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求置换土地的报告关于请求置换土地的报告汨罗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我叫杨浩,男,现年33岁,和湛文斯于2001年8月从汨罗市城郊乡双塘村十三组(双塘广场边)购买一块面积为1.95亩的土地用于办面条厂,除使用部分外,剩余1.5亩,去年上半年贵公司收储了该宗土地,使面条厂无地开办,现本人要求贵公司在双塘九歌广场大中华西南面置换一块同等面积的土地给我。因本人原宗地座落在广场南路边上,位置极佳,现在虽转换了相同的面积的土地给我,但不顺路,办厂也不及原来位置方便,基于此,我们恳请贵公司对其置换土地负责办理报批手续,其费用我们承担。特此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