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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法律制度 票据法律制度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作为?经济法?考试的重点章节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平均分值为9分。尽分值并不高但?票据法?的重要性仍应引起考生的足够重视。从1996年-2002年的7年间只有2000年没有出综合题虽然最近2年每年只出半个综合题但?票据法?完全可以形成一个的、难度较大的综合题。本章的考点很多、复习难度较大。  2001年对根据?高法审理票据纠纷案解释?进展了较大调整2002年、2003年根本没有变化。    最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题 型2000年2001年2002年单项1题1分1题1分1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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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票据法律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作为?经济法?考试的重点章节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平均分值为9分。尽分值并不高但?票据法?的重要性仍应引起考生的足够重视。从1996年-2002年的7年间只有2000年没有出综合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虽然最近2年每年只出半个综合题但?票据法?完全可以形成一个的、难度较大的综合题。本章的考点很多、复习难度较大。  2001年对根据?高法审理票据纠纷案解释?进展了较大调整2002年、2003年根本没有变化。    最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题 型2000年2001年2002年单项1题1分1题1分1题1分多项1题1分2题2分1题1分判断题3题3分2题2分1题1分案例分析题 0.5题8分0.5题6分合 计5题5分5.5题13分3.5题9分  本章的重要考点包括:  〔1〕票据关系与票据的根底关系;  〔2〕票据行为成立的有效条件;  〔3〕票据的签章;  〔4〕票据行为的代理;  〔5〕票据权利的获得;  〔6〕票据权利的消灭时效;  〔7〕票据抗辩与票据抗辩的限制;  〔8〕票据的伪造和变造;  〔9〕出票、背书、承兑、保证的绝对应记载事项、相对应记载事项〔如何推断〕;  〔10〕出票、背书、承兑、保证的效力;  〔11〕提示承兑限、提示付款限;  〔12〕委托收款背书和质押背书;  〔13〕追索权〔案例分析题〕;  〔14〕支票的记载事项、提示付款限    一、票据关系与票据根底关系〔P335〕  1.性  〔1〕票据关系一经形成就与根底关系别离根底关系是否存在、是否有效对票据关系都不起影响作用。  〔2〕票据关系因一定原因此失效并不影响票据根底关系的效力。  案例】甲、乙企业签订100万元的买卖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乙向甲发货后甲向乙签发了一张1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乙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票据根底关系〕被人民确认无效但只要银行承兑汇票本身有效〔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买卖合同的无效并不影响银行承兑汇票的效力。  2.即使票据当事人签发、获得和转让了没有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的票据只要该票据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票据关系就是有效的〔注意判断题〕。  3.票据权利与民事权利〔注意综合题〕  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失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恳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    案例】甲向乙签发10万元的支票出票日为2002年4月1日乙于4月5日背书转让给丙。根据?票据法?的 规定 关于下班后关闭电源的规定党章中关于入党时间的规定公务员考核规定下载规定办法文件下载宁波关于闷顶的规定 持票人丙应当在4月10日前提示付款。  〔1〕假如丙在4月20日提示付款那么付款人可以回绝付款但持票人的票据权利并未丧失〔支票持票人的票据权利自出票之日起6个月即2002年4月1日-10月1日〕;  〔2〕假如丙于2002年12月25日才提示付款那么其票据权利丧失但仍然享有民事权利可以恳求出票人甲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10万元〕相当的利益。  二、票据行为成立的有效条件〔P337〕  1.本质有效条件  〔1〕行为人必须具有从事票据行为的才能  无民事行为才能或者限制民事行为才能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签章者不因此而成为票据上的债务人其他票据当事人也不得据此签章向无行为才能或者限制行为才能人主张任何票据债权。  〔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必须或者无缺陷  以欺诈、盗窃、胁迫等手段获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获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3〕票据行为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票据行为本身必须合法与根底关系是否合法无关。  2.形式有效条件〔重点〕  〔1〕签章  ①法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法人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受权的代理人的签章个人的签章为个人"本名"的签章。  例题1】、个人和银行在票据上签章时必须按照规定进展。以下签章有效的有〔 〕。〔1998年〕  A.在票据上使用该的财务专用章加其受权的代理人的盖章  B.个人在票据上使用与其件不一致的签名  C.银行作为出票人在银行汇票上仅使用了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使用的银行汇票专用章  D.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在票据上使用其预留银行的签章  答案】AD  解析】  〔1〕法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法人的公章或者财务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受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  〔2〕支票的出票人和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其预留银行的签章。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  〔3〕银行汇票的出票人的签章为该银行的汇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受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因此选项C是错误的。  〔4〕个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应当为该当事人的本名。因此选项B是错误的。  ②根据?解释?的规定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的出票人以及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在票据上未加盖规定的专用章而加盖该银行的"公章"支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未加盖与该在银行预留签章一致的财务专用章而加盖该出票人"公章"的签章人应当承当票据责任。  例题2】支票的出票人在支票上未加盖与该在银行预留签章一致的财务专用章而加盖该出票人公章的签章人应当承当票据责任。〔 〕〔2001年〕  答案】√  ③根据?解释?的规定:  〔1〕出票人的签章无效的票据无效;  〔2〕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3〕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前手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例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以下有关在票据上签章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2年〕  A.出票人在票据上签章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无效  B.承兑人在票据上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C.保证人在票据上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D.背书人在票据上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前手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答案】ABCD  〔2〕记载事项  ①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的二者必须一致否那么票据无效。  ②票据金额、出票日和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否那么票据无效。  解释】根据?解释?的规定"票据金额、出票日和收款人名称"如记载错误只能由出票人重新签据而不能在票据上进展更改。假如付款人对更改"金额、出票日或者收款人名称"的票据付款的由付款人承当责任。  三、票据行为的代理〔P340〕  1.票据行为的代理必须具备的条件  解释】"票据行为的代理必须具备的3个条件"1998年曾出过简答题其中的关键在于代理人在票据上应当签署"代理人自己"的签章否那么不属于票据代理。  例题】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形成票据代理关系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 〕。  A.票据当事人有委托代理的意思表示  C.代理人必须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在票据上签章  C.代理人在票据上签署被代理人的名字或名称  D.代理人在票据上说明代理关系  答案】ABD  解析】票据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进展票据行为并在票据上说明其代理关系签署代理人自己的名字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由被代理人承受。假如代理人未在票据上以自己的名字或名称签章那么不产生票据代理效力。因此选项C是错误的。  2.无权代理  没有代理权而以代理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应当由签章人承当票据责任〔注意判断题〕。  3.越权代理  票据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应当就其超越权限的部承当票据责任在权限范围内的代理行为继续有效。  四、票据权利的获得原那么〔注意综合题〕〔P342〕  票据权利包括付款恳求权和追索权持票人不先行使付款恳求权〔第一次权利〕而先行使追索权〔第二次权利〕遭到回绝而起诉的人民不予受理。  1.无对价或者无相当对价获得票据的假如属于好心获得仍然享有票据权利但票据持有人必须承受其前手的权利瑕疵。假如前手的权利因或者有瑕疵而受影响或者丧失该持票人的权利也因此而受到影响或者丧失。  解释】  〔1〕假如持票人以胁迫、欺诈等手段"无对价"获得票据肯定不享有票据权利;  〔2〕假如持票人好心地"无对价"获得票据那么享有80〔不充分〕的票据权利:假如其前手平安无事那么持票人也平安无事可以得到100的票据金额;假如其前手的票据权利存在瑕疵那么持票人的票据权利受到"牵连"。  〔3〕假如持票人"好心"地"对价"获得票据权利那么享有100的票据权利在任何情况下也不会受前手的"牵连"。    案例】甲、乙之间签订100万元的买卖合同乙向甲发货后甲向乙签发一张100万元的支票。乙、丙之间签订50万元的买卖合同丙向乙发货后乙将100万元的支票背书转让给丙丙以"无相当对价"获得票据。假如丙属于好心获得〔非胁迫、欺诈〕那么丙享有100万元的票据权利。但是假如乙发给甲的货物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那么出票人甲就可以以对抗乙的理由来对抗持票人丙;假如好心持票人丙以"对价"获得票据那么出票人甲不能以对抗乙的理由来对抗持票人丙。  2.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获得票据的  〔1〕不受背书连续的限制。只要获得票据的持票人依法举证表现其合法获得票据的方式证明其票据权利就能享有票据权利。  〔2〕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是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      案例】甲、乙之间签订100万元的买卖合同乙向甲发货后甲向乙签发一张100万元的支票乙又将100万元的支票无偿赠与丙持票人丙因赠与合法地无偿获得票据不涉及背书连续的问题只要持票人丙依法举证〔如赠与合同〕表现其合法获得票据的方式证明其票据权利就能享有票据权利。但是假如乙发给甲的货物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那么出票人甲就可以以对抗乙的理由来对抗持票人丙因为持票人丙通过赠与合法地无偿获得的票据尽享有票据权利但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乙。  3.因欺诈、盗窃、胁迫、恶意或者重大过失而获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五、票据权利的消灭时效〔注意综合题〕〔P343〕票据种类提示承兑限提示付款限票据权利的消灭时效汇票见票即付无需提示承兑出票日起1个月出票日起2年定日付款到日前提示承兑到日起10日到日起2出票后定付款见票后定付款出票日起1个月本票〔见票即付〕自出票日起付款限不得超过2个月出票日起2年支票〔见票即付〕自出票日起10日出票日起6个月  ④    ⑤    ⑥    例题1】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以下选项中属于因时效而致使票据权利消灭的情形有〔 〕。〔2001年〕  A.甲持有一张本票出票日为2000年5月20日于2001年5月27日行使票据的付款恳求权  B.乙持有一张为30天的汇票出票日为1999年5月20日于2001年5月27日行使票据的付款恳求权  C.丙持有一张见票即付的汇票出票日为1999年5月20日于2001年5月27日行使票据的付款恳求权  D.丁持有一张支票出票日为2000年5月20日于2001年4月27日行使票据的付款恳求权  答案】CD  解析】  〔1〕本票持票人对出票人的票据权利自出票之日起2年〔2000年5月20日-2002年5月20日〕不行使而消灭因此甲享有票据权利;  〔2〕汇票的持票人〔见票即付除外〕对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日起2年〔1999年6月20日-2001年6月20日〕不行使而消灭因此乙享有票据权利;  〔3〕见票即付的汇票持票人对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出票之日起2年〔1999年5月20日-2001年5月20日〕不行使而消灭因此丙的票据权利消灭;  〔4〕支票的持票人对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之日起6个月〔2000年5月20日-2000年11月20日不行使而消灭因此丁的票据权利消灭。  例题2】据?票据法?的规定以下选项中属于票据权利消灭的情形有〔 〕。〔2000年〕  A.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未行使  B.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在被回绝承兑或者被回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未行使  C.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末行使  D.持票人对本票出票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日起2年未行使  答案】ABC  解析】本票限于见票即付〔没有到日〕本票持票人的票据权利自"出票日"起2年内不行使而消灭因此选项D是错误的。  六、票据权利的补救〔P344〕  1.票据权利的补救措施包括:挂失止付、催告和普通诉讼。  2.挂失止付并不是票据丧失后票据权利补救的必经程序而只是一种暂行性的应急措施失票人应当在挂失止付后3日内依法向人民申请催告或者提起普通诉讼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直接向人民申请催告或者提起普通诉讼。  3.失票人应当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提出催告。  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的履行地:  〔1〕银行汇票以出票人所在地为支付地;  〔2〕商业汇票以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所在地为支付地;  〔3〕银行本票以出票人所在地为支付地;  〔4〕支票以出票人银行所在地为支付地;  〔5〕代理付款银行是受付款人的委托向持票人支付票款因此代理付款银行所在地不能确定为票据支付地。  例题】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支票丧失后失票人应向支票支付地基层人民提出催告的申请。该支票支付地是指〔 〕。〔2000年〕  A.失票人所在地  B.收款人所在地  C.出票人银行所在地  D.出票人所在地  答案】C  七、票据抗辩〔注意综合题〕〔P347〕  1.对物抗辩〔可以对"任何"持票人提出〕  票据本身的内容而发生的事由所进展的抗辩。〔例如:背书不连续、票据权利因时效届满而消灭〕  例题】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以下各项中汇票债务人可以对持票人行使抗辩权的事由是〔  〕。〔1999年〕  A.汇票债务人与出票人之间存在合同纠纷  B.汇票债务人与持票人的前手存在抵销关系  C.背书不连续  D.出票人存入汇票债务人的资金不够  答案】C  2.对人抗辩〔只对"特定"债权人提出〕  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quot;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展抗辩。假如该票据已经被不履行约定义务的持票人转让给第三人而第三人属于好心、已付对价获得票据的持票人那么票据债务人不能对其进展抗辩。  3.票据抗辩的限制〔重点〕  〔1〕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2〕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3〕但凡好心的、已付对价的正当持票人可以向任何票据债务人恳求付款不受其前手权利瑕疵和前手互相间抗辩的影响。  〔4〕持票人获得的票据是无对价或者不相当对价的其享有的权利不能优于其前手的权利因此票据债务人可以对抗持票人前手的抗辩事由对抗该持票人。  八、票据的伪造和变造〔注意综合题〕〔P348〕  1.伪造、变造的区别  票据的伪造仅限于伪造签章变造属于伪造签章以外的其他事项。  例题】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以下选项中属于变造票据的有〔 〕。〔2001年〕  A.变更票据金额  B.变更票据上的到日  C.变更票据上的签章  D.变更票据上的付款日  答案】ABD  解析】票据的变造是指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上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变更的行为〔如变更票据上的到日、付款日、付款地、金额〕。  2.票据的伪造  〔1〕持票人即使是好心获得对被伪造人也不能行使票据权利。  例题】持票人好心获得伪造的票据对被伪造人不能行使票据权利。〔 〕〔2000年〕  答案】√  〔2〕由于伪造人没有在票据上以自己的名义签章因此不承当票据责任。但是假如伪造人的行为给别人造成损害的必须承当民事责任。  解释】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签章的效力。在票据上真正签章的当事人仍应对被伪造的票据的债权人承当票据责任票据债权人在提示承兑、提示付款或者行使追索权时在票据上真正签章人不能以伪造为由进展抗辩。      案例】A向B签发一张100万元的支票B背书转让给CC拿到支票后被D偷走D伪造C的签章以C的名义背书转让给E好心持票人E又将支票背书转让给F。假如持票人F被回绝付款那么F可以向出票人A、背书人B、E进展追索〔在票据上真正签章的当事人B、E不能以伪造为由进展抗辩〕但F不能向被伪造人C进展追索因为C没有在票据上真正签章F也不能向伪造人D进展追索因为D根据没有在票据上以自己的名义签章因此不承当任何"票据责任"。但是假如伪造人的行为给别人造成损害的必须承当"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承当刑事责任。  3.票据的变造  〔1〕假如当事人的签章在变造之前应当按照原记载的内容负责;假如当事人的签章在变造之后那么应当按照变造后的记载内容负责。假如无法区分签章发生在变造之前还是之后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  〔2〕尽变造的票据仍然有效但变造人的行为给别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对此承当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承当刑事责任。  〔3〕变造人可能签章也可能不签章但无是否签章均应承当法律责任〔注意判断题〕。  例题】甲签发一张金额为5万元的本票交收款人乙乙背书转让给丙丙将本票金额改为8万元后转让给丁丁又背书转让给戊。假如戊向甲恳求付款甲只应支付5万元戊所受损失3万元应向丁和丙恳求赔偿。〔 〕〔2002年〕  答案】√  解析】丙的行为属于变造票据甲、乙的签章在变造之前那么甲、乙应当按照5万元承当票据责任;丙、丁的签章在变造之后那么丙、丁应当按照8万元承当票据责任。假如戊向甲恳求付款甲只应支付5万元戊所受损失3万元应向丁和丙恳求赔偿。  九、汇票  〔一〕出票〔P351〕  1.即使出票人签发没有对价的汇票出票人仍应按照汇票记载的事项承当票据责任〔注馀卸咸猓?br>  2.银行汇票金额  例题】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当银行汇票上记载的实际结算金额与出票时记载确实定金额不一致时应该〔 〕。〔1998年〕  A.以出票时记载确实定金额为付款金额  B.以实际结算金额为付款金额  C.以两种金额中较小的一种金额为付款金额  D.确认该汇票无效由出票人重新出票  答案】C  解析】  〔1〕汇票上记载有实际结算金额的以实际结算金额为汇票金额;  〔2〕假如银行汇票记载汇票金额而未记载实际结算金额并不影响该汇票的效力而以汇票金额为实际结算金额;  〔3〕实际结算金额只能小于或者等于汇票金额假如实际结算金额大于汇票金额实际结算金额无效以汇票金额为付款金额。  3.付款日  付款日属于相对应记载事项假如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的并不必然导致汇票的无效视为见票即付。  〔二〕背书〔重点〕〔P354-358〕  1.背书的绝对应记载事项和相对应记载事项  解释】根据?解释?的规定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将票据交付别人的持票人在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附条件的背书:所附条件无效背书有效票据行为所附条件的法律效力背书附条件的所附条件无效承兑附条件的视为回绝承兑保证附条件的所附条件无效支票另行记载付款日的该记载无效  3.部背书、多头背书  将汇票金额的一部转让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2人以上的背书无效。  例题】背书人甲将一张100万元的汇票分别背书转让给乙和丙各50万元以下有关该背书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选项是〔 〕。〔2002年〕  A.背书无效  B.背书有效  C.背书转让给乙50万元有效转让给丙50万元无效  D.背书转让给乙50万元无效转让给丙50万元有效  答案】A  4.背书连续〔注意综合题〕  〔1〕背书连续主要是指背书在"形式上"连续假如背书在"本质上"不连续如有伪造签章的付款人仍应对持票人付款。  〔2〕对于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形式〔如税收、继承、赠与〕获得汇票的只有获得汇票的人依法举证表现其合法获得汇票的方式证明其票据权利就可以享有票据权利。  5.任意制止背书  〔1〕"出票人"在汇票〔正面〕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该转让不发生票据法上的效力而只具有普通债权让与的效力出票人对受让人不承当"票据责任"。  解释】对于"出票人"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其后手以此票据进展贴现、质押的通过贴现、质押获得票据的持票人主张票据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  案例】A出票给B同时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B将汇票背书转让给C假如持票人C被回绝付款那么C不能向出票人A进展追索。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对于出票人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背书转让假如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出票人对受让人不承当"票据责任"。因此受让人C不能向出票人A进展追索。  〔2〕背书人在汇票〔反面〕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其直接被背书人以后通过背书方式获得汇票的一切当事人不负担保责任。  案例】A出票给BB将汇票背书转让给C同时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C又将汇票背书转让给D假如持票人D被回绝付款那么D可以向出票人A、背书人C进展追索但不能向B进展追索。根据?票据法?的规定背书人B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C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B对其直接被背书人C以后通过背书方式获得汇票的当事人D不负担保责任。  例题扛荨吨谢嗣窆埠凸本莘ā返墓娑ǎ呈槿嗽诨闫鄙霞窃?quot;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将产生的法律后果是〔 〕。〔2001年〕  A.该汇票无效  B.该背书转让无效  C.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当保证责任  D.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承当保证责任  答案】C  6.法定制止背书  法定制止背书是指汇票已经被回绝承兑、被回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限其票据权利中的付款恳求权已经丧失的制止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当票据责任。  例题】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以下各项中属于汇票法定制止背书的情形有〔 〕。〔1998年〕  A.汇票被回绝承兑  B.汇票被回绝付款  C.汇票超过付款提示限  D.汇票背书的次数过多以致在汇票上无法记载  答案】ABC  解析】汇票被回绝承兑、被回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限的不得背书转让。  7.委托收款背书  〔1〕背书人仍是票据权利人被背书人只是代理人〔可以行使付款恳求权和追索权〕未获得票据权利因此不能转让。  〔2〕假如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当票据责任但不影响出票人、承兑人以及原背书人之前手的票据责任。      案例】A出票给BB背书转让给CC委托D行使付款恳求权C在向D作背书时在票据上记载"委托收款"字样。在本案中当事人D只是C的代理人D并不享有票据权利因此D不得将票据背书转让。假如D将票据背书转让给E持票人E被回绝付款时E可以向出票人A、背书人B、D进展追索但不能对C进展追索。  8.质押背书  〔1〕质押背书确立的是一种担保关系而不是票据权利的转让。因此质权人并不享有票据权利不得将其转让。  〔2〕假如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当票据责任但不影响出票人、承兑人以及原背书人之前手的票据责任。      案例】A出票给BB背书转让给CC以该票据向D银行质押贷款时将票据"质押背书"转让给DC在票据上记载"质押"字样并签章。在本案中质押背书确立的是一种担保关系而不是票据权利的转让。因此质权人D并不享有票据权利D不得将票据背书转让。假如D将票据背书转让给E持票人E被回绝付款时E可以向出票人A、背书人B、D进展追索但不能对C进展追索。  注意】以汇票设定质押时出质人在汇票上只记载了"质押"字样而未在票据上签章的或者出质人未在汇票上记载"质押"字样而另行签订质押合同、质押条款的不构成汇票质押。  例题】以汇票设定质押时出质人在汇票上只记载了"质押"字样而未在票据上签章的构成票据质押。〔 〕〔2001年〕答案】×  票据质押的特殊规定:  〔1〕根据?高院审理票据纠纷案解释?的规定以汇票、本票、支票设定质押〔质押背书〕时出质人应当在汇票上记载"质押"字样并在票据上签章。出质人假如在汇票上只记载了"质押"字样而未在票据上签章的不构成票据质押〔见2章〕。  〔2〕出质人与质权人没有背载"质押"字样票据的出质不得对抗好心第三人。  〔3〕汇票的到日先于债务履行限的质权人可以在债务履行限届满前兑现款项;〔2003年新增〕汇票的到日后于债务履行限的质权人只能在到以后兑现款项。  3.以票据、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人再转让或者质押的无效〔2003年新增〕。解释】以票据设定质押的确定的只是一种担保关系而非票据权利的转让因此质权人不得将其转让或者再次设定质押。  〔三〕承兑〔重点〕〔P358-360〕  1.提示承兑限  〔1〕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提示承兑;  〔2〕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3〕见票后定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之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2.假如持票人超过法定限提示承兑的即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但持票人对出票人的权利自汇票到日起2年内有效〔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之日起2年内有效〕。  3.承兑的法律效力〔注意综合题〕  〔1〕汇票一经承兑承兑人即成为汇票的主债务人承兑人于汇票到日必须向持票人无条件地"当日足额"付款否那么应承当延迟付款的法律责任。  〔2〕承兑人不得以其与出票人之间的资金关系来对抗持票人回绝支付汇票金额。    甲银行:承兑人/付款人  案例】A于2002年4月1日签发一张出票后3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给B汇票金额100万元承兑人为甲银行。B承兑后背书转让给CC又背书转让给D。该汇票于7月1日到后持票人D于7月5日向甲银行提示付款甲银行以出票人A的资金帐户上只有80万元为由回绝付款。在本案中甲银行的主张不成立。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承兑人不得以其与出票人之间的资金关系来对抗持票人回绝支付汇票金额。因为汇票一经承兑承兑人即成为汇票的主债务人承兑人于汇票到日必须向持票人无条件地"当日足额"付款否那么应承当延迟付款的法律责任。  〔3〕承兑人的票据责任不因持票人未在法定限内提示付款而解除承兑人仍要对持票人承当票据责任。  案例】A于2002年4月1日签发一张出票后3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给B汇票金额100万元承兑人为甲银行。B承兑后背书转让给CC又背书转让给D。该汇票于7月1日到后持票人D于7月15日向甲银行提示付款。在本案中持票人D未在法定限内〔7月1日-10日〕提示付款那么丧失对前手B.C的追索权但可以对出票人A.承兑人甲银行进展追索。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承兑人的票据责任不因持票人未在法定限内提示付款而解除因此甲银行仍要对持票人D承当票据责任。  〔四〕票据保证〔P360-362〕  1.票据保证是一种书面形式必须作成于汇票之上〔保证人在票据上记载"保证"字样并"签章"〕假如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者保证条款的不属于票据保证〔注意判断题〕。  2.保证责任  〔1〕汇票保证人的票据责任附属于被保证人的债务与被保证人负有同一责任〔注意责任"同一性"的含义〕。  〔2〕汇票保证人的票据责任不随被保证人的债务因本质原因无效而无效只有当被保证人的债务因欠缺票据形式要件而无效时保证人的票据责任才能解除。      解释】出票人甲向乙签发汇票A作为出票人甲的票据保证人:  〔1〕假如出票人甲因无民事行为才能〔因本质原因无效〕而使汇票无效但保证人A的保证责任不能免除;  〔2〕假如出票人甲在出票时未记载出票日或者出票人签章无效那么保证人A的保证责任因汇票欠缺形式要件而解除。  〔五〕付款〔注意综合题〕〔P363〕  1.法定提示付款限  2.假如持票人未在法定限内提示付款的那么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但承兑人的票据责任不因持票人未在法定限内提示付款而解除。  3.付款人应当"无条件"地在持票人恳求付款的"当日""足额"付款否那么应承当拖延支付的法律责任。  〔1〕商业承兑汇票到付款人拖延支付的对其按汇票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2〕其他付款人〔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的出票银行;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支票的付款银行〕成心压票、拖延支付的法律责任  ①按票据金额每天处于万分之七的罚款;  ②每天按延压的票据金额的万分之五向持票人支付赔偿金。  4.付款人的审查义务  〔1〕审查义务仅限于汇票形式上的审查而不负责本质上的审查;  〔2〕假如付款人未尽审查义务对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票据付款或者存在恶意或者重大过失而付款的那么付款人的义务不能免除。  例题】银行对伪造的票据虽以好心且符合规定的正常操作程序审查但未能发行异常而支付金额的对持票人或者收款人仍应负付款责任。〔1999年〕答案】×  〔六〕追索权〔注意综合题〕〔P3-368〕  1.追索权发生的原因  〔1〕本质条件〔注意多项〕  〔2〕形式条件  假如持票人未依法提供回绝证明〔注意回绝证明的形式〕将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但主债务人〔承兑人〕仍应负绝对付款责任。  2.发出追索的时间〔3日〕  持票人未按照规定限发出追索的持票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注意〕。因延给其前手或者出票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承当该损失的赔偿责任但所赔偿的金额以汇票金额为限。详细情形法律后果持票人超过法定限提示承兑的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但承兑人的票据责任不因持票人未在法定限内提示付款而解除。持票人超过法定限提示付款的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持票人被回绝付款未获得回绝证明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但主债务人〔承兑人〕仍应负绝对付款责任持票人超过法定限发出追索的持票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  例题】本票的持票人未按照规定限提示本票的丧失对出票人的追索权。〔 〕〔2000年〕  答案】×  解析】本票的持票人未按照规定限提示本票的只是丧失对背书人及其保证人的追索权持票人仍对出票人享有付款恳求权和追索权。  3.追索金额  例题】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以下选项中属于汇票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可以恳求被追索人清偿的款项有〔 〕。〔1999年〕  A.汇票金额自到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计算的利息  B.发出书的费用  C.因汇票金额被回绝支付而导致的利润损失  D.因汇票金额被回绝支付导致追索人对别人违约而支付的违约金  答案】AB  解析】追索金额包括:  〔1〕被回绝付款的汇票金额;  〔2〕汇票金额从到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  〔3〕获得有关回绝证明和发出书的费用。  4.追索权的效力  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当连带责任: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持票人对汇票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经开场进展追索的对其他汇票债务人仍然可以行使追索权。  5.追索权的限制  〔1〕持票人为出票人的对其前手无追索权;  〔2〕持票人为背书人的对其后手无追索。    解释】考生应注意对背书人行使追索权时的限制情况:  〔1〕背书人的"制止背书";  〔2〕背书人的"委托收款背书";  〔3〕背书人的"质押背书";  〔4〕伪造。  十、支票〔见2001年综合题〕〔P372-373〕  1.支票金额和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受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2.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另行记载付款日的该记载无效而非支票本身无效。  例题】支票另行记载付款日的该支票无效。〔 〕〔1999年〕  答案】×  3.提示付款限  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超过提示付款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但并不丧失对出票人的票据权利持票人对出票人的票据权利自出票之日起6个月不行使而消灭。  4.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预留印签不符的支票的法律责任:  〔1〕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2〕同时处以2的赔偿金赔偿收款人。  注意】5但不低于1000元的处理。  5.出票人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时付款人应当在见票"当日足额"付款。否那么应当承当延迟付款的法律责任。  十一、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P375〕  例题1】涉外票据的汇票、本票的记载事项所适用的法律是〔 〕。  A.出票地的法律  B.付款地的法律  C.出票人的法律  D.持票人的法律  答案】A  例题2】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在涉外票据中以下事项中适用出票地法律的有〔 〕。  A.汇票、本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  B.票据的提示限  C.出具回绝证明的限  D.票据追索权的行使限  答案】AD  解析】在涉外票据中  〔1〕汇票、本票、支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票据追索权的行使限适用出票地法律。  〔2〕背书、承兑、付款和保证适用行为地法律。  〔3〕票据的提示限、有关回绝证明的方式、出具回绝证明的限、票据丧失时失票人恳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适用付款地法律。支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经当事人 协议 离婚协议模板下载合伙人协议 下载渠道分销协议免费下载敬业协议下载授课协议下载 也可适用付款地法律。  案例分析题  案例1】  A为支付B的货款于1996年6月5日给B开出一张2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B获此汇票后因向C购置一批钢材而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了C但事后不久B发现C根本无货可供完全是一场骗于是便马上付款人停顿向C支付票款。C获此票据后并未向付款人恳求支付票款而是将该汇票又背书转让给了D以支付其所欠之工程款。D获此汇票时不知道C以欺诈方式从B获得该汇票B已付款人停顿付款的情况即于1996年7月1日向付款人恳求付款。付款人在对该汇票进展审查之后即为回绝付款理由是:  〔1〕C以欺诈行为从B获得票据的行为为无效票据行为B已付款人停顿付款;  〔2〕该汇票未记载付款日为无效票据。随即付款人便作成退票理由书交付于D。  要求:  根据本例提供的请答复以下问题:  〔1〕付款人可否以C的欺诈行为为由回绝向D支付票款并说明理由。  〔2〕A开出的汇票未记载付款日是否为无效票据?为?  〔3〕D的付款恳求权得不到实现时可以向本案的哪些当事人行使追索权?                           〔1996年〕  案例1答案】  〔1〕付款人不能以C的欺诈行为为由回绝向D付款。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但凡好心的、已付对价的正当持票人可以向票据上的一切债务人恳求付款不受前手权利瑕疵和前手互相间抗辩的影响。在此题中D不知道C以欺诈方式从B获得票据并已付对价因此D属于好心的、已付对价的正当持票人票据债务人不能以持票人D的前手存在权利瑕疵而对抗持票人。  〔2〕A开出的汇票未记载付款日不属于无效票据。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汇票的付款日属于相对应记载事项假如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的并不必然导致票据的无效根据规定视为见票即付。  〔3〕D的付款恳求权得不到实现时在作出回绝证明后可以向本案中的出票人A、背书人B、C以及付款人中的一人、数人或者全部行使追索权。  案例2】  A签发一张汇票给收款人B金额为人民币8万元B依法承兑后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CC获得该汇票的第2天因车祸而亡该汇票由其唯一的继承人D获得。D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E并依法提供了继承该票据的有效证明E获得该汇票之后将汇票金额改为人民币18万元并背书转让给FF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G。G在法定限内向付款人恳求付款付款人在审查该汇票后回绝付款理由是:  〔1〕该汇票背书不连续因为C受让该汇票时是该转让行为的被背书人而在下一次背书转让中背书人不是C而是D。  〔2〕该汇票金额已被变造。随即付款人作成退票理由书即为退票。  要求:  根据本例提供的请答复以下三个问题:  〔1〕付款人可否以背书不连续作为回绝付款的理由?为?  〔2〕G可以向本例中的哪些当事人行使追索权?  〔3〕如何界定当事人的民事责任?                       〔1997年〕  案例2答案】  〔1〕付款人不得以背书不连续作为回绝付款的理由。因为尽C受让该汇票时是该行为的被背书人而在下一次背书转让中背书人不是C而是D但是D系以继承方式从C处合法获得该汇票是该汇票的权利人只要其提供了有效证明便可行使相应的权利将该汇票转让给别人。因此付款人不能以该汇票背书不连续作为回绝付款的理由。  〔2〕根据?票据法?的规定G可向其一切前手及付款人行使追索权故G可以向A、B、D、E、F及付款人之一或数人或全部行使追索权。  〔3〕根据?票据法?的规定票据的变造应按照签章是在变造之前或之后断定当事人的责任。A、B、D的签章是在变造之前故应就该汇票当时记载的人民币8万元承当责任付款人亦应对此承当责任;E为变造人应对所造文义负责即人民币18万元承当责任;F签章在变造之后亦应对人民币18万元负责。假如G获得付款人支付的人民币8万元那么可向E和F恳求赔偿人民币10万元及其他损失;假如F向G赔偿了人民币10万元及其他损失那么可向E恳求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案例3】  甲拟向乙订购一批办公家具受权本员工李某携带一张记载有本签章、出票日为2001年5月9日、票面金额为18万元的转帐支票〔同城使用下同〕前往采购。5月10日李某代表甲与乙签订了价值18万元的买卖合同。该合同约定:甲于合同签订当日以支票方式一次付款;乙应当在6月10前向甲交付所购全部家俱。李某在向乙交付支票时声明该支票未记载收款人由乙自己填写。  乙在收到该支票后未在该支票收款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而是直接在该栏目将收款人填写为丙于5月12日将该支票交给丙由丙存入其开立帐户的丁银行以便利用丙的银行帐户提取现金。为此丙将按照支票金额的5提取理费。5月15日丁银行丙其存入的上述支票的款项已于5月14日到帐但却不能支取使用主要原因是:该支票上记载有在甲收到乙交付家具之次日持票人才能支取使用该资金。乙于6月8日向甲交付所购家具丙于第二天才得以开场分批从其帐户中支取该资金并交付乙。  要求:  〔1〕甲交付给乙的支票未记载收款人该支票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乙利用丙帐户存取款项的行为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如不符合有关规定应当由谁承当何种法律责任?  〔3〕丁银行丙不能支取使用到帐资金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如丁银行的理由不能成立其应当承当何种法律责任?                             〔2001年〕  案例3答案】  〔1〕尽甲交付给乙的支票未记载收款人但该支票仍然有效。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支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经出票人受权可以补记。甲已受权乙在收款人栏内补记收款人因此该支票是有效的。  〔2〕首先乙利用丙帐户存取款项的行为不符合有关规定。根据?银行帐户理方法?的规定存款人的帐户只能存款人本身的业务活动丙与甲未发生任何业务活动因此乙在该支票上填写丙为收款人由丙存取款项并收取相应的理费属于出租或转让帐户的行为不符合有关规定。其次应当由丙承当相应的责任。根据有关规定存款人出租和转让帐户的除责其纠正外还应当对该行为的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并没收出租和转让帐户的所得。  〔3〕首先丁银行丙不能支取到帐资金的理由不能成立。一是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支票属于见票即付票据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另行记载付款日的该记载无效。二是根据有关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银行不得代任何或个人冻结、扣款不得停顿、个人存款的正常支付。其次丁银行限制丙支取支票资金的行为属于延压和截留客户资金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丁银行应当按延压资金额每天万分之五计付赔偿金。  案例4】  2002年3月2日A展览〔以下简称"A"〕与B签订了一份价值为100万元的展览设备买卖合同。该合同约定:A于3月3日向B签发一张金额为人民币15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作为定金;B于3月10日交付展览设备;A于B交付展览设备之日起3日内付清货款;任何一方违约应当按照合同金额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3月3日A依约向B签发并交付了一张由C银行承兑和付款的金额为15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B在收到该汇票后于3月4日将其背书转让给D。3月10日B未向A交付设备经A催告后至3月15日B仍未交货A遂于3月18日另行购置了设备并B解除合同要求B双倍返还定金30万元同时支付违约金20万元。B收到A后未就解除合同提出异议但不同意A提出的双倍返还定金和支付违约金的要求。  3月9日D获得的上述汇票不慎被盗同日D到C银行了挂失止付手续。3月10日王某用盗得的上述汇票以D的名义向E购置汽车一辆并以D的名义将该汇票签章背书转让给E作为支付购置汽车的价款。3月12日E为支付F货款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F。4月5日F在该汇票到日向C银行提示付款C银行回绝支付票款。  要求:  根据上述答复以下问题:  〔1〕B收到A解除合同的后双方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已经解除?并说明理由。  〔2〕A要求B双倍返还定金30万元同时支付违约金20万元是否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3〕王某以D的名义将汇票签章背书转让给E的行为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4〕在F向C银行提示付款时D已采取的挂失止付补救措施是否可以补救其票据权利?为?                              〔2002年〕  案例4答案】  〔1〕买卖合同已经解除。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对方合同自到达对方时解除。在本案中B应在A3月3日签发并交付银行承兑汇票后于3月10日交付设备。但B未交付经A催告后在合理限内仍未交付符合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而且A及时了B因此合同已解除。  〔2〕不符合规定。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但两者不可同时并用。  〔3〕王某以D的名义将汇票签章背书转让给E的行为无效。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假冒别人名义或虚构人的名义而进展的票据行为属于票据的伪造。票据的伪造行为是一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别人利益的行为在法律上不具有任何票据行为的效力。持票人即使是好心获得对被伪造人也不能行使票据权利。  〔4〕D已采取的挂失止付措施不可以补救其票据权利。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挂失止付并不是票据丧失后票据权利补救的必经程序而只是一种暂行性的应急措施失票人应当在挂失止付后3日内依法向人民申请催告或者提起普通诉讼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直接向人民申请催告或者提起普通诉讼。假如付款人自收到挂失止付书之日起12日内没有收到人民的止付书的3日起挂失止付书失效。在本案中D于3月9日了挂失止付手续但没有在3日后依法向人民申请催告或者提起普通诉讼因此挂失止付书自3日起失效。F于4月5日向C银行提示付款时D的挂失止付书已经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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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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