区域规划草案》。其中,城镇规划提出压缩广州城市人口规模,开辟江村、新华、赤坭、街口、太平场、新塘、西南、源谭、清远城等9个卫星城镇。  1961年,按照中共中央提出“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简称“八字方针”)精神,重新修订第十一方案。该方案纠正贪大求全、脱离实际的思想,规划区用地从201平方公里压缩到117平方公里,城市人口压缩到200万人。根据同年8月中共中央中南局提出把广州“建设成一个具有一定重工业基础、轻工业为主的生产城市”的建设方针,修订了城市性质,改变了“华南工业基地”的提法。在规划布局方面,进一步确定为“分散集团式”布局,空间结构呈“四团二线”组合。即将城市规划区划分为旧城区(包括“河北”、“河南”两部分)、员村地区(包括石牌、黄村、车陂)、黄埔地区(包括吉山)、芳村四大集团和三元里至江村、沙河至榕树头,即沿广花公路、广从公路两线规划,各集团之间要保留一定绿化隔离,并有方便的道路联系,使旧城与新区、新区与新区之间,既是有机的整体,又是分散的独立集团(见图1-2-11)。图1-2-11五、第十二~十四方案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城市规划工作一度停顿。1971~1972年间,在原规划基础上,重新编制总体规划,即第十二方案。通过对前十一个方案的总结,逐步加深了对城市的认识,较为合理地确定了广州的城市性质、规模与布局,提出把广州市建设成为一个具有一定重工业基础、以轻工业为、对外贸易占一定比重的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工业生产城市,强调“对外贸易”的职能。确定了城市人口规模,市区控制在200万人,各新建工业点发展控制在50万人。城市用地面积近期(1980年)发展到100平方公里,远期发展到150平方公里。为了适应广州对外贸易的发展,贯彻周恩来总理提出增加全国深水泊位的指示,规划增辟墩头东基和沥滘等为对外港口。该方案于1972年8月报中共广东省委、广州市委讨论通过后,由省建委转报中央审批。  1975年9月,为了配合广州市国民经济十年规划的编制,提出了工业、道路、港区、仓区、生活配套、绿化和农田保护区等6个主要项目规划。在此基础上,于1976年4月开始编制第十三方案,该方案以控制大城市、积极建设小城市和城市要全面规划为指导思想,按照1975年6月中共广州市委提出的“逐步把广州市建设成为一个轻重工业相协调的综合工业城市,成为广东省的工业基地,对发展华南地区的经济起骨干作用”的建设方针,修订城市性质,于翌年完成人口规模、工业布局等10个专项规划。1978年开始编制第十四方案,翌年中共广州市委提出“把广州建设成为一个以轻工业为主,原材料工业、支农工业协调发展,科学文化、对外贸易和旅游事业发达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的城市建设方针,据此修订总体规划方案,1980年完成第十四方案(草稿)的编制工作。第十四方案是第十三方案的修订稿,两方案的内容相差不大,只深化、增加了部分专项规划。1981年3月市规划局将第十四方案向国家城建总局汇报。次年2月,在文化公园举办城市总体规划方案展览,广泛征求市民对城市规划的意见。同年3月召开总体规划评议会,邀请国家城建总局、京、津、沪等18个城市的领导及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同济大学、中山大学等27所大专院校的专家、教授参加,对第十四方案进行讨论。会后,对同年8月,省政府报请国务院审查。1984年9月18日国务院批准了广州市总体规划,并就广州市城市的性质、规模、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城市交通建设以及城市管理等一系列重大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作了重要批复。  第十四方案与历次总体规划比较,主要变化有:  (一)根据1981年中共广州市第四次代表大会提出:“把广州市建设成为全省和华南地区的经济中心,成为一个繁荣、文明、安定、优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的建设方针,确定广州市性质为“广东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我国的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我国重要的对外经济文化交往中心之一”。突出广州在全国及广东的地位,强调其中心城市、对外交往和历史名城的作用,改变历次方案“把广州市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生产城市”的提法。规划期限:近期到1990年,远期到2000年。  (二)强调控制城市人口规模,疏散过分集中的旧城区人口,到1990年,旧城市中心区人口控制在200万人以内,到2000年市区城市人口控制在280万人左右。规划城市建设用地为250平方公里。  (三)在规划布局上,自第十方案开始,逐步打破连续成片发展的布局形式,在“四团二线”,“四团十二块”等不同空间布局模式的基础上,确定未来城市主要是沿珠北岸向东至黄埔发展,规划采用带状组团式的空间结构,即沿珠江呈三个组团;旧城区为第一组团,是城市中心区,该区的改造和建设要充分体现城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与对外交往中心的功能和作用,并严格限制增加工业用地;第二组团为天河地区(包括五山、石牌、员村),将发展成为广州市的科研文教区,以设置文教、体育、科研单位为主,在建设天河体育中心综合区的同时,兴建科学技术开发区,搞好区内生活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第三组团为黄埔地区,将结合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建设,大力发展工业、港口、仓库等设施,在黄埔新港建设深水泊位,以适应广州对外贸易及远洋运输的发展需要。组团之间以农田和蔬菜地分隔,避免连成一片。确定番禺的市桥镇、花县的新华镇为卫星城,大力发展郊县城镇和农村集镇,形成多层次的城镇网络体系。  (四)确定组织居民生活结构形式为:居住区—居住小区—住宅组团三级结构,强调生活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按照1980年12月国家建委颁布的《城市规划定额指标暂行规定》,制定了广州市居住区公共建筑规划用地控制指标(包括千人建筑面积和用地面积指标,共51项)及居住小区规划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五)突出历史文化名城的地位。在“历史文化保护与景观规划”中,对保留、继承名城风貌提出更高的要求,不但保护古建筑本身,还要保护其周围环境,注意新、旧建筑相互协调,妥善处理好现代化建设与继承、发扬历史文化和革命传统的关系。规划充分发挥广州一河(珠江)、两山(白云山、越秀山)、三路(环市路、东风路、江南大道)的优势,加强城市主要道路景观、珠江游览线、城市中轴线的空间组织和园林绿化、城市雕塑的建设,使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城市景观、园林绿化有机地结合起来。  (六)明确改善城市环境的目标。早在50年代初制定总体规划时已注意城市环境的改善,规划把市中心区内有污染的工厂外迁到新辟工业区内,但以往对健全和提高城市生态环境缺乏整体的认识。该方案把城市环境保护提到重要地位,对有“三废”污染的企业,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一切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矿企业、交通运输、科研等单位,凡有“三废”污染的都必须在建设的同时,采取治理措施。规划整治市内排污河涌,使环境保护与城市绿化结合起来。  (七)在完善、深化原有专项规划的基础上,增加“历史文化保护与景观规划”、“珠江水系市辖河段功能规划”和“郊县农副业规划”等专项规划(包括原有的共有20个专项),主要内容有:  1、工业布局:以旧城区为中心向外分散发展。规划对近郊已形成的工业区(点),如员村(车陂)、芳村(鹤洞)、槎头(石井)、江村、夏茅(新市)等进行合理调整补填,原则上不再安排较大的新建、扩建项目。新建与扩建的较大项目向远郊及卫星城发展。旧城区的工业以技术改造和更新设备为主,不再增加工业用地。近期重点发展黄埔区,主要发展石油化工和船舶建造业,并协调发展轻纺工业和机械工业。  2、城市道路交通:规划12条主干道(其中东西向6条,南北向6条),2个环(内环和外环高速公路),10个对外出口,组成完整的城市主干道网络。在城市进出口建设外来车辆停放场;在旧城区的大型市场、宾馆、码头、货站附近规划设置40多处停车场及多层停车场,其中,在海珠广场、火车站广场、烈士陵园广场、珠江大桥广场、中山纪念堂广场建地下停车场。发展不同运量、不同等级的地面、地下或高架的快速轨道交通、规划地铁线路呈十字型布局,使这联系“河南”、“河北”地区。  3、对外交通:港口规划贯彻“深水深用、浅水浅用,合理使用岸线”的原则,黄埔外港除完成新港东江口8个深水泊位及2个煤码头建筑外,还规划引铁路及公路过东江,开辟新沙一带的深水港区。内港码头拟在东洛围、合利围、员村、洲头咀、新造等地增建新港,续建沥窖港。铁路规划修建京广、广深复线,在天河新建第二客运站,广北编组站计划迁至江村,并在夏元、三眼桥分设辅助编组站,小塘、三眼桥、大朗、新华、军田、南岗等增辟货场分担南站任务。公路规划加宽现有6条对外出口公路,增加广清线、广番线、广佛线(外环线黄竹歧接旧广佛路)以及广、深、珠高速公路等4个对外出口。民航新机场在北郊钟落潭与番禺石楼附近,白云机场飞行区不再扩建。  4、旧城改造规划:贯彻“充分利用,加强维护,积极改造”的方针,发挥广州市毗邻港澳、对外交往中心和开放城市的优势,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与材料,改造旧城,改变城市面貌。减轻旧城区的交通压力,拓宽狭窄的路段,增辟停车场。旧城居住区的履行,以改善和提高现有的居住环境和居住水平为目标,控制合理的建筑密度,重视公共设施和绿地的配套。旧城改造的重点是那些人口密度过高、破旧建筑多、市政设施落后、居住条件差的地区,规划扩大的市区用地主要用于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  5、城市公用事业和市政设施规划包括:  电讯规划  到2000年,平均每100个城市居民拥有23部电话,发展公用电话、住宅电话和长途电话,市与市属各县电话实现通话自动拨号,逐步实现长途电话自动拨号或半自动拨号。建立多个卫星通讯地面站和发展微波通讯。  城市民用煤气规划  采取多种气源的方针,计划在吉山建设煤气厂,发展管道煤气,提高煤气普及率。鸿几  给水排水规划  扩建东江水源的新塘水厂和北江的江村地面水源水厂,新建石门水厂,增辟西江水源水厂。在提高供水能力的同时,积极改善配水管网、增加输水管道,分期增建调节水库和加压站。防洪排水方面,规划采取新建地区分流制与旧城地区合流制相结合的办法,分区集中处理,拟在大坦沙、河南瑞宝、海心洲、二尾河等处建设污水处理厂。防洪工程则考虑加强河堤,整治河道,蓄泄兼施,辅以机械排涝,根治洪涝,城市建设地段逐步填高地台,并要结合封山育林、避免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供电供热规划  扩建黄埔电厂、广州电厂,规划新建1-2个火力发电站,新建扩建变电站10多座,逐步将市内架空高压线改为地下电缆。员村、芳村、赤岗、新市、黄埔、工业大道等地区逐步建立集中供热点或热电并供。  6、园林绿化规划  城市绿化重点放在市区普遍绿化上,旧城区提倡见缝插绿,增辟一些区域性公园,如黄埔大沙地公园、河南庄头公园、三元里平英公园、二沙岛水上公园等。规划对现有的白云山、罗岗、石门等风景区增建与充实旅游设施,并利用一些山林地、名胜点开辟风景区,使绿化“点、线、面”有机结合,形成一个完整的绿化系统。六、对城市总体规划的调整、充实和深化  自1984年国务院批复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后,广州市认真贯彻国务院批复精神,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充实和深化城市总体规划,使之适应改革开放形势发展的需要,更好地指导城市建设。  1984年6月开展广州市居民出行调查。经过2年多的调查研究,完成《广州市居民出行调查综合研究报告》,并制定了《缓和交通紧张状况的13条应急措施》、《广州市道路交通的发展战略和技术政策》、《近期道路交通建设实施规划》、《公共交通发展规划》、《社会停车场、库的建设规划》等。1984~1985年间,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为控制旧城区的环境容量,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同意,将市中心区的面积由54.4平方公里扩大至92.7平方公里,并成立天河、芳村2个新区,调整市属8个行政区的界线,使城市行政分区与城市总体规划设想一致,随后编制了天河、芳村分区规划(详见各区志)。为适应第三产业的发展,解决个体摊挡占用道路、内街,阻碍交通等矛盾,1985年市规划局编制了《广州市农贸市场、工业品市场规划》,同年12月经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为提高市镇建设及其基础设施建设的科学性、预见性和计划性,1988年7月,规划局委托并协同中山大学地理系编制《广州市市域城镇体系发展规划》(简称广州市市域规划),于翌年完成。该规划的内容包括:广州市市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城镇体系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发展规划、水资源与供水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5大部分。翌年,市规划局委托中山大学编制海珠区分区规划(详见《海珠区志》)。  1989年,市规划局开始对对国务院批准的《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全面的调整充实、补充和深化工作,主要内容有:  1.保持原国务院批复的广州市城市性质不变。  2.将规划的期限由原来2000年延长至2010年。调整城市规划区范围,除包括广州市8区4县(市)外,还将南海的黄岐、东莞的新沙划入规划区。  (三)原城市总体规划确定旧城区(54.4平方公里范围)人口控制在200万人左右的原则保持不变,积极疏散旧城区人口,发展新区。规划至2010年,广州区总人口将达460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413万人),城市建成区人口控制在408万人;首次在城市总体规划中考虑流动人口(预计2010年达到150万人)对城市用地、城市基础设施和生活服务设施的要求。据此,调整城市用地规模,规划至2010年,城市用地发展区控制在555平方公里左右。  (四)调整城市空间布局。城市用地除主要向东发展外,还向南、向北(在保护水源的前提下)发展。规划对原城市各组团的内容作了深化,即建立以中心区、东翼、北翼3大组团为构架,每一大组团又由几个不同功能的小组团构成的大都市的多层次空间布局结构。其中城市中心区大组包括:旧城区(越秀、东山、荔湾)、天河地区、海珠地区、芳村地区4个小组团。该大组团设有旧城中心和天河珠江新城两个中心,具有以政治、经济、文化、体育和对外交往为主,兼有工业、港口、生活等多种功能。东翼大组团包括黄埔区及白云区的一部分,拥有大沙地综合城市副中心区、黄埔开发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3个相互联系的小组团。北翼大组团包括流溪河西北侧的雅瑶镇、神山镇、江高镇、蚌湖镇、人和镇及东南侧的新市镇、石井镇、同和镇、龙归镇、太和镇和广花平原地带。该大组团主要发展住宅和无污染的工业项目,以确保流溪河的水源不受污染。  (五)在深化原各个专项规划的基础上,调整并增加了城市公共交通、快速轨道交通、旅游、商业网点、文教卫生、防灾、污水治理等专项规划。根据城市空间布局结构的新要求,重点深化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和绿化生态环境规划,并对新机场的选址作了进一步分析论证。  1990年12月,广州市政府第八十六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调整、充实、补充和深化和报告》。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图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调整、充实、补充和深化和报告第二章详细规划  广州编制的详细规划包括居住区、重点地区(地段)、工业区、港区、城市道路的规划,后三者一般由有关专业部门编制,本章记叙居住区及重点地区详细规划的编制情况。  全面开展居住区详细规划编制始于建国后,从1951年编制黄华乡市政工人新村规划起,至1990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详细规划的内容和手法不断地充实和更新。居住区规划结构,从新村一住宅群两级发展到居住区一小区一住宅组群三级;建筑空间布局,从简单的行列式向周边式等多种布局模式转变;建筑体型越来越多样化;建筑楼层逐年增高;在规划设计中,逐步注重公共建筑和绿化设施的建设。  重点地区(或地段)的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始于建国后的“一五”计划时期(1953~1957年),至1990年,主要编制了珠江两岸地区、沙面、海珠广场、流花地区、天河体育中心综合区、二沙岛、赤岗等13个不同时期城市建设重点地区(或地段)的规划,并指导了各时期的城市建设。第一节居住区规划  民国17年(1928),广州市政府公布《修正筹建广州市模范住宅区章程》后,编制了供有钱人居住的模范住宅区规划。该规划确定了模范住宅区的范围及用地的功能分区,其中住宅用地占总用地57%,公共建筑用地占4%,道路用地占39%。全区规划新辟、扩宽道路11条,长19950英尺(约6080米),按其宽度划分为五等(150英尺、80英尺、60英尺、40英尺、24英尺),并确定各级道路的横断面。规划区内设置公共建筑的项目有:小学、幼儿园、礼堂及图书馆、儿童游乐园、网球场、公园、公共厕所、公共电话所、消防分所、派出所、水塔及水机房、市场、电灯等13项。全区住宅用地划分为5个地段,规划兴建住宅514幢,层数不超过3层,按其面积大小分为4等,其中甲等63幢,乙等262幢,丙等130幢,丁等59幢。  民国18年,广州市政府公布《建筑平民村舍原则》,规定凡城内或城外附廓的空旷处均可建筑平民村舍,以便贫民谋生,避免往返跋涉,并择定马鞍、蚬壳两岗为建筑地址。  建国初期,随着国民经济的逐步恢复,市人民政府于1952年成立工人福利事业建设委员会,负责工人新村的规划与建设工作。这一时期居住区规划用地规模较大,规划结构为新村一住宅群二级,村内有明确的街坊及基本生活单元的划分,并结合地形,利用道路、濠沟或自然障碍划分大小不等的住宅群;除个别新村规划配置合作社、小学等简单公共福利设施外,一般利用旧城区内原有的设施,服务半径大于1公里;住宅除个别单身宿舍为二层楼房外,其余为简易的平房,通风,朝向好,并有户外庭院,建筑群体组合为简单的行列式;居住环境安静,避免过境交通穿越,并由道路与宅旁庭院绿化构成新村绿化系统。1951年动工兴建的黄华乡市政工人新村,用地面积20万平方米,规划由大小不等的12组住宅群组成,以道路或濠沟划分。每组住宅群有4~12幢住宅,用地约0.4~1.1万平方米。新村中心地带设置礼堂、食堂、诊疗站、文化站、球场、合作社等生活服务设施,并在北面和南面各设置小学1间。全村住宅呈简单的行列式布置,每行为连续式的大平房,由两列相背式平房组成,平房间距为7米,平房两端连以围墙,每座28户,每户居住面积20平方米。  为配合新工业区建设,1954~1958年间,编制了罐头厂、苎麻厂、华侨塘厂等工厂住宅区规划。此时期学习苏联经验,居住区规划采用街坊形式,即规划结构为住宅区一街坊一住宅群三级。在规划中,开始考虑为本居住区服务的公共设施的配套建设,将主要的设施布置在城市干道上,为本街坊服务的公共设施则布置在坊外,与其他街坊或与厂前区合用一套公共服务设施。  在此期间,还编制了住宅标准较高、专为华侨和高级知识分子兴建的居住区或新村规划。1954年市政府组织华侨新村筹建委员会,随后编制了新村建设的详细规划。新村规划分二期建设,第一期(1957~1960年)规划用地面积28万平方米,人口净密度186/公顷。两期规划建设住宅建筑总面积13.72万平方米,公共建筑面积1.23万平方米。无期规划修筑一条15米宽的林荫路,利用路东的低洼挖人工湖。主要公共设施集中布置,形成新村服务中心。全村以2~3层独院式住宅为主,也有极少数的集体公寓,建筑物与道路设计均结合地形采用自由式布置。  1959年,着城市人民公社建立,提出“街道应以生产为中心搞好生活福利工作”。在规划上除对原有新村、街坊的公共福利设施的数量和分布作了调整、补充之外,还开展旧城区内街改建试点。对于新建的居住新村和街坊,建立以食堂为中心,配置必要的托幼、服务站、供销店等生活福利设施,组成基本生活单元。  1961年,将原来较为分散的工厂生活区连片进行统一规划,并确定居住区规划的结构为居住区一小区一住宅组群三级,合理配置各级公共福利设施及组织各级公共活动中心,居民经常使用的幼儿园、托儿所、供销店、服务站等在住宅组内布置,形成基本生活单元。  如员村居住区规划,总体布局上,充分利用山坡地进行建设,保留了部分高产农田,将新村规划分成东西两片,中间以商业街联系,全区分为4个生活小区,每个小区由4~6个4层楼群住宅组(群)组成。道路分为主路、支路、小路三级。公共服务设施二级布置,一级是为全村服务的,如邮电局、银行、药店、书店等,集中布置在新村中心的商业大街上,消防站、医院、中学布置在独立地段,工人文化宫布置在新村入口处;另一级是基础生活服务设施,如小学、托幼、文化站等布置在住宅组群内。  “文化大革命”期间(1966~1975年),居住区规划的编制工作一度停顿。1977年,根据总体规划第十三方案要求,对旧街坊改造提出“成片规划,分期、分区、分块改造”,改变以往“修修补补,见缝插针,迁就现状,零星分散”的做法,编制了红云街(现白云街)、文安街、跃龙街等旧城改造规划。同年,为配合住宅建设用地划拨,确定近期(1978~1982年)新建和改建的住宅小区有:水均岗、青菜岗、建设新村、和平新村、白鹤洞、黄埔等14片,用地面积共529.78万平方米,其中位于市中心区的9片,面积256.78万平方米,其中位于市中心区的9片,面积256.78万平方米,占总数48.5%。重点是将50年代初期兴建的工人新村(平房)改建为5~6层的楼房,降低建筑密度。1981年重新确定近期(1981~1985年)住宅建设的重点地段为43片,面积236.49万平方米,其中,河南区占40%,东山区占33%,其余占27%。规划总建筑面积584万平方米,拆迁房尾102万平方米,并确定人均居住用地(5~8平方米)、建筑密度(32~35%)、建筑层数(6~8层)、容积率(2.0~2.5)、建筑间距(东西6米,南北0.5H)、人口净密度(2000人/公顷)、各级道路宽度、基本生活单元的组合以及公建面积占住宅总建筑面积的百分数(12~15%)等各项经济技术指标。  1982年,在市中心区内,开始按行政街所管辖的范围编制街区规划。1984年,市政府发动省、市有关设计单位、大专院校和各区城建部门,协同市规划局对市中心区内63条行政街进行全面规划。街区规划的主要内容是“五个明确”,即明确街区内各类公用性质;明确道路骨架(路宽6米以上的道路)和建筑的退缩要求;明确街区内各类公共、市政、生活服务设施的配套要求和总体规划要求;明确规划区内包括人口、绿化、公建等经济技术指标以及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间距、拆建比等基本控制指标;明确该街区需要说明或需要控制的其他规划要求,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传统文化商业中心、传统民居建筑的保护范围等。至1986年,市中心区(74条街)及边缘地区(7条街)共81条街的街区规划编制工作全面完成。  为加强对城市开发建设和房地产业发展的引导和控制,便于规划实施,1987~1990年间,逐步改变传统的以二图一书(现状图、规划图和规划说明书)为详细规划基本表现形式的做法,在街区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控制性规划,先后编制了天河、二沙岛、赤岗华侨新村、花地湾、东晓等居住区(小区)控制性规划。控制性规划的主要内容有:①在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指导下,确定开发片的发展性质,估算人口规模,明确开发建设的社会、经济、环境三大效益;②明确开发片的功能分区及空间结构和环境要求;③明确开发片与城市道路系统的联系方式,布置片内的道路系统,确定道路红线、标准断面、座标标高以及停车场位置、面积;④明确各级服务中心位置、规模,具体提出重要的配套设施的项目和空间环境要求;⑤合理划分地块,明确各地块的用地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建筑限制高度、建筑退缩要求、绿地占有率、居住户数、居住人口和交通主要出入口等控制性指标;⑥提出地块分类的兼容条件和要求;⑦计算并说明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的项目、规模占地面积、建筑面积、设置处数及开发方式(分无偿提供、优惠提供和有偿提供);⑧提出各项市政工程设施的控制性设想原则;⑨对重点空间景观地区和社区活动中心提出意象性的城市设计和建筑环境空间设计方案;⑩进行开发建设的经济估算。1988年5月,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完成花地湾居住区开发性规划,以此为依据,于1990年编制花地湾居住区详细规划。花地湾居住区位于旧城区西南的芳村区东朗镇,规划用地102.6万平方米(不包括自然村及花地大道面积),其中规划居住区用地41.1万平方米,公建用地19.6万平方米,道路用地21.6万平方米,公共绿地13.1万平方米,其他用地7.2万平方米。全区规划总建筑面积150万平方米,其中住宅119.54万平方米,公建30.46万平方米。规划人口5万人,平均人口净密度1199人/公顷,建筑密度28.45%(按地块计算),容积率2.04,住宅平均层数8.63层。全区划分为中心区、居住区、保留自然村三大部分,其中中心区规划建设成为广州市副中心区之一,由横跨花地大道的东西向轴线步行街连通东、西两个地块。其中西面地块规划建设芳村区级和本居住区级的商业、服务、文娱设施以及多、高层住宅、在设计上突出“水的广场”;东面地块为花市、花街,突出“花的广场”。居住用地划分为8个地块,组织成4个居住小区,住宅层数由高、多层组合,并确定了各地块规划设置的公共服务设施种类、数量、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其中小区、组团级服务设施主要布置于住宅底层,全区规划设置医院2间、中学2间,小学4间,托幼12间等公共服务设施。全区道路划分为过境干道、居住区道路、步行街、林荫道、滨涌路五类及市级干道(40米宽)、区级干道(22~26米宽)、区级次干道(5~17米宽)、支路(7米宽)四级。  与此同时,还编制天河生活区、江南新村、五羊村、东湖新村、广园新村等居住区的详细规划。这些规划的特点,一是重视了生活配套设施的建设,不但确定建设项目,而且确定每项设施的位置及用地、建筑的规模和开发形式,以便与住宅建设同步进行;二是建筑空间布局多样化,一改以往单调的行列式,采用周边式等多种布局手法,并在各个住宅组团间,预留公共绿地,内设亭台、假山、儿童游乐设施等;三是住宅楼宇层数增加,从70年代的5~6层,发展到以8~9层为主,还建了少量高层住宅和别墅住宅。建筑体型由条状、点状发展一Y字型、井字型、Z字型等多种式样。1984年动工兴建的五羊村,体现了这些特点。该村位于广州市中心区的东缘,东临广州大道,南濒珠江,有地面积31.4万平方米,规划兴建房屋66万平方米,其中住宅43.7万平方米,居住人口3万人。规划布局以26米宽贯穿东西方向的寺右路为轴线,将全村划分为南北两大片,北片占地1/3,南片占地2/3,商业、服务、文化娱乐设施集中布置在轴线中段,形成一个东西宽200米,南北长255米的中心地带。规划建一座连通寺右路南北的三层过街楼,其东北接32层的商务大楼,西北接3层的文娱中心,东南接3~6层的购物中心,西南接32层的旅游酒店,中心区的建筑物均以离地面5.5米和9米标高层为通道,连通各种功能的楼房,组成宏伟壮观的建筑广场。中心区南面为低层住宅区(3~4层),规划建91幢别具风格配以小花园或毗连式的低层住宅,与中心区连成一片,成为该区中心长368米、宽200米长方形的建筑物群体。在其四周布置12个住宅群,以两条南北环路间隔,分别布置高层住宅(24~25层)14幢,多层住宅(8~9层)85幢,采取周边式布局,以10幢左右为一组,中间为园林绿化用地。南北两片分别设置一些小型商店和肉菜市场。全村规划建设中学1所,小学3所,体育馆1座,供水加压站1个,消防站1个,公用变配电房5个及现代化污水处理厂1座。第二节重点地区规划一、珠江两岸地区  珠江横贯广州市中心区,其沿岸地区是城市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早在民国10年(1921),孙中山已提出填塞广州城河北与河南之间的水道,“以供市街之用”的设想,民国18年,在《广州市政府施政计划书》中,提出修筑河南北堤岸的计划,其中河北填筑海珠新堤,东起天字码头,西至西濠口,拟将原位于江中的海珠岛划入珠江北岸,使弧形岸变成直线;河南新堤由内港至士敏土厂一带。  建国后,1956年,朱光市长提出“美化长堤”。1958年,广州港务管理局制定了“广州港发展计划”,拟整治长堤一带客货运码头34座,改变码头布局,实行客货分开,货运搬迁到黄沙、如意坊码头,客运则在大沙头和洲头咀新建客运站,其中大沙头规划为东江和三角洲小点客运码头,洲头咀为沿海地区及西江、北江、三角洲大点客运码头。  市建设委员会于1958~1959年编制《滨江路规划》。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确定滨江路宽为36米,近期规划修筑30米宽。原位于珠江南岸的工厂大部分搬迁,规划保留的工厂集中在一定地段,形成工业街坊,其余地段划分为内港洲头咀、鳌洲、海幢、南华东、纺织、石涌口等6个居住街坊。60年代初期曾多次修改滨江路规划,并编制珠江北岸改造计划。  1982年市规划局修改总体规划第十四方案时,补充编制了《广州珠江水系市辖河段功能规划》,把市辖河段(北自石门,经白鹅潭,前后航道至东江口)划分为码头区、停泊区(锚地)、滨江绿化区(即风景河段棗沙面至二沙头)、给水水源保护区、沿江游息和风景保护区5部分。同年市规划局编制珠江(风景河段部分)两岸规划,强调美化、绿化珠江两岸地区,丰富城市景观,严格控制沿岸新建码头,加强林荫道等绿化设施建设,使之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沿河绿化系统。其中北岸(沿江路)规划成三占一线的景观效果,三点是东面的江湾新村、中间的海珠广场和西面的白天鹅宾馆,均为高层建筑区,沿岸各建筑的高度规划不能超过这三点。沿江路第一线原有的建筑,除保留海关、邮局、南方大厦、银行等旧建筑之外,其余规划改建为多层与高层楼宇。南岸滨江东路沿线的建筑主要是60年代兴建的4~6层高的住宅群,以增加建筑空间的起伏感。为求得与北岸建筑群体相呼应,滨江西路规划新建高层建筑13幢。  1990年,由市规划局、水电局、港务局、航道局、珠江水利委员会等部门派人组织成立了珠江整治规划小组,编制了《珠江两岸整治规划大纲(广州—虎门)》,将珠江岸线按其使用功能划分为码头、景观游览、绿化、自然岸线4大类,其中码头岸线又分为客运、轮渡、货运、专业、渔业水产、危险品、公共、建材、战备等9类,并将景观河段范围从二沙头向东延长至潭村。二、沙面  沙面位于市中心西南面,原为白鹅潭中一沙洲,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沦为英、法帝国主义租界。清咸丰十一年(1861),经人工开挖成为独立小岛,面积55英亩,建有东桥、西桥与城区相连。  英、法虽各霸占沙面一方,但从现存的建筑布局及道路系统,可知其在兴建之始,已有一个比较统一完整的规划。用一条贯通东西的主道路,辅以5条南北向的次道路,将全岛分割成大小不等的12个区,其中南面沿江地带设置公园、球场等公共活动场所,几个主要领事馆区安排在较好的地段。清同治四年(1865),英国领事馆迁入沙面,随后英、法、德、日诸国陆续在沙面兴建领事馆、教堂、银行、洋行、俱乐部、旅馆等建筑,在沙面形成区别于中国传统的、具有西方古典建筑风格及西方园林布局的特色。  建国初期,市人民政府投资55万元改造沙面,新建部分花圃、花坛,并将殖民地者的银行、洋行等建筑逐步改建为外事机构、办公楼及住宅。1959年,周恩来总理视察沙面时,指标要保护沙面原貌和环境,以作为半殖民地时期的历史见证。  60年代初,市规划委员会编制《整治沙面规划》,提出把沙面改造为外事、领事区。规划逐步搬迁位于沙面地区的非外事单位,恢复旧租界园林及旧建筑立面的原貌,严禁建造与沙面景观不协调的建筑物。国家曾拨专款1000万元用以整治沙面,为保护沙面旧租界的历史风貌进行维修,改造工作。  1982年,市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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