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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历史选修--商鞅变法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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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历史选修--商鞅变法教案商鞅变法 商鞅变法的背景 一、社会变化的新气象——春秋战国变法的时代背景(必然性) ★春秋战国概念: (1)平王东迁,东周开始:公元前770年,周平王东迁洛邑(洛阳) (2)东周的分期:分为春秋和战国时期 (3)春秋战国时期(前770-前221)的基本特征:大动荡、大变革、大发展 ·大动荡:春秋诸侯争霸战争(春秋五霸)、战国兼并战争(战国七雄),战乱频仍,政局动荡; ·大变革: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由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时期,奴隶制(井田制、宗法、分封制)日益瓦解,封建制度(封建土地私有制、中央集权制)逐步确立; ...

高二历史选修--商鞅变法教案
商鞅变法 商鞅变法的背景 一、社会变化的新气象——春秋战国变法的时代背景(必然性) ★春秋战国概念: (1)平王东迁,东周开始:公元前770年,周平王东迁洛邑(洛阳) (2)东周的分期:分为春秋和战国时期 (3)春秋战国时期(前770-前221)的基本特征:大动荡、大变革、大发展 ·大动荡:春秋诸侯争霸战争(春秋五霸)、战国兼并战争(战国七雄),战乱频仍,政局动荡; ·大变革: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由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时期,奴隶制(井田制、宗法、分封制)日益瓦解,封建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封建土地私有制、中央集权制)逐步确立; ·大发展:随着生产力进步,封建经济迅速发展,商品经济繁荣。 ★引导学生用历史唯物主义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社会存在与意识形态的原理分析春秋战国时期社会变化 生产力:即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包括生产工具、劳动者、劳动对象。劳动者在生产中起主导作用。生产工具是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劳动对象的扩展程度也反映了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科学技术是先进生产力的集中体现和主要标志; 生产关系:是指在物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包括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生产中人与人的关系、产品分配关系; 生产方式:是人类借以向自然界谋取必需的生活资料的方式包括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个方面。生产方式在社会发展中的决定作用 经济基础: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总和。 上层建筑:指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的社会意识形态以及与此相适应的政治法律制度和设施的总和。包括国家政府机器、法律与意识形态、政治、法律制度,军队、警察、法庭、监狱、政府部门、党派等国家机器和政治组织 社会存在:是指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总和,即人类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物质生活条件,主要包括地理环境、人口因素和生产方式,其中生产方式是社会存在的决定性因素。 意识形态:是与一定社会的经济和政治直接相联系的观念、观点、概念的总和。包括政治法律思想、道德、文学艺术、宗教、哲学和其他社会科学等意识形式。它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现人们之间的思想关系,通常称为思想上层建筑或意识形态上层建筑。 1、社会经济:生产力发展,封建经济产生 (1)表现:1)农业:①铁器和牛耕的出现和推广;②兴修水利:③农田施肥:沤肥技术④荒地开垦: 2)手工业:冶铸、纺织、漆器工艺等都有新的成就。 3)商业:日趋活跃,出现邯郸、临淄、宛、陶等商业中心。 (2)影响:封建生产关系的产生 ①土地私有制的确立:削弱人身依附关系 铁器的应用,牛耕的普及,加之水利、施肥等技术的应用,使这一时期的生产力有了巨大的发展。生产力的进步引起了生产方式的变化,奴隶制集体劳作方式逐渐瓦解,以一家一户为单位的小生产和个体经营为特色的小农经济发展起来。随着私田的开垦和增多,私田主人为了增加收入,开始改变剥削方式。将自己的“私田”分成小块,租给奴隶和破产的平民耕种,向租种者收取地租。为了继续维护自身的利益,一些奴隶主也主动改变剥削方式,实行更适应生产力水平的地租剥削。奴隶制社会的经济基础──井田制走向没落,封建土地私有制确立起来。 ②产生新的阶级力量:新兴地主和自耕农阶级,要求进一步解放生产力。 2、政治:上层建筑的变革,新兴地主要求改革奴隶制度 (1)原因:经济基础的变化 (2)目的:地主阶级要求建立和强化封建专制统治; (3)途径:变革 (4)措施:①以选贤任能、奖励军功取代世卿世碌制;②以实行俸禄制取代封邑制;③以中央集权取代君主与贵族联合执政; 3、军事:王室衰微,诸侯争霸与兼并,战争频繁(富国强兵成为改革的内在动力) (1)春秋:诸侯争霸战争(2)战国:以兼并战争为主(3)变革动力:富国强兵 战国时期,群雄角逐,战争频繁。为了富国强兵,各诸侯国纷纷变法。进而说明了改革的必要性。 4、思想文化:学术自由,百家争鸣,思想大解放 (1)背景:春秋战国时期,激烈的政治斗争和经济繁荣促进了学术思想的空前发展。 (2)表现:①私学兴盛打破了学在官府的格局。(学在官府是指奴隶主阶级垄断教育) ②战国时期出现了百家争鸣:儒家、道家、墨家、法家等学派陆续诞生,出现了百家争鸣的活跃局面。 (3)影响:法家思想成为变法改革的思想理论武器。(法家的代表人物有李悝、吴起、商鞅等) 【学思之窗】“兵家和法家都重视战争,他们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认识?变法改革和战胜攻取有什么关系?” 【小结】春秋战国时期社会面临着怎样的大变革? 经济:生产力发展,封建经济产生; 政治:上层建筑变革,新兴地主要求改革奴隶制度; 军事:诸侯争霸与兼并,战争频繁; 文化:百家争鸣,法家思想成为变法改革的思想理论武器。 二、风起云涌的改革和变法——为商鞅变法提供经验教训: 春秋战国时期各国的改革与变法(商鞅变法前) 时间 国家 改革者 变 法 内 容 作 用 春秋 齐国 管仲 改革 军事:整顿和发展军备 经济:发展工商业、改革赋税制度(“相地而衰征”,事实上承认了土地私有) 增强了齐国实力, 使齐桓公成为春秋 第一个霸主 鲁国 初税亩 经济:“履亩而税”公开承认土地私有 战国 魏国 李悝 变法 经济:“尽地力之教”,发展农业;推行“平籴法”,保护小农经济 法制:制定《法经》,加强法制 使魏国在战国七雄 中率先强盛,为各 国改革树立了榜样 楚国 吴起 变法 政治:限制贵族权力,改变分封制,三代以后收回爵禄;强令贵族迁居,变相没收其土地;裁撤冗员,削减俸禄,奖励军功;严格吏治禁止私门请托 取得一定成效, 成为战国中的强国 (成为强国) 其它诸侯 齐国邹忌改革;赵国公孙连改革;韩国申不害改革 都促进了经济发展 和社会进 备注: 1、齐国“相地而衰征”: 《齐语》记载管仲对齐桓公说:“相地而衰征则民不移。”“衰”即等级次第;含义是:根据土地多少和田质好坏征收赋税;这样,农民就不迁移。如果不分土地好坏都收一样的税,住在坏地的农民就想往有好地的地方迁移,所以“相地而衰征则民不移”。实质是:用实物地租代替力役地租,事实上承认了土地私有; 管仲改革,淡化了公田、私田的界限,实质上承认了私人对土地的所有权。管仲改革调动了土地所有者经营土地的积极性,推动了生产的发展,为齐国的强大奠定了物质基础。 2、鲁国初税亩(公元前594年) “初税亩”从字面意义上解释,就是:初,为开始的意思;税亩就是按土地亩数对土地征税,具体方法是:“公田之法,十足其一;今又履其余亩,复十取一。”对公田征收其收成的十分之一作为税赋,对公田之外的份田、私田同样根据其实际亩数,收取收成的十分之一作为赋税。 “履亩而税”:含义是:按亩收税,不分公田、私田,凡占有土地者均按土地面积纳税,税率为产量的10%。实质是:公开承认土地私有。 3、“尽地力之教”: 战国时代,李悝关于发展农业的经济思想。意思是:提高单产,充分利用土地,增加收入。 《汉 关于书的成语关于读书的排比句社区图书漂流公约怎么写关于读书的小报汉书pdf ·食货志上》记李悝向魏文侯提出“尽地力之教”的建议:将一部分荒地分给农民,国家因此增加什一之税的收入。 4、“平籴(dí)法”: 背景:三家分晋后,于公元前445年,魏国的君主魏文侯即位。不久他就认命李悝为相,主持变法。这次变法的一项主要内容就是“平籴法”。 目的:使城里人和乡里农民都不受损害,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 实质:发展封建经济 内容:李悝推行的重农抑商的“平籴法”,由国家控制粮食的购销和价格。他认为粮价若太贱则伤农,太贵则伤民(城市居民)。因太贵太贱,都不利于统治,于是他实施“平籴法”。其做法是:把好年成分为上中下三等,坏年成也分为上中下三等。丰收年按年成的丰收情况,国家收购多余的粮食。歉收年则按歉收的程度,国家拿出收购的粮食平价卖出。上等歉收年卖上等丰收年收购的粮食,中等歉收年卖出中等丰收年收购的粮食,下等歉收年卖下等丰收年收购的粮食。这样“虽遇饥馑水旱,籴不贵而民不散。” 5、《法经》: 《法经》是战国时期魏相李悝在系统总结各诸侯国成文法的基础上编定的,是魏国变法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封建国家的统治秩序,保护封建地主阶级利益的有文字可考的较为系统完备的刑法法典。  (1)《法经》的指导思想是: “ 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 ” ,即将保护地主阶级的私有财产、人身安全及统治秩序作为首要任务。  (2)《法经》共有6篇,即盗、贼、囚、捕、杂、具。其中《杂法》概括了盗贼以外的各种犯罪行为。《具法》的内容是 “ 具其加减 ” ,即统一规定以上各篇定罪量刑的通例与原则,类 似于近代刑法典中的总则,而其他五篇皆 “ 罪名之制 ” ,类似于近代刑法典中的分则。  (3)《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较为系统的法典,其立法技巧已初步走向成熟,后世中国的封建法典均以《法经》为蓝本。   商鞅入秦主持变法革新时,携《法经》入秦,并在变法过程中将《法经》改编为秦律,史称 “ 改法为律 ” 。 6、吴起变法 战国初期,楚国民不聊生,饿殍遍野,楚声王竟至为“盗”所杀。而此时北方三晋正在兴起,国力强大,对楚步步进逼,楚国处于一种十分困窘的境地。在楚国内忧外困之时,中原的政治家吴起从魏国来到楚国。楚悼王素闻吴起贤能,公元前382年,楚悼王任命吴起为令尹,主持变法。吴起变法,从打击大贵族入手。变法的内容散见于典籍中,归纳如下: (1) 均爵平禄。楚国爵禄是世袭的,即先辈如有功受爵禄,后代子孙虽无功,亦可承袭享有爵禄;而后来一些在战争中立大功者却无爵禄,极大地伤害了将士的积极性。吴起乃“均楚国之爵,而平其禄,损其有余,而继其不足,厉甲兵以时争於天下。” 另外,“封君之子孙,三世而收爵禄,绝灭百吏之禄秩,损不急之枝官,以奉选练之士。”吴起要取消世袭的封君、世袭的爵禄,用从封君那里得到的爵禄去奉养经过挑选的有功将士。 (2) 废除无用、无能的官职,剥夺王室贵族的威权,使他们不能徇私情,因私废公。“废公族疏远者,以抚养战斗之士” 。“禁游客之民,精耕战之士。”削减无用的开支,以奖励真正为国出力报效的战斗之士。 (3) 春秋至战国时期,楚国用武力灭掉许多国家,开濮地、伐杨粤等,得到了广大领土,但都未及开发。吴起责令楚国一些与王室关系疏远的贵族到僻远的地方去开发。吴起对楚悼王说:“荆所有余者,地也,所不足者,民也。今君以所不足,益所有余。” 这是一种新的拓土殖民形式。 吴起变法,旨在富国强兵。变法的内容是消灭世卿世禄制,任用贤能,因此这又是一次打击世袭贵族政治经济特权的运动。吴起变法打击了楚国大贵族既得的政治经济利益,遭到大贵族的激烈反对。楚国官员皆楚王室宗支,决不许异姓插足。吴起作为一个外诸侯国的异姓人,跻身于楚上层贵族之间,依靠楚悼王的信任,打击大贵族特权和利益,所遇到的阻力之大,反对之烈,是可以想见的。 新法行之期年,楚悼王死去。在楚悼王的灵堂上,楚国贵戚大臣作乱而共攻吴起。吴起跑到楚悼王的尸体下躲藏,贵族射杀了吴起,也射中了王尸。按照楚国之法:“丽兵于王尸者,尽加重罪,逮三族。”群臣射王尸者,尽当其罪,因而被夷宗者70余家。但变法也因楚悼王和吴起的死而受到挫折。 春秋时期的改革增加了国家收入,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但主要是改革经济基础,没能触及上层建筑。战国改革由经济基础转移到上层建筑,维护地主阶级统治。 处在十字路口的秦国 1、改革的必要性: (1)秦穆公称霸西戎(公元前7世纪后期)——落后 秦国地处西陲,一向为诸侯各国所轻视,称之为“夷狄之邦”。秦穆公时,任用百里奚、蹇叔、由余为谋臣,击败晋国,俘晋惠公,灭梁芮两国。后在崤(今河南三门峡东南)遭晋军袭击,大败。转而向西发展,攻灭十二国,称霸西戎。秦国从此步入了强国的行列。但是,秦国比中原各国的经济、政治和文化都要落后。 (2)秦献公改革(公元前4世纪初)    内容:废除人殉制度;迁都栎阳;制定户籍制度。 结果:秦国的整体面貌无根本改观。 2、改革的可能性: (1)有利条件: ①国君权力集中,奴隶主贵族势力较弱;(权力集中) ②注重实用、讲求功利的发家学说容易得到认同;(法家学说) ③民风质朴,充斥尚武精神。(民风质朴与尚武精神) 教师可引导学生阅读“历史纵横”:主要介绍了秦国质朴、强悍、尚武的民风。急公斗勇的民风士气,只要有合理严格的制度约束,就能凝聚成统一的意志,形成强大的战斗力。 (2)历史机遇: ①三家分晋,阻秦力量大受大削弱; 三家分晋是指中国春秋末年,晋国被韩、赵、魏三家瓜分的事件。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03年),周威烈王封三家为侯国。司马光的编年体史书《资治通鉴》的记载就从这一事件开始:“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初命晋大夫魏斯、赵籍、韩虔为诸侯……”,作为春秋与战国的分界。前376年,韩、赵、魏废晋静公,将晋公室剩余土地全部瓜分。因此韩、赵、魏三国又被合称为“三晋”。 公元前403年,韩、赵、魏三家打发使者上洛邑去见周威烈王,要求周天子把他们三家封为诸侯。周威烈王想,不承认也没有用,不如做个顺水人情,就把三家正式封为诸侯。打那以后,韩(都城在今河南禹县,后迁至今河南新郑)、赵(都城在今山西太原东南,后迁至今河北邯郸)、魏(都城在今山西夏县西北,后迁至今河南开封)都成为中原大国,加上秦、齐、楚、燕四个大国,历史上称为“战国七雄”。 三家分晋是历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事件。它是中国奴隶社会瓦解,封建社会确定的标志。 ②中原士人游说各国,为秦国招揽贤能提供了可能性; ③诸侯卑秦,秦孝公决心发奋图强、实现富国强兵。 (3)主观条件:商鞅的个人才干。 商鞅(约前390年—前338年),卫国(今河南安阳市内黄梁庄镇一带)人,汉族。战国时期政治家,思想家,著名法家代表人物。卫国国君的后裔,公孙氏,故称为卫鞅,又称公孙鞅,后封于商,后人称之商鞅。 商鞅“少好刑名之学”,专研以法治国,受李悝、吴起等人的影响很大。后为魏国宰相公叔痤家臣,公叔痤病重时对魏惠王说:“公孙鞅年少有奇才,可任用为相。”又对惠王说“王既不用公孙鞅,必杀之,勿令出境。”公叔痤死后,商鞅听说秦孝公雄才大略,便携同李悝的《法经》到秦国去。通过秦孝公近臣景监三见孝公,商鞅畅谈变法治国之策,孝公大喜。前359年任左庶长,开始变法,后升大良造。 【课后小结】 春秋战国时期是奴隶制崩溃、封建制确立的大变革时期,在这一时期,铁制农具的使用和牛耕的逐步推广,导致奴隶主的土地国有制,逐步被封建土地私有制所代替。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新兴地主阶级的经济和政治势力越来越大。新兴地主阶级纷纷要求在政治上进行改革,发展封建经济,建立地主阶级统治。各国纷纷掀起变法运动,如魏国的李悝变法、楚国的吴起变法等。再加上秦孝公招揽贤才,商鞅变法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发生。这种社会变革、变法运动体现了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发展、上层建筑必须适应经济基础变化的规律。 ①春秋战国时期是社会大动荡、大变革和大发展的时期,生产力发展引起生产关系变革,经济基础变动引起了上层建筑的变动; ②改革是时代发展的潮流,改革也是深刻的社会革命; ③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商鞅变法改变了秦国的命运,也影响了中国历史进程。 商鞅变法的内容 一、秦国政坛唱主角的新人 1、“少好刑名之学”    2、初涉政坛,怀才不遇    3、投奔秦国,支持变法 二、商鞅变法内容公元前356年,秦孝公任命商鞅为左庶长,第一次颁布变法令;公元前352年,因变法有起色,被提升为大良造;公元前350年,商鞅又第二次下达变法令。 1、经济——富国: (1)目的:以农求富,增强经济实力; (2)措施: ①废井田,开阡陌(以法律的形式承认土地私有,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 “开阡陌封疆”就是把标志土地国有的阡陌封疆去掉,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从法律上废除了井田制度。法令规定,允许人们开荒,土地可以自由买卖,赋税则按照各人所占土地的多少来平均负担。这样就破坏了奴隶制的生产关系,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发展。 ②重农抑商,奖励耕织 商鞅推行重农抑商的政策。规定,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以农业为“本业”,以工商为“末业”。因弃本求末,或游手好闲而贫穷者,全家罚为官奴。商鞅还招募无地农民到秦国开荒。为鼓励小农经济,还规定凡一户有两个儿子,到成人年龄必须分家,独立谋生,否则要出双倍赋税。这些政策有利于增殖人口、征发徭役和户口税,发展封建经济。 ③统一度量衡 商鞅变法前,秦国各地度量衡不统一。为了保证国家的赋税收入,商鞅制造了标准的度量衡器,要求秦国人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犯。度量衡的统一,为人们从事经济、文化的交流活动提供了便利的条件,对赋税制和俸禄制的统一产生了积极作用;有利于消除地方割据势力的影响,为后来秦始皇统一度量衡奠定了基础。 2、军政——强兵: (1)奖励军功,实行二十等爵制: 制定二十级爵的作法,意味着商鞅彻底废除了旧世卿世禄制. 而所谓私斗,并不是指一般人打架,而是指“邑斗”。“邑”是指一般的城镇,被奴隶主所占有。奴隶主之间为了争夺土地、财产,经常发生争斗。新法规定不准私斗,目的在于削弱奴隶主的势力,加强封建中央集权。严惩私斗的作法是:为私斗者,各以情节轻重,处以刑罚。 由于推崇战功,秦国军队的战斗力大大增强。秦国在对外战争中,国力进一步增强,从而扭转了长期以来被动落后的局面。公元前355年,秦孝公与魏惠王在杜平相会,结束了秦国长期不与中原诸侯会盟的被动局面,提高了秦国的地位。秦国还用武力逐步占有了土地肥沃、农业发展水平较高的巴蜀地区和盛产牛马的西北地区,社会生产得到迅速发展,从而奠定了秦统一的物质基础。 (2)废除“世卿世禄制”,鼓励贵族建立军功: 《史记》记载,秦国规定“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即依军功大小定贵族身份之高低。该规定沉重打击了奴隶主旧贵族,因而,招致了他们的怨恨。历史上任何一次变法,不仅是一种治国方略的重新选择,而且是一种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这也是改革受阻的真正原因。 (3)改革户籍制度,制定连坐法: 秦国的都、乡、邑、聚原来都是自然形成的大小居民点。商鞅为了加强封建专制的统治,管理广大居民,规定居民要登记各人户籍。轻罪用重刑。将魏国李悝的《法经》颁布实行,还增加了连坐法。主要内容是:居民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将什、伍作为基层行政单位。按照编制,登记并编入户籍,责令互相监督。一家有罪,九家必须连举告发,若不告发,则十家同罪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发“奸人”的与斩敌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这与后代的保甲制度相同。商鞅同时规定,旅店不能收留没有官府凭证者住宿,否则店主也要连坐。 (4)普遍推行县制:   商鞅在政治方面的重大改革是“集小都乡邑聚为县”,以县为地方 行政单位,废除分封制,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商鞅通过县的设置,把领主对领邑内的政治特权收归中央。该措施有力地配合了“废井田、开阡陌”政策,用政治手段保证了土地私有。巩固了中央集权的封建统治,削弱了豪门贵族在地方的权力。 (5)定秦律,“燔诗书而明法令”: 商鞍变法时曾采用李悝的《法经》,并改法为律,颁行秦国。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将秦律修订,作为全国统一的法律颁行各地。 商鞅的所作所为是为了排除复古思想的干扰。当时法家认为侠以武犯禁,儒以文害法,似乎儒家的东西都是蛊惑人心的东西,所以为了明法令,它就要烧掉诗书,以法为令,以吏为师。然而,商鞅开创的“燔诗书”的高压政策,不仅极端压制了人民的思想,对于我国文化典籍也是一种摧残。 (6)改革旧习俗: 禁止父子兄弟(成年者)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政策。强制推行一夫一妻小家庭政策,规定凡一户之中有两个儿子到立户年龄而不分居的,加倍征收户口税。 商鞅变法的内容和积极作用 措  施 积  极  作  用 经济 废井田,开阡陌 废除奴隶制经济基础,确立封建经济基础 奖励耕织,重农抑商 提高生产积极性,增强国家实力,促进了 封建经济发展 统一度量衡 便利赋税征收;为经济活动提供便利 军事 奖励军功,实行二十等 爵制(严禁私斗) 大大提高了军队战斗力,也为人们争取 更高的社会地位提供了一个途径 政治 废除世卿世禄制 打击了奴隶主贵族特权 普遍推行县制 加强了中央集权 司法 实行什伍、连坐制度 加强了户籍管理,为收税、征兵提供了 依据;加强了专制统治 制定秦律,轻罪重罚 用法律形式把改革的内容固定下来 文化 燔诗书而明法令 加强了对人民的思想控制 习俗 “塞私门之请” 推行“分异”令 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增强了国家的 经济实力 商鞅变法的结局 一、商鞅之死 1、原因: ①新法触犯贵族的利益,遭到保守势力的顽强抵制和抗拒; 商鞅变法对于沉寂的秦国社会不啻于一场巨大的政治风暴,沉重打击了世袭贵族的种种特权,高官厚禄、富贵荣华一如风卷残云而去。主持变法的商鞅成为王族贵戚的眼中钉。贵族保守势力伺机制造事端,向商鞅发难。     ②秦孝公去世→失去依靠;秦惠文王即位→守旧势力复仇。 2、经过:前338年,秦孝公崩,惠文王嬴驷即位,公子虔告商鞅谋反,商鞅逃亡至边关,欲宿客舍,结果因未出示证件,店家害怕“连坐”不敢留宿,自是“作法自毙”;欲逃往魏国,魏人因商鞅曾背信攻破魏帅,亦不愿收留。后来商鞅回到商邑,发邑兵北出击郑国,秦国发兵讨之,杀鞅于郑国黾池,死后被秦惠王处“车裂之刑”于彤,灭商君之族。   3、结果:商鞅虽死,而秦卒行其法。 商鞅虽死,但他推行的新法未废。商鞅变法兢兢业业二十余年,深入人心,妇幼皆知。虽然商鞅个人落了个悲惨的结局,但他“废井田”、“开阡陌”、“重农桑”等改革措施却在他死后保留下来,新的生产关系和设县、什伍户籍等政治体制也在秦国确立。 【合作探究】商鞅变法成功的原因有哪些? (1)顺应了封建制取代奴隶制的历史潮流,,符合新兴地主阶级的要求(根本原因) (2)改革措施全面彻底,执法如山(法不阿贵) (3)充分的舆论宣传,取信于民(徙木立信) (4)秦孝公的大力支持(政治保障) (5)其它:有利的经济环境、开放的政治机制、切合国情的立法、新兴地主阶级领导 二、富国强兵的秦国——变法的进步意义 1、性质:地主阶级的政治改革; 商鞅所采取的改革措施,目的是富国强兵,客观上破除了奴隶制度及巩固和发展封建制度,从本质上说这是一场地主阶级的政治革命。 2、特点: ①改革最彻底:(可参考商鞅变法前后秦国比较表) ★商鞅变法前后的秦国★ 变法前 变法后 经济上 井田制为基础 封建土地私有制,统一度量衡 政治上 分封制、世卿世禄制,奴隶主贵族占统治地位 县制,军功爵制,军功地主占第一位,封建中央集权制 军事上 秦兵不敢东向 全国皆军、惟军为荣,虎狼之国 外交上 “夷狄遇之”,不能参加中原盟会 傲视群雄,六国合纵抗秦 文化上 百家学说 以法为教,法家思想占统治地位 生活上 陈规陋习 移风易俗 性质 落后的奴隶社会 新兴的封建社会 ②改革较全面: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思想和习俗等各个方面; ③持续时间最久:18年,两次颁布变法令; ④作用最显著:变法推动了秦国社会的进步,促进了经济的繁荣,壮大了实力,为秦国的富国强兵和后来统一全国奠定了基础,对秦国以至中国历史的发展都起了重要作用。 3、意义: (1)政治:中央集权制度建设的开始 商鞅变法政治上打击并瓦解了旧的血缘宗法制度,使封建国家机能更加健全,中央集权制度的建设从此开始。建议引导学生回忆变法政治方面的具体内容,师生共同做出评价。废除分封制,普遍推行县制,县作为一级地方行政机构正式建立起来,通过县的政权制度,全国政权、兵权逐渐集中到朝廷,建立了强大的中央集权封建国家。强化基层管理的户籍什伍制和连坐法强化了封建集权力量。 (2)经济: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增强了国力 秦处西戎,地旷人稀。开垦荒地是秦国发展农业生产的特点,商鞅采取措施奖励垦荒;奖励耕织;重农抑商。接着废井田,开阡陌,从根本上确立土地私有制,这一切激发了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为秦国的农业生产带来了生机,扩大了封建国家的经济基础,从而为建立中央集权制度和增强军事力量,实现强兵目标打下了基础。教学时,注意给学生讲清经济基础的变化对上层建筑变化的作用。 (3)军事:提高了秦国军队的战斗力 商鞅针对当时兼并战争频繁的特点,颁布了奖励农功的二十等爵制度。官爵晋升与斩敌首级,军功大小成正比。此法的实行,大长秦国杀敌立功之风。并严禁私斗,凡私斗者,按其情节轻重予以严厉的处罚,从而使“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达到强兵目的,极大提高了秦国军队的战斗力。从此,秦国在对外兼并战争中掌握了主动权。 (4)司法:改变“刑不上大夫”的传统,严惩了守旧势力。 过渡:大家先看司马迁对商鞅的评价,他认为商鞅天性残忍少恩,在被任用之后,不择手段,非常刻薄,最后落得个谋反的罪名。(学生畅所欲言,后教师总结)司马迁的观点不对,评价历史人物的功过不能依据他的个性天赋,而应当看他的所作所为是否有利于社会进步。但商鞅变法处在新旧历史交替时期,不可避免带有一定局限性。 三、变法的历史局限 (1)轻视教化,鼓吹轻罪重罚; 商鞅制定的刑法非常严苛,如百姓违犯法律规定,在路边倒垃圾,就要被砍去双手,如盗窃牛马者要处以死刑。商鞅推行的法律体现了轻罪重罚的思想,迫使人们遵守规矩,达到以刑去刑的目的。史书记载,商鞅一次在渭水边处决了七百多人,渭水为之变赤。 (2)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广大人民所受的剥削与压迫; “连坐法”的推行以及轻罪重罚、什伍户籍制度及征收户赋,劳役沉重与“燔诗书”等法令一起,对全国城乡人民布下了一张严密的监察网,压得老百姓喘不过气来。 (3)变法并未与旧制度、旧文化、旧习俗彻底划清界限。 教师既要肯定商鞅变法在社会习俗方面改革的进步性,如父子与成年兄弟必须分居等,又要指出其局限性,如二十等爵制明确规定按爵位高低占有数额不同的田宅和奴隶,公开承认占有奴隶的合法性,等等。商鞅实行的严刑峻法和文化高压政策,对后来的秦朝也有消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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