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税收入虚拟账号缴款业务说明虚拟账号缴款:缴款人持包含“缴款识别码”的缴款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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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办理非税收入缴款时,如因客观原因无法通过录入“缴款识别码”获取缴款信息的,可使用“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虚拟账号缴款功能,获取与“缴款识别码”一一对应的虚拟账号,通过向虚拟账号转账完成缴款。资金足额缴入虚拟账户后,非税收入管理系统能及时匹配对应的缴款信息,从而避免产生待查收入,有效减轻执收单位待查收入确认的工作量。虚拟账号缴款的应用场景:1.缴款人开户行为省外银行分支机构或非我省非税收入代收机构的,可以使用虚拟账号缴款方式;2.缴款人通过网银支付、财政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支付等确需输入收款账户信息的方式办理缴款时,可以使用虚拟账号缴款方式;3.缴款人确需通过分次足额转账方式完成一笔缴款的,可以使用虚拟账号缴款方式。虚拟账号缴款办理方式:1.执收单位开单方式。执收单位在开具缴款通知单时,选择“获取虚拟账号”,选定银行并获取虚拟账号,打印在缴款通知单上,缴款人通过向虚拟账号转账完成缴款。2.缴款人网上获取方式。缴款人在取得缴款通知单后,访问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页面(w.),选择“虚拟账号缴款”,输入缴款通知单上的缴款识别码,按流程引导获取虚拟账号后,通过向虚拟账号转账完成缴款。注意事项:1.开具缴款通知单获取虚拟账号后,缴款通知单不可作废。2.开具缴款通知单获取虚拟账号后,只能通过向虚拟账号转账完成缴款,不可再通过其他方式缴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