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及员工技能手册
四川海华石油钢管有限公司(金漾防腐厂)
安全管理
1 总则 2
2 安全管理职能部门 3
3 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6
4 安全管理基本职能工作与制度 10
5 安全事故管理 18
6 安全工作例会 21
7 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22
8 事故等级划分 22
9 危险品的安全管理 24
10 仓库安全管理规定 25
11 安全生产知识竞赛
题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库 26
金漾防腐厂生产流程、质量体系及员工技能
1裸管进场及验收 30
2安排生产及生产工艺流程 30
3产品管的检测 32
4产品堆放 32
5原材料管理 32
埋地钢质管道聚乙烯防腐层
1防腐层材料 34
2环氧粉末涂料 34
3 胶粘剂 35
4 聚乙烯 35
5钢管表面处理 36
6 质量检测 37
7标志、堆放和搬运 38
8补口及补伤 39
9 下沟回填 44
10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 44
11 防腐厂各岗位知识问答竞赛题库 45
1 总则
1.1 为了加强公司及各部门的安全工作,保护员工生命安全以及生产设备、企业财产的安全,保障企业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海华企业纲领》的基本原则、思路,依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企业特点编制本手册。
1.2 本手册是指导、规范海华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各部门具体情况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制度,或建立、完善配套制度、规程。
1.3 安全生产与安全生产管理概念;
安全生产:是指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全生产管理:是指管理者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的计划、组织、 指挥、协调和控制的一系列活动。目的是保证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健康及财产安全,保证企业顺利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1.4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基本方针与原则
1.4.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标本兼治。
1.4.2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1.4.3、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各级领导者要把安全工作渗透到生产管理的各个环节,落实到岗位具体工作,做到生产和安全的“五同时”即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1.5 安全管理基本工作思路:
1.5.1 贯彻“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方针,全面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
1.5.2 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组织体系,保证安全管理工作有效进行。
1.5.3 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规范日常工作。
1.5.4 制定并不断完善、优化安全生产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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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实施。通过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车间、工厂,层层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 安全管理职能部门
2.1 公司各单位分级设置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本企业具体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各部门规模、体制生产特点等实际情况,各部门安全管理机构可独立设置,也可将安全管理工作并入有关部门履行(在部门中必须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干事,专门从事安全管理工作)。
2.2 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在主管的领导下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安保部,负责公司范围安全管理,接受上级安全管理职能部门的领导、工作监督和考核,并对本单位基层安全员进行考核。
2.3 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
(1)认真贯彻和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指示和标准,在(总)经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2)会同人事部培训中心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对新入厂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对特种专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搞好劳动保护教育。
(3)组织并参加公司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4)经常进行现场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5)负责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及负责重伤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防尘、防毒、防噪声、防暑降温工作,不断改善劳动作业条件。
(7)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指导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不断提高基层安全员的技术素质。
(8)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和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9)协助财务部门审批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了解和掌握本企业年度安全费用支出情况,包括:各类事故处理费用、劳保用品费用、保健费用、安措费用、安全宣传教育费用、安全检查费用。
2.4 安全员
2.4.1 安全员在本单位领导下工作,同时接受各级安全管理职能部门的业务领导、监督、考核,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2.4.2 安全员的职责:
(1)安全员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主任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有权直接向主管安全部门汇报工作。
(2)负责或参与制订本车间、本部门(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本车间、本部门单位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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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负责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4)做好本车间、本部门单位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和考核工作,具体负责新入厂人员的车间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安全教育情况。
(5)负责本车间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间尘毒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6)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对紧急情况和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检确保生产安全。
(8)参加车间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协助领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9)对班组安全实行业务指导。
3 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3.1 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具体安全管理体制为分级管理,分工负责,贯彻一把手负责原则,公司总经理对本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负总责,在总经理、经理领导下,各级单位副职领导对分管系统范围内安全生产分工负责,在主管上级领导下各部门、各生产经营领导与人员对各自业务工作范围内安全生产经营负责。
3.3 基本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3.3.1 总经理、经理的安全职责
总经理、经理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具体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要把安全工作列入企业管理重要议事日程,亲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
(2)、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同级副职和所属单位行政正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3)、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内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安全技术措施,解决安措费用。
(5)、按规定和事故处理的“三不放过”原则,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6)、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日常安全生产方面的奖惩。
注:“三不放过”是指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
3.3.2 安全副(总)经理职责
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在总经理、经理的授权下负责本公司具体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
(1)、在总经理、经理领导下,分管安委会日常工作及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组织制订、修订企业内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全公司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组织全公司的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6)、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3.3.3 车间主任、班、组长、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
(2)、组织班组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部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组织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加以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参加和协助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6)、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和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材。
(7)、搞好“安全月”、“安全周”活动和班组安全生产竞赛,表彰先进,推广经验。
(8)、发动职工搞好文明生产,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
3.3.4 员工安全职责
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具体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严格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并劝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3.3.5 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3.3.5.1 生产调度部门安全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
(2)、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者,应及时制止,并立即向领导报告,同时通知安全技术管理部门共同处理。
(3)、在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通知安全技术管理部门共同处理,认真做好记录。
(4)、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在调度会上给予表扬或批评。
(5)、负责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
3.3.5.2 技术部门安全职责
(1)、编制或修订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2)、制定长远发展规划,编制全厂技术措施计划。
(3)、严格执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的原则。
(4)、组织并督促各生产单位加强对生产操作工人的技术训练,严格工艺操作纪律,确保安全生产。
(5)、负责贯彻工艺纪律管理规定,经常检查工艺纪律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存在问题。
(6)、负责组织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7)、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
(8)、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
3.3.5.3 设计部门安全职责
(1)、在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计划时,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
(2)、负责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设计工作。
(3)、组织审查计划时,应有安全消防专篇。
3.3.5.4 人事部门安全职责
(1)、对新入厂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及时组织安排安全知识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车间及生产运营部门。会同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和特殊工种的培训、考核工作。
(2)、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的内容。
(3)、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求,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安全生产人员的配备。
(4)、临时用工协议书中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文,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5)、负责对职工加强劳动纪律和遵章守纪教育与检查。
(6)、严格控制加班加点,贯彻劳逸结合。
(7)、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办理事故责任者的惩处手续,参加工伤鉴定工作。
(8)、做好新工人的体检工作。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要求,做好新、老工人工种分配和调整,认真执行有害工种定期轮换岗位的规定。
(9)、在办理外包和外来支援工程协议书时,应有劳动保护费用和安全工作要求的条文,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3.3.5.5 保卫部门安全职责
(1)、 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认真做好要害部门安全生产的保卫工作。
(2)、负责企业内易燃、易爆、巨毒物品的管理。
(3)、掌握企业主要生产过程特点,经常深入基层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管理,督促落实火险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和消防道路通畅。
(4)、负责各类重大事故的现场保卫工作。
(5)、负责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参加安全检查,组织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保卫检查工作。
3.3.5.6 计划、财务部门安全职责
(1)、在编制生产计划和总结生产完成情况时,必须同时作计划和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2)、在编制、检查基本建设和工程计划的同时,编制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监督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经费的开支,保证企业安全教育费用的实际需要。
(4)、负责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纳入企业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3.3.5.7 行政后勤部门安全职责
(1)、负责制订劳动卫生、安全生产劳保规章制度,定期对公司人员进行体检。监督尘毒作业点,提出预防职业病和改善现场环境劳动卫生条件的计划并监督执行。
(2)、负责按规定标准做好保健食品、清凉饮料的供应、发放工作服,负责各类劳动保护物品的计划、采购、保管和按标准发放,并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
(3)、搞好食堂、所属仓库的安全防火管理和饮食卫生,防止火灾和食物中毒。
(4)、负责本部门所属设施的安全管理,经常保持完好。
(5)、负责行政、生活设施、建筑物的管理,参加有关基建工程设计的审查及竣工验收工作,搞好所属部门的安全卫生管理工作。
(6)、组织本单位事故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
4 安全管理基本职能工作与制度
4.1安全制度建设
4.1.1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是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人身安全与健康以及财产安全的最基础的规定,是公司规章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并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公司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
4.1.2 公司基本安全规章制度包括:
(1)、综合管理方面 包括安全生产总则、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五同时”审批、安全检修、事故及事故隐患管理、安全用气管理、承包合同管理、安全值班等。
(2)、安全技术方面 包括各工种各生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管理、危险作业审核、危险设备管理、危险场所管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厂区交通运输管理及消防制度等。
(3)、职业卫生方面 包括职业卫生管理、有毒有害物质监测、职业病防治等。
(4)、其他方面 包括女工保护制度、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管理制度、职工体检制度等。
4.1.3 各下属公司安全管理职能部门根据《安全管理手册》原则,结合本单位行业、生产特点,组织本公司各部门、单位起草有关制度、规程。
4.1.4 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程序:
(1)、各部门、各基层生产单位根据上级主管领导及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要求,起草本单位、部门相关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管理制度,报本公司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审核。
(2)、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初步审核后,报主管经理审阅,审批后提交本级制度主管部门审核修订。
(3)、制度主管部门修订后提交本级安委会讨论、审批。
一般安全规章制度经上级通过后直接发文执行。
《安全管理手册》由经济发展部以公司名义颁行。
4.1.5 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基本要求
(1)、与国家的安全生产法规保持协调一致。
(2)、要全面包括安全生产的各个方面,形成体系,不留死角与漏洞。
(3)、规章制度要保持相对稳定,一经颁行,不能随意变动。
(4)、要根据生产、形势的变化,不断丰富、完善、修改制度,由相关部门提出需完善修改的内容,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报主管经理审定后正式颁行,同时终止原制度。
4.1.6 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颁布实施后,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各种形式宣传、教育与培训,全体员工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并自觉贯彻执行。
4.1.7 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在制度审批部门。
4.2 安全教育
4.2.1 安全教育 是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素质的一项重要手段,只有全体员工安全素质的提高,才能形成企业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公司安全教育分为专业培训教育和宣传教育。
4.2.2 公司专业培训教育包括管理人员安全知识教育和生产岗位安全生产知识教育,由人事部(培训中心)统一组织负责,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各公司生产单位配合。
4.2.3 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教育类型及内容。
4.2.3.1 对公司经理主要教育内容 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基本安全技术知识、基本安全管理知识。教育时间不少于16学时。
4.2.3.2 对技术干部主要教育内容 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本职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是在落实“五同时”,实现安全技术措施以及新工作中他们应承担的责任、典型事故案件剖析、系统安全工程知识、基本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时间不少于16学时。
4.2.3.3 对行政干部主要教育内容 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及本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时间不少于16小时。
4.2.3.4 对专职安全技术干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教育内容 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劳动卫生知识、安全文化、工伤保险、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程序、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方案。教育时间不少于80学时。
4.2.4 职工安全教育包括三级教育、特种作业教育和经常性教育。
4.2.4.1 三级教育
(1)、入司教育 由人事部培训中心负责,对新入厂的员工(包括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来公司参加实习培训人员、外来支援人员、参加义务劳动的学生、新调入的人员等进行安全教育。其内容:
A、本公司生产的形势和安全生产的一般情况,学习生产的有关文件,讲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
B、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特点,危害因素,特殊危险区域以及厂内交通情况的介绍。
C、根据本企业生产特点为保障安全生产而颁布、制订的规章制度、禁令等的介绍。
D、厂史中有关安全生产事故教训的介绍。
E、一般电气和机械设备的安全知识教育。
F、一般安全卫生技术知识和伤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及预防
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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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重点是本公司的各种安全规章制度、本公司的特点、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知识及急救常识、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等。可与各公司协调教学内容统一实施,或划出学时由分公司按规定内容进行,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受教人员经考试合格后方能由人事部分配到各公司车间、部门。
(2)、车间(部门)教育 由车间(部门)领导和专业人员负责实施,其内容:
A、了解本车间(部门)概况,车间生产历史、生产特点及其在全厂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
B、学习车间生产工艺流程及工艺操作方面共同性的安全要求与注意事项。
C、学习车间(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介绍车间安全生产方面的经验教训。
重点是本车间的生产特点、工艺流程、机械设备状况、特点、预防事故的措施、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本车间常用劳动保护用品、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分配到车间(部门)。不及格者允许补考,三次补考不及格者,车间(部门)有权退回人事部。受教育面必须达到100%,因故未受教育者必须补课。
(3)、班组教育 由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负责实施,其内容:
A、了解本岗位的任务和作用、生产特点、生产设备、安全装置。
B、了解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C、了解本岗位个人防护用品、工具及消防器具的具体使用方法。
D、了解本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和教训。
E、学会处理危险情况应采取的紧急措施。
重点是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制度、岗位生产特点、岗位操作方法、安全装置、工具、器具及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本岗位曾发生过的事故及其教训、劳动纪律等。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经考试合格后,在指定的师傅带领下参加操作,未经师傅许可,不得独立操作。受教育面必须达到100%,因故未受教育者必须补课。
4.2.4.2 特种作业的教育
对接触危险性较大的特种作业人员如电气、起重、焊接、司机、锅炉、压力容器等要进行专门安全技术知识培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脱产、半脱产培训,并经严格考核合格后,才能准许上岗操作,培训每年最少一次。
特种作业人员范围:(1)电工作业;(2)锅炉司炉;(3)金属焊接(气割);(4)起重机械作业; (5)机动车辆驾驶; (6)锅炉压力无损检测; (7)建设登高架设作业;(8)液化气操作;(9)天然气操作;(10)消防作业;(11)防腐作业;(12)输气作业;(13)化工聚合干燥操作;(14)发泡作业。
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属于国家有关部门办理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获得相关证书,属于公司培训办理的由人事部(培训中心)协同安全专职机构组织、人事部考核合格后发证上岗。
4.3.4 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程序如下:
(1)、公司领导根据企业情况,向生产车间及生产、施工、运营管理部门提出具体计划任务要求。
(2)、车间、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和人员订出本车间、单位(部门)具体措施计划,报安全管理部门、技术部门和计划部门。
(3)、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汇总,送技术部门编制,计划部门综合后报公司领导。
(4)、公司领导召开有关部门、车间负责人会议,确定措施项目,明确设计、施工负责人、完成日期,列入年度生产财务计划,具体计划的总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技术部门、计划部门备案。
(5)、重大项目报集团公司安保部、技术部门审核,由总公司领导审批。
(6)、其中临时应急措施计划由项目单位提出,上报审定程序同年度计划程序。
4.3.5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依据:
(1)、国家发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指标、政策、法规和标准。
(2)、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尚未解决的问题。
(3)、造成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原因和所应采取的措施。
(4)、生产发展所需要的应采取的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措施。
(5)、安全技术革新项目和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4.3.6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或工作场所。
(2)、措施名称。
(3)、措施内容和目的。
(4)、经费及其来源。
(5)、负责设计、施工的单位或负责人。
(6)、开工及竣工日期。
(7)、措施执行情况及其效果。
4.3.7 安全技术措施项目范围 包括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生产事故和职业病为目的的一切技术措施,具体包括:
(1) 、安全技术措施 以防止工伤生产事故为目的的一切技术措施,如:各种机器设备、设施以及工作环境的安全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装置和安全防爆设施等。
(2)、卫生技术措施 以改善有害职工身体健康的作业环境,防止职业病为目的的一切措施,如:防尘、防毒、防噪音、防射线以及防辐射热危害的隔热、通风、降温和防寒设施等。
(3)、辅助房屋及措施 有关保证生产卫生方面所必要的房屋及一切设施,如:为在高温、易脏和有粉尘、化学物品或毒物的环境中工作的职工设置的淋浴设施、盥洗设备、更衣室、消毒设备,在车间或工作场所设置的休息室等。
(4)、安全教育措施 安全教育所需的设施、教材、仪器以及举办安全技术培训、展览、教育室等。
4.3.8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要贯彻下列原则:
(1)、首先从安全生产角度出发考虑是否必需,然后根据企业具体情况考虑是否可能,反对铺张浪费、要求过高、脱离实际,力求措施项目发挥最大效用。
(2)、抓安全生产的关键问题,着重解决对职工安全健康及对安全生产威胁大而又急迫要求解决的问题。
(3)、措施方案尽可能选用现代技术,体现高效率、高功效。
4.3.9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要注意以下几点:
(1)、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批准后,经费预算应列入公司年度财务计划预算,保证措施实施所必要的经费来源。
(2)、公司主管领导对措施计划贯彻执行负总责,经常检查。
(3)、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要纳入有关部门和车间生产作业计划,同时下达任务,避免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与企业生产活动发生矛盾。
(4)、安全管理职能部门人员负责项目日常检查、督促,密切联系项目单位,了解情况,帮助解决问题,及时将情况向公司领导通报,以便领导掌握措施动态,督促有关单位按期完成计划。
(5)、安全技术措施工程竣工后,安全管理职能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鉴定、验收。
(6)、措施投产后,设施作为生产设施组成部分,纳入设备、设施维护检修计划,按设备管理有关规定统一维护管理。
4.4 安全生产检查
4.4.1 安全生产检查 是建立公司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预防事故、减少职业病的一项重要、有效、综合性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与工作。
4.4.2 安全生产检查的基本内容包括:查思想认识、查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查制度与制度执行、查纪律、查领导、查设备状况、查安全生产设施、查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查各种事故隐患、查劳动安全作业与环境。
4.4.3 常规安全检查:
(1)、公司安全大检查
检查内容:综合
组织:公司安全委员会
参加人员:公司安全委员会、安保部、各公司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
时间:每年二次
检查依据:安全工作年、季度计划、各单位总结、汇报、现场实际情况
检查方法:①检查前各公司安委会提交年度、半年度安全工作总结;②安保部组织各公司安全专职人员预查;③检查组现场检查;④总结交流
(2)、各部门安全大检查
检查内容:综合
组织:各部门安全委员会
参加人员:各公司安委会成员、主管安全与生产的领导
时间:根据各公司行业、生产特点每年2-4次
检查依据:季、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各单位总结、现场实际情况
检查方法:①检查前各生产运营及有关受检部门提交总结汇报;②各公司安全管理职能部门组织专(兼)职安全员预查;③检查组现场检查;④总结交流
(3)、车间、工程及运营等生产、运营管理单位月安全检查
检查内容:本单位各岗位综合性安全检查
组织:车间、部门主任或安全员
参加人员:车间负责人、本单位专(兼)职安全员、班组长
时间:每月末
检查方法:车间负责人组织本单位专(兼)职安全员、班组长现场检查。
(4)、生产、施工、运营班组周(日)安全检查
检查内容:本单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检查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组织:班组长或安全员
参加人员:本单位专(兼)职安全员、班组长、工段长
时间:生产、施工、运营班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每周一次或每班次进行
检查依据:岗位安全操作有关规程标准及检查管理制度
(5)、安全管理职能部门、专职安技人员定期及按计划进行的不定期安全检查
检查内容:①下级安全专职机构职能工作情况;
②公司各重点要害部位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③生产、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组织:各级安全管理机构
参加人员:各公司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各单位专(兼)职安全员
时间:对下级职能工作检查一般每月一次,要害部位按有关规定时间进行、现场每月2-4次
5 安全事故管理
5.1 事故定义 指在生产过程中,由于不安全的行为、动作或不安全的状态所引起的、突然发生的、与人的意志相反且事先未能预料到的意外事件,它造成财产损失、生产中断、人员伤亡。
5.2 事故现场处理原则。事故一旦发生,当事人及现场有关人员要立即采取措施抢救伤员、疏散有关人员,控制事故蔓延、扩大。当事故随时可能扩大,造成更大范围伤亡时,应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同时立即直接或逐级向有关部门、公司领导报告,寻求支援。
5.3 事故现场处理要求。现场人员在控制事故的同时,尽可能保护好事故现场,不得破坏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状态及痕迹,确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体时,应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死亡事故现场须经当地劳动、公安部门同意,才能清理。
5.4 事故报告 为使公司及有关部门及时掌握事故情况,采取进一步的事故处理措施及事故后安全管理措施,事故发生后,必须按有关程序及时逐级报告。
5.4.1 报告程序
(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现场有关人员应向所在车间、部门报告。
(2)、部门、车间应同时间向公司主管领导、安全管理职能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3)、公司主管领导、安全管理职能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在各自组织、系统内迅速传达信息、处理意见与措施。主管领导应向正职领导报告,正职领导视事故严重程度向集团公司领导汇报。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应向本部门主管领导报告,部门主管领导逐级向安全管理职能部门报告,事故信息最终反馈到集团公司安保部,由安保部向总经理、安委会报告。
5.4.2 报告要求
(1)、内容详细。包括发生事故单位、时间、地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报告人姓名。
(2)、迅速。重大伤亡事故立即逐级上报,一般事故1-2日内报告。
(3)、按报告程序逐级上报,事故单位各级生产、安全主管部门要做好初步记录,各级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岗位人员应建立事故台帐。
(4)、车间、生产施工、运营管理部门每月应汇总事故统计,填写《事故月报表》,并附文字说明,报各公司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公司安全管理职能部门汇总后报集团公司安保部,安保部汇总事故报告,报主管领导批阅及向安委会通报。事故外报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5 事故调查
5.5.1 事故程度与等级划分见公司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
5.5.2 一般生产、运行事故、轻微伤事故调查分级进行,由事故单位(车间、部门)负责人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进行,同时报告上级主管领导和本公司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较大以上事故组成调查组。
轻伤、重伤、较大生产、运行事故由公司主管领导组织生产、技术、安全部门及工会成员进行。
死亡事故、重大生产事故由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安委会组织由事故公司主管领导、事故公司安全以及集团公司安全、技术、人事、工会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并根据有关规定请政府劳动、公安、工会等有关部门参加。
5.5.3 调查工作开展的规定
(1)、调查组(人)职责
查明事故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确定事故责任。
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写出事故报告。
(2)、事故调查组权限
事故调查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部门,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5.5.4 调查工作程序
(1)、搜集有关资料及证明材料,包括物证、事故事实、证人材料、现场拍照、事故图。
(2)、分析事故原因,包括直接原因、间接原因。
(3)、分析事故责任。
(4)、调查结束后,写出书面调查报告,报送事故及事故单位,内容包括:事故经过、基本事实、原因分析、责任分析、结论、处理意见、防范措施等。
5.6 事故处理
5.6.1 处理原则 通过对事故原因分析、责任者处罚,教育广大人员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遵守安全生产法规,改进措施防止相同或类似事故发生,事故处理贯彻“三不放过”原则。
5.6.2 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
(1)、一般生产事故、轻微伤事故,处理时间不超过7天。由事故车间(部门)与本单位安全部门(安管干事)负责调查,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安全副经理审批。事故的处理情况分别在事故部门和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2)、轻伤事故、较大生产运行事故,处理时间不超过10天。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由事故公司处理,结果报集团公司安保部及有关部门。
(3)、重大生产运行事故、死亡事故,处理时间不超过10天。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由集团公司安委会直接处理。
5.7 事故结案后,要在相应员工范围内通知、通告或公开宣布处理结果。一般事故、轻微伤事故要在系统内通报;较大事故、轻伤要在公司内通报;重大事故、死亡事故要在集团范围内通报。对有关人员的处分决定应装入本人人事档案。
5.8 对职工伤亡事故处理及事故等级考核划分按国家有关规定及集团公司事故处理有关规定执行。
5.9 事故处理案后,事故单位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应将有关事故资料整理、登记报公司安保部归档保存,包括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事故登记表)、事故调查报告书及批复、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有关事故人、物、材料、事故通报、简报及文件等。
5.10 每起事故应单独建立相应的事故档案,并按公司档案管理标准进行,为今后事故的统计分析发挥作用。
6 安全工作例会
6.1 为在企业紧张繁忙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保证把安全工作提到企业工作议事日程,及时把握安全生产形势与问题,传达安全生产指令、沟通安全管理信息,公司规定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6.2 安委会季会 公司安委会、各公司安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
季会内容:讨论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问题、研究、议定重大安全工作措施及有关事项。
6.3 安全管理部门工作月会
6.3.1公司安全工作月会,每月一次,由安保部召集各公司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
例会内容:沟通情况,讨论问题,落实计划工作、部署下步工作。
6.3.2各公司安全工作月会,每月一次,由各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召集公司各部门、单位、专(兼)职安全员参加。
例会内容:沟通情况,讨论问题。
6.4 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月会
由各单位经理或主管生产、运营的副经理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参加。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可与经理办公会、或公司生产调度会并开。
例会内容:根据生产、运营任务,讨论安排有关安全工作。
6.5 安全管理专职部门工作旬会
各级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应每旬召开一次部、科工作会议。
例会内容:及时总结一旬工作,确定下旬工作重点。
6.6 各经营单位安全例会应明确固定开会日期,定期按时召开,特殊情况、临时变动会期,应报上级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根据工作情况,参加各单位例会。
6.7 各类会议应有专门记录,安委会例会、安全工作例会、安全生产例会应单发或合并发会议纪要,并抄送上级主管部门,会议有关材料、记录列入档案管理保存。
7 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7.1 安全标志是指在操作人员容易产生错误而造成事故的场所,为了确保安全,提醒操作人员注意所采用的一种特殊标志。安全标志对生产中不安全因素起警示作用,以提醒所有人员对不安全因素的注意,预防事故的发生。
7.2 各公司、各单位在生产、施工、运营过程中必须按国家、行业有关规定及视现场安全情况设置必要的安全标志。
7.3 重点防护部位、作业点必须设置安全标志。
7.4 安全标志不得随便挪动、破坏。定期检查安全标志,及时更换、维修标志。
7. 5 安保部安全处负责对各单位安全标志进行检查、监督,对不树立安全标志的单位、部门、班组进行批评,并限期树立。
8 事故等级划分
8.1 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作业、经营管理中发生的造成一定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的事件。
根据公司现状,安全事故的种类可按岗位划分为:劳动生产事故、交通事故。其他事故根据国家劳动部有关规定界定。
8. 2 根据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程度,可将上述两种事故分别划分为四个等级。
8.3 劳动生产事故是指员工在岗位劳动或出差因机械设备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或其它不可预见的人为因素所造成经济损失、人员伤亡事件。劳动生产事故可分:
(1)、轻微事故:轻伤1-2人,因身体某部位受到轻度伤害,有1-2人不能从事正常工作1日以上105日以下,造成直接损失1000元以下的事故;
(2)、一般事故:轻伤3-5人或重伤1-2人,因身体某部位受到轻度伤害,有1-2人不能从事正常工作1日以上105日以下,或虽无人员伤亡却造成正常生产活动中断,半天以上二天以下,造成设备物资损失,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或间接经济损失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事故;
(3)、重大事故:轻伤5-10人、重伤2-5人或死亡1-2人,或虽无人员伤亡却造成正常生产活动中断2天以上5天以下,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或间接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事故;
(4)、特大事故:一次重伤10人以上或死亡2-3人以上,或虽无人员伤亡却造成正常生产活动中断5天以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00元以上或间接经济损失50000元以上的事故。
8.4 直接经济损失是指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和毁坏财产的价值,主要有:人身伤亡所支出的费用、医疗费用(含护理费)、丧葬费及抚恤费用、补助救济费用、歇工工资、善后处理费用、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现场抢救费用、清理现场费用、事故罚款和赔偿费用、财产损失价值、固定资产损失价值。
8.5 安保部全权负责各种事故等级划分的最后评定,有争议者提交安委会讨论。
9 危险品的安全管理
9.1 危险品 是指凡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均属危险品。
9.2 危险品的储存
(1)、危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所或专用储存室(柜)内,其储存限量需要与有关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商定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2)、危险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灭火、防晒、调温、消除静电等安全设施。
(3)、储存危险品应当符合下列具体要求:
①危险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堆垛之间的主要通道应当有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
②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
③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④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存放。
⑤危险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
⑥储存危险品的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对进入仓库区内的机动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⑦储存危险品的仓库,应当根据有关消防规定,配备消防力量和灭火设施以及通讯、报警装置。
9.3 危险品的使用
危险品的使用要根据不同危险品的特性,严格按有关操作规程进行。
10 仓库安全管理规定
10.1 为加强仓库的管理工作,保护公司的财产安全,规范仓库的管理,根据有关制度要求制定本规定。
10.2 仓库管理人员、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班、值班纪律,不得随意脱岗、窜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下班前认真检查库房内外有无异情,切断电源,关闭门窗。
10.3 严格出入库管理。仓库管理人员对出入库人员、车辆、货物要严格检查、验证和登记,无证者禁止出入、非工作时间不得随意进入库房。
10.4 库房附近严禁烟火,不准烧荒(垃圾)、爆破、吸烟等违章活动。
10.5 仓库要建立防火、防洪、防盗、防破坏等预案,明确各种防救信号,配备有各种防护设施与器械。
10.6 仓库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消防规定,懂得灭火知识,会使用所配备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设备要配置适当,标志清楚,专人保管,禁止挪作他用。
10.7 危险品应做出明显标记,轻拿轻放,单独储存,妥善保管,严格出入库手续,严禁私自将危险品带入库房。
库区内要设置明显防火标志,油库、变电所及高大建筑,必须装有避雷装置。
10.8 仓库防火基本规定
(1)、禁止私自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区。
(2)、禁止在库房附近吸烟或燃烧物品。
(3)、禁止在油料、化工品、木屑等易燃物附近用凿子或铁锤敲打铁桶栓盖等。
(4)、禁止将消防器材挪作他用,禁止堵塞通往水源及消防器材存放起点的通道。
(5)、发现火情应立即发出火警信号,积极组织抢救。
11 安全生产知识竞赛题库
一、是非题(抢答题,回答正确还是错误,错请说明原因)
1.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 答案:(√)
2.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 答案:(×)(全面负责)
3.特种作业人员经过培训,如考核不合格,可在两个月内进行补考,补考仍不及格,可在一个月内再进行补考。( ) 答案:(×)(应重新进行培训,培训后重新考核)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答案:(√)
5.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 答案:(√)
6.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对调查组提出的调查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自调查之日起30日内,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决定。( ) 答案:(√)
7.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可以边作业边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
答案:(×)(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8.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 答案:(√)
9.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可以在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或者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获得赔偿两者之间任选一种。( )
答案:(×)(工伤社会保险和民事赔偿不能相互取代,从业人员可以享受双重的保障)
10.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拒不承担或者其负责人逃匿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强制执行。( ) 答案:(×)(应由人民法院)
11.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 ) 答案:(√)
12.生产经营单位为了保护本单位的技术秘密,因此从业人员在作业场所作业只要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就可以了,其他没必要了解。( )
答案:(×)(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13.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服从管理,所以对违章指挥仍要服从。( )
答案:(×)(从业人员应当服从的是正当、合理的管理,对违章指挥,从业人员有权拒绝。)
14.燃烧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是可燃物、助燃物、氧气。( )
答案:(×)(氧气是助燃物,第三个条件应为火种)
15.电气设备发生火灾不准用水扑救。 ( ) 答案:(√)
16.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色有红、蓝、黄、绿四种颜色。( ) 答案:(√)
17.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
答案:(×)(省级以上)
二、选择题(提问题,每人答一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 起施行。(C )
A.2002年9月1日 B.2002年10月1日 C.2002年11月1日
2.《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自 起施行。(B ) A.2001年4月11日 B.2001年4月21日 C.2001年5月21日
3.除了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外,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 人时,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B )
A.二百 B.三百 C.四百
4.新、改、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 。( C ) A.企业成本 B.安措经费 C.建设项目概算
5.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C ) A.保卫部门负责人 B.安全部门负责人 C.主要负责人
6.三线电缆中的红色线是 。(B ) A.零线 B.火线 C.地线
7.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 。(B ) A.处二万元以下罚款 B.限期改正 C.停产停业整顿
8.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 。( A ) A.本单位负责人 B.安全干部 C.保卫干部
9.有车辆出入的仓库,其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得小于 米。( B )
A.2 B.2.5 C.3
10.工作台,机床上使用的局部照明灯,电压不得超过 。( C ) A.48伏 B.110伏 C.36伏
11.锅炉安全阀的检验周期为 。(B ) A.半年 B.1年 C.2年
12.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称 。 (C ) A.危险作业 B.高难度作业 C.特种作业
13.根据规定,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司炉工除外),每隔 年要进行一次复审。(B ) A.1 B.2 C.3
14.车间中各机械设备之间通道宽度应不少于 。(B)A.0.5m B.1m C.1.5m
15.地面上的绝缘油着火,应用 进行灭火。( C )
A.水 B.二氧化碳灭火器 C.干砂
16.在空气不流通的狭小地方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可能造成的危险是 。 ( B ) A.中毒 B.缺氧 C.爆炸
21.警告标志的含义是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其基本外型 是 。(C) A.带斜杠的圆形框 B.圆形边框 C.正三角形边框
17.噪声对人体中枢神经系统的影响是 。( C )
A.心跳加快 B.血管痉挛 C.头脑皮层兴奋,抑制平衡失调
18.安全帽应保证人的头部和帽体内顶部的间隔至少应保持______毫米空间才能使用。(C ) A.20 B.2 C.32
19.工人如必须在100℃以上的高温环境下作业,应严格控制作业时间,一次作业不得超过 。( A ) A.5分钟 B.10分钟 C.15分钟
20. 生活噪声一般在 dB以下,对人没有直接生理危害。 ( A )
A.80 B.85 C.90
21.人体发生触电后,根据电流通过人体的途径和人体触及带电体方式,一般可分为单相触电、两相触电及 。( B ) A.三相触电 B.跨步电压触电 C.直接触电
22.根据作业环境的不同,安全帽的颜色也不同,如在爆炸性作业场所工作宜戴 安全帽。 ( A ) A.红色 B.黄色 C.白色
23.检查燃气灶具接口处是否漏气,应采用 的方法检漏。( B )
A.用明火 B.用肥皂水 C.用鼻子闻
24.扑救可燃气体火灾,应 灭火。 ( C )
A.用泡沫灭火器 B.用水 C.用干粉灭火器
25.当身上衣服着火时,可立即 。 ( C )
A.奔跑离开火场,灭掉身上火苗 B.用手或物品扑打身上火苗 C.就地打滚,压灭身上火苗
26.安全带的正确挂扣应该是 。 ( C ) A.同一水平 B.低挂高用 C.高挂低用
27.在梯子上工作时,梯与地面的斜角度应为 度左右。( C ) A.30 B.45 C.6028.使用消防灭火器灭火时,人的站立位置应是 。(C ) A.上风口 B.下风口 C.侧风方向
29.辨别罐装化学品的正确方法是 。( C ) A.用嗅觉 B.凭经验 C.检查容器外的标签内容
30.使用叉车时,如有大型货物挡住驾驶员视线时,应 。( A )
A.倒车行驶 B.正常行驶 C.不能行驶
31.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应当在受理鉴定之日起 日内组织鉴定。( B ) A.30 B.60 C.90
32.在雷雨天,不要走进高压电杆、铁塔、避雷针的接地导线周围 米内。 ( B ) A.10 B.20 C.30
33.触电事故绝大部分都是 导致人身伤亡的。 ( A ) A.人体接受电流遭到电击 B.烧伤 C.电休克
金漾防腐厂生产流程、质量体系及员工技能
一、 裸管进场及验收
1. 索要随车来的材质书及送货清单,清点来管根数。
2. 登记钢管的炉号、批号及管号。
3. 抽查钢管质量。 ①检测钢管厚度上、下左、右 ②检查钢管是否有很深的刮痕 ③检查钢管是否有弯曲 ④有没有凹凸不平的地方 ⑤钢管的材质是否与材质书相符 ⑥安排堆放。
二.生产及工艺流程
1.调度室下发生产通知单。
2.按照通知单吊管上台架→技术员抄验管号→操作工打管端坡口(坡口倒角应不大于30°)→下入传送轨道。
3.抛丸除锈
①钢管预热(预热温度应在40°―50°之间) ②抛丸除锈(钢丸和钢砂的比例应是3:1) ③除锈等级按照国家标准 Sa2.5级 ④检测灰尘度不低于2级(每班至少检测2次) ⑤检测锚纹深度应达到50μm―90μm(每班至少检测2次) ⑥钢管表面盐分不超过20mg/m2 ⑦ 钢管表面的焊渣、毛刺应清理干净。
4. 中频
应多涂敷过程中的钢管加热温度进行连续监控,钢管的加热温度等工艺参数符合规定要求。
1 钢管两端包纸(长度应在100mm―1500mm之间) ②中频加热(φ25-φ140的温度应在170°-200°之间;φ159-φ406的温度应在160°-190°;φ426-φ820的温度应在150°-180°) ③喷涂环氧粉末(环氧粉末是固化时间应在15-14秒之间;环氧粉末的厚度应在120μm) ④涂敷胶粘剂(胶粘剂应分区段加温,每个区段的温度应在160°-240°之间;胶粘剂的厚度应在170μm) ⑤聚乙烯涂敷(聚乙烯也应分区段加温,每个区段的温度应在 160°-240°之间;聚乙烯的厚度按照以下标准
钢管公称直径
DN
防腐层最小厚度/mm
普通级(G)
加强级(S)
DN≤100
1.8
2.5
100<DN≤250
2.0
2.7
250<DN<500
2.2
2.9
500≤DN<800
2.5
3.2
DN≥800
3.0
3.7
⑥水冷至80°左右 ⑦接头剥口(长短:包纸距离100mm-1500mm ⑧再水冷(产品管温度60以下) ⑨电火花在线检测,看防腐钢管是否有漏洞(检漏电压为25KV,无漏点为合格,单管上有两个或两个以下漏点时,可用聚乙烯补伤口进行修补;单管上有两个以上漏点或单个漏点沿轴向尺寸大于300MM时,该管为不合格) ⑩上产品台架管端打胶坡口(角度为15°)
以上工艺以及工程名称包括投料应全部记录在册,可供查询追溯。
三、成品管的检测
1. 防腐层外观应逐根目测检查。聚乙烯层表面应平滑,无暗泡、无麻点、无皱折、无裂纹,色泽应均匀。防腐管端应无翘边。
2. 连续生产的钢管防腐层厚度至少应检测第1、5、10根,之后每10根至少测一根。宜采用磁性测厚仪或电子测厚仪测量钢管3个截面圆周方向均匀分布的4点的防腐层厚度,同时应检测焊缝处的防腐层厚度,结果应符合4.5的规定。
3. 防腐层的粘结力按附录J的方法通过测定剥离强度进行检验。每班至少在两个温度条件下各抽测一次,结果应符合GB/T 23257-2009标准的规定。
4. 按照标准批量进行阴极剥离实验。
5. 喷涂钢管信息以及防腐信息。
以上工艺以及工程名称包括修补、批号、管号应全部记录在册,可供查询追溯。
四、成品管的堆放
1. 底层的支垫全部采用沙袋,使防腐钢管与地面在200以上。
2.堆放防腐钢管时按照批次堆放,采用布带隔离,堆放整齐。
3. 如有客户特别要求的,要按照客户的要求堆放和隔离。
五、原材料管理
1. 收原材料首先要具备材料的所有资料,如;型号、合格证明、说明书、检测报告、检测项目(检测项目有齐全)、复检报告等。
2. 原材料记录台帐要注明批号,生产日期、批次等。
3. 原材料的投放,要注明生产钢管的工程名称、原材料的批号以及生产日期,做好投料记录。
防腐厂生产经营方针:
以人为本 安全生产 遵章守法 质量达标
预防污染 规范作业 控制风险 改革创新
防腐厂生产质量目标:
生产合格率达100%、顾客满意度100%、产品一次性合格率达95%以上。
防腐厂经营宗旨:
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
埋地钢质管道聚乙烯防腐层
标准GB/T 23257-2009
1.防腐层材料
1.1防腐层各种原材料均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及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安全数据单表、出厂合格证明、生产日期及有效期。环氧粉末涂料供应商应提供产品的热特性曲线等资料。
1.2防腐层的各种原材料均包装完好,并按厂家说明的要求存放。
1.3对每种牌(型)号的环氧粉末涂料、胶粘剂以及聚乙烯专用料,在使用前均应由国家计量认证的检验结构,按1.2规定的相应性能项目进行检测。性能应达到规定的要求。
2. 环氧粉末涂料
环氧粉末涂料及其涂层的性能应符合表1和表2的规定。涂敷厂每一生产批(不超过20t)环氧粉末涂料均应按表1和表2(不包括第3项)的规定进行质量复检。
表1 环氧粉末的性能指标
项目
性能指标
实验方法
粒径分布/%
150μm筛上粉末≤3.0
250μm筛上粉末≤0.2
GB/T 6554
挥发份/%
≤0.6
GB/T 6554
密度/(g/cm3)
1.3~1.5
GB/T 4472
胶化时间(200°C)/S
≥12且符合厂家给定值的±20%
GB/T 6554
固化时间(200°C)/min
≤3
附录A
热特性:△H/(J/g)
热特性:Ta2/°C
≥45
≥95
附录B
表2 熔结环氧涂层的性能指标
项目
性能指标
实验方法
附着力/级
≤2
附录C
阴极剥离(65°C,48h)/mm
≤8
附录D
阴极剥离(65°C,30d)/mm
≤15
附录D
抗弯曲(-20°C,2.5°)
无裂纹
附录E
注:实验室喷涂试件的涂层厚度应为300μm~400μm。
3. 胶粘剂
胶粘剂的性能应符合表4的规定。涂敷厂对每一生产批(不超过30t)胶粘剂均应按照表3的规定进行质量复检。
表3 胶粘剂的性能指标
项目
性能指标
实验方法
密度/(g/cm3)
0.920~0.950
GB/T 4472
熔体流动速度率(190°C,2.16kg)/(g/10min)
≥0.7
GB/T 3682
微卡软化点/°C
≥90
GB/T 1633
脆话温度/°C
≤-50
GB/T 5470
氧化诱导期(200°C)、min
≥10
附录F
含水率/%
≤0.1
HG/T 2751-1996
拉伸强度/MPa
≥17
GB/T 1040.2
断裂伸长率/%
≥600
GB/T 1040.2
4. 聚乙烯
聚乙烯专用料及其压制片材的性能应符合表4和表5的规定,涂敷厂对每一生产批(不超过500t)聚乙烯专用料,至少应对表4规定的第1、2、3、4、5项和表5规定的第1、2、3项性能进行质量复验,对其他性能指标有怀疑时亦可进行复验。
表4 聚乙烯专用料的性能指标
项目
性能指标
实验方法
密度/(g/cm3)
0.940~0.960
GB/T 4472
熔体流动速率(190°C.2.16kg)/(g/min)
≥0.15
GB/T 3682
碳黑含量/%
≥2.0
GB/T 13021
含水率/%
≤0.1
HG/T 2751-1996
氧化诱导期(220°C)/min
≥30
附录F
耐热老化(100°C,2 400h
或100°C,4 800h)/%
≤35
GB/T 3682
A耐热老化指标为实验前与实验后的熔体流动速率偏差;
常温型,实验条件为100°C,2 400h;高温型,实验条件为100°C,4 800h
表5 聚乙烯专用料的压制片材性能指标
项目
性能指标
实验方法
拉伸强度/MPa
≥20
GB/T 1040.2
断裂伸长率/%
≥600
GB/T 1040.2
维卡软化点/°C
≥110
GB/T 1633
脆化温度/°C
≤-65
GB/T 5470
电气强度/(MV/m)
≥25
GB/T 1408.1
5.钢管表面处理
5.1 在防腐层涂敷前,先清除钢管表面的油脂和污垢等附着物,并对钢管预热后进行抛(喷)射除锈。在进行抛(喷)射除锈前,钢管表面温度应不低于露点温度以上3℃。除锈质量应达到GB/T 8923中规定的Sa2.5级要求,锚纹深度达到50μm~90μm。钢管表面的焊渣、毛刺等应清除干净。
5.2应将钢管表面附着的灰尘及磨料清扫干净。钢管表面的灰尘度应不低于GB/T 18570.3规定的2级。
5.3抛(喷)射除锈后的钢管应按GB/T 18570.9规定的方法或其他适宜的方法检测钢管表面的盐份含量,钢管表面的盐分不应超过20 mg/m2。
5.4钢管表面处理后应防止钢管表面受潮、生锈或二次污染。表面处理后的钢管应在4 h内进行涂敷,超过4 h或当出现返锈或表面污染时,应重新进行表面处理。
5。2在开始生产时,先用试验管段在生产线上分别依次调节预热温度及防腐层各层厚度,各项参数达到要求后方可开始生产。
5.3应用无污染的热源对钢管加热至合适的涂敷温度,最高加热温度应不明显影响钢管的力学性能。
5.4环氧粉末应均匀涂敷在钢管表面。回收环氧粉末的使用及其添加比例应按表2和表3规定的性能进行检验后确认。
5.5胶粘剂涂敷应在环氧粉末胶化过程中进行。
5.6采用侧向缠绕工艺时,应确保搭接部分的聚乙烯及焊缝两侧的聚乙烯完全辊压密实,并防止压伤聚乙烯层表面。
5.7 聚乙烯层包覆后应用水冷却至钢管温度不高于60℃,并确保熔结环氧涂层固化完全。
5.8 防腐层涂敷完成后,应除去管端部位的防腐层。管端预留长度宜为100 mm~150 mm,且聚乙烯层端面应形成不大于30。的倒角;聚乙烯层端部外可保留不超过20 mm的环氧粉末涂层。应防止防腐管端部防腐层剥离或翘起。
6.质量检验
6.1 表面处理质量检验要求如下:
a) 表面处理后的钢管应逐根进行表面除锈等级检验,用GB/T 8923中相应的照片或标准板进行目视比较,表面除锈质量应达到Sa2.5级的要求;表面锚纹深度应每班至少测量两次,每次测量两根钢管,宜采用粗糙度测量仪或锚纹深度测试纸测量,锚纹深度应达到50 μm~90 μm;表面处理前的钢管表面温度应进行监测,钢管表面温度应不低于露点温度以上3℃;
b) 钢管表面灰尘度应每班至少检测两次,每次检测两根钢管。按照GB/T 18570.3规定的方法进行表面灰尘度评定,表面灰尘度应不低于2级;
c) 对每批进厂的钢管在表面处理后应至少抽测2根钢管表面的盐分。按照GB/T 18570.9规定 的方法或其他适宜的方法进行钢管表面盐分的测定,钢管表面的盐分应不超过20 mg/m2;
6.2应对涂敷过程中的钢管加热温度进行连续监测,钢管的加热温度等工艺参数应符合确定的参数。
6.3防腐层外观应逐根目测检查。聚乙烯层表面应平滑,无暗泡、无麻点、无皱折、无裂纹,色泽应均匀。防腐管端应无翘边。
6.4防腐层的漏点应采用在线电火花检漏仪进行连续检查,检漏电压为25 kV,无漏点为合格。单管有两个或两个以下漏点时,可按第8章的规定进行修补;单管有两个以上漏点或单个漏点沿轴向尺寸大于300 mm时,该防腐管为不合格。
6.5连续生产的钢管防腐层厚度至少应检测第1、5、10根,之后每10根至少测一根。宜采用磁性测厚仪或电子测厚仪测量钢管3个截面圆周方向均匀分布的4点的防腐层厚度,同时应检测焊缝处的防腐层厚度,结果应符合3.2的规定。
6.6防腐层的粘结力按附录J的方法通过测定剥离强度进行检验。每班至少在两个温度条件下各抽测一次,结果应符合表8的规定。
6.7每班至少应测量一次三层结构防腐管的环氧粉末涂层厚度及固化度,结果应分别符合表1和表8的规定。
6.8每连续生产的第10 km、20 km、30 km的防腐管均应按附录D的方法进行一次48 h的阴极剥离试验,之后每50 km进行一次阴极剥离试验,结果应符合表8的规定。如不合格,应加倍检验。加倍检验全部合格时,该批防腐管为合格;否则,该批防腐管为不合格。
6.9 每连续生产50 km防腐管应截取聚乙烯层样品,按GB/T 1040.2检验其拉伸强度和断裂伸长率,结果应符合表7的规定。若不合格,可再截取一次样品,若仍不合格,则该批防腐管为不合格品。
7.标志、堆放和搬运
7.1检验合格的防腐管应在距管端约400 mm处标有产品标志,并随带产品合格证。产品标志应包括:钢管规格、钢管编号、防腐层结构、防腐层类型、防腐等级、执行标准、制造厂名(代号)、生产日期等。产品合格证应包括:生产厂及厂址、产品名称、产品规格,防腐层结构、防腐层类型、防腐层等级、防腐层厚度及检验员编号等。
7.2挤压聚乙烯防腐管的吊装,应采用尼龙吊带或其他不损坏防腐层的吊具。
7.3堆放时,防腐管底部应采用两道(或以上)支垫垫起,支垫间距为4 m~8 m,支垫最小宽度为100 mm,防腐管离地面不应少于100 mm,支垫与防腐管之间以及防腐管相互之间应垫上柔性隔离物。运输时,宜使用尼龙带等捆绑固定,装车过程中应避免硬物混入管垛。
7.4挤压聚乙烯防腐管的允许堆放层数应符合表9的规定。
表9挤压聚乙烯防腐管的允许堆放层数
公称直径DN
DN<200
200≤DN<300
300≤DN<400
400≤DN<600
600≤DN<800
DN≥800
堆放层数
≤10
≤8
≤6
≤5
≤4
≤3
7.5挤压聚乙烯防腐管露天存放时间不宜超过6个月,若需存放6个月以上时,应用不透明的遮盖物对防腐管加以保护。
8.补口及补伤
8.1 补口材料
8.1.1 三层结构防腐管的补口宜采用环氧底漆/辐射交联聚乙烯热收缩带(套)三层结构;特殊情况下,经设计和用户确认,也可采用辐射交联聚乙烯热收缩带(套)。采用环氧底漆/辐射交联聚乙烯热收缩带(套)三层结构补口时,应使用热收缩带(套)厂家配套提供或指定的无溶剂环氧树脂底漆。管径DN大于200 mm时宜采用热收缩带补口。
8.1.2辐射交联聚乙烯热收缩带(套)应按管径选用配套的规格,产品的基材边缘应平直,表面应平整、清洁、无气泡、裂口及分解变色。热收缩带(套)产品的厚度应符合表10的规定。热收缩带的周向收缩率应不小于15%;热收缩套的周向收缩率不小于50%。其性能应符合表1l和表12的规定。
8.1.3对每一牌号的热收缩带(套)及其配套环氧底漆,使用前且每年至少应按表10、表ll表12规定的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检验。使用过程中,每批(不超过5 000个)到货,应按照表10、表11规定(表11中第7项除外),对热收缩带(套)的基材、胶以及底漆的性能进行复检,性能应达到规定的要求。
表10热收缩带(套)的厚度
适用管径
基材
胶层
≤400
≥1.2
≥1.0
>400
≥1.5
表1 1 热收缩带(套)的性能指标
项 目
性能指标
试验方法
基材性能
拉伸强度/MPa
≥17
GB/T 1040.2
断裂伸长率/%
≥400
GB/T 1040.2
维卡软化点/℃
≥90
GB/T 1633
脆化温度/℃
≤-65
GB/T 5470
电气强度(MV/m)
≥25
GB/T 1408.1
体积电阴率(Ω.m)
≥1×1013
GB/T 1410
耐环境应力开裂(F50)/h
≥1000
GB/T 1842
耐化学介质腐蚀(浸泡7d)%b
10%HC1
10%NaOH
10%NaC1
≥85
≥85
≥85
附录H
耐老化(150℃,21 d)
拉伸强度/MPa
断裂伸长率/%
≥14
≥300
GB/T 1040.2
热冲击(225℃,4 h)
无裂纹、无流淌、无垂滴
附录L
胶层性能
胶软化点(环球法)/℃
最高设计温度为50℃时
最高设计温度为70℃时
GB/T 4507
搭接剪切强度(23℃)/MPa
GB/T 7124 d
搭接剪切强度(50℃或70℃)。/MPa
≥O.05
GB/T 7124d
脆化温度/℃
≤一15
附录M
剥离强度/(N/cm)
收缩带(套)/钢(23℃)
(50℃或70℃)。
收缩带(套)/环氧底漆钢(23℃)
(50℃或70℃)。
收缩带(套)/聚乙烯层(23℃)
(50℃或70℃)。
内聚破坏
≥70
≥10
≥70
≥10
≥70
≥10
GB/T 2792
底漆性能
剪切强度/MPa
≥5.O
GB 7124°
阴极剥离(65℃,48 h)/mm
≤10
附录D
。除热冲击外,基材性能需经过200℃±5℃,5 min,自由收缩后进行测定。
b耐化学介质腐蚀指标为试验后的拉伸强度和断裂伸长率的保持率。
。最高设计温度为50℃时,试验条件为50℃;最高设计温度为70℃时,试验条件为70℃。
d拉伸速度为10 ITLrn/min。
。拉伸速度为2 mm/min。
表12热收缩带(套)安装系统的性能指标
项 目
性能指标
试验方法
一抗冲击强度/J
≥15
附录K
阴极剥离(最高使用温度,30 d)/mm
≤25
附录D
耐热水浸泡(最高使用温度,120 d)
无鼓泡、无剥离,膜下无水
附录N
8.2补口施工
8.2.1 补口施工人员应经过防腐施工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正式开始施工前,材料生产厂应派专人现场指导。
8.2.2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且无有效防护措施时,不应进行露天补口施工:
a)雨天、雪天、风沙天;
b)风力达到5级以上;
c)相对湿度大于85%。
8.2.3应对焊口进行清理,环向焊缝及其附近的毛刺、焊渣、飞溅物、焊瘤等应清理干净。补口处的污物、油和杂质应清理干净;防腐层端部有翘边、生锈、开裂等缺陷时,应进行修理,直至防腐层与钢管完全粘附处。
8.2.4在进行表面喷砂除锈前,应将补口部位的钢管预热至露点以上至少5℃的温度。
8.2.5补口部位的表面除锈等级应达到GB/T 8923规定的Sa2.5级。如不采用底漆,经设计选定,也可用电动工具除锈处理至St3级。除锈后应清除表面灰尘。
8.2.6表面处理与补口施工间隔时间不宜超过2 h,表面返锈时,应重新进行表面处理。
8.2.7 补口搭接部位的聚乙烯层应打磨至表面粗糙,粗糙程度应符合热收缩带(套)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8.2.8宜用火焰加热器对补口部位进行预热,按热收缩带(套)产品说明书的要求控制预热温度。加热后应采用接触式测温仪或经接触式测温仪比对校准的红外线测温仪测温,至少测量补口部位表面周向均匀分布4个点的温度,结果均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8.2.9若采用环氧树脂底漆,应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配底漆并均匀涂刷,底漆的湿膜厚度应不小于120 μm。
8.2.10热收缩带(套)的安装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安装过程中,宜控制火焰强度,缓慢加热,但不应对收缩带上任意一点长时间烘烤。收缩过程中用指压法检查胶的流动性,手指压痕应自动消失。
8.2.11 收缩后,热收缩带(套)与聚乙烯层搭接宽度应不小于100 mm;采用热收缩带时,应采用固定片固定,周向搭接宽度应不小于80 mm。
8.2.12定向钻穿越管道的防腐层补口的前端应进行保护。
8.3补口质量检验
补口质量应检验外观、漏点及粘结力等三项内容,检测宜在补口安装24 h后进行:
a)补口的外观应逐个目测检查,热收缩带(套)表面应平整、无皱折、无气泡、无空鼓、无烧焦炭化等现象;热收缩带(套)周向应有胶粘剂均匀溢出。固定片与热收缩带搭接部位的滑移量不应大于5 mm;
b) 每一个补口均应用电火花检漏仪进行漏点检查。检漏电压为15 kV。若有漏点,应重新补口并检漏,直至合格;
c)补口后热收缩带(套)的粘结力按附录J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检测时的管体温度宜为10℃~35℃,如现场温度过低,可将防腐层加热至检测温度后进行测试。对钢管和聚乙烯防腐层的剥离强度都应不小于50 N/cm;对三层结构补口,剥离面的底漆应完整附着在钢管表面。每100个补口至少抽测一个口,如不合格,应加倍抽测。若加倍抽测仍有一个不合格,则该段管线的补口应全部返修。
8.4补伤
8.4.1对小于或等于30 mm的损伤,宜采用辐射交联聚乙烯补伤片修补。补伤片的性能应达到对热收缩带(套)的规定,补伤片对聚乙烯的剥离强度应不低于50 N/cm。
8.4.2修补时,应先除去损伤部位的污物,并将该处的聚乙烯层打毛。然后将损伤部位的聚乙烯层修切圆滑,边缘应形成钝角,在孔内填满与补伤片配套的胶粘剂,然后贴上补伤片。补伤片的大小应保证其边缘距聚乙烯层的孔洞边缘不小于100 mm。贴补时应边加热边用辊子滚压或戴耐热手套用手挤压,排出空气,直至补伤片四周胶粘剂均匀溢出。
8.4。3对大于30 mm的损伤,应按照8.4.2的规定贴补伤片,然后在修补处包覆一条热收缩带,包覆宽度应比补伤片的两边至少各大50 mm。
8.4.4对于直径不超过10 mm的漏点或损伤深度不超过管体防腐层厚度50%的损伤,在预制厂内可用与管体防腐层配套的聚乙烯粉末或热熔修补棒修补。
8.4.5补伤质量应检验外观、漏点及粘结力等三项内容:
a)补伤后的外观应逐个检查,表面应平整、无皱折、无气泡、无烧焦碳化等现象;补伤片四周应粘结密封良好。不合格的应重补;
b)每一个补伤处均应用电火花检漏仪进行漏点检查,检漏电压为15 kV。若不合格,应重新修补并检漏,直至合格;
c)采用补伤片补伤的粘结力按附录J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管体温度为10℃~35℃时的剥离 强度应不低于50 N/cm。
8.4。6涂敷厂生产过程的补伤,每班(不超过8 h)应抽测一处补伤的粘结力,如不合格,加倍抽查。如加倍抽查仍有一个不合格,该班的补伤全部返工;
8.4.7现场施工过程的补伤,每50个补伤处抽查一处,如不合格,应加倍抽查。如加倍抽查仍有一个不合格,则该段管线的补伤应全部返修。
9.下沟回填
9.1 防腐管下沟前,应用电火花检漏仪对管线全部进行检漏,检漏电压为15 kV。如有漏点应进行修补至合格,并填写记录。
9.2挤压聚乙烯防腐管的下沟回填应符合GB 50369的规定。
9.3管道回填后,应全线进行地面检漏,发现漏点应进行开挖修补并做好记录。
10.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
10.1 涂敷生产的安全、环保应符合GB 7692的要求。
10.2钢质管道除锈、涂敷生产过程中,各种设备产生的噪声,应符合GBJ 87的有关规定。
10.3钢质管道除锈、涂敷生产过程中,空气中粉尘含量不得超过GBZ 1的规定。
10.4钢质管道除锈、涂敷生产过程中,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不得超过GB 6514标准的规定。
10.5涂敷区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的安全规定,电气设施应整体防爆,操作部分应设触电保护器。
10.6钢质管道除锈、涂敷生产过程中,所有机械设施的转动和运动部位应设置保护。
10.7防腐管的运输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应符合GB 50369等标准的规定。
11竣工文件
竣工文件应包括:
a) 防腐层原材料、防腐管的出厂合格证及质量检验报告;
b)补口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质量检验报告;
c) 补口、补伤施工记录及检验报告;
d) 建设单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资料。
11.防腐厂各岗位知识问答竞赛题库
一、 除锈岗位
1. 裸管的坡口应该是(管端倒) (B) A 20° B 30° C 40°
2. 除锈前的预热温度应在 度 (C) A 20℃-30℃ B 30℃-40℃ C 40℃-50℃
3. 除锈时除锈机的进管和出管口应 (B) A 半密封 B 密封 C 部密封
4. 除锈以后的钢管锚纹深度应在 (B) A 10um-50um B 50um-90um C 90um-140um
5. 除锈的等级 (A) A Sa2.5 B Sa2.6 C Sa2.7
6. 除锈后表面灰尘度应不低于 (B) A 1级 B 2级 C 3级
7. 钢管表面的盐分应不超过 (C) A 5mg B 10mg C 20mg
二、 中频岗位
1. φ25─φ140的中频温度应在 (C) A 150℃─180℃ B 160℃─190℃ C 170℃─200℃
2. φ159—φ406的中频温度应在 (B) A 150℃─180℃ B 160℃─190℃ C 170℃─200℃
3. φ426—φ813的中频温度应在 (A) A 150℃─180℃ B 160℃─190℃ C 170℃─200℃
4. 环氧粉末涂层厚度应是 (C)A ≥ 100um B ≥ 110um C ≥ 120um
5. 粘胶剂涂层厚度应是 (B) A ≥160um B ≥170um C ≥ 180um
表1 防腐层厚度
钢管公称直径
DN
环氧粉末涂层
а/um
粘胶剂
/um
防腐层最小厚度/mm
普通级(G)
加强级(S)
DN≤100
≥120
≥170
1.8
2.5
100<DN≤250
2.0
2.7
250<DN<500
2.2
2.9
500≤DN<800
2.5
3.2
DN≥800
3.0
3.7
6. 聚乙烯层包覆后应用水冷却至钢管温度不高于 (B) A 50° B 60° C 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