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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湛江卫校教务科制度[医学]湛江卫校教务科制度 广东省湛江卫生学校教务科规章制度汇编 广东省湛江卫生学校教务科 规章制度汇编 二??二年四月 1 广东省湛江卫生学校教务科规章制度汇编 第一部分 岗位职责 1、教务科工作职责„„„„„„„„„„„„„„„„„„„„„(,) 2、校长助理职责„„„„„„„„„„„„„„„„„„„„„„(,) 3、教务科科长职责„„„„„„„„„„„„„„„„„„„„„(,) 4、教务科副科长职责„„„„„„„„„„„„„„„„„„„„(,) 5、教务科工作人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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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湛江卫校教务科制度 广东省湛江卫生学校教务科规章制度汇编 广东省湛江卫生学校教务科 规章制度汇编 二??二年四月 1 广东省湛江卫生学校教务科规章制度汇编 第一部分 岗位职责 1、教务科工作职责„„„„„„„„„„„„„„„„„„„„„(,) 2、校长助理职责„„„„„„„„„„„„„„„„„„„„„„(,) 3、教务科科长职责„„„„„„„„„„„„„„„„„„„„„(,) 4、教务科副科长职责„„„„„„„„„„„„„„„„„„„„(,) 5、教务科工作人员职责„„„„„„„„„„„„„„„„„„„(,) 6、教务科科员职责„„„„„„„„„„„„„„„„„„„„„(,) 7、教务科办事员职责„„„„„„„„„„„„„„„„„„„„(,) 8、教材管理人员职责„„„„„„„„„„„„„„„„„„„„(,) 9、教学设备(仪器)维修人员职责„„„„„„„„„„„„„„(,) 10、课室管理人员职责 „„„„„„„„„„„„„„„„„„„(,) 11、打字员岗位职责 „„„„„„„„„„„„„„„„„„„„(,) 第二部分 规章制度 1、教学文件审批制度„„„„„„„„„„„„„„„„„„„„(,) 2、教师教学规范„„„„„„„„„„„„„„„„„„„„„„(10) 3、排课规定„„„„„„„„„„„„„„„„„„„„„„„„(11) 4、调(代)课规定„„„„„„„„„„„„„„„„„„„„„(11) 5、听课制度„„„„„„„„„„„„„„„„„„„„„„„„(12) 6、 教案 中职数学基础模块教案 下载北师大版¥1.2次方程的根与系数的关系的教案关于坚持的教案初中数学教案下载电子教案下载 检查制度„„„„„„„„„„„„„„„„„„„„„„(13) 7、实习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13) 8、题库管理制度„„„„„„„„„„„„„„„„„„„„„„(16) 2 广东省湛江卫生学校教务科规章制度汇编 9、考试安排及管理制度„„„„„„„„„„„„„„„„„„(16) 10、考试命题要求与管理规定 „„„„„„„„„„„„„„„„(17) 11、关于考试(考查)若干规定 „„„„„„„„„„„„„„„„(18) 12、毕业考试管理规定 „„„„„„„„„„„„„„„„„„„(21) 13、补考的几项规定 „„„„„„„„„„„„„„„„„„„„(22) 14、考场规则 „„„„„„„„„„„„„„„„„„„„„„„(23) 15、监考人员守则 „„„„„„„„„„„„„„„„„„„„„(24) 16、关于实验(技能)考核的管理规定 „„„„„„„„„„„„(25) 17、师资考核制度 „„„„„„„„„„„„„„„„„„„„„(25) 18、教师业务 档案管理 财务及档案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培训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制度 „„„„„„„„„„„„„„„„„(26) 19、关于新教师培训的若干规定 „„„„„„„„„„„„„„„(26) 20、关于临床教师参加临床实践的若干规定 „„„„„„„„„„(28) 21、关于教职工进修学习的规定 „„„„„„„„„„„„„„„(29) 22、教师进修学习检查考核制度 „„„„„„„„„„„„„„„(30) 23、学生学籍管理若干规定 „„„„„„„„„„„„„„„„„(30) 4、教材管理制度 „„„„„„„„„„„„„„„„„„„„„(36) 2 25、课室管理制度 „„„„„„„„„„„„„„„„„„„„„(36) 26、文印室管理制度 „„„„„„„„„„„„„„„„„„„„(37) 27、课室电教设备管理制度 „„„„„„„„„„„„„„„„„(38) 28、教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处理制度 „„„„„„„„„„(38) 29、教学设备(仪器)维修制度 „„„„„„„„„„„„„„„(39) 3 广东省湛江卫生学校教务科规章制度汇编 第一部分 岗位职责 教务科工作职责 教务科是主管学校教学工作的职能科室,主要任务是教学管理,在校长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德育大纲、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及上级机关有关教学工作的指示,组织编制和修订本校各专业实施性教学大纲(暂用)、实施性教学计划、教学进程表、校历、课程表,制定教学实习计划、毕业实习计划及实习大纲。有序地完成每学年的教学任务。 2、抓好师资队伍建设,组织广大教师学习现代教育理论、教育信息及常规业务学习。协助学校有关科室做好教师的配备、培训、进修、考核和任职资格的评定,向学校提出教师聘任意见。做好外聘教师的聘用和管理工作。 3、草拟有关教学方面的公文、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规章制度,做好教务各种统计表。向学校提出下一学年的招生及专业设置计划的建议。 4、做好教学质量的监控,总结教学经验,积极组织教学攻关,抓好教学、科研、医疗三结合。协同医研办组织开展教学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研究,协同校办组织校际间教学、教研协作与交流活动。组织本校教学改革,开发新专业、改造老专业,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5、抓好实验室建设,保证实验开出率,提高实验质量,负责组织教学设备购买计划的审查、采购、管理、维修,做好教辅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6、协助有关科室做好招生、新生入学及入学教育等工作,做好在校学生的日常管理。做好学生入学注册、成绩考核、升留级、转专业、休学、复学与退学、毕业及毕业证发放管理等学籍管理工作。 7、负责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按时移交档案室。做好教师业务档案的管理,负责教师业务考核及教务科人员考核工作。 8、抓好教学行政管理工作,按章办事,严肃教学纪律,协同有关科室处理教学突发事件。接待处理有关教学方面的来信来访。 9、指导各专业教研室开展教学管理工作,搞好教研组建设。组织开展新专业调研 4 广东省湛江卫生学校教务科规章制度汇编 论证及专业设置、教学水平、教学质量等评估工作。 10、做好电化教学管理工作,支持电教中心设备更新,搞好现代化教学手段的硬件及软件建设。做好文印、题库管理及保密工作。 11、做好教材的订购、管理及发放等工作。 12、抓好实习管理,搞好实习基地建设,落实实习计划。 13、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协助成人办做好成人教育及其他形式的培训班教学工作。协同学生科、团委开展第二课堂活动。 14、协助校办等科室做好教师课时与课酬的统计、核对工作。 校长助理职责 校长助理是在学校党委和校长的领导下工作,协助校长做好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教学管理和专业建设,完成校长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其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贯彻执行学校党委的各项决定,落实校长有关教学管理、教学改革的意图,负责组织协调教务科、成人教育办公室、医学教育研究室、各专业教研室、电教中心工作,参与组织教学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做好上传下达,充分调动全体教学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 2、检查、考核教学人员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配合学校搞好考核、评奖并提出评聘意见。 3、主持制定本校实施性教学计划、专业发展计划、教学改革计划。检查教务科、成人教育办公室、医学教育研究室、专业教研室学期、学年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宏观管理教学工作。 4、落实各教研室的教学任务,指导教研室具体实施教学管理,抓好各教学环节的教学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召开教学工作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问题。 5、加强教学质量测控,定期组织教学检查。期中、期未检查教师的教案、授课计划执行情况和教师、实验人员工作情况,认真做好教学质量分析,总结交流教学经验。 6、开展教学专题研究,改进教学薄弱环节。带头并发动教师撰写学术论文和开展学校科研工作。 5 广东省湛江卫生学校教务科规章制度汇编 7、指导各教研室的实验室管理和建设。协调做好实验设备资源共享,督促检查实验仪器设备的使用与保养情况,审批权限内的教学用品的采购。检查、督促有关科室做好教学实习、社区实习、毕业实习的管理工作,保证实习质量。 8、加强对外联系,协调好实习基地、友邻单位、联合办学单位等与本校的关系,保持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当好校长助手。 9、协助校长搞好人才工程建设。参与制定、审查教师的培训和进修计划,培养各学科的“名师”,抓好新教师的传、帮、带的工作。 10、负责全校的评估工作和指导各教研室做好评估资料收集,整理和档案工作。 11、经常听取教务科、成人教育办公室、医学教育研究室、专业教研室、电教中心领导汇报的教学工作情况,收集各科室、班主任、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经常向校长汇报工作,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 教务科科长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主持教务科工作,组织全体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检查、考核科内人员各项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做好本科室人员的思想教育,提高服务意识和管理水平。制定本科的学期、学年工作计划,做好学期、学年工作总结。 2、主持制定实施性教学计划,经校领导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主持编制教学进程表,课程表,审批各课程的学期授课计划。 3、全面管理日常教学工作,提出教学改革建议,管理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各个环节,检查、总结教学情况,掌握教学进程和教学资料统计。 4、组织管理全校的学生成绩及成绩登记,负责考试(含毕业考试)的全面安排,审查补考、升留级、毕业、结业、肄业学生名单,做好学籍管理和毕业证审核工作。 5、抓好专业教研室和教研组建设,定期召开教学工作会议,布置教学工作,听取教学意见,开展教研活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6、全面规划师资结构与数量需求,协助党办做好教师的配备、培训、进修、考核、提高等工作。对教师晋升技术职称提出意见。 7、抓好实验室建设,负责教学仪器设备的管理、维修,积极提高实验、实习开出率和实验、实习质量。 6 广东省湛江卫生学校教务科规章制度汇编 8、做好实习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实习工作会议,安排好各专业教学实习和毕业实习,加强与实习医院沟通,搞好实习基地建设,编辑《实习通讯》。 9、管理好电化教学、文印、教材、教室,积极为教学服务。 10、抓好本科室建设,定期召开科长办公会议和科务会议,务实、高效、开拓、创新,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11、做好本科室安全保卫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 教务科副科长职责 教务科副科长在校长和教务科长的领导下,完成所分管的各项工作。其职责是: 1、协助科长做好教务科工作,参与组织全科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负责科内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检查、考核科内人员各项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协助制订本科的学期、学年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做好学期、学年工作总结。 2、制订实施性教学计划,经校领导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负责编制教学进程表,参与拟订教务科有关的规章制度。 3、协助科长组织和指导专业教研室、教研组的教学工作,如教育管理、实验实习管理、考务管理等。 4、协助做好巡教巡学和常规教学检查工作。及时了解教学情况,当好科长和校领导的参谋。 5、负责每学期学生补考的组织工作。 6、协助医研室组织全校性的教学研究活动,开展教育科学理论学习,探索中专学校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的规律。 7、负责教务科内工作人员的考勤登记工作。 8、负责教学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督促指导有关人员做好设备采购,资产登记,设备管理和设备报废等工作,督促指导有关人员做好课室管理。 9、负责本科室的安全保卫和计划生育等工作。 7 广东省湛江卫生学校教务科规章制度汇编 教务科工作人员职责 1、认真执行教学计划,按教育学的要求排课、调课、巡视、检查和记录教师上课情况,做好教师工作量的统计、审核教师课时津贴。 2、发放教学各种表格,如教学日志、学期授课计划、课时计划、成绩单等。 3、保管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学生成绩登记册、教师业务档案等教学资料以及教务科报刊、杂志等。努力为教学工作多做贡献。 4、安排各专业临床见习、检查见习和实习,协助解决有关问题并提出改进方法。 5、组织学生成绩考核,加强考试管理。 6、检查和了解教研组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和教研活动的开展情况,并协助解决有关问题。 7、加强同班主任和班干的联系,及时收集学生对教师的教学反映,协助教师搞好教学工作。 8、收发科室文件,严格收发手续,负责传送和保管科室有关文件。 9、负责本科室会议的筹备、组织工作。自学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来宾来访的接待工作。 10、按照《中专学籍管理条例》做好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工作。 11、做好毕业生成绩审核,毕业证书的验印及发放工作。 教务科科员职责 1、在教务科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分管的业务工作和科室日常管理,指导办事员开展教务管理。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服务师生。 2、认真执行教学计划,按教学进程具体编排、印发课程表,并及时办理调课、停课等有关手续。做好每学期的教学各类统计工作。 3、做好各种教学表册的编排及发放工作,如教学日志、学生成绩登记表、学期授课计划等。 4、认真按照《中专学籍管理条例》做好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并及时做好新生花名册、学生卡片编印和各种学生人数统计报表。 8 广东省湛江卫生学校教务科规章制度汇编 5、加强同班主任和班干部的联系,及时收集学生对教师的教学反映,协助学校各级领导及教师搞好教学工作。 6、协助做好学校教学工作会议、实习工作会议、教学座谈会、教研室主任会议及本科室会议的筹备、组织及其它日常教务工作。 7、做好学期考试时间及课室、监考人员、巡考人员的安排。协助做好各类统一考试的报名、考务及成绩通知单和合格证书的发放工作。 8、认真核对学生的成绩及操行,做好毕业证书的验印工作,配合校办做好毕业证书的发放工作。 9、认真做好教师授课工作量的统计工作,并密切配合有关职能科室做好教师课时津贴的发放工作。参与对外聘教师的管理。 10、做好各种教学文件、学生成绩登记册、学籍卡及新生名册及各类统资料。 11、完成校领导或科长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教务科办事员职责 1、在科长的领导下,协助科员做好科内日常工作,负责每学期各班学生证注册,办理各种考试报名,各种教学活动的登记等。 2、协助科员做好教务科内外事务,如:收发教务公文信函,订装报纸,接待外单位来访人员和本校老师、学生,为他们提供良好服务。 3、参加巡教巡学,检查教师教学日志和学生教室日志,协助科长做好教学检查工作,协助科员及时整理并管好教学档案。 4、编排、打印、发放科室一些资料、通知教学用表格。 5、负责考试试题、试卷的收发。并具体管理题库,安排补考考场、考试日程和巡考人员和监考人员。 6、协助科长组织安排实习,检查实习情况,收集实习情况资料,统计实习费用表格,加强与实习医院的联系。 7、忠于职守,严守秘密,服务师生。完成校领导或科长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9 广东省湛江卫生学校教务科规章制度汇编 教材管理人员职责 1、在教务科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教材的征订,入库、管理、发放工作。每学期按照教学计划规定科目和教学需要,制定购买教材的计划,经校领导审批后实施。 2、定期请点库存的教材,做到帐物相符。工作要细心,尽量向保证教材质量,做到不多订或跨学期订购。 3、搞好书库建设,做到专人专库管理,建立教材出入库登记制度,如发现教材残缺过版的,及时上报注销,做到出入库教材数目清楚。 4、热情及时为师生服务,经常征求师生对教材的意见,不断改进教材管理工作。 5、廉洁自律,节约成本,订购教材做到货比之家,不收取商家回扣。不私收学生购书款。 6、搞好书库的安全工作,防水、防霉、防虫,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教学设备(仪器)维修人员职责 教学设备(含医疗器械)是教学工作的基本条件,教学设备(仪器)的管理、维修是教学质量保证,教务科必须随时掌握全校教学设备运作情况,经常检查督促各科组有关人员进行保养,发现故障情况及时进行维修或送外单位维修,保证我校实验开出率达95%以上。 1、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路线,拥护党的领导,维修人员应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爱校、爱本职、爱设备,树勤俭作风,讲究职业道德,遵章守纪,尽职尽责,服从调动安排。 2、教学设备维修由教务科主管。出现故障情况,由教研组长或实验组长报告教务科,由教务科主管领导安排及时维修,平时应做到经常巡视。 3、教学设备(仪器)维修应尽量在本校内解决,力求快捷、节省。大型或高科技仪器等校内不能维修的,经教务科主管领导同意,送定点单位进行维修或请生产厂家技术员来校维修(或送回生产单位维修)。 4、非专业维修人员,不得擅自拆卸教学设备或仪器,各教研室实验员到维修室领取物品(配件)时应进行登记。 10 广东省湛江卫生学校教务科规章制度汇编 5、教学设备(仪器)维修的配件,用量较大的应尽量到厂家批发购买,也可以到本地厂家加工定做。 6、各教研组新购进的教学设备(仪器),除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外,应将说明书、合格证、保修卡及图纸交到维修室存,作维修参考。 7、维修室要建立教学设备档案,呈校档案室保存以及固定资产登记。 8、各科组新购进的教学设备(仪器),应经维修技术人员质量检查、验收,严格把好质量关。 9、维修人员要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做好传、帮、带工作,培养新的技术力量。 10、各科组申请报废的设备(仪器),应由学校鉴定小组成员作出书面意见,经教务科领导同意,并报校领导批准,才予报废,并在固定资产帐册长注销。 课室管理人员职责 1、在教务科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校课室的管理及课室设备维护工作,合理利用资源,维护课室整洁。 2、热爱本职工作,讲究职业道德,遵章守纪,尽职尽责,服从调动安排,保证教学秩序正常。 3、经常检查课室设备的完好情况,教育学生自觉维护课室设备,正确使用课室设备。课室设备发生故障时尽快到达现场排除。 4、建立课室教学设备档案,实行课室设备供还制度。经常检查督促使用合班课室的班值日生关好门窗、电器,搞好卫生。 5、多媒体教室上课使用设备时,应及时进行登记,并主动协助任课老师完成教学任务。多媒体设备发放故障等,应及时报告教务科,并通知厂家维修。 6、负责常用教学(实验)设备维修,力求快捷、节省。大型或高科技仪器设备校内不能维修时,经教务科批准,及时联系厂家派技术员来校维修。不能修复的仪器设备,要报请设备鉴定小组作出书面意见,经校主管领导批准,才予报废,并在固定资产帐册 11 广东省湛江卫生学校教务科规章制度汇编 注销。 7、课室管理人员要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提高管理水平。 8、主动协助教务科其他同志搞好科室工作和服务工作。 打字员岗位职责 1、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 、热爱本职工作,自觉执行文印室岗位责任,在教务科的领导下,团结互助,认真、2 及时、准确地完成学校各项文印工作任务。 3、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守则和学校的文印制度。试题的打印、对稿、保管工作均在题库内进行。 4、做好文印机的维护、保养工作,节约开支,珍惜纸张墨油。 第二部分 规章制度 教学文件审批制度 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学进程表、学期授课计划,教务部门为教学工作而下达的通知、规定、意见等,教师所写的教案等,均属教学文件。为保持教学文件的严肃性和便于检查执行情况,必须遵守以下审批制度。 1、本校执行卫生部制定的各专业教学大纲。个别专业卫生部未制定教学大纲的,应 12 广东省湛江卫生学校教务科规章制度汇编 执行国家教委、省高教厅、省卫生厅制定的教学大纲,也可由本校教务科根据专业的特点制定教学大纲(试行)。本校制定的教学大纲由教务科主持编制,教学副校长审定,校长同意,并报省卫生厅批准后执行。 2、根据国家教委或卫生部等下达的教学计划,本校教务科应编制适合我校实际情况的实施性教学计划,经教学副校长审定,校长批准,报省卫生厅备案后执行。 3、根据实施性教学计划,由教务科在每学期下旬向教研组下达学期教学工作任务,并编制下学期教学进程表。教学进程表应根据医学教育规律,合理安排各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和教学进度。教学进程表在每学期结束前报教学副校长审阅,由教务科实施。 4、教师学期授课计划由任课教师根据教务科下达的教学时数合理编制。学期授课计划应按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要求,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教师学期授课计划由教研组长、教研室主任审阅,报教务科长审批后执行。 5、为配合学校中心工作或按常规教学管理要求,教务科根据教学工作需要,每学期所制定的教改意见,各种规定、通知等,由教务科长或教学副校长签发。如以学校文件形式下发的教学文件或向上级主管部门的汇报、请示等有关教学工作的文件,由教务科起草,教学副校长审阅,校长签发。 6、教师根据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资料书写的教案,也属教学文件,应具有严谨的科学性,字迹要工整。教案作为课堂教学大纲,由教师本人掌握。教研组长应根据常规教学管理规定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了解执行情况;教务科每学期定期抽查或全面检查一次。对不符合要求的教案,教务科应要求任课老师修改。教案应妥善保管。 教师教学规范 1、开课前两周必须做好授课计划并经教务科批准后实施,务求按计划完成。 2、备课必须按教学大纲,积极钻研教材,做到有教学目的和要求,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注重难点和重点的讲授。 3、做到每课一教案,教案书写工整,符合要求,教学环节完备。 4、上课坚持“四带”即带教材、带教案、带日志和教具。 5、严格要求学生,加强课堂纪律,坚持检查学生出勤,并认真做好登记。 6、安排好实验、见习课,要求操作严肃认真。 13 广东省湛江卫生学校教务科规章制度汇编 7、布置课后作业,批改认真、及时。坚持课后辅导,每周不少于一次。 8、教师必须坚持为人师表,做学生的表率,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排课规定 根据《广东省普通中专学校教学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如下规定: 1、教学进程表必须在开学前一周经教务科长、教学副校长批准后,交教务员执行具体排课。 2、要确保学生负担与教师负担的均衡,同一门课两次授课时间要适当间隔。 3、不同性质的课程要适当搭配,尽量不要把作业多的课程在同一天之内连续安排。 4、理论性较强,作业多的课程一般要安排在上午,自习课安排在其后。早上第一、二节课不安排体育课及自习课。 5、规定教师集体活动的时间(如政治学习)一般不排课。 6、讲授几门课的教师,每天最好只安排其中一门课。如两门课必须安排在同一天,则两门课不要连续上。 7、使用专用课室的课程应合理穿插安排,错开使用课室的时间。 8、对有进修业务、年老体弱的教师、孕期、育婴期及住所离校远的教师,在不影响学生负担及不违反教学规律,合理性的情况下,尽可能给予照顾。 9、为了教学工作相对稳定,每4周排一次课,各教研组确因教学需要(如实验、见习)对排课有特殊要求时,应由教研组提出书面申请,于排课前一周的星期二前交教务科,以便安排。 调(代)课规定 1、为了稳定教学秩序,对调课应严格控制,如有下列特殊情况之一者,要到教务科办理调课手续: 14 广东省湛江卫生学校教务科规章制度汇编 (1)学校因特殊情况临时调整工作安排。 (2)因教学(如实验、见习)需要。 3)教师因公(有公差证明),病假(有病假批条),参加进修规定要照顾的活动(如( 考试、论文答辩等要有进修单位的通知)。 (4)上课条件受偶发因素影响(如停电影响实验)。 2、调课手续由本人填写调课申请表一式三份,教研组长加意见,于上课前二天以上送教务科审批,教务科把调课通知及时发给教师和班级。 3、教师因公、因病或因事(须有公差证明或请假批条),超过一周不能按课程表上课时,可由教研组提出安排意见,请其他老师代课,经教务科长批准后执行。 4、不办理调课手续者,为擅自调课,所调课程不计酬金。 听课制度 为了适应中等医学教育改革的发展,随时对我校教学质量进行检查、质控,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交流经验,克服缺点,提高整体教学质量。根据《广东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规范》,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订本制度: 1、所有教学管理人员均应深入课堂听课,了解教学情况,教学进度,教学内容,教学效果,对教案的实施,教学方法或课程改革,教学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问题进行调查、调控和决策。 2、校长、教学副校长每学期至少应听课4节,校教学管理部门主要领导(科长、主任)每学期至少应听课12节。 3、成立校级教学检查小组,在教务科具体安排下开展工作。小组成员可集中或分散深入教学第一线听课,及时把了解的情况向教务部门主要领导汇报,提出整改意见。 4、教研组要把组内互相听课作为本组教研活动的重要内容,由教研组长具体组织实施,形成制度,交流经验,取长补短,改进教学,提高质量。每个教师每学期组内观摩教学听课4,5节。 5、听课应有目的、有计划、有记录、有分析,意见应及时反馈给任课教师。一般了解与专题听课相结合,作为教学检查的常规工作,检查结果报有关部门,列入教师业务考核的内容之一。 15 广东省湛江卫生学校教务科规章制度汇编 教案检查制度 为了搞好我校常规教学管理,从严治校,促进教师更好地执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科学地设计每一节课,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必须坚持教案检查制度。 ,、在校教务部门的支持下,每学期应有计划地开展教案检查,作为常规教学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和教师业务考核的依据之一。 2、教案检查分为集中检查和分散检查两种。集中检查由教务科主持,主要是全面了解教师教案书写情况,是否正确执行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是否与教学进程相符。教案由各教研室收集后交教务科,一般在每学期中段进行。其结果反馈给教研组;分散检查由教研室主任主持,对本教研室教师的教案进行检查、交流,并做好记录,备教务科检查,一般每学期检查1,2次为宜,检查具体时间和形式由教研室自定。 3、由学校集中检查的教案,教务科根据需要抽调部分责任心强,无课或少课的教师进行,作好登记。专项检查要有小结,并向校主管教学的领导汇报和向教研组通报。 4、对不配合检查的教师,或无教案的教师,要令其限期改正,不改正者,其业务档案该项内容教务科按“差”填写。 实习管理制度 中等卫校教学的总目标是培养具有良好的医德,扎实的理论知识,有较强的动手能力的实用型初级医药卫生人才。学生经过系统学习和严格的基本技能训练,将更好地掌握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彻底改变农村缺医少药的状况。实习是医学教育的重要一环,其质量是学生成为合格人才的关键。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实习的管理,强化学生的动手能力,保证实习质量。 1、教学实习管理 教学实习是医学教育的特点,其目的是使学生及早接触临床,通过参观、见习,野外采药等形式,了解医院或药厂的基本设施,工作性质,业务范围,学习如何接触病人,采集标本,熟悉自己专业的特点,培养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另外,充分利用校内教学资源,分阶段强化基本技能训练,使学生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本技能知识,为临床(生产)实习作好准备。 16 广东省湛江卫生学校教务科规章制度汇编 (1)根据学校、教学医院的实际及目前国家实行五天工作制的特点,我校教学实习采用课间(分散)和集中相结合的形式,充分利用课余时间(也可用正常排课时间)进行。但原则上各专业教学实习每学年累计不少于4周。教学实习的时间安排由教研组制定,任课教师实施。 (2)各教研组在组织教学实习时,应加强管理。分散的参观(见习)应有登记,阶段实习需制定计划,报教务科备案和安排课时。教务科随时进行检查。 (3)教学实习应以专业教学大纲为依据,有实习(实验)指导书或讲义,任课老师直接参与指导,目的性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学生在教学实习中采写的病历,采集的标本,老师要认真批改或认定,作为学生的一项平时成绩。护理专业的基护、社区医学、妇幼卫生专业的内科(诊断学),外科的无菌技术,手术技能,妇幼卫生专业的妇产科操作技能,药剂专业的采药等应予技能考核。 (4)在教学实习中,带教老师必须加强对学生思想、态度、考勤的管理。 2、临床(生产)实习管理 临床(生产)实习是专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理论结合实际,巩固课堂知识的重要措施。学生通过临床(生产)实习,加深对所学知识的理解,进一步巩固、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工作能力,把学生培养成为有较强动手能力的实用型卫技人才。由于临床(生产)实习时间长,地点分散,工作量大,应与教学医院有关部门共同管理。 (1)实习前管理 学生实习前,由教务科负责具体联系、落实实习点。根据实习点的情况与班主任一起确定实习组名单,制定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落实带队老师。实习开始前,要对全体实习生进行动员,提出要求,并协同总务科安排好交通工具,保证学生按时到位。 (2)实习生业务学习管理 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必须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虚心向有实践经验的人学习,做到耐心、细致、严肃、认真,听从带教老师的指导,刻苦钻研,及时完成医疗文件书写,完成实习计划规定的医疗工作,防止发生医疗差错事故。学生实习结束时,需将其所写的病历,病情记录或体会文章至少一份交班长收齐,集中交到教务科专人管理,作为其实习考核的内容之一。 (3)实习生生活管理 住校的实习生应集中在实习生楼以统一管理,与其他在校生要求相同:爱护公物,节约水电,按时作息。由校总务科、学生科具体负责。各实习医院的实习生,由所在医 17 广东省湛江卫生学校教务科规章制度汇编 院有关部门管理。实习生必须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注意安全,互相关心。学校检查督促。 (4)实习生思想管理 习生在实习期间不应放松其思想教育,重点抓医德医风教育,使学生能自觉抵制实 不良风气,提高是非识别能力。教务科、学生科、班主任要经常与实习医院联系,各实习组长应定期(每月1,2次)向班主任汇报本组情况,以便随时掌握实习生思想动态,及时抓不良苗头,防患于未然。实习生应参加所在医院科室的政治学习,参加公益劳动,遵纪守法,团结互助。实习生中的党团员应参加党团活动。实习生不准去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不得参与不利于安定团结的社会活动。 (5)实习检查制度 学校加强对实习的管理,经常检查。住校实习生每周星期三下午为集中学习、汇报时间。教务科负责人,总带教老师或班主任参加,了解实习动态,及时处理问题。实习生多的医院(如湛江中心医院)设护理总带教老师一人,半天在医院上班,半天下科室了解实习生情况,及时向学校反馈信息。学校委托各教学医院的医务科或医教科长,护理部主任,各科主任进行实习管理,随时检查所在医院的实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通报,以便共同处理。学校教务科每月向各实习医院了解实习生情况1,2次。 每年下半年由校领导、教务科、学生科、班主任组成联合检查小组,重点对粤西地区各实习点进行实习大检查一次,全面了解实习生学习、生活纪律、思想等情况;通报其它实习点情况和学校的重大事件及对实习工作的指示。每年上半年由教务科、学生科对粤西地区各实习点进行常规检查一次,重点是向医院领导了解本校实习生情况。较远的实习点至少应检查实习一次。 (6)实习领导机构 为保证临床(生产)实习按计划顺利实施,必须加强对学生实习的领导,经常检查督促,设立三级实习工作领导制度。 学校由教学副校长、教务科长、学生科长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校级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实习办公室设在教务科,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各教学医院主管副院长、医务科或医教科科长、护理部主任 、各科负责人组成医院实习管理小组,负责对本院实习生的思想教育、业务指导、生活管理。 各实习班指定学生干部任实习组大组长、小组长,具体负责本组实习生的自我管理。班主任予以指导。 18 广东省湛江卫生学校教务科规章制度汇编 题库管理制度 ,、题库实行专人管理。题库管理人员必须忠于职守,自觉遵守保密制度和工作纪律。 ,、认真做好试题的保密工作,不准泄漏试题内容,不准在题库室内会客,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试题的打印、对稿、保管均在题库室内进行。印完试题的蜡纸或印有试题的纸张必须当天烧毁。 ,、任何人未经教务科领导批准,不得随意提取和复印试题。 ,、监考人员在考试前30分钟从题库领取试题,题库管理员应做好试卷发放和回收的登记工作,再交教务科发相关科组老师评阅。 ,、注意做好题库的安全保卫工作,外出要随手关门,下班要关好门窗、电源等。严禁在题库室内放置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无关物品,严禁在室内吸烟。 ,、保持题库室内整洁。 考试安排及管理规定 1、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学风教育,制定考试纪律及考场规则。校领导在期末集中考试期间要亲临考场,及时发现、解决问题。 2、期末集中考试期间,学校应设考试总监及巡考员,由教务科、学生科、专业教研室正副科长(主任)担任。总监负责检查监考员到岗及履行职责情况,检查考场秩序、纪律,处理考试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巡考员协助总监执行上述任务。 3、教务科负责考试日期、考场和监考人员的统一安排。并连同考试纪律、考场规则于考试前一周公布。 4、教务科在考试前一周要做好考试资格的审查工作,并公布各课程不准参加考试的名单。凡一学期内,对某门课程累计缺课超过三分之一时间者,或欠交某课程规定作业超过三分之一者(以次数计,包括实验报告),不得参加该课程的期末考试。 5、旷考、违反考场规则、考试舞弊及协同舞弊的学生,该课程以零分计,并不准正常补考。如确有悔改表现,经教务科长批准,在毕业前可补考一次。情节严重的,应予 19 广东省湛江卫生学校教务科规章制度汇编 处分,直至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 6、因病或突发事件不能正常参加考试,必须持有效证明和申请书到教和科办理请假手续,经教务科长同意、备案,待安排时间重考。 考试命题要求与管理规定 1、考试内容的范围,原则上是该课程本学期的全部内容,包括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掌握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分两学期上的科目,还应包括上学期的主要内容或与本学期相关的内容。 2、考试命题以大纲为准绳,覆盖面一般要求在该学期授课内容的70%以上,试卷得分点不少于20个,并要求分布合理、难度适中、区分管理、题量适中。 3、试卷要考虑基本题、水平题、难度题的比例结构(一般是6:3:1)。尽量做到命题科学化,以客观题(如填空题、选择题)和主观题(如计算题、问答题、论述题、病例分析等)有机配合为宜。 4、考试命题应做到教考分离。考试试题、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答案和评分标准,有试题库的,按试题库的标准办理。无试题库的命题先由教研组根据规定的命题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组配成两份试卷(份量相当,难度相同,题目各异的A、B卷,并分别附上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须经教研组长审核,于考试前一周送专业教研室主任审定,然后送教务科批准、打印。各门主干课程均应建立试题库,由专业教研室指定一名熟悉该课程的教师按命题方案抽题拼卷送审。暂无试题库的课程,由专业教研室指定熟悉该课程的教师按上述命题要求拟出两份试卷送审。题库一律存题库室,不得用科组办公电脑打印试卷。 5、考试试题(卷)由教务科统一管理。教务科将收到的试卷登记,负责抽卷、印刷、配卷、封存、分发、回收和保存工作。各课程的考试采用从送审的试卷中随机抽取一份的办法。抽中的为正考卷,另一份为补考卷。 6、考试前试题必须专人妥善保管,复制的和用过的蜡纸,以及印废的试卷等要及时销毁,命题情况任何人不得扩散,对已确定的试卷,内容要严格保密,教师在辅导学生复习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学生透露或暗示题目,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7、为了实现考试科学化,各科组应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本学科的试题库,并使用电脑管理。 20 广东省湛江卫生学校教务科规章制度汇编 附: 关于学科考试命题具体要求 各教研室(组): 每学期期终学科考试和毕业考试命题,1993年教务科曾发过通知。现根据目前我校实际情况,进一步做到考试规范化、科学化,在原《通知》基础上修订制定《关于学科考试命题具体要求》希遵照执行。 1、命题的难易度和认知度 本课程试卷中,难易度的比例大致为:基本知识题(记忆与理解)占60%;水平题(简答、简单分析、计算)占30%;难度题(综合运用知识)占10%。 2、题型和题量 本课程考试题采用填空(填图)题、单项选择题、名词解释、简答题(计算题)、综合题(综合计算题、讲述题、病例分析)等5种题型。 (1)填空题:15题。每空0.5分(共30个空),共15分。 (2)选择题:30题。每题1分,共30分。 (3)名词解释:5题。每题3分,共15分。 (4)简答(简单计算)题:5题。每题6分,共30分。 (5)综合(综合计算)题:1题。共10分。 注:学科考查命题,可酌情参照执行,或由任课老师根据实际选择上述其中3种题型。 关于考试(考查)若干规定 考试(考查)是反映学校教学质量的依据之一,是学生学习成绩的具体体现。根据《广东省普通中专学校教学管理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学生学业成绩的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按学校制定的实施性教学计划安排执行。考试的形式以笔试为主,一律闭卷进行。考查的形式也以笔试为主,可分阶段进行(平时成绩考核),不得在学期末的考试周集中测验或变相考试。只有一门成绩的考查科,不管任课教师多少,一律按如下要求:总课时50课时之内的科目,考查不超过3次;30课时 21 广东省湛江卫生学校教务科规章制度汇编 之内的科目,考查不超过2次。每次考查前不占用课时安排复习时间。体育课的考试在课内进行,形式由体育教研组决定。技能操作考核形式由所在教研组决定,任课老师和协助考核老师共同完成。 ,、考试时间 考试科(笔试)为150分钟;考查科(笔试)为60,100分钟;技能操作考核时间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考试命题要求 考试命题应以教学大纲为准绳,覆盖面达该课程本学期授课内容的70% 以上,分布合理,难度适中,题量适当。 试卷包括基本题、水平题、难度题三种。类型以客观题(判断、填空、选择)为主,也有主观题(计算、简答、名词解释、论述、病例分析)。命题的具体要求请参照我校教务科1999年下发的《关于学科考试命题的通知》。 考试命题由教研组组织完成,经教研组长签名后,按教务科规定在考前一周送教研室主任、教务科长审批,付印。每个考试科目应同时交,、,卷各一份,教务科随机抽取一份作考试用,另一份作补考用。同专业、同年级的同一科目考试,必须统一试题,同一时间考试。 教研组长负责组织有关老师命题,改卷。 ,、试题管理 本校将逐步健全试题库,实行教考分离。试题由教务科统一管理,将收到的试题由专人进行登记,抽卷,付印,封存,分发。试题印刷后由打印者及监印者销毁用过的蜡纸、废卷、并签名。试题不得向任何人扩散,严格保密,禁止学生进入打字室。试题泄密,按教学事故处理。 ,、监考 学校加强对学生学风教育,严格执行考试纪律,考试规则,考试期间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期末考试周,学校设立考试总监和巡考员,教务副校长或教务科长任考试总监,教务科、医学教育研究室、学生正副科长(主任)、各教研室主任任巡考员。重点检查考场秩序、纪律,处理考试出现的突发事件。考试地点、时间由教务科统一安排,并提前一周公布。 监考员由教务科与有关教研组协商后确定,统一安排。任课老师不担任监考员。监考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从严要求学生。 ,、考试资格 22 广东省湛江卫生学校教务科规章制度汇编 学生参加学科考试须取得考试资格,凭学生卡进入试室。下列情况者不得参加正常考核:(1)所考课程缺课超过三分之一者;(2)该课程欠交作业超过三分之一者;(3)经常不参加该课程的实验或见习超过三分之一者;(4)不服从考试安排者。各任课老师在考试前一周应将上述人员名单报教务科,并由教务科核实后向全校公布。 6、评卷要求 教师评卷必须做到客观、公正、严格、及时。凡两人以上共同担任同一门课程时,应注意协商确定评分标准,并做好总评成绩。考试后应在三天内做好评卷工作,任课老师登记成绩后,将总评成绩报教务科,由教务科专人签收登记、保存。 考试科试卷应保留两年(由教研组保管)。 考试成绩采用100分制。总评成绩计算方法:平时成绩占40%,考试成绩占60%;跨学期学科总评成绩按考查占40%,考试占60%计算成绩。 7、技能考核 为了强化学生动手能力训练,促进学生自觉参加实践活动,下列学科指定为技能考核科目,成绩单列。 专业 技能考核科目 护理专业 基础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 社区医学专业 解剖、诊断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 妇幼卫生专业 诊断学、儿科学、妇产科学、外科学 中医医疗专业 解剖、中医基础学、中药学、针灸推拿学、中医内科学(诊断学 部分) 中药专业 化学、分析化学、中药化学、中药鉴定学、中药炮制学、中药药 剂学 助产专业 基础护理技术、产科学、临床护理学(内外科护理、妇产科护理、 儿科护理三部分) 中西医结合 中医基础学、针灸推拿学、中医骨伤科学、诊断学、西医外科学 药剂专业 无机化学、有机化学、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物 分析化学 检验专业 分析化学、微生物检验、寄生虫检验、临床检验、 生化检验 医学影像专业 解剖、电工学、X线诊断学 技能操作考核成绩采用100分制。考核原始资料由教研组保存,成绩报教务科。技 23 广东省湛江卫生学校教务科规章制度汇编 能操作考试成绩占学科总成绩的30%(基护占40%)。 8、补考 1)正常补考:对学期考试(考查)不合格或因病请假缺考者,于下学期开学初予( 以补考一次。因病缺考经批准者,成绩按正常考试计算。 (2)毕业前补考:经补考一次仍不合格者或违纪取消成绩而确有悔改表现者,经本人申请,教务科长批准,予补考一次。 (3)结业后一年内补考:经二次补考仍不及格者,作结业处理。经本人申请,教务科长批准,再予补考一次。 补考时间由教务科统一安排,一般考试科在开学第二周开始进行;考查科在开学第二周开始穿插进行。各任课老师和班主任应在学期结束前将不合格学生名单在班中公布,通知学生本人在假期内作好准备。 补考合格者,评卷老师应将其成绩连同试卷一并交教务科,并签名。教务科由专人登记。 补考一切费用由考生自付。 9、违纪处理 学生在考试(考查)中违反考场纪律,监考员及时指出、制止。下列情况之一者:各种作弊和协同作弊行为;漫骂、殴打、威胁监考老师;捣乱考场秩序等。一律取消该科成绩,不得正常补考。责成这些同学在班中公开检讨,检讨书由班主任签名后交教务科。教务科、学生科、团委联合向全校通报。情节严重者,应予纪律处分,直至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 学生无故缺考,一律作零分处理。 学生无故不参加补考,作补考零分处理。 毕业考试管理规定 毕业考试是检测学生学业水平的重要依据之一,毕业考试合格是学生取得毕业资格的基本要求。根据《广东省普通中专学校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及我校《关于考试(考查)若干规定(湛卫校[1995]2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管理规定。 1、毕业考试领导小组 24 广东省湛江卫生学校教务科规章制度汇编 为了加强对毕业综合考试的管理,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成立“毕业考试领导小组”,并由教务科具体组织实施。 2、毕业考试资格审查 各专业学生在完成临床实习后,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回校复习功课。在此期间,教务科对所有参加毕业综合考试的学生实行资格审查。凡完成实习计划,实习考核合格,实习期间操行合格者均有资格参加毕业考试。成人中专班学生由教务科审查合格后报省卫生厅核准,参加全省成人中专毕业统考。 资格审查未通过者,推迟一年参加毕业考试。 3、毕业考试实施办法 所有应届毕业生,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毕业综合考试。毕业考试采用理论考试形式进行(护理专业另需考操作,安排在实习后期进行)。毕业考试的命题、试题管理、监考、评卷等要求严格按湛卫校[1995]23号文执行。各专业毕业考试的科目按我校实施性教学计划规定,不得随意更改。 4、毕业考试的补考规定 凡毕业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原则上随下一届学生重新参加毕业考试。但考虑到学生就业较困难,经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校主管领导批准,可提前进行补考。成人中专班不合格者必须随下一届学生重新参加全省毕业统考。 5、违纪处理 凡在毕业考试中违反考试纪律者,一律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取消该科成绩,一年后再准申请补考。 补考的几项规定 为了严肃考风,健全补考制度,促进教学的良性循环,根据“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有关内容,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订如下规定: 1、由科任教师在放假前或放假三天内向教务科上报该科补考生名单,并根据教学和补考学生的实际情况负责出好补考试题,在补考前一周送教务科,由教务科统一安排补考时间和监考教师。 2、科任老师负责试卷改卷,补考后三天内将成绩和试卷一齐上交教务科。 25 广东省湛江卫生学校教务科规章制度汇编 3、补考体育的学生,由教务科安排补考时间,任课老师和另外一位体育老师共同监考,补考成绩由二位老师签名后送教务科。 、考试作弊的学生处理参照“湛江卫生学校关于考试(考查)若干规定”中的违纪4 处理。 5、学生因故不能参加正常补考时,必须经教务科批准,否则以无故缺考处理。 6、凡考试(或考查)成绩不及格或因请假缺考的学生,均应在学校规定的日期内补考,否则按零分处理。 7、在校生同一门课程在校期间的补考不得超过二次,以免影响其正常学习。 8、学生经多次补考仍不合格,则应重修该门课程直至补考合格。重修和考试的所有费用由考生自付。 考场规则 1、考生进入考场,只准带必须的文具,如钢笔、铅笔等。不得携带任何书籍、报纸、稿纸、BB机、手机等。 2、考生在每科考试前十分钟进入考场,迟到三十分钟不得入场。考试三十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 。 3、考生对试题的疑问,不得向监考教师询问,如试题分发错误,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于开考后十分钟举手询问。 4、考生答题一律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要工整。答在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 5、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6、考试结束时间到,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卷翻放在座位上,待监考教师收卷后,方可离场。 7、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偷窥、换卷等。 对舞弊的学生按照广东省高等教育局“关于制止考试舞弊现象的紧急通知”和本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舞弊与协同舞弊者,该科成绩以零分计,该学期操行不合格,不准正常补考;如确有悔改表现,经学校批准,在毕业前可补考一次,情节特别严重的,应予处分,甚至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 26 广东省湛江卫生学校教务科规章制度汇编 监考人员守则 1、监考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制止违纪行为,确保考试公正、顺利地进行。监考人员考前必须参加培训,认真学习考试的有关规定,熟悉监考业务,不经培训不准监考。 2、开考前20分钟,领取试卷后直接到考场,监考人员必须佩戴规定标志,清理考场后,开考前10分钟组织考生入场,并对号入座,核对学生证。如发现冒名顶替者,应报告考试总监进行处理。 3、监考人员应在考生入场完毕后,向考生当场宣读《考场规则》和注意事项,当众拆封试卷,清点无误后,分发试卷,提醒考生在试卷指定位置填写班别、姓名、学号。 4、监考人员应严格监考。开考30分钟后,详细填写试卷袋内的《考试记录表》,登记缺考学生姓名、学号。发现考生有舞弊违纪行为时,可先提出口头警告,及时教育;对情节严重、态度恶劣的要及时向巡考、考试总监报告处理,并将违纪情况记入《考试记录表》,但不要影响考场秩序。 5、监考人员要爱护、关心考生,如发现考生突发急病,应及时向学科总监考或有关人员报告妥善处理,对不能坚持考试者,应说服考生停考。 6、监考人员不得念题,不得对试卷内容作任何解释。考生对试卷装订、分发有误或试题文字模糊不清提出询问时,应当众解答。 7、考试结束前15分钟,应对考生进行提醒。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命令考生停止答卷。监考人员按考生学号顺序回收清点全部试卷,作废、缺考和空白试卷和在有效试卷一齐连同已签名的《考试记录表》一并装入原试卷袋,并送学科总监考交验收。 8、监考人员应将手机、传呼机关闭;不得在考场内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吸烟、阅读书报、谈笑;不准抄题、做题、暗示题意,不得随意离开考场。监考人员不得随意提前或延长考试时间。不得将试卷带出或传出考场。违反有关规定者,按《考试工作纪律》处理。 9、监考人员有权制止与考试无关的其他人员进入考场。 10、监考员在工作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监考的,经考试总监同意,有人交接后,方可离开考场。 27 广东省湛江卫生学校教务科规章制度汇编 关于实验(技能)考核的管理规定 根据规定,部分基础课及专业课需进行实验(技能)考核,成绩单列。为了进一步加强实验(技能)考核的管理,特作出如下规定。 1、各学科实验(技能)考核内容必须符合大纲要求,由教研组有关老师讨论并制定考核的知识、技能、态度目标及评分标准,报教务科备案。考核必须公平、公正、严谨、适量。 2、各教研组对拟进行实验(技能)考核的课程,请于每学期开学后三周内制定计划,填写有关表格报教务科批准,以便在排课时安排合适时间。实验(技能)考核原则上不安排在节假日进行。除非必要,也不能延长至晚自修时间进行。 3、实验(技能)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在任课老师的《教学日志》中成绩栏内单 (护理操作占40%)计入学科总成绩。即实列(注明),此成绩在学科成绩总评时按30% 验成绩占30%(含平时实验操作成绩和实验报告成绩),理论考试成绩占70%。 4、实验(技能)考核不合格或缺考者,可在学科学习结束前补考一次。 师资考核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广东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教学管理规范》,不断提高我校教师政治、业务素质,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使我校教学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必须对教学人员进行考核,作为教师工作业绩和业务能力的客观评价,并成为教师晋升的依据。 师资考核分为年度考核(人事)和学年度业务考核(教学)两种。由个人填写有关表格,教研组评议,校考核领导小组或校教学行政部门、校领导复议评等。 年度考核由校党委办公室主持。业务考核以学期为单元,由教务科主持。 年度考核主要考核教师德能勤绩,是教师聘任、晋升、受奖的依据之一;业务考核主要考核教师业务能力和教学工作业绩,归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业务考核从工作态度,学期工作量,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学校教学检查结果,实践能力,学术水平,参加学术活动等方面进行,每学期进行一次,综合评定等级。 师资考核等级为“优秀”、“良好(称职)”、“差(不称职)”三种。 学年度业务考核优秀者,学校将予表彰和奖励。 28 广东省湛江卫生学校教务科规章制度汇编 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教学人员每学期应如实填写业务档案。业务档案反映教师学期内工作态度、工作量,成绩及存在问题,是教师业务能力的真实记录。业务档案是教师业务考评的依据之一。 教师业务档案为所有教学任务的教师、实验员个人业务档案,三年为一个周期。表内工作量、考勤、进修学习、工作小结等由教师本人填写,教评部分由教务部门填写。教研组长对每位教师的学期表现作评价,教研组长由组教师评议。教务科、主管领导对业务档案审阅。 教学人员的业务档案在每学期结束前发给教师本人填写,下学期开学时交回教务科,各级领导审阅后,由专人保管。教师业务考核每学期结束前进行评议、填表。以考核表为教研组为单位,分学期装订,由专人保管。 业务档案及业务考核表不外借,作为教师业务能力的依据,以及作为教师晋升的参考。 关于新教师培训的若干规定 为使新教师能更快更好地熟悉及胜任中专教学工作,提高业务能力,对新教师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及实行“传帮带”,因此制定本规定。 ,、培训目的 使新教师能尽快地熟悉本门学科的理论知识、教学的基本要领(教学计划的制定、教案的书写、语言的表达、板书的技巧等)和实践技能。 ,、培训对象 新分配或新调入、尚未评定助讲职称者,均为本计划培训对象。 ,、指导老师 高年资教师有义务指导新教师的业务学习及教学工作。 指导老师原则上由教研组长担任,或由教研组长安排讲师以上职称、有较丰富教学经验、工作认真负责、教评良好者担任。 ,、培训形式 (,)岗前培训 29 广东省湛江卫生学校教务科规章制度汇编 每学年度初,由校党委办、教务科组织新教师统一进行上岗前的短期培训。 (,)专业培训 非临床新教师: 教研组给每位新教师安排一位指导老师,上报教务科,批准后方可带教,时间为一学年。 新教师须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学期不安排新教师教学任务, 听指导老师全学期的授课,并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参与该指导老师本学期5%,10%课程的试讲。 参与指导老师所任课程的实验,并跟随实验员、实验师作实验前的准备工作,掌握各实验项目的准备和操作全过程及实验结果的评定等。 参与指导老师所任班级课程的教学辅导、作业批改和测验评卷工作。 参加学校或教研组组织的所有教研活动。 选听所在教研组其他任课老师的授课。所属教研室应指导新教师每学期听4,6节其他学科讲课较有经验的教师的授课。 第二学期安排新教师担任难度不大的1,2个班的部分或全部课程。 新教师授课前,仍须先在教研组内进行试讲,通过后方可正式上课。 新教师的教案须提前一周交指导老师审阅,指导老师必须对其全部教案进行审阅、修正,并予以签名。 指导老师须对新教师进行听课,听课课时不得少于新教师授课课程的10%,课后作必要的指导。 临床新教师: 岗前培训后,第一学年在校内进行教学工作培训和考核。 第二学年到医院上班,同时可兼少量课程,一般周时数不超过8节。 (,)检查与考核 教务科将不定期地检查带教工作。 基础课教师满一年后,应考核其实验操作技能。考核项目由教研室决定。 带教工作结束后,指导老师要对新教师的工作能力作出评价,专业教研室须将评价结果及有关资料收集后交教务科存入其业务档案。 30 广东省湛江卫生学校教务科规章制度汇编 关于临床教师参加临床实践的若干规定 为保证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使每个临床教师都有机会参加临床实践,提高业务水平,对临床教师参加临床实践,特作出如下规定: 1、临床教师在一个档次技术职称任期内(4,5年),必须到医院或本校门诊部参加医疗、护理实践至少2年(累计)。高年资初、中级职称的教师,如被市有关人民医院聘为总住院医师的,学校予以大力支持。 2、参加工作未满一年的教师,原则上不安排上课,负责协助带教见习和指导实习生工作。教研组可安排其参加听课或试讲课。 3、工龄未满五年的初级职称临床教师,学校鼓励其到医院或本校门诊部上班。学期平均上课周时数4节以下者,应去医院或本校门诊部上全日班,协助带教见习;学期平均上课周时数6节以下者,应去门诊上半日班,协助带见习;学期平均上课周时数8,10节者,应穿插在本校门诊部上班;学期平均上课周时数10节以上者,不安排去医院上班,可采用与其他教师轮换到医院上班的形式参加临床实践。 4、工龄满五年,已获中级以上职称者,每年从事临床工作累计应不少于2个月。学年授课时数超过350节,从事临床工作累计应不少于1个月。采用教研组内教师轮换去医院上班的形式参加临床实践,或服从学校安排轮流到本校门诊部上班,每一轮换时间为半年。安排到医院上班的教师原则上不排课,但必须协助带见习。每个教研组安排轮流去医院上班的教师,同一学期内不超过两人。如学校上班的教师的确无法承受学校下达的课程时,也可由医院上班的教师承担部分的课程。 5、教师必须以完成学校下达的教学任务为己任。不得以去医院上班为由,拒绝承担教学任务,也不得以教学为由拒绝参加临床实践。每学期 结束前2周内,各教研组应将下学期的安排报教务科备案。 6、去医院上班的临床教师,应按学校要求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会议及教研活动。 7、在医院或本校门诊部上班的教师,应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努力做到“便民、利民、为民”。尊重其他医务人员,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服从科室工作安排,主动参加值班或其他临时性的医疗工作。 8、参加临床工作的教师,每周工作时间至少5天。应与医院工作人员一起记考勤(上下班签到),每周必须填写《广东省湛江卫生学校教师参加临床实践周报表》,并交给所在教研室审核后上交教务科,学期结束前应填写《教师临床实践鉴定表》,由所在科 31 广东省湛江卫生学校教务科规章制度汇编 室作书面考核意见交回学校存入业务档案。凡在工作时间内需请假的教师,要同时向医院所在科室和学校有关部门办理请假手续。在医院上班又兼课的教师,上课前应与所在科室打招呼以示去向。星期六上午应按医院要求上班,学校将适当发给补贴或安排补休。星期六下午和星期日为休息时间,值班者,按医院安排补休。 关于教职工进修学习的规定 根据上级有关职工教育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对我校教职工参加学习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 、根据学校教学的需要,按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专业进修、知识更新等计划分配的1 进修学习名额,经学校研究批准选送进修半年或一年,其学费全部由学校负责,学习前应订合同,学习结束应在本校服务五年以上,此期间不得以任何原因提出调动,如不按合同规定执行,必须归还单位付出的全部费用,包括学习期间本人每月领取的工资(政策性的除外)。 2、学校根据教学需要对职工进行专业培养方面,凡本校职工专业对口、文化水平符合要求,工龄按有关规定,符合条件者。在工作条件允许情况下,经学校统筹安排,研究批准,其学费本人负责30%学校负责70%,学习前应订合同,学习结束应在本校服务十年以上,此期间不得以任何原因提出调动,如不按合同规定执行,必须归还单位所付出的全部费用,包括本人学习期间每月领取的工资(政策性的除外)。 3、凡未经批准而擅自离校参加学习者,一律按上级以及市劳动局有关规定处理。 4、教职工参加专业对口的业余外文班学习(包括夜校班、刊授、函授等)。均必须经学校批准,其学费由本人先付,结业后成绩合格者,凭成绩合格证明给予报销全部学费。 5、凡自行参加非对口性夜校培训班、刊授、函授等学习,其学费一律自理,参加对口性夜校、刊授、函授经批准可按第二条规定报销学费70%。 6、凡要求选送参加报考或学习(进修提高或学习某专业)的人员。必须具备政治思想好,组织纪律性强,工作积极,身体健康等条件。能否参加报考或学习,必须服从工作需要,有计划进行安排。每年在工作安排许可的前提下,经本校先考试考核,择优选送。 32 广东省湛江卫生学校教务科规章制度汇编 7、凡需离开本市参加各种学术性会议,需经校领导研究决定是否参加。 教师进修学习检查考核制度 1、为保证教师进修学习,提高业务水平,提高教学能力,制定本制度。 2、凡在本市高等院校进修学习的教师,每半年学校派有关领导以各种方式了解其思想、生活和学习情况。 3、教师在进修期间应积极学习业务,掌握学科的知识和新进展,以充实自己,提高教学水平。 4、教师在进修期间应主动向学校汇报,使学校了解教师进修期间思想工作以及学习情况,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或指导性意见,以保证教师的进修圆满完成。 5、教师结束后,必须向学校递交进修学习毕业、结业的证件或有关学习成绩证明。学校根据教师进修学习成绩优秀、良好、及格等,按“关于教职工进修学习的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学生学籍管理若干规定 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湛江卫生学校学籍管理若干规定。 第一章 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 本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规定日期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须凭有关证明,向学校申请延期报到(延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应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即取得学籍。复查结束后,学校应及时将取得学籍的学生名册报省教育厅和学校主管部 33 广东省湛江卫生学校教务科规章制度汇编 门备案。 第三条 经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凡属徇私舞弊者, 发现,一经查实,均应取消学籍,退回原地区或单位。情节恶劣者,应报请有无论何时 关部门严肃处理。 第四条 在新生健康复查中,如发现患有疾病,不能坚持学习,经指定医疗单位诊断,在短期内可以治愈者,由学校批准,回家疗养,保留入学资格一年。疗养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待遇(原为职工者,按原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下学年开学前,经县级以上医院和学校门诊部健康复查确已病愈者,应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仍不合格者和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 取消新生的入学资格,由学校会同招生部门确定,并报省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按规定日期到学校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未经请假且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章 成绩考核 第七条 成绩考核包括学业和操行两个方面。学业方面,按照教学计划的规定,考核学生的学习成绩;操行方面,对学生的思想品德、组织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评定。考核成绩应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第八条 学生学业成绩的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试成绩的评定,采用百分制评定;考查成绩本校也按百分制评定。 考试考查结果是确定学生升留级的依据。 第九条 每学期或每学年考试和考查的课程门数,按教学计划的规定执行。考试题目按学校有关规定拟定。 第十条 体育课为必修课,不合格者应补考或重修。对不同体质的学生应有不同的要求,因患有某些疾病或生理缺陷上体育课确有困难者,由本人申请,凭市级医院医生证明加校医意见后,经教务科批准,可减少考查项目或免考。 0%)并参考平时成绩(40%)。规第十一条 考核成绩的评定,以期末考核为主(占6 定进行技能操作考核,成绩单列的科目应在任课老师“教师日志”中注明该成绩。这些科目的总成绩计算: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学科成绩合格是学生毕业的依据。实习(毕 34 广东省湛江卫生学校教务科规章制度汇编 业实习)应进行考核,以所在实习科室考核为主。实习结束医士类专业每人应交一份完整病历,护理专业每人应交一份护理病历或体会,其他专业实习生每人应交一份实习体会,经教研组带教老师或原任课老师批阅后,存教务科。 第十二条 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考试时,须经教务部门批准。凡擅自缺考或考试舞弊(包括协同舞弊)者,该课程以零分计,不得正常补考,责成其公开检讨,确有悔改者,毕业前经本人申请教务科批准才能补考,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三条 凡考核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均应在学校规定的日期内补考,其成绩要注明“补考”字样,学生在校上课期间,同一门课程的补考不得超过二次。 因病(事)缺考经教务科批准的,经本人申请,可予重考,成绩按正常考试计算。 第十四条 学生操行评定以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守则为主要依据。操行评定每学期或每学年进行一次,毕业时进行全面鉴定。 第三章 升级与留级 第十五条 学生在每学年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后,经考核(含补考)成绩合格者或只有一门主课或二门次课不及格者,准予升级。 第十六条 同一学年内累计不及格课程经补考后,仍有超过该学年所开设课程二分之一不合格者,应予留级。不及格课程门数按下列规定计: 1、凡按教学计划规定的各种实践性教学环节,如单独进行考核,按一门课程计; 2、凡一门课分几个学期讲授,学期、学年都进行考核时,可取期平均值,按一门课程计。 第十七条 留级生留级前考核成绩已达到合格以上水平的课程,本人提出申请免修时,教务部门可根据该课程的具体情况予以审批同意。未经批准的,仍须重修。 第十八条 学生在校期间留级以两次为限(三年及以下学制的以一次为限);留级生原则上随本专业下一个年级学习。 第四章 转专业 第十九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转专业: 1、经学校认可,学生在某专业领域具有一定专长,转专业更有利于其能力发挥者; 2、因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确实不宜在原专业学 35 广东省湛江卫生学校教务科规章制度汇编 习,但可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3、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4、留级或复学时,本专业无后继班级者。 第二十条 学生转专业均应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 转专业时,不得变动招生时的计划类别;二年级以上的学生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第五章 休学与复学 第二十三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经学校批准,可准予休学或令其休学,并发给休学证明: 1、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学习者; 2、请假累计超过该学期三分之一(包括理论教学、实习和生产劳动时间)者。 第二十四条 学生休学,每次以一学年为期,两次为限(三年及以下学制的,以一次为限)。 第二十五条 因病休学的学生,应回家休养;病休期间的医疗费用由本人自理;休学学生的户口不迁出学校。 第二十六条 学生休学期满后,应予学年或学期前一个月向学校申请复学,经学校审查批准后,原则上随原专业的下一个年级学习。因病休学的学生,复查能坚持正常学习者,方可复学。 第二十七条 学校批准学生休学和复学,均应报主管业务部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未办理休学手续自动离校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六章 退学 第二十八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学校批准,可令其退学或准其退学,并通知家长或有关单位,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主管业务部门备案。 1、同一学年内(或在学期间补考后)考试考查成绩超过所开课程三分之二以上不及格,继续在读的确困难者; 2、留级、休学次数超过规定者; 36 广东省湛江卫生学校教务科规章制度汇编 3、休学期满后不办理复学手续或虽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者; 4、经学校动员,因病应休学而不休学,且在一学年内缺课超过该学年总学时三分之一者; 5、经指定医院确诊,患有精神病、癔病、癫病、麻风等,严重疾病及意外伤残不能坚持学习者; 6、在校期间又考入其他学校者; 7、在校期间,擅自结婚或生育者,以及未婚先孕者; 8、未经请假又无正当理由,开学后逾两周不报到者; 9、自愿要求退学者。 按本规定所作处理,不属于对学生的处分。 第二十九条 在办理退学手续时,学校应给退学学生核发退学证明,并根据学习的年限(至少学满一学年并取得相应成绩)发给肆业证书。未经学校批准擅自离校者,不发给退学证明和肆业证明。取消学籍和退学的学生,不得申请复学。 第七章 纪律与考勤 第三十一条 学生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勤奋好学,团结同学,讲究卫生,关心集体,爱护公物,讲究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 第三十二条 学生不得抽烟酗酒、赌博、吸毒、打架斗殴,参加邪教组织者,凡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与适应处分。 第三十三条 学校应建立严格的考勤制度,学生上课、自习、实验、实习、劳动和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等,均应进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超假者,均以旷课论处。对旷课学生应令其检查,并根据其旷课的时数、情节和认错态度进行批评教育和处分。 第八章 奖励与处分 第三十四条 对德智体全面发展或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社会工作、锻炼身体、课外活动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可分别授予“三好学生”称号或其他单项荣誉称号,并给以一定奖励,有关材料应存入学生的档案。 第三十五条 对犯错误的学生,可视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处分分 37 广东省湛江卫生学校教务科规章制度汇编 为下列五种:(1)警告;(2)记过;(3)留校察看;(4)勒令退学;(5)开除学籍。 第三十六条 留校察看以一年为期。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一年内有显著进步表现的,可解除其留校察看处分,经教育不改者,可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可酌情给以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处分: 1、反对党的基本路线,组织煽动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安定团结,造成严重后果者; 2、触犯国家刑律,构成刑事犯罪者; 3、破坏公共财产,偷窃国家、集体和个人财物,造成严重损失和危害者; 4、打架斗殴、赌博、吸毒、参加邪教组织等屡教不改者,品行恶劣,道德败坏,造成较严重后果者; 5、违反校纪,情节极为严重,造成极坏影响者; 6、一学期旷课超过七十二学时或缺课累计超过一百零八学时(旷课一天,按六学时或当天实有课时计)者。 第三十八条 对犯错误的学生,要加强教育,促其认错悔改;必须处理的,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慎重而适当。处理结论要同本人见面,允许本人申诉、申辩和保留意见。对本人的申诉,学校有责任进行复查。 第三十九条 对受处分的学生,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的除外,有显著进步表现的,可以撤销其处分。 对学生的处分决定应存在学生的档案,撤销处分后,原则上可将有关材料从学生的档案中取出,存入学校的文书档案。 第四十条 对学生作出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处分,须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并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管业务部门备案。对于争议较大的决定,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权进行调查了解,并做出裁决。 第四十一条 勒令退学的学生,可发给学历证明;开除学籍的学生,不发给学历证明。凡被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的学生,其户口均应迁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或父母所在地。 第九章 毕业 第四十二条 具有学籍、思想品德合格,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包括实习),经考核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并由学校发给经省教育行政部门验印的毕业证书,未经验印的毕业证书一律无效。 38 广东省湛江卫生学校教务科规章制度汇编 第四十六条 毕业时,经补考后不及格课程未达到留级规定者,发给结业证书,结业后,可在一年内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参加补考,补考成绩及格者,换发毕业证书。因品德评定不合格者或毕业前受留校察看处分者,作结业处理,确有改正,经本人申请,学生科批准,达到合格者或可撤销处分者,换发毕业证书。凡毕业时作结业处理,后又取得毕业证者,毕业时间自换发毕业证书时算起,并回收结业证书。 第四十七条 学生毕业(结业)就业,根据国家毕业生就业政策和用人单位需要,通过自主择业,双向选择,竞争上岗,方式进行,学校鼓励学生自谋职业,或根据学生在校表现择优向用人单位推荐就业。 学校鼓励学生取得中专毕业证后,继续报考高一级学校深造,并提供方便。 教材管理制度 1、教材应有专人专库管理,按照教学计划规定和教学需要及时发放,分门别类建帐,建立严格的领取手续,做到帐物相符。 2、每学期开始,教务科必须根据学生注册人数批发教材,教师备课所需教材要经过教研组同意,教务科批准,由教师领取。 3、学生教材一律自费购置,每学期开学时教材费一次交清。凡规定订购的教材,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购置。 4、学生领取教材15天内,若发现缺页、倒页情况可更换,超期或有书写笔迹,一律自负。 5、一般不为外单位代购教材,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在保证本校需要的前提下,酌情解决。学生需购买教材作参考书或遗失后申请重购学校应准许。 6、每学期对库存教材必须进一次清点,积存的教材要及时处理,防止积压过久,防止霉变。 课室管理制度 39 广东省湛江卫生学校教务科规章制度汇编 为了加强教室管理,合理使用,严格课堂纪律,特制定教学管理制度如下: 1、教室由教务科统一安排,室内桌、椅等设施由总务科根据学生人数负责配备。教务科派工作人员经常检查教室使用和管理情况。 2、教室内配置的桌椅编码对应登记册,由使用者保管,实习前或毕业时负责退还。遗失及损坏者一律按价赔偿。 3、要爱护教室的桌椅,不乱写乱画,如发现有人为损坏的,要罚款处理。 4、要爱护教室内的电器设备,如有电器设备丢失或人为损坏的,要由该班承担赔偿费和修理费, 5、要爱护教室内所有门窗。损坏玻璃按价赔偿。人为损坏的要另加收材料费和人工费,费用由损坏人负责,如无人承认则由该班负责。 6、不准在教室和走廊大声喧哗、追逐打闹、打球等。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准在教室内举行舞会。 7、要节约用电,人离教室要关灯、关风扇、锁好门窗,由值日生负责检查落实。 8、设立教室值日制度,值日生负责检查、维持教室秩序,打扫教室及走廊卫生,擦黑板等。要保持室内整齐清洁,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 文印室管理制度 1、在学校和教务科领导下,认真、及时、准确地完成学校各项文印工作。 2、树立严谨的工作作风,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保证文印质量。承接外单位文印任务或社团、教参资料要经教务科批准。 3、凡复印私人资料,一律先到办公室交款,凭收款单给予复印。 4、保持清洁的工作环境,不许乱丢杂物,室内严禁吸烟,考试期间非本科室人员不许入内。 5、爱护室内设备,做好文印机具的维护、保养工作,珍惜油墨纸张。 6、完成校领导或教务科交办的其他任务。 7、做好保密工作。 40 广东省湛江卫生学校教务科规章制度汇编 课室电教设备管理规定 1、安装在课室内的电视机、投影仪、扩音机,幻灯机等电化教学设备,是学校财产,人人都要爱护。 2、课室内电教设备实行班主任、副班长、学习委员负责制,副班长或学习委员具体负责电视机,投影仪的开锁和关锁,并搞好保管工作,配合任课老师上好电教课。班 主任要经常检查督促,教务科、学生科和学校总值班人员将随时检查。 3、保管电教设备的同学要有高度责任心,不得将本班电教设备借其他班同学使用(如教学需要则应请示教务科负责人同意)。任何人不准随意调教、拆卸电教设备。 4、电教设备如果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电教室工作人员或教务科负责人,不准自行维修。 5、凡人为造成电教设备损坏或遗失配件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修理费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 6、课室电教设备的保管情况,作为评“先进班”、“文明课室”的条件之一。 7、课室电视开放时间统一规定为:每周星期日至星期四晚19:00至19:30,每周星期五、六晚19:00至22:00为看电视时间,其余时间除电教课外,不开放。 8、凡不遵守学校规定,自行开锁收看电视或自行接天线收看电视或损坏电教设备的班,当事人每次扣操行分20分。连续2次违反本规定的班,将停止提供电视信号。 9、凡违反规定,不听劝告或打击报复管理电教设备的同学者,除作公开检讨外,扣其操行分50分,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教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处理制度 为贯彻勤俭办学方针,增强师生员工爱护国家财产的责任心,防止责任事故,杜绝浪费,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效用,以利于教学医疗和科研,特制定本制度。 1、凡损坏、丢失仪器设备,必须及时报告教研组或实验室负责人员办理登记手续。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由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作登记注销。批评教育、经济赔偿或纪律处分处理。 2、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者,只登记注销,不必赔偿。 41 广东省湛江卫生学校教务科规章制度汇编 (1)因仪器设备本身缺陷或实验操作本身的特殊性而引起的损坏,确实难以避免的。 (2)使用过久,接近损坏程度,在正常使用时发生损坏的。 (3)经领导同意,试行新的实验操作或检查,虽已采取预防措施,但仍未能避免的损坏。 (4)由于缺乏必要的使用和防护条件,经过主观努力仍未能防止的。 (5)由于其他客观原因造成意外损失的。 3、由于下列原因之一,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应予赔偿。 (1)不听从指导,不遵守操作规程。 (2)违反制度。未经同意擅自动、用、拆、改设备仪器。 (3)尚未掌握操作技术或未了解性能、使用方法,轻率动用设备。 (4)工作失职,不负责任,粗心大意造成损坏丢失。 4、赔偿价值的计算方法 (1)损坏丢失零配件的,只计零配件的损失价值。 (2)局部损坏,可以修复的,只计修理费。 (3)损坏后,虽质量显著下降,但尚能使用,应按质量降低程度计算损失价值。 (4)损坏、丢失仪器或零配件,应按新旧程度合理折旧并减除残价计算,特殊情况可按当时市价合理计算。 5、处理权限 损坏、丢失仪器,设备价值在10元以下者,经济赔偿由教研组提出意见送教务科报 ,30%左右,可根据具体情况作一次偿还或分期偿还,学校领导处理。赔偿费按情况在20% 或缓期偿还,贵重仪器的损坏,一律要写书面报告报教务科。 批评教育及纪律处分,按组织手续处理。 教学设备(仪器)维修制度 教学设备(仪器)是教学工作的基本条件,教学设备(仪器)的管理、维修是教学质量的保证。所以,教务科必须随时掌握全校教学设备运作情况,经常检查督促各科组有关人员进行保养,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维修或送外单位维修,保证我校实验开出率达95%以上。 42 广东省湛江卫生学校教务科规章制度汇编 一、教学设备维修由教务科总管,技术员专人负责,做到经常巡视,及时维修。教研组组长或实验员应将本组教学设备(仪器)使用情况随时进行登记,损坏的应书面报修。 二、教学设备(仪器)维修应尽量在本校内解决,力求快捷、节省。大型设备或高科技仪器等校内不能维修的,经教务科主管领导同意,送定点单位进行维修或请生产厂家技术员来校维修。 三、非专业维修人员,不得擅自拆卸教学设备或仪器。各教研组实验员到修配室领取物品(配件)时应进行登记。 四、教学设备(仪器)维修的配件,用量较大的应尽量到厂家批发购买,也可以到本地厂家加工定做。但事前应由技术员提出申请,教务科领导同意呈校领导批准,方可采购或定做。 五、各教研组新购进的设备(仪器),除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外,还应到修配室登记并将《说明书》及图纸交修配室存,作维修参考。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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