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安驾驶员培训学校章程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学校宗旨规模类型和形式
第三章股权设置与注册资本
第四章股东与校长
第五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六章通知和公告
第七章合并、分立、结算和清算
第八章修改章程
第九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为维护我校的合法权益,规范我校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一条为切实有效地依法管理和规范本学校的日常工作,根据我国《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住条例》以及本市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
第三条学校地址:
第四条法定代表人:
第五条上级管理部门:
第六条办学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合法权
益,确保教育质量,遵守诚信原则依法办学。
第七条学校性质:学校为独立的法人,坚持风险自担,利益自享的原则,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
我约束,学校以全部资产对学校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学校开办者是全体股东共同出资;开办资金:200万元。第九条本校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我校的组织与行为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我校可以依据
我校章程起诉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我校的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学校宗旨规模类型和形式
第十一条办学宗旨:一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为指导,以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方向,以培养经济建设急需的机动
车驾驶员为目标,形成教学管理、计划招生、教研改革
等方面具有自己独特的办学特色的教育教学实体。
第十二条我校的宗旨是:“培训一人,输送一人;培训一人,脱贫一户”。努力为学员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管理好,
办证快,合格率高。
第十三条办学规模:学校占地7200平方米,教练车18辆,设有无纸化教学室,驾驶模拟器室,模型车室,训练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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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1714296182427_0设施,保证开展正常的教学活动。
第十四条办学类型:三类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
第十五条办学形式:学校实行定期培训方式,实行全日制教学,每年举办培训班12期,每期80人,每期培训时间60天。
第三章股权设置与注册资本
第十六条学校注册资金为*万元,流动资金*万元,系二人合伙投资。
第十七条出资人可根据学校发展状况和有关规定,必要时吸收其他投资,不断扩大股本总额。
第十八条为了体现民办教育事业的公益性特点,投资者入股后不要求合理回报,入股后不得随意撤股,但股权可经学校股东同意后转让,也可按法律规定继承。
第四章股东与校长
第十九条董事会是学校的最高权利决策机构,对各级政府,投资人和全体教职员工及全体学员负责。
第二十条董事会有投资人共同组成,董事长即法定代表人由控股股东担任。
第二十一条法定代表人对学校行使下列各项决定权:
1、决定校长的聘任。
2、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3、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4、筹集办学经费,审核年度财务预决算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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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决定教职员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6、决定学校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7、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二条学校校长由学校法定代表人聘任,法定代表人可以兼任校长。
学校校长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权利:
1、执行董事会的决定。
2、实施发展规划,拟定年度工作计划。
3、拟定财务预算和规章制度。
4、聘任或者解聘学校教职员工,实施奖惩。
5、组织招生报名,教育教学、培训、考试等工作,保证教学质量。
6、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7、代表学校横向、纵向开展业务。
8、董事会授予的其他权利。
第五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三条我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订我校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四条依法建立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经
费使用审批制度,票据管理制度和退费制度。
第二十五条学校的经费来源:
(1)组建时举办者的出资;
(2)学费收入;
(3)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六条学校的固定资产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折旧,学校当年的积余主要用于增加教育投入和改善办学条件。学校在
扣除办学成本、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
取其他必要的费用后,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
理回报。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学校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对学校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同时,对学校资产的使用和财务管
理接受学校审批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保证会计
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八条我校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另立会计账册。我校的资产,不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二十九条我校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百分之十;
(3)提取任意公积金;
我校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
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