猝死、溺水、触电、窒息、中毒、失血过多时,常会造成心脏停跳。如果抢救不及时或抢救方法不得当,极易产生不良后果。此时,运用心肺复苏法(包括人工呼吸法和胸外心脏按压法)抢救病人至关重要。
●应急要点
任何急救开始的同时,均应及时拨打急救电话。
抢救前,施救者首先要确保现场安全,确定病人呼吸、脉搏确实停止,然后再施行救助。
胸外心脏按压法:施救者以靠近病人的下肢手(定位手)的中指沿病人的肋缘自下而上移动至肋缘交会处(剑突),伸出食指与中指并排,另一手掌根置于此两指旁,再以定位手叠放于这只手的手背上,手指相扣,贴腕跷指,手指跷起勿压胸肋,以髋关节为轴用力,肘关节伸直向下压(垂直用力),手掌下压深度为3.5至4.5厘米,每分钟约做100次。
●专家提示
心跳骤停时间不长时(3至4分钟内)可进行心肺复苏法。
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时,只用掌根部,手指不要压病人胸肋,以免造成肋骨骨折。
施救者在体力允许条件下,应连续对病人实施心肺复苏法,尽量不要停止,直到病人恢复呼吸、脉搏,或有专业急救人员到达现场。
电力安全规程规定
G2.3 伤员脱离电源后的处理:
G2.3.1 触电伤员如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
G2.3.2 触电伤员如神志不清者,应就地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通畅,并用5s时间,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部,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G2.3.3 需要抢救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正确抢救,并设法联系医疗部门接替救治。
图G1 看、听、试
G2.4 呼吸、心跳情况的判定:
G2.4.1 触电伤员如意识丧失,应在10s内,用看、听、试的方法(见图G1),判定伤员呼吸心跳情况。
G2.4.1.1 看—看伤员的胸部、腹部有无起伏动作;
G2.4.1.2 听—用耳贴近伤员的口鼻处,听有无呼气声音;
G2.4.1.3 试—试测口鼻有无呼气的气流。再用两手指轻试一侧(左或右)喉结旁凹陷处的颈动脉有无搏动。
G2.4.2 若看、听、试结果,既无呼吸又无颈动脉搏动,可判定呼吸心跳停止。
G2.5 心肺复苏法:
G2.5.1 触电伤员呼吸和心跳均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肺复苏法支持生命的三项基本措施,正确进行就地抢救。
a.通畅气道;
b.口对口(鼻)人工呼吸;
c.胸外接压(人工循环)。
G2.5.2 通畅气道:
G2.5.2.1 触电伤员呼吸停止,重要的是始终确保气道通畅。如发现伤员口内有异物,可将其身体及头部同时侧转,迅速用一个手指或用两手指交叉从口角处插入,取出异物;操作中要注意防止将异物推到咽喉深部。
G2.5.2.2 通畅气道可采用仰头抬颏法(见图G2)。用一只手放在触电者前额,另一只手的手指将其下颌骨向上抬起,两手协同将头部推向后仰,舌根随之抬起,气道即可通畅(判断气道是否通畅可参见图G3)。严禁用枕头或其它物品垫在伤员头下,头部抬高前倾,会更加重气道阻塞,且使胸外按压时流向脑部的血流减少,甚至消失。
图G2 仰头抬颏法
图G3 气道状况
(a)气道通畅;(b)气道阻塞
G2.5.3 口对口(鼻)人工呼吸(见图G4):
图G4 口对口人工呼吸
G2.5.3.1 在保持伤员气道通畅的同时,救护人员用放在伤员额上的手的手指捏住伤员鼻翼,救护人员深吸气后,与伤员口对口紧合,在不漏气的情况下,先连续大口吹气两次,每次1~1.5s。如两次吹气后试测颈动脉仍无搏动,可判断心跳已经停止,要立即同时进行胸外按压。
G2.5.3.2 除开始时大口吹气两次外,正常口对口(鼻)呼吸的吹气量不需过大,以免引起胃膨胀。吹气和放松时要注意伤员胸部应有起伏的呼吸动作。吹气时如有较大阻力,可能是头部后仰不够,应及时纠正。
G2.5.3.3 触电伤员如牙关紧闭,可口对鼻人工呼吸。口对鼻人工呼吸吹气时,要将伤员嘴唇紧闭,防止漏气。
G2.5.4 胸外按压:
G2.5.4.1 正确的按压位置是保证胸外按压效果的重要前提。确定正确按压位置的步骤:
a.右手的食指和中指沿触电伤员的右侧肋弓下缘向上,找到肋骨和胸骨接合处的中点;
b.两手指并齐,中指放在切迹中点(剑突底部),食指平放在胸骨下部;
c.另一只手的掌根紧挨食指上缘,置于胸骨上,即为正确按压位置(见图G5)。
G2.5.4.2 正确的按压姿势是达到胸外按压效果的基本保证。正确的按压姿势:
a.使触电伤员仰面躺在平硬的地方,救护人员立或跪在伤员一侧肩旁,救护人员的两肩位于伤员胸骨正上方,两臂伸直,肘关节固定不屈,两手掌根相叠,手指翘起,不接触伤员胸壁;
b.以髋关节为支点,利用上身的重力,垂直将正常成人胸骨压陷3~5cm(儿童和瘦弱者酌减);
c.压至要求程度后,立即全部放松,但放松时救护人员的掌根不得离开胸壁(见图G6)。
图G5 正确的按压位置
图G6 按压姿势与用力方法
图G7 搬运伤员
(a)正常担架;(b)临时担架及木板;(c)错误搬运
按压必须有效,有效的标志是按压过程中可以触及颈动脉搏动。
G2.5.4.3 操作频率:
a.胸外按压要以均匀速度进行,每分钟80次左右,每次按压和放松的时间相等;
b.胸外按压与口对口(鼻)人工呼吸同时进行,其节奏为:单人抢救时,每按压15次后吹气2次(15∶2),反复进行;双人抢救时,每按压5次后由另一人吹气1次(5∶1),反复进行。
G2.6 抢救过程中的再判定:
G2.6.1 按压吹气1min后(相当于单人抢救时做了4个15∶2压吹循环),应用看、听、试方法在5~7s时间内完成对伤员呼吸和心跳是否恢复的再判定。
G2.6.2 若判定颈动脉已有搏动但无呼吸,则暂停胸外按压,而再进行2次口对口人工呼吸,接着每5s吹气一次(即每分钟12次)。如脉搏和呼吸均未恢复,则继续坚持心肺复苏法抢救。
G2.6.3 在抢救过程中,要每隔数分钟再判定一次,每次判定时间均不得超过5~7s。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抢救前,现场抢救人员不得放弃现场抢救。
G2.7 抢救过程中伤员的移动与转院(见图G7):
G2.7.1 心肺复苏应在现场就地坚持进行,不要为方便而随意移动伤员,如确有需要移动时,抢救中断时间不应超过30s。
G2.7.2 移动伤员或将伤员送医院时,除应使伤员平躺在担架上并在其背部垫以平硬阔木板,移动或送医院过程中应继续抢救,心跳呼吸停止者要继续心肺复苏法抢救,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救治前不能中止。
G2.7.3 应创造条件,用塑料袋装入砸碎冰屑作成帽状包绕在伤员头部,露出眼睛,使脑部温度降低,争取心肺脑完全复苏。
G2.8 伤员好转后的处理:
如伤员的心跳和呼吸经抢救后均已恢复,可暂停心肺复苏法操作。但心跳呼吸恢复的早期有可能再次骤停,应严密监护,不能麻痹,要随时准备再次抢救。
初期恢复后,神志不清或精神恍惚、躁动,应设法使伤员安静。
2005年国际心肺复苏(CPR)指南的最新标准比例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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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
1-8岁儿童
婴儿
开放气道
仰头举颏法
仰头举颏法
仰头举颏法
人工呼吸
2次有效呼吸(每次持续1秒钟以上)
2次有效呼吸(每次持续1秒钟以上)
2次有效呼吸(每次持续1秒钟以上)
呼吸频率
10-12次/分钟(约5-6秒钟吹气一次)
10-20次/分钟(约3-5秒钟吹气一次)
10-20次/分钟(约3-5秒钟吹气一次)
检查循环
颈动脉
股动脉
肱动脉
按压位置
胸部胸骨下切迹 (胸口剑突处)上两指胸骨正中部位或胸部正中乳头连线水平
乳头连线下一横指
按压方式
两只手掌根重叠
两只手掌根重叠/一只手掌根
2指(以环绕胸部双手的拇指,二人法)
按压深度
4-5cm
2-3cm
1-2cm
按压频率
100次/分
100次/分
100次/分
按压通气比
30:2(单人或双人)
30:2/单人或15:2/双人
30:2/单人或15:2/双人
潮气量比
500ml-600ml
每公斤/8ml(约150ml-200ml)
30ml-50ml
CPR周期
2次有效吹气,再按压与通气五个循环周期CPR
AED
有AED设备条件情况下,请先使用AED除颤一次,然后进行5个周期CPR
不推荐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