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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外就医法律规定保外就医法律规定 保外就医法律法规备忘录【一般性规定】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通知1990 年 12 月 31 日司发〔1990〕247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保外就医是一项严肃的执法活动。近年来各地依法实施对罪犯保外就医工作总的情况是好的使保外就医人员的疾病得到及时治疗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但此项工作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第一一些地区和单位对罪犯保外就医的条 件、审批手续掌握不严把一些不该保外就医的罪犯保外了第二“以保代放”有损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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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外就医法律规定 保外就医法律法规备忘录【一般性规定】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 通知 关于发布提成方案的通知关于xx通知关于成立公司筹建组的通知关于红头文件的使用公开通知关于计发全勤奖的通知 1990 年 12 月 31 日司发〔1990〕247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保外就医是一项严肃的执法活动。近年来各地依法实施对罪犯保外就医工作总的情况是好的使保外就医人员的疾病得到及时治疗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但此项工作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第一一些地区和单位对罪犯保外就医的条 件、审批手续掌握不严把一些不该保外就医的罪犯保外了第二“以保代放”有损执法的严肃性第三部分地区劳改机关与公安机关联系不够使保外就医人员脱管失控有些公安机关对保外就医人员监督考察不严第四个别干警营私舞弊贪赃枉法致使有的罪犯利用保外就医逍遥法外危害社会治安。为了严格依法办事加强廉政建设确保社会安定特制定《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今后对罪犯的保外就医应一律按此办理。望各地按照《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组织力量对现有保外就医罪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整顿该收监的坚决收监需要继续保外就医的确定期限办理继续保外手续对离家外出的要责成取保人通知本人限期回归接受监督考察。通过清理、整顿 总结 初级经济法重点总结下载党员个人总结TXt高中句型全总结.doc高中句型全总结.doc理论力学知识点总结pdf 经验教训制定相应的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提高工作透明度加强制约机制加强内外监督严格依法办事使此项工作正常健康地开展下去。附:一、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改进对罪犯的保外就医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一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二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三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四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第三条 下列罪犯不准保外就医:一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二罪行严重民愤很大的三为逃避惩罚在狱内自伤自残的。第四条 对累犯、惯犯、反革命犯的保外就医从严控制对少年犯、老残犯、女犯的保外就医适当放宽。第五条 对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由所在监狱、劳改队、少管所中队队务会讨论通过报单位狱政科讨论并邀请驻劳改机关的检察院组人员列席参加初审同意后进行病残鉴定。第六条 保外就医的病残鉴定由监狱、劳改队、少管所医院进行未设医院的可送劳改局中心医院或者就近的县级以上医院检查鉴定。鉴定结论应经医院业务院长签字加盖公章并附化验单、照片等有关病历档案。第七条 对符合第二条 规定情形之一的罪犯监狱、劳改队、少管所应当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征求罪犯家属所在地公安机关意见并与罪犯家属联系办理取保手续。取保人应当具备管束和教育保外就医罪犯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经济条 件。取保人资格由公安机关负责审查。取保人和被保人应当在《罪犯保外就医取保书》上签名或者盖章。第八条 对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由监狱、劳改队、少管所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连同《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有关病残鉴定和当地公安机关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劳改局审批。同时将上述副本送给担负检察任务的派出机构。劳改局批准同意保外就医的应将《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副本三份送达报请审批单位。第九条 对批准保外就医的罪犯监狱、劳改队、少管所应当办理出监手续发给《罪犯保外就医证明书》并对罪犯进行遵纪守法和接受公安机关监督的教育同时应将《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保外就医罪犯出监 、 所鉴定表》、人民法院判决书复印件或者抄件及时送达罪犯家属所在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第十条 保外就医罪犯由取保人领回到当地公安机关报到。保外就医罪犯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的公安机关应及时通知其所在的监狱、劳改队、少管所由劳改机关负责寻找。第十一条 家居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罪犯回原住地保外就医的监狱、劳改队、少管所应当将其档案材料转给原住地劳改局由该劳改局指定就近的监狱、劳改队、少管所管理。第十二条 对符合本办法第二条 第一、二项规定情形的罪犯实行定期保外就医制度。依据罪犯病情可以一次批准决定保外就医时间半年至一年。期满前监狱、劳改队、少管所应当派干警实地考察或者发函调查。保外就医罪犯病情基本好转的由监狱、劳改队、少管所收监执行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尚未好转的由监狱、劳改队、少管所提出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劳改局批准办理延长保外就医期限手续每次可以延长半年至一年。决定收监执行或者延长保外就医时间的监狱、劳改队、少管所应当及时通知当地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第十三条 罪犯保外就医期间的生活和医疗费用由其负有扶养义务的亲属负担个别确有困难的经当地公安机关证明监狱、劳改队、少管所可以酌情予以补助。因公致残或者因意外伤残的罪犯保外就医的由监狱、劳改队、少管所负责治疗也可以给予定期或者一次性补助。第十四条 保外就医罪犯由所在地公安机关负责日常性监督考察劳改机关每年应当派干警或者发函进行一次全面考察了解罪犯病情和表现情况根据情况进行处理。派出干警考察的应当与负责监督考察的公安机关联系并与罪犯本人、取保人见面发函考察的负责监督考察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回复。罪犯在保外就医期间死亡、迁移地址或者重新犯罪的当地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函告负责管理的监狱、劳改队、少管所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应当向负责管理的监狱、劳改队、少管所介绍情况监狱、劳改队、少管所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第十五条 罪犯保外就医期间刑期届满的监狱、劳改队、少管所应当按期办理释放手续。第十六条 罪犯保外就医期间计入执行刑期但采取非法手段骗取保外就医、经查证属实的除外。保外就医罪犯未经公安机关批准擅自外出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第十七条 保外就医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收监执行:一重新违法犯罪的二采取非法手段骗取保外就医的三经治疗疾病痊愈或者病情基本好转的。第十八条 依照规定由公安机关看守所羁押的罪犯需要保外就医的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二、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正在服刑的罪犯有下列病残情况之一且符合其他规定条 件者可准予保外就医:一、经精神病专科医院按地区指定的司法鉴定医院司法鉴定确诊的经常发作的各种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躁狂忧郁症、周期性精神病等。二、各种器质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高血压性心脏病、心肌病、心包炎、肺源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心脏功能在三级以上。器质性心脏病所致的心律失常如多发多源性期前收缩、心房纤颤、二度以上的房室传导阻滞等。心肌梗塞经治疗后仍有严重的冠状动脉供血不足改变或合并症者。三、高血压病 III 期。四、空洞型肺结核、反复咯血经两个疗程治疗不愈者支气管扩张、反复咯血、且合并肺感染者。患有肺胸膜性疾病同时存在严重呼吸功能障碍者如渗出性胸膜炎、脓胸、外伤性血气胸、弥漫性肺间质纤维化等。五、各种肝硬变所致的失代偿期如门静脉性肝硬变、坏死后肝硬变、胆汁性肝硬变、心源性肝硬变、血吸虫性肝硬变等。六、各种慢性肾脏疾病引起的肾功能不全经治疗不能恢复者如慢性肾小球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双侧肾结 核、肾小动脉硬化等。七、脑血管疾病、颅内器质疾病所致的肢体瘫痪、明显语言障碍或视力障碍等经治疗不愈者。脑血管疾病如脑出血、脑血栓形成、蛛网膜下腔出血、脑栓塞等。颅内器质疾病如颅内肿瘤、脑脓肿、森林脑炎、结核性脑膜炎、化脓性脑膜炎、严重颅脑外伤等。八、各种脊髓疾病及周围神经所致的肢体瘫痪、大小便失禁、生活不能自理者。各种脊髓疾病如脊髓炎、高位脊髓空洞症、脊髓压迫症、运动神经元疾病。周围神经疾病如多发性神经炎、周围神经损伤、治疗无效、生活不能自理者。九、癫痫频繁大发作伴有精神障碍者。十、糖尿病合并心、脑、肾病变或严重继发感染者。十一、胶原性疾病造成脏器功能障碍治疗无效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皮肌炎、结节性多发动脉炎等。十二、内分谙偌膊?岩灾斡 叽锏缴ナЮ投 芰φ呷缒源固辶觥? 朔蚀笾??虮乐??滦耸献酆现?? ?匀?掏 龆嘀??雀跸赴 觥?鬃聪倩 芸航 ?鬃聪倩 芗跬恕?鬃磁韵倩 芸航 ?鬃磁韵倩 芗跬酥?, 籽 ?偕 习 云堆 摺, 摹?纳 娌?址阜巍?浴?蔚戎匾 鞴僭斐杉谭?运鸷ι 畈荒茏岳碚摺,纳 娌“ 页娌 ?挝 娌 种ω何 娌 ?砍娌 ? 娌〉取, 濉?摹?蔚戎匾 嗥魉鹕嘶蛞庞醒?谢 现毓δ苷习 髦种匾 嗥魇质踔瘟坪笠庞醒现毓δ苷习 ?ナЮ投 芰φ摺, ? 鞴偌捌涓共渴质鹾笥醒现夭???缰囟日沉 猿 ,璺锤捶?鞑灰酥斡 摺, 摺?巍?觥?錾舷俚绕鞴僖徊嗲谐 圆嗳杂胁”浠蛴忻飨怨δ苷习 摺, 恕?现毓桥韫钦酆喜?虻浪鹕司 魏笤诠枪亟谝庞性硕 δ苷习 蛞庞心虻老琳 湍蚵犯 拧?浴?顾柰馍酥瘟坪笠庞谐沾簟?в锇 ㄑ现赜镅圆磺褰靥腥揪弥尾挥 摺, 被蛞桓鲋 骞δ苌ナА?笮”悴荒芸刂啤?δ苣岩曰指凑摺, ? 现 ? 轮 ?桓錾现 鸵桓鱿轮 蛏恕?〗刂 蚴 スδ懿荒芑指凑摺,刂 干现 谕蠊亟谝陨舷轮 坠亟谝陨稀, スδ苤钢 迩恐薄? 汀??馕 酢?现 匦氪锏绞植荒芴嵛锵轮 匦氪锏阶悴荒艹种于, 弧? 滞耆 スδ芑蛏瞬?滤 质种溉彼鹆 鲆陨险摺,伊 鋈彼鸬氖种钢杏邪胧 陨显谥刚乒亟诖 攵媳匦氚 ㄋ 粗溉 А, ?礁鲆陨现饕 亟谥讣纭?ァ?怊乓蛏瞬》? 恐被 尉 瘟撇患 米 ?嗟庇谒 轮 蛩 现 蛞桓錾现 鸵桓鱿轮 ナЧδ艿某潭燃怪 δ芡耆 ナд摺, ?髦侄裥灾琢经过治疗不见好转者。二十四、其他各类肿瘤严重影响肌体功能而不能进行彻底治疗或者全身状态不佳、肿瘤过大、肿瘤和主要脏器有严重粘连等原因而不能手术治疗或有严重后遗症。其他各类肿瘤系指各种良性肿瘤或暂时难以确定性质的肿瘤。不能进行彻底治疗的甲状腺瘤、胸腺瘤、支气管囊肿、纵膈肿瘤等肿瘤压迫推移脏器影响呼吸循环功能者。严重的后遗症和癫痫、偏瘫、截瘫、胃痿、尿痿等。二十五、伤病后所致的双目失明或接近失明指两眼视力均为一米内指数。内耳伤、病所致的平衡失调经治疗不能恢复者。二十六、上下颌伤、病经治疗后有语言不清、严重咀嚼障碍两者同时存在者。二十七、经专科防治机构省、市职业病防治院所确定的二、三期矽肺、煤矽肺、石棉肺各种职业性中毒性肺病及其他职业病治疗后遗有肢体瘫痪、癫痫、失语、痴呆、失明、精神病等职业性放射线病所致主要脏器有严重损伤者。职业性中毒系指在生产条 件下接触工农业毒物而引起的一种职业性疾病。二十八、同时患有两种含两种以上疾病其中一种病情必须接近上述各项疾病程度。二十九、艾滋病毒反应阳性者。三十、其他需保外就医的疾病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节监外执行 第二十五条 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在监内服刑的罪犯,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监外执行条 件的, 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第二十六条 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批准机关应当将批准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通知公安机关和原判人民法院,并抄送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认为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将书面意见送交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第二十七条 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原关押监狱应当及时将罪犯在监内改造情况通报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 第二十八条 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刑期未满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收监;刑期届满的,由原关押监狱办理释放手续。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原关押监狱。四、保外就医程序:1:个人提出申请,所在监区分队审核,上报监区大队。2:大队审核后上报监区。3:监区审核后上报监狱狱政科。4:狱政科审核后上报监狱考评小组集体研究。5:最后上报省一级监狱管理局批准才能办理。而且在此期间,还存在担保人,担保金,地方协管部门的意见,当地公安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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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工学
上传时间:2017-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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