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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上林县水力发电站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征占林地可行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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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上林县水力发电站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征占林地可行性报告广西上林县水力发电站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征占林地可行性报告 第1章 总 论 第1章 总 论 1.1 项目概况 1.1.1 项目名称 广西上林县塘敏水力发电站建设项目 1.1.2 项目建设单位 广西上林县塘敏水力发电站 1.1.3 业主性质 私有企业 1.1.4 项目建设单位主管部门 上林县水电管理局 1.1.5 法人代表 陈联弟 1.1.6 项目负责人 李道球 1.1.7 项目批准单位及批准文号 上林县发展计划局,上计基字,2004,11号 1.1.8 项目建设目标 充分利用...

广西上林县水力发电站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征占林地可行性报告
广西上林县水力发电站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征占林地可行性报告 第1章 总 论 第1章 总 论 1.1 项目概况 1.1.1 项目名称 广西上林县塘敏水力发电站建设项目 1.1.2 项目建设单位 广西上林县塘敏水力发电站 1.1.3 业主性质 私有企业 1.1.4 项目建设单位主管部门 上林县水电管理局 1.1.5 法人代表 陈联弟 1.1.6 项目负责人 李道球 1.1.7 项目批准单位及批准文号 上林县发展计划局,上计基字,2004,11号 1.1.8 项目建设目标 充分利用大明山脉东麓丰富的水力资源,建成布局合理,设计科学,装机容量为2×630kw,年发电量535万千瓦时的小型水电站一座,并通过配套的输变电设施实现与当地电网并网。 1.1.9 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390万元人民币。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250万元人民币,向银行贷款140万元人民币。 1.1.10 用地规模及用途 22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0.7034 hm,其中,林地面积0.6710 hm,占95.4,。 22项目建设拟使用的林地中,0.4885 hm为长期用地,占拟使用林地0.6710 hm的 1 第1章 总 论 272.8,,0.1825 hm为临时用地,占拟使用林地面积的27.2,。 所用林地中的长期用地主要用于电站厂房,导流渠管建设;临时用地用作弃土场。 1.1.11 项目效益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每年可发电535万千瓦时,按当地现行并网电价每千瓦时0.18元计算,电站年发电收入90万元人民币,实现利税5.5万元,税后利润70万元,仅用5年零7个月便能收回全部投资,经济效益著。现广西乃至全国电网普遍缺电,用电高峰时段不得不采用拉闸限电等措施,确保重点地区的用电。缺电不仅严重影响工农业生产,制约了国民经济的发展,也给人民群众的生活带来了许多的不便。塘敏水电站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当地电网电力紧张的状况,有力地支援当地的工农业生产。电站在建设过程中,每年需用工约70人,建成投产后,可新增10个就业岗位,这对于增加农民收入,缓解当地就业压力都有着积极的意义。总之,项目的建成投产,将会在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增加人民收入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1.1.12项目提出过程及前期工作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能源供应不足,特别是电力紧缺严重地制约了经济的发展。为此,国家每年都投入大量资金建设能源项目,以缓解能源供给的紧张状况。位于上林县大丰镇境内的塘敏河,发源于大明山脉丰茂的水源林区,集水范围属大明山脉丰水区,年降雨量平均达到2750?。塘敏河落差极大,平均流量 30.7m/秒,水力资源丰富,有着建设小水电站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 2003年,浙江温州商会个体业主陈联弟先生到上林县考察投资项目,在做认真细致的可行性研究之后,决定与当地个体业主联合投资在该县塘敏河建设水利发电站,并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 2004年初,陈联弟先生等向上林县工商局注册登记了名为“广西上林县塘敏水力发电站”的私有股份制企业,具体实施水电站的建设,同时以《关于兴建上林县塘敏水力发电站的请示》正式向上林县发展计划局提出立项 申请 关于撤销行政处分的申请关于工程延期监理费的申请报告关于减免管理费的申请关于减租申请书的范文关于解除警告处分的申请 。 2004年3月11日,上林县发展计划局以《关于上林县塘敏水力发电站项目的批复》(上计基字〔2004〕11号)同意广西上林县塘敏水力发电站在上林县大丰镇塘敏 2 第1章 总 论 2河上建设水电站项目。项目建设规模为总装机容量2×630kw,总占地面积0.7034 hm,总投资390万元人民币。 由于项目的建设将长期改变林地的性质,为了依法按程序申报使用林地,2005年7月5日,广西上林县塘敏水力发电站委托南宁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编写广西上林县塘敏水力发电站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报告。目前有关项目建设的其他报批手续也正在按计划有条不紊地进行中。 1.2 拟占用林地概况 1.2.1 拟占用林地位置 拟占用林地位于大明山脉东麓的上林县大丰镇的三联村、伝城村和东春村境内,距离上林县城大丰镇约4km,距离正在修建的上林至马山二级公路1km,具体落在上林县1999年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区划的大丰镇三联村4林班5、7小班,伝城村5林班22、23、27小班和东春村2林班1小班。 1.2.2 拟占用林地的面积与蓄积 23项目建设拟占用林地面积0.6710 hm,蓄积量6.4m,其中: 23拟长期占用地林地面积0.4885hm,蓄积量6.4 m; 2拟临时占用地林地面积0.1825 hm,无活立木蓄积。 1.2.3拟占用林地类型 2(1)项目建设拟长期占用林地面积0.4885hm,按林地类型分: 22 用材林地面积0.0800 hm,经济林地面积0.4085hm。 2(2)项目建设拟临时占用地林地面积0.1825 hm,按林地类型分: 2 经济林地面积0.1825 hm。 1.2.4拟占用林地权属构成 项目建设拟占用林地的权属全部为集体所有。 1.3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3.1 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报告编写的目的 编写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是为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 3 第1章 总 论 《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2号),防止违法使用林地,严格控制征占用林地,维持林地面积相对稳定,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保障林业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对拟征占用林地现状的调查,准确测算项目建设使用林地的范围、规模和类型,分析林地用途改变后对项目区域林业发展和生态环境所造成的影响,客观地评价使用林地的可行性,针对性地提出有关治理和减缓因征占用林地而造成对林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产生影响的措施,为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使用林地提供依据。 1.3.2 编制现状调查报告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1998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2年); (5)《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年);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 (9)《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1998年); (10)《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1999年); (11)《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2号); (12)《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的 通知 关于发布提成方案的通知关于xx通知关于成立公司筹建组的通知关于红头文件的使用公开通知关于计发全勤奖的通知 》(林资发[2002]237号); (13)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综,2003,8号); (14)《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植被恢复费造林管理暂行办法》(桂林营发,2004,68号) (15)《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计委、财政厅、林业厅、物价局、土地局关于收取征占用林地四项补偿费暂行规定请示的通知》(桂政发,1995,34号); 4 第1章 总 论 (16)《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方法》(2003年); (17)广西壮族自治区伐区调查设计技术规程》(2001年); (18)《广西古树名木普查技术操作细则》(2001年); (19)《南宁统计年鉴》(2004年); (20)上林县发展计划局《关于上林县塘敏水力发电站项目的批复》(上计基字〔2004〕11号) (21) 1999年上林县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材料; (22) 2001年上林县森林分类区划界定成果材料。 1.3.3 编制现状调查报告的主要原则 ,1, 项目建设应当以不占或少占林地为原则; ,2, 占林业用地与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协调的原则; ,3, 占林业用地必须实施异地造林恢复森林植被的原则; (4 )科学、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即采用科学可行的调查、分析、和评价方法,真实地反映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其林木现状,全面、客观、公正地分析和评价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对生态环境和林业发展的综合影响。 1.4 可行性评价结论 经充分调查、分析和论证,广西上林县塘敏水力发电站项目建设占用面积0.6710 22hm,将造成项目区域林地总量和植被面积减少0.6710 hm;对当地的林业生产、森林生态环境及野生动物栖息地将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但由于该项目的建设对上林县的经济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而且由于项目所占用林地面积比例小,涉及的森林植被类型比较简单,因此对项目区域的林业发展和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极小。项目建设使用的林地没有涉及到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范围,也不涉及正在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国家级重点公益林。此外,项目所制定的林地和环境保护措施得当可行,各项保障措施积极有力,将最大程度地减缓因项目占用林地而对项目区域的林业发展和生态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综合分析认为,广西上林县塘敏水力发电站项目建设占用林地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 5 第2章 项目区域及项目区的背景情况 第2章 项目区域及项目区的背景情况 2.1项目区域及项目区 2项目区域是指上林县行政区域范围,土地总面积187417 hm。 项目区是指项目建设规划用地的红线范围,具体落在上林县1999年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区划的大丰镇三联村4林班1、5、7小班,伝城村5林班22、23、27小 2班和东春村2林班1小班范围内,总面积0.7034 hm。 2.2项目区域及项目区自然条件 2.2.1地理位置 项目区域,上林县位于东经108?23′,108?52′,北纬23?12′,23?28′,地处广西中部,南宁市北部,距广西首府南宁市130km,北回归线经县城横贯全境。县境东西宽50 km,南北长65km。上林县东面与来宾市兴宾区毗邻,北面与忻城接壤, 2西面与马山县、武鸣县连接,南面与宾阳县为界。全县土地总面积187417 hm。 项目区位于上林县城大丰镇的北面,大明山的东麓,距离县城4km,距离建设中的上林至马山二级公路仅1 km。具体落在上林县1999年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区划的大丰镇三联村4林班1、5、7小班;伝城村5林班22、23、27、28小班和东春村2林班1小班范围内。 2.2.2 地形地貌 上林县境内地形复杂,西南部是大明山脉,属中低山地貌,主峰龙头山海拔1760米,一般海拔500,1000米,坡度以陡坡为主(25,35?),大明山也是上林县的主要八角经济林产区;溶岩地貌(喀斯特)从西北向东延伸,与东北部的岜仙山脉连接一个弧形石山群;县北部插在弧形石山群中间的是狮子岭,县中部是凤凰岭,两列山岭地貌属中低丘,海拔为150,350米,坡度5,25?,是全县主要用材林区。 项目区的地貌类型属低山地貌,海拔在160m,450 m之间,坡度15?,30?。 2.2.3 土壤 上林县土壤状况比较复杂,成土母岩主要有砂岩、硅质岩、石灰岩、泥质岩等, 6 第2章 项目区域及项目区的背景情况 主要土壤种类为赤红壤、红壤、黄壤、黄红壤、石灰土等。红壤、黄红壤分布于海拔800m以下的低山或中山中下部及部分丘陵地,是林业土壤的主要类型。在海拔800m以上分布有黄壤、黄棕壤及山顶矮林草甸土等。石灰土和赤红壤分布于县内的石山区和丘陵区,是全县土壤的主要种类。 项目区内的土壤由砂岩和泥质岩发育形成的,土壤类型主要是红壤和黄红壤,土层厚,肥力中等。 2.2.4 气候 上林县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受南亚热带季风和弧形山脉地形的共同影响,气候具有光照充足,雨量充沛,冬暖夏凉,气温和爽等特点。全县年平均气温20.8?,极端最高温39.7?,极端最低温—1.7?,7月均温28.0?,1月均温11.5?,年平均积温6921?;年平均降雨量1683.6mm,相对湿度82.5%;无霜期341天。另外,县境内西部比东北部气温低,雨量多,湿度大。与武鸣交界的大明山垂直变化明显,在海拔1200以上年多雾多雨,气温凉爽,极端低温可达-8?,冬季结冰,偶见银花雪景。 项目区地处大明山东麓,受大明山垂直变化的影响,气温随海拔升高而明显下降,降雨多,湿度大。 2.2.5 水文 上林县境内属清水河水系,境内多数河流发源于大明山脉,河流水位季节变化明显,地下水丰富。 项目区内的塘敏河发源于大明山,受地形和气候影响,河流落差大,水位季节变化明显。塘敏河河水流到山下后被人为引入大龙洞总干渠,用于农业灌溉,因而流程短。 2.2.6 植被 上林县属南亚热带季风雨林区,植被以常绿阔叶树为主。由于人为破坏,原生植被保存极少,多数为次生植被。次生植被中以人工林为主,主要树种有马尾松、杉木、桉类、木麻黄、米老排、相思、火力楠、荷木、油茶、油桐、八角、肉桂、板栗、苦 7 第2章 项目区域及项目区的背景情况 丁茶、龙眼、荔枝、柚子、柑橙、李果、茶叶、竹子等。野生植被主要有:樟树、枫树、栎类、香椿、喜树、苦楝、任豆、木棉等乔木;灌木、草蕨主要有桃金娘、余甘子、柃木、岗松、五节芒、金黄茅、鹧鸪草、乌毛蕨、铁芒萁、狗尾草、纤毛鸭嘴草、野香茅草等。 2.3 项目区域社会经济情况 据2004年《南宁市统计年鉴》的数据,上林县2003年行政区划为13个乡(镇),4个国有农林场,131处村(街)委,898个自然村,98679万户,总人口44.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4万人,农村人口40.2万人。在农村人口中,劳动力21.6万人。全县现有耕地面积2.6万公顷,人均耕地面积0.06公顷;全县粮食总产量138437吨,农村家庭人均口粮310公斤;农民人均纯收入1582元。2003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13.2亿元,其中:工业总产值4.5亿元,占34.1%,农业总产值8.7亿元,占65.9%。在工农业总产值中,林业产值0.32亿元,分别占全县工农业总产值的2.4%和农业总产值的3.7%。全县年用电量11810万千瓦时,其中:工业用电量6158千瓦时,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2814千瓦时。 2.4项目区域森林资源 2据1999年上林县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数据,全县土地总面积187417 hm,其 2中:林业用地面积81653.0 hm,占43.6%。 在林业用地面积中,各土地种类构成为:有林地44039.1公顷,占54.0%,疏林地438.9公顷,占0.5%;灌木林地33890.1公顷,占41.5%,无立木林地3284.9公顷,占4.0%。 全县森林面积44039.1公顷。其中:商品林面积31396.3公顷,占71.3%,公益林面积12642.8公顷,占28.7%。商品林中,用材林面积24623.3公顷,占78.4%,经济林面积6773.0公顷,占21.6%。公益林中,防护林12633.7公顷,占99.9%,特用林9.1公顷,占0.1%。 全县活立木蓄积1525330立方米。其中:森林蓄积1502252立方米,疏林蓄积4097立方米,散生木、四旁树蓄积18981立方米。按树种分:杉木87586立方米, 8 第2章 项目区域及项目区的背景情况 占5.7%,松类948162立方米,占62.2%,一般桉类3318立方米,占0.2%,阔叶林486264立方米,占31.9%。 2.5 项目区域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 2.5.1 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 项目区属南亚热带常绿季雨林植被区,由于人为破坏,原生植被已保存极少,多数为次生植被。上林县西南部的大明山林区是广西亚热带次生林的代表,山的下部主要是人工八角林,中部以壳斗科、樟科、茶科树种为主,上部多为矮化的银荷木、椎木、杜鹃、乌饭木等。项目区域内有桫椤、格木、福建柏、罗汉松、任豆、樟树等国家?级保护的植物。 2.5.2 野生动物 项目区域的野生动物资源以陆栖脊椎类、两栖类、爬行类等种类为主。其中,属国家二级以上保护的野生动物有蟒、蛤蚧、虎纹蛙、穿山甲等;属广西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小灵猫、八哥、果子狸、画眉、过山风、金环蛇、银环蛇等。由于天然植被的破坏和人为捕杀,野生动物种类和数量日趋减少,甚至濒临绝境。 2.6 项目区域旅游资源 上林县的森林旅游经多年的发展,已具备有上林县特色的旅游市场,现已开放的旅游景点有大龙洞旅游风景区、洋渡旅游风景区、大明山保护处风景区以及目前正在筹建中的龙山旅游区、东春度假村等。已开放的旅游区每年都吸引国内外大批游客前来观光,旅游业的蓬勃发展,带动了本地经济的发展。 9 第3章 项目区拟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情况 第3章 项目区拟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情况 3.1 林地调查的依据、内容及方法 3.1.1 调查依据 本次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主要依据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方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伐区调查设计技术规程》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分类经营区划技术操作细则》、《广西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实施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及技术细则》、《广西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调查工作方案及技术实施细则》。 3.1.2 调查内容 本次调查的主要内容有:森林资源、国家和广西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古树名木资源、景观资源等。 3.1.3 调查方法 (1)森林资源调查 在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用1999年上林县森林资源二类调查1:10000地形图作工作图,实地核实二类调查小班区划的地类和范围。对有林木的小班,详细调查它的树种组成、起源、林龄、郁闭度、平均胸径、平均树高、公顷株数等因子。小班面积用皮尺实地丈量法求算。 (2)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调查 实地确定目的物种分布范围和所处群落。对零星分布的物种采用全查的方法;对分布面积较大的物种则设典型样方进行调查。 (3)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调查 采取现场全面调查和访问调查相结合的调查方法进行。 (4)古树名木调查 采取实地全查方法进行。 (5)景观资源调查 采取实地全查与查找资料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10 第3章 项目区拟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情况 3.2 项目区林地现状调查结果 22 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0.7034 hm,其中,占用林地面积0.6710 hm。拟占用林 22地面积中,0.4885 hm为长期用地,占72.8,;0.1825 hm为临时用地,占27.2,。 3.2.1 长期用地 3.2.1.1 位置与行政隶属 广西上林县塘敏水力发电站项目建设拟长期占用的林地位于上林县大丰镇三联村和伝城村境内,具体为上林县1999年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区划的大丰镇三联村4林班5、7小班和伝城村5林班22小班,全部属于2001年上林县森林分类经营区划界定的商品林区。项目建设用地未涉及城市和城市规划范围,未涉及到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范围,也不涉及到正在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国家级重点公益林。 3.2.1.2 林地类型 2项目建设拟长期占用林地0.4885hm,按林地类型分: 22 用材林地0.0800 hm,占16.4,;经济林地0.4085 hm,占83.6,。 3.2.1.3 林地权属 项目建设拟长期占用林地的权属全部为集体所有。 3.2.1.4 林木面积组成结构 2项目建设拟长期占用林木面积0.4885 hm。 (1) 林木权属:林木权属全部为个人所有。 (2) 林木起源:全部为人工林。 22(3) 林种组成:用材林面积0.0800 hm,经济林面积0.4085 hm。 22(4) 树种组成:马尾松面积0.0800 hm,八角面积0.4085 hm。 22(5) 龄组结构:成熟林面积0.0800 hm,中龄林面积0.4085 hm。 2(6) 济林产期:拟长期占用经济林面积0.4085 hm,全部为初产期。 3.2.1.5 林木蓄积量组成结构 3项目建设拟长期占用林地上林木蓄积6.4m全部是森林蓄积量。 11 第3章 项目区拟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情况 3(1) 权属组成:6.4 m全部是个人所有蓄积量。 3(2) 林木起源:6.4 m全部是人工起源林木蓄积量。 3(3) 林种组成:6.4 m全部是用材林蓄积量。 3(4) 龄组结构:6.4 m全部是成熟林蓄积量。 3(5) 树种组成:6.4 m全部是马尾松蓄积量。 3.2.2 临时用地 位置与行政隶属 3.2.2.1 广西上林县塘敏水力发电站项目建设拟临时占用的林地位于上林县大丰镇东春村和伝城村境内,具体为上林县1999年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区划的大丰镇东春村2林班1小班和伝城村5林班22、23、27小班,全部属于2001年上林县森林分类经营区划界定的商品林区。项目建设用地未涉及城市和城市规划范围,未涉及到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范围,也不涉及到正在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国家级重点公益林。 3.2.2.2 林地类型 2项目建设拟临时占用林地面积0.1825hm,按林地类分,全部是经济林地。 3.2.2.3 林地权属 2项目建设拟临时占用林地面积0.1825hm,权属全部为集体所有。 3.2.2.4 林木面积组成结构 2项目建设拟临时占用林木面积0.1825 hm。 ,1, 林木权属:林木权属全部为个人所有。 ,2, 林木起源:全部为人工林。 ,3, 林种组成:全部是经济林面积 ,4, 树种组成:全部是八角面积。 ,5, 龄组结构:全部是中龄林面积。 ,6, 经济林产期:全部为初产期。 3.2.2.5 林木蓄积量组成结构 12 第3章 项目区拟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情况 2项目建设拟临时占用林木面积0.1825 hm,其上无活立木蓄积。 3.2.3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情况 项目区内的植被均为次生的人工林,人类经营活动频繁,植被类型结构简单,种类单一。主要的植物种类有:马尾松、枫树、八角、苦楝、桃金娘、岗松、五节芒、鹧鸪草、乌毛蕨、凤尾蕨、铁芒萁、狗尾草、纤毛鸭嘴草等。经调查,未发现有国家和广西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分布,也不涉及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栖息地。 3.2.6 古树名木和风景名胜情况 经调查项目区内没有古树名木分布,亦不涉及任何风景名胜区。 13 第4章 使用林地对环境和林业发展的影响分析 第4章 使用林地对环境和林业发展的影响分析 4.1 对森林资源的影响 项目建设将林地的用途改变为建设用地,项目区域的林地面积将直接减少 230.6710hm,活立木蓄积量将直接减少6.4 m。林地用途改变的不可逆性,必将对项目区域森林资源总量产生不利的影响。但由于占用林地面积的比重很小,因使用林地而采伐蓄积占的比重亦极小,因此,项目使用林地对项目区域森林资源影响极微。此外,通过实施异地造林恢复森林植被的措施,可使项目区域森林植被面积得到平衡,在一定程度上减轻项目建设占用林地对项目区域森林资源总量的不利影响 4.2 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4.2.1 对植物多样性的影响 本项目所占用的林地均为植被类型结构简单、种类单一的次生人工林。主要的乔木种类有:马尾松、八角、枫树、苦楝;林缘和林下的植被稀疏,种类少,主要有:桃金娘、岗松、五节芒、鹧鸪草、乌毛蕨、凤尾蕨、铁芒萁、狗尾草、纤毛鸭嘴草等。 项目建设所占用的林地将永久地改变其性质,使林地上原有的附生植物消失, 2这些植被的类型和植物物种将会减少。但本项目所占用的林地只有0.6710 hm,且呈线状不连续分布,海拔跨幅在150,400m之间,林地上的植被类型均为结构简单、种类单一的次生人工林,主要的植物也是项目区域最常见的广布种类。因此林地被占用后,这些植被类型和植物物种的数量将会减少,但相对项目区域而言减少数量的比例是极微小的,不会引起组成本地区植物区系的各种植被种类及群落类型发生变化,更不会引起植物种群或群落的灭绝,植物多样性不会受到影响。 4.2.2 对动物多样性的影响 在项目建设期间,工程施工对植被的破坏,将局部影响到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施工人员的聚集和施工机械的噪音也会使野生动物受到一定程度的惊吓。但由于野生动物的流动性、迁移 性大,有些动物本身的活动范围就很广,多数的野生动物是以大山体或小气候形成的生态区域为活动范围,项目建设占用的林地也只是多数野生动 14 第4章 使用林地对环境和林业发展的影响分析 物活动范围的一个极小的部分,项目建设占用林地后,原来栖息于此的野生动物将会迁移到别处。因此,项目区内林地用途的改变,不会对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造成破坏性的影响,更不会造成某种物种在项目区域的灭绝。 4.3对森林生态系统的影响分析 项目建设占用林地对森林生态系统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森林面积减少,森林生态系统功能下降,以及森林植被遭破坏后,造成原生态系统中的生物种群数量减少,稳定的食物链遭破坏等。本项目占用的林地面积小,植被类型均为结构简单、种类单一的次生人工林,主要的植物也是项目区域最常见的广布种类,对项目区域森林生态环境的结构功能、组成种类、以及生物多样性等造成的影响是很有限的。 4.4对森林生态效能的影响 占用林地对森林生态效能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森林面积减少后,森林在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净化空气、调节气候等方面的能力下降,森林对环境的保护作用减弱。但是,本项目建设所占用的林地面积小,且呈线状不连续分布,植被类型也是结构简单、种类单一的次生人工林,它所能产生的生态效能十分有限。因此,项目建设占用林地对项目区域的森林生态效能影响极微。 4.5对景观风貌的影响 项目建设占用的林地上的林分为马尾松人工用材林和八角人工林,林分林层简单,林地上的植物群落类型也是项目区域常见的类型,如八角,桃金娘,铁芒萁等,林地森林景观风貌较差。本项目占用林地面积小,且呈线状不连续分布,所占用林地及附近也没有国家和地区重点保护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因此,项目建设占用林地后,对项目区附近森林景观风貌影响极小。 4.6 对环境质量的影响 生态环境出现问题,主要是指由于人类活动引起自然生态系统退化,环境质量恶化及由此衍生的不良生态环境效应,包括气候改变、土壤侵蚀、环境污染等。 2本项目建设占用0.6710hm林地,由于占用面积小,因而它的消失对环境气候质量如降雨量、气候变化和空气湿度等气候因子的影响极微。 15 第4章 使用林地对环境和林业发展的影响分析 在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土地平整、道路修筑、给排水开挖,压力管线的铺设,弃土的堆放等都会使林地表土和土层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而裸露和松散,雨季容易产生一定的水土流失;机械进场、车辆运输,山体开挖,平整基础等施工过程中,难免会产生噪音和尘土,对周边群众生产生活会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但这些影响都是局部性和阶段性的,并且可通过采取及时恢复植被、砌挡土墙、开排水沟,选择低噪音机械、调整施工时间、洒水降尘等措施予以消除或减轻。总之,项目建设对附近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是轻微的,而且是局部性和暂时性的,还可以通过相应对策予以减缓,部分可随工程施工的竣工而逐步削除,对整个项目区域环境质量并没有大的影响。项目区不存在制约工程建设的重大环境质量问题。 4.7 对林业发展的影响 项目建设使用林地使项目区域森林资源减少,对林业生产的发展将产生不利影响,但由于占用林地面积较小,因此所产生的不利影响是极轻微的。 项目占用的林地紧靠大明山林区,项目的建设施工用火用电不当有引发森林火灾的可能;施工使用的木材及木材制品也可能造成某些危险性森林病虫害的传播。但只要严格采取防范和检疫措施,是完全可以杜绝的。此外,项目建设没有影响到当地的林木采种基地、母树林、苗圃等种苗生产基地;没有影响到了望台、防火线、防火林带、防火通讯网等森林保护设施;也没有影响到林区道路等交通设施。总之,项目建设对林业发展会产生某些不利影响,但这些影响是微小的,并可通过采取积极而有力的措施予以减缓或消除。 16 第5章 综合评价 第5章 综合评价 5.1 项目建设使用林地的必要性和迫切性评价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一轮高速发展周期,能源电力供应日趋紧张,特别是电力的供给和需求之间矛盾更为突出,许多地区不得不采用拉闸限电等非常措施,确保重点地区的用电。和全国大多地方一样,上林县也深受缺电的困扰。全县年发电量仅有2000万千瓦时,而年用电量为11810万千瓦时。除将所发电量全部自用和每年南宁市电网供给6000万千瓦时电量外,每年用电缺口仍高达3810万千瓦时。频繁的拉闸限电,不但影响了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也严重制约了上林县国民经济的发展。 位于上林县大丰镇境内的塘敏河,发源于大明山脉丰茂的水源林区,流域范围属大明山脉丰水区,年降雨量平均达到2750?。塘敏河上下落差大,水力资源丰富,有着发展水电项目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 本项目引进发达地区资金,发展小水电站项目,投资少,见效快,效益高,既解决了因缺乏资金,丰富的水力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的问题,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当地电力供应的紧张状况,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一举多得,利国利民。电力不足是制约上林县经济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项目的建设投产,将对上林县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因此,项目立项依据充分,项目建设有必要性和迫切性。由此可见,为了实现上林县塘敏水电站项目建设的预期效益,依法占用适量林地用于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5.2 项目建设使用和保护林地措施评价 ,1,选址和布局过程中,精心优化项目地址选择方案,力求做到布局科学合理,减少使用林地。广西上林县塘敏水力发电站项目从可行性研究到初步设计均力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要求进行规划、布局选址、设计,并且经过多方案比较,反复勘测、研究和论证。为了减少使用林地,最终确定的方案中,最大限度地以遂道取代引水明渠。项目建设占用林地没有涉及自然保护区、国家和广西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 17 第5章 综合评价 息地等重要区域和生态系统关键区域,所占用的林地都是林业分类经营区划界定的商品林区,用地规模符合实际需要。该项目立项已得到上林县发展计划局的批准,选址科学,布局合理可行,建设条件已经具备。 2(2)异地恢复森林植被,稳定森林覆盖率。项目建设拟长期占用林地0.6710 hm,建设单位将按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上林县林业局将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将所缴纳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全部用于异地造林以及资源管理。该局有足够的技术力量,严格按照“异地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方案”实施监督,确保造林成功,保证森林覆盖率不因项目建设而下降。 (3)施工方案切合实际,科学可行。项目施工设计制定了比较完善的水土保持方案,对可能出现的坍塌和水土流失设计了多种水土保护措施,例如:在施工中尽量减少开挖面积;弃土场必须浆砌挡土墙等。 5.3 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措施评价 根据项目占用林地对环境和林业发展的影响分析,项目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本着“积极治理,有效防护”的环保原则,采取有针对性的对策,制定相应的环保措施和治理方案;在经费上落实了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确保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具体如下: (1)制定工作方案和规章制度,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杜绝非法破坏项目区外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现象发生;加强对施工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安全意识的宣传教育,严格落实各项森林防火的措施,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2)加强对外来木材,林木制品和竹材等建筑材料的植物病虫害检疫工作,杜绝外来病虫害的侵入。 (3)施工期尽量采用低噪音设备;合理选择施工时间和施工方法;禁止夜间施工;尽可能减少因施工而对附近居民生活产生的不良影响。 (4)尽量减少破坏植被,对于建设过程中造成新的土壤裸露处,建设单位将负责植树种草,尽快恢复植被。 (5)尽可能的避免在雨季进行土石方开挖;统筹计划使用施工场地空间,以挖方 18 第5章 综合评价 补填方。 (6)料场选址与建筑材料存放要尽可能地远离居民区;灰土搅拌站点设置必须离开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点以外的下风向处。 上述各项项目建设相关技术措施及环境保护措施切实可行,只要严格落实,因项目建设占用林地而对环境和林业发展产生的不利影响就可逐渐消除或降至最低限度。 5.4 项目效益评价 广西上林县塘敏水力发电站项目计划投资390万元人民币,建成投产后,预计每年可发电535万千瓦时,年发电收入90万元人民币,实现利税5.5万元,税后利润70万元,仅用5年零7个月便能收回全部投资。水电站项目建成投产后,每年将有535万千瓦电力注入当地电网,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当地用电紧张的状况,从而促进上林县的经济发展。电站在建设过程中,每年需要民工约70人;建成投产后,可新增10个就业岗位,这对于增加农民收入,缓解当地就业压力都有着积极的意义。总之,项目的建成投产,将会在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扩大就业和保护当地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19 第6章 保障措施 第6章 保障措施 林地是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森林生态系统和生态环境的载体,维持相当数量的林地是实现林业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因此,在项目使用林地的过程中,必须制定从法律、法规、政策,到技术、资金的林地保护保障措施,以达到积极有效地保护林地的目的。 6.1 法律法规政策保障措施 为了更有效地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国家林业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按照“占一还一”和“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制定了《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和《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明确规定了征占用林地的审批手续,规范了审核审批程序;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还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运用法律及经济的手段,控制林地的逆转和减少,为加强林地的管理提供了法律法规政策保证。上林县林业局将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使用林地进行严格审查和把关,履行林地使用全过程的监督。 6.2 技术保障措施 (1)项目建设设计部门按照“不占或少占林地”的用地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项目用地方案,根据项目区地形特点,合理规划布局。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用地单位要严格按照林地保护设计方案组织实施,及时落实。 (2)项目建设设计部门要根据项目区地形特点,合理规划绿化布局,保留30%以上的绿化面积,建设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规划设计边建设边绿化,做到乔木、灌木、草本花卉互相搭配,恢复部分植被。 (3)上林县林业主管部门拥有中、高级技术人员多人,可由所属的林业规划设计部门认真做好异地森林植被恢复方案、并监督实施。 6.3 资金保障措施 20 第6章 保障措施 为确保林地被征、占用后有足额的异地造林恢复森林植被的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桂财综[2003]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广西上林县塘敏水力发电站项目占用用材林地和经济林地共计 20.6710 hm,应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共计40260元。森林植被恢复费必须用于异地植树造林,专款专用。 21 第7章 可行性研究结论 第7章 可行性研究结论 7.1 项目建设占用林地是必要的 广西上林县塘敏水力发电站项目是上林县引进资金兴建的项目,计划投资390 2万元人民币,拟占用林地0.6710hm,项目的立项已得到上林县发展计划局的批准。预计项目建成投产后,每年可新增发电量535万千瓦时,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当地严重缺电的紧张状况,满足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生活用电需求。项目建设将在发展当地经济、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扩大就业和保护当地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由此可见,为了实现上林县塘敏水电站项目建设的预期效益,依法占用适量林地用于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7.2项目占用林地是可行的 2广西上林县塘敏水力发电站项目建设拟占用林地0.6710 hm,其中长期使用林 22地0.4885hm,临时使用林地0.1825 hm。通过对项目占用林地对环境和林业发展影响的分析以及使用林地必要性、保护林地措施、保护环境措施、项目效益等多方面的综合评价,得出的结论认为:项目建设使用林地不但必要,而且可行。理由如下: ,1,项目建设报批程序合法有效,立项依据充分,具备占用林地的条件。广西上林县塘敏水力发电站项目立项已得到上林县发展计划局的批准,并依照国家有关林地管理的要求,委托具有资质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建设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提出了建设使用林地的申请,按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规定足额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2,项目建设占林地用地规模符合实际需要,各项措施得当可行,对林业发展和生态环境影响不大。广西上林县塘敏水力发电站项目从可行性研究到初步设计均力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要求进行规划、布局选址、设计,并且经过多方案比较,反复勘测、研究、论证和优化,力求做到布局科学合理,尽可能减少使用林地。该项目建设占林地用地规模切合实际需要,面积小,占项目区域林地比例也小;使用的林地没有涉及到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林地;也不涉及到正在实 22 第7章 可行性研究结论 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国家级重点公益林;也没有影响到当地的林木采种基地、母树林、苗圃等种苗生产基地;没有影响到了望台、防火线、防火林带、防火通讯网等森林保护设施;也没有影响到林区道路等交通设施。因此,项目建设对项目区域的林业发展和生态环境影响极微,没有制约工程建设的重大环境问题。此外,项目所制定的林地和环境保护措施得当可行,各项保障措施积极有力,最大程度的减缓因项目占用林地而对项目区域的林业发展和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 7.3 项目建设占用林地综合性结论 广西上林县塘敏水力发电站项目是上林县充分发挥本地水力资源优势,引进区外资金兴建的一个小水电站项目。项目的建设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当地严重缺电的紧张状况,满足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生活用电需求,促进上林县国民经济的增长。电站立项依据充分,项目建设报批程序合法有效,具备占用林地的条件。项目建设占林地用地规模符合实际需要,各项措施得当可行,对林业发展和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建设占用林地综合性结论:广西上林县塘敏水力发电站项目建设拟占用 20.6710hm林地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 23 附件1 项目区森林资源调查报告 第8章 相关说明 森林是陆地生态的主体,林地则是森林赖以生存的基础,保护林地是加强我国生态环境建设,实现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为了有效地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国家在《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了占用林地的审批手续。因此,项目确需占用征用林地的,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报批,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土地行政部门不得受理建设用地申请,确保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合理、合法。 8.1 用地单位 广西上林县塘敏水力发电站是一家实行自主经营、自负营亏的私有股份制企业。该企业是广西上林县塘敏水力发电站项目的建设单位,也是项目建设的林地使用单位。广西上林县塘敏水力发电站根据有关项目的批复文件向上林县林业局提出林地使用申请,并委托南宁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编制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经初审同意并按规定预交森林植被恢复费后,再逐级报自治区林业局审核,经自治区林业局审核同意并核发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后,才能向国土部门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广西上林县塘敏水利发电站在得到用地批准后,要按规定使用林地,严禁擅自扩大林地的使用范围或不按批复的地点,范围使用林地,同时必须接受林业主管部门对被占用林地使用情况的监督。 8.2 最初接受使用林地申请的林业主管部门 最初接受使用林地申请的林业主管部门是上林县林业局。该局担负着上林县区域范围内的林业生产、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业法规宣传和林业执法等一系列林业基础工作。在受理用地单位提交的用地申请后,上林县林业局要派出有资质的人员(不少于2人)进行拟用林地现场查验,并填写《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查验人员对现场的查验要认真负责,对林地各项因子的查验要按有关技术规程进行操作,现场查验要实事求是,不得迁就业主或因项目的所谓“特殊 24 附件1 项目区森林资源调查报告 性”而随意更改林地的属性,尤其对林地种类、面积、林种的查验禁止出错。 上林县林业局对建设项目类型、林地地类、面积、权属、树种、林种和补偿标准进行初步审查同意及对有关申报材料审核无误后,应在《使用林地申请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及时向上一级林业主管部门上报有关使用林地材料,并在10个工作日内制定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的措施,及时编制异地造林方案。 上林县林业局在用地单位获得自治区林业局核发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和建设用地审批后,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办理林地划拨和林地权属变更手续,对被占用征用林地使用情况进行监督,防止少批多用和不按批复同意的地点、范围使用林地,并负责对异地造林恢复森林植被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8.3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的编写单位 南宁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是南宁市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的专业队伍,为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认证的丙级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单位,符合国家林业局印发的《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对编写单位资质的要求。 受广西上林县塘敏水利发电站的委托,南宁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派出五名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森林资源三类调查方法和伐区调查设计技术规程进行实地详查,并按照国家林业局印发的《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编写《广西上林县塘敏水利发电站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报告》。项目区域所采用的相关数据材料来源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林县森林分类区划界定报告》(2001年)、《2004年南宁市统计年鉴》和上林县林业局提供的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1999年),数据来源真实、可靠。 25 附件1 项目区森林资源调查报告 附件1 项目区森林资源调查报告 1 调查概述 1.1 调查目的 项目区森林资源调查,目的是查清项目区内森林资源的数量、质量及分布,为分析项目建设使用林地对项目区域的森林资源、生态环境和林业发展的影响提供准确的数据,以便客观、公正地评价项目建设使用林地的可行性,准确测算森林植被恢复费。 1.2 调查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方法》(2003年); 广西林业分类经营改革小组《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分类经营区划技术操作细则》(2000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广西壮族自治区伐区调查设计技术规程》(2001年)。 1.3 调查内容 ,1,查清项目区内各类林地类型的面积、空间分布及其隶属关系,现有森林资源的数量、质量和分布现状,隶属关系。 ,2,查清森林面积蓄积、林种结构、树种结构、林龄分布等森林因子。 ,3,查清林地植被类型和分布现状、植物群落类型及特征。 1.4 调查方法 采用1999年上林县资源二类调查1:10000地形图作工作图,在项目用地范围内根据地类实际分布情况对项目用地的土地种类进行查验,标注用地地点及范围,对小块林地和呈线分布的林地进行实地丈量面积。详细调查林地的地类、林分的树种、林相、起源、林龄、产期、平均胸径、平均树高、公顷株数、郁闭度 26 附件1 项目区森林资源调查报告 等。 2 调查结果 2.1 长期占用林地 2.1.1 林地位置 具体为上林县1999年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区划的大丰镇三联村4林班5、7小班和伝城村5林班22小班,全部属于2001年上林县森林分类经营区划界定的商品林区。 2.1.2 林地类型 2项目建设拟长期占用林地0.4885hm,按林地类型分: 22 用材林地0.0800 hm,占16.4,;经济林地0.4085 hm,占83.6,。 2.1.3 林地权属 项目建设拟长期占用林地的权属全部为集体所有。 2.1.4 林木面积组成结构 2项目建设拟长期占用林木面积0.4885 hm。 (1)林木权属:林木权属全部为个人所有。 (2)林木起源:全部为人工林。 22(3)林种组成:用材林面积0.0800 hm,经济林面积0.4085 hm。 224)树种组成:马尾松面积0.0800 hm,八角面积0.4085 hm。 ( 22(5)龄组结构:成熟林面积0.0800 hm,中龄林面积0.4085 hm。 2(6)经济林产期:拟长期占用经济林面积0.4085 hm,全部为初产期。 2.1.5 林木蓄积量组成结构 3项目建设拟长期占用林地上林木蓄积6.4m全部是森林蓄积量。 3(1)权属组成:6.4 m全部是个人所有蓄积量。 3(2)林木起源:6.4 m全部是人工起源林木蓄积量。 3(3)林种组成:6.4 m全部是用材林蓄积量。 3(4)龄组结构:6.4 m全部是成熟林蓄积量。 27 附件1 项目区森林资源调查报告 3(5)树种组成:6.4 m全部是马尾松蓄积量。 2.2 临时用地 2.2.1位置与行政隶属 广西上林县塘敏水力发电站项目建设拟临时占用的林地位于上林县大丰镇东春村和伝城村境内,具体为上林县1999年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区划的大丰镇东春村2林班1小班和伝城村5林班22、23、27小班,全部属于2001年上林县森林分类经营区划界定的商品林区。项目建设用地未涉及城市和城市规划范围,未涉及到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范围,也不涉及到正在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国家级重点公益林。2.2.2林地类型 2项目建设拟临时占用林地面积0.1825hm,按林地类分,全部是经济林地。 2.2.3 林地权属 2项目建设拟临时占用林地面积0.1825hm,权属全部为集体所有。 2.2.4林木面积组成结构 2项目建设拟临时占用林木面积0.1825 hm。 (1)林木权属:林木权属全部为个人所有。 (2)林木起源:全部为人工林。 (3)林种组成:全部是经济林面积 4)树种组成:全部是八角面积。 ( (5)龄组结构:全部是中龄林面积。 (6)经济林产期:全部为初产期。 2.2.5 林木蓄积量组成结构 2项目建设拟临时占用林木面积0.1825 hm,其上无活立木蓄积。 2.3 林地植物群落特征 经实地调查,项目区林地的植物群落类型主要有:马尾松,桃金娘,铁芒萁、八角,凤尾蕨、马尾松,桃金娘,五节芒、八角,凤尾蕨、乌毛蕨、八角,五节芒、凤尾蕨、八角,五节芒、纤毛鸭嘴草等。林地上的森林均为植被类型结 28 附件1 项目区森林资源调查报告 构简单、种类单一的次生人工林,生态效能低。 3 项目区森林资源评价 (1)林地在项目拟占用土地面积中所占比例大,在占用的林地中,经济林地面积比用材林大。 22项目区内林地面积0.6710 hm,占项目拟占用土地总面积0.7034 hm的占 2295.4,;经济林地面积0.5910 hm,占林地面积0.6710 hm的88.1,。 ,2,项目区内林地分布分散。项目占用林地多呈线状或小块状,且较为分散。 ,3,森林起源全部是人工纯林,森林生态防护功能不强;经济林产量不高,用材林生长慢,经济效益差。 ,4,林地生物多样性差。项目区内森林结构简单,均为单层林;林地内人为活动频繁,植被受人为干扰大,生物种群数量少,森林生态系统功能不完备,生物多样性差。 29 附件2 拟征用林地各项补偿费用估算报告 附件2 拟征用林地各项补偿费用估算报告 1、 估算目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凡依法征占用林地的各种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单位必须按相关规定缴纳各项补偿费用,目的是运用法律、经济等手段加强林地管理,严格控制征、占用林地,使被征占用林地者获得合理补偿,并确保异地造林恢复森林植被有足够的资金保障,切实保护森林生态环境,促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2、 估算范围 项目使用林地补偿费用估算范围包括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林地安置补助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四项补偿。 (1) 林地补偿费 林地补偿费估算主要包括: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用材林地、薪炭林地、经济林地、苗圃地、其它林地。 (2) 林木补偿费 林木补偿费估算主要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防护林、特种用途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以及新造林、疏林、苗圃等的补偿估算。 (3) 林地安置补助费 林地安装补助费估算只包括有收获林地的安置补助估算。 (4) 森林植被恢复费 森林植被恢复费估算主要包括: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防护林、薪炭林地、用材林地、经济林地、苗圃地、其它林地的植被恢复费估算。 3、估算依据 (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计委、财政厅、林业厅、物价局、 30 附件2 拟征用林地各项补偿费用估算报告 土地局关于收取征占用林地四项补偿费暂行规定请示的通知》(桂政发,1995,34号); (2)自治区财政厅、区林业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桂财综[2003]8号); 4、 估算标准 4.1林地补偿费 (1)宜林荒地按当地旱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2倍补偿。 (2)郁闭度0.2以上的用材林、薪炭林及灌木林地,按当地旱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4倍补偿;郁闭度0.2以下的,按当地旱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2—3倍补偿。 3)经济林地、特种用途林地、苗圃地,按当地旱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 产值的4倍补偿。 (4)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征、占用的防护林地,应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按当地旱地被征用前3年产值的4倍补偿。 (5)在自治区直辖7市及玉林、河池、百色规划市区范围内征、占用林地,按同类林地补偿标准的1.5—2倍补偿。但最高不能超过市区内水田、菜地的补偿标准。 4.2林木补偿费 除采伐的木材归林木权属单位外,按下列标准给予补偿: (1)郁闭度0.2以上的用材林成熟林每公顷补偿10500—12000元,未成熟林每公顷补偿18000—22500元,幼林、新造林每公顷补偿4500—6000元。 (2)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每公顷补偿30000—37500元。 (3)经济林,尚未投产或投产不足3年的,按重置价格补偿;投产3年以上,按被征、占用前2年平均年产值的3—4倍补偿。 4.3林地安置补偿费 按照当地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标准减半计算补偿。 31 附件2 拟征用林地各项补偿费用估算报告 4.4森林植被恢复费 (1)用材林地、经济林地、薪炭林地、苗圃地每平方米收取6元。 (2)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收取4元。 (3)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每平方米收取8元;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地每平方米收取10元。 (4)疏林地、灌木林地每平方米收取3元。 (5)宜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每平方米收取2元; 城市及城市规划区的林地,按照上述给定标准的2倍收取。 5 估算结果 由于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林地安置补偿费三项不是林业部门单方面能确定的。因此,对上述三项只作纲要性说明,不作具体估算,有关补偿费用以国土部门、业主及林木所有者最终协商为准。本项目只对森林植被恢复费作出具体定量的估算。 2广西上林县塘敏水力发电站建设项目使用林地0.6710 hm,使用林地不在城市规划区范围。根据上述标准估算,项目需缴纳的森林植被恢复费为合计为40260元。 其中: 1) 期占用林地: ( 用材林地:800?×6元/?,4800元 经济林地:4085?×6元/?,24510元 (2)临时占用林地: 经济林地:1825?×6元/?,10950元 32 附件3 森林植被异地恢复方案 附件3 森林植被异地恢复方案 1 森林植被恢复 1.1 森林植被恢复方法 2 广西上林县塘敏水力发电站项目建设长期占用林地0.4885hm,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以及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用地单位应交纳森林植被恢复费,用于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森林植被恢复采用异地植树造林的方法。 1.2 植被恢复实施和管理 负责组织实施森林植被恢复的单位为上林县林业局,并由该局对恢复森林植被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的管理。 1.3 造林规模和布局 根据项目建设征、占用林地情况调查结果,项目建设拟长期使用林地总面积 20.4885hm,全部为乔木林地。 异地造林的目的是恢复森林植被,提高森林覆盖率,扩大森林资源,使项目区域内的生态环境质量不因项目建设而有所下降。异地植树造林宜遵循以下原则: 就近选地造林恢复植被,并且地域相对集中连片; (1) (2)林地权属清楚,无山界林权纠纷; (3)适地适树适种源,选用良种壮苗造林; (4)造林地选择的优先次序:宜林荒山荒地——疏残林地——低效灌木林地。 根据以上原则,上林县林业局经过实地调查规划,确定具体造林地点为上林县 223林班20小班,原地类为宜林荒地,面积2.0hm。异地造林面积2.0 hm,比被长期 22占用林地面积0.4885 hm增加了1.5115 hm,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有关“森林植被恢复费专款专用,由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统一安排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植树造林面积不得少于因征、占用林地而减少的森林植被面积”的规 33 附件3 森林植被异地恢复方案 定。 异地造林时间安排在2006年内完成,上林县林业局应认真作好计划,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异地造林,恢复植被任务按时完成。 1.4 造林树种选择和林种确定 造林树种适当与否是造林工作成败的关键之一。如果造林树种选择不当,不但苗木不易成活,以致徒费劳力、种苗和资金,而且即使成活,林木也可能长期生长不良,难于成林、成材,使造林地的生产潜力在长时间内不能充分发挥,达不到植被恢复的目的,既使国家经济蒙受巨大损失,也使当地群众丧失获得良好生态环境的绝好机会。选择造林树种的主要原则,一方面是造林树种要具备最有利于满足造林目的要求,另一方面是最能适合造林地的立地条件,即要达到适地适树的要求。 选择造林树种要根据造林的目的要求,而林种恰好是这种造林目的要求的客观反映。因此要按不同林种对造林树种提出要求,进行比较加以选定。根据造林树种选择的主要原则,运用最新林业研究成果,结合当地的实际需要,综合考虑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确定恢复造林的林种为用材林,造林树种为巨尾桉。 巨尾桉为桃金娘科常绿阔叶乔木,为巨桉和尾叶桉的杂交品种,具有生长快、纸浆得率高、对低海拔干旱土壤的适应性和抗溃疡能力强等特点。1982年从巴西引入我国,1990年,广西钦州市林科所对巨尾桉的栽培育苗研究获得成功。东门林场通过人工杂交,培育出东门巨尾桉杂交种,并选出了一系列比巴西巨尾桉更具有增产潜力的优良无性系。巨尾桉适宜在热带、亚热带的丘陵、台地发展,是广西、广东两省区荒山造林的重要树种。 1.5 造林技术要点 (1)种苗设计 项目造林苗木主要采用无性系扦插苗造林,扦插苗来自东门林场或林科院。要求扦插苗苗龄3—4个月,苗高20—30cm,地径0.3cm以上,要求全部为?级壮苗和容器苗。 (2)林地清理 34 附件3 森林植被异地恢复方案 造林前,必须对杂草丛生的地块进行林地清理。要求在保护有益的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前提下,清除杂灌草丛,原则上不采取炼山清理林地,避免破坏生态环境。 (3)整地 整地主要是通过清理林地、挖穴、回填、施基肥等工序来改善土壤理化性质和营养状况,为苗木成活和生长提供良好的条件。 (4)初植密度 每公顷初植1665密度株,株行距规格2×3m。 (5)造林季节和造林方法 造林季节最宜在2—4月份,选择透雨后阴天进行。定植时在坎中央挖一植树坑,先把苗木的塑料袋全部剥除,然后将苗木放入坑内,扶正苗木,填入细土,压实(不要伤害根系),最后复一层细土至苗木根颈上方2厘米处即可。如天旱无雨,需淋足定根水。 (6)施肥 巨尾桉前期生长快,因此,造林时一定要施足基肥,基肥选用桉树专用复合肥,每公顷410—580kg(有条件的最好施用有机肥)。造林后每年结合抚育追肥1次,连追2年。施肥前最好先进行土壤理化性质分析和土壤营养诊断,然后根据土壤养分状况确定N、P、K比例及用量,确定合理施肥方案。 幼林抚育 (7) 抚育管理是巩固造林成果,提高林木保存率,促进林木生长的重要环节。巨尾桉幼林抚育管理的主要措施为: ?造林一星期后即检查成活率,未成活的必须补苗。 ?造林后第一、第二年3—4月份各除草松土一次,每株每次施复合肥0.3kg,开沟施肥。 ?注意防治病虫害和防止人畜破坏。 (8)成林管护 成林管护由上林县聘请专职护林员进行管护,主要是预防森林火灾和防治森林 35 附件3 森林植被异地恢复方案 病虫害,防范不法分子盗砍盗伐。具体办法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1.6 资源管理建设 1.6.1 护林防火 为了防止出现乱砍滥伐现象,异地造林地需聘请专职护林员在造林地范围内常年进行巡山护林。拟聘请专职护林员1名。 为了防止造林地林木遭受牲畜践踏和森林火灾毁坏,根据造林地地形条件,按照“三分种、七分管”的原则,在林地边缘开设种植防火林带和防牛沟。防火林带宽度在平缓地段为10m,陡坡地带为15m。规划开设防火林带0.3km。 1.6.2 病虫害防治 做好造林地的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建立起完整的森林病虫害防治档案。 1.6.3 资源监测建设 为便于资源管理,特安排专人负责项目区域的森林资源监测。 2 异地植树造林费用估算 2.1 估算依据 (1)苗价格按现行市场价算,苗木量增加损耗系数10%; (2)肥料、农药等价格根据当地现行市场价格估算; (3)造林抚育用工定额采用当地有关定额综合计算; (4)各种设备根据现行市场价格加运费和有关手续费估算; (5)用工费按30元/日计算,护林员工资按每人每月250元计算。 2.2 估算结果 2根据上述依据估算,结果是异地造林2.0hm,总投资3.58万元,其中营林费用1.51万元,其它费用1.97万元,不可预见费0.1万元,具体详见附表。 2.3 资金来源 本项目异地造林费用来源于占用林地单位广西上林县塘敏水力发电站交纳的森林植被恢复费。 3 森林植被恢复保障措施 36 附件3 森林植被异地恢复方案 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林业局2号令规定,用地单位应根据广西区财政厅、区林业局联合印发的桂财综[2003]8号文件规定标准足额交纳森林植被恢复费,确保异地造林方案的实施和经费来源。具体措施如下: (1)科学规划,高标准造林。上林县林业局应根据异地植树造林的要求,认真做好造林作业设计技术方案要严格执行《造林技术规程》和相关技术标准,正确选择造林树种,优先安排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做到适地适树,高标准、严要求地完成异地造林任务。 (2)强化工序管理,确保造林质量。从造林地选择到种苗、整地、种植、抚育管理等各工序,对每个工序实行严格管理,提高造林成活率,确保森林资源得到尽快恢复。 37 附件3 森林植被异地恢复方案 附表: 恢复森林植被及资源管理投资估算表 序单价金额(元/h总面积(h项目 单位 定额 总投资(万元) 号 (元) ?) ?) 合 计 3.5800 一 营林费用 1.5100 21 林地清理 工日/hm 20 30 600 2.0 0.1200 22 整地挖穴 工日/hm 40 30 1200 2.0 0.2400 23 苗木 株/hm 1850 0.3 550 2.0 0.1100 24 定植(含补植) 工日/hm 15 30 450 2.0 0.0900 25 运输 元/hm 450 2.0 0.0900 6 施肥(含追肥3年) 1800 2.0 0.3600 26.1 基肥 kg/hm 500 1 500 2.0 0.1000 26.2 追肥 kg/hm 1000 1 1000 2.0 0.2000 26.3 人工费 工日/hm 10 30 300 2.0 0.0600 27 抚育管护 工日/hm 60 30 1800 2.0 0.3600 8 病虫害防治(3年) 500 2.0 0.1000 28.1 人工费 工日/hm 10 30 300 2.0 0.0600 28.2 农药费 元/hm 100 2.0 0.0200 8.3 设备费 100 2.0 0.0200 9 森林防火 200 2.0 0.0400 二 其它费用 1.9700 21 规划设计费 元/hm 750 2.0 0.1500 2 资源管护 1.8200 22.1 跟踪检查 元/hm 300 2.0 0.0600 22.2 地权和林权登记 元/hm 200 2.0 0.0400 22.3 地权和林权发换证 元/hm 200 2.0 0.0400 22.4 地籍管理 元/hm 200 2.0 0.0400 22.5 林木采伐管理及检查 元/hm 300 2.0 0.0600 22.6 信息网络购建及监测 元/hm 400 2.0 0.0800 2.7 护林员工资 元/年.人 5 3000 1.5000 三 不可预见费 0.1000 (3)实行工程项目管理,明确 责任 安全质量包保责任状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状8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幼儿园安全责任状占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按照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要求,组织好计划管理、资金管理、技术管理和信息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责任制度,明确责任,确保造林工程管理高水平,造林完成质量高标准。 (4)加强跟踪监督,及时纠正工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森林植被恢复全过程的跟踪和监督,及时纠正工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对挪用森林植被恢复费的人员要追究其行政责任,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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