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监督费 三、工程质量监督费 【来源】 2006-12-04 08:49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344 【打印】【关闭】 法律依据: 1、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房[1999]178号、苏财综[1999]99号)一、工程质量监督费收取标准如下:其余省辖市按工程建筑安装工作量的2‰收取。 2、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贯彻国家计委、财政部全面整顿涉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苏价服[2001]281号、苏财综[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