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私立中学非法吸存300余万案一审判决校长犯罪,学校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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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5-12-02 08:40:40
私立中学以修建校舍资金困难为由,吸收公众存款300余万元无力归还。12月1日,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单位内江市中山中学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被告人鄢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内江市中山中学是一所民办全日制普通中学,1994年至1998年,鄢涌担任该校副校长等职务,2003年,被校长龚德昌推选为中山中学接班人,直接主持学校全面工作。内江市中山中学于1999年开始向外借款,2002年至2004年期间,该校以修建校舍资金困难为由,面向校内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及亲友等吸收公众资金,许诺到期还款并支付1至3分不等的月利息或者免费家教。截至2004年底,中山中学采用出具收据的方式共吸收81户公民资金达303万余元,至今大部分尚未归还。
来源: 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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