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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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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第一部分《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教育部部长21号令,其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是“育人为本、依法建章、规范管理、加强监督”。一、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学校工作,育人为本。其根本目的和出发点在于最大限度地发挥学校的教育功能,以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制度育人等形式,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在于充分体现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管理原则;在于总结和吸收和借鉴近年来国内外先进的教育教学改革基本经验,并使之制度化、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营造更加宽松的环境和空间。二、依法建章,依法治校、推进...

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
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第一部分《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教育部部长21号令,其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是“育人为本、依法建章、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管理、加强监督”。一、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学校工作,育人为本。其根本目的和出发点在于最大限度地发挥学校的教育功能,以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育人等形式,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在于充分体现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管理原则;在于总结和吸收和借鉴近年来国内外先进的教育教学改革基本经验,并使之制度化、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营造更加宽松的环境和空间。二、依法建章,依法治校、推进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法制化。要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依法建章、依法管理”的基本原则。在对具体形式、内容和情节的规定中,充分体现严格依据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建章立制;充分体现与《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有关上位法的承接性;充分体现在新形势下对上位法的细化、深化和发展。三、规范管理、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益。学籍管理工作政策性和强,牵涉学生切身利益,事关学校发展稳定大局。因此,规范管理,提高管理质量成为学籍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四、加强监督、完善管理内容和体系。没有监督的管理、将导致管理的无序和无效。学校是公共事业单位,学校的管理权也是一种公权,在学校充分行使管理自主权的同时,也同时要接受被管理者的监督,既要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又要保护被管理者的合法权益。这里主要明确了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学生享有6项权利和应当履行的6项义务,为学校和学生增强法律意识、正确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明确了行为则。第二部分重庆交通大学关于本科学生实施学分制的规定第三部分重庆交通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学籍管理是高等学校学生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学生的学习资格和学习状态及结果的认定。学籍是指一个人属于某学校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或者资格,正如任何公民都要有国籍那样,一个学生,也要有其为某校学生的学籍。一个学生一旦具有某所大学的学籍,通常情况下就应享有该校各项规定的权利,并履行该校规定的各项义务。只有这样,学生才能够获得在该校学习、生活以及学业期满符合条件取得该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资格。学籍管理的范围比较广泛,主要涉及入学与注册、纪律与考勤、休学与复学、转学与退学、颁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等管理活动。第二章新生入学在处理学生不报到的问题时,要区别情况妥善处理:第一,学生无故逾期不报到。出自学生个人故意或过失的客观原因,应由学生承担责任,学校可以作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的处理。第二,学生因故不能按期报到。例如学生患病、意外受伤或者父母患病确需要本人照顾等,在这种情况下,学生应及时向学校请假,并附医院、原所属单位或街道、乡镇证明。假期期满,学生应到校报到。凡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亦可作自动放弃可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待。第三,学生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期报到。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学生意志以外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或不能克服的客观因素,如地震、台风、洪水等。因不可抗力导致学生不能按期到校报到,学生可以在该因素消除后及时到校报到,并向学校说明理由,经核实后学校应当为其办理入学手续。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1)报名及考试录取过程作假、作弊;(2)他人帮助作假、作弊;(3)入学复查时即发现有作假、舞弊行为;(4)虽已经取得学籍但发现有作假、舞弊行为。对以上情况的处理没有时间限制,一经发现查实,学校应当立即取消其学籍。对情节恶劣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学校应视其具体情形提请教育行政部门、纪检、监察和司法部门予以查究。第三章报到、注册与请假办理注册手续,是学校学籍和学生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学生维持其学籍的一种手段,也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需要。本《规定》规定,学生每学期开学都要注册一次,注册具有连续性,不得中断,从入学第一学期开始,直到完成学业前最后一个学期为止。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又无正当事由的,可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因此,我们要求学生是实名注册、报到,不得代注册。这里说一下,因未缴学费带来的注册问题。第一,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教育为非义务教育,学生有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的义务。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从1997年起我国所有高等学校均实行了学生缴费上学制度。因此,无论采取学分制还是学年制,学生都必须按照学校有关缴纳学费的规定按学年缴费,并且要分学期进行学籍注册。第二,不符合学校的注册条件。例如,不具有本校学籍、未到所修专业院系或单位注册,未持有效证件等。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确实无力缴纳学费者,根据本条第二款规定,经学校核准,可申请贷款或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注册,本条规定是依据高等教育法的规定,促使学生自觉履行义务,既要维护学校的正常程序,又兼顾了对不缴纳学费者的处理规定,使得学校在此类问题的处理上有章可依,有法可循。本条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对学校也提出了要求,即对不能缴纳学费或暂不能缴纳学费的学生,学校要按国家的相关精神作出相关的规定,不能使确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因交不上学费而辍学。第四章学制与弹性学习年限关于提前毕业:1.平均绩点>=3.5,85分2.每学期学分限制(18-35)第五章选课与修课概念第六章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加强高等学校的校风、学风和考风建设,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学生学习和生活的良好环境,培养学生的诚信和诚实品行,是高等学校的基本任务之一。因此,应当加强课程考核管理,并将其作为高校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王校长经常讲,学校教学工作主要是抓好三件事,专业、课程、课堂。从管理角度上讲,就是教风、学风和管理。老师抓教风,要从课堂着手,教风引领学风。第七章转专业与转学学生转专业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是现实性原则,学生转专业必须以学校的办学条件为前提,学校必须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与生活秩序,以保障本校全体学生的合法利益。二是转专业有利于因材施教,培养学生的个性发展;三是公正性原则。在录取本科生和研究生时,专业不同录取分数线也不尽相同。为体现公正性原则,学生在转专业时,必须按照一定的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进行。学院应当自觉建立起自我规范、自我约束的机制,防止各种各样的不正之风。最后是程序正当性原则。也就是说,学生转专业必须符合学校所规定的程序。转专业首先需要学生申请,经转出专业院系同意并经转入专业院系考核认可,最后由学校批准。第八章修读本科双学位与跨校学分互认本科双学位是为充分发挥学校的办学优势,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培养多学科交叉渗透的复合型人才,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而举办的一种人才培养模式,目的是为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更多地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第九章休学与复学所谓休学,是指具有某校学籍的学生因某种原因暂时中断学业,待导致休学的原因排除之后,再复学继续学习的学籍管理制度。本条规定了两类休学。一是学生申请休学,属于学生的主动行为,属学校规定范围内的由学校予以批准。二是学校认为应当休学,一般是在学生因某种原因坚持学习,而本人又不想休学,出于对学生的爱护和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维护,学校要求其休学。根据我国《征兵工作条例》规定,为鼓励青年学生投身国防,加强军队建设,本条规定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无论在军队工作时间多长,可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一年。超过一年仍未办理复学手续的,则不再保留学籍。休学学生只有提出复学申请并经学校批准同意复学的,才能获得继续学习的资格。学生提出复学申请,学校要予复查,这是一项基本要求。尤其是因病休学的,要看学生是否康复,能否正常学习;无论何种原因休学,在休学期间是否遵纪守法,及其相应的表现行为是否符合大学生的行为规范等,学校都要予以了解,符合要求者才能复学。第十章学籍警示、延长学习年限与退学为什么要进行学籍处理,很多人理解有误区。既然是学分制,那是不是就不应该降级或退学?这里要明确,让学生降级或退学,恰恰是本着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关心爱护学生的出发点而进行的一种学籍管理。先说降级:什么情况下学生需要降级?第一,学生一学年50%的课程未通过,如果不降级,那挂科的课程怎么办。学校每学期课程安排比较满,第二,这些学生都是因为成绩差才进入降级处理,学习本身就很吃力,只有降级了,才有精力把以前的课补起来。关于退学:无论是实行学年制还是弹性学制,学生在校学习都应有规定年限。凡在学校规定的在校最长年限内(含休学)仍未完成学业,而只能对其作退学处理。这里要给学生讲清楚,如果学生发生了两次降级(一次降级加休学一年,或休学两年),就不能再降了,再降就要超过学习年限。这里也有些学生和家长不理解,我学习时间不足6年,我再降一次级应该还有机会?我们不是说要剥夺学生学习的权力,学生再降一次级也可以灵活处理,但结果会是怎么样,一,挂得科太多,补不起来,二,后面的课没有条件先修,依然不能毕业,可能还没有读到大四,就到学习年限了,还是要退学。这样既耽误了学生的青春,也浪费了家长金钱,这是学校和家长和学生都不希望看到的结果。第十一章毕业、结业和学位授予毕业、结业、退学处理的区别在于,毕业是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并达到毕业要求者,就准予毕业;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但未达到毕业要求者,应准予结业;而本款规定的退学情形是在学校规定年限内,未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因此,只能按退学处理。第四部分重庆交通大学学士学位授予管理规定授位条件:毕业证、英语和计算机水平、无考试作弊,还一点要引起重视,就是平均绩点>=1.5。就是说不是所有课程都通过了,就可以了,平均分差不多不低于65分。这样才有可能授位。特别授位:1.畅通渠道,给了学生改正错误的机会,但这个条件是很严格的,学习必须付出很大的努力才行。2.有先例:交通运输学院、土木建筑学院,这几年都有。通过这些学生来看,只能努力,最后可能取得比其他同学更大的进步。暂缓授位的:1.绩点小于1.5,返校重修;2.计算机等级考试;3.学位英语考试(每年一次,今年是11月)错授,漏授的:学院应该高度重视学生的学位授予工作,学位授予关系到学生的就业和发展,牵涉学校声誉,学院应该慎重,严谨开展此项工作。因工作不到位,或管理疏忽造成重大过失的,要追究学院学位委员会和相关人员责任。第五部分重庆交通大学学分制本科学生选课 管理办法 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稽核管理办法下载并购贷款管理办法下载商业信用卡管理办法下载处方管理办法word下载 (试行)1.选课必须缴纳学费,计入学分学费。2.选课作为学籍处理的依据。3.选课不能删除,只能在第8学期学费结算前才能处理。4.因错选、漏选导致的学分问题,学生自己承担。5.毕业的基本条件:180个学分+4个校选学分。第六部分重庆交通大学考试管理规定(试行)这里重点说一下考试作弊。考试作弊现在已经成了高校考试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学术诚信在一定意义上是大学生的道德底线,是大学生成长成才的基础,在当前全社会加强公民道德教育形势下,对大学生诚信道德规范必须严格。在考试中的作弊行为,严重影响到学生诚信及良好道德品质的形成,影响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教育目的的实现,因此,考试作弊情节严重的,可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在我们学校有两种情况一定会被开除学籍件:第一,替考,分为由他人代替考试和替他人参加考试。替考是由被替考人和替考人预先合谋而采取的作弊的性质要比单人作弊严重,因此,将其列入开除学籍的情形之一。第二,组织作弊。这是一种有计划,有组织的作弊。组织作弊严重危害教育教学秩序和良好的学风、考风,因此,对于组织者,应开除学籍。对于学生严重违反考试纪律或作弊行为的处理,涉及到两个问题。一是对学生课程考核成绩的处理,二是对学生行为本身的行政处理。就前者而言,凡严重违反考核纪律或作弊,所涉课程成绩应记为无效。因为严重违反考核纪律会对考场秩序,学风、考风带来严重影响,而作弊更是学生有预谋或者有准备地实施的一种欺骗行为。这种行为之所以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是因为其目的是通过欺骗行为,提高课程考核成绩,谋取不正当利益。因此,对于对于实施了严重违反考核纪律或作弊行为的学生,该课程成绩理应记为无效。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下处分的,经教育表现良好,在毕业前对该课程可给予补考或重修的机会,成绩合格后方能取得该课程成绩。同时,学校可以按照本规定,对具有严重违反考核纪律或作弊行为的学生,在批评教育的基础上,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关于学生的纪律处分,后文将有专门阐述,在此不赘述。当然,这是对一般作弊行为而言的。对于实施了更为严重的作弊行为,学校可以直接将其开除学籍。学生作弊采取的处分,应当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适当。规定学校作出涉及学生权益的管理行为时,必须遵守权限、条件、时限以及送达等程序义务。一是要作弊材料证据充分,二是要当场处理,三是学生要写检查签字,四是要完善文件送达程序,五是确立学生权益救济制度,即申诉。如学校在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之前,应当听取学生或者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要求学生。由于处分涉及学生的权益,为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使学校的处分决定合法合理,学校在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之前,应当听取学生或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并认真作好笔记。结束时,拟受处分学生或其代理人应在笔当上签字(情况说明)。如果拒绝签字,由主笔人写出文字说明。学生陈述和申辩之后,根据笔录整理成书面报告,并附笔录原件,送指派部门。对学生作出处分,应由学校出具处分决定书。由于受处分学生知晓处分决定是其享有的一项权利,因此,学校应当在作出处分决定后及时将处分决定书送交本人。无法直接送交的,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处分决定书送达学生本人。处分决定书一经送达即产生效力,被处分人申诉或寻求法律救济的期限,从送达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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