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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质量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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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质量控制制度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质量控制制度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质 量 控 制 制 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质量控制,保证执业质量,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基本准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使用的“质量控制”、“控制政策”、“控制程序”等专业术语与《中国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基本准则》定义相同。 第三条 公司的控制政策与控制程序包括全面质量控制和单项 审计的质量控制。 第...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质量控制制度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质量控制制度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质 量 控 制 制 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质量控制,保证执业质量,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基本准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使用的“质量控制”、“控制政策”、“控制程序”等专业术语与《中国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基本准则》定义相同。 第三条 公司的控制政策与控制程序包括全面质量控制和单项 审计的质量控制。 第四条 公司审计业务的质量控制必须遵照本制度,非审计业 务的质量控制,除有特定要求者外,应当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全面质量控制 第一节 组织机构的设置与控制 第五条 公司设立质量控制委员会,对公司执业质量负全面责任,委员会主任由公司法人出任,出资人为委员会成员。 第六条 质量控制委员会下设质量监督部,负责: (一)对以公司名义承接的业务进行质量监督; (二)对公司内部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进行研究和评估,为内部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的制定提供参考意见; (三)对各分公司的执业质量实施检查和指导。 第七条 各分公司设立质监部,由各分公司负责人直接领导,负责对各分公司的业务质量进行监督和指导。 - 1 -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节 职业道德原则 第八条 公司员工应恪守独立、客观、公正、保密、廉洁的基本原则,应当树立风险意识,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第九条 公司员工执行审计业务或其他鉴证业务,应当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公司从业人员如与委托单位存在以下可能损害独立性的利害关系时,应当向公司声明,并实行回避: (一)曾在委托单位任职,离职后未满两年的; (二)持有委托单位股票、债券或在委托单位有其他经济利益的; (三)与委托单位的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董事或委托事项的当事人有近亲关系的; (四)担任委托单位常年会计顾问或代为办理会计事项的; (五)其他为保持独立性而应回避的事项。 第十条 公司员工执行业务时,应当实事求是,不为他人所左右,也不得因个人好恶影响分析、判断的客观性。 第十一条 公司员工执行业务时,应当正直、诚实,不偏不倚地对待有关利益各方。 第十二条 公司员工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保密,不得利用其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十三条 公司员工不得接受客户任何形式的馈赠。 第十四条 公司人事管理部门负责将有关独立、客观、公正、保密、廉洁的政策和程序传达到各层次的员工,并指导和解答有关独立、客观、公正、保密、廉洁方面的问题。 第十五条 公司员工每年应就独立、客观、公正、保密、廉洁 - 2 -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的遵守情况向公司提交书面总结报告。 第三节 专业胜任能力 第十六条 公司员工应具备必需的品德、学识、能力、经验、体格及其他适合工作所需条件,确保各层次员工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第十七条 公司通过实施人员定期考核、晋升、后续教育等措施,确保全体人员达到应履行其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胜任能力,以应 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业务。 第四节 业务承接 第十八条 公司应根据自身能力和独立性,以及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是否正直,诚实等因素,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十九条 公司在首次接受委托业务前,应初步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评估审计风险,考虑自身的能力及能否保持独立性,确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二十条 公司在继续接受委托审计前,应了解被审计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财务状况、经营性质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存在重大的诉讼事项,并对其进行评价,以确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五节 工作委派 第二十一条 公司接受业务委托应当组成项目小组,将审计工作委派给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的人员。 项目经理由公司主任会计师或副主任会计师确定,小组其他组成人员应根据项目的大小、风险、复杂程度等情况分别由注册会计师、计算机专家、其他专门人才及相应的助理人员组成。 第六节 督 导 第二十二条 公司建立分级督导制度,各级督导人员应对各层 - 3 -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次的下级人员给予充分的指导、监督和复核,以确保所有从业人员的工作符合质量控制标准和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 督导人员包括公司业务负责人、对项目负直接责任的注册会计师和负有督导责任的其他人员。 第七节 咨 询 第二十三条 公司从业人员对于在执业过程中出现的不能妥善解决的专业问题,必须以适当方式和渠道向有关专家咨询,不得随意处理或回避。 第八节 职员招聘与培训 第二十四条 公司招聘的员工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学识、实践经验和职业道德,各分公司招聘部门经理以上员工应当报公司备案。 第二十五条 公司应当合理制定实施对公司从业人员的后续教育和培训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并定期检查与考核。 公司员工应根据中注协及其他行业协会的规定和本公司要求,积极参加并完成后续教育,更新和提高专业知识,保持和发展专业技能,熟悉并掌握现行法规和实务标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第二十六条 公司根据职务等级定期对员工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晋升依据。 第九节 监 控 第二十七条 公司将执业标准与控制程序以书面等方式传达到全体从业人员,以确保所有从业人员能正确理解和执行这些标准和程序。 第二十八条 公司质量控制部门负责对审计项目的完成过程及结果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查明原因,明确责任,确定处理方法,并及时报告主任会计师;对于检查 - 4 -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发现的质量控制薄弱环节,及时报告公司质量控制委员会,以便修订质量控制政策和控制程序。 第十节 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 第二十九条 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要按照《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3号—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单项审计的质量控制 第一节 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签订 第三十条 公司承接的业务均应与委托单位签订业务约定书。需由公司出具报告书的业务由公司统一签订,其他业务由各分公司根据公司的授权签订。 第二节 审计计划的编制和审批 第三十一条 公司承接的审计业务均应编制审计计划,对审计工作做出规划和安排,并报请审批。 第三节 单项审计的工时与成本控制 第三十二条 公司承接的业务,应对项目小组各级业务人员所需的工作时间作出合理预计,并按照有关收费标准,确定应收取的审计费用。 第三十三条 审计项目的工作时间超过预算的,应找出原因,明确责任,并及时向上级报告,以便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解决。 第四节 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 第三十四条 项目经理编制审计计划时,应当研究与评价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注册会计师应当对拟信赖的内部控制进行符合性测试,以确定内部控制的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和执行是否有效性。 第三十五条 根据符合性测试的结果,确定实质性测试时间、性质、范围。 - 5 -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节 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和处理 第三十六条 公司从事审计项目的组成人员负有发现审计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并逐级书面上报的责任。 第三十七条 公司上一级业务人员应对重大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并书面告知报告人员处理措施与方法。 第六节 审计全过程的督导 第三十八条 公司各级督导人员应对单项审计工作的全过程进行指导、监督和复核,以确保所有从业人员的工作符合质量控制标准和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 第三十九条 负直接责任的注册会计师应当以适当形式向助理人员传达其审计指导意见,对委派给助理人员的工作给予适当指导。 第四十条 项目经理应当及时了解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重要会计和审计问题,监督审计全过程。 第四十一条 项目经理应当对审计计划、风险的评估、审计证据、审计结论、审计报告等全过程进行及时复核。 第七节 审计工作底稿的三级复核 第四十二条 项目经理复核为一级复核,应采用就地复核方式对审计工作底稿逐张复核,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督促审计人员修改完善。 第四十三条 部门经理复核为二级复核,应在项目经理复核的基础上,采取就地复核与总体复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审计工作底稿中重要会计事项的审计、重要审计程序的执行以及审计调整事项进行复核。 第四十四条 主任会计师复核为三级复核,应对审计过程中的重大会计、审计问题、重大审计调整事项及重要的审计工作底稿进行 - 6 -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再监督、再复核,对整个审计工作的计划、进度和质量的重点予以把握,三级复核通过总体复核方式实施。 第八节 管理当局声明书的获取 第四十五条 所有的审计业务在外勤结束前均应获取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声明书,以明确管理当局对其会计报表所应负的会计责任。 第四十六条 管理当局声明书中对会计报表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应实施必要审计程序予以证实。 第九节 审计报告的审核、签字与签发 第四十七条 在完成外勤工作后,由项目经理起草审计报告,并送交部门经理和主任会计师进行审核。 第四十八条 审计报告必须由公司法定出资人签章并加盖公司或分公司业务公章。 第四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质量控制委员会负责解释,修订权属公司董事会。 第五十条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执行。 - 7 -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质量控制责任制 为建立质量控制体系,明确各级质量控制责任,有效控制执业质量,不断提高执业水平,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促进我所事业的健康发展,特制订本所各级人员质量控制责任如下: 一、 主任会计师: 公司及各分公司主任会计师是各级质量控制的总负责人,对本级的执业质量负全部责任,具体质量控制职责: 1、 主持本级质量控制的工作; 2、 听取客户情况汇报,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3、 审定总体审计计划; 4、 负责审计工作底稿的第三级复核; 5、 审定审计项目的审计意见,决定审计报告类型; 6、 审定并签发审计报告; 7、 安排人员培训,定期或不定期对执业人员进行后续教育。 二、 副主任会计师: 公司及各分公司副主任会计师协助本级主任会计师负责审计质量控制工作,具体职责: 1、 负责本级质量控制的日常工作; 2、 指导现场外勤工作,解决外勤工作中的重大及疑难问题; 3、 审查总体审计计划(二级审查); 4、 审查审计项目的审计意见及拟出具的审计报告类型(二 - 8 -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级审查); 5、 审查审计报告(二级审查); 6、 组织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各级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三、 部门经理: 部门经理对本部门执行审计项目的审计质量负责,具体职责: 1、 审查本部门项目经理编报的审计计划(一级审查); 2、 负责审计工作底稿的第二级复核; 3、 审查本部门项目经理上报的审计意见和审计报告类型(一级审查); 4、 审查本部门项目经理编制的审计报告(一级审查); 5、 组织本部门人员学习审计准则和有关政策、法规、制度,不断提高人员素质。 四、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对自己组织实施的审计项目的审计质量负责,具体职 责: 1、 主持现场外勤工作,对现场工作质量负责; 2、 检查指导现场审计人员的工作,并对其工作质量负责; 3、 负责审计工作底稿的详细复核; 4、 负责现场工作中重大和疑难问题的处理,并向上一级书面报告; 5、 负责审查、归集、整理审计证据,提出审计意见和审计报告类型,并报上一级审批; 6、 负责按程序编制审计计划、审计总结和审计报告。 - 9 -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五、 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对自己执行或在其指导下由助理人员执行的审计事项的质量负责,具体职责: 1、执行项目经理安排的审计任务,对其执行的审计事项的质量负责; 2、按照项目经理的安排,指导助理人员的工作,复核其工作底稿并签字,对其审计质量负责。 上述各级人员的质量控制责任既有分工,又密切联系。必须从上到下一级督导一级,从下到上一级对一级负责。各级人员都应严格履行职责,从严把好质量关。当出现以下情形时,按照本公司的章程或劳动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的有关条款和程序,取消其出资人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1、 没有履行职责,严重影响本公司声誉者; 2、 违反公司规定,一次或一年内给本公司造成十万元以上的 经济损失者。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由公司质量控制监督委员会负责解释,修订权属公司董事会。 - 10 -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审计工作执业质量控制标准 一、审计计划阶段 1(1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情况 在接受委托之前,应当初步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以便制定审计计划。在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时,应当充分了解被审计单位情况,以识别和理解对会计报表、审计过程或审计报告有重大影响的交易、事项或惯例。 1(2审计业务约定书 在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初步评价审计风险,考虑自身能力和独立性,重大项目、首次审计及风险较大的项目由主任会计师与委托人签订业务约定书,其他项目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其他出资人与委托人签定业务约定书。审计业务约定书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 签约双方的名称; 2、 委托目的; 3、 审计范围; 4、 会计责任及审计责任; 5、 签约双方的义务; 6、 出具审计报告的时间要求; 7、 审计报告的使用责任; 8、 审计收费; 9、 审计约定书的有效期限; 10、 违约责任; - 11 -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1、 签约时间; 12、 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 1(3初步评价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 为了评估审计风险,提高审计效率,保证执业质量,在编制审计计划时,应当研究与评价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情况。 在确定内部控制的可信赖程度时,应当保持应有的执业谨慎,充分关注内部控制的固有限制,合理利用以往的审计经验。 1(4确定重要性 在确定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及评价审计结果时,应当合理运用重要性原则,考虑错报和漏报的金额和性质,初步确定会计报表层次的重要性水平,并分配到相关帐户。 在确定重要性时,应综合考虑以下主要因素,并结合审计经验,对重要性水平做出初步判断: 1、 有关法规对财务会计的要求; 2、 被审计单位的经营规模及业务性质; 3、 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的评估结果; 4、 会计报表各项目的性质及其相互关系; 5、 会计报表各项目的金额及其波动幅度。 1(5分析审计风险 为了防止会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或漏报,而经审计后发表不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要综合分析和控制审计风险。审计风险由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组成。在执业过程中合理运用专业判断,评估固有风险,对各重要帐户或交易类别的相关认定所涉及的控制风险做出初步评估,并对拟信赖的内部控制实施符合性测试程序, - 12 -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以评估控制风险。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的水平越高,就应实施越详细的实质性测试程序,并着重考虑其性质、时间和范围,以将检查风险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如经实施有关审计程序,仍认为某一重要账户或交易类别认定的检查风险不能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应当发表保留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 1(6编制审计计划 为了完成会计报表审计业务,达到预期的审计目的,在具体执行审计程序之前应编制审计计划。审计计划包括总体审计计划和具体审计计划。 总体审计计划是对预期范围和实施方式所作的规划,其基本内容应当包括: 1、 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 2、 审计目的、审计范围和审计策略; 3、 重要会计问题及重点审计领域; 4、 审计工作进度及时间、费用预算; 5、 审计小组组成及人员分工; 6、 审计重要性的确定及审计风险的评估; 7、 对专家、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他注册会计师工作的利用; 8、 其他有关内容。 为了实施总体审计计划,应制定具体审计计划,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作详细规划与说明。具体审计计划以审计程序表代替,其具体内容应包括: 1、 审计目标; 2、 审计程序; 3、 执行人及执行时间; - 13 -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4、 审计工作底稿的索引号; 5、 其他有关内容。 在审计计划阶段,审计人员应当运用分析性复核,进一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情况,识别潜在的风险领域,帮助确定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二、审计实施阶段 2(1符合性测试 符合性测试是为了确定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是否有效而实施的审计程序。 内部控制制度的测试一般应按照业务循环采用审计抽样的方法进行,并且只应对那些有助于防止或发现和纠正会计报表认定产生重大错报或漏报的控制执行测试。 2(2实质性测试 审计实施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对会计报表项目的金额进行实质性测试。实质性测试,是在复核性测试的基础上,运用检查、监督、观察、查询及函询、计算、分析性复核等方法,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各项目的金额进行证实性测试,目的是审定其数额是否可以确认。 审计工作底稿应统一使用审计标识、审计工作底稿索引和编号及审计工作底稿目录。 审计的函证及抽查量重点领域不低于总金额的50%。 2(3复核审计工作底稿(一级) 项目经理要对下属审计人员形成的审计底稿逐张复核,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审计人员及时修改完善。项目经理为审计工作底稿的一级复核(详细复核),应在审计实施阶段现场进行。复核的基本 - 14 -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内容: ,、审计工作底稿各要素是否齐全; ,、审计工作底稿使用的审计标识是否规范和前后一致; ,、审计工作是否按审计计划的要求进行; ,、审计工作底稿互相引用时是否具有明确的勾稽关系; ,、审计工作过程是否做出恰当的记录; ,、对助理人员编制的工作底稿是否经项目负责人复核、签名; ,、被审计单位提供的作为审计工作底稿的资料是否进行核查; ,、审计结论是否有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持。 2(4取得管理当局声明书 在出具审计报告前,应向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索取声明书,以明确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 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声明书注明的日期应为审计报告日,以确保其具有与期后事项和或有损失审计相关的声明。如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拒绝准备声明书并拒绝签字,应考虑签发保留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被审计管理当局声明书正文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已按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由管理当局负责。 2、 财务会计资料已全部提供给注册会计师审计。 3、 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或其他高层领导会)的会议记录已全部提供给注册会计师审阅。 4、 被审计期间的所有交易事项均已入账。 5、 关联方交易的有关资料已提交注册会计师审查。 6、 期后事项和或有事项均已向注册会计师提供,重大的期后 - 15 -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事项和或有损失均已在会计报表中作相应的调整或披露。 7、 对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提出的所有重大调整事项已作调整。 8、 无违纪、违法、舞弊现象。 9、 无蓄意歪曲或虚饰会计报表各项目的金额或分类的情况。 10、 重大的不确定事项。 11、 其他需作说明的事项。 2(5取得律师声明书 在对被审计单位期后事项和或有损失等进行审计时,为了获取审计证据,必要时应向被审计单位的法律顾问或律师进行函证,获取律师声明书,从而减少注册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误解的可能性。 对律师声明书应从整体上分析,以便确定它对审计询证函的总体反应,确定它与注册会计师所知的情况是否矛盾。若律师声明书表明或暗示律师拒绝提供信息,或是隐瞒信息,或是对被审计单位叙述的情况不加修正,注册会计师一般应认为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不能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6需企业提供的资料清单 在审计外勤工作之前,对需要企业准备的资料提出要求,将需要企业提供的资料清单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企业。一般应要求企业提供以下资料: 1( 企业基本情况;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3( 会计报表及报表附注; 4( 纳税鉴定书(复印件); 5( 进出口、外汇经营权批件(复印件); - 16 -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6( 长期投资协议及投资收益; 7( 借、贷款协议; 8( 应收、预付帐款,应付、预收帐款,其他应收、应付帐款的帐龄分析(按:1年,1-2年,2-3年,3年以上划分); 9( 坏帐准备提取比例,逾期三年以上未作坏帐损失的应收帐款及原因; 10( 外汇折算方法,汇兑损益核算方法; 11( 存货计价方法; 12( 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方法; 13( 以前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和相关资料及各级政府对财务检查资料; 14( 银行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 15( 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三、审计完成阶段 3(1整理、评价审计证据 为了把所收集到的分散的、个别的审计证据,变成充分的、适当的、具有证明力的证据,以正确评价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等有关会计资料是否恰当地反映了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应按照一定的方法对审计证据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使之条理化、系统化,成为有序的、系统的、彼此联系的审计证据,并在此基础上,恰当的形成整体的审计意见。在整理过程中对发现证据不足的地方,还可以进行补充收集,以便获取新的审计证据材料。 3(2编制审计差异调整表和试算平衡表 完成业务循环符合性测试、会计报表项目实质性测试和特殊项目的审计后,对审计差异内容,项目经理应根据审计重要性原则予 - 17 -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以初步确定并汇总编制审计差异调整表,将审计差异按建议调整的不符事项、重分类误差和未调整不符事项分别汇总至调整分录汇总表、重分类分录汇总表和未调整不符事项汇总表。 在被审计单位提供未审计会计报表的基础上,考虑调整分录、重分类分录,编制试算平衡表,已确定已审数与报表披露数。 3(3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对已审报表进行整体复核 分析性复核是指注册会计师分析被审计单位重要的比率或趋势,包括调查这些比率或趋势的异常变动及其与预期数额和相关信息的差异。注册会计师应当合理运用专业判断,确定分析性复核程序的运用方式及程序,以将检查风险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在审计报告阶段,应当运用分析性复核的结论来印证实施其他审计程序所得出的结论,以确定是否需要追加审计程序。 在对会计报表进行整体复核时,应当审阅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并考虑: 1、 针对已发现的异常差异或未预期差异所获取得审计证据是否适当; 2、 是否存在尚未发现的异常差异或未预期差异。 当分析性复核结果出现下列异常情况时,审计人员应当调查,要求被审计单位予以解释,并获得适当的验证证据:?与预期金额存在重大差异;?与其他相关信息严重不一致。如果被审计单位不予解释或解释不当,审计人员应当考虑是否实施其他审计程序。 3(4最终评价重要性和审计风险 在评价审计结果时,应当汇总已发现但尚未调整的错报和漏报,并考虑期后事项和或有事项是否已进行适当处理,以考虑其金额与性质是否对会计报表的反映产生重大影响。 - 18 -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如果尚未调整的错报和漏报的汇总数超过重要性水平,应当考虑扩大实质性测试范围或提请被审计单位调整会计报表,以降低审计风险。 如果被审计单位拒绝调整会计报表或扩大实质性测试范围后,尚未调整的错报或漏报的汇总数仍超过重要性水平,应当发表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 如果尚未调整的错报或漏报的汇总数接近重要性水平,应当实施追加审计程序,或提请被审计单位进一步调整已发现的错报或漏报,以降低审计风险。 3(5与管理当局的沟通 管理当局的沟通,是注册会计师就审计结果告知被审计单位管 理当局与其进行商讨。 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独立审计准则、有关法规和审计业务约定 书的要求,合理运用专业判断,从层次、形式等方面与被审计管理当局将审计结果进行沟通。 对于重要事项,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 3(6形成审计意见,编制审计报告 在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实施必要的审计后,应当考虑审计范围是否受到限制,是否存在未调整事项及未充分披露事项等,并根据其对会计报表反映的影响程度,分别出具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拒绝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在表示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拒绝表示意见时,应明确说明理由,并在可能情况下,指出其对会计报表反映的影响程度。 3(7复核审计工作底稿(二级、三级) 部门经理(或质量监管部的注册会计师)复核为审计工作底稿的 - 19 -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二级复核,又称一般复核,部门经理复核既是对项目经理复核的一种再监督,也是对重要审计事项的重点把关,他是在项目经理完成了详细复核之后,再对审计工作底稿中重要会计账项的审计、重要审计程序的执行以及审计调整事项等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记录于底稿中。复核的基本内容: ,、基本的审计程序是否执行; ,、取得的审计证据是否充分、恰当; ,、相关的项目是否衔接、佐证; ,、解决注册会计师专业判断尚未确认的问题。 所负责人复核是三级复核中的最后一级复核,又称重点复核,既是对前面二级复核的再监督,也是对整个审计工作的计划、进度和质量的重点把关,它是对审计过程中的重大会计审计问题、重大审计调整事项及重要的审计工作底稿所进行的复核,并将复核结果记录于底稿中。复核的主要内容: ,、重要审计问题的处理; ,、重要审计程序的执行; ,、解决二级复核人员尚未解决的专业判断分歧; ,、关注对审计报告产生较大影响的问题; ,、审计结论是否恰当。 3(8 签发审计报告 项目经理及主任会计师在审核后的审计报告上签字,由主任 会计师签发审计报告。 3(9 撰写管理 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下载项目建议书格式服务建议书承包人建议书项目建议书 审计人员对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应当告知 - 20 -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并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必要时,以经过复核的审计工作底稿为依据,出具管理建议书,但出具管理建议书,不应影响应当发表的审计意见。 管理建议书应当指明审计目的是对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管理建议书仅指出了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不应被视为对内部控制发表的签证意见,所提建议不具有强制性和公正性。 管理建议书应当指明其仅供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内部参考。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管理建议书应当指明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包括前期建议改进但本期仍然存在的重大缺陷。 管理建议书应当指明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对会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相应的改进建议。必要时,管理建议书可说明被审计管理当局对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改进建议作出的反映。 在出具管理建议书之前,应当与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讨论管理建议书的相关内容,以确认所属重大缺陷是否属实。除有特别规定外,在征得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同意之前,不得将管理建议书的内容泄漏给任何第三者。 3(10撰写审计总结 审计工作完成后,应当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撰写审计总结,概括地说明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审计目标是否实现。审计总结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序言。简要介绍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及重要会计政策的变更情况,审计计划在执行过程中产生重大偏差的原因等。 - 21 -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 审计概况。说明在审计过程中所采用的审计方法、获取的审计证据、会计报表项目的余额或发生额、不符事项的调整或未调整的理由、重大事项的处理方法、关联交易、财务承诺、期后事项以及需要所领导注意的其他重要事项等。 3、 审计结论。说明拟出具的审计报告类型。 4、 对今后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以外的其他审计业务,除有特定要求者外,应当按照本标准办理。 本标准自颁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质量控制监督委员会负责解释,修订权属公司董事会。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22 -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审计质量控制程序 为严格质量控制,保证审计质量达到审计准则的要求,特制订本控制程序。 一、 业务承接的控制程序 1、 承接业务之前,必须按照“质量控制制度”的规定,对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情况向主任会计师报告; 2、 由主任会计师或其授权代理人与委托人就审计约定事项进行商谈; 3、 将拟承接的业务报经主任会计师批准; 4、 由主任会计师或其代理人与委托人签定审计业务委托书。 二、 审计计划控制程序 1、 首先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进行测试和评价; 2、 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进行分析性测试; 3、 评价审计风险; 4、 确定重要会计问题和重点审计领域; 5、 确定审计重要性水平; 6、 编制审计计划; 7、 经部门经理和副主任会计师两级审查后,报主任会计师批准; 8、 将批准后的审计计划下达项目组全体审计人员执行。审计计划的修改也必须按程序报批,并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 三、 现场外勤工作质量控制程序 1、 首先必须委派具有足够专业胜任能力的管理和技术人 - 23 -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员(其中至少有两名注册会计师),组成项目组,承担审计任务; 2、 审计助理人员必须在注册会计师的指导下工作,其审计工作底稿必须经注册会计师复核并签字; 3、 建立现场工作的逐级报告制度,凡重大和疑难事项必须书面报告质量控制监管部或质量控制委员会,质量控制监管部或质量控制委员会必须书面给予回复。往来报告及回复资料必须收录于审计工作底稿; 4、 按照“审计质量控制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审计底稿的三级复核制度,尤其是项目经理的现场复核(一级复核),必须严格执行,并将复核意见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否则,不予签发审计报告。 四、 审计报告质量控制程序 1、首先项目经理要收集、审核、整理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差异汇总表; 2、就审计调整事项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并将交换意见的情况作出记录,由双方代表签字确认; 3、复核已审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了解被审计单位调整情况; 4、项目经理根据应调整事项及被审计单位调整情况,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认真分析判断,提出最终审计意见和拟出具的审计报告类型; 5、项目经理填制审计意见报批单,连同与客户交换意见记录表一并逐级上报审批; 6、项目经理根据经主任会计师审定的审计意见和审计报告类型,撰写审计报告初稿; - 24 -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7、项目经理填制“审计报告签批单”,逐级上报审批,最后由主任会计师审定签发。 五、档案管理质量控制程序 1、 审计项目外勤工作结束后,必须按照“审计工作底稿编制规范”和“审计档案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的规定,将审计计划、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总结、审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整理归档,编制清册,统一移交档案室管理; 2、 档案保管的期限分为永久性和一般性档案两类,永久性档案永久保存,一般性档案至少保存十年,保管期限从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3、档案超出规定保存期限需销毁时,应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并编制档案销毁清册。 4、严格做到“四不”、“五防”。即:不丢、不失、不腐、不损、防鼠、防蛀、防火、防水、防霉变、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 5、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未经所领导批准,不得复印、复制档案。 6、调阅档案、必须先办理借阅手续,严禁将档案带出档案室。 7、本所人员调离时,必须将所借用的档案资料全部清退,同时对暂由个人保管,但属于涉及本所业务机密的有关资料清理收回。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审计计划编制操作规范 - 25 -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编制审计计划,及时有效地执行审计业务,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5号——审计计划》和其他具体审计准则及本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 执行会计报表审计均应编制审计计划。编制审计计划 应根据与委托审计单位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确定的审计目的、审计范围等内容由该审计项目经理遵照本规范的要求负责编制。项目经理委托其他参审人员编制审计计划,不免除项目经理应负的责任。 执行其他审计业务及特殊目的的业务,除有特定要求者外,应参照本规范办理。 第三条 审计计划包括总体审计计划和具体审计计划。 总体审计计划应达到思路清晰,内容协调,文字准确,格式规范。 具体审计计划应达到目标明确,程序稳妥,步骤详细,内容具体。 第二章 一般原则 第四条 全体参审人员应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审计业务,参审人员 无权拒不执行或擅自修改已经批准的审计计划。 第五条 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1号—— 了解被审计单位情况》的有关规定,在编制计划前,由项目经理组织有关参审人员向被审计单位了解下列有关情况,以确定可能影响会计报表的有关事项: (一)年度会计报表; - 26 -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二)有关设立的合同、协议、章程和营业执照等; (三)重要会议记录; (四)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五)财务会计机构及工作组织; (六)不动产及办公场所; (七)宏观经济形势及其对被审计单位的影响; (八)其他与编制总体审计计划相关的重要事项。 第六条 在编制计划前,项目经理应查阅上年度审计档案,关 注下列事项 ,并考虑对本期审计工作的影响: (一)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 (二)上年度审计计划及审计总结; (三)上年度重要审计调整事项; (四)上年度的或有损失; (五)上年度管理建议书; (六)上年度其他有关事项。 在连续审计的条件下,对涉及上述事项财务管理的改进情况及会计处理的调整、补充、更正事项应进行特别关注;如公司首次接受审计委托,应考虑是否向前任主审注册会计师或上年度审计社会中介机构查询审计工作底稿。 第七条 在编制计划时,项目经理应特别考虑以下因素: (一)委托目的,审计范围及审计责任; (二)被审计单位的经营规模及其业务复杂程度; (三)被审计单位以前年度的审计情况; (四)被审计单位在审计年度内经营环境、,内部管理的变化对审计的影响; - 27 -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五)被审计单位的持续经营能力; (六)经济形势及行业政策的变化对被审计单位的影响; (七)关联方及其交易; (八)被审计单位会计政策及其变更; (九)对专家、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他审计人员的利用; (十)审计小组的业务能力、审计经历及对被审计单位的了解程度; (十一)计算机信息系统环境对审计影响的评估结果。 第八条 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0号—— 审计重要性》的有关规定,项目经理应对审计重要性、审计风险进行适当的评估。对特大型企业的审计项目,应将评估过程形成审计工作底稿。 第九条 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4号—— 与管理当局的沟通》的有关规定,项目经理可以同被审计单位的有关人员就总体审计计划的要点和某些审计程序进行讨论,以使审计程序与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的工作协调。如果这种协调将对与委托审计单位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内容产生影响,应将协调内容形成审计工作底稿,并按《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号——审计业务约定书》的有关规定,提出对《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相关内容的书面调整意见,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 审计计划经批准后,项目经理应对参审人员的审计业 务分工、审计工作进度等有关内容在具体实施审计前下达至全体参审人员。 第十一条 项目经理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审计计划进行修改、补 充,审计计划的修改、补充意见应经原计划批准人或其上级业务负 - 28 -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责人的批准,并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 第十二条 审计计划是审计工作底稿的一部份,其整理质量应 达到本公司《审计工作底稿编制规范》规定的标准。 第三章 审计计划的内容与编制 第十三条 总体审计计划的基本内容: (一)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 主要为被审计单位的法定名称、注册地址、生产经营规模、经营状况、分支机构、管理组织、财务会计机构及核算体系,上年度接受审计情况等。 (二)审计目的、审计范围和审计策略。 审计目的是指委托人委托本公司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的目的。 审计范围是指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空间范围、时间范围和会计主体。 审计策略是指根据确定的审计范围,选择能够达到审计目的而应实施的最有效的审计方法和组织方式。 (三)重点审计领域及重要会计问题。 确定重要审计领域是指鉴别各类经济业务和会计报表各项 目的重要性。 确定重要会计问题是指对重要的经济业务、财务收支及其会计科目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的审核。 重要审计领域和重要会计问题除由委托审计单位确定外, 其余由项目经理提出判断意见。 (四)审计工作进度与审计费用预算。 审计工作时间是指从收集被审计单位有关资料开始直到出具审 - 29 -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计报告的工作时间。审计工作进度可用审计业务工作分配表代替。审计费用预算包括必要的鉴证费用、外聘专家费用、差旅费等。 (五)审计小组成员及分工。是指审计小组在人员的选派上,在考虑审计小组人员数量、经验和能力的基础上进行合理的分工搭配。人员分工可用审计业务工作分配表进行。 (六)重要性水平的确定及分配和审计风险的评估。 1(重要性水平是指被审计单位可能性的会计信息的漏报或错报的程度。项目经理应根据被审计单位的行业类别、经营性质、运营状况等具体情况,充分运用审计经验和专业判断能力,按照相关审计准则的要求确定重要性水平总金额。如被审计情况特殊,可以进行特殊考虑,但在总体审计计划中应说明情况。 对特大型审计项目的重要水平的确定过程及审核情况应形成审计工作底稿。 对重要性水平向各会计科目的分配应形成审计工作底稿。 2(关于审计风险的评估。审计风险的高低取决于审计项目的性质、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强弱、业务经营状况及对管理当局的可信赖程度等。从必要审慎原则出发,一般来说,应将公司承受审计风险的能力评估为中等或中等偏下水平。 (七)对专家、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他审计人员工作的利用。 项目经理如认为所负责的审计项目确属必须利用专家、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或在与其他社会中介机构联合审计、合作审计时,应就有关人员或单位的分工、协调、配合等事宜做出安排。 (八)其他有关内容。 包括被审计单位的简称、参审人员的简化签字、审计抽样样本量的确定等有关事宜做出说明。 - 30 -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四条 具体审计计划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 审计目标; (二) 审计程序; (三) 执行人及执行日期; (四) 审计工件底稿索引号; (五) 其他有关内容。 第十五条 具体审计计划的制定,可通过编制审计程序表完成。 (一) 制定具体审计程序应简繁得当,重点突出,对下列情况 应制定较为详细的审计程序: 1(审计单位上年度未经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及新成立单位,或 上年度虽经审计但非本公司审计的被审计单位; 2(年度社会中介机构(含本公司)向其出具否定意见、拒绝 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被审计单位; 3(管理当局拒绝出具管理当局声明书或虽出具声明书,但对个别事项拒绝声明的被审计单位; 4(重点审计领域和重要会计问题涉及的会计科目; 5(上年度社会中介机构(含本公司)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涉及的会计科目; 6(上年度或本年度发生债务重组、重大购并、重大改组涉及的会计科目。 (二) 有关会计科目审计目标及主要审计程序: 1( 货币资金类: 审计目标:存在性;收支记录的完整性;余额的正确性;披露的恰当性。 为达到审计目标应执行不少于以下的审计程序: - 31 -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 分别取得或编制本类资产余额明细表,进行机械性复核; (2) 监盘或盘点库存现金及有价证券等; (3) 寄发银行往来询证函或编制有关货币资金余额调节表; (4) 适当的符合性测试及截止性测试; (5) 对未达账项内容的适当关注; (6) 验明披露的适当性。 2( 应收款项类: 审计目标:存在性;归属性;变动记录的完整性;可收回性; 坏账准备计提的恰当性;余额的正确性;披露的恰当性。 为达到审计目标应执行不少于以下审计程序: (1) 分别取得或编制本类资产明细表,进行机械性复核; (2) 寄发往来询证函或采用替代审计程序; (3) 会计处理抽查; (4) 适当的账龄分析; (5) 对高风险业务占用资金情况及关联交易的适当关注; (6) 计提坏账准备会计政策的复核及计提金额的验算; (7) 验明披露的恰当性。 3( 存货类: 审计目标:存在性;归属性;变动记录的完整性;计价方法的 恰当性;余额的正确性;披露的恰当性。 为达到审计目标应执行不少于以下审计程序: (1) 取得或编制本类资产余额明细表,进行机械性复核; (2) 监盘或盘点; (3) 借、贷方发生额计价抽查; (4) 会计处理抽查; - 32 -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5) 适当的截止性测试; (6) 适当了解本类资产的抵押、担保情况; (7) 适当了解存货存放年度; (8) 验明披露的恰当性。 4( 固定资产类: 审计目标:存在性、归属性;变动记录的完整性;计价方法及 累计折旧政策的恰当性;余额的正确性;披露的恰当性。 为达到审计目标应执行不少于以下审计程序: (1) 分别取得或编制本类资产余额明细表,进行机械性复核; (2) 监盘或盘点; (3) 借、贷方发生额计价抽查; (4) 会计处理抽查; (5) 计提折旧会计政策的复核及计提金额的抽查; (6) 适当了解本类资产抵押、担保情况; (7) 验明披露的恰当性。 5( 跨期摊提类: 审计目标:会计政策选用的恰当性;变动记录的完整性;余额 的正确性;披露的恰当性。 为达到审计目标应执行不少于以下的审计程序: (1) 分别取得或编制本类资产余额明细表,进行机械性复核; (2) 借、贷方发生额抽查; (3) 会计处理抽查; (4) 验明披露的恰当性。 6( 待处理财产类 审计目标:发生额的合理性;变动记录的完整性;余额的正确 - 33 -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性;披露的恰当性。 为达到审计目标应执行不少于以下的审计程序: (1)分别取得或编制本类资产余额明细表,进行机械性复核; (2)借、贷方发生额计价复核; (3)会计处理抽查; (4)验明披露的恰当性。 7( 对外投资类: 审计目标:存在性、归属性、变动记录的完整性;计价的合理 性、余额的正确性;披露的恰当性。 为达到审计目标应执行不少于以下的审计程序: (1)分别取得或编制本类资产余额明细表,进行机械性复核; (2)借、贷方发生额计价抽查; (3)会计处理抽查; (4)适当了解投资主要类型及投资收益情况; (5)验明披露的恰当性。 8( 无形、递延及其他资产类 审计目标:存在性、归属性、变动记录的完整性;会计政策选 用的恰当性;余额的正确性;披露的恰当性。 为达到审计目标应执行不少于以下的审计程序: (1)分别取得或编制本类资产余额明细表,进行机械性复核; (2)借、贷方发生额抽查; (3)会计处理抽查; (4)适当的归属性验证; (5)验明披露的恰当性。 9( 长短期借款类 - 34 -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审计目标:变动记录的完整性;余额的正确性;披露的恰当性。 为达到审计目标应执行不少于以下的审计程序: (1)分别取得或编制本类负债余额明细表,进行机械性复核; (2)寄发银行往来询证函或采用替代审计程序; (3)借、贷方发生额抽查; (4)会计处理抽查; (5) 适当了解借款条件、利率、还款期限等; (6) 对到期未偿付借款的适当关注; (7) 验明披露的恰当性。 10( 应付款项类 审计目标:变动记录的完整性;余额的正确性;披露的恰当性。 为达到审计目标应执行不少于以下的审计程序: (1)分别取得或编制本类负债余额明细表,进行机械性复核; (2)发往来询证函或采取替代审计程序; (3)借、贷方发生额抽查; (4)会计处理抽查; (5)适当了解具体长期挂账项目内容及原因; (6)适当关注与关联方往来; (7)验明披露的恰当性。 11( 应交款项类 审计目标:变动记录的完整性;余额的正确性;披露的恰当性。 为达到审计目标应执行不少于以下的审计程序: (1)分别取得或编制本类负债余额明细表,进行机械性复核; (2)借、贷方发生额抽查; (3)会计处理抽查; - 35 -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4)对应交税费发生额进行适当验算; (5)适当了解长期未交原因; (6)验明披露的恰当性。 12( 应付工资及应付福利费 审计目标:变动记录的完整性;余额的正确性;披露的恰当性。 为达到审计目标应执行不少于以下的审计程序: (1)分别取得或编制本类负债余额明细表,进行机械性复核; (2)借、贷方发生总额核对; (3)借、贷方发生额内容抽查; (4)会计处理抽查; (5)应纳税调整金额的复核与验算; (6)验明披露的恰当性。 13( 应付债券 审计目标:变动的完整性;余额的正确性;披露的恰当性。 为达到审计目标应执行不少于以下的审计程序: (1)取得或编制余额明细表,进行机械性复核; (2)发行债券的合法性复核; (3)借、贷方发生额计价抽查; (4)会计处理抽查; (5)适当关注已到期尚未偿付本息情况; (6)验明披露的恰当性。 14( 实收资本 审计目标:增减变动的合理性;记录的完整性;余额的正确性; 披露的恰当性。 为达到审计目标应执行不少于以下的审计程序: - 36 -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取得或编制有关明细表,进行机械性复核; (2)对借、贷方发生额进行逐项核查; (3)适当进行符合性测试; (4)适当关注验资报告内容; (5)验明披露的恰当性。 15( 资本公积及盈余公积 审计目标:增减变动的合理性;记录的完整性;余额的正确性; 披露的恰当性。 为达到审计目标应执行不少于以下的审计程序: (1)取得或编制本类有关明细表,进行机械性复核; (2)对借、贷方发生额进行分类逐项核查; (3)验明披露的恰当性。 16( 未分配利润 审计目标:增减变动记录的完整性;余额的正确性;披露的恰 当性。 为达到审计目标应执行不少于以下的审计程序: (1)取得或编制明细表,进行机械性复核; (2)借、贷方发生额的核查; (3)会计处理的核查; (4)验明披露的恰当性。 17( 产品销售收入 审计目标:变动记录的完整性;发生额的正确性;发生额的合 规性;披露的恰当性。 为达到审计目标应执行不少于以下的审计程序: (1)取得或编制发生额汇总表,进行机械性复核; - 37 -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借、贷方发生额的计价抽查; (3)会计处理的抽查; (4)适当的截止性测试; (5)验明披露的恰当性。 18( 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审计目标:记录的完整性;计算的正确性;披露的恰当性。 为达到审计目标应执行不少于以下的审计程序: (1)分别取得或编制有关发生额汇总表,进行机械性复核; (2)计税基数复核及计缴数额验算; (3)会计处理抽查; (4)验明披露的恰当性。 19( 产品销售成本、生产成本类 审计目标:成本项目归集、计算、分配的恰当性;选用的会计 政策的一致性。 为达到审计目标应执行不少于以下的审计程序: (1)结合其他有关审计项目,对借、贷方发生额进行核查; (2)对在产品的监盘或盘点在产品; (3)必要的成本验算; (4)验明披露的恰当性。 20( 期间费用类 审计目标:记录的完整性;会计政策的一致性;计算的合理性; 披露的恰当性。 为达到审计目标应执行不少于以下的审计程序: (1)分别取得或编制本类有关发生额汇总表,进行机械性复核; (2)费用开支范围、开支标准的符合性测试; - 38 -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3)适当的截止性测试; (4)应纳税调整金额的复核与验算; (5)会计处理抽查 (6)验明披露的恰当性。 21( 其他业务利润 审计目标:记录的完整性;计算的正确性;披露的恰当性。 为达到审计目标应执行不少于以下的审计程序: (1)取得或编制有关发生额汇总表,进行机械性复核; (2)借、贷方发生额抽查; (3)会计处理抽查; (4)适当的截止性测试; (5)验明披露的恰当性。 22( 投资收益 审计目标:变动记录的完整性;计算的正确性;披露的恰当性。 为达到审计目标,应执行不少于以下审计程序: (1) 取得或编制有关明细表,进行机械性复核; (2) 结合有关审计项目,对借、贷方发生额进行核查; (3) 会计处理抽查; (4) 验明披露的恰当性。 23( 营业外收支类 审计目标:变动记录的完整性;计算的正确性;披露的恰当性。 为达到审计目标,应执行不少于以下审计程序: (1)分别取得或编制有关明细表,进行机械性复核; (2)开支范围、开支标准的符合性测试; (3)适当的截止性测试; - 39 -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4)应纳税调整金额的复核与验算; (5)验明披露的恰当性。 24(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和补贴收入 审计目标:变动记录的完整性;计算的正确性;披露的恰当性。 为达到审计目标,应执行不少于以下审计程序: (1) 分别取得或编制有关明细表,进行机械性复核; (2) 对借、贷方发生额内容逐项进行核查; (3) 会计处理抽查; (4) 验明披露的恰当性。 25( 所得税 审计目标:变动记录的完整性;计算的正确性;披露的恰当性。 为达到审计目标,应执行不少于以下审计程序: (1) 对应纳税所得额验算; (2) 会计政策选用复核; (3) 验明披露的恰当性。 (三)对期后事项、关联交易、或有损失及对持续经营能力的评估: 1(期后事项 审计目标:存在性;影响程度;披露的恰当性。 为达到审计目标应不少于以下审计程序: (1) 结合会计报表项目的审计程序,尤其是截止性测试程序, 审查是否存在期后事项; (2) 为发现审计事项进行的适当的审计程序; (3) 根据期后事项性质、种类,采取的处理办法。 2( 关联交易 - 40 -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审计目标:存在性;公平性;合理性;披露的恰当性。 为达到审计目标应不少于以审计程序: (1) 取得或编制关联方名单,结合有关审计项目对关联交易的 必要关注; (2) 验明披露的恰当性。 3( 或有损失 审计目标:存在性;影响程度;披露的正确性。 为达到审计目标应不少于以下审计程序: (1)对管理当局声明书相关部分进行调查; (2)必要时向被审计单位法律顾问或律师了解; (3)在对有关会计科目执行具体审计时,对可能产生的或有损失 的关注; (4)根据或有损失的影响程度采取的处理方法。 4( 持续经营能力评估 评估目的:判断被审计单位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现状;评价被 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对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为达到评估目的采取的主要评估程序: (1) 根据会计报表项目审计结果以及期后事项、或有损失核 查,进行评价; (2) 向管理当局调查了解; (3) 查阅资产负债表日后会计记录; (4) 对发现的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采取的处理方法。 (三) 关于合并会计报表审计 审计目标:合法性;真实性;整体的合理性;数额的准确性; 披露的恰当性。 - 41 -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为达到审计目标,应执行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 取得合并会计报表,审查合并范围; 2( 审查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有关资料是否齐备; 3( 对合并工作底稿、抵销分录和其他合并资料进行测试、分析 与复核。 4( 审查合并会计报表有关项目间勾稽关系是否正确。 5( 验明披露的恰当性。 (四) 对现金流量表有关重要内容应进行必要的复核,对其他内 容进行必要的关注。 (五) 在执行具体审计计划时,对有些审计程序可合并执行;在 对被审计单位自制的会计科目进行审计时,可参照本操作规范的有关内容处理。 第十六条 应根据被审计单位的经营规模和预定的审计计划的复杂程度决定审计计划的繁简程度。除此之外,应充分考虑: (一)编制对上市公司的审计计划时,应考虑充分满足国家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对会计报表信息披露的要求。 (二)在编制小规模企业审计计划时,可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3号——小规模企业审计的特殊考虑》的有关规定,对审计计划内容进行适当的简化。 (三)在编制特殊目的的审计计划时,可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6号——特殊目的业务审计报告》的有关规定,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参照本规范的要求,制定审计计划。 第四章 审计计划的审核 第十七条 审计计划的审核与批准规定如下: (一)由公司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审计项目的审计计划, - 42 -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由公司主任会计师或其授权人批准。 (二)由各分公司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审计项目的审计计划,由该分公司经理批准。 第十八条 对总体审计计划,应审核以下主要事项: (一)审计目的、审计范围及重点领域的确定是否恰当; (二)时间预算是否合理; (三)审计小组成员的选派与分工是否恰当; (四)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的信赖程度是否恰当; (五)对审计重要性的确定及审计风险的评估是否恰当; (六)对专家、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他审计人员工作的利用是否恰当。 (七)是否需要其他分所配合、配合内容、时间及质量要求等。 第十九条 对具体审计计划,应审核以下事项: (一) 审计程序能否达到审计目标; (二) 审计程序是否适合各审计项目的具体情况; (三) 重点审计领域中各审计项目的审计程序是否恰当; (四) 重点审计程序的制定是否恰当; (五) 有关内容是否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第二十条 对审计计划的审核和批准意见(包括补充、更正、调整计划)应形成审计工作底稿。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质量控制委员会负责解释,修订权属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执行。。 - 43 -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审计工作底稿编制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 44 -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本公司”)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复核、使用及管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6 号——审计工作底稿》及其他有关具体审计准则的规定和本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规范要求。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审计工作底稿,是指参审人员在审计过 程中形成的审计工作记录和获取的资料。 审计工作底稿可以由参审人员自行编制;也可以由被审计单位 管理当局或第三者提供而形成;可以是书面文字形式,也可以是必要的声像资料。审计工作底稿应以自制的书面文字形式为主。 第三条 执行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可参照本规范的 有关内容办理。 第二章 一般原则 第四条 审计工作底稿是审计证据的载体,是形成审计意 见、出具审计报告的依据,是按规定要求完成审计工作、履行应尽职责的证明。审计工作底稿应如实反映审计计划的制定及其实施情况,完整记录参审人员的审计轨迹。 第五条 审计工作底稿必须做到四个统一:即统一底稿格式、统一底稿目录、统一审计标识、统一索引及编号。 第六条 审计工作底稿在内容上应做到资料翔实、重点突出、 繁简得当、结论明确;在形式上做到要素齐全、格式规范、标识一致,记录清晰。 (一)资料翔实,即记录在审计工作底稿上的各类资料来源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二)重点突出,即审计工作底稿应反映对审计结论有重大影响的内容。 - 45 -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三)繁简得当,即审计工作底稿应根据记录内容的不同,对重要内容详细记录,对一般内容可以简单记录。 (四)结论明确,即按审计程序对审计项目实施审计后,参审人员应对该审计项目表达明确的专业判断意见。 (五)要素齐全,即构成审计工作底稿的基本内容应全部包括在内。 (六)格式规范,即审计工作底稿采用的格式规范。 (七)标识一致,即审计标识符的含义前后一致,并标识在审计工作底稿上。 (八)记录清晰,即审计工作底稿上记录的内容连贯,文字端正,有关验算数据正确。 第七条 以下情况为影响审计工作底稿繁简程度的相关因素, 并以此做为检查审计工作底稿是否繁简得当的根据: (一)审计约定事项的性质、目的和要求; (二)被审计单位的经营规模及审计约定事项的复杂程度; (三)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四)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记录是否真实、合法、完整; (五)是否有必要对业务助理人员的工作进行特别指导、监督和检查。 (六)审计意见类型。 第八条 审计工作底稿基本内容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名称,即会计报表的编报单位,被审计单位可以简写,但应与总体审计计划确定的简称前后一致。 (二)审计项目名称,即某一会计报表项目名称或某一审计程序及实施对象名称,如具体审计项目是某会计科目的明细科目,则 - 46 -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应同时写明该会计科目名称。审计项目名称不可以简写。 (三)审计项目时点或期间,即某一资产负债类项目的审计时点或某一损益类项目的审计期间。 (四)审计过程记录,即参审人员的 审计轨迹与专业判断记录。参审人员应将其实施而达到的审计目标的过程记录在审计工作底稿中。 (五)审计标识及其说明,即参审人员应在审计工作底稿中按《审计标识及索引号 一揽表》(见附件)的有关规定,准确表达审计含义。审计标识应前后一致。 (六)审计结论,即参审人员通过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对某一审计事项所做的专业判断。就符合性测试而言,是指参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满意程度以及可信赖程度表明意见;就实质性测试而言,是指参审人员对某一审计事项的余额或发生额是否确认表明意见。 (七)索引号及页次,即参审人员为整理利用审计工作底稿,按《审计标识及索引号一揽表》的有关规定 ,将具有同一性质或反映某类审计事项的审计工作底稿分别归类,形成相互联系、相互控制所作的检索编号。 (八)编制者姓名及日期,即参审人员必须在其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上签字并签署日期。签名可以简签,但应与总体审计计划中确定的简化签名一致。 (九)复核者姓名及复核日期,即有关复核人员必须在其复核过的审计工作底稿上签名和签署日期,非直接参审人员的签名不可以简签。 (十)其他相关事项,即参审人员根据其专业判断,认为应在 - 47 -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审计工作底稿中予以记录的其他相关事项。 第九条 审计工作底稿中由被审计单位、其他第三者提供或代 为编制的资料,参审人员除应注明资料来源外,还应实施下列必要的审计程序,形成相应的审计记录: (一)复核; (二)判断是否可以利用及可利用程度; (三)可否与参审人员直接取得的审计证据相互印证。 第三章 编制与复核 第十条 审计工作底稿包括: (一)与被审计单位设立有关的法律性资料,如企业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合同、协议、章程等文件或变更文件的复印件; (二)与被审计单位组织机构及管理人员结构有关的资料; (三)重要法律文件、合同、协议和会议记录的摘录或副本; (四)对被审计单位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研究与评价记录; (五)审计业务约定书; (六)被审计单位的未审计会计报表及审计差异调整表; (七)审计计划; (八)实施具体审计程序的记录和资料; (九)与被审计单位、其他审计人员、专家和其他人员的会谈记录、往来函件; (十)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声明书; (十一)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底稿; (十二)审计总结; (十三)其他与完成审计约定事项有关的资料。 第十一条 审计工作底稿中使用的各种审计标识,应在总体审计 - 48 -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计划中统一说明其含义,并保持前后一致。 第十二条 审计工作底稿应有索引编号和顺序编号,做到不重不漏。 第十三条 相关审计工作底稿之间,应保持清晰的勾稽关系, 相互引用时,应交叉注明索引编号,对作为审计记录的某一审计证据而言,审计证据从哪部分审计工作底稿来,交叉索引号标在该审计证据的前面;审计证据被哪个审计工作底稿引用,交叉索引号标在该审计证据的后面。 当参审人员按照审计计划完成审计业务约定书中的全部审计事项后,应将具体审计项目工作底稿中的相关数据和内容进行归类汇总,编制试算平衡表。试算平衡表、审计差异调整表与各会计报表项目的审计工作底稿应通过交叉索引予以反映。 第十四条 遵照公司《审计执业质量标准 》的有关规定,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三级复核,各级复核人在复核审计工作底稿时,应做出必要的复核记录,书面表明复核意见并签名。 各级复核人复核内容如下: (一) 项目经理复核内容如下: 1( 审计工作底稿各要素是否齐全; 2( 审计工作底稿使用的审计标识是否规范和前后一致; 3( 审计工作是否按审计计划的要求进行; 4( 审计工作底稿互相引用时是否具有明确的勾稽关系; 5( 审计过程是否做出恰当的记录; 6( 对助理人员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是否经注册会计师复核、 签名; 7( 被审计单位提供的作为审计工作底稿的资料是否进行核 - 49 -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查; 8( 审计结论是否有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持。 (二) 部门经理复核内容如下: 1( 基本的审计程序是否执行; 2( 取得的审计证据是否充分、恰当; 3( 相关的项目是否衔接、佐证; 4( 解决注册会计师专业判断尚未确认的问题。 (三) 主任会计师(含其授权人)或分公司经理复核内容如下: 1( 重要审计问题的处理; 2( 重要审计程序的执行; 3( 解决二级复核人员尚未解决的专业判断分歧; 4( 关注对审计报告产生较大影响的问题; 5( 审计结论是否恰当。 第十五条 在复核工作中,复核人如发现已执行的审计程序和 做出的审计记录存在问题,应进行书面记录,要求 有关人员予以答复或进行处理。对上述要求,有关 人员必须执行,并将执行结果形成审计工作底稿, 以便再次复核。 第十六条 第四章 所有权与保管 第十六条 审计工作底稿的所有权与保管的原则是“统一所有、分别保管、共同使用”。 (一)统一所有,即审计工作底稿归公司共同所有,任何人、任何单位、在任何情况下,不得私自占有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取得的审计工作底稿。 - 50 -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二)分别保管,即由公司与委托单位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审计业务,其全部审计工作底稿由公司保管;各分公司分别与委托单位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审计业务,其全部审计工作底稿分别由各分公司保管。 (三)共同使用,即所有权为本公司的审计工作底稿不论存放在何处,公司与各分公司均可随时用于以下目的: 1(审计工作底稿质量核查; 2(审计经验的交流、学习、借鉴; 3(审计资料的再次利用。 在使用公司保管的审计工作资料时,由本公司总经理书面批准;在使用各分公司分别保管的审计工作底稿时,由分公司经理批准,并报公司备案。 第十七条 根据实际情况,本公司审计工作底稿分为综合类工作底稿、业务类工作底稿和备查类工作底稿。 (一)综合类工作底稿,是指参审人员在审计计划和审计报告阶段,为规划、控制和总结整个审计工作,并发表审计意见所形成的审计工作底稿。具体包括以下工作底稿: 1(审计报告; 2(管理建议书; 3(审计业务约定书; 4(总体审计计划; 5(审计总结; 6(试算平衡表; 7(未审计会计报表; 8(审计差异调整表; - 51 -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9(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声明书; 10(其他。 (二)业务类工作底稿,是指参审人员在审计实施阶段执行具体审计程序所形成的审计工作底稿。具体包括以下工作底稿: 1( 资产类审计工作底稿; 2(负债类审计工作底稿; 3(权益类审计工作底稿; 4(损益类审计工作底稿; 5(其他类审计工作底稿: (1) 期后事项审计工作底稿; (2) 关联交易审计工作底稿; (3) 或有损失审计工作底稿; (4) 持续经营能力评估工作底稿; (5) 其他。 (三)备查类工作底稿,是指参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形成的、对审计工作仅具有备查作用的审计工作底稿。具体包括以下工作底稿: 1(公司设立批准证书复印件;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公司合同、章程、协议复印件; 4(董事会会议纪要复印件; 5(重要经济合同复印件; 6(验资报告复印件; 7(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复印件; 8(以前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 52 -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9(纳税鉴定表复印件; 10(组织机构及管理层人员结构图; 11(内部控制制度调查问卷及评价记录; 12(评估报告复印件; 13(其他。 第十八条 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分类整理,形成审计档案,及时移交档案管理人员。审计档案整理应达到装订整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检索科学、交接手续齐备。 第十九条 审计档案分为永久性档案和一般性档案。 永久性档案是指那些记录内容相对稳定,具有长期使用价值,并对以后审计工作具有重要影响和直接作用的审计档案。具体包括综合类档案和业务档案。 一般性档案是指那些记录内容经常变化,只供当期审计使用和下期审计参考的审计档案。除永久性档案外,其余审计档案均为一般性档案。 第二十条 各分公司应遵守公司统一制定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审计档案的安全、完整。 第二十一条 审计档案保管年限如下: (一)一般性档案自审计报告签发之日起至少保存10年; (二)永久性档案应长期保存; (三)不再继续审计的被审计单位,永久性档案的保管年限与最近一年一般性档案的保管年限相同。 第二十二条 对于保管期届满的审计档案,可以决定将其销毁。 销毁时,必须顺序履行以下手续: (一)由档案管理人员对拟销毁的审计档案,再次甄别; - 53 -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二)档案管理人员对经甄别后符合销毁规定的审计档案编制 拟销毁审计档案目录; (三)由公司保管的审计档案由总经理复核并签批意见;各 分公司保管的审计档案由分公司经理复核并签批意见,并报公司备案; (四) 销毁时必须由包括签批人、审计档案保管人员在内的三 人以上人员在场监督销毁,并做出记录; (五)已销毁审计档案目录及监销现场记录为永久性档案。 第五章 保管与查阅 第二十三条 参审人员应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 准则》的要求,对审计工作底稿中涉及的商业秘密保密。违反规定者将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于下列情况,由公司总经理或审计工作底稿保管地分公司经理批准,可以查阅审计工作底稿: (一)法院、检察院及其他部门依法查阅,并按规定办理了必要手续; (二)注册会计师协会对执业情况进行检查。 审计工作底稿保管人员应将查阅人、查阅时间、查阅底稿内容、查阅方式及查阅批准人及时记录备案。 第二十四条 因审计工作需要,并经委托审计单位同意,在下列情况下,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可以要求查阅审计工作底稿: (一)被审计单位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二)审计合并会计报表; (三)联合审计; (四)认为合理的其他情况。 - 54 -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经总经理批准,可以对要求查阅者提供适当的协助。 第二十五条 审计工作底稿保管部门应及时提醒查阅者因误用 本公司审计工作底稿而造成的后果,与本公司无关。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规范要求由质量控制监督委员会负责解释,修订权属董事会。 第二十七条 本规范要求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附件:1、审计标识及索引号一览表 2、审计工作底稿目录 附件1: 审计标识及索引号一揽表 一、审计工作底稿标识符及其含义: ? 纵加核对无误 , 横加核对无误 - 55 -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交叉核对无误 × 乘除法计算核对正确 , 与上年结转数核对一致 , 与原始凭证核对一致 , 与总分类帐核对一致 , 与明细分类帐核对一致 ,,,与试算平衡表核对一致 , 已发询证函 , 已收回询证函 ※ 备注一 ※※ 备注二 , 资料或数据可能有问题,待查 ,? 疑点已消除 , 核对的资料或数据有错误 ~ 数据有待调整 \ 数据有待详查 ,,,进行期后收、付款测试 , 会计报表数据勾稽关系正确 , 资料由管理当局提供 , 审计资料的影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 二、各类审计工作底稿分别使用的索引号如下: , 资产类工作底稿 - 56 -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负债类工作底稿 , 所有者权益类工作底稿 , 损益类工作底稿 , 其他类工作底稿 , 备查类工作底稿 , 综合类工作底稿 - 57 -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2: 审计工作底稿目录 被审计单位: 年度 编 号 档案内容 具 备(?) Z 综合类工作底稿 *Z1 审计报告书 *Z2 管理建议书 Z3 已审会计报表 Z4 当年重大会计政策变动记录 Z5 审计过程中重大问题请示报告 Z6 合并报表工作底稿 Z7 合并抵销分录底稿 Z8 试算平衡表工作底稿 Z9 审计差异汇总表—调整分录汇总表 Z10 审计差异汇总表—重分类分录汇总表 Z11 审计差异汇总表—未调整不符事项汇总表 Z12 客户管理部门声明书 Z13 与客户交换意见记录 Z14 未审会计报表 Z15 审计工作小结 X 管理类工作底稿 *X1 基本概况表 X2 审计业务约定书 X3 经营环境及状况调查表 X4 财务报表分析性测试资料 X5 内部控制的调查问卷 X6 业务用工与收费预算及实际情况表 X7 其他编制审计计划资料表 X8 复核记录 X9 审计报告书底稿 X10 管理建议书底稿 X11 审计标识 X12 客户提供法律文件和企业情况及会计报表 附注资料的目录 Y 符合性测试工作底稿 Y1 销售与收款循环符合性测试 Y2 购置与付款循环符合性测试 Y3 仓储与存货循环符合性测试 Y4 生产循环符合性测试 Y5 工薪与人事循环符合性测试 - 58 -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续表 编 号 档案内容 具 备(?) Y6 融资与投资循环符合性测试 Y7 现金与银行存款符合性测试 Y8 Y9 A 资产类工作底稿 A1 货币资金 A2 短期投资 A3 应收票据 A4 应收账款 A5 坏帐准备 A6 预付账款 A7 其他应收款 A8 待摊费用 A21 存货 A31 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A41 长期投资 A42 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 A44 固定资产清理 A45 在建工程 A46 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 A51 无形资产 A52 递延资产 A53 筹建期间汇兑损失 A54 待转销汇兑损失 B 负债类工作底稿 B1 短期借款 B2 应付票据 B3 应付账款 B4 预收账款 B5 应付工资 B6 应付福利费 B7 应付股利(利润) B8 未交税金 B9 其他未交款 B10 其他应付款 B11 预提费用 B21 长期借款 B22 应付债券 B23 长期应付款 C 所有者权益类工作底稿 - 59 -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续表 编 号 档案内容 具 备(?) C1 股本(实收资本) C2 资本公积 C3 盈余公积 C4 未分配利润 D 损益类工作底稿 D1 产品销售收入 D2 产品销售成本 D3 销售费用 D4 管理费用 D5 财务费用 D6 进货费用 D7 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D8 其他业务利润 D9 投资收益 D10 补贴收入 D11 营业外收入 D12 营业外支出 D13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D14 所得税 E 重要事项类工作底稿 E1 关联交易 E2 期后事项 E3 或有损失 E4 持续经营 J 备查资料工作底稿 *J1 组织机构及管理人员结构资料 *J2 营业执照 *J3 政府批文 *J4 公司成立合同、协议、章程 *J5 纳税鉴定文件 *J6 董事会会议纪要或摘录 *J7 内部控制的调查与评价 *J8 重要长期经济合同、协议 *J9 验资报告(复印件) *J10 评估报告(复印件) *J11 主要资产的所有权证明 J12 J13 J14 *为永久性档案。 - 60 -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审计报告编制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在完成会计报表项目的实质性测试后,汇总审计测试结果,进行归纳整理和综合判断,在此基础上评价并复核审计结果,通过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确定应出具审计报告的类型,进而编制和出具审计报告,完成审计工作,特制定本操作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指审计报告,是指注册会计师根据独立审计 准则的要求,在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后出具的,用于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 第三条 本规范所指审计报告阶段,是指注册会计师在完成外 勤工作后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汇总、判断、复核直至出具审计报告的过程。 第四条 本公司执行其他审计业务时编制和出具审计报告,除 有特殊要求外,应当按本规范执行。 第二章 一般原则 第五条 项目经理应当复核和评价审计证据,以复核过的审计证据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依据并编制和出具审计报告。复核和评价的内容应不少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编制的会计报表是否运用了公认会计原则,其运用是否前后期一致; (二)与会计报表编制有关的财务资料,是否遵守了相关制度和法规的要求; - 61 -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三)会计资料的表达,在总体上是否与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 位业务的了解相一致; (四)对会计资料妥当表达有关的所有重要事项,是否作了足 够的表达。 第六条 注册会计师应对其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审计报告应如实反映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范围、审计依据、已实施的审计程序和应发表的审计意见,其编制和出具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 第七条 编制和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做到要素完备、意见准确、证据充分、内容合法。 第八条 特殊项目对审计报告的影响: (一)对于截止至审计报告日被审计单位仍未调整或披露的期 后事项,项目经理应当提请被审计单位予以调整或披露。如果被审计单位不接受建议,项目经理应根据其类型和重要程度,确定是否在审计报告中反映,以及如何反映。 (二)对于截止至审计报告日被审计单位仍未调整或披露的或 有损失,项目经理应当提请被审计单位予以调整。如果被审计单位不接受建议,项目经理应当根据其重要程度确定其是否在审计报告中反映。 第九条 项目经理应当要求委托人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的要 求使用审计报告。委托人或其他第三者因使用审计报告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注册会计师及其本公司无关。 第三章 完成阶段工作 第十条 完成阶段工作是指项目经理在外勤工作结束后对审计测试结果的整理、汇总、分析、评价并初步形成审计意见的过程。 - 62 -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包括审计差异调整和试算平衡、评价审计结果以及与被审计单位沟通。 第十一条 完成阶段工作的步骤: (一)编制审计差异调整。项目经理将建议调整的不符事项、未调整不符事项和重分类事项分别汇总至调整分录汇总表、重分类汇总表和未调整不符事项汇总表。项目经理及时与被审计单位沟通,并根据未调整不符事项的性质和重要程度,确定对审计意见的影响。 (二)与被审计单位沟通。项目经理在认为已审会计报表和与其一同披露的其他信息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认为其他信息可能存在重大错报时,应当及时与被审计单位当局沟通。 (三)编制试算平衡表。项目经理在被审计单位提供未审会计报表的基础上,考虑调整分录、重分类分录等内容编制试算平衡表,以确定已审计金额与报表金额。 (四)对会计报表进行总体复核。项目经理应全面审阅会计报表,考虑针对实质性测试中发现的异常差异或未预期差异所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以及异常差异或未预期差异与审计计划阶段的预计之间的关系,对会计报表进行分析性复核,以确定是否可能存在任何其他的异常或未预期的关系。如果该关系存在,则必须在完成审计外勤工作时追加额外的审计程序。 (五)撰写审计总结。项目经理在完成审计实质性测试后应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全面复核,并在此基础上撰写审计总结,概括说明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及审计目标的实现情况。 (六)评价审计结果。为了确定要发表的审计意见的类型以及整个审计工作中是否遵循了独立审计准则,项目经理须完成下列工作: - 63 -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在对已审会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时,应综合考虑在审计过程中所收集到的全部证据,对重要性水平和审计风险进行最终评价; 2(各会计报表项目可能的错报金额的汇总数对会计报表层次重 要性水平和其他与该错报有关的会计报表总额的影响程度; 3(对被审计单位已审会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并草拟审计报告。 第十二条 审计总结的编制 (一)审计总结应不少于下列内容: 1(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阐述被审计单位的背景信息及重大会计政策的变更情况等; 2(审计概况。阐述审计过程,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审计的总体评价,审计前后主要财务指标及应引起部门经理和主任会计师注意的重大事项等; 3(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重要调整事项; 4(相关意见和建议; 5(审计结论。说明拟出具的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及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评价和建议。 (二)审计总结是审计工作底稿中所含信息的综合提炼,应当做到字迹清晰、文理通达、专业性强,着重显示每一审计领域中的重大事项。 (三)审计总结应经部门经理和主任会计师审核,对其要求回答或补充的问题应及时回答或补充,直至部门经理和主任会计师不存在任何疑问为止。 第十三条 审计报告阶段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的沟通 (一)如认为已审会计报表和与其一同披露的其他信息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认为其他信息可能存在重大错报,项目经理应当及时 - 64 -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沟通。 (二)在审计报告阶段,项目经理应就下列事项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进行沟通: 1(有关会计报表的分歧; 2(重大会计调整事项; 3(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修改审计报告的重大问题; 4(被审计单位所面临的可能危及其持续经营能力等的重大风险; 5(审计意见的类型及审计报告的措辞; 6(项目经理拟出具的关于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建议; 7(其他需要沟通的事项。 (三)在审计报告日至会计报表公布日期间,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有责任及时向注册会计告知可能影响会计报表的期后事项及会计报表公布的内容、范围、方式等。项目经理如在此期间获知可能影响会计报表的期后事项,应当及时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沟通。 (四)如在会计报表公布日后获知审计报告日已经存在但未发现的重大期后事项或会计报表公布的内容与已审会计报表存在重大不一致,项目经理应当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商讨,并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相关要求作出适当处理。 第四章 编制和出具审计报告 第十四条 项目经理根据审计结果和被审计单位对有关问题的处理情况,形成不同的审计意见,出具不同类型的审计报告。 第十五条 项目经理在编制审计报告时,必须做到要素完备、意见准确、证据充分、内容合法: (一)审计报告必须包括标题、收件人、范围段、意见段、注 - 65 -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册会计师签章和本公司地址、报告日期等基本要素。 (二)项目经理必须在审计报告中真实地反映审计意见并将其确切地传达给报告使用人。 (三)形成审计报告的审计证据必须充分、可靠,足以支持审计意见。 (四)审计报告的编制和出具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 第十六条 审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一)标题。审计报告的标题统一为“审计报告”。 (二)收件人。审计报告的收件人,应为审计业务的委托人,并使用全称。 (三)范围段。范围段主要阐述审计范围、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审计依据及主要审计程序等内容。 (四)意见段。审计报告应当清晰地表明注册会计师对已审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和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贯性的意见。 (五)签章及地址。审计报告应由公司法定出资人签章,并标明本公司或分公司所在地。 (六)审计报告日期。审计报告日期为注册会计师完成外勤审计工作的日期,一般不早于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确认签署会计报表的日期。 在外勤工作完成之后但在审计报告签发之前,如发生重大事项并影响所发表的审计意见,则应当与客户协商修改已审计的会计报表或修改审计意见,一般应以不早于该重大事项发生之日作为审计报告日期。 第五章 附 则 - 66 - 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七条 本规范由质量控制委员会负责解释,修订权属董事会。 第十八条 本规范自 年 月 日起执行。 - 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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