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态电压继电器技术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部标准
SD 284—88
静态电压继电器技术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1988-08-09批准
本标准适用于静态电压继电器,这类继电器应用于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中作为 电压监测元件。
本标准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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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继电器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作为研制、生产和使用的依据。
静态电压继电器的各项技术要求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凡本标准未作规定 者,均应符合部标准SD189—87《静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和其它国家标准的要求。
本标准参照了IEC—TC41,225出版物《电气继电器》等有关国际标准。 1 环境基准条件
环境基准条件作为确定产品的基本性能及准确度的基准条件或仲裁试验的基 准条件。
1.1 环境温度:20?2?;
1.2 相对湿度:45%,75%;
1.3 大气压力:86,106kPa。
2 正常工作条件
2.1 环境温度:
2.1.1 额定环境温度:0,,40?(保证产品精度)。
2.1.2 极限环境温度:,10,,50?。
2.2 相对湿度:45%,90%。
2.3 海拔高度:不超过2000m。
3 技术要求
3.1 额定值:
3.1.1 额定电压:
3 交流额定电压:100/、100V;
直流额定电压:?12(15)、24(18)V。
3.1.2 额定频率:50Hz。
3.2 过载能力:
交流电压回路:1.2倍额定电压时可连续运行。
3.3 功率消耗:
交流电压回路每相功率消耗小于2VA。
3.4 特性量和整定值:
3.4.1 继电器整定范围、级差和刻度误差见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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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表1
* 可分档实现。
3.4.2 动作时间,返回时间及返回系数(1.5倍动作电压)见表2。
表2
3.4.3 温度变差及工频偏差:
各类电压继电器环境温度由20?变至40?及0?时,动作电压变差不超过 ?5%。
频率由50Hz变化5%时,动作值变差小于2.5%。
3.4.4 交流回路功率消耗:
3.4.4.1 低电压继电器:加100V交流电压时,不大于2VA。
3.4.4.2 负、正序电压继电器:加三相对称正序100V电压时,每相不大于1VA。 3.4.4.3 基波过电压继电器:加50V电压时,不大于0.5VA。
3.4.5 触点数量:输出触点数量应不少于2对。
4 试验项目及试验
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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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仅提出了静态电压继电器主要技术性能的试验项目和可供选用的试验 电路,有关的通用试验项目和试验方法可参照GB6162—85《静态继电器及保护 装置的电气干扰试验》,SD189—87《静态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 条件》。
4.1 试验的环境条件:
4.1.1 继电器各元件刻度值的误差试验应在基准条件下进行。 4.1.2 继电器基本性能的试验可在基准条件下或正常工作条件下进行。 4.2 动作特性和准确度的试验:
4.2.1 加交流电压,测量不同的动作值,校核刻度误差。
4.2.2 试验电路见图1。
4.3 返回系数测试:
将继电器整定在某一定值下,测量动作电压与返回电压,计算返回系数。
不同继电器返回系数要求见3.4.2。
4.4 动作时间测试:
将电压继电器整定在最低整定值,按表2加动作电压的倍数电压,测动作时 间。试验电路见图2。
图 1 动作值试验电路图
TC—单相调压器;V—交流电压表
图2 时间测试电路图
TC—单相调压器;V—交流电压表
动作时间、返回时间的测试应该注意操作开关各触点不同步所引起的测试误 差。
4.5 绝缘电阻和工频耐压试验均应符合部标准SD189—87《静态继电保护及安 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第6章绝缘试验的有关规定。
4.6 抗高频干扰试验:
抗高频干扰试验均应符合部标准SD189—87《静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 置通用技术条件》第7章抗高频干扰技术
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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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高频干扰试验的有关规定。 4.7 高低温试验:
继电器的高低温试验均应按国家标准GB2423?1—81、GB 2423?2— 81《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A低温试验方法和试验B高温试验方 法的规定。
4.7.1 高温试验:
a.温度等级:
,40、,50、,55、,60?。
其允许偏差范围均为?2?。
b.持续时间:
在试验品温度达到稳定后,尚需要进行一定时间的高温条件试验时,其持续 时间应从2h、16h中选取。
检查高温时继电器是否能正常起动或正常工作这种适应性试验时,试验的持 续时间只选2h;作高温耐久或可靠性试验时选16h。
4.7.2 低温试验:a.温度等级:
-25、-15、-10、-5、0?。
温度允许偏差均为?3?。
b.同本标准4.7.1。
4.8 其他:
其他试验项目和试验方法均应符合SD189—87《静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 装置通用技术条件》部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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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能源部继电保护标准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能源部南京自动化设备厂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李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