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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机关办公大楼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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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机关办公大楼管理规定区级机关办公大楼管理规定 中共青岛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办公室 中共青岛市黄岛区委办公室 青开办发„2001?52号 ? 中共青岛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办公室 中共青岛市黄岛区委办公室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办公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 《区级机关办公大楼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管委,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驻 区各单位: 经工委,区委,、管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修改 后的《区级机关办公大楼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望认真 遵照执行。 1 (此页无正文) 中...

区级机关办公大楼管理规定
区级机关办公大楼管理规定 中共青岛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办公室 中共青岛市黄岛区委办公室 青开办发„2001?52号 ? 中共青岛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办公室 中共青岛市黄岛区委办公室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办公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 《区级机关办公大楼管理规定》的 通知 关于发布提成方案的通知关于xx通知关于成立公司筹建组的通知关于红头文件的使用公开通知关于计发全勤奖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管委,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驻 区各单位: 经工委,区委,、管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修改 后的《区级机关办公大楼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望认真 遵照执行。 1 (此页无正文) 中共青岛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办公室 中共青岛市黄岛区委办公室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办公室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1年12月19日 2 区级机关办公大楼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区级机关办公大楼的管理~做好机关办公大楼的安全工作~维护区级机关的办公秩序~树立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人员出入办公大楼和在楼内工作时间须佩戴统一的工作证件~并自觉接受检查。如证件丢失~应及时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申请 关于撤销行政处分的申请关于工程延期监理费的申请报告关于减免管理费的申请关于减租申请书的范文关于解除警告处分的申请 补办~补证前应先办理临时出入证。调离办公大楼的人员必须将证件交回发证部门。 二、工作人员仪表仪容要整洁大方。工作时间男同志一律系领带,6月1日—9月30日除外,~不准穿拖鞋~不准赤脚穿鞋~不准外穿背心、短裤,女同志不准穿紧身衣、超短裙等过于暴露的衣服~不准浓妆艳抹。 三、非驻楼单位人员到办公大楼办理公务~应出示出入证或办理登记~经确认后方可允许进入。 四、严格遵守会客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不得在办公室内留宿~晚间值班人员和因公加班人员须提前到区行政中心管理处保安部,一楼大厅,登记。节假日不得将子女、亲友带入办公楼内。 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出屋关窗锁门~注意防盗。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现金存放的有关规定。 3 五、保持办公楼清洁卫生~楼内公共场所的卫生由区行政中心管理处负责清理~房间内卫生由所在部门自行清理。严禁随地吐痰、泼水、乱丢杂物~严禁将烟蒂、茶根等杂物扔入小便池和洗漱池~不准在开水间内洗漱和洗涤衣物。 办公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废旧电池、日光灯管由区行政中心管理处收集~墨盒、硒鼓由区机关文印中心收集。 六、爱护公用设备~不准随意挪动、占用楼内的各种公用物品~不准在室内、楼道内乱贴、乱写、乱刻、乱钉钉子。严禁在楼道内和公共场所堆放器材、箱柜及其它杂物。 不准随意在办公楼内设置经营场所、从事商业性活动。未经批准不得在大楼前广场悬挂横幅、标语和商业性广告。不准在大楼门厅台阶及广场中乱丢口香糖。 七、不得将易燃易爆危险品带入办公楼~不准在办公楼内焚烧文件和纸张。各单位需处理的旧报纸、杂志、纸张等~可通知区行政中心管理处保安部统一收购。对于保密文件、资料要严格按保密规定处理。 八、保持楼内文明、肃静的办公环境~楼内不准大声喧哗。 保持办公大楼周围环境卫生~爱护花草树木~不准在 4 周围堆放物品~不准向楼下乱扔杂物。 九、驻楼各单位使用接待室、会议室~应提前与区行政中心管理处服务部联系,电话:6988897,~办理使用手续。 十、工作人员中午在大楼餐厅就餐~必须佩戴工作证~按规定时间有序就餐~要按量而取~严禁浪费。 十一、办公大楼电梯为载客用梯~不得装运货物~若需装运货物~应通知区行政中心管理处工程部,电话:6988897,~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使用。电梯禁止超载运行~电梯内禁止吸烟。 十二、不得擅自对办公室进行间隔~不准擅自对公共通道门加锁~有特殊情况需要间隔的~须经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同意~报区机关办公大楼领导小组批准。间隔的房间必须开设连通烟道~确保消防安全。不得随意占用风机房、消防通道。 十三、不准在办公室内使用大功率电器和与工作无关的电器~严禁超负荷用电~电源插头和电线必须使用合格产品。因工作需要使用大功率电器的~须经区行政中心管理处同意。 工作人员下班离开办公室~必须关闭电源~严防引发火情。 5 十四、严格遵守安全消防规定~在非紧急情况下~不准随意触摸、按动楼内的安全消防报警开关和按钮~遇有紧急情况~应听从大楼管理人员指挥~按指引路线迅速撤离。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得随意动用、开启各类电力机械设备。 十五、使用水、电、空调等设施时~要注意节约~下班离开后及时关闭。如发现设备、设施损坏情况~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不得随意触动。 十六、出入大楼的重要物品须向区行政中心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从后门或侧门搬运。 十七、进入办公大楼的车辆必须服从保安人员的指挥和调度~机关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车位和区域~不得乱停乱放,区行政中心广场严禁停放车辆。 进入楼下车库停放的车辆~应按固定的车牌号位置停放~经过出入口时应慢行。在车库没有车位的机关车辆~,含外部车辆,~未经车库管理人员允许~不得进入车库。 工作时间不准在办公楼前车道停放车辆。 十八、遇到上访人员~区行政中心管理处保安人员要及时将其送至区信访部门~区信访部门按归口办理原则~责成相关单位或到现场或领回本单位解决~并由承办单位负责将其送出办公大楼。以维护机关办公大楼正常工作秩 6 序。 十九、区机关办公大楼领导小组与驻楼各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 二十、区行政中心管理处要做好机关办公大楼的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和卫生清理工作~勇于创新、无私奉献、敬业爱岗、文明服务~虚心听取批评和建议~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为机关工作人员创造文明安全的办公环境。 二十一、违反本规定的~由区机关办公大楼领导小组对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造成经济损失的~要按损失情况给予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二十二、本规定由区机关办公大楼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十三、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通知 主题词:机关事务管理 规定 中共青岛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办公室 2001年12月19日印 (共印25份)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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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企业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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