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纱线线密度的测定 绞纱法
Textiles-Yarn from packages-Determination
Of linear density(mass per unit length)by the skein method
GB/T 4743--1995
代替 GB 4743-84
本标准参照采用国际标准 ISO 2060.2 一 1993《纺织品--卷装纱线--绞纱法测定线密度(单位长度质量)》。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2000tex 以下卷装纱线线密度的测定方法,包括七种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纱线。
2 引用标准
GB 2910 二组分纤维混纺产品定量化学分析方法
GB 291l 三组分纤维混纺产品定量化学分析方法
GB 6529 纺织品的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
GB 9995 纺织材料含水率和回潮率的测定 烘箱法
FZ/T 01026 四组分纤维混纺产品定量化学分析方法
FZ/T 01035 纺织材料 标示线密度的通用制(特克斯制)
3 术语
3.1 商业回潮率 commercialmoistureregain
当计算线密度或商业质量时,与纺织材料烘干质量并用的一个约定值,此约定值被正式采用为回潮率。
3.2 商业允贴 commercialallowance
当计算线密度或商业质量时,正式与纺织材料烘干质量并用的一个约定值,此约定值等于商业回潮率与对
整理剂的认可允贴之和。
4 原理
线密度为单位长度纱线的质量。因此,在一定条件下称量定长纱线的质量,经计算即可得到线密度。
5 仪器
5.1 缕纱测长器
其摇纱周长应满足由整圈数摇得所需纱长,推荐周长为 1000±0.5mm。具有避免纱线集聚的横动导纱装置。
装有定量控制张力的积极喂入系统;或通过其他方法[见附录 A(补充件))能使其张力得以定量控制。
5.2 烘箱
温度可保持在 105±3℃;不使试样受到直接热辐射。换气速率至少每 4min 一次,并使空气便于自由通过
试样。还应具有关断气流的装置和试样箱内称重装置。供应烘箱的空气,为经双方认可的任何温湿度。
5.3 天平
灵敏度应为待称绞纱重量的千分之一。
5.4 辅助器具
样品架、标明空重的抗腐蚀金属丝网称重篮等。
5.5 洗净或萃取设备,如需要则配备 C见附录 B(补充件))。
6 标准大气
预调湿、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按 GB 6529 的规定。
7 取样
按有关的产品标准规定。
8 试验步骤
8.1 预调湿和调湿
将样品预调湿至少 4h,然后暴露于试验用标准大气中 24h,或暴露至少 30min,质量变化不大于 0.1%。
8.2 摇取试验绞纱
按规定的试样长度及卷绕张力摇取绞纱,结头应短于 1cm。如需校验绞纱长度,则应将纱框臂缩拢后取下
纱线。
8.2.1 绞纱长度
a. 当线密度小于 12.5tex 时:200m;
b. 当线密度介于 12.5~100rex 之间:100m;
c. 当线密度大于 100tex 时:10m。
8.2.2 摇纱张力
对非变形纱以及膨体纱:0.5±0.1cN/tex;
其中针织绒和粗纺毛纱:0.25±0.05cN/rex;
对其他变形纱:1.0±0.2cN/tex。
8.2.3 试样数量
按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在无此方面标准的情况下,应根据对试验结果要求的精密度和概率水平,利用数
理统计方法计算确定。长丝纱至少试验 4个卷装,短纤纱至少 10 个卷装。每个卷装至少取 1 缕绞纱。如要计算线
密度变异系数,则至少应测 20 个试样。
8.3 称重
8.3.1 方法 1:测量调湿纱线的线密度
直接称量调湿试验绞纱的质量。
8.3.2 方法 2:测量烘干纱线的线密度
将试验绞纱在 105±3℃的条件下烘至恒重,即连续烘干直到时间间隔 20 min 质量变化不大:0.1%。称重时
须关断气流和电热,1 min 后起称,10min 内称完。
8.3.3 方法 3:测量带商业回潮率的纱线线密度步骤同方法 2。
8.3.4 方法 4:测量洗净纱线调湿后的线密度
将绞纱按附录 B 洗净,晾干、预调湿、调湿后,称重。
8.3.5 方法 5:测量洗净纱线烘干线密度
将绞纱按附录 B 洗净、晾干后,按方法 2 操作。
8.3.6 方法 6:测量洗净纱线带商业回潮率的线密度
步骤同方法 5。
8.3.7 方法 7;测量洗净纱线带商业允贴的线密度
步骤同方法 5。
9 计算
线密度(特克斯制单位)=绞纱质量(g)×(1+R 或 K)×1000/绞纱长度(m)
注:特克斯制单位详见 FZ/T 01035,包括毫特(mtex)、分特(dtex)、特(tex)、千特(ktex)。
式中 R、K分别为纱线的商业回潮率和商业允贴。对于混纺纱线,R、K 由所含纤维各自的商业回潮率及其含量
比例(以烘干重量计)加权计算而得。此比例是已知的,或由 GB 2910 或 GB 2911 或 FZ/T 01026 分析测定。
计算线密度时,根据所选方法代入相应的绞纱质量。当要求对非标准大气条件下测得的烘干绞纱质量进行修正
时,按 GB 9995 附录 A 进行。对于方法 1、2、4、5,R、K 均等于零。
线密度计算结果保留三位有效数字。变异系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
10 试验报告
应声明试验是按本标准进行的,并应包括下述内容:
a. 以 Tex 制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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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的平均线密度;
b. 试样数量;
c. 每绞纱长;
d. 线密度变异系数(如测定的话);
e. 所选用的程序,规定的商业回潮率或商业允贴(如应用的话);
f. 使用的抽样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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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 试验用的标准大气;
h. 烘箱环境温湿度;
i 任何偏离本标准的细节。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总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总会标准化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总会标准化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韦红、王军、沈丽萍。
附 录 A
校验绞纱长度的方法 缕纱圈长计法
(补充件)
A1 仪器
缕纱圈长计是检验在一定负荷条件下缕纱圈长的仪器。它由两个直径约为 1.25cm,长 5~6cm,处于同一垂
直平面内的圆金属挂钉组成。其中一个固定于仪器的机架上,另一个装在一简单加负荷系统的杠杆上,杠杆支点是
一低摩擦滚动轴承,也装在机架上。两个挂钉中至少应有一个能绕轴自由回转。杠杆末端有指示标记,并有一刻度
尺安装于机架上,用于指示绞纱实际圈长与纱框周长之比(r)。
A2 步骤
将绞纱挂在两个挂钉上,避免集聚成束。施加张力(cN)等于 2X 绞纱圈数 X 名义线密度(tex)X 规定绕纱张
力(cN/tex),读取 r值。
A3 要求
当 r 超出±0.2%的界限时,应调节缕纱测长器绕纱张力。
附 录 B
洗净纱线去除整理物质的方法
(补充件)
B1 原理
绞纱应在能去除所有的油、整理剂或其他物质的条件下煮练,这些物质在对用这种纱线制成的织物湿
加工过程中通常是会被去除的。当用一种或多种对被试验的纤维无膨胀作用的合适的整理剂萃取纱线,而显
示残留整理剂小于 o.1%时,就认为已达到此条件。 B2 试剂和设备煮练试验绞纱需要下列试剂和设备:B2.1
中性的皂片或洗涤剂。
B2.2 软水、蒸馏水或脱矿质水。
B2.3 水锅,用诸如蒙乃尔(Monel)合金、铝、不锈钢或搪瓷等抗腐蚀材料制成,由闭合的蒸汽盘管或蒸汽套
加热,或由煤气或电加热,装有排水和软水供应设备,并设计成能由溢流来冲洗。
注:可以用家用自动洗衣机或抗腐蚀小容器,诸如玻璃烧杯或不锈钢烧杯,来代替上面规定的水锅。
B2.4 滚筒轧水器或离心脱水器。
B2.5 口袋,用已退浆漂白的尼纶、涤纶纤维织物或其他材料做的口袋,这些口袋已预先经煮练并已知烘干
重量。各个口袋的尺寸应足够大,使试验绞纱放在里面能形成多孔松散的一团,并让煮练溶液能自由进出绞
纱。
B2.6 烘箱(见 1.2)。
B2.7 天平(见 5.3)。
B3 程序
把绞纱放入一口袋(B2.5),这口袋的烘干重量是已知的。把各个装有绞纱的口袋浸入水锅内 (B2.3),
锅内每克被煮练的绞纱必须至少有 25mL 水,每升水里要含有 0.5 g 中性皂或等效量的其他洗涤剂(B2.1)。
水锅保持煮沸搅动状态 30min。煮练后,用 75±3℃的软水(B2.2)溢流冲洗,直到去除所有表面浮垢为止。
如果已知煮沸对试验中的纤维有损害,则洗涤液的温度应经有关的双方同意。
排除过量的液体,轧干,然后用 75℃软水边搅拌边彻底冲洗 10min。重复轧水和用 75℃软水边搅拌边冲
洗 10min。再次重复轧水和用室温软水边搅拌边冲洗 10min。把绞纱最后一次轧水。
B4 检验煮练的效果
用一种不能溶解被试验的纤维的溶剂,萃取一些已煮练烘干的纱线,由此来检验煮练的效果。如果得到的
可萃取物质的量超过 0.1%,则必须改进煮练的效果,通过用更多或更好的洗涤剂,较高的温度,较剧烈的搅
拌,较长的时间或第二次煮练加以改进。
注;当显示出单由萃取得到的结果与由煮练程序得到的可靠结果二者相同或二者有一常数比时,萃取
可以用于已知产品的常规试验,但是对新材料或未知材料,不要以萃取代替煮练。