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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地测防治水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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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地测防治水制度汇编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地测防治水规章制度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地测防治水制度汇编二0XX年批准页实施要求:签发人:签发日期:目录4第一章管理制度1、地质专业技术管理制度42、测量技术工作管理制度83、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114、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制度125、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136、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7、水情水害预报制度258、探放水管理制度269、重大水害(包括暴雨洪水)井下撤人制度3210、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3411、地测防治水工作绩效考核制度3612、雨季防汛防洪隐患排查制度3813、防汛...

煤矿地测防治水制度汇编
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地测防治水规章制度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地测防治水制度汇编二0XX年批准页实施要求:签发人:签发日期: 目录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目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目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目录1类医疗器械目录高值医用耗材参考目录 4第一章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1、地质专业技术管理制度42、测量技术工作管理制度83、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114、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制度125、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136、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7、水情水害预报制度258、探放水管理制度269、重大水害(包括暴雨洪水)井下撤人制度3210、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3411、地测防治水工作绩效考核制度3612、雨季防汛防洪隐患排查制度3813、防汛物资储备制度4014、绘图技术管理制度4115、生产安全联系制度4316、仪器设备工具使用保管制度4517、煤矿周边小煤窑监测监控管理制度4618、地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4719、防治水安全确认移交制度4820、防治水日常巡检考核制度4921、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5122、防治水作业优先制度5423、探放水作业现场图、牌板管理制度56第二章岗位责任59一、法人岗位责任制59二、矿长岗位责任制59三、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60四、生产矿长岗位责任制61五、安全矿长岗位责任制61六、机电矿长岗位责任制62七、地质测量副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62八、生产技术科64九、调度室65十、探放作业人员岗位责任制65第一章管理制度1、地质专业技术管理制度一、公司地测部门的技术人员在部门负责人直接领导下,制定和完善各项专业技术管理制度,主要负责各项专业技术管理制度的监督、检查、评定工作。全面完成地测部门交付的各项任务。二、负责对各项地测工作使用的规范、规程进行收集,执行最新的规范、规程,必要时应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实施细则。在设计和生产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规程、规范、细则。对外提供的一切资料,均需由部门负责人审批方能提供使用,对造成资料泄密或流失的将追究其责任。三、负责研究矿区地质和水文地质规律,查清有关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处理矿区的重大地质和水文地质或水文地质疑难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指导矿山地测部门编制矿井地质说明书。四、对矿井地测部门的业务从技术进行检查、指导和督促,并监督执行各种地质规程、细则、规定执行情况。五、参与矿井采区设计的审查,并每季检查一次矿采区地质说明书、地质预报和水情水害预报的可靠性。六、制定每年地质工作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然后报送总工(或技术负责人)审核和审批。七、地测作业过程中的记录、计算、图件、报告文字都要进行认真校对,并履行签名手续。八、编写地质工作都要有委托书,编制技术设计、施工组织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费用预算,要有形式报告,工程结束要有竣工报告、验收报告、技术总结。九、协助部门编制矿区防治水方案、地测工作长远规划,并组织落实检查。十、协助部门编制、审查本矿矿井防治水工程设计地质报告、研究处理有关的重大技术问题。抓好矿井“三书一总结”、地质及水文预测预报、储量管理资料工作。抓好防治水工程各项技术指标及工程的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具体生产技术制度:一、矿井地质和矿井水文地质管理制度1、矿井地测部门负责全矿的地质及水文地质具体工作。严格执行规程及细则,及时收集整理基建、生产等不同阶段的地质、水文地质资料。对新开掘的井巷、石门、上下山、穿层巷道进行地质编录,绘制地质素描图。对特殊地质现象:如小构造,煤层变厚变簿、分岔、尖灭等除绘制素描图外,同时填绘到有关矿图上。2、对新发现或揭露的涌水点进行涌水量观测,调查其周围的地质及水文地质情况,查清或推断水的来源。当可能威胁安全生产时,应立即发出水情水害预报,以便采取预防或治理措施。对所观测到的资料应填绘到矿井充水性图上,并将数据立卡建帐,归档保存。3、矿井地测水文地质人员要经常到井下、地面塌陷区调查了解矿井充水条件变化情况,收集小窑、废井、老塘、塌陷坑积水资料,收集地面灌水注浆量、研究矿井涌水量动态,在综合分析各种水文地质资料的基础上按月、季、年发出水情水害预报。4、调查矿井地质构造,描述矿岩层结构特征,松软程度、节理发育情况、地质构造性质特点等。填绘到采掘工程平面图上,编制构造地质图。5、矿井地质及水文地质工作与生技、基建、生产、机电、通风、安监等部门有协作的关系,有关业务关系应通过委托书、会议等方式进行。巷道开口、停工、复工都必须由矿生产技术部门下达测量通知书,因不下达或不及时下达通知书造成的误工、差错由矿生产技术部门负责。6、矿机电部门每月底必须向地测部门提供矿井排水记录及有关资料;地测部门至少每月去上述部门收集资料一次。行政上由矿总工程师协调。7、地质“三书”、地质预报、水情水害预报均需矿总工程师(或地测工程师)签字后发出。发出时必须由发件人、收件人在发文本上签字,并存档备查。二、井巷中顶底板管理制度1、矿井顺槽巷道,必须每隔100米探清煤层顶底板位置。2、探矿层顶底板由地测人员向矿上提出书面要求,矿技术部门组织探测。3、地测人员收集探测资料并绘到采掘工程平面图上,绘出煤层顶底板线,用于指导本层的巷道掘进,并为下层顶底板位置、变化情况的预测预报提供依据。三、储量管理制度1、负责监测储量动态,开采损失统计,回采率测算,按期向公司报送储量报表,并为数据的可靠性负责。储量、回采率等数据均以地测部门的数据为准。2、公司储量管理人员每半年核实一次现生产水平储量,掌握储量动态,查清可采储量的数量、质量分布范围,修改储量报表,为生产安排和工作面接续提供可靠的资料。制定年度回采率计划时,应依各工作面设计回采率和计划开采面积,加权平均算出矿山采区回采率。结合过去的经验进行适当的调整,确定回采率计划指标。3、对没有揭露完全的煤矿层,矿井储量管理人员应当向总工程师提出探矿层厚要求,以提高储量准确性。4、根据《生产矿山储量管理规程》的规定,办理储量转出、转入、注销及地质损失的报批报告。参加储量报损的审批工作。5、储量管理人员对违反开采顺序或技术规定滥采乱掘的行为,有权提出意见并向上级反映。在参加采掘设计审查时,对因设计不合理引起的丢矿有权保留意见。6、“三量”是衡量采掘关系的重要指标,管理人员要随时掌握“三量”动态,按月填报报表。要以采掘工程平面图为基础,绘制“三量”分布图,并随交换图报送地测管理部门。2、测量技术工作管理制度一、巷道中、腰线给设管理制度1、各类巷道开工,测量人员必须严格按施工设计图纸放线,必须有开工通知单,并有矿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签字。2、各类巷道开工通知单需提前三天下发到技术科测量组;停头、复工也应以书面的形式提前三天通知技术科测量组。3、各生产区队都应建立技术员、验收员或班组长延线制度,各类巷道的中腰线,施工单位必须妥善管理,如有损坏或怀疑时应及时通知测量人员进行校验。4、给线过程中,各区队、班组要配合给线工作,保证测量人员有足够的测量时间,保证测量人员及仪器的安全。5、各生产区队、班组不得随意破坏测量导线点,导线点下不得吊挂或摆放物料;巷道喷浆时,注意保护测量点。二、矿井巷道中、腰线管理制度1、主要巷道中、腰线标定,测量部门应对设计数据进行复算,现场用仪器标定。非主要巷道标定临时中、腰线,施工4~8米后,测量组人员必须用仪器重新标定,精度必须符合相关规定。2、施工中,矿测量部门对巷道的中、腰线每100米(转弯、变坡例外)进行一次标定,中、腰线点要设置成组,每组不少于三个。3、用激光指向仪指示中、腰线时,测量部门要根据指定数据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标定通知书。通知书要标明激光到顶、底及腰线的尺寸并附有示意图。施工单位要根据测量部门提供通知书尺寸进行施工。激光使用期间不得乱动,发现偏差及时与生技科联系,由测量人员重新校正。4、测量技术人员负责迎头100米之内中、腰线的延伸工作及全区施工工程中、腰线监督管理工作。区(队)长、班组长对按中、腰线施工负实施管理责任。区(队)、班组对施工工程的中、腰线要加强管理,不得随意破坏中腰线。5、技术科对全矿施工工程负责测量、放线及监督责任,对未按中、腰线施工的工程要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单,并跟踪监督,落实整改。对发出整改通知单的工程,区队长、班组长要尽快落实整改,对不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一律按无效进尺处理。6、对中线(或腰线)跟煤顶、底板施工的工程,无故不按要求施工而破顶、破底的,一律不计进尺。三、巷道贯通管理制度1、巷道需穿透其它巷道、硐室、老塘、老硐以及向水、火、瓦斯或保护煤柱边界掘进时,都要按规程规定(岩巷大于20米,煤巷炮掘大于30米,综掘大于50米)向有关单位下发安全施工通知单并附示意图。2、掘进工作面从巷道、工作面和危险区域上方通过,间距小于10米(或巷道高4倍)时,应向施工单位和相关单位发安全通知单,并附平面图与剖面图。3、开工、安全等通知单由现场测量人员负责填写,组长审核,经分管负责人审核签字并报矿总工程师审阅签字后发出。4、技术人员必须按技术科下发的通知单要求,在一天内编制好相关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报批,施工前向全区队、班组施工人员认真传达贯彻清楚,做到人人皆知。5、特殊巷道,应根据工程性质的需要绘制大比例的施工图,由头面负责人及时进行填图,严格掌握贯通方向、距离、施工进度并及时通知有关单位。3、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1、为工作面回采编制的地质说明书由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2、回采工作面掘进地质说明经矿总工程师审批。3、矿井地质报告必须经主管局批准。4、大型贯通设计方案由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并报主管局审批备案。5、矿井编制的探放水设计由公司地测防治水部门审批后,报总工程师审批。6、储量变动的审批权应按照《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第三章第42条办理。7、编制的各种矿图,必须按标准图签规定的内容履行签字手续。8、地测防治水部门编制的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有关部门会审签字,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4、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质量管理,有效防治水灾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各类不安全隐患,促进防治水工作质量标准化建设的稳步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1、矿长是防治水工作质量和事故的第一责任者,其它人员是工作质量与事故的直接责任者。2、每月召开一次防治水工作会议,总结时,要重点找出已经发生的工作质量问题和已经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措施,安排工作时,同样要把提高防治水工作质量与杜绝事故隐患作为重点,制定具体措施,责任落实到人。3、业务人员要经常检查防治水工作质量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及时解决。4、在防治水工作中,根据规程和有关规定,严格审核各种水文地质数据及技术报告,把产生差错的机会尽可能消除。5、发现地测防治水工作中的重大隐患,要立即汇报矿长和总工程师,必要时写出书面报告。6、因失误造成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召集有关人员开会,查出事故发生原因,制定出具体防范措施,并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大小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报矿处理,7、防治水工程要严格按设计施工,对不按设计施工、质量不合格的防治水工程,给予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200--500元。8、对质量不合格的防治水工程,并造成事故的,给予负责人按相应安全事故处理规定处理。5、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做好矿井水害的防治工作,杜绝重大水害事故,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矿井防治水安全监察实施细则》、《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规定》等有关要求,制定本体系。第二条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凝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为目的,抓好技术指导监督和现场管理两大环节,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大本矿井水害防治力度,落实责任,保证防治水工程的正常进行,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第三条由总工程师为领导,地测科和其它相关单位具体负责防治水技术管理,负责全矿防治水工作的统一协调指挥工作。第二章基本任务第四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矿井防治水工作规程、规定、指令。第五条加强矿井防治水基础工作,做好矿井水情、水害的观察、分析和预报,及时提供各种水文地质资料,满足矿井生产安全需要。第七条抓好水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进行月度、季度、年度水患排查,对排查出的水患制订相应的防治措施,并分责任定期落实。第八条根据矿井年度生产接续情况,安排各类补勘(探)工程和防治水工程计划。第九条落实具体防治水工作任务的实施,监督检查各类防治水工程施工质量和工作进展情况。第三章岗位职责第十条矿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全矿防治水工作负总责。第十一条总工程师是防治水技术管理责任体系的具体领导者,对全矿防治水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修改和实施防治水总体规划,审批防治水施工措施。第十二条副矿长对分管的防治水工作负责具体的防治水工程的组织和落实。第十三条安监科长和防治水工程师对全矿防治水工作负安全监督检查责任。第十四条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和分管副矿做好防治水技术措施的审批和实施。第十五条地质测量科负责全矿防治水工作中水文地质分析、水情水患预测预报和探放水工程设计。第十六条生产技术科负责全矿防治水措施的技术业务管理。第十七条机电科负责全矿防治水工作所需的机电设备配置、管理、使用、维护和监督检查工作。第十八条供应科负责全矿防治水工作的器材管理、供应和保障。第十九条调度室负责防治水工作信息处理和调度指挥。第二十条安监科负责防治水工作安全监督检查。第二十一条区队长、班组长对所在工作地点水害防治和承担的矿井防治水工作任务负直接责任。第二十二条区队技术人员对承担的矿井防治水工作任务负直接技术责任。第二十三条公司每一名员工有自保、互保和发现水患及时报告的责任。第四章部门职责第二十四条地质测量科是矿井防治水工作的责任部门,在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的直接领导下,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中的具体业务。(1)加强矿井防治水基础工作。收集和掌握井下和野外水文地质资料,各种原始记录、台帐、卡片等要齐全、准确,图纸资料要完善可靠、填绘及时。(2)做好矿井水文地质分析、水情水害预测预报,及时提供各种水文地质资料,为公司领导和有关业务部门提供水文地质依据。(3)加强对老空区和顶板含水层赋水情况的分析、探查和管理,严格制订探放水工程设计,逐级审批,并严格监督执行,彻底消除矿井水害隐患。(4)编制矿井年度防治水工程计划和年度矿井水害预防计划,并督促计划的落实与实施。(5)参与防治水工程措施的审批、检查和技术指导。(6)排查矿井水害隐患,发现有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水害问题,及时向矿调度和矿领导汇报。(7)推广应用水文地质物探、涌水量预计、水患监测和突水预报等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防治水工作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第二十五条生产技术科根据井下采掘工程接续情况和有关水文地质条件,负责防排水系统工程和防水煤柱的设计,井下专门防治水措施和一般施工措施中防治水工作的审批、落实,并直接参与矿井水情水害处理的技术指导工作。(1)井下采掘生产任务的安排,必须保证不会引起大的水患灾害。(2)对有发生矿井水害危险的区域设计专门防治水工程或防水隔离煤柱,并督促执行。(3)审批处于富水区域的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必须在作业规程中先完善可靠的防排水设施,并检查落实情况;无防水设施安排的作业规程不能审批。(4)井下发生水情隐患,要及时安排人员到现场查看,会同有关业务部门和领导共同制定针对性措施,避免对生产和安全造成影响。第二十六条机电科在矿井防治水工作中起着重要作用,井下各排水站、点的设备运转都需要机电部门做出可靠保证。因此,机电科负有矿井防治水机电设备选型、保障供给、方案制订、设备使用与维护等方面的直接管理责任。(1)管理并检查井下各排水站、点及采掘工作面排水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转。(2)审核采掘作业规程和专门防治水工程中防排水设备的选型、配备、供给等方面的工作,并从管理方面抓落实。(3)与有关业务部门和领导一起制订有关防排水方案,并具体落实井下采掘巷道排水管网的敷设工作。(4)当采掘工作面涌水量较大,采掘区队、班组无法正常处理时,由机电科具体协助有关防排水责任区队进行处理,并进行现场排水工作的巡回检查和技术指导。(5)每年组织一次排水设备正确使用和故障排除的短期培训,使区队解决日常排水工作。第二十七条供应科是矿井防治水工作器材供应、储备和保管的部门,负有器材保障的直接责任。(1)严格管理矿井防治水器材的采购工作,保证器材的安全、优质、可靠、完好。(2)平时要储备好矿井发生水灾所必须的抢险材料,并设专库、台账管理。(3)保证采掘区队正常排水设备的供给,特殊情况下,要想方设法保证矿井防排水器材及时、足额到位。(4)夏季防洪物质要专人、专库、专帐妥善保管。第二十八条调度室值班人员要掌握各采掘工作面及重点工程施工地点的出水情况,出现水害隐患要有序地调度处理。有涉及水害影响施工地点的班中汇报要记录水害处理情况。(1)对井下有水害隐患地点的水情信息进行详细记录,并及时调度处理。(2)发生大的突水或其它水害险情时,要及时调度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并安排有关单位迅速、正确处理险情。(3)各种防排水设备、材料,要及时安排调运,保证按时到位。(4)参与有关防排水措施的制定和实施。(5)在处理险情时,要安排专人查看现场,做到情况明了、指挥得力,必要时现场指挥调度。(6)负责夏季三防的专项工作安排。第二十九条安监科对全矿防治水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及上级有关法令、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全面监察。在采掘生产过程中,对矿井防治水工作管理实施全动态安全监督检查。(1)参加各类防治水技术措施和一般作业规程中防治水内容的审批,并对防治水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2)安排专职人员对采掘工作面或其它有水害隐患地点进行现场跟班,随时检查当班水情水患处理情况,认真填好记录;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险情及时采取措施处理。(3)对安全信息卡上有关水情信息及时处理,反馈到有关单位和领导处理,防止耽误水患的处理而造成水害事故。(4)负责对水害事故的组织、分析、处理工作。第三十条通防工区、钻机工区担负着矿井防治水工作的具体任务,从接受任务、编制措施到现场施工,对全过程的具体防治水工作负直接责任。(1)通防工区要根据领导和有关业务部门的安排,及时钻进、疏通各类探放水和泄水钻孔,并按规定安装花管、套管或引水管等。(2)凡采掘区队、班组无法完成的探放水任务,由通防工区负责施工,开工前要编制专门的施工措施,并报矿技术部门、安监等部门审批。(3)对井下打钻、疏通的各类探放水和泄水钻孔的区域、地点;钻孔孔径、钻进时间等有关参数做好详细记录,建帐入柜保管,以备领导和有关业务部门查看。(4)协助相关区队做好其它防治水工作。第三十一条机电工区担负着矿井防治水工作的具体任务,从接受任务到现场施工,对全过程的具体防治水工作负直接责任。(1)负责各排水站、点的排水管路、水泵等设施的安装。(2)各类排水设施的安装必须按要求及时到位,并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3)协助有关区队做好其它防治水工作。(4)负责矿井主排水系统的使用和维护,经常检查其运转情况,确保其正常运行。(5)每年雨季前,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进行一次主排水系统的联合试运转工作,并确保各井筒安全度汛。第三十三条各采掘区队担负着矿井防治水工作的具体任务,从接受任务、编制措施到现场施工,对全过程的具体防治水工作负直接责任。(1)编制作业规程必须包含有关防治水工作内容,在作业规程、措施的学习、传达、考试过程中必须将有关防治水工作同时进行。(2)区队主要负责人必须全面掌握作业地点及其附近的水情资料,并有防范水害的可靠办法;在班前会等有关会议上向职工交待清楚水情水害和应采取的可靠措施。(3)制订防治水害措施和避灾路线要切实可行,并严格按审批后的措施执行。(4)在有水情隐患地点施工时,要加强对工作地点和附近区域的水情观测,要现场交接班,并将水情交待清楚。发现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并报告矿调度室;情况危急时,要首先保证职工人身生命安全。(5)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圆满完成矿领导交给的各项防治水任务。(6)做好施工地点的各项防排水日常工作。第五章责任追究与奖惩第三十四条矿各单位应遵照本规定,认真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防治水工作。凡未按规定执行、影响生产危及安全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凡违反本规定而造成事故者,按危害程度追究责任。凡在防治水工作中表现突出,对煤矿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有关单位或人员,按其贡献大小,分别给予表彰和奖励。6、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我矿防治水工作,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现特制定我矿专项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认真落实水害防治责任  增强做好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水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水害防治工作职责。各相关科室、部门要针对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中查出的煤矿水害隐患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分析情况,提出措施,对重大水患立即整治除险。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要承担起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技术责任。要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配备水文地质技术人员,设立专门的煤矿防治水机构、建立健全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配备齐全的探放水设备和专业队伍等,不断促进矿井防治水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加强煤矿防治水基础工作 矿井要按照“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认真开展防治水工作。采用适合本矿井的物探、钻探、化探等先进适用技术,查明矿井或采区水文地质情况;定期收集、调查核对本矿及相邻煤矿的废弃老窑情况,编制《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等基础图纸和资料,准确掌握矿井水患危险的情况,对矿井生产区域的地质构造情况、水害类型等进行预测预报,提出预防和处理水害的针对性措施。三、加大重大水患排查治理力度  煤矿企业要认真排查治理矿井及其周边受威胁的水害隐患,特别是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水害隐患,要分类定级,建立档案,按规定向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报告;同时要制定专门治理计划,做到人员责任、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应急预案五落实。严禁超层越界等违法非法开采,严禁采掘防隔水煤柱。凡存在严重水患而未采取有效措施的,要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四、认真落实防治水措施矿井要认真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矿井开拓巷道过导水断层、裂隙(带)、陷落柱等构造地带时,必须探水前进。矿井如受底板承压水威胁时,要进行疏水降压,保证安全开采;无法保证安全开采时,必须进行底板加固注浆。水体下采煤必须按设计进行试采,确保安全。矿井受老空水威胁时,要分析查明老窑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确定探水警戒线,并准确填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编制探放水措施,坚持先探后掘;探放水要由专业人员使用专用探放水钻机进行施工,保证探放水钻孔的超前距离,探放水钻孔必须打中老空水体,并要监视放水全过程,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探放水时,要撤出探放水点位置以下受水害威胁区域的所有人员,发现有突水预兆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并采取有效措施,水患消除后方可继续施工。五、加强煤矿职工安全培训和教育矿井要结合典型水害案例分析,加强对职工水害防治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和综合素质。制定并不断完善《矿井水害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使职工掌握逃生的路线。特别是要让职工牢记:当发现井下有突水征兆时,必须停止作业,立即撤到安全地点,并及时报告调度室。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岗位必须经培训持证上岗。六、建立完善水害应急救援预案矿井相关科室、部门要制订完善水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区域抢险排水基地建设和运行机制,增置排水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保证设备完好,以提高抢险救灾能力和效果。储备足够的抢险物资和设备,确保抢险救灾时能够及时到位并发挥作用。矿井发生透水后,要立即启动《矿井水害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救援工作。七、进一步加大水害防治的监管监察力度矿井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对煤矿水害的日常监管职责,加强对采掘作业地点水害防治的监督检查力度。矿井必须配备地质或水文地质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探放水设备和队伍,制定落实防治水措施,开展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定矿井水害应急预案。认真吸取发生水害事故矿井的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落实防范措施。八、加强矿井水害预防的有关措施。 1、加强矿井排水系统的管理,确保矿井排水系统畅通,排水设备运行可靠。必须杜绝由于排水系统故障造成采空区积水无法排出而导致矿井水灾的情况。 2、每年在洪水季节来临前进行一次中央水泵房水泵并联运行试验,在矿井水量突然增大时具备较强的排放能力,以延缓矿井水灾,为灾变时人员安全撤离提供尽可能多的时间。 3、加强对周边小煤矿的监测,取得准确的资料,为矿井后期开采的矿井水防治提供依据。 4、加强对矿井周边及井田范围内已经关闭的老窑采空区的提防。在接近时必须制订专门的措施在掘进工作面提前进行探放水。情况不明时,严禁采掘作业。  5、在本矿井掘进巷道贯穿相邻采空区时,必须制订专门的探放水措施,或在贯穿措施内编制专门的探放水内容。  6、采掘工作面过钻孔时,必须进行探放,在采掘工作面揭露出钻孔后必须及时进行封堵。  7、每年汛期前的地面“三防”检查,对矿井井口周围地表的稳固情况、井口附近防洪沟渠的设置及其是否畅通等均要作系统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杜绝地表水形成的矿井灾害。  8、对井下职工进行矿井水灾避灾技术培训,使每一个职工都知道本工作地点的避灾路线,以及本区域或矿井受水灾后自己的行动要求。  9、对掘进工进行探放水技术培训,提高对老窑水危害的认识,在接近老窑采空区和本矿井采空区时提高警觉,遇到异常情况(煤、岩松软、湿润,或钻孔内有水渗出)不能慌乱,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将钻杆固定在孔内,将人员撤退到大巷内,向调度室汇报并听从调度站安排。如果水沿钻孔溃出,无法控制,则立即启动救灾程序,按发生矿井水灾处理。 10、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提高警惕,在预计可能出现矿井水害的区域,必须认真调查研究,及时制订可靠的技术措施,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11、矿井防治水领导组要定期牵头组织有关科室、单位参加矿井防洪设施的检查,检查资料报矿有关领导和部门,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限期整改。  12、年雨季前对各水泵房水仓进行一次全面清掏,确保水仓有足够的储水容积。  13、水泵房的供电线路、供电设备要在雷雨季节前停电检修一次。所有零、配件均应补充齐全,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14、加强水文地质勘探工作,掌握较为准确的水文地质资料,要按期对矿井涌水量进行测定,并将资料报生产技术部门。7、水情水害预报制度1、每年年初,根据每年的采掘衔接计划,全面分析水害隐患,需提出水害分析预测表及水害预测图。矿地测部门是矿井防治水业务保安部门,必须按照业务保安责任制度和有关规程规定有计划地开展水文地质工作,为矿井防治水预防重大水患时事故提供翔实可靠的基础成果资料,并提出预测预报,地测部门对预防重大水患事故负业务保安责任。2、矿地测部门应根据本单位年、季、月采掘生产计划,分析预测各采掘工作面及周围受水害威胁情况,及时提供相关水文地质资料,下发年度、季度和月度水文地质预报,年报应于2月10日前签发;季报应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签发;月报应于每月5日前提出报,在采掘施工过程中,当井下水文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出现突(涌)水征兆、接近可疑水区和可疑老空区时,地测部门必须及时发出临时水文地质预报,提出处理措施,并且必须有文字和图纸。3、预报内容应包括地点、范围、对生产的影响应采取的措施等,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正常安全生产,无因预报错误造成工程事故。4、水情水害预报应包括周分析、月预报、季预报、年预报。年、季、月底总结,并按年装订成册,水害预报,图表相符,内容齐全,描述准确,定性,定量,措施有针对性,签字齐全。5、若当月生产计划变更,存在水害隐患,要提前5-6天发水害通知单。6、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正常生产,不会出现因预报错误而造成透水事故现象。8、探放水管理制度我矿为整合扩能矿井,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不发生水害事故,实现“水害零威胁”目标。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及《煤矿安全规程》,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探放水措施。为确保措施有效执行,特制定坡底煤业探放水管理制度。一、探放水范围:井下涉及探放同一煤层采空区水、裂隙水、和探放同层、另层小煤窑水等所有采掘工作面。二、探放水原则: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掘后采”原则,采掘工作面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立即停止施工,确定探水线,由专业人员和专职队伍使用专用钻机进行探放水,经确认无水害威胁后,方可施工:1、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邻煤矿时;2、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和导水陷落柱时;3、打开隔离煤柱放水时;4、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时;5、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时;6、接近水文地质条件不清的区域时;7、接近有积水的灌浆区时;8、接近其他可能突水的地区时;三、探放水设计生技部门通过对各采掘工作面充水因素进行综合分析,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采掘工作面探水前,编制探放水设计,确定探水警戒线,并采取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危害等安全措施。探放水钻孔的布置和超前距离,应当根据水头高低、煤(岩)层厚度和硬度等确定。探放水设计经矿总工程师组织审定同意,钻探人员按设计进行探放水。四、职责划分1、生技科职责(1)负责根据采掘工作面的水文地质条件情况编制专门的探放水钻探设计,经总工程师审定同意,将钻探设计下发各相关单位。(2)负责组织探放水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会审工作。(3)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对止水套管进行耐压试验,压力值达到设计要求方可继续施工。(4)负责监督检查探放水工程施工及验收工作。(5)负责编制探放水工程总结报告。2、钻探组职责(1)负责根据探放水设计要求和探放水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探放水工程。(2)负责矿井内所有钻探工程的施工。(3)负责施工钻探工程中排放水系统的完善工作。(4)负责钻探数据的填写、整理和上报工作,钻探工程结束必须在工程结束当天将工程施工技术报告提供给生产技术部门。(5)负责探放水设备的检修及日常维护,确保探放水设备正常运行。(6)负责探放水钻孔牌板的安装及管理工作。3、各采掘区队班组职责(1)负责所辖区域的巷道内的排水系统形成,确保系统正常运行。(2)负责探放水过程中所辖区域的排水工作,确保涌水的及时排除,巷道内的文明生产达标。五、探放水措施要求1、技术要求:(1)探放水应当使用专用探水钻机,由专业人员和专职队伍进行设计、施工,并采取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危害等安全措施。探放水结束后,应当提交探放水总结报告存盘(电子版)备查。(2)探水孔的布置和超前距离,应当根据水压大小、煤(岩)层厚度和硬度以及安全措施等,在探放水设计中做出具体规定。探放老空积水最小超前水平钻距不得小于20m,止水套管长度不得小于10m。(3)布置探放水钻孔应当遵循下列规定①探放老空水、陷落柱水和钻孔水时,探水钻孔成组布设,并在巷道前方的水平面和竖直面内呈扇形。②探放断裂构造水和岩溶水等时,探水钻孔沿掘进方向的前方及下方布置。底板方向的钻孔不得少于2个;③煤层内,原则上禁止探放水压高于1Map的充水断层水、含水层水及陷落柱水等。如确实需要的,可以先建筑防水闸墙,并在闸墙外向内探放水;④上山探水时,一般进行双巷掘进,其中一条超前探水和汇水,另一条用来安全撤人。双巷间每隔30-50m掘1个联络巷,并设挡水墙。⑤井下探放水应当使用专用探水钻机、由专业人员和专职队伍进行施工。严禁使用煤电钻等非专用探放水设备进行探放水。探放水前,必须确定巷道内的排水系统正常、可靠。由钻探组排查,若存在隐患要立即通知相关调度室督促处理。探放水前,钻探组必须在现场准备好堵水工具(专用堵水木棒、棉纱、麻等),确保出水后在需要情况下能及时将出水孔堵住。2、施工要求(1)加强钻孔附近的巷道支护,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板。(2)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探水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3)在打钻地点或其附近安设专用电话。(4)依据设计,确定主要探水孔位置时,由测量人员进行标定。负责探放水工作的人员亲临现场,共同确定钻孔的方位、倾角、深度和钻孔数量。(5)在预计水压大于1MPa的地点探水时,预先固结套管。套管口安装闸阀,套管深度在探放水设计中规定。预先开掘安全躲避硐,制定包括撤人的避灾路线等安全措施,并使每个作业人员了解和掌握。(6)钻孔内水压大于1.5MPa时,采用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并制定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7)探水钻孔除兼作堵水或者疏水用的钻孔外,终孔孔径一般不得大于75mm。(8)探放老空水前,应当首先分析查明老空水体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探放水孔应当钻入老空水体,并监视放水全过程,核对放水量,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当钻孔接近老空区时,预计可能发生瓦斯或者其他有害气体涌出的,应当设有瓦斯检查员或者矿山救护队员在现场值班,随时检查空气成分。如果瓦斯或者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有关规定,应当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矿井调度室,及时处理。(9)钻孔放水前,应当估计积水量,并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控制放水流量,防止淹井;放水时,应当设有专人监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量和水压,做好记录。如果水量突然变化,应当及时安全处理,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3、探水钻孔超前距离和止水套管长度符合规程要求:探放老空积水的超前钻距,根据水压、煤(岩)层厚度和强度及安全措施等情况确定,但最小水平钻距不得小于60m,止水套管长度不得小于10m。4、安全技术措施(1)井下探放水工程施工前,必须认真了解该工程设计的目的、任务、施工方法与质量要求。一台钻机机组人员的配置不得少于3人。(2)探放水钻孔必须配备孔口管和控制闸阀,确保探放水能在控制下进行,孔口管的长度必须符合规定要求。钻孔接近采空积水区时,必须有瓦检员在现场,如果探水孔无水,而有有害气体溢出时,应立即对钻孔进行封闭,并汇报调度室。(3)安设孔口管及其固定方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在现场进行耐压试验,压力值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施工。(4)钻孔内水压过大时,应采用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并有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5)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异状时,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现场负责人员应立即向调度室报告,并派人监测水情。如果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6)探放老空水前,首先要分析查明老空水体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老空积水区高于探放水点位置时,只准用钻机探放水。探放水孔必须打中老空水体,并要监视放水全过程,核对放水量,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地测部门编制工作面水情评估报告,确保采空区积水疏放完毕不受水害影响,工作面方可进行回采。(7)钻机操作应严格按照《红星煤业有限公司井下钻探工岗位操作标准》执行。六、考核办法1、未执行“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不得进行生产;2、采空区积水未疏放完毕,不得进行采掘;3、在探放水施工时存在以下问题的,按公司制定的处罚规定进行处罚:(1)未按探放水设计进行施工的;(2)孔口管长度及压力不符合规定要求;(3)无探放水施工记录台账;(4)探放水记录台账填写不规范;(5)探放水工程施工技术报告未及时提交的;(6)探放水工程施工技术报告与实际不符的。9、重大水害(包括暴雨洪水)井下撤人制度一、矿井发生以下重大水患情况之一时,立即停产撤人:1、气象预报出现“暴雨蓝色预警信号”以上天气或连续降雨达到50mm以上或气象预报为“暴雨”天气时,立即停产、撤人。2、老空区发现有异常突水时,立即停产、撤人。3、相邻矿井发现水害事故时,立即停产、撤人。4、影响到生产地点的排水设施失效,无法处理时,立即停产、撤人。5、当施工现场出现下列透水预兆:采掘工作面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生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煤壁片帮、底板臌起或产生裂隙涌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现象时,立即停产、撤人。二、矿井发生重大水患撤人程序:1、矿井发生重大水患后,当班值带班矿长为现场总指挥,全面负责撤人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宜,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处理事故。2、现场总指挥应该指导井下危险设施的全部或部分停运,并与现场事件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的人员配合,指挥危险源现场的人员撤离。3、井下作业人员在接到撤离命令后,应绝对听从区队、班组长的统一指挥,按预先安排好的避灾路线进行撤离,不要惊慌失措、各奔东西。4、透水后应在可能的情况下迅速观察和判断透水的地点、水源、水量、发生原因、危害程度等情况,根据预防灾害计划中规定的撤退路线,迅速撤离,撤离前应设法将撤退的行动路线和目的地告知地面值班的矿领导。5、撤退过程中,应靠近巷道一侧,抓牢支架或其它固定物体,尽量避开水头和泄水主流,并注意防止被水中滚动矸石和物料伤人。6、如在撤退过程中,透水破坏了巷道中的照明和路标,迷失行进的方向时,遇险人员应朝着有风流通过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7、在撤退沿途和所经过的巷道交叉口,应留设指示行进方向的明显标志物,提示救护人员的注意。8、人员沿架空人车撤退时,应遵守秩序,禁止慌乱和争抢。行动中手要抓牢,脚要蹬稳、坐稳,切实注意自己和他人的安全。9、在撤退过程中应遵循由低到高的撤退路线进行撤离,切不可盲目进入独头巷道。10、遇险人员应该选择就近路线进行撤离:采工作面人员→行人上山→主、副井或回风井→地面。11、总指挥必须指定专人记录所有到达安全区的人员,并告知应急控制中心。12、控制中心指定专人核对并区分到达安全区的事故现场和现场以外人员的名单。13、安排对现场人员情况进行记录,包括姓名、工作岗位、地址等,并保存在应急控制中心,还要定期更新。10、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为了防止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矿井和职工人身安全,同时为了促进矿井防治水各项工作的及时开展,特制定矿井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1、矿井必须建立负责防治水工作的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矿长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负责解决防治水所需的人、财、物等;总工程师负责防治水工作的技术管理。2、必须配齐满足防治水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所配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3、必须加强防治水基础工作。各种原始记录、台账、卡片等齐全、准确;图纸数据完善可靠、填绘及时;做好矿井水情水害的分析和预报,及时提供各种水文地质数据,满足矿井安全生产需要。4、必须抓好水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水患排查,对排查出的水患必须制定防治措施,做到项目、资金、措施、时间、人员、责任六落实。5、必须具备完善的排水系统,排水能力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6、必须加强对古空、老空、采空区积水情况的探查和管理,加强对邻矿古空、老空及废弃老窑情况的调查分析;总工程师每年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复查核实,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填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加强与邻矿之间的关系协调,按安全互保协议要求搞好图纸交换,建立完善的档案数据。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掘后采”的制度。7、必须严格执行防治水审批管理制度。受上覆岩层水或地表水威胁的煤层,必须按照矿井设计和矿井地质报告的规定留设防隔水煤(岩)柱,未经炭管理部门批准,严禁擅自提高开采上限。受承压水威胁的矿井,开采前必须查清水文地质条件,编制治理方案和防范措施,按管理权限报批后组织实施。8、必须按有关规定留足矿井边界隔离煤柱,不得擅自采动破坏;变更边界煤柱,必须编制专门设计报煤炭管理部门批准。严禁有危及相邻矿井安全的泄水、贯通巷道等行为。9、每年雨季前必须对本单位的“雨季三防”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排查,对主要排水系统进行联合试运转。在受雨季降水影响或威胁情况下,必须制定专门的防治措施。井口和工业广场场地高程必须高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并避开可能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地段。10、公司必须加大对防治水工程的资金投入。总工程师必须每年组织有关人员编制防治水工程计划,经矿长批准后列入安全技术措施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11、地测防治水工作绩效考核制度一、防治水工作是煤矿安全工作重要内容之一,所以必须建立健全严格的绩效考核制度。考核制度要与安全目标相结合,作为煤矿安全制约、激励机制的重要手段。二、考核制度兼顾责任、权利、义务,规定明确,奖罚分明,利用经济体现重奖重罚。三、绩效考核的对象为单位部门和职工,奖励按执行相关规定情况考核,不搞平均。处罚依据探放水相关标准和制度等。四、职工有下列成绩之一的,按贡献大小,给予表彰奖励。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认真贯彻探放水制度和各项防治水安全措施,在矿井防治水工作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2、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或及时报告,以及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从而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或显著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奖励1000~2000元。3、对于全年每班坚持“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原则的职工奖励500元。4、在防治水技术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有重大革新或推广新技术有突出成绩的奖励2000元。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有关领导和当事人处罚。1、没有坚持“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原则的单位处罚500~1000元罚款,并对相关领导进行处分。2、防治水措施执行不到位,探水眼没有按照相关设计施工的,单位罚款2000元,个人罚款300~500元,留矿查看,如有再犯予以开除。3、探放水记录不全,设备管理不到位,现场牌板管理混乱的相关责任罚款200元。4、没有组织工人学习探放水措施,单位相关负责人罚款500元。5、探放水措施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合的,相关责任人罚款500元。6、对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对揭发隐瞒事故真相的人员,对安全监察检查人员进行漫骂、殴打及借故进行报复的人员开除处分,情节恶劣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7、编写探放水措施不及时的,相关负责人罚款200元。8、现场情况有变,没有及时汇报的人员,罚款100元。9、安全科负责安全奖罚的考核工作,财会科负责奖金的审批发放和罚款的收缴工作。12雨季防汛防洪隐患排查制度每年汛期来临,为切实做好本矿企业的防汛工作,防范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确保安全度汛,制定防汛防洪制度如下:  一、进一步健全防洪抗灾制度,全面落实责任制  按照上级领导部门要求统一部署,全面做好防汛工作,进一步健全防范暴雨引发事故灾难的组织机构和机制,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雨季“三防”(防洪、防水、防雷电)领导小组,加强对防汛工作的领导,编制雨季“三防”工作方案,明确“三防”工作的重点、难点、责任人和防控措施,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检查防汛工作落实情况。  二、制定汛期矿井防治水措施,加大巡视检查力度制定完善矿井水患防治措施,坚持“先探后掘,有掘必探”的原则,明确专人负责对井上、下水文变化情况跟踪调查分析,督促检查探放水措施的落实情况。要及时掌握本矿及相邻矿井的开采情况,特别是对邻近关闭煤矿的采空区及积水情况进行详细排查,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和治理措施,及时排除隐患,坚决防止透水事故的发生。三、加强防汛物资和防洪设施管理,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工作定期对井上下供电设备、矿井排水设备、防雷电装置进行维护检修,加强对矸石山、煤仓排水设施的检查、维修,确保矿井供电和排水设备、设施完好。要及时疏通防洪沟渠,修筑防洪堤坝,河沟沿岸及地势低洼地区不得存煤,更不能建办公和职工宿舍等建筑。每次降大到暴雨前后,必须派专人检查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有无裂缝、老窑陷落和岩溶塌陷等情况,地面易发生泥石流地区,雨天要密切监测山体滑坡、泥石流、洪水等可能发生的灾害情况,做好人员安全撤离,防止发生伤亡事故。要备足防汛物资,一旦灾害事故发生,确保物资和人员能及时调动和到位。  四、建立重大水害隐患及时撤人制度  建立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紧急情况下及时撤出井下人员的制度。发现暴雨洪水灾害严重、可能引发淹井时,必须立即撤人停产,在确认隐患已彻底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矿井没有制定防范暴雨洪水引发事故灾难治理计划和防范措施的,雨季不得进行井下生产作业。五、加强对已关闭煤矿水文地质资料的收集整理加强对本矿区已关闭煤矿和废弃老窑水文地质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在井上、下对照图上标出其井口位置、井田开采范围、开采年限和地表水情况,准确掌握矿井受水患危险情况,并归档备查。  六、加强汛期安全调度和值班工作  煤矿各科室、各单位要实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应有1名主要领导值带班,保证通讯、调度系统畅通,及时掌握本地区、本单位的防汛情况。出现重大险情要及时采取措施,并按有关要求立即上报。13、防汛物资储备制度1、严格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讲究实效,定额储备”的原则,对防汛物资进行管理。2、了解防汛物资性能,注意防汛物资的日常化维护与保养,保证防汛物资完好无损。3、掌握消防知识,注意防火、防盗,确保防汛物资安全管理。4、防汛物资存放应分区分类、整齐划一、合理堆放,确保调用方便。5、建立防汛物资盘点制度,对防汛物资进行定期盘点,做到心中有数。6、规范防汛物资出入库登记手续,健全防汛物资台帐和管理档案,做到“实物、台帐”相符。7、防汛储备物资属公司专项储备物资,必须“专物专用”,未经矿领导批准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14、绘图技术管理制度(1)绘图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发的各项技术标准。(2)绘图工作应由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绘图人员要不断学习业务,掌握有关技术标准及规定,严格按质量标准开展工作。(3)绘制各类矿图时,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指导,正确使用标准图例符号,图纸精度要符合测量规范要求,保证矿图的质量。(4)在进行绘制图件时,必须对所用资料审核后进行使用。(5)各种矿图的绘制应符合准确、及时、完整、美观的原则。应达到线条均匀、园滑,接头吻合无疙瘩,点线、虚线间隔大小一致,平行线间距相等;各种文字、数字注记规范,字隔、字向符合要求;颜色标准,着色均匀;内容齐全、完整,几何关系正确等。(5)图纸绘制完成后,坚持各级检查制度,进行审核、签字,签字、签章完成后才能投入使用。(6)按时填绘交换图、矿领导图纸、电子版图纸,地测部门负责人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审核,保证图纸内容齐全,无错漏现象。按规定每月5日前上报。(7)计算机绘图人员除精通电脑操作及绘图技术外还要掌握一定的矿井地质、测量、水文地质及矿井储量等相关知识。(8)每月定期进行数据库补充、更新和维护。(9)每月5日前将电子版交换图网络上传,并及时补充更新其相关的内容。(10)计算机绘图人员应爱护电脑设备,加强文件资料的管理,注意地测资料的保密性。(11)定期对所用的电脑进行病毒库升级和电子版资料的整理,以提高查找资料的速度。(12)加强技术培训,提高绘图人员的技术水平。15、生产安全联系制度一、地质测量与设计、施工、回采等应互相协作,互相配合,互相监督,有关业务联系必须通过委托书,会议等制度进行。二、生技部门需地质测量部门提供资料时,必须率先由总工程师签字,并提交委托书。1、技术改造、扩建,水平延伸等设计所需地测资料,应在设计前三年至五年通知地测部门,地测资料应在正式设计前半年交付。2、采区设计所需的地测资料,应在设计前二年通知地质测量部门,地测资料在正式设计前三个月交付。3、回采工作面所需的地测资料,应在采面掘出来后十天提交。4、掘进各类巷道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地测部门,地测资料在设计前十五天交付。5、零星小型设计所需的地测资料须事先联系,商定提交期限。6、重要井巷贯通工程,生技部门应提前向地测部门提供设计图,并在总工程师的主持下,通过业务会议共同确定贯通允许偏差,保证地测部门有足够的测算时间。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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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2019-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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